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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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互联网+流通”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116
【发文字号】沈政办发[2017]25号
【发布部门】沈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2
【实施日期】2017.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日
沈阳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86号)精神,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流通服务、社区生活、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跨境流通等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建设为抓手,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大数据、云服务、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为手段,通过创新驱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智慧流通和绿色流通建设,完善流通产业发展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社会效益,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新型流通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动流通转型升级。

1.推进全渠道经营。

鼓励零售百货业突出经营特色,拓展经营范围,增加经营业态,延长营业时间,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传媒网络、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促销,发展多渠道支付模式,提供互动式售后服务。

重点推进连锁经营企业利用互联网、二维码、现代物流配送等先进技术,发展采购联盟,拓展流通渠道,推进连锁经营与电子商务、物流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加速转型升级。

支持中兴商业大厦、商业城等重点企业推进信息化升级,多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

(市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大数据管理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2.大力发展体验消费。

发展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培训、体育、保健等多业态融合的体验式消费,增强体验式、个性化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同步增长。

引导兴隆大家庭、苏宁等有条件的企业转变经营模式,推进体验消费示范中心建设。

(市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文广局、体育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3.提高供应链管理能力。

鼓励新玛特等百货零售业态发展自主品牌,优化运营模式。

推进大润发等连锁企业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发展采购联盟,实施供应链管理,拓宽销售渠道,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鼓励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合作,建设网络服务平台,发展餐饮预定、缴费、社区配送等便民服务功能,完善便利服务体系。

(市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及各区、县(市)政府)推动亿元以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日用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定制化供给能力,优化市场结构,拓展服务功能,带动产业优化重组,发挥引导生产、促进消费作用。

引导副食集团、地利集团等基础条件好、有影响力的大型市场创建自主品牌,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互联网+批发零售”的O2O模式转型。

(市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4.传承老字号品牌。

支持鹿鸣春、八王寺、老边饺子、萃华金店等老字号与区域特色文化结合,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历史文化传承,做好老字号保护和传承工作。

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老字号企业经营成本,推进老字号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

(市服务业委、文广局、旅游委、质监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5.发展商务服务业。

积极引进、创建知名品牌展会和电子商务展会,大力培育创新创业氛围。

鼓励会展企业建设网上展示交易平台,提高会展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

(市服务业委、大数据管理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6.发展特许经营。

推动医药零售企业发展医药营销领域电子商务,引导医药销售企业与零售企业对接合作,为特许经营领域开辟发展通道。

(市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二)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7.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

关注国内外分享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鼓励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资本进入物
流、快递等领域,鼓励包容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

推进“居游卡”等新兴消费模式,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扩大社会灵活就业。

(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工商局、旅游委、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8.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

强化供应链管理,利用众创、众包、众扶等多种形式,建立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的垂直纵深和横向一体化协作关系,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推动沈鼓集团等重点企业升级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满足销售、供应链、生产制造等业务需求,整合核心信息系统。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服务业委、文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9.大力发展创新创业基地。

建设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等流通创新创业基地,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运营指导、人才培训、融资推广等综合服务能力。

(市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及各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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