第九章 明代的财政 中国财税史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明代的粮长制度
粮长制度是明代田赋制度中一个重要而突 出的制度,也是明皇朝组织征解,完纳田 赋的有效措施。
3、赋役制度的改革—— 一条鞭法
(1)改革的原因 (2)一条鞭法的创立
(1)改革的原因
田赋混乱的原因一是由于土地所有关系的变动。 明初官田赋重,民田赋轻,日久官田变为民田, 民田负担官田之税;二是由于征解方法变动。
6.李楠、吴树国:《明代田赋变化与经济绩效关系的计 量研究》,《兰州学刊》2006年第5期。
7.晁中辰:《明代海关税制的演变》,《东岳论丛》 2000年第2期。
本章复习思考题:
1.明初经济发展诸措施。 2.明代的黄册和鱼鳞图册的财政作用和社会意义。 3.明代庄田产生的原因及其弊害。 4.“一条鞭法”改革的原因及其作用。 5.明矿监、税监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弊害。 6.明“三饷”加派的产生、内容及其弊害。 7.明代盐、茶、酒专卖的内容及其特点。 8.朱元璋出身平民,但从其实施的财政收支政策上十分明
一条鞭法对财政固有一定意义,但亦有流弊发生。
4、田赋加派
(1)辽饷,是用于辽东所需的兵费。 (2)剿饷。 (3)练饷。
二、徭役
明朝规定十六岁以上至六十岁未满的男人, 均须支差(当兵在外),不满十六岁和六 十岁以上者则免役。
役分三种:里甲、均徭、杂泛。
第三节 工 商 杂 税
一、盐税 二、矿税 三、商税 四、茶、酒、醋及渔课
第五节 财政管理机构和制度
一、明朝的财政机构 二、财务行政管理制度
一、明朝的财政机构
明开国之初,承袭元制,以中书省总理政务,下统六部,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黜中书省,废丞相,礼、户、 兵、刑、工六部政务直接操于皇帝。洪武十五年,特设殿 阁大学士,备顾问。到嘉靖、万历时,以内阁首辅行使宰 相职务。
一、盐税
(一)盐产与盐额 (二)盐税和盐专卖制度 1.引岸法
引岸法实际上是一种特许制度。该法规定了引商和引岸。引商是经官 府批准运输和贩卖官盐的商人,引岸是指引商销售官盐的地区。引商 从官府买得盐引(洪武二年规定-引400斤)后,要在国家指定的地 点领盐,到引地销售,不准售向别的地区,就叫引法。 2.开中法 明代开中法,是仿照宋代的折中法而设立的。规定当边境粮饷不足或 某地发生灾荒时,招募商人运粮或物资到指定地区,而后由官府发给 相应的盐引,商人凭引到盐产地领盐,销往指定地区,以盐利作为补 偿。明代开中法,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实行不同的制度。 3、计口配盐法 此法始于洪武三年。是由有司开出所辖州县人口数,派员赴盐使司领 盐,配于各户,令其输米或钱钞,以充军饷,此法仅行于个别地区。
(二)户口与赋役黄册
明制,户口分为三等,即民户,军户,匠 户。最主要是民户,他们是赋役负担的基 本队伍。
明朝编造黄册,把过去蒙古贵族统治下的 奴隶驱口和工奴解放出来,成为农民,同 时使农民依附于土地。使王朝的财政更加 巩固。
(三)田赋与鱼鳞册
明王朝建立不久,即开始整顿田赋,也就是对土 地的登记。根据土地的质量,作为纳税的基础, 按照土地的形状,编造“鱼鳞图册”,实际上是 确定纳税的标的物。这也是封建政府为征派赋役 和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而编造的土地登记簿册。 鱼鳞册绘制开始于宋朝宁宗嘉定十年,至明始为 完善,它是我国封建时代比较完整的土地记录。
第九章 明代的财政
第一节 明代政治经济概述 第二节 赋役收入 第三节 工商杂税 第四节 财政支出 第五节 财政管理机构和制度
本章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明代初 期的财政经济措施,为以后经济的发展、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奠定了经济基础。 黄册和鱼鳞图册制度对赋税的征收起到有 力的保障作用。本章阐述了赋役改革的背 景内容及其历史意义;盐、茶、酒专卖的 特点;明末矿监、税监及田赋“三饷”加 派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经济的破坏。
明自中期以后,由于统治阶级内部争权,边境战 争屡发,国库日渐空虚。明王朝于是增发纸钞, 而滥发纸币的结果,钞值暴跌,物价上涨,钞法 不行。穆宗隆庆元年,南京的新旧税钞,尽折为 银,钞法到此遂废止。
