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实施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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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间叠加法:选择重点地区,使用土地利用调查、土地遥感影 像图和土地利用规划空间数据进行叠加、比对,分析实际使用情况和 可用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空间。
(四)专家调查法:在技术方案制定、评估结论形成和政策建议提出 等环节,召开专家咨询会,进行问卷调查,听取专家意见。
1.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
附表:1.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建设用地 3.10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补充数据表 4.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补充数据表
3.评估方法与要求
(二)案例剖析法:选择典型省份、城市和重点项目,深入剖析规划 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实现程度,评价相关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 进而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二)立足规划,着眼未来。围绕规划核心内容和主要指标,紧密结 合以城镇化发展为引擎,“四化”同步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社 会民生加快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评估规划对未来发展需求的保障程 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统一部署,典型剖析。在做好《纲要》中期评估的同时,同步 开展10个省级规划和102个报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的中期评估,深入了 解地方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对规划实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 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
1.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
(1)提交到部的数据汇总到市(地)级,并按照行政区划代码顺序排列,各省 (区、市)根据需要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分析单元。 (2)2005年规划基期数据。 (3)报国务院审批城市2020年规划目标,以国务院对该城市的批复为准。 (4)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减去规划基期耕地面积,(4)=(3)-(2)。 (5)规划安排的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6)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7)土地变更调查2006-2012年耕地历年减少的数量之和。 (8)土地变更调查2006-2012年耕地历年增加的数量之和。 (9)2006-2012年耕地净增减,(9)=(8)-(7)=(6)-(2)。 (10)2006-2012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占规划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比 例,(10)=(7)中的建设占用/(5)*100。 (12)报国务院审批城市2020年规划目标,以国务院对该城市的批复为准。 (13)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基本农田调查面积。 (14)为2012年基本农田现状面积减去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14)=(13)(11)。 (15)为2012年基本农田现状面积减去2020年基本农田规划目标,(15)=(13) -(12)。 (16)2006-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包括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 整治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安排的各类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建设用地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建设用地
(1)提交到部的数据汇总到市(地)级,并按照行政区划代码顺序排列,各省 (区、市)根据需要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分析单元。 (2)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数。 (3)2006、2007、2008、2009年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的净增量之和。 (4)2010、2011、2012年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的净增量之和。 (5)基于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的2012年现状数据,(5)=(2)+(4)。 (6)规划安排的2006-2020年15年净增量。 (7)与二次调查数据衔接后,通过部备案的规划目标,(7)=(2)-(3)+ (6)。 (8)2006-2012年已使用规模占规划十五年增量规模的比例,(8)=[(3)+ (4)]/(6)。 (9)2020年规划目标与2012年现状的差值,(9)=(7)-(5)。 (10)规划剩余空间除以2006-2012年的年均增量,其中年均增量为[(3)+ (4)]/7。 (11)2012年末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 (12)2012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除以2012年总人口(常住人口)。 (13)2012年末全市城镇人口(常住人口)。 (14)2012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除以2012年城镇人口(常住人口)。
(四)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 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 保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评估任务
本次评估分为国家、省级和市级三个层面进行。
(一)国家层面评估。以《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 要预期性指标为重点,分析全国和分省(区、市)规划目 标实施情况,评价《纲要》实施成效,预测《纲要》实施 态势,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
2.评估任务
(三)市级层面评估。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02个城市, 要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全面分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情况,重点分析城市人口、用地规模、人均用地、地均二三产业增加 值的变化,土地审批情况和实际供应、利用水平,城市闲置、低效用 地开发利用潜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情况,有条件建设 区使用和规划修改情况等。
(四)综合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专家论 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呈报国务院,以指导规划 实施管理和调整完善工作。
3.评估方法与Hale Waihona Puke Baidu求
评估采取面上分析与典型剖析相结合,实现评估深度和广度相统一;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既有扎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又明确提出 改进工作的政策建议;充分运用相关信息数据与实地补充调研相结合, 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现势性。 (一)统计分析法:根据评价需要,收集2006年至2012年经济社会 统计和土地调查、评价、监测等数据,为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利 用变化和规划指标实施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施评估 相关说明
主要内容
国家相关要求 我省规划中期评估情况 市县级规划实施评估要求
一、国家相关要求
1.评估原则
(一)全面评估,突出重点。系统回顾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全面分 析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重要预期 性指标的实现程度,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评估任务
(二)省级层面评估。各省(区、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 点围绕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变化、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耕地和基本农 田保护情况、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展等进行分析,测算 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需求和节约集约用地潜力, 评估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状况,提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相 关建议。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 陕西等10省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实施、 统筹城乡等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推进,进一步分析城镇化进程中 人口、产业变化和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协调情况,分市城镇工矿用地规 模和中心城区可使用建设用地空间,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及规 划期内的用地需求,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布局变化和补充耕地潜 力等,各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效,剖析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难点。
