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 2010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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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CW 2010修正案的通告一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海事通告N0.15/2012

关于STCW 2010修正案的通告一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海事通告N0.15/2012

・ 对 电子 员的 新的培 训和 发证 要求 ; ・ 对在 所 有 类型 液 货船 上 的服 务 人 员适任 要 求 的更 新 .包 括对 在 液化气体 船 上服 务人 员的新 要 求 ; ・ 对保 安 培 训 的新 要 求 ,以及 确保 海 员进 行 适 当培 训 以应 对他 们 的船舶 遭 受海盗 袭击 的规定 ;
的过渡 性安 排 的建议 。 2 附件 2: T W公 约 “ 尼拉修 正 案 ”— — 国 际海运 联 SC 马 合会 ( F为 海员 制订的 快速 指南 。 t ) S
21年 8 1 0 2 月 4日

关于 1 7年海 员培训 、发证和值班标准 国际公约 (T W公约 ) 8 9 SC 马尼拉修正案 的实施 转发新 加坡海事主管机关2 1年第1 期海事通 函 0 1 8
估 .并在体 检 报告 和 /或健 康证 书 中反 映 出来 ,以便 管理 公司

19 年 的 进一 步 修 订 之后 的再 次 更新 ,并使 其 能 够 处理 在 可 5 9 预见 的将 来可 能会 发生 的问题 。 在通 过 的修 正 案 中 ,对公 约和 规则 的每 一章都 做 出了很 多
订。
・ 对 工作 和休 息 时 间 的修 订 .防止 吸 毒和 酗 酒 的新 要 求以
及海 员健 康标 准 的更新 ;
・ 对 一等 水手 的新 的发证 要 求 : ・ 关于 使 用现 代 技术 进 行培 训 的 新要 求 例如 电子 海 图显 示和 信息 系统 (C I); E DS ・ 对 海上 环境 意 识培 训 的 新要 求 以及 对在 领 导和 团 队合 作
轮 时落水 。在 交通 艇 当事 海员 和船 上海 员 的共 同努力 下 ,经过

STCW公约2010马尼拉修正案对引航业的影响

STCW公约2010马尼拉修正案对引航业的影响
将于 21 0 2年 1月 1日正 式 实 施 。
新 的 船 员 职 务 ,分 别 为 电子 员 ( — E T 、电子技 工 ( T 、高 级值班 水 O) E R)
手 (S A D) 和 高 级 直 板 机 工 ( S 。 A E)
2 增 加 了 对 远 程 教 育 与 电 化 教 、 育 的 指 导
记 录 。仅 2 1 0 0年 ,全 国 4 2家 引 航 机
在 公 约 S c o / et nA一1中 强 调 了 电 i
定 为 其 追 的 目标 。但 是 , 现 在 该 目
标 己变 为 “ 洁 海 洋 上 安 全 、保 安 和 清 高 效 的 航 运 ( a ,S c r ad E i Sf e eue n f—
在 公 约 S c o 一 1中 强 调 了 海 et nA / i
洋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方 面 的 知 识 、理 解 和 熟 练 的要 求 。
6 明 确 了 海 员 健 康 标 准 与 健 康 、
过 8 9个 国 家 和 地 区 以 及 2 O个 政 府 间 和 非 政 府 间 国 际 组 织 的 代 表 集 体 审 议 ,通 过 了 < T W 公 约 2 1 < C S 0 0年 修
的 培 训
以看 出 ,国际 海事 组 织 已将 “ 安 ” 保 与 “ 全 ” “ 污 染 ” 这 两 个 传 统 安 、 防 主 题 并 列 ,将 “ 安 职 责 ” 全 面 纳 入 保 海 员 的 培 训 内 容 。 时 ,高 效 的 航 运 ” 同 “ 已经 成 为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追 求 目标 的 新
ce tS ipn n C e n Oc a s ”。 可 in h p ig o la e n )

关于实施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的指南——转发圣文森特海事主管

关于实施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的指南——转发圣文森特海事主管

,船 艏
系纺检 验要
通知 0 l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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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控 制船舶 有害 防污 底系 统公 约》 ( 国 以下简称 ” F 公 AS
约 ” 已 于 2 0 年 9 1 日 正 式 生 效 。 中 国 船 级 社 曾 发 布 ) 08 月 7
12 增 加了对 2 米及 以上但 小于 4 0 吨 国际航 行船 舶 的 . 4 0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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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一

