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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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

某建筑总承包公司承包一办公楼工程中因业主单位指定的分包工程设计单位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造成工程竣工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总承包公司虽然没有进行勘察设计,但作为总承包人仍应向发包人承担责任。而设计院虽然和业主单位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此时应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在其承包工作范围内,与总承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工程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所谓“甲指分包”,即分包商由业主指定,但合同仍由总承包商与指定分包签订。在国际建筑市场,对于一些业主有特殊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业主往往采用指定分包商(Nomitated Subcontractor)的形式,但在诸如FIDIC“红皮书”等合同条件中,一般都要规定指定分包商应当保证总承包商免于承担责任的条款。事实上,超过合理数量的“甲指分包”实际是一种变相的肢解分包,往往会给总承包商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相应的管理成本也将大大增加。但从国内签约的情况来看,总承包商对这种现象大都是无可奈何的。同时,不管怎么说,甲指分包在法律性质仍是分包,总承包商仍难免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在本案中总承包单位在和设计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同时和业主、设计三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如因业主指定的设计单位分包中的工作内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设计单位赔偿全部损失,总承包单位不承担责任,从而避免了本案中需承担连带责任而造成的较大经济赔偿,同时还获得了利润。

本文旨在通过对此案例进行全方面分析,总结总承包合同管理中由于分包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理方法和经验,以期对总承包公司的同行有所借鉴。

关键词:总承包工程合同连带责任

目录

一、案例正文 (1)

(一)案例背景 (1)

(二)案例进展 (2)

(三)案例结局 (3)

二、案例分析 (4)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概念 (4)

(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内容 (5)

(三)总、分包单位连带责任 (5)

(四)本案 (6)

参考文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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