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11月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11月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1.26
•【文号】
•【施行日期】2021.1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11月修订)为了准确理解与适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现就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联合保荐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证券公司保荐和投资
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
二、关于联合保荐
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情况和注册制推进安排,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办法》第四十二条所指“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暂按以下标准掌握:即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
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适用上述标准。
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修订版)》的说明。
2021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真题(考生回忆版)(文末含答案解析)
2021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真题试卷(考生回忆版)(文末含答案解析)第1题单选题(每题0.5分,共40题,共20分)下列每小题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注册会计师在首次公开发行审计业务中拟向银行函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采用纸质方式回函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银行询证函原件上确认、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B.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该注册会计师C.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因询证函不符合规定拒绝回函,应当立即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及该注册会计师,以保证回函效率D.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拒绝该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提供资金池等创新业务相关信息的要求2.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下列关于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B.原则上不得少于4年C.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D.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3.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须涵盖的内容不包括()。
A.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B.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C.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D.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4.以下税种产生的税收收入,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A.企业所得税B.消费税C.车船税D.印花税E.个人所得税5.某公司的可转换债券,面值为100元,转换价格为50元,当前市场价格为90元,其标的股票当前的市场价格为60元,该债券转换平价是()。
A.30元B.90元C.100元D.60元E.45元6.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B.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C.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D、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7.下列审计程序中,与查找隐瞒销售收入最不相关的是()。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2.01.07•【文号】深证上〔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通知深证上〔2022〕25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33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7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上市推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第三条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保荐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发布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公司证券上市,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各位董事: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XX” )分别于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X 月X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原审批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 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XX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号)同意注册,XX于2021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 446. 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00元,发行价格xx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 757, 336.3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7, 901, 45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 855, 885. 7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XX月X日到位,xx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XX字[2021]4084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Orbbec Inc.(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2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提 示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及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21年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标准版)
2021年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是指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天津股权交易所批准注册登记的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尽职推荐优质的中小企业发行股权上市,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对于保荐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大家知道多少呢?下面是收集的相关信息。
保荐业务保荐机构是指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天津股权交易所批准注册登记的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尽职推荐优质的中小企业发行股权上市,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机构所要承担的责任:首先,保荐机构承担企业发行、上市的责任。
实质上类似于上市推荐人,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
除了承销业务以外,保荐机构还肩负着两大责任:1、监督和扶持上市企业成长。
公司申请上市之时,保荐机构必须确保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符合有关上市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信被保荐企业的全体董事具备担任董事职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经验,督促被保荐企业严格履行公开披露文件中承诺的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各项义务。
这些职责都有别于传统承销业务的规定,大大增加了保荐机构的职责要求;2、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加以事先审核。
公司上市时,保荐机构必须指导被保荐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制作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对其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在除了上市以后的保荐期内,保荐机构还必须认真审核被保荐企业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确信其符合有关信息披露规定的规定。