圣 文森 特海 事主 管机 关近 期 向所 有船 东 、船舶 经营 人和 管
理 人 、船 员 、船 旗 国 检查 员及 认 可 组 织 下 发 N S C 0 海 。 T W0 4
文森特 海 事主 管机 关进行 相关 检查 和审核 时应 予 以关 注 ,并提 醒相 关船 舶和 公司遵 照执 行 。
国船 级社 编 制 了 船 舶 防污底 系统 检验 指南 (0 ) 以下简 称 2 1 》( 1
13 增 加 了对 有机 锡化 合 物 的 免 除情 况 ( 许 有机 锡 化 . 允
合 物 作 为 催化 剂 使 用 ,但 每 千 克干 漆 中的 锡 总含 量 不 应 超过


50 g 0 r ): a
确 认要 求
T 3 2 通 函—— ” M0号 关于 实施 《 国际控 制船 舶有 害防 污底 系统 公约 》 关事 宜 的通知 ” 有 .就 如何 实施 A S F 公约 作 出规定 。 国 际 海事 组 织 环保 会 于 21 年 1 月 1 以MEC 156 ) 00 0 日 P .9 (1 决 议 通过 了 ( 0O ( 1 船舶 防 污底 系统 检验 和 发 证指 南》 2 .该 指 南 替 代 原 MEC 124 ) 决 议 。 根 据 M P 15 6 ) 容 , 中 P O (8 号 EC.9 ( 1 内

STCW公约2010马尼拉修正案对引航业的影响

STCW公约2010马尼拉修正案对引航业的影响

STCW公约2010马尼拉修正案对引航业的影响作者:王铠牛百龙来源:《中国水运》2012年第02期从《STCW马尼拉修正案》的前瞻性内容、航运业未来发展方向出发,重点探讨如何提高引航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安全引航水平和,促进我国引航事业的发展。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海事组织将“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Safer Shipping,Cleaner Oceans)”确定为其追求的目标。

但是,现在该目标己变为“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的航运(Sale,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

可以看出,国际海事组织已将“保安”与“安全”、“防污染”这两个传统主题并列,将“保安职责”全面纳入海员的培训内容。

同时,“高效的航运”已经成为国际海事组织追求目标的新内容,国际海事组织已经认识到航海科技发展是实现“高效的航运”的重要技术保障。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6月25日国际海事组织(IM0)在马尼拉召开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经过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20个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代表集体审议,通过了《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STCW78/10公约),该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的出台不仅对船员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会对航运相关从业者,比如引航员,带来重要的影响。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航运业的蓬勃发展和港口建设的崛起,引航的船舶实现了量的突破,中国引航在引领大型船舶方面以及大型船舶通过复杂水道方面已走在世界引航的前面;单点系泊、数字引航技术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近五年来,全国引航机构引领船舶艘次连创新高,创造了数十项港口引航新记录。

仅2010年,全国42家引航机构就安全引领中外船舶36.6万艘次,比2005年增长一倍以上,创历史新高。

其中船长250米以上的大型船舶就达7.2万艘次。

马尼拉该修正案在新技术发展、人为因素、保安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要求,对引航业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STCW公约2010修正案附则

