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的热点和难点正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土资源管理的热点和难点

——阳原县国土资源局

阳原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全县辖九乡,五镇,共301个行政村,26.7万人,区域面积1821平方千米。土地贫瘠,所属耕地大部是靠天吃饭,地方经济不发达,是全国贫困县。现就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中比较突出的热点难点说下面几点:

一、人事制度和岗位交流

(一)落实改革措施,夯实严肃国土资源管理的根基。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人事制度改革,配优班子,调优人员,升高级别,强化职能,将人员工资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当前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只管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由于钱、财、物都是由地方政府管理,能真正用到国土资源管理上的费用相当有限。由于财、物不实行垂直管理,人事垂直管理和机构升格变成不伦不类。我县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职工的工资还是自收自支,每个干部职工每月的工资只有六、七百元,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办公经费更是少的可怜,只要还存在经济任务的导向,就必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诱导执法人员办案时注重经济处罚而偏离执法宗旨。

(二)工作关系不顺的问题。国土资源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弱,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有机的整合办案力量,有效的理顺办案关系,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一是内部关系难协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不仅需要具体办案人员深入细致的工作,而且在涉及违法占用土地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性质、具体面积、地价、原来报批使用登记变更等情况时,需要系统内部的规划、耕保、用地、地籍、档案等科室和勘测、评估、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的配合,出具证明、报告和图件等材料,但由于科室本身就工作繁忙,再加上一些科室工作人员存在“趋势避害、少得罪人、怕麻烦、不愿承担责任”的心理,有时甚至把私人关系和感情掺杂到工作中来,使得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难以协调单位内部的各种关系,获取一些主要证据时间长、阻力大。二是上下级间少联系。主要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刚完成不久,省厅、市局对县局缺少有效的工作指导和联系,没有全面建立起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工作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通报制度。三是部门之间欠沟通。虽然一直在倡导联合办案,但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权责对等的联合办案机制,单靠国土部门去主动找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求助,单靠部门间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关系和感情来搞办案协作,而没有对“不协作、不配合、不处理”的追责制约措施,往往就会出现“移送成功、处理成空”的现象。次数一多,时间一长,

总是自己的热脸去碰人家的冷脸,工作人员就会丧失协作沟通的信心和主动性,联合办案也就无从谈起。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难以查处

(一)国土资源管理就是要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核心。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严格控制和严厉打击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国土资源基层执法队伍垂直管理,保持队伍的相对独立性。在查处重大或招商引资违法案件过程中,来自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较大,少数领导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机构编制和财政权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国土资源局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执法中就难免出现尴尬的地位。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上级部门只实行业务领导,人员编制和经费等属于地方管理,在执法过程中,放不开手脚,不敢碰硬,导致执法处于被动状态。

(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较难操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虽然几经修改,但仍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任何强制执行权。《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的机关有权制止。”但对有什么权力?如何制止?法律无明

文规定,因此很难实施。法律赋予我们的强制权十分有限,即使个别条款有执行权,都不便于操作。

执法监察工作应该是摒弃各种后顾之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依法查处。但现实情况却是,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执法队伍不超脱,使得执法不严肃,办案不严厉,而现在监管不严,就会出现“追责”,经费不足使动态巡查由日巡查变成周巡查甚至是月巡查,许多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思想存在很大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看山取柴”、“唯钱执法”的倾向。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县市一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人事制度改革,将人员工资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还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省、市、县各级出台加强执法监察专业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要求配备车辆、摄像机、电脑等办案设备,兑现执法人员办案补贴,稳定执法队伍。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难点

(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存在着较大困难。

(二)县级政府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渠道,汛前、汛期及突发地质灾害调查主要由乡镇国土所和村级监测员承担,而村级监测员又是义务工作,不能保证调查的质量。县、乡两级监测员一直拿不到全额工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与实际

也同样存在较大差距。因经费不足,有些该治理的灾害点迟迟不能开展工程治理,不能很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治体系。

(三)区域性监测防治体系尚未建成。群众对地质灾害缺乏预防知识,基层主管部门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尚不健全,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信息系统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尚停留在点上,应急式的安排不能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各类新批建设用地应有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评估意见,而且地质灾害评估意见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地灾评价。希望有关领导完善地质灾害各项制度、配套资金的分配,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通过实际工作,我们体会到,要想做好整合工作,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调整好利益关系。资源整合说到底是利益关系的再调整,触及互有关矿山企业的利益。不管采取什么整合方式,都必须在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每一个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市场运作、平等有偿、企业自愿、择优扶强的原则。

2、编制好科学规划。实施资源整合应当是最大限度地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其首先前提是科学规划、统一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