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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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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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人身 保险?
人身保险有 哪些种类?
人身保险投 保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理 赔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的 流程是什么?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需 要注意哪些 问题?
01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人身保险市场概述
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全球最大,中国为第二大市场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 人身保险市场参与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监管机构等 人身保险市场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等
费用等
保险责任: 包括意外伤 害、意外医 疗、意外住
院津贴等
投保年龄: 一般要求18-
65周岁
保险期限: 一般为1年, 也有长期意 外伤害保险
产品
保险金额: 根据个人需 求选择,一 般建议选择
较高保额
保费:根据 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 职业等因素 确定,一般
较低
投资型保险产品
投资方式:通过购买保险产 品进行投资
人身保险的意义
保障个人和家庭: 在遭遇意外、疾 病等风险时,提 供经济补偿
规划未来:为养 老、教育等长期 目标提供资金支 持
财富传承:通过 保险实现财富的 传承和分配
风险管理:通过 保险转移风险, 降低个人和家庭 的经济负担
01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 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
发展趋势:互 联网保险、健 康保险等新兴 领域快速发展
挑战与机遇: 市场竞争激烈, 需要不断创新 和提升服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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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人身保险的种类
寿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当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 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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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三)家庭成长期 • 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一般为9-15年。在这一
阶段里,家庭成员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 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 智力开发费用。同时,随着子女的自理能力增强, 父母精力充沛,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投资经 验,投资能力大大增强。
第十章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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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讲 财务生命周期中的 保险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 满足顾客财务需求
•2024/2/27
Contents
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及周期中的风险 财务生命周期中财务需求的满足 生命周期中人身保险需求的测算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人身风险管理工具的提供者
•25
测算原理
• 以家庭风险为分析基础 • 以家庭主要成员万一不幸为假设 • 测算继续实现家庭原有合理财务目标所需资源缺口
•2024/2/27
•26
测算方法
• 倍数法则 • 生命价值法
方法 缺陷
• 遗属需求法
四步
•2024/2/27
•27
•2024/2/27
Contents
• 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
保险利益的变动是危险因素变化的重要原因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 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 不直接体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害关系,而体现为投
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或者依赖关系 • 特征:无法衡量,不存在代位求偿(特殊处详见代位原
则),必须是确定、现有的
我国家庭财务生命周期的一般规律
• (六)退休养老期

第十章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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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战争除外条款
➢ 将战争和军事行动作为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判断 标准:一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否是战争,二是 被保险人在服兵役期间的死亡,无论是否因为战争。
(十二)共同灾难条款
➢ 确定在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遇难事件时,保险金 归属问题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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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冷静期内保险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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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抗辩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 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 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 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 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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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龄误告条款
➢ 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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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条款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间 内,由于缺乏某些必要条件而使合同暂时失 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约定 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可以恢复 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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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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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性
在人寿保险中,保险人每年收取的保险费超过其 当时需要支付的保险金。这个超过部分是投保人 提前交给保险人,用于履行未来义务的资金。在 它还没有履行保险义务期间,它相当于投保人存 在保险人处的长期性的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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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寿保险的种类
传统的寿险产品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 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大类。
创新型寿险产品主要包括变额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变额万能人寿保险三种。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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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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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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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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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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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 保障。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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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孙祁祥《保险学》(第6版)章节题库-第十章 人身保险引论【圣才出品】

孙祁祥《保险学》(第6版)章节题库-第十章 人身保险引论【圣才出品】

第十章 人身保险引论一、名词解释1.人身保险答: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从定义可以看出:①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

人的寿命是抽象的,当其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有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人的身体,当其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以人的健康和生理机能、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

②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或年老退休时,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答: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的原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后果。

3.疾病保险答: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给病人带来的费用支付往往是灾难性的,如癌症、心脏疾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会产生大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

因此,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

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二、简答题1.什么是人身保险?简述其保额确定的方法。

答:(1)人身保险的含义人身保险是集合多数人共同交付保险费,而在任何人的生命或身体因不幸事件或疾病、衰老等原因,以致死、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年老退休时,给付约定的保险金或年金的一种自愿互助的保险。

(2)人身保险的保额确定方法人身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能采用财产保险的确定方法。