STCW公约2010修正案附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船长和甲板部 (16)第三章轮机部 (21)第四章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操作员 (27)第五章特殊船的船员培训标准 (29)第六章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救生职能 (33)第七章可供选择的发证 (37)第八章值班 (39)第Ⅰ章总则第Ⅰ/1条定义和说明1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就本公约而言:.1规则系指本公约规则中的规则;.2认可的系指缔约国按照本规则认可的;.3船长系指指挥船舶的人;.4高级船员系指除船长以外的,根据国家法律或法规所指定,或在没有这种指定时根据集体协议或习惯做法指定的船员;.5甲板部高级船员系指符合本公约第Ⅱ章规定的合格的高级船员;.6大副系指级别仅低于船长并且在船长不能工作时替代船长指挥船舶的甲板部高级船员;.7轮机部高级船员系指符合本公约第Ⅲ章规定的合格的高级船员;.8轮机长系指负责船舶机械推进以及机械和电气装置的操作和维护的资深的轮机部高级船员;.9大管轮系指级别仅低于轮机长,并且在轮机长不能工作时替代轮机长负责船舶机械推进以及机械和电气装置的操作和维护的轮机部高级船员;.10助理轮机员系指正在接受培训以成为轮机部高级船员并为国家法律或法规指定为轮机员助理的人;.11无线电操作员系指持有主管机关根据《无线电规则》签发或承认的适任证书的人员;.12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无线电操作员系指符合本公约第IV章规定的合格的人员;.13普通船员系指除船长或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14近岸航行系指在缔约国划定的该国附近水域内的航行;.15推进功率系指在船舶登记证书或其他正式文件上标明的以千瓦计的船舶所有主推进机械的最大连续额定输出功率的总和;.16无线电职责包括按照相应的《无线电规则》、《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及由主管机关自行决定采用的本组织有关建议案所进行的值班、技术保养和维修;.17油船系指建造并且用于载运散装石油和石油产品的船舶;.18化学品船系指建造或改建成并且用于散装载运《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第17章所列的任何液体产品的船舶;.19液化气体船系指建造或改建成并且用于散装载运《国际气体船舶规则》第19章所列的任何液化气体或其他产品的船舶;.20客船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所限定的船舶;.21滚装客船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所限定的设有滚装货物处所或特种处所的客船;.22月系指日历月或由少于1个月的时间段所累积成的30天;.23《STCW规则》系指由1995年大会第2号决议通过,并可加以修正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STCW)规则》;.24职能系指《STCW规则》指明的船舶操作、海上人命安全或保护海洋环境所需的一组任务、职责和责任;.25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任何其他组织或人员,诸如自船舶所有人处取得船舶营运责任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的船舶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26海上服务资历系指与签发的证书或其他资格有关的船上服务;.27ISPS规则系指由《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大会2002年12月12日第2号决议通过,并可由本组织加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ISPS)规则》;.28船舶保安员系指由公司指定向船长负责的负责船舶保安的船上人员;船舶保安包括船舶保安计划的实施和维持以及与公司保安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进行联络。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1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 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STCW公约马尼的考试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规定从2012年7月 1日开始实施《11规则》确定的新的考试大纲的考试。

自2013年2月1日起停止举行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补考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签发健康证书,自2013年7月1日起,除本办法规定之外的体检证明不予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部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国际船舶发展的趋势第一,大型化。

第二,高速化。

第三,现代化。

第四、重视环保第五,信息化第六,成熟的经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改的历程2005年开始IMO要求STW分委会在36次(2006年)分委会上确定修改STCW78/95公约的原则,原计划通过37次(2006年)、38次(2007年)两次分委会讨论确定修改方案,于39次(2008年)分委会上确定修改方案提交IMO下属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上通过实施。

但是由于修改过程中各国代表团的意见分歧较大,2007年MSC83次海安会确定推迟到2010年完成修订,经过2008年的39次会和9月份的会间会,09年2月2-6日的40次分委会和9月份的会间会,2010年1月11-16 日的41次会议终于形成STCW78/95公约新的初步修正案供各国政府审批。

2010年6月21-25日在马尼拉召开的IMO外交大会上通过新的2010年修正案,简称“马尼拉修正案”修改STCW78/95公约的基本原则1、保留STCW公约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2、不降低现有标准;3、不修改公约条款;4、解决不一致的问题、解释海安会的指示、澄清已发布的、过时的要求及技术的发展;5、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6、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7、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特点与环境;8、考虑海上保安的要求内容。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9年《海员标准公约》附件《XXXX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当心14。

根据经修订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5条,始终保持定期了望,并应实现以下目标:.1通过视觉、听觉和所有其他可用手段保持持续的警戒状态,以应对操作环境的任何重大变化;. 2对碰撞、搁浅和其他航行危险的情况和风险的全面评估;以及.3查找遇险船舶或飞机、海难人员、沉船、沉船及其他航行危险15、了望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经常的了望,不从事或指派给其他会影响了望的工作16.了望员和舵手的职责是分开的。

