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死后变化--第五节、第六节 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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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虫 甲虫分布极广,在水、陆、空中、地下都能 生存,因此甲虫对尸体的毁坏也较常见。 甲虫噬食尸体时,形成表皮剥脱,并可在尸 体上产卵,长成幼虫后亦可破坏软组织,但不 如蛆快,故损伤一般较浅、小,但群集较多时, 同样可致大面积软组织毁坏。 此外,蟑螂、水虻、蜂和蝗虫等均可对尸体 造成不同程度的毁坏。
第三章 死后变化 postmortem changes
第五节 其它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的毁坏
人死后,尸体除受死后变化影响,还遭受其它一些自然环 境因素的作用,被部分或大部分地毁坏。
这些外来因素对尸体的异常破坏,既不同程度地加速死后 变化的发展,同时又影响对生前损伤和疾病的观察和判断。 其中,主要有动物、昆虫和其它一些因素对尸体的毁坏。 法医学研究这些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毁坏的目的在于,认 识常见不同的动物、昆虫及其它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毁坏的 特征和规律,与生前所致的损伤相鉴别,从而为刑事案件的 侦破提供线索,为判明损伤性质和推测死后经过时间提供科 学依据。
1.蝇蛆 昆虫对尸体的毁坏中,以蝇蛆最常见。 蝇类对尸臭敏感,夏季人死后约10分钟,甚至在濒 死期即群集于尸表产卵;卵可孵化成蛆,分泌含有蛋 白溶解酶类的液体,消化和破坏尸体软组织,形成污 秽灰白色的蜂窝状小洞;蛆再侵入皮下、肌肉和内部 器官。 在夏季,婴儿尸体约1周内、成人尸体在3~4周内, 就可被蝇蛆吃尽软组织。 根据蝇蛆生长发育情况是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的一个 主要方法,也是法医昆虫学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一、濒死期的人为现象
1.抢救过程中的人为现象
危重伤病患者死亡时,包括死亡前短时间内,医护 人员对其进行抢救,常会造成一些人为损伤。这种损 伤容易被误认为是生前伤害,从而导致案件性质的判 断错误;又易被误认为是医疗失误而发生医疗纠纷。 (1)胸外心脏按压:为进行复苏对病人进行胸外按 压,如用力较大,可致肋骨或/和胸骨骨折,甚至可发 生骨折断端刺破软组织、胸膜和肺组织,引起皮下气 肿、皮下出血、气胸、血气胸和肺萎陷,严重者还可 引起肝、脾等上腹部器官的破裂,并发腹腔积血,甚 或胸腔出血。
1.鼠类
老鼠体积小、活动灵活,无论是在室内还是室 外,都可能对尸体造成损害。如医院太平间的停 尸柜封闭不严,老鼠即可能进入柜内。 鼠咬食尸体多见于鼻尖、口唇、耳廓和其它暴 露部位;如系裸尸,也可在胸、腹部。咬伤处有 锯齿状小齿痕,创缘不规则,创口小而浅表,多 个创腔的深浅基本一致,现场可发现鼠迹、鼠粪。
5.雷雨天的尸体
在雷雨天气条件下,处于野外的尸体,有可能遭受 雷电击伤。位于高压电线或其它电线处的尸体,当电线 发生断裂、坠落时可被电击。
6.火灾中的尸体
有时尸体还可能被停尸处发生的火灾造成烧伤。 由火烧造成的硬膜外热血肿和皮肤的破裂口,应 注意与生前的损伤和烧伤相鉴别。如汽车司机在驾 车行驶过程中发生冠心病猝死后,汽车因失控而撞 坏并烧伤尸体。 此外,地震、山崩、冰雪和洪水等均可造成尸体 不同程度的损伤。 上述不同情况所致的尸体损伤虽可单独出现,但 也可同时被两种因素和多种因素同时造成损伤。必 须认真仔细检查,切勿疏忽大意。
第六节 死后人为现象 (postmortem artifacts)
人死后,由一些人为因素的作用,可在尸体上造成 各种改变或征象称为死后人为现象。 广义的死后人为现象还应包括在尸检、标本的固定、 取材、保存及制片过程中出现的人为现象。 死后人为现象与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的毁坏不同, 前者是由一些人为因素引起,后者则是因某些自然、 环境因素所产生。 死后人为现象在法医病理学实践工作中较常见,易 被误认为是生前损伤或病变,或影响观察与诊断,从 而导致检案失误,甚至造成冤案、假案和错案。因此, 认识和鉴别这些死后人为现象非常重要。
