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讲_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订立》课件
总结词
劳动合同内容违法,企业面临赔偿责任
详细描述
李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
50%计算。后李某发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 付的加班工资低于法定标准,遂提起劳动仲 裁。经仲裁机构裁决,公司需按照法定标准
补足加班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纠纷
05
劳动合同订立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
总结词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受损
详细描述
某公司聘请了张某作为销售人员,但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后,张某离职,要求公司支付未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支付张某双倍工资。
案例二: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纠纷
承诺的接受
另一方在接到要约后,应在规定时间 内做出答复,表示接受或拒绝。
反要约
如果对方对要约内容有异议,可以提 出反要约,对要约内容进行修改或补 充。
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的签订
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形式
书面合同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情况?
审查内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 查合同内容,确保其合法、合
规。
修改合同
如果发现合同内容不合法,应 及时修改,确保其合法有效。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应具备基本 的法律知识,了解哪些内容是 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
劳动合同的生效
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纠纷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纠纷第一篇: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纠纷1.案件性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纠纷2.案件主体:李某VS培训中心3.案情介绍:2008年7月,培训中心向李某发出《入职通知书》,约定了入职部门、职位,到职日期,薪水标准,工作时间及培训等条款,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
2008年11月,培训中心开除李某。
李某仲裁请求:劳动期间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解约赔偿金。
4.仲裁调解结果:某公司与李某补签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
5.案件分析:培训中心无独立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入职通知书》已具备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视为签订劳动合同。
6.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12号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建立达成一致的行为。
它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双方自愿的结果,不存在强迫或欺骗等不平等情况。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合同。
2. 自由协商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利益进行自由的协商和讨论。
3. 公平合理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件应当公平合理,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权益。
4.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隐瞒相关事实。
5. 合法合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6. 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受到有效的保护。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重视劳动者的权益。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公平、合法,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的订立2l、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3、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这里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并非特指双方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只要双方同意续延,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后,用人单位只同意与其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否则不续订合同。
劳动者在订立合同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1、《劳动法》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老职工的利益,带有对作出特殊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补偿的性质,是作为劳动者享有的一种权利加以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合同订立的教学案例
劳动合同的合同订立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一: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教学目标: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及其合同订立过程。
教学内容:案例背景:甲公司拟与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如下:合同主体: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乙员工作为劳动者。
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合同订立程序:1.甲公司发布招聘信息,乙员工投递简历。
2.甲公司对乙员工进行面试和笔试,满意后进行背景调查。
3.甲公司向乙员工发出录用通知书,双方达成初步口头协议。
4.甲公司为乙员工准备正式劳动合同草案。
5.双方进行合同订立谈判,商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要素。
6.甲公司将最终版劳动合同交予乙员工阅读、确认,并签署合同。
讨论指导:1.请学生根据案例,提问每个环节的关键要素,例如招聘信息的内容、面试和笔试环节的目的等。
2.引导学生分组讨论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3.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和重要性,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案例拓展:1.请学生自行搜索其他企业或个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
2.要求学生根据实际案例编写招聘信息、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等文件,加深理解。
总结反思:教师对案例进行总结和反思,回顾学生在本节课中的学习成果。
教学案例二: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教学目标: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培养学生的合同法律意识。
教学内容:案例背景:乙员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双方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存在合规风险。
案例分析:1.讨论合同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例如离职补偿金未明确规定、保密义务未约定等。
2.分析合同中的违法性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影响。
3.引导学生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提出具体修改合同的建议,以确保合同合规性。
讨论指导:1.请学生以小组形式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督促学生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实际案例的研究,分析风险与合规要求。
劳动合同的订立_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1一、有效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约条款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一些掌握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免责条款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掌握,如果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骗,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原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_课件
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课件一、劳动合同订立1. 劳动合同的概念与作用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作用:(1)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2)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稳定;(3)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降低劳动争议风险;(4)为企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公平原则:双方权益平衡,不得显失公平;(3)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4)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3.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劳动者: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4.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1)形式:书面劳动合同;(2)程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备案。
5.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8)劳动纪律;(9)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0)违约责任。
6. 劳动合同的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一定的合同期限;(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合同期限,但满足一定条件;(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完成后合同终止。
二、劳动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与作用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或单方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具有以下作用:(1)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2)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3)降低劳动争议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1)双方协商解除:双方自愿,签订解除协议;(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依法规定,通知劳动者;(3)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通知用人单位;(4)客观情况解除:因不可抗力、劳动者死亡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法讲义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2. 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或破产等情形。
五、经济补偿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解除原因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1. 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发生时,首选调解方式解决。
2. 劳动争议的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争议的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讲义旨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以便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书(乌鲁木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1)
4、乙方违反规定,在合同期间随意流动的,甲方可依据对乙方所支付的培训费数额 和在甲方工作年限,按照逐年递减的原则,收取培训费。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有关其它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九、其它
l、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执行本合同发 生争议,当事人应从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 解无效双方均可按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的规定,在 60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 15 日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负责
