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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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的依据和目的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员工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项目的定义

教育培训项目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各单位(部室)为满足经营管理、通信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的各类管理、技术、业务等培训。

公司培训体系为二级培训体系。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牵头组织的各

类培训为 A 类培训,各单位(部室)牵头组织的培训为 B 类培训。

第三条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实施的对象

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的适用对象是本公司A、B 类培训项目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机构

教育培训项目的管理机构分三级:公司教育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机关部室和各直属单位。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教育培训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审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决定公司教育培训重大事项。

(二)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编制教育培训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策划和组织公司 A 类培训项目,协助和指导 B 类培训项目对各类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质量管理、经费管理和档案管理。

(三)各直属单位(部门)应根据分管专业业务需求策划培训项目和制定 B 类培训年度计划。对 B 类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原始记录档案管理。

第三章教育培训项目立项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教育培训项目的立项审批

(一)培训预算不高于10 万元人民币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二)培训预算10 万至20 万元人民币的,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培训预算2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教育培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要求

培训预算高于20 万元人民币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在正式立项前须对其进行调研,并出具可行性报告,交由部门总经理及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初审。

第四章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编制

第八条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

(一)公司各部室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 B 类培训计划,并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申报。

(二)人力资源部汇总各单位培训需要,在每年第一季度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提交公司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九条教育培训计划的调整培训计划可根据通信实际情况作内容、时间的调整,也可新增培训项目。公司 A 类培训由培训中心负责填写调整申请表, B 类培训由相应单位(部门)填写调整申请表。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项目审批权限办理审批事项

第十条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公司 A 类培训由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并保存原始纪录,建立相关档案。

(二)各单位(部门)的 B 类培训项目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培训中心提供支持。各单位(部门)应保存原始纪录,建立相关档案。培训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备案。

(三)员工受公司委派参加硕士以上高学历、高学位培训,或出国培训、厂商高级技术培训、高级技术认证培训,以及单项培训,投资超出 3 万元的,应与公司签订3至5 年服务期合同;参加单项投资 1 万元以上培训或总额 1 万元以上的系列培训,员工应与公司签订 1 至 3 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以培训结束次日起算。员工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承担赔偿责任。服务期超出劳务合同期限的以劳务合同期为限。员工培训服务期合同由培训中心在组织培训时同步签订。

第五章教育培训项目的评估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项目的事前评估

培训前,相关单位(部门)应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查,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地点,制定实施性培训计划

(大

纲)。实施性培训计划(大纲)应征求专家意见,并按审批流程报批。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项目的事中评估

在培训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测验或考试、学员面谈及培训时的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质量。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项目的事后评估人力资源部每年在公司级培训项目和二级培训项目中抽查评估一定比例的培训项目。培训结束后(通常时间跨度为3— 6 个月),通过测评参加培训员工的态度改变、行为改变、绩效提升等,进行教育培训项目有效性评估。

第六章教育培训项目的前期准备

第十四条教学文件的准备培训中心和内部讲师在培训前,必须做好培训教材、备课教案等教学文件的准备。

第十五条教学设备和辅助器材的准备培训中心应负责准备培训设备等相关辅助器材,包括:软件及音像制品、图书、模型及道具、电教设备、实验及实习场所等。

第十六条教学文件与记录

(一)教育培训项目必须具备的教学文件:

(二)实施性培训计划(大纲):描述该培训项目的培训班名称,承办单位,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培训对象、教材、人数,期数,时间等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三)培训考核成绩记录表:实施计划中规定要进行考核的必须做好考核成绩记录。

(四)培训考勤记录表。

(五)培训档案和记录:每一个教育培训项目在结束后,必须填写《员工教育培训班登记表》,交由培训中心存档。公司 A 类培训由培训中心保存原始纪录,建立相关

档案。B类培训项目由各单位(部门)保存原始纪录,建立相关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略): 1. 员工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申报表(A/B)

2. 上海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培训计划调整申请表

3. 员工外出学习申请表

4. 员工教育培训班登记表

5. 培训项目有效性评估学员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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