驾驶时不应将方向舵视为了望,除非在一些小船上,转向位置周围视野通畅,并且没有夜视障碍或其他障碍来保持正常的了望。

在以下情况下,负责航行任务的官员可以是白天唯一的了望员:.1充分估计了情况并确信这样做是安全的;. 2充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条件,-能见度,-交通密度,-邻近航行危险,以及-在分道通航制内或附近航行时的必要注意;和.3当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满足时,人员可以立即呼叫舰桥进行协助。

17。

当判断导航值班的组成是否足以保证连续和定期观察时,船长应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本规则本节所述的因素和以下因素:.1能见度、天气条件和海况;.2航行密度和船舶航行区域内发生的其他活动;.3在分道通航制或其他航线内或附近航行时的必要预防措施;. 4因船舶功能的性质、即时处理要求及预期处理而导致的额外工作量;. 5适合任何被召唤和指定为值勤人员的船员值勤的条件;4/22《海员标准公约》附件2010《值班规则修正案》.6对船舶高级船员专业能力的理解和信心;.7每名负责航行任务的高级船员的经验,以及对船舶设备、程序和操纵能力的熟悉程度;. 8在任何特定时间船上发生的任何活动,包括无线电通信活动,以及在必要时立即呼叫人员到桥上协助的可能性;. 9桥上仪表和控制装置(包括报警系统)的工作条件;. 10舵和螺旋桨控制及船舶操纵特性;. 11船舶尺度和指挥位置的视觉;.12桥的结构,可能妨碍值班人员通过视觉或听觉检测外界情况;13岁。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正内容汇编(20100825广州)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正内容汇编(20100825广州)
– 最低在职体能标准经修改后仍保留在B [ B-I/9] – 对B-I/9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
2020/10/16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3
规则I/11 证书的再有效
• Section A-I/11(证书再有效的条件):
– 新增一项选择性要求:
• 在再有效的紧邻前6个月中有总计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
• 在Table A-II/2 -“500总吨或以上船舶船长和大副 的最低适任标准表”中的“船上作业管理和人员 管理”职能项下增加:“领导力和管理技巧的使 用”的知识、理解和熟练(KUPs)要求适任能力。
2020/10/16
2020/10/16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1
规则I/8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要覆盖健康证书的签发过程(规则I/8-1.1(修订)) • 定期评估还应包含为履行公约和规则修正案而对国内规则和
程序进行的任何修改( 规则I/8-2(修订) )。
2020/10/16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2
规则I/9:健康标准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改 内容汇编
2010年8月25日
2020/10/16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
STCW公约和STCW规则修改进程简要
• 2006年1月STW37次会议启动STCW公约和规则 的全面审查工作。
• 2010年1月召开的STW41次会议:终稿(散发给 缔约国审议)。
• 2010年6月马尼拉召开外交大会上通过修正案。 • 2012年1月1日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生效。
2020/10/16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17
第B-I/14节-关于对公司的责任以及 船长和船员建议责任的指导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STCW公约附则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STCW公约附则2010修正案第VIII章值班第VIII/1条(强制性) 适于值班1、为防止疲劳,各主管机关应: .1据《STCW规则》第A-VIII/1节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以及被指定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人员的休息时间制度;并且 .2要求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受到影响,并且班次的组织能使航次开始的第一个班次及其后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并在其他方面适于值班。

2、为防止滥用药物和酗酒,各主管机关应确保依据第A-VIII/1节的规定制定适当的措施,并考虑《STCW规则》第B-VIII/I节中的指导。

第VIII/2条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1、主管机关应使公司、船长、轮机长和全体值班人员注意到《STCW规则》中规定的要求、原则和指导,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连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值班。

2、主管机关应要求每船船长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并且在船长全面指导下:.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值班时间内始终在驾驶台或与之直接相连的场所,如海图室或驾驶台控制室,对船舶航行安全负责;.2无线电操作员在值班时间内,在适当的频率上负责保持连续值守;.3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根据《STCW规则》的规定并在轮机长的指导下,应能立即就备并随时待命到达机器处所,并且在需要时应在其负责的时间内身在机器处所; .4当船舶锚泊或系泊时,为安全起见,随时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如果船上载有危险货物,值班安排充分考虑到危险货物的性质、数量、包装和积载,以及当时船上、水上或岸上的任何特殊情况;以及.5如适用,为保安起见,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STCW公约附则2010修正案A部分关于值班的标准第A-VIII/1节(强制性) 适于值班1、主管机关应考虑海员,特别是涉及船舶安全和保安工作职责的海员,由于疲劳所引发的危险。

