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期货间数据交换接口标准(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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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TF登记结算业务与数据接口说明(测试用稿)

关于ETF登记结算业务与数据接口说明(测试用稿)

关于ETF登记结算业务与数据接口说明(测试用稿)一、账户体系1、投资者账户深圳A股账户可用于ETF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组合证券认购、交易、申购及赎回。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用于ETF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交易。

2、参与人交收账户结算参与人使用其证券交收账户完成基金份额和组合证券的交收,使用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基金份额的认购、交易、申购及赎回的资金交收。

二、ETF认购、登记与份额标准化1、ETF网上现金认购ETF网上现金认购采用“连续认购方式”,认购期内的结算数据和资金交收流程与LOF发行相同,对于每日申报的认购委托进行滚动交收。

若券商在N日申报了认购委托,则在N日和N+2日分别收到如下数据:N日:通过SJSGF.dbf收到业务类别为’A0’(全部认购记录)和’A1’(认购不确认记录)的数据,通过SJSZJ.dbf收到用途代号为’E003’(认购资金)的数据;N+1日:通过SJSZJ.dbf收到用途代号为’E003’(无效认购资金冲账)的数据;N+2日:通过SJSGF.dbf收到业务类别为’A1’(认购不确认记录)、’A3’(认购结果记录)和’A6’(全部有效认购记录)的数据。

若券商在N+1日继续申报ETF认购委托,则分别在N+1日和N+3日收到上述数据。

2、ETF网下组合证券认购结算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网下认购数据,将投资者用于认购的组合证券划入证券认购专户,券商将通过SJSGF.dbf收到业务类别为‘41’(组合证券份额调减)的数据。

3、ETF初始登记ETF募集结束后,结算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份额初始登记。

券商将通过SJSGF.dbf收到业务类别为‘01’(基金份额登记)的数据。

4、ETF份额标准化ETF份额标准化到账日,券商将通过SJSGF.dbf收到业务类别为‘41’(ETF份额调整数量)的数据。

三、ETF交易结算结算公司作为共同对手方,对T日的ETF份额交易实行T+1担保交收。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一、引言数据交换接口规范旨在定义数据交换的标准格式,以确保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能够准确、高效地进行交换和共享。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系统、跨组织系统以及与外部系统的数据交互。

二、概述1. 目的数据交换接口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系统间数据的无缝连接和交换,提高数据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安全性,降低数据传输的成本和风险。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数据交换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同步- 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和转换- 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和集成3. 基本原则数据交换接口规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互操作性: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应具备互操作性,确保数据能够正确地被解析和处理。

- 标准化: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和协议,避免系统间的差异性和兼容性问题。

- 安全性: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被非法篡改或泄露。

- 可扩展性:接口规范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适应未来的业务需求和技术变革。

三、接口规范1. 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应采用统一的标准,如XML、JSON等,以确保数据的结构化和易读性。

- 数据字段应明确定义,包括字段名称、数据类型、长度、格式等,以便接收方正确解析和处理数据。

2. 数据传输协议- 数据传输协议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协议,如HTTPS、SFTP等,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协议版本应明确指定,以便接收方根据版本进行兼容性处理。

3. 接口认证与授权- 接口访问应进行认证和授权,确保只有合法的用户和系统能够访问接口。

- 常用的认证方式包括基于令牌的认证、数字证书认证等。

4. 异常处理与错误码- 接口应定义明确的异常处理机制,包括错误码、错误信息等,以便接收方能够正确处理异常情况。

- 错误码应具备唯一性和可读性,方便定位和排查问题。

5. 数据加密与解密- 对于敏感数据,应采用加密算法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

中登接口基金

中登接口基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数据接口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系统工作小组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目录1.引言 (2)2.数据类型定义 (2)3.数据处理 (3)4.加密 (3)5.数据接口 (3)5.1.管理信息格式 (3)5.2.业务数据 (5)5. 3 . 基本信息及部分汇总数据 (47)6.数据字典 (52)7.业务数据组织形式 (62)附录A:交易处理返回代码的取值及含义 (77)附录B:基金帐号编码 (97)附录C:销售人编码 (98)附录D:文件方式接口及通讯草案 (99)附录E:文件类型与业务类型对照表 (102)1.引言为了更好的适应开放式基金市场的需要,使更多的银行和券商顺利的加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中,推动中国开放式基金市场的发展,本公司以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接口规范的基础,结合目前主要银行实际应用的开放式基金系统和本公司的系统,制定出开放式基金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公司制定出的开放式基金数据接口规范,是一套应用接口标准,考虑到各家银行和券商系统还存在各自不同的差异,现将数据接口(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家银行和券商,希望银行和券商能够结合自身的系统特点和改动量,对本公司的数据接口提出宝贵的参考意见,以便本公司对该数据接口做进一步的修改。

