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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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内容摘要: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一个有效方法,是规范司法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依法治国也要求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规范化。笔者从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内涵、意义、问题、两者的影响及措施五个方面探讨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期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关键词:司法规范化;执法公信力
检察工作哪些方面会与公信力成正比?经以往各方探讨,总结出来的重点有执法办案,解剖其内部的构成,如方式、结果、社会影响则与公信力成正比,那如何在现状中持续提高正比数值,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笔者认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可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也可促使检察机关正确履职。
一、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内涵
公信力的字面含义,是否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所产生的一股力量,据查汉语词典,答案是肯定的。它是一个具有双重维度的概念,是二维互动的关系,是社会公众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公信力既然是一个二维互动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两端分别是国家公权力和公众。诠释“这种关系的两端分别是国家公权力和公众”,从国家公权力和公众这两方面与公信力的关系角度进行,以释出国家公权力和公众在此文的含义。第一,对国家公权力进行拆分,这里的“国家”所涉及的是机关,“公”为公众,“力”为能力,可理解为国家机关得到公众的信任的能力。第二,前述的国家公权力为国家机关得到公众的信任的能力,那么公众在这里,推出为公众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对其的一种评价。司法公信力中的司法包括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系统,所以检察公信力是其中一种,那检察公信力是检察机关的履行职责的过程、结果,得到公众认可所产生的信任力,关键是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态度、满意度。
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1、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依法治国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规范司法行为”为司法系统工作的基础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所以要求司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也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借此依法治国的契机,更严格守法,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为我国依法治国推进步伐加力。
2、司法规范化建设可增强执法公信力。随着人民群众的知识水平提高和知识面拓展,其认知事物的程度也随知识水平的提高发生了变化,当今时代,检察机关在法律职权履行中,如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响极大,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人民群众可视为合法权益是否受侵害的检验者。维权意识作为一个“法”、“识”摆在了社会法律台面。规范司法行为建设也相应时刻地接受着人民群众的检验,检察人员在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应越来越规范,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如检察行为、检察作风有一些不慎或不当,都将成为舆论热点,热点经炒作,对检察机关影响重大,因此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要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在人民群众的检验下的规范行为,将有助于增强执法公信力。
3、借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时机强化检察队伍。检察队伍的优劣贯穿着检察工作的始终,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如此,纵观检察机关近年来取得的新进步,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坚持不懈,其中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是取得新进步的重要原因,“队伍”是检察机关的窗口,人民群众通过检察人员了解检察工作,如检察机关办案欠缺严格、欠缺规范、欠缺公正、欠缺正确,那必将影响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综述,检察队伍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正确的同时不仅打造了过硬的检察队伍,而且也在规范司法行为中。
(二)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1、促进依法治国建设,对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起到推动作用。
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既包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含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在内的无形法律文化,也包括在较短时间内通过移植或自身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无形的法律文化不是朝夕可成的,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慢慢形成,根植于一个民族的文化和心理传统中。依法治国进程中,社会公众能否认同法律、能否信仰法律,起着核心关键作用。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法律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执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认同乃至信仰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通过处理个案以及在处理个案的过程中传递出来的程序规范性、适用法律准确性和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及公正性,是检察机关在向社会公众表现,其始终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不偏私,且让社会公众从中感受,那么通过一些个案的处理不断让社会公众感知检察机关的社会信用,而作为信用接收方的社会公众就会逐渐产生对检察机关的认同、对法律的认同,当这种认同提高到一定程度便会成为对法律的信仰,而信仰一旦形成他们就会坚定的选择信任法律、信任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并自觉用自己的行动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当一个社会有形的法律文化和无形的法律文化达到高度契合,法治社会也就自然形成了。
2、维护法律权威,必然增强公信力。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不仅在于立法中体现人民意志,得到人民的拥护;而且在于执法中严格公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唯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否则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如何给公民传递法律权威性,检察机关在履行执法过程中,应使法律的规范作用、效力得到发挥呈现,应然的法律规范、法律效力,公民便会自觉遵守,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其履行的是法律监督,监督使法律发挥了应然的规范、效力,赢得了权威,也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
1、制度缺失,有制度却不落实。制度是执行的保障,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配套制度应同时产生,并付诸实施,但当前出现部分地方制度缺失现象,或有制度而不落实,制度如形式,制度无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