什么是保荐业务既企业上市的推荐人或机构,一家企业要想在中国三板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就要有保荐人或保荐机构的推荐。
保荐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1.01.26
•【文号】中证协发〔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发布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
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1〕13号各证券公司:
为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挂牌推荐业务、股票发行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提升证券公司执业质量,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次通讯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
1.1. 新三板挂牌推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
1.2 新三板股票定向发行业务工作底稿目录
1.3 新三板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工作底稿目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1年1月26日。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上市公司在北交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首期发行,并且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
A.20%B.30%C.50%D.70%E.80%【答案】 C2、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哪些人员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B.保荐人C.承销商D.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答案】 A3、中国证监会结合年度报告披露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于( ),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
A.Ⅱ,ⅢB.Ⅰ,ⅣC.Ⅰ,Ⅲ,Ⅳ,ⅤD.Ⅲ,Ⅳ,Ⅴ【答案】 C4、某上市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组公告。
依据公告内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以10亿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70%、10%、2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3月31日以资产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7年12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
若该上市公司拟将该事项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交上市部进行审核,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符合目前监管要求的是()。
A.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9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B.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8亿元,用于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C.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7亿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D.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10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答案】 B5、某企业年销售收入600万元,产品变动成本300万元,销售和管理变动成本60万元,固定成本200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以下简称《底稿指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增加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二是,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修订后的《底稿指引》是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编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为提高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底稿目录具体内容由自律规则予以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2023年-2024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2024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5题)1、资产评估师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评估报告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Ⅲ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A2、下列关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可以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B.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C.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掌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D.中国证监会对受托管理人开展受托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答案】 B3、下列关于收入的说法正确的是()。
A.Ⅱ.Ⅲ.ⅣB.Ⅰ.ⅢC.Ⅲ.ⅣD.Ⅰ.Ⅲ.Ⅳ【答案】 B4、下列交易可能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的有()。
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A5、主板某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证券,下列情况中,导致其不满足发行条件的有()。
A.Ⅱ、ⅣB.Ⅰ、ⅢC.Ⅰ、Ⅲ、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Ⅴ【答案】 B6、:甲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该公司2010年发生和发现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影响其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是( )。
A.发现2009年少计财务费用300万元B.发现2009年少提折旧费用0.10万元C.为2009年售出的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发生支出50万元D.因客户资信状况明显改善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20%改为5%【答案】 A7、下列关于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外国投资者甲与境内乙、丙合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丁,甲、乙、丙分别持有丁40%、45%、15%,丁为军工配套企业,丙拟将所持丁的投票权委托给甲,属于审查范围B.外国投资者拟收购境内国家驰名商标餐饮企业60%股权,属于审查范围C.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军工、基础设施类企业股权需要审查D.甲乙丙为外国投资者,拟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某军工厂,完成后所持比例为15%、19%、18%E.外国投资者甲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51%股权,拟发出收购要约,属于审查范围【答案】 D8、2008年10月8日,甲公司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支付1万股公司股份,请培训机构于2009年3月1日给公司员工培训,2008年10月8日公司股价为每股100元,培训机构培训费市场价格为106万元;2009年3月1日公司股价为120元每股,培训机构培训费市场价格为110万元,则为员工进行的培训费的计量金额为()A.100万B.106万C.110万D.120万【答案】 C9、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是()。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1.12.27•【文号】北证办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北证办发〔2021〕31号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年度报告预约工作上市公司应提前确定披露时间,由保荐机构在业务支持平台提交预约申请。
上市公司应根据预约时间披露,尽量减少变更情况。
如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提前5个交易日提出变更申请,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前5个交易日提出申请的,应及时披露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公告。
本所将于2022年1月4日9:00起开放年度报告预约系统。
上市公司应当于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
本所将根据各公司预约披露时间制作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表并在本所网站()予以公布。