进一步阅读的文献
1.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第四节 财政支出
一、皇室支出 wenku.baidu.com二、军费支出 三、俸饷支出
明代国家费用中,最大的支出,就是俸饷。《明史·食货志》记载:“国家经 费,莫大于禄饷。”文官分九品,品有正从,共十八级,不及九品,叫“未 入流”。 四、水利事业费 在明朝,在防御黄河水患,整理漕运,疏浚运河故道,以及开渠作塘,兴修 水利事业等方面,作了一定的贡献。在这些水利工程中,以修复黄河堤岸, 堵塞黄河缺口最为艰巨。 五、织造与外贸海运费用 (一)织造 (二)对外贸易与海运费用 六、学校科举费用 明朝在选拔人才方面,实行科举制度。科举的经费,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 的费用: 七、优抚救济支出
1、塌房税 相当近代的堆栈收费。
2、门税 门税即通过税。
3、过坝税 始创于嘉靖四十五年,于淮安坝征收。凡通过淮安坝的米、麦、杂粮,每石 征收银一厘。
4、工关税 明初,设抽分竹木局于各处,对竹、木材与薪炭课税。
5、钞关税 宣宗宣德四年开始设钞关,征收钞关税。凡舟船受雇装载者,按所载的多少 及路的远近纳钞,是为钞关。税率按舟的大小修广,而差其额,叫船料。
2.李绍强:《略论明代官民匠及农民的身份和负担》,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1期。
3.邹晓涓:《“一条鞭法”论析》,《石家庄经济学院学 报》2005年第5期。
4.林枫:《明代中后期的盐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 究》2000年第2期。
5.林枫:《明代中后期的市舶税》,《中国社会经济史 研究》2001年第2期。
3、明朝的库藏 明代两京国库,建制大体相同。京库分为内库、里库、外库 三种,分别储藏各种财物。
(四)会计制度
明代,户部每年汇总全国财政收支进呈皇 帝。神宗万历九年四月,户部进万历会计 录。以后,户部遵先朝故事,录上国计。
(五)明朝货币制度
明初,鉴于元末钞法弊端百出,停止宝钞行使, 设钱局铸钱。钱局设在京师的称“宝源”,设在 外省的称“宝泉”,这就是国家造币厂。明朝通 行的钱币有两种,一是制钱,为本朝所铸。二是 旧钱。
鱼鳞册与黄册不同,黄册以户为主,鱼鳞册以土 田为主;鱼鳞册为经,确定土地所有权,黄册为 纬,使赋役之法确定,不易紊乱逃逸;黄册是清 查户口的结果,鱼鳞册则是丈量土地的结果。
(四)田赋
1、明初的田赋 2、明代的粮长制度 3、赋役制度的改革—— 一条鞭法 4、田赋加派
1、明初的田赋
明初的田赋制度,沿袭唐宋以来的的两税 法,田有租,丁有役,税率十取一,按亩 计征,官为征收。分夏秋两次交纳,夏税 无过八月,秋税无过明年二月。
徭役的苛乱,比田赋更严重,主要表现如下几方 面: 第一,舍大取小,避强削弱。 第二,里户供役初定里长甲首,督促赋税,追摄 公务。 第三,其它杂泛无常之役,更是苦不堪言。
(2)一条鞭法的创立
一条鞭法从庞尚鹏首创到神宗万历九年张居正执 政颁行于全国,先后历经几十年时间。其主要内 容,据《明史》记载:“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 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 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 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 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 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 之一条鞭。”
口、钱粮。省以下的府和县,也相应设官主管府县的财政 工作。
二、财务行政管理制度
(一)漕运制度 (二)盐务管理 (三)府藏制度 (四)会计制度 (五)明朝货币制度
(一)漕运制度
明朝在各省、府、州、县征收的田赋税粮,除留 一部分以供当地需要外,其余都要集中到水陆交 通口岸,再运到京师,供朝廷和京师军民食用。 永乐十三年,会通河和江淮河道修通后,即停止 漕粮海运,而改用河运。
二、矿税
矿冶之课,是对金、银、铜、铁、铅、汞、 朱砂、青绿等产品课税。
三、商税