本规范适用的当事人包括基金销售代理人,TA系统。

本规范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技术部开放式基金系统工作小组负责起草。

2.数据类型定义本规范使用的数据类型定义如下:3.数据处理本规范参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开放式基金数据接口规范的数据组织和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要求组织相关数据。

数据处理规则:(1)有申请,必须有确认。

(2)数字相关字段左补零右对齐,字符相关字段右补空格左对齐。

(3)字符不区分大小写。

(4)若以文件方式交换数据,则:1)以文本文件定长记录方式;2)每行一条完整记录;3)换行必须用换行(ODH)、回车(OAH)字符;4)带有小数点的数值型数据,传输时不传小数点,小数点在数据字典中指定,传送一默认字典中格式进行。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全文---河北玄元基金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全文---河北玄元基金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全文---河北玄元基金《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点击下载全文(推荐使用右键“另存为”)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中机构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数据定义和数据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清算机构等之间的数据交易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 18030-2000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6565-2009 职业分类与代码GB/T 6864-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转自河北玄元基金官网3、术语和定义3.1基金业务当事人fund business party与基金业务处理的相关的所有机构与个人。

3.1.1基金发起人fund founder-member以基金的成立为目的,并按照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设立基金的机构。

3.1.2基金管理人fund manager依法从事投资基金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

3.1.3基金托管人fund custodian依法保管基金资产、监督管理人投资活动的机构。

3.1.4注册(过户)登记人transfer agent负责基金投资人账户保管、交易记录保存、代理分红、投资人账户报告、登记基金份数等服务的机构,简称TA。

基金show2003数据接口规范

基金show2003数据接口规范

Show2003.DBF----五档行情数据库说明一.数据库结构
实用文档
备注:蓝色字体为新增字段(与show128.dbf相比)。

实用文档
二.数据库内容
1. 整体行情:第1条记录
备注:
1除上述字段外,其他字段为空。

2.记录示例:2002年9月11日下午15时05分13秒时,表中的第一条记录如下:
2. 分类指数(证券代码为000001-000013,测试数据为000300):第2-15条记实用文档

备注:
1.分类指数包括:上证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工业指数、商业指数、地产指数、
公用指数、综合指数、上证180、基金指数、国债指数、企债指数和测试数据。

实用文档
2.参与计算相应指数的交易数量(S11)的单位和参与计算的证券类型相关。

证券类
型是股票的指数交易数量单位是100股,基金指数的交易数量单位是100份,债券指数的交易数量单位是手。

3.除上述字段外,其他字段内容为空。

3.个股实时行情
实用文档
实用文档
备注:
1. 价格、金额单位除B股为美元外,其他均为人民币元;
2. 与数量相关的单位和具体的证券类型相关,具体为股票为股,基金为份,债券与回
购为手;
3. 蓝色字体为新增字段(与show128.dbf相比)。

实用文档。

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及统一接口规范介绍

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及统一接口规范介绍

20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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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介绍
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1】20号,关于推进基金 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工作的通知,各基金 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应按照《开放式基金业 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的规范要求,对相 关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按进度要求完成中央数 据交换平台的接入工作。
证监会基金部函【2011】393号,授权中国结算公 司负责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统筹协调各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升级改造和平台接 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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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介绍
平台统一使用新规范《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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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介绍
平台对数据格式是否符合统一规范进行检
查,并实现数据透明转发
可提取备份数据,进行集中备份 实现全行业数据统计 便于实现行业集中监管 未来可提供集中清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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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承担的三重角色 参与人需承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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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承担的三重角色
平台建设者:负责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平台参与者:中国结算TA系统作为市场上
现有TA系统中的一员,按统一接口接入平 台 统筹协调者:协调参与人按统一接口接入 平台,牵头维护日常接口升级和发布工作
对于与中国结算TA系统联网的基金销售机 构,配合其完成接入平台过程中所需的TA 业务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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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者职责
牵头承担《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 版本管理和发布工作(目前发布的最新版为 20110901版,可从证监会、中国结算网站下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3.24•【文号】•【施行日期】2005.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JR/T0016-2004 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8-2004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9-2004 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JR/T0020-2004 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JR/T0021-200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JR/T0022-2004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23-2004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二、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生效。