二、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一)上市公司1.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告模板披露相应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报告,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的,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按时披露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将年度报告摘要与年度报告一同披露,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1.10.30•【文号】北证公告〔2021〕7号•【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告北证公告〔2021〕7号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的公告为了规范保荐机构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开展,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2021年10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荐机构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开展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荐机构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在本所开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保荐机构应当为具有保荐业务资格,且取得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第四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尽职开展保荐业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保荐工作其他参与人员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开展保荐业务,应当切实履行尽职调查、辅导、内部核查、制作和报送文件、信息披露、持续督导等各项职责,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审核注册及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练习题(一)及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结果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ⅢB.Ⅰ、Ⅲ、ⅤC.Ⅰ、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Ⅴ【答案】 A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ⅤB.Ⅳ、ⅤC.Ⅰ、Ⅱ、ⅤD.Ⅲ、Ⅳ、ⅤE.Ⅱ、Ⅲ、Ⅳ、Ⅴ【答案】 A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属于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的有()。
A.Ⅳ、ⅤB.Ⅰ、Ⅲ、ⅣC.Ⅰ、Ⅲ、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Ⅳ、Ⅴ【答案】 C4、下列关于IPO申请审核通过后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
A.Ⅰ,Ⅱ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D5、根据《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的函》,申请发债企业为其他企业发债提供担保的,在考察发债规模时按担保额的()该企业已发债余额。
A.1/3B.1/4C.1/5D.1/2【答案】 A6、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是()。
A.消费税B.个人所得税C.关税D.土地增值税【答案】 B7、下列行为中,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是()。
A.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企业联合上调成品油价格B.某行业协会召集本行业经营者,共同制定本行业产品的定价公式C.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少数几家国有电信企业共同占据我国电信基础运营业务市场的全部份额D.某生产企业通过协议,限制分销商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答案】 B8、下列各项交易或事项中,需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原则处理的是()。
A.政府无偿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给企业建造固定资产B.甲公司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换取乙公司的一批存货C.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取得的乙公司固定资产D.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一项无形资产【答案】 B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与IPO抑价
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与IPO抑价作者:杜朝运吕垚鑫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23年第06期摘要:保荐代表人作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在IPO定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选取注册制下科创板、创业板共计1056个样本作为研究对象,人工手动收集样本数据并进行实证分析。
研究发现:保荐代表人有无首发项目经验会影响IPO抑价率,且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越丰富,IPO抑价率越高。
在IPO定价中,保荐代表人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第一保荐代表人,而第二保荐代表人的作用在IPO定价中并不显著。
保荐代表人其他个人特质,如学历、性别对于IPO抑价率没有显著影响。
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对IPO的影响在科创板中更加显著,而在创业板中则不显著。
基于所得到的结论,本文就发行人如何选择保荐代表人以及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IPO抑价;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注册制*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网络变迁与普惠金融发展研究”(批准号18BJL079)。
作者简介:杜朝运,经济学博士,泉州师范学院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吕垚鑫,经济学硕士,供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
一、引言所谓IPO抑价,即上市公司在新股发行时发行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造成在二级市场上股价大幅上涨。
新股抑价发行除了会减少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总额,对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之外,还可能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出现巨大波动,使股票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弱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投资风险。
作为主导IPO重要的一方,证券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简称保代)在IPO中扮演着极其关键的作用。
2004年5月,我国证监会公布第一批保荐代表人以及保荐机构名单,标志着我国证券保荐制度正式开始推行。
在我国当今保荐制下,保荐代表人需要对发行人进行细致全面的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律合规等方面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判断并签字保荐作为背书,在取得上市批文后还需协助发行人完成股票发行等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引导和规范发行人申报和保荐机构推荐工作,促进科创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和推荐,应当基于《指引》和本规定中的科创属性要求,把握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
发行人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应当对照《指引》和本规定中的科创属性要求,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估。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应当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与科创板定位相关的科创属性要求,进行核查把关,作出专业判断。
第三条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等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等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上市。
-1-第四条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下列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二)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服务等;(三)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服务等;(四)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服务等;(五)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服务等;(六)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2021年整理)保荐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保荐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保荐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保荐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XX证券关于保荐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 总则1。