工作(兼做
工作)。
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职责如下:
2.双方也可通过岗位协议明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任务。但岗位协议期限不能 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且岗位协议应作为本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附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的权利: (1)检查督促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3)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劳动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或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变动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改变乙方工种; (4)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乙方(劳动者):
性别:
族别:
年龄: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专业(或工种):
身份证号:
社会保障号:
家庭住址:
合同类型:
(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甲乙双 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记忆点
第八章劳动合约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情分析2021 年典型考卷题型题量分析表2022 年考点变化分析:2022 年本章考点的变化不大,新增了几处细节内容:1.“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2.“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劳动争议〞;3.“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4.“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裁决〞。
章节框架概览第 1 单元劳动合约的订立单元考点框架考点 1:对劳动合约的订立主体的要求〔★★〕〔P377〕〔一〕劳动者1.劳动年龄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梳理一下)2.就业权利公平(1)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J信仰不同而受卑视。
(2)妇女享有与男子公平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合适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约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约;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托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约。
2.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你的证件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你的证件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分。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 元以上 2022 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座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座讲稿讲解人:邓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4年7月5日通过,到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动法律的全面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意义。
今天我就自己对劳动法的理解跟大家从七个方面进行学习探讨:一、劳动法简介1、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重要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是否完备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就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一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
3、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如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工会组织由于调解、仲裁和审理劳动争议而产生的关系。
(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社会保险机构与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之间因执行社会保险而发生的关系。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如劳动行政部门、卫生部门等)、工会组织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因监督、检查劳动法的执行而产生的关系。
(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劳动行政部门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因管理劳动工作而发生的关系。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具体的适用范围包括:(1)、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这里的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混合性企业、港澳台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2024年版劳动协议法基本要点解析
2024年版劳动协议法基本要点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2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3 劳动合同的生效和解除2.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2.1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2.2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3. 劳动报酬3.1 工资支付标准3.2 奖金和福利待遇3.3 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4. 工作时间和工作休息4.1 工作时间规定4.2 休息日和工作日安排4.3 加班工资支付5. 社会保险和福利5.1 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享受5.2 福利待遇的享受6. 劳动保护和安全6.1 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6.2 劳动者健康保护6.3 安全生产管理7. 劳动争议的解决7.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7.2 劳动仲裁程序7.3 诉讼程序8.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8.2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8.3 经济补偿和赔偿9. 劳动合同的终止9.1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2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9.3 终止劳动合同后的权利和义务10.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1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11.1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1.2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11.3 经济性裁员12. 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12.1 劳动争议的预防12.2 劳动争议的处理13.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监督13.1 劳动合同的履行13.2 劳动合同的监督14. 劳动合同的附则14.1 劳动合同的修订14.2 劳动合同的废止14.3 劳动合同的解释和适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甲方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2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得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即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包括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其次,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必须合法。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要符合从“招收录用”到“签订合同”的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系列合法程序;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若不采取书面合同,则当双方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
最后,劳动合同的内容更要合法。
凡是法律、法规有具体明确规定的,尤其是对于禁止性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在从事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时,也应该遵守最低限度的标准。
如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
否则,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
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若工资收入差别很大或能力强的人收入比能力差的人还低,就是不公平。
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相互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合意的法律行为。
合同订立是合同关系成立的一个重要阶段。
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对是否缔结合同、同谁缔结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
二、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合同的主体,是指通过订立合同而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
作为合同的当事人,首先要有意思表示,并为此缔约,最终在达成协议且生效后,成为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因此,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当事人,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自然人在社会中以独立人格的形式存在,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它是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权利能力不同于权利,它是法律赋予的,不能放弃。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其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和不可转让性。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死亡可以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也称生理死亡,就以医学上公认的死亡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失踪死亡的推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一是下落不明满4年的;二是因意外时间,下落不明满二年。
劳动合同管理教程
劳动合同管理教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含续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相符司法等三项原则。
凡依照三项原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均具有司法的束缚力,两边当事人必须实施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订立法度榜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两个平等的社会主体,订立劳动合同一样须要经由的法度榜样是:(一)双协商要约和承诺,也确实是合同的条目。
(二)杀青一致后两边签字或盖印。
用人单位盖法人的章,须要时可书面托付所属的有关部分代为盖印,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托付人代为签字;劳动者应本身签字或盖印,遇有极专门的情形,如本人因故出远门而合同又须及时订立,也可书面托付他人代签。
(三)为包管合同的有效性,能够送劳动保证行政部分进行审核、鉴证。
(四)劳动合同一样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1份,若合同鉴证部分须要,也可一式3份。
3、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目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商定的内容。
(一)必备条目《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势是书面情势,其必备条目有7项:1.劳动合同刻日司法规定合同刻日分为三种:有固按刻日,如1年刻日、3年刻日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按刻日,合同刻日没有具体时刻商定,只商定终止合同的前提,无专门情形,这种刻日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达到退休年令;以完成必定的工作为刻日,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职员去别的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刻日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刻日就属于以完成必定工作为刻日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刻日时,应依照两边的实际情形和须要来商定。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目中,两边能够商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亭等内容。