三、上述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有关标准的技术文本,可从证监会网站()下载。

各标准的摘要见附件:1、《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摘要2、《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摘要3、《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摘要4、《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摘要5、《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摘要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摘要7、《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摘要8、《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摘要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各标准的摘要1、《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摘要如何确保交易业务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已经成为期货市场技术系统建设和运维的关键,通过远程交易方式成交的份额也在逐年大幅上升,而远程交易是经纪公司进行网上交易等技术创新的基础。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

附件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目录1.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接口综述 (1)2.管理人作为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 (1)2.1.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接口文件 (1)2.1.1.数据类型定义 (1)2.1.2.数据处理 (1)2.1.3.加密 (2)2.1.4.数据字典和数据项说明 (2)2.1.5.信息交换格式 (2)2.1.6.接口文件及其命名规则说明 (3)2.1.7.各接口文件详细规范 (5)2.2.管理人与托管人接口文件 (10)2.2.1.数据类型定义 (10)2.2.2.数据处理 (10)2.2.3.加密 (10)2.2.4.数据字典和数据项说明 (10)2.2.5.信息交换格式 (10)2.2.6.接口文件及其命名规则说明 (11)2.2.7.T5文件详细规范 (11)3.第三方机构作为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 (13)3.1.数据文件格式约定 (13)3.2.接口扩展规则约定 (13)3.3.数据字典和数据项说明 (14)3.4.接口文件及其命名规则说明 (14)3.5.各接口文件详细规范 (15)3.5.1.销售机构销售合同上传文件 (15)3.5.2.销售机构/管理人/托管人电子签名合同信息下载文件 (17)3.5.3.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电子签名合同核对信息上传文件 (18)1.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接口综述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草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的管理者可以由管理人自身担任,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担任。

管理人为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也可以是其母公司。

不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存在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之间数据接口不一致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统一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的数据交换接口,本规范规定了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时,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之间的电子签名合同数据交换接口标准。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一、引言数据交换是不同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互操作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制定数据交换接口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数据交换接口的设计和使用,以确保数据的可靠传输和正确解析。

二、概述数据交换接口规范是指数据交换的双方需要遵循的一组规则和约定。

这些规则和约定涉及数据格式、数据传输方式、数据加密和解密、数据验证等方面。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可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数据格式1. 数据格式应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解析性。

常用的数据格式包括XML、JSON等。

在选择数据格式时,应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和系统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2. 数据格式应定义清晰的数据结构,包括数据字段、数据类型、数据长度等信息。

数据字段的命名应具有描述性,便于理解和解析。

四、数据传输方式1. 数据传输方式可以采用HTTP、FTP、MQ等协议和技术。

在选择数据传输方式时,应考虑数据量、传输速度、安全性等因素。

2.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可以使用校验和、数字签名等机制进行数据完整性验证。

五、数据加密和解密1. 对于敏感数据,应采用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以保护数据的安全性。

常用的加密算法包括AES、RSA等。

2. 加密和解密过程中的密钥管理应严格控制,确保密钥的安全性。

密钥的生成、分发和更新应符合安全规范。

六、数据验证1. 数据交换接口应具备数据验证机制,用于验证接收到的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可以使用校验规则、正则表达式等方式进行数据验证。