1 为推动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强化保荐风险控制,提高公司保荐工作的质量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和推荐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上统称发行项目。
2. 管理体制2.1机构设置。
保荐业务管理体制分为公司投资银行决策委员会、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投资银行总部内核与职能部门、保荐代表人四个层次,分层到人,责任到人。
2。
2 由投资银行决策委员会决定推荐发行项目(须经公司内核通过),并对推荐项目的发行价格及条件、重大金融创新的企业融资项目进行决策。
2.3投资银行总部实施以保荐代表人为核心的专业化分工、一体化协作的大投行运作体系;以项目质量监控、定价销售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以管理、服务为重心的业务支持体系。
2。
4内核小组对项目质量、项目涉及的包销价格风险、财务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及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和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或政策障碍,确保有关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内核小组对含有重大风险的项目具有否决权,未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的项目不得推荐;内核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投资银行总部下设的内核部承担。
2021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费用明细
2021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费用明细
2021年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发行费用明细可能涵盖以下方面:
1. 承销费用:包括由承销商或保荐机构提供的发行服务收取的费用,如承销费、承保费、市场推广费等。
2. 保荐费用:由保荐机构提供的上市保荐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公司保荐费、保荐人指导费等。
3. 中介费用:由各类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收取的费用,如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师费、顾问费等。
4. 交易费用:与发行上市相关的交易所收取的费用,如上市费、交易规费等。
5. 审核费用:由证券监管机构审核发行材料所收取的费用。
6. 印刷费用:涵盖招股书、申请文件、公告、通知等印刷和复印费用。
7. 交通与差旅费用:公司管理层和承销商代表在路演和投资者沟通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
8. 媒体和宣传费用:涵盖发布招股书、举办路演、品牌推广等宣传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发行费用明细可能因公司类型、规模、
发行规模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此外,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发行费用明细,具体金额或比例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2022-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2-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行为总体规范有()A.①②B.①②③C.①③④D.①②③④【答案】 D2、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4个月【答案】 D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三项为关键信息B.投资者申请注销证券账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证券账户持有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C.证券公司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2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D.特殊机构与产品开户后5个月内出现没有进行交易、产品终止、合同失效或被撤销等情形时,应当及时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答案】 D4、下列事项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用作出资的是()。
A.货币B.知识产权C.劳务D.土地使用权【答案】 C5、基金财产的债务,由()。
A.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固有资产共同承担B.基金管理人固有资产承担C.基金财产本身承担D.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承担【答案】 C6、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的罚款。
A.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B.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C.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D.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答案】 B7、根据《证券市场进入规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有()A.Ⅰ、Ⅲ、ⅣB.Ⅱ、Ⅲ、ⅣC.Ⅰ、Ⅱ、ⅢD.Ⅰ、Ⅳ【答案】 C8、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答案】 D9、(2017年真题)下列关于证券发行保荐业务一般规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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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朱彤、王融根据《中华人民 ___公司法》、《中华人民 ___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交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 __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___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20xx年度和201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首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1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为 13,350万股。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本次首发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配合发行人制作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编制招股说明书,对申请文件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核查。
负责报送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贵会”)进行沟通,组织本次首发的实施工作。
依照中国证监会的《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发行前的辅导工作,履行了尽职调查, 3-2-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实施了必要的查证、询问程序,其中主要对其独立性、规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公司偿债能力、财务和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稳健性、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或有风险及其它有关文件或复印件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发行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走访了相关行政机构。
本保荐机构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现将本次保荐有关的情况报告如下:第一节项目运作流程一、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一)本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及组织机构简介1、项目审核流程本保荐机构项目审核包括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内核审核两个部分。
(1)项目立项审核流程各事业部内部审核---内核部初审---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北京分公司”)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立项审批三个过程。
(2)项目内核审核流程各事业部内部审核---内核部初审---内核小组审核三个过程。
2、项目审核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证券发行内核小组证券发行内核小组负责IPO、再融资等项目的内核工作。
内核小组对项目质量、项目涉及的包销风险、财务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及其他可能对发行人经营和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或政策障碍,确保有关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内核小组对含有重大风险的项目具有否决权,未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内核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投资银行总部下设的内核部承担。