明初,商税课征,颇为简约,只规定了两 个原则:(1)商税俱按三十取一;超过者 以违法论;(2)洪武元年,书籍、农具及 不售于市场的货物一律免税。洪武十三年 又规定:凡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车船丝帛 之类皆勿税。到成祖永乐年间,为避免官 吏勒索,特别将征税货物榜示于官署门口。 至景帝时,更就货物时价规定税额,造具 税册,依册所列税额征收。只是到后来, 税目及税额才日渐增多。
明朝土地制度,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 在明朝官田中,实际还包括一部分借官势
而侵占的上地,如皇庄,诸王、公主、勋 戚、大臣、内监、寺观乞赐的庄田,这些 特权阶级,大多不负赋役的义务。 在明代官田中,屯田占据重要的地位。屯 田分为民屯和军屯,其管理方法和税法, 同普通的官田不同。在明代,屯田收入对 国家财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经济方面
农业和手工业产品的增多,商品交换也日 显活跃。只是到明后期,由于朝政腐败, 已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也遭到沉重的打击, 因而也延缓了走向资本主义的进程。
第二节 赋 役 收 入
一、田赋 二、徭役
一、田赋
(一)土地制度 (二)户口与赋役黄册 (三)田赋与鱼鳞册 (四)田赋
(一)土地制度
第一节 明代政治经济概述
一、明代前期的政治经济 二、明代后期的政治经济概况
(二)经济方面的措施
1.移民垦荒。 2.组织屯田。 3.奖励农耕,减轻民负。 4.兴修水利。 5.扶植工商业。
二、明代后期的政治经济概况
(一)政治方面 (二)经济方面
(一)政治方面
明自宪宗成化(1465-1487年)以后,上自 皇帝、王公,下至官宦地主争相占田夺地, 失地农民或卖儿鬻女以充债,或亡逃他乡, 一些地方如福建、浙江、江西等地,还爆 发了农民起义。
英宗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规定,将一部分漕 粮改折为货币缴纳,每年以百万为额。孝宗弘治 年间(公元1488—1505年)以后,逐渐推行于各 府。
(二)盐务管理
明在全国所有产盐地区分别设置官吏,计 全国设都转运使六,即两淮、长芦、福建、 山东、河东;盐课提举司七:即广东、海 北、四川各一,云南四。各盐场设盐课司。 陕西亦设盐课司。两淮场多量大,并设盐 课分司三(泰州、淮安、通州),批验所 二。当盐场盐出场时,按引课税。
明代中央财政机关为户部,户部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 一人,掌全国户口田粮之政令与稽察,岁会赋役实征之数。
户部下分为四部,即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 明代会计属户部主掌。每年由户部总汇一年的需费上报于
大司徒,经皇帝认可后组织征收。从永乐以后定为常规。 明代的地方财政机构,省承宣布政使司,掌省的民政、户
(三)府藏制度
1、军储仓及屯田仓 明初,京卫有军储仓。洪武三年,增设至二十所;又建临豪、 临清二仓,以供转运。各行省置仓,储官吏俸给;边境置仓, 收屯田所入,以给军用;州县预备仓,以备凶荒。
2、用于救济的粮仓 明朝用于救济的粮仓制度多依唐宋旧制,粮食仓库有四 种: 预备仓,济农仓,义仓,社仓。
6、市肆门摊税 仁宗洪熙六年(公元1425年)为推行钞法,乃课于市肆门摊,令以钞纳税, 使钞流通。
四、茶、酒、醋及渔课
(一)茶课 明代茶分为官茶、商茶两种,皆贮边易马。洪武初年,制定茶法,发布茶引 由条例,实行茶专卖,凡商人于产地买茶,须纳钱请引,方许领茶贩运。其 法,每引茶一百斤,纳引钱二百文,不及一引的茶叫畸零,另行发给由贴。 如无由贴及茶引,或有引而与茶分离者,便成私茶,可以告捕。犯私茶以私 盐同罪。但到后来,茶税加重,有规定:茶引一道,输钱千文,茶由一道, 输钞六百文。
(二)酒醋课 明初实行酒禁,但另一方面,又规定征酒醋之税。英宗正统七年令将各地的 酒课,收归州县备用,不交中央。酒税成了地方税。酒税的税率景泰二年每 一块(酒曲)收税钞、牙钱钞、塌房钞各三百四十文,成化时淮曲投税,每 百分取二。 对醋的课征,醋自来无禁,但也有税。洪武十八年时曾折收金银钱钞。
(三)渔课 明初,设河泊所,征收渔税,税率按商税税率三十取一。以米、钞为本色, 也准纳其它折色。洪武十五年,曾许以野兽皮输渔课,制裘以给边卒。十八 年以金银钱折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