2. 数据验证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数据发送方,以便及时修正数据错误和异常。

七、错误处理1. 在数据交换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错误和异常情况。

数据交换接口应具备相应的错误处理机制,包括错误码、错误信息等。

2. 错误处理应具备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以应对不同的错误情况。

错误处理应记录错误日志,方便问题排查和修复。

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

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

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试行版)中国证券业协会二〇一一年三月目次编写说明 (1)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 (3)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3.1 新订单New Order-Single (3)3.2 执行报告 Execution Reports (3)3.3 交易客户方订单编号ClOrdID (3)3.4 期货公司委托号 OrderID (3)3.5 执行编号 ExecID (3)3.6 报单号 DeclarationID (3)3.7 撮合编号 TradeID (3)3.8 客户资金帐号 ClientID (3)3.9 客户交易编码 Account (3)4 通讯方式 (4)5 消息格式 (4)5.1 数据类型 (4)5.1.1 整数int (4)5.1.2 浮点数float (4)5.1.3 单个字符char (4)5.1.4 字符串String (4)5.1.5 数据data (5)5.2 域 (5)5.2.1 域的使用 (5)5.2.2 自定义域 (5)5.2.3 域汉字编码 (5)5.2.4 域界定 (5)5.2.5 语法 (5)5.2.6 重复组 (6)6 安全与加密 (6)7 数据完整性 (6)8 扩展方式 (6)8.1 扩展分类 (6)8.2 扩展规则 (6)8.3 版本管理 (7)9 消息定义 (7)9.1 消息头 (7)9.2 消息尾 (8)9.3 应用消息 (8)9.3.1 客户登录管理类 (8)9.3.2 订单业务类 (10)9.3.3 查询业务类 (14)9.3.4 行情类 (23)9.3.5 交易辅助类 (25)10 数据字典 (27)11 结算数据文件格式 (48)11.1 客户基本资金数据文件 (48)11.2 客户出入金记录文件 (49)11.3 成交明细文件 (49)11.4 持仓数据文件 (50)11.5 平仓明细文件 (51)11.6 持仓明细文件 (52)11.7 交割明细文件 (52)附录 A FIX会话缺口填补方式 (54)(资料性附录) (54)附录 B FIX会话连接场景 (55)(资料性附录) (55)B.1 FIX会话登录 (55)B.2 注销 (56)B.3 重发 (56)B.4 重发请求 (57)B.5 心跳和测试请求 (58)附录 C 应用场景 (60)C.1 新订单场景图 (60)C.2 撤单场景图 (60)附录 D 计算校验和 (62)(资料性附录) (62)附录 E FIX会话 (62)E.1 FIX会话 (62)E.1.1 消息序号 (62)E.1.2 心跳 (62)E.1.3 缺口填补 (62)E.1.4 消息重复发送 (62)E.1.5 消息重新发送 (62)E.1.6 消息确认 (63)E.2 连接 (63)E.2.1 登录 (63)E.2.1.1 连接 (63)E.2.1.2 认证 (63)E.2.1.3 初始化 (63)E.2.2 消息交换 (63)E.2.3 注销 (63)E.2.4 消息恢复 (64)E.3 FIX会话消息 (65)E.3.1 心跳消息(MsgType=0) (65)E.3.2 登录消息(MsgType=A) (66)E.3.3 测试请求消息(MsgType=1) (66)E.3.4 重发请求消息(MsgType=2) (67)E.3.5 会话拒绝消息(MsgType=3) (67)E.3.6 序号重设消息(MsgType=4) (68)E.3.7 注销消息(MsgType=5) (70)编写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有关规定,应基金公司会员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写了《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以下简称《接口》),现将接口编写情况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编写目的制订本接口主要目的是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门等机构在股指期货业务中交易、结算数据交换接口格式,提高各方数据交换的一致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保障基金管理公司安全稳定的开展股指期货业务。

TA数据接口规范

TA数据接口规范
在更新账户资料(BSYWLX=“012”)时,BSZQZH(字段:证券账户)为空, BSJJZH(字段:基金账户)为本系统对投资人证券账户注册后的开放基金投资账 户。
在注销基金账户(BSYWLX=“015”)时,BSJJZH 存放要注销的基金账户。 在增加/撤消交易账户(BSYWLX=“008”/009”)时,BSJJZH(字段:基金账 户)为本系统对投资人的开放基金投资账户,BSDZYJ(字段:电子邮件,字段复 用)存放投资人在销售代理人处开立的交易账户(或称资金帐号/客户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KFJJ-WBJK-00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40 页
2.1 账户资料变更申请库 KFZHBS.DBF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 账户信息接口规范................................ 3
2.1 账户资料变更申请库 KFZHBS.DBF ................... 3 2.2 账户资料变更回报库 KFZHBH.DBF ................... 6
3 交易信息接口规范............................... 10
交易回报库业务有效字段表表七业务业务描述关键字段其他字段020认购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jyjghbfsslhbsxfyhbdlfyhbghfyhbfhdmhbfsrqhbyhsyhbqtfyhbhsfehbhsxfhbbybz021认购拉单结果通知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jyjghbfsslhbsxfyhbdlfyhbghfyhbfhdmhbfsrqhbyhsyhbqtfyhbhsfehbhsxfhbbybz022申购同上同上024赎回同上同上025预约赎回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fhdmhbfsrqhbbybz026转托管hbywlxhbglrmhbdlrmhbjjzhhbsqrqhbsqdhhbfhdmhbfsrqhbjjdmhbsqslhbfsslhbbybzhbghfy027转托管转入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28转托管转出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29分红方式更改同预约赎回同预约赎回031基金份额冻结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fsslhbsxfyhbfsrqhbbybz034非交易过户转入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35非交易过户转出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标准第28页共29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数据接口规范kfjjwbjk001业务业务描述关键字段其他字段036基金转换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jyjghbfsslhbsxfyhbdlfyhbqtfyhbghfyhbhsfehbfhdmhbfsrqhbyhsyhbhsxfhbbybz037基金转换转入同上同上038基金转换转出同上同上039定时定额申购同022同022043分红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slhbjyjghbfsslhbfsrqhbsxfyhbghfyhbyhsyhbqtfyhbhsfehbhsxfhbbybz044强制调增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45强制调减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53预约撤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附件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目录1.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接口综述 (1)2.管理人作为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 (1)2.1.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接口文件 (1)2.1.1.数据类型定义 (1)2.1.2.数据处理 (1)2.1.3.加密 (2)2.1.4.数据字典和数据项说明 (2)2.1.5.信息交换格式 (2)2.1.6.接口文件及其命名规则说明 (3)2.1.7.各接口文件详细规范 (5)2.2.管理人与托管人接口文件 (10)2.2.1.数据类型定义 (10)2.2.2.数据处理 (10)2.2.3.加密 (10)2.2.4.数据字典和数据项说明 (10)2.2.5.信息交换格式 (10)2.2.6.接口文件及其命名规则说明 (11)2.2.7.T5文件详细规范 (11)3.第三方机构作为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 (13)3.1.数据文件格式约定 (13)3.2.接口扩展规则约定 (13)3.3.数据字典和数据项说明 (14)3.4.接口文件及其命名规则说明 (14)3.5.各接口文件详细规范 (15)3.5.1.销售机构销售合同上传文件 (15)3.5.2.销售机构/管理人/托管人电子签名合同信息下载文件 (17)3.5.3.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电子签名合同核对信息上传文件 (18)1.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接口综述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草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的管理者可以由管理人自身担任,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担任。