1978年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的修正内容对履约的潜在影响

1978年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的修正内容对履约的潜在影响

STCW78/10修正案对我国海事主管机构、船舶公司、培训机构的影响分析国际海事组织(IMO)对STCW78/95修正案的全面审查已经进入关键时刻,海事界人士对此高度重视。

按照修订进程,2010年1月召开的STW41将完成对STCW78/95修正案全面修订的终稿,此后秘书处将按照公约修订程序,将其分发给缔约国审议。

经全面修订的STCW公约和规则终稿计划在2010年6月召开的马尼拉外交大会上通过。

拟于马尼拉外交大会通过的经2010年全面修订的STCW公约和规则(以下简称STCW78/10修正案)将于2012年生效。

本文根据STCW78/95修正案的全面审查情况,简要分析了本次全面修订可能对各界带来的影响,进而提出了履约对策。

一、对海事主管机构的影响1.海事主管机构除了应对现有的教育、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外,本次修订对主管机关提出了如下的新要求:(1)需要对负责船员健康体检的人员进行认可、对体检、健康证书的签发过程实施质量控制;(2)需要对公司如何实施本次修订的强制性条款进行监督,例如公司负责的新增船上熟悉训练项目有、船员的最低休息时间、防止酗酒和吸毒、保证船上随时能进行有效的语言沟通等;(3)增加了签发证书过程中对申请文件的审核责任,同时证书的更新量也有所增加;(4)新增了多个强制性培训与发证项目。

主管机构需要根据本国船舶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需要配置这些新增的职位。

二、船舶公司1.国内船员职能变化本次修订新增了强制性电子电气技术员(ETO-支持级和操作级)、一等水手、一等机工、专业保安人员等培训和发证标准。

本次修订新增的这几个强制性标准可能导致配员的增加,特别是方便旗国家可能率先要求强制配备ETO(支持级和操作级),一等水上、一等机工等职务,这将导致我国船东所有的悬挂方便旗的船舶需要配置这些新增的人员。

具体而言,STCW78/10生效后,如果船旗国要求配置ETO、一等水手、一等机工等职位,船东配备的这些人员需要持有符合公约规定的证书。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1. 公约修订的背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1995年修正案实施10年后,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保安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因此认为需要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以便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系统修订。

2007年国际海事组织船员培训发证分委会STW38次会议确定了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审查的8项原则:- 保留STCW78/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 不降低现有标准;- 不修改公约条款;- 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体现技术发展的需求;- 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 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 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 考虑海上保安。

经过4次STW分委会会议及2次特别会间会议的审议,2010年1月召开的次STW分委会第41次会议基本完成对STCW公约和规则进行全面回顾的议题,形成STCW公约2010年修正的初稿。

2010年6月21-25日再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通过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2. 主要修正内容(1). 第I章总则的主要修正内容1) 新增“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电子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职责”等新定义。

理顺了船员证书管理体系,将其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书面证明三种。

适任证书系指依据附则第Ⅱ、Ⅲ、Ⅳ或Ⅶ章的条款向船长、高级船员以及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或签证的。

培训合格证书系指想海员签发的除适任证书以外的,并说明符合本公约要求的相关培训、能力和海上服务资历的证书。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1.公约修订的背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1995年修正案实施10年后,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保安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因此认为需要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以便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系统修订。

2007年国际海事组织船员培训发证分委会STW38次会议确定了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审查的8项原则:-保留STCW78/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不降低现有标准;-不修改公约条款;-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体现技术发展的需求;-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考虑海上保安。

经过4次STW分委会会议及2次特别会间会议的审议,2010年1月召开的次STW分委会第41次会议基本完成对STCW公约和规则进行全面回顾的议题,形成STCW公约2010年修正的初稿。

2010年6月21-25日再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通过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2.主要修正内容(1).第I章总则的主要修正内容1)新增“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电子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职责”等新定义。