第十章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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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
1、伤害 2、意外
1、 伤害
(1)致害物
– 是指直接造成被保险人伤害的被保险人身体之 外的物质或物体
– 分为:器械伤害、自然伤害、化学伤害、生物 伤害等
(2)致害对象
– 只有致害物侵害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才 构成伤害
– 对被保险人精神上或权利上的伤害,诸如姓名 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不能构成保险所指 的伤害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 按保险责任分类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二) 按保险期间分类
– 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期间1年以上) – 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三) 按承保方式分类
– 团体人身保险 – 个人人身保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 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 死亡保险 – 生存保险 – 两全保险
5、 按照有无返还
– 无返还年金 – 返还年金
6、 按照缴费方式
– 趸缴年金 – 期缴年金
(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7、 按照给付额变否
– 定额年金 – 变额年金
8、 按照投保人数
– 个人年金 – 联合年金
三、两全保险
(一) 两全保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不 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 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பைடு நூலகம்(3)致害事实
2、 意外
(1)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 见到的;或者,
(2)伤害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 意愿,
– 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但在技术上 已不可能采取措施避免;
– 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 也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上或职责 上的规定,不能躲避。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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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分类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注意: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 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普通、限期缴费、趸缴
? 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 ? 两全保险
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 储蓄保费——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生存给付
死亡保险
1.定期寿险(案)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 人寿保险?
C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 故或全残,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 归还日,按即时保险金额(不包括在保险事故 发生前被保险人未按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而 形成的逾期欠款)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保险 责任终止。
自然保费
1.03122 1.60976 2.59317 4.21659 6.83415 11.1005 17.8293 28.5815 45.4459 71.3093 110.221 167.414
均衡保费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 险保险费和储蓄保险费组成,危险保险费用于当年死亡给付,储 蓄保险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 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
由于两全保险既保障死亡又保障生存,因此,两全保险不仅 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保险基础知识之人身保险

保险基础知识之人身保险
赔偿的保险 • 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职业事故导致的残疾、死亡或医疗费用进行赔偿的保险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与优势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 保险期限较长:一般保险期限为5年、10年、20年甚至终身,具有较强的储蓄性和投资性 • 保险责任灵活: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保险责任,如生存保 险、死亡保险、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 保险金额可调整: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调整保险金额以满足 不同的保险需求
04
人身保险的税收优惠与政策
人身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购买人身保险的个人,其缴纳的保险费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的费用,可以 在一定范围内税前扣除
个人购买人身保险的税收优惠
01
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人购买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在不超过本人年工资薪金所得的6%的范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购买人身保险时的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注意事项
• 如实告知: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填写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 假信息 • 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 保险期限、缴费方式等重要信息 • 保留相关凭证:在购买保险后,妥善保管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在需要 时提供
保险基础知识之人身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与分类
人身保险的定义与保障范围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寿命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残疾、死亡或医疗费用为保险标的,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 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保险学》10

《保险学》10

(五)创新人寿保险
在通胀下,因为(1)传统寿险保额固定,(2)保险公司投资 组合中债券占绝大比重,老债券的价值会随着通胀率而降低, 这都使得保险的保障作用大大降低。 1、变额人寿保险
(1)保费固定,保额可调整,通常要保证一个最低限额;
(2)设立分立账户,与公司的其他业务分开。保险人和投保 人都可以选择投资组合中的资产种类; (3)现金价值将会随投资业绩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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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减定期寿险 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该金额不断 减少。 注意:续期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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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死亡保险金与递减的抵押贷款未偿付额相对应的递减定期保 险计划。 注意:寿险保单与抵押贷款往往是独立的,提供抵押贷款的 机构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合同也不一定要求受益人一 定要用保险金来偿还抵押贷款。我国暂未开办此类险种。
案例 10.1
2003年1月5日下午3时,被保险人刘某在与情人约会时,情人 的丈夫突然回家,刘某慌不择路,情急之下,就从出租屋的 三楼窗口跳下摔死。 丈夫摔死后,刘某的妻子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两张意外伤害 保险单,理赔金额共15万元:一张是A保险公司的保单,另一 张是B保险公司的保单,两份保险都是刘某单位购买的。
20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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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1、下列哪些事故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1)王先生在非工作时间突然急性阑尾炎被送到医院; (2)某士兵在执行紧急军事任务时被不明物体砸伤; (3)从事高楼外表面清洁工作的工人在工作时,吊索突然断 裂导致人从高空坠落;
(4)周女士出公差返回后,出现放射病症状。经查明是在出 外办公事的途中接触了潜在的放射源,放射源的隔离室装臵 突然失效。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人身保险,也叫个人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金融保障,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人死亡或发生某种特定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款,向被保险方支付给定金额。