管理人为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也可以是其母公司。

不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存在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之间数据接口不一致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统一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的数据交换接口,本规范规定了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时,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与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之间的电子签名合同数据交换接口标准。

交易接口标准

交易接口标准

交易接口标准
交易接口标准是指在进行交易时,不同交易系统之间以及交易系统与用户之间进行交互和数据传输的规范和协议。

这些标准通常由行业协会、交易所或相关机构制定,以确保不同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在证券交易领域,交易接口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交易请求协议:这是用于发送交易请求和接收交易确认的通信协
议。

通常包括请求报文和响应报文的格式、数据元素定义、传输方式和通信协议等。

2.数据传输协议:这是用于在交易系统之间传输交易数据和实时行
情的通信协议。

通常包括数据格式、数据元素定义、加密和校验方式等。

3.用户接口协议:这是用于交易系统和用户之间交互的协议,包括
用户登录、账户信息管理、交易指令下达和交易结果查询等功能。

4.信息安全协议:这是用于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协议,
包括加密算法、数字签名和安全认证等。

5.业务规则协议:这是用于规范证券交易中业务规则的协议,包括
交易时间、交易方式、竞价机制和交割结算等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交易所和交易系统可能采用不同的交易接口标准,因此在使用不同的交易系统时,需要了解相应的接口标准和协议,以便正确地与交易系统进行交互和数据传输。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版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为开放式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作等工作。

2.乙方为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的销售、推广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3.甲方的权利:拥有基金的所有权,并享有基金投资收益。

4.乙方的权利:获得基金销售佣金,并享有营销和客户服务的权力。

5.甲方的义务: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基金资产实施有效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并向乙方提供透明的基金运作数据和信息。

6.乙方的义务:积极推广基金产品,为基金投资者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基金销售和客户服务,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基金销售和客户数据。

7.履行方式:甲方和乙方应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的方式,互相传递基金业务数据。

8.期限:本协议试行期为两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9.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未如实提供基金业务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泄漏基金业务数据或滥用基金客户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基金法》、《基金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在数据交换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应遵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和乙方应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业务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2.甲方和乙方应确保基金业务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可靠性。

3.甲方和乙方应积极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协议为双方之间合法有效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因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1.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可另行协商确定。

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

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编制进程
制定依据 起草工作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数据备份工作由各参与方根据自身情况自建备份及备份管理系统,一般情况下均采用冷备 份/恢复机制,仅少数机构有异地保存备份数据的机制。各参与方不仅在系统投入、管理水平等方面参差不齐,存 在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而且重复建设和管理数据备份系统,行业成本极高。面对市场上各注册登记机构迥然不 同的数据备份策略,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安全的数据备份机制和规范。
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01 制定过程
03 内容范围 05 意义价值
目录
02 标准目次 04 引用文件
《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GB/T -2020)是2021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归口于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GB/T -2020)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向中央数据 交换平台报送每日业务数据时所采用的数据交换格式与数据接口。该标准适用于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等向中 央数据交换平台进行基金行业数据的集中备份。
2018年1月9日,国家标准计划《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T-320)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中 国人民银行提出,由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0SC4(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 券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2020年12月24日,国家标准《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GB/T -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内容范围
国家标准《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GB/T -2020)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向中央数据 交换平台报送每日业务数据时所采用的数据交换格式与数据接口。该标准适用于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等向中 央数据交换平台进行基金行业数据的集中备份。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标题: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引言概述:数据交换接口规范是指在不同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时,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遵循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数据交换的效率和可靠性,保障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一、数据格式规范1.1 数据格式的统一性:在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中,必须规定统一的数据格式,包括数据的编码方式、字段的命名规范、数据的结构等,以确保不同系统之间可以正确解析和处理数据。