理顺了船员证书管理体系,将其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书面证明三种。

适任证书系指依据附则第Ⅱ、Ⅲ、Ⅳ或Ⅶ章的条款向船长、高级船员以及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或签证的。

培训合格证书系指想海员签发的除适任证书以外的,并说明符合本公约要求的相关培训、能力和海上服务资历的证书。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

STCW公约2010修正案关于值班规定

STCW公约附则2010修正案第VIII章值班第VIII/1条 (强制性) 适于值班1、为防止疲劳,各主管机关应:.1据《STCW规则》第A-VIII/1节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以及被指定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人员的休息时间制度;并且.2要求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受到影响,并且班次的组织能使航次开始的第一个班次及其后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并在其他方面适于值班。

2、为防止滥用药物和酗酒,各主管机关应确保依据第A-VIII/1节的规定制定适当的措施,并考虑《STCW规则》第B-VIII/I节中的指导。

第VIII/2条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1、主管机关应使公司、船长、轮机长和全体值班人员注意到《STCW规则》中规定的要求、原则和指导,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连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值班。

2、主管机关应要求每船船长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并且在船长全面指导下:.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值班时间内始终在驾驶台或与之直接相连的场所,如海图室或驾驶台控制室,对船舶航行安全负责;.2无线电操作员在值班时间内,在适当的频率上负责保持连续值守;.3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根据《STCW规则》的规定并在轮机长的指导下,应能立即就备并随时待命到达机器处所,并且在需要时应在其负责的时间内身在机器处所;.4当船舶锚泊或系泊时,为安全起见,随时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如果船上载有危险货物,值班安排充分考虑到危险货物的性质、数量、包装和积载,以及当时船上、水上或岸上的任何特殊情况;以及.5如适用,为保安起见,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STCW公约附则2010修正案A部分关于值班的标准第A-VIII/1节 (强制性) 适于值班1、主管机关应考虑海员,特别是涉及船舶安全和保安工作职责的海员,由于疲劳所引发的危险。

2、为所有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参与值班的普通船员以及涉及指定的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人员提供的休息时间应不少于:.1任何24小时内最少10小时;以及.2任何7天内77小时。

关于STCW 2010修正案的通告一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海事通告N0.15/2012

关于STCW 2010修正案的通告一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海事通告N0.15/2012

关于STCW 2010修正案的通告一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海事通告N0.15/2012佚名【期刊名称】《中国船检》【年(卷),期】2012(000)009【摘要】基里巴斯船舶登记局近期向船东、经营人、租船人、船长和航运组织下发2012年第15期海事通告。

本通告旨在通知相关航运机构有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STCW)国际公约》的重大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于2010年6月21日至25日在菲律宾马尼拉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召开的外交大会上通过.就此对海员进行培训和认证建立了全球化的标准,并确保海员在将来能够服务于技术先进的船舶。

【总页数】2页(PI0015-I001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692.22【相关文献】1.经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2010年修正案“保安知识的培训和发证”——转发塞浦路斯2012年第5期商船通告 [J],2.经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国际标准(STCW)公约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的适用——转发巴拿马海事主管机关第235期海商通函 [J],3.STCW规则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ECDIS)培训和海员文件管理——转发马绍尔海事主管机关海事安全通告No.6-12 [J],4.关于实施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的指南——转发圣文森特海事主管机关海事通告N°STCW 004 [J],5.关于执行巴哈马海事管理局(BMA)INFORMATION BULLETIN No.129海事公告的通知——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2010年修正案[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STCW2010新公约

STCW2010新公约

4.STCW78/951)1997年修正案该修正案是针对在客船上服务人员的训练要求。

在附则第五章中增加了相应的要求,其内容是对在客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以及各级人员的最低训练和资格要求。

相关的内容也加入到STCW规则之中,其中包括拥挤人群的管理、熟悉训练、在客舱直接为旅客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训练、旅客安全、以及危机管理和人为行为训练等。

于1999年1月1日生效。

2)1998年修正案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在STCW规则A-Ⅱ/1和A-Ⅱ/2部分“货物操作和积载”的内容中加入了对散装货船的货物装卸和积载,以确保散装船的结构安全,于2003年1月1日生效。