(四)专家调查法:在技术方案制定、评估结论形成和政策建议提出 等环节,召开专家咨询会,进行问卷调查,听取专家意见。
1.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
附表:1.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建设用地 3.10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补充数据表 4.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补充数据表
3.评估方法与要求
(二)案例剖析法:选择典型省份、城市和重点项目,深入剖析规划 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实现程度,评价相关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 进而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二)立足规划,着眼未来。围绕规划核心内容和主要指标,紧密结 合以城镇化发展为引擎,“四化”同步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社 会民生加快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评估规划对未来发展需求的保障程 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统一部署,典型剖析。在做好《纲要》中期评估的同时,同步 开展10个省级规划和102个报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的中期评估,深入了 解地方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对规划实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 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
1.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
(1)提交到部的数据汇总到市(地)级,并按照行政区划代码顺序排列,各省 (区、市)根据需要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分析单元。 (2)2005年规划基期数据。 (3)报国务院审批城市2020年规划目标,以国务院对该城市的批复为准。 (4)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减去规划基期耕地面积,(4)=(3)-(2)。 (5)规划安排的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6)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7)土地变更调查2006-2012年耕地历年减少的数量之和。 (8)土地变更调查2006-2012年耕地历年增加的数量之和。 (9)2006-2012年耕地净增减,(9)=(8)-(7)=(6)-(2)。 (10)2006-2012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占规划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比 例,(10)=(7)中的建设占用/(5)*100。 (12)报国务院审批城市2020年规划目标,以国务院对该城市的批复为准。 (13)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基本农田调查面积。 (14)为2012年基本农田现状面积减去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14)=(13)(11)。 (15)为2012年基本农田现状面积减去2020年基本农田规划目标,(15)=(13) -(12)。 (16)2006-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包括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 整治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安排的各类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建设用地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建设用地
(1)提交到部的数据汇总到市(地)级,并按照行政区划代码顺序排列,各省 (区、市)根据需要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分析单元。 (2)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数。 (3)2006、2007、2008、2009年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的净增量之和。 (4)2010、2011、2012年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的净增量之和。 (5)基于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的2012年现状数据,(5)=(2)+(4)。 (6)规划安排的2006-2020年15年净增量。 (7)与二次调查数据衔接后,通过部备案的规划目标,(7)=(2)-(3)+ (6)。 (8)2006-2012年已使用规模占规划十五年增量规模的比例,(8)=[(3)+ (4)]/(6)。 (9)2020年规划目标与2012年现状的差值,(9)=(7)-(5)。 (10)规划剩余空间除以2006-2012年的年均增量,其中年均增量为[(3)+ (4)]/7。 (11)2012年末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 (12)2012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除以2012年总人口(常住人口)。 (13)2012年末全市城镇人口(常住人口)。 (14)2012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除以2012年城镇人口(常住人口)。
(四)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 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 保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评估任务
本次评估分为国家、省级和市级三个层面进行。
(一)国家层面评估。以《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 要预期性指标为重点,分析全国和分省(区、市)规划目 标实施情况,评价《纲要》实施成效,预测《纲要》实施 态势,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
2.评估任务
(三)市级层面评估。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02个城市, 要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全面分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情况,重点分析城市人口、用地规模、人均用地、地均二三产业增加 值的变化,土地审批情况和实际供应、利用水平,城市闲置、低效用 地开发利用潜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情况,有条件建设 区使用和规划修改情况等。
(四)综合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专家论 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呈报国务院,以指导规划 实施管理和调整完善工作。
3.评估方法与Hale Waihona Puke Baidu求
评估采取面上分析与典型剖析相结合,实现评估深度和广度相统一;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既有扎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又明确提出 改进工作的政策建议;充分运用相关信息数据与实地补充调研相结合, 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现势性。 (一)统计分析法:根据评价需要,收集2006年至2012年经济社会 统计和土地调查、评价、监测等数据,为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利 用变化和规划指标实施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施评估 相关说明
主要内容
国家相关要求 我省规划中期评估情况 市县级规划实施评估要求
一、国家相关要求
1.评估原则
(一)全面评估,突出重点。系统回顾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全面分 析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重要预期 性指标的实现程度,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评估任务
(二)省级层面评估。各省(区、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 点围绕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变化、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耕地和基本农 田保护情况、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展等进行分析,测算 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需求和节约集约用地潜力, 评估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状况,提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相 关建议。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 陕西等10省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实施、 统筹城乡等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推进,进一步分析城镇化进程中 人口、产业变化和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协调情况,分市城镇工矿用地规 模和中心城区可使用建设用地空间,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及规 划期内的用地需求,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布局变化和补充耕地潜 力等,各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效,剖析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