在商定工作岗亭时能够商定较宽泛的岗亭概念,也能够别的签一个短期的岗亭协定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能够商定在何种前提下能够变革岗亭条目等等。
操纵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能,能够幸免工作岗亭商定过逝世,因变革岗亭条目协商不一致而产生的争议。
新劳动协议法解读:2024签订须知
新劳动协议法解读:2024签订须知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合同签订主体及签订依据1.1.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1.2.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3.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履行1.4.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5.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6. 第七条经济补偿和赔偿1.7. 第八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8. 第九条劳动报酬1.9. 第十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10. 第十一条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1.11. 第十二条培训和继续教育1.12.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1.13.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第一条合同签订主体及签订依据1.1. 本合同由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2. 本合同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2.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2.1.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如实告知乙方的岗位情况、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信息。
2.2.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人事、财务、经营等状况,甲方应如实告知。
2.3.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2.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____日内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3.3.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证明和与劳动合同有关的资格证明。
4.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履行4.1. 乙方应按约定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作,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根据国家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3. 甲方应按约定提供乙方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卫生环境,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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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重点章节,部分内容与我们的生活贴合度较高,理解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复习难度不大,但是需要记忆的数字性考点较多,需要运用归纳总结和对比分析的方法去掌握考点。
最近3年本章考查的平均分值在14分左右,考试题型涉及所有题型。
2020年考试中仍需要关注涉及到本章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变化2020年教材主要变化有:(1)新增了劳动仲裁“先行调解原则”内容。
(2)新增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内容。
(3)新增了医疗期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形。
(4)新增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
(5)新增了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期限。
本章考点导读第一单元劳动合同的订立【考点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P317)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考点2】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P317)2011年判断题2013年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多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提示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提示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主体资格要求劳动者(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用人单位分支机构(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义务和责任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5年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单选题2017年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释】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无关。
【考题1·单选题】2014年4月10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4月14日,甲公司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5月16日,甲公司向李某发放4月份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与李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
(2014年)A.2014年6月14日B.2014年4月10日C.2014年5月16日D.2014年4月14日【答案】B【解析】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2014年4月10日)建立。
【考题2·单选题】2015年6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6月8日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每月20日发放工资。
甲公司与张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2016年)A.2015年6月9日B.2015年6月20日C.2015年6月8日D.2015年6月5日【答案】D【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2015年6月5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考题3·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2018年)【答案】×【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考点4】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P318)2010年判断题2011年单选题、多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多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单选题2017年多选题2018年单选题2019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选择题②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工之日起满1年用人单位未签①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1个月)②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案例】甲于2019年1月1日在A公司上班:【考题1·多选题】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
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答案】CD【解析】(1)选项A:张某于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已经建立;(2)选项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题中,张某于2010年8月份进入甲公司工作,至年底尚不足1年;(3)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考题2·单选题】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
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元。
(2012年)A.0B.2000C.22000D.24000【答案】C【解析】(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计11个月),每月支付2倍工资;(2)由于甲公司每月已经向周某正常支付了2000元,因此,甲公司应向周某补偿的金额=2000×11=22000(元)。
【考题3·多选题】2012年7月5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该行为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A.甲公司和王某之间尚未建立劳动关系B.甲公司应在2012年8月5日前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C.若甲公司在2012年10月5日与王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D.若甲公司在2013年10月5日与王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答案】BCD【解析】(1)选项A: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和甲公司之间已于2012年7月5日建立了劳动关系;(2)选项B: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3)选项C:补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在用工之日起1年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1个月的次日(8月5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10月4日);(4)选项D:补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已经超过用工之日起1年,王某有权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共计11个月)的2倍工资。
【考题4·判断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5年)【答案】√【考题5·单选题】李某于2015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知李某月工资为3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
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2016年)A.6000元B.9000元C.3000元D.0元【答案】A【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与李某补订合同时距用工之日已满3个月),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10月3日~12月2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
在本题中,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正常工资,因此,还需向李某支付10月3日~12月2日的工资补偿(3000×2=6000元)。
【考题6·单选题】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
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
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2018年)A.7000元B.1800元C.3000元D.3500元【答案】C【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与李某补订合同时距用工之日起已满2个月),应当自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8月1日—8月3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本题中,李某已经按月领取正常工资,因此,还需要向李某支付8月1日—8月31日的工资补偿3000元。
【考题7·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订立,该期限为()。
(2019年)A.6个月B.3个月C.2个月D.1个月【答案】D【解析】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解析】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考题6·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9年)A.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B.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C.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D.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答案】ACD【解析】选项B: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