(2)内核部内核部作为北京分公司实施项目审核与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依据内核工作规则及细则、总经理的授权对北京分公司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与日常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内核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对项目材料及相关协议进行审核和风险评估;负责立项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首发及再融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和内核小组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已立项项目的动态跟踪、检查反馈;协助和督促业务部门对发行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或说明;组织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后3-2-3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续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3)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立项评估工作;负责参与本保荐机构承担的投资银行项目专案策划和方案讨论;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中项目组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和会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北京分公司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的规范、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体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及业务职称的评定。
(4)业务部门北京分公司各事业部为具体项目的承做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事业部负责人在项目审核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华龙证券和北京分公司制定并实施的项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对技术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负责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指导和检查项目经理的工作,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是项目实施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操作的全过程,注重项目的尽职调查,对原始材料的实质性审核;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建立和审核项目工作底稿。
(二)项目立项具体流程1、立项评估机构及人员构成本保荐机构的立项评估机构为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保荐代表人、内核部和其他业务骨干人员组成。
设主任委员1名,由内核组长出任,副主任委员 1名,共计 17名委员组成。
内核部为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会议通知、议案准备、会议组织、汇总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会议意见等组织工作。
2、立项项目的范围下列项目必须报北京分公司立项通过后方可实施: 3-2-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1)保荐(主承销)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公司债);(2)实质性的副主承销、分销项目(含新股、增发、配股、企业债券、基金);(3)保荐机构认为其他需要立项的项目。
须经北京分公司立项的项目但未经立项的,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应自觉维护本保荐机构的商业信誉,不得签订或做出有实质性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承诺,不得实施应立项但未立项的项目。
3、项目立项材料及要求项目立项须提供的文件包括:立项申请表、立项申请报告及项目核对表、立项尽职调查报告。
项目组必须在项目立项材料中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优势、技术难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项目预计收入等内容。
4、立项审核程序(1)事业部内部审核各事业部对拟立项项目的前景及潜在问题和风险做出初步判断,组织部门内部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讨论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后,将项目前景良好且风险可控的项目向内核部提出立项申请。
(2)内核部初审内核部对事业部提交的项目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组织技术委员会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现场审核),就项目的有关问题与事业部、企业进行沟通,重大的专业问题和政策性问题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机构咨询了解,对项目立项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立项审批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经内核部签署意见并报经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评估并作出是否立项的决议;由投资银行技术委员会至少七人参加立项评估会议并经参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立项。
3-2-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立项意见为批准立项、暂缓立项或不同意立项。
内核部应及时将审批结论通知事业部,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建立项目档案,并将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项目立项审批表进行存档管理,编制客户目录,为维护客户关系和持续持续跟踪服务奠定基础。
(三)项目内核具体流程1、内部核查机构及人员构成(1)内核小组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由15-21名专业人士组成。
华龙证券法定代表人、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领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内核部总经理是内核小组的当然成员;内核小组其他成员的产生必须是保荐代表人、业务骨干及外聘的专业人士;内核小组必须配备熟悉法律、财务的专业人员;内核小组必须至少有七名以上具有三家以上企业发行上市经历的人员;内核小组可聘请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行业专家或技术专家等帮助其审核工作。
(2)内核部内核部是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的常设机构,现有专职人员 3 名。
2、内核项目的范围提出内核申请的项目事先必须经过北京分公司的立项,未经立项的项目内核部不予受理,内核项目具体包括:(1)保荐(主承销)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公司债);(2)实质性的副主承销、分销项目(含新股、增发、配股、企业债券、基金);(3)保荐机构认为其他需要立项的项目。
3、项目内核材料及要求项目内核须提供的文件包括:内核申请表、内核申请报告、证券发行保荐书、 3-2-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工作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以及完整的申报材料初稿及相关文件的电子版。
内核申请时必须提交项目组和保荐代表人(如需)承诺函,对项目内核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出承诺。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招股说明书验证版以及保荐代表人工作日志应作为内核备查文件需在内核前完成。
4、内部核查程序(1)事业部预审项目组制作材料完毕后,经保荐代表人审查修改完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北京分公司提出内核申请,并确信提交内核申请的项目不存在影响发行审核的重大障碍。
(2)内核部初审①内核部受理内核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作出形式审查;②内核部形式审查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保荐代表人(项目组),内核部结合相关问题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核,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根据初审反馈意见做出反馈答复,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③内核部将保荐代表人反馈的材料提交初审专家组,初审专家组对反馈 ___及整改措施无重大异议的,由内核部小组组长组织召集内核小组中至少七名内核委员召开内核小组会议。
(3)内核小组审核具体审核程序如下:①与会的内核小组成员报到签字并提交书面的审核意见;②项目组和保荐代表人对项目做简要陈述,重点介绍项目存在的问题、风险及对策;③内核部介绍初审情况及初审意见,并根据项目组整改情况向内核小组成员提示提请关注的重要事项;④内核小组成员发表审核意见;⑤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或企业有关人员解答内核成员质询;3-2-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⑥与项目相关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小组成员和拟发行人人员退场,内核小组成员对项目进行集体讨论、;⑦内核小组成员实行举手投票表决方式,经参会的内核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为项目通过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