分离和取出腹腔内器官时,易致脾和肾上腺的撕 裂甚至丢失肾上腺。也可切破胃肠。肾周脂肪囊、肾 上腺周围血液污染易误诊出血。
死后人为现象,也包括尸体毁坏,如尸体火化和死后 人为分尸、碎尸和割掉部分器官等。
按出现的先后顺序分为:①濒死期人为现象;②尸 体停放和搬运过程中发生的人为现象;③尸检过程中 及其以后出现的人为现象。 按人为现象形成的原因分:①人为造成尸体、器官、 组织的破坏;②人为致尸体、器官、组织内出现异物; ③人为使损伤、病变及正常的组织结构不能被观察。 按死后人为现象发生的环节分:①在尸体上发生的 人为现象;②在大体标本上发生的人为现象;③在病 理切片上发生的人为现象。 有些现象是可以避免的,有些则是难以避免的。
三、尸检过程中的人为现象
尸检过程中的人为现象既容易被忽视,又容易被误 诊为生前的损伤与疾病。尸检过程中是否产生人为现 象及其多少,除与尸检者对案情掌握的程度、法医病 理学理论知识的多少和尸检技术的熟练程度外,主要 与尸检操作是否标准、规范有关。应尽量减少人为现 象,并注意加以区别。 1.切开胸、腹壁时的人为现象
( 2)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造成面和颈部的擦伤、指甲 印痕和口唇、牙龈的损伤。 ( 3)注射输液:可在手腕、肘窝和踝部等处造成皮下 出血,需与挫伤鉴别。心内注射时可致心外膜轻度出血。 ( 4)心电除颤:可致光镜下所见的心脏的浅表层心肌 肌浆凝集和收缩带坏死,不能误诊为生前心肌缺血。 ( 5)气管插管和人工气道:可造成口唇、牙龈、齿和 咽部的损伤,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更易发生。 ( 6)喉镜检查:可致口、腭、咽和喉部的损伤,特别 是粘膜的损伤。 2.变动尸体体位时的人为现象 可使胃内容物反流进入呼吸道,易被误诊为胃内容物吸 入而致窒息死亡。此外,尸体表面也可发生擦伤、挫伤等 轻度损伤。
二、尸体停放、搬运和冷藏过程中的人为现象 1.尸体停放时的人为现象 尸体停放的位置不妥,或因发生某些意外情况,可致尸 体的损伤。如供祭拜的香、烛倒地的火种引起周围衣物燃 烧时可致尸体烧伤等。 2.尸体搬运时的人为现象 既可造成体表的擦伤、挫伤,也可导致颈椎骨折。对原 已有某些损伤和骨折的死者,可造成原有损伤的扩大、变 形、骨折线的延长等。 3.尸体冷藏时的人为现象 温度过低,可使尸体冻结变硬,因而既可出现新的损伤, 也可使原有损伤变形。特别是冰冻水泡形成和冷藏后产生 在病理切片上表现出来的冰晶,容易被误诊为生前损伤或 疾病,注意鉴别。冷冻尸体可使小脑扁桃压迹出现或更明 显。
3.检查颈部时的人为现象
按常规尸检操作分离颈部皮下、肌肉时,常致死 后渗血,与扼死或勒死案例颈部软组织可见的生前出 血难以鉴别。因此,对疑为扼死或勒死、缢死等尸体, 应先剖验颅腔和胸腔,使颈部成为贫血区,最后才对 颈部进行剖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取出颈、胸部器官时的人为现象
取出颈部器官时用力过猛可人为造成舌骨大脚、 甲状软骨上角及中间部骨折。同时取出颈部和胸腔器 官时,在手握喉头和气管拉扯心、肺及纵隔与胸椎分 离过程中,过度用力可致气管、血管及肺撕裂伤。肺 动脉栓塞死者,若不在原位剪开右心室和肺动脉,则 可致肺动脉栓塞的血栓栓子移位、脱落或丢失。 5.取出腹腔器官时的人为现象
三、其它自然环境因素对尸体的毁坏
1.江河湖泊水中尸体 江河水中漂流的尸体,可与岩石、桥墩及树木等 水中物体碰撞致伤,或是被机动船舶的螺旋桨损伤, 甚至造成肢体离断;处于水渠、泵站的尸体,可被 抽水机、发电机等的涡轮致伤。这类损伤类似锐器 伤。湖泊池塘的尸体也可被划行的非机动船只撞伤, 或被鱼网拖伤,均须进行鉴别。 2.铁路、公路道上的尸体 车道上的尸体易发生死后交通车损伤,如碾压伤、 挤压伤和肢体离断等。此时特别应注意与他杀后伪 装成交通事故损伤等相鉴别。
2.蚂蚁
蚂蚁的体小口细,咬食尸体时多开始于耳廓、下
颌部、颈部、下腹部、四肢屈侧等皮肤柔嫩部位和有
表皮剥脱、皮肤创口、索沟、扼痕等损伤处,形成潜 掘形的表皮剥脱,或圆形、类圆形、不规则的组织缺
损,创缘内卷;而肌腱、筋膜、血管和神经干等致密
组织不易会被破坏。当蚂蚁数量大时,能在 4~8 周内
将处于地面尸体的软组织噬食殆尽,只剩骨骼。