人身保险由保险公司根据各种因素,经过计算,收取保险费,向被保险方提供定额保险金。

保险类型:人身保险一般可以分为生命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三大类:1.命保险:这种保险的目的是在保险对象死亡后,为其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困难。

具体而言,一般来说,当发生者死亡时,可以获得保险金。

2.康保险:健康保险以保障人的健康为目的,它在医疗保障方面提供完善的综合性保障范围。

健康保险的好处在于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并能够尽快提供有效的治疗。

3.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一种非常专业的人身保险,它的作用是在保险被保人发生不可抗的个人责任而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以减轻被保险人经济负担。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指由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规定,主要包括保险责任、赔偿方式、保险金额、费用型等。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基础,也是落实保险责任的依据。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即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按照规定的赔偿方式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合同。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应向被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额,它一般由双方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次性赔偿;分期赔付;保险金供应;调节工资等。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赔偿的有效期,一般规定为一年,有效期自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来定制保险期限。

考虑因素: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程度、家庭资产情况、收入情况以及未来的生活计划等,以便选择合适的人身保险类型和保险条款,更好地为被保险人和家庭提供保障。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重疾险
保障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 指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 一次性保险金。
意外险
给付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 故造成的伤残、残疾或死 亡的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1
资格审查
2
保险公司核查理赔申请人的资格以及
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申报理赔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理 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赔付处理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批准并 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 课件
人身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它涵盖了人生各个阶段的风险保障,为个 人和家庭的未来提供保护。
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提供一定期限内或终身的 保障,当被保险人死亡或 达到特定年龄时,给付保 险金。
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进行体检,良好的健康状况有助于获得更好的保险条件。
定期检视保险计划
根据个人需要和未来变化,及时调整保险计划以保持适应性。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
1 评估风险需求
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确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领域。
2பைடு நூலகம்比较不同保险产品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保费、保障范围和服务质量。
3 咨询专业人士
与保险代理人或理财顾问一起讨论,并获得专业建议。
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待期和投保年龄等重要内容。

《人身保险》教案

《人身保险》教案

《人身保险》教案教案:人身保险一、教学目标:1.了解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作用;2.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及其产品种类;3.了解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及注意事项。

二、教学内容:1.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作用;2.人身保险的分类及其产品种类;3.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及注意事项。

三、教学重点:1.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作用;2.人身保险的分类及其产品种类。

四、教学难点:1.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及注意事项。

五、教学过程: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作用(20分钟)1.引入:通过让学生讨论一下自己对人身保险的理解和了解程度来引入。

2.讲解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人身损失或意外伤害进行经济赔偿的方式。

3.探究人身保险的特点:所以大家知道了保险公司在哪种情况下对我们作出理赔。

那么保险的最大特点又是什么呢?4.讲解人身保险的作用:了解人身保险的作用:能够解决家庭在发生不可预测的风险事件(如突如其来的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时的经济困难。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及其产品种类(30分钟)1.讲解人身保险的分类: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寿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讲解寿险险种及其产品:寿险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终身或特定岁数活着的情况下,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身故、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赔偿的保险。

3.讲解意外伤害险种及其产品: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残疾、身故等情况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保险。

4.展示不同种类的人身保险产品:通过案例和图片,让学生了解不同种类的人身保险产品。

三、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及注意事项(30分钟)1.讲解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一般来说,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金给付、按月给付、按年给付、一次性给付。

2.探究人身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通过讨论和案例,让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理赔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等。

保险学原理各章练习题

保险学原理各章练习题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单项选择题1、风险的特征不包括〔C〕A、客观性B、不确定性C、主观性D、损失性2、风险躲避的方法不包括〔C〕A、风险躲避B、损失控制C、风险统计D、损失融资3、风险管理程序中最根本和最重要的环节是〔 A 〕A、风险识别B、风险衡量C、风险评价D、风险自留4、风险管理的根本目标是〔 A 〕A、以最小的本钱获得最大的平安保障B、以最小的本钱获得最小的平安保障C、持续经营D、生存目标5、〔 B 〕风险因素是有形因素。