3)2006年修正案2006年5月通过的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规则修正案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该修正案对拟被指定为船舶保安员(SSO)的人员增加了新的最低强制性培训和证明要求。

该STCW公约和STCW规则之A及B部分的修正案:包括颁发船舶保安员熟练证书要求、船舶保安员最低熟练标准规范和有关船舶保安员培训指导。

4)船东呼吁更新STCW公约船东呼吁:船员训练、发证及值班标准(STCW)公约应予更新以符合现代航运。

国际航运联合会(ISF)提交IMO的文件指出:STCW 公约虽然主要以国际远洋航运为基础,也应该同时兼顾短程及近海的不同营运型态;并指出,公约必须考虑技术及航行层面的发展。

ISF表示:“STCW现有的训练、发证及值班标准是以传统的营运与船舶管理为基础。

有鉴于技术及船舶经营管理的日益革新,对于训练、发证及值班标准的安排也要求更具弹性”。

ISF认为:其它应该注意的问题还包括:(1)最近提出的自动辨识系统(AIS)及压舱水技术;(2)环境问题,“尤其是使用油水分离器”的问题(3)ISF还希望将STCW 章程与ISPS章程同步;(4)希望发证从严。

ISF相信,存在部分训练机构虽然不符要求标准却得到了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

ISF表示:“有部分主管部门签发STCW 证书给无法确实执行公约要求的海员。

STCW公约和规则2010修正案对主管机关

STCW公约和规则2010修正案对主管机关

规则I/5 规则 国家的规定
规则 第2款:缔约国制定并实施适当的措 规则I/5第 款 施防止虚假和其他与证书和签证有关的非 法行为。 法行为。
规则I/6: 规则 :培训与评估
在B-I/6中增加 中增加6-11款:对缔约国认可远程教 中增加 款 育和电化教育( 育和电化教育(distance learning and elearning)给出了指导。 )给出了指导。 在B-I/6中增加 款:缔约国应确保经认可的 中增加12款 中增加 培训机构、计划和课程得以记录, 培训机构、计划和课程得以记录,并可供公 司和其他缔约国查询。 司和其他缔约国查询。
– 第一部分 初始资料交流(履约报告); 第一部分-初始资料交流 履约报告); 初始资料交流( – 第二部分-后续报告(认可其他缔约国签发证书的说明、使用第 第二部分 后续报告(认可其他缔约国签发证书的说明、 后续报告 VII/1章可供选择的证书的说明、独立评价报告) 章可供选择的证书的说明、 章可供选择的证书的说明 独立评价报告) 细化了提交的“独立评估报告”的内容; 细化了提交的“独立评估报告”的内容; [当缔约国申请时,IMO应提供其他缔约国的独立评价报告。] 当缔约国申请时, 应提供其他缔约国的独立评价报告。 – 第三部分 具有资格的人员名单(细化了审核的内容); 第三部分-具有资格的人员名单 细化了审核的内容); 具有资格的人员名单( –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MSC报告(无变化) 报告( 报告 无变化)
2010-9-21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4
离岸石油工业的发展
(对船员特殊适任能力的需求)
2010-9-21
STCW公约和规则修改进展
5
M/S EXPLORER – Antarctica, November 23rd.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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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S CW 01 修正案的发展历 程 T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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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W O1 修 正案主要修正 内容介绍 T 2 O
Ito u t nt n r d ci STCW 8 2 0 o o 1 7 / 01 9
文 /朱 庆 智
从《 海员培训、 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自 1 7 8年诞生以来的发展历程出发, 9 分析该公约再次露临修改 l I@  ̄景 , tt 9,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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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W 修正案 的产生 背景 T 201 0
备并提高航行效率埘船员素质提』 了更高的要求 f ;
类 存 环境 日益 严峻 ,海洋 环境 保护意 识 待增强 。在 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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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此次修改过程 ,最后对 2 01 O年修正案的主要修 之处进行论述 。
T i p p nr d c ste hso y o ne n t n l o v ni n( tn ad f ri ig c ric t n wh c n tl e p n hs a m ito u e h itl fI tr ai a n e t o c o ) sa d r so an n . et a i ih a d wa c k e ig n t i f 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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