5.水族动物 水族动物中的各种鱼类都可能破坏水中尸体。 损伤多位于身体突出的部位,常常先噬食软组 织,可以吃掉耳、鼻、口唇和脸部,破坏面部特 征,有时可严重破坏躯干和四肢的软组织,仅剩 下骨骼;大的鱼类可以破坏肢体,鲨鱼甚至可吞 没全尸。 其它动物,如虎豹、野猪、狐狸、螨、蟹、 虾、水蚤及其它动物均能不同程度地毁坏尸体。 偶有家禽对尸体造成损伤的。
4.鸟类 对尸体的毁坏主要有鹰、猫头鹰和乌鸦等。它们均 嗜食尸体,造成皮肤肌肉缺损,有的甚至食光全部组 织。 如我国西藏地区的天葬,实际上就是让成群的飞雕 食光尸体的组织。由于鸟的种类不同,其喙长短各异, 故对尸体造成局部损伤的情况也不尽一致。创面粗糙 不平,大小、深浅不一,可见被撕扯痕迹,创缘不整 齐,严重时体表软组织和内部器官可同时受到毁坏, 甚或造成“白骨化”。
2.犬 咬食尸体时破坏性较大。 轻者呈花环状擦伤或较浅的创伤,重则咬去大块肌 肉、肢体离断。 创口大小不一,创面、创缘不整齐,呈撕裂状;断 端可有血管游离;有时肢体断端较整齐,需与砍创相 鉴别;有时咬伤似刺创;骨的断端可留有齿痕,尸表 可见犬爪搔痕;若胸、腹腔被咬破,则内部器官可缺 失;现场和尸体上可发现犬毛和犬足痕迹,周围可有 被拖散的组织碎块。
直线切开胸、腹腔时,由于用力或刀法不对,可致 心、肺及肝、胃、肠和膀胱等腹部器官组织的划伤。
2.分离胸锁关节及切断第一肋骨时的人为现象
常会伤及周围血管,使部分血液流入胸腔。如为 胸腔内有积液的死者,则出血与胸腔积液混淆不清。 因此,在切断两侧肋软骨至第二、三肋后,于分离胸 锁关节和切断第一肋骨之前,应检查两侧胸腔有无积 液及其液体的颜色和数量,以便区别。
胸外或胸内心脏按压也可导致心肌改变,应与心肌 坏死相鉴别。此外,还可造成轻度的蛛网膜下腔出血, 特别是脑淤血较明显者。 胸外心脏按压时也可以引起肺动脉脂肪栓塞、骨髓 或肝组织栓塞,这在伴有或不伴有肋骨、胸骨骨折时 均可发生。
据 Hudson 观察 1800 例胸外按压的尸检例,发现肺 骨髓栓塞占 10% 、肺脂肪栓塞(有的同时伴有骨髓栓 塞)达20%。 胸外心脏按压时不仅可造成一些损伤,还可破坏原 有病变。如按压可将肺动脉内栓塞的血栓压碎或移位。 故尸检时应取肺动脉和右心腔内的可疑碎块做病理切 片检查。
二、昆虫对尸体的毁坏 昆虫在法医学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受到 人们的重视,已形成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法 庭昆虫学(forensic entomology)。 主要目的是用来推测死后经过时间,并为 侦察破案提供线索。 绝大多数昆虫都可对尸体造成不同程度的 损害,其中主要是双翅目的蝇(fly)、膜翅目 的蚂蚁(ant)和鞘翅目的甲虫(beetles)。
一、动物对尸体的毁坏 动物对尸体的毁坏易被误认为是生前损伤, 导致损伤性质的判断错误,造成不必要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无论哺乳类、两栖类、爬行类或鸟类都可能 对尸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但因地因时而异, 不论在水中还是地面、室内还是室外,也不论是 在平川草地还是深山老林、是静止停放还是在江 河流动,都可发生。 常见的主要是鼠、犬、豺狼、鸟类、水族动 物和各种昆虫。
3.建筑物、厂房等处的尸体
建筑堆砌物、陈旧厂房等处的尸体,有可能被倒塌、 风吹刮倒的高坠物品砸伤。这种类型的损伤须经认真现 场勘察和全面系统的尸体检验来鉴别。 4.山坡上的尸体
位于山坡、或其它高处的尸体,有时因某种原因而 滚落他处,从而发生一些擦伤、划伤、碰撞伤或摔跌伤。 这种损伤的现场勘察非常重要。
3.豺狼 多群居于山区和丘陵,不仅可毁坏地面的尸体,还 可对埋葬较浅的非棺葬尸体造成破坏。
其损伤形态与犬的损伤无大的差别,但程度更重, 有的还可造成肢体离断,分布远离现场,酷似凶杀案 例。 如曾有一名因肺炎死亡的2岁男儿,尸体被草席包 裹埋于村外的山坡地里,几天后两村民在距掩埋处1公 里远的麦地里发现其头颅,断端较整齐,附近水塘边 有散在的肋骨残骸,疑为碎尸案,检查颅骨未见损伤, 第3颈椎椎弓可见类似尖牙的咬痕。经进一步调查,鉴 定为动物(豺狗)损伤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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