1.2 数据格式的灵活性: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应该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数据格式的定制和扩展,以满足不同系统的特定需求,同时保持数据格式的一致性。

1.3 数据格式的版本管理:随着系统的升级和演进,数据格式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数据交换接口规范需要规定数据格式的版本管理机制,确保不同版本的数据可以正确地交换和处理。

二、数据传输规范2.1 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在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中应该规定数据传输的安全机制,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以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泄露。

2.2 数据传输的稳定性:为了保证数据交换的稳定性,数据交换接口规范需要规定数据传输的重试机制、错误处理机制等,确保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传输。

2.3 数据传输的效率: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应该规定数据传输的优化策略,包括数据压缩、批量传输、异步传输等,以提高数据传输的效率和性能。

三、数据校验规范3.1 数据完整性校验:在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中应该规定数据完整性校验的方法和算法,确保接收到的数据没有被篡改或损坏。

3.2 数据准确性校验:数据交换接口规范需要规定数据准确性校验的规则和标准,以确保接收到的数据符合预期的格式和内容。

3.3 数据一致性校验:为了保证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的一致性,数据交换接口规范需要规定数据一致性校验的方法和策略,确保数据的同步和更新。

四、数据处理规范4.1 数据转换和映射:在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中应该规定数据的转换和映射规则,确保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可以正确地转换和映射,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数据交换接口规范一、引言数据交换接口规范是为了确保不同系统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数据交换而制定的标准。

本规范旨在定义数据交换的格式、协议和安全性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二、适合范围本规范适合于所有需要进行数据交换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系统、不同企业之间的系统、以及与第三方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情况。

三、术语定义1. 数据交换:指不同系统之间传递、共享和同步数据的过程。

2. 发送方:指数据交换的发起方,将数据发送到接收方。

3. 接收方:指数据交换的接收方,接收来自发送方的数据。

4. 数据格式:指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XML、JSON等。

5. 数据协议:指数据在传输过程中遵循的规则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HTTP、FTP等。

四、数据交换格式1. 数据格式应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不同系统之间能够正确解析和处理数据。

常用的数据格式包括XML和JSON,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格式。

2. 数据格式应包含必要的字段和数据类型定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数据交换协议1. 数据交换协议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协议,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丢失或者泄露。

2. 常用的数据交换协议包括HTTP、HTTPS、FTP等,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协议。

3. 数据交换协议应定义数据的传输方式、请求和响应格式,以及错误处理机制。

六、数据交换安全性要求1. 数据交换过程中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 数据交换双方应进行身份验证,确保数据的发送方和接收方的合法性。

3. 数据交换过程中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措施,防止恶意攻击和非法访问。

七、数据交换流程1. 数据交换流程应明确发送方和接收方的角色和责任。

2. 数据交换流程应包括数据的发送、接收、处理和确认等环节。

3. 数据交换流程应定义数据交换的触发条件和频率,以及异常处理机制。

八、数据交换日志和监控1. 数据交换过程中应记录日志,包括数据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处理结果等信息。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

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法规类别】基金【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9【实施日期】20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2011年9月)目录1 前言2 对账系统功能介绍2.1 监督机构2.2 监督机构职责2.3 监督机构报送数据内容2.4 J01报表的核对逻辑2.5 J02报表的统计逻辑2.6 J03、J04的统计逻辑3 监督机构报送数据接口规范3.1 文件格式3.2 文件命名3.3 文件内容3.4 重报约定4 附录4.1 报表名称表4.2 报送机构代码表4.3 业务类型代码表4.4 监督支付结算机构的报表结构《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对账系统(以下简称对账系统或者该系统)的规范文档。

对账系统是由中国证监会建设的,用于对全市场基金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划转行为进行监控的系统。

本规范规定了基金交易资金的汇总统计、对账逻辑以及监督机构报送数据的具体接口规范。

监督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向对账系统报送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数据文件。

本规范由中国证监会撰写及更新。

对账系统用于基金销售交易环节中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统计和对账。

执行监督职能的监督机构包括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2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的商业银行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监督对象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以下简称支付结算机构)以及注册登记机构。

