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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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险管理规定

二、保险的险种:

1、财产保险。

2、公众责任险。

3、车辆保险。

4、建筑工程险。

5、建筑工程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三、投保要有打算,行政工作职员应按照公司财产情形,统一编制年度投保打算。

四、投保财产明细清单,由行政工作职员负责提供,财务部配合核对财产价值。

五、保险合同由行政工作职员负责洽谈,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确保赔偿安全、保费低、赔率高等优势。

六、财产投保保险期满,行政工作职员应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估,并确定保险公司的选择及时办理续保手续。财务部配合办理财产期满续保工作。

七、投保财产发生意外灾难时,行政工作职员要负责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编写事故报告,事故报告要同时报地区总经理和部门高级经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填写“灾难赔偿申请单”及“缺失清单”于缺失发生后五日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

八、收到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商务条件规定按比率退回保费后,财务部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入账,不承诺留做“小金库”,一经查出应追究当事人和地区总经理的责任。

九、行政工作职员从保险公司取回缺失赔偿后,应赶忙连同有关文件送财务部复核并办理入账手续。遇赔偿运算差错,由行政工作职员负责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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