对账系统通过将监督机构报送的资金汇总数据与从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中提取的交易汇总数据进行核对,以实现对全市场的基金交易资金的核对对账。

实现基金销售机构的交易资金对账的方法是核对基金销售机构的每日应划付资金数据与实际划付资金数据是否一致,如出现不匹配则说明基金销售机构的资金划转环节出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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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征求意见版)中国证券业协会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次编写说明 (1)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标准 (3)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3.1新订单New Order-Single (3)3.2执行报告Execution Reports (3)3.3交易客户方订单编号ClOrdID (3)3.4期货公司委托号OrderID (3)3.5执行编号ExecID (3)3.6报单号DeclarationID (3)3.7撮合编号TradeID (3)3.8客户资金帐号ClientID (3)3.9客户交易编码Account (3)4 通讯方式 (4)5 消息格式 (4)5.1数据类型 (4)5.1.1整数int (4)5.1.2浮点数float (4)5.1.3单个字符char (4)5.1.4字符串String (4)5.1.5数据data (5)5.2域 (5)5.2.1域的使用 (5)5.2.2自定义域 (5)5.2.3域汉字编码 (5)5.2.4域界定 (5)5.2.5语法 (5)5.2.6重复组 (6)6 安全与加密 (6)7 数据完整性 (6)8 扩展方式 (6)8.1扩展分类 (6)8.2扩展规则 (6)8.3版本管理 (7)9 消息定义 (7)9.1消息头 (7)9.2消息尾 (8)9.3应用消息 (8)9.3.1客户登录管理类 (8)9.3.2订单业务类 (10)9.3.3查询业务类 (14)9.3.4行情类 (22)9.3.5交易辅助类 (24)10 数据字典 (26)11 结算数据文件格式 (46)11.1客户基本资金数据文件 (46)11.2客户出入金记录文件 (47)11.3成交明细文件 (47)11.4持仓数据文件 (48)11.5平仓明细文件 (49)11.6持仓明细文件 (49)11.7交割明细文件 (50)附录 A FIX会话缺口填补方式 (52)(资料性附录) (52)附录 B FIX会话连接场景 (53)(资料性附录) (53)B.1 FIX会话登录 (53)B.2 注销 (54)B.3 重发 (54)B.4 重发请求 (55)B.5 心跳和测试请求 (56)附录 C 应用场景 (58)C.1 新订单场景图 (58)C.2 撤单场景图 (58)附录 D 计算校验和 (60)(资料性附录) (60)附录 E FIX会话 (60)E.1 FIX会话 (60)E.1.1 消息序号 (60)E.1.2 心跳 (60)E.1.3 缺口填补 (60)E.1.4 消息重复发送 (60)E.1.5 消息重新发送 (60)E.1.6 消息确认 (61)E.2 连接 (61)E.2.1 登录 (61)E.2.1.1 连接 (61)E.2.1.2 认证 (61)E.2.1.3 初始化 (61)E.2.2 消息交换 (61)E.2.3 注销 (61)E.2.4 消息恢复 (62)E.3 FIX会话消息 (63)E.3.1 心跳消息(MsgType=0) (63)E.3.2 登录消息(MsgType=A) (64)E.3.3 测试请求消息(MsgType=1) (64)E.3.4 重发请求消息(MsgType=2) (65)E.3.5 会话拒绝消息(MsgType=3) (65)E.3.6 序号重设消息(MsgType=4) (66)E.3.7 注销消息(MsgType=5) (68)编写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有关规定,应基金公司会员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写了《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编写情况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一、编写目的制订本标准主要目的是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门等机构在股指期货业务中交易、结算数据交换接口格式,提高各方数据交换的一致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保障基金管理公司安全稳定的开展股指期货业务。

标准实施后将有利于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减小系统开发的复杂性,避免开发和维护多套数据接口,降低系统互联风险和成本。

也有利于证券期货业的信息系统技术接口的开放,为行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编写原则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与国际金融标准及国内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本标准参照了广泛应用于国际证券期货业的金融信息交换协议(FIX),采用FIX消息格式,在基本应用消息上与FIX保持一致,并针对我国股指期货业务进行了扩展,因此能够与境外FIX系统实现对接。

同时,本标准也参照了即将应用于国内证券市场的证券数据交换协议(STEP)。

股指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参照同样的基础协议有利于各类投资系统的对接。

2、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接口格式。

本标准中交易数据、结算数据接口格式均在深圳证券通信公司、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上期技术公司、金仕达公司、恒生公司等机构已开发实施的数据格式基础上进行扩展,不仅有利于兼容市场各参与方现有系统,而且有利于本标准的推广。

3、便于及时扩展和更新。

由于股指期货业务在国内刚刚起步,为了使《标准》能及时满足各参与方股指期货业务长期发展的需要,能够方便、灵活地实现各种消息扩展,本标准预留了多项扩展内容,便于今后业务发展需要。

三、编写过程本标准由深圳证券通信公司执笔,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托管银行、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以及相关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写。

经过标准的论证选择、起草编写、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等多个阶段,反复多次听取监管部门、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等单位的意见,并与相关技术开发商沟通,各有关方面分别对标准接口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标准试用版,推荐行业使用。

四、主要内容本标准对股指期货业务中基金与期货间的交易及结算数据接口进行了约定,共11章,主要包含交易接口和结算接口两部分。

交易接口规定了应用环境、消息格式、安全与加密、数据完整性、扩展方式、消息定义、数据字典等内容,定义了6个客户登录管理类消息、5个订单业务类消息、19个查询业务类消息、4个行情类消息以及4个交易辅助类消息等共38个应用消息格式,并对201个数据域进行了描述,其中,自定义消息33个,包括客户登录、修改密码、资金及持仓查询、行情订阅等消息,自定义数据域100个,包括风险度、投机套保标志等。

结算数据接口定义了客户基本资金数据文件、客户出入金记录文件、成交明细文件、持仓数据文件、平仓明细文件、持仓明细文件和交割明细文件等7类文件格式。

五、维护机制标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牵头组织制订和完善。

当标准需要变更时,由提出单位向协会反映,协会出面组织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讨论,并视讨论结果组织修订。

由于标准结算数据接口引用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发布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对交易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报送数据的要求》,标准将随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对交易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报送数据的要求》的变更同步变更。

本标准试用完善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按照行业标准的报批流程,适时提请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进行行业标准的审核发布。

股指期货业务基金-期货数据交换接口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时,基金公司、托管银行与期货公司之间的交易和结算数据交换接口,其中交易接口规定了应用环境、消息格式、安全与加密、数据完整性、扩展方式、消息定义、数据字典等内容,结算接口采用文件格式,约定了客户基本资金数据文件、出入金记录文件、成交明细文件、持仓数据文件、平仓明细文件、持仓明细文件及交割明细文件等7类文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中,期货公司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间的交易及结算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96-2009证券和相关金融工具交易所和市场识别码。

GB/T 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12406-2008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新订单New Order-Single交易客户方新产生的订单。

3.2 执行报告Execution Reports交易服务方响应交易客户方的消息,主要用于:订单确认、订单状态变化确认(如撤单确认)、发送订单的成交回报、订单拒绝。

3.3 交易客户方订单编号ClOrdID由交易客户方赋予的订单编号,在订单有效交易日内应保证唯一。

3.4 期货公司委托号OrderID期货公司委托号,同一个交易日内必需保证唯一。

3.5 执行编号ExecID期货公司分配的执行编号,在订单有效交易日内应保证唯一,主要用于对应具体执行报告消息。

在订单状态应答中,取值为“0”。

3.6 报单号DeclarationID交易所分配的报单号。

3.7 撮合编号TradeID交易所分配的撮合编号。

3.8 客户资金帐号ClientID客户在期货公司开设的资金帐号。

3.9 客户交易编码Account交易所为客户分配的交易编码。

4 通讯方式交易双方可自定选择通讯方式。

FIX会话层消息请参照附录E。

5 消息格式5.1 数据类型数据类型用于定义数据域的取值类型,本标准由几个基本的数据类型(整数、浮点数、单字符、字符串、二进制数据块)和在此基础上扩展的数据类型组成。

除“data”数据类型外,其他数据类型均以ASCII码字符串表示。

5.1.1 整数int无逗号和小数位的序号,可表示正负(ASCII码字符‘-’,‘0’至‘9’组成)。

符号占据一个字符位置。

允许前置字符零(例:“00023”=“23”)。

整数类型的扩展定义:长度Length:以整数表示字节为单位的数据长度,正数。

重复数NumInGroup:以整数表示重复组的个数,正数。

消息序号SeqNum:以整数表示消息序号,正数。

域号TagNum:以整数表示的域号(或称Tag),正数,首位不能为零。

月日期号day-of-month:以整数表示的月份中第几天,取值1至31。

5.1.2 浮点数float含有可选的小数部分,可表示正负(ASCII码字符‘-’,‘0’至‘9’和‘.’组成)。

最多15位有效数字。

允许前置字符零(例:“00023”=“23”)。

允许小数部分后置字符零(例:“23.0”=“23.0000”=“23”)。

浮点数类型的扩展定义:除非特别声明,浮点数类型均有正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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