A、道德B、实质C、风纪D、心理6、对于损失概率高、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应该采用〔 C 〕的风险管理方法。

A、保险B、自留风险C、防止风险D、减少风险判断题1、因为买彩票赢钱可能微乎其微, 99.99%的可能支持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了,所以将不会有人购置彩票。

〔×〕2、某一风险的发生具有必然性。

〔×〕3、风险损失的实际本钱包括直接损失本钱和间接损失本钱〔√〕简答题1、请简述风险融资的方法答: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称为损失〔或风险〕融资。

其方法主要为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1〕风险自留损失由个人或组织的自有资金〔基金〕来支付。

自留风险往往出于三种情况:〔1〕对潜在损失估计缺乏;〔2〕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经济上微缺乏道;〔3〕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决定全部或局部承当某些风险。

2〕风险转移〔Risk Transfer〕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风险转移的方式:〔1〕公司组织。

〔独资、合伙与公司〕〔2〕合同安排。

〔即通过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来转移风险〕〔3〕委托保管。

〔指将个人财产交由他人进行保护、效劳和处理等〕〔4〕担保合同〔5〕套期保值〔6〕购置保险计算题1、投资于某股票,盈利总额为0的概率是80%,盈利总额为2500的概率是20%,请计算投资该股票,期望收益、风险〔方差〕各为多少?答:期望收益=〔〕〔¥0〕+〔〕〔¥2,500〕=¥500方差= 0.8(¥0-¥500)2+0.2 (¥2,500-¥500)2 = ¥1,000,000第二章保险制度单项选择题1、就经济的可行性而言,以下哪些风险适合保险〔C〕A、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大B、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小C、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D、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小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共同承当同一保险责任,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的保险为〔C 〕A、重复保险B、再保险C、共同保险D、综合保险3、既有损失时机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是〔 B 〕A、自然风险B、投机风险C、纯粹风险D、财产风险4、投资股市可能面临的风险是( B)。

人身保险 课件

人身保险 课件
详细描述
健康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健康保险可以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医疗费用,以及一些特殊护理和康复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人身伤亡 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VS
详细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 保险产品。这种保险通常包括死亡给付、 残疾给付、医疗费用给付和误工费给付等 内容,旨在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 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结案与归档
保险公司完成给付后,对理赔 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并将相关
资料归档保存。
人身保险给付的方式与标准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豁免保费
保险金调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 条件时,保险公司豁免剩余未交保费,但 仍需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终身寿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生命保障的保险产品
详细描述
终身寿险是一种长期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死亡,保险公 司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储蓄和投资 的方式。
健康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健康问题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按照一定条件 和标准对保险金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理赔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可自行协商解决理赔争 议。
仲裁裁决
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申请仲裁机 构进行裁决。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第10章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第10章
第10章 人身保险的保全
第10章 人身保险的保全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保全服务的含义与意义。 掌握保全服务的申请程序。 熟悉保全服务内容。
10.1 人身保险保全概述
10.1.1 保全的含义
定义:是指保险公司为了维持现有的人身保险合同持续有 效,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售后服 务。
10.1.2 保全的适用范围
(1)在标准状态下,(2)在退保状态下, (3)在终止状态下,(4)在失效状态下, (5)在迁出状态下。(6)在领取状态下
10.1.3 保全服务申请途径
(1)保户直接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的保全部门申请办理。 (2)保户委托他人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的保全部门申请
办理。 (3)保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
(1)申请人:投保人。 (2)申请时间: (3)提交资料: (4)投保两年内,缴费期限的变更, (5)如需要职业加费 (6)不受理缴费期限的变更的情况:
10.2.7 保险单续保
定义:是指保险单在保险费到期时,投保人继续缴纳每期 应付保险费,而使保险单继续发生效力的过程。 (1)银行代收保险费。 (2)业务员上门收费。 (3)保户自动缴费。
(1)申请人:投保人。 (2)申请时间: (3)提交资料: (4)失效两个月内原则上可不体检,但如果健康告知有 异常或核保员认为有必要体检可进行相应体检。 (5)若保单尚有未清偿的垫缴保费或借款,应通知保户 在办理复效时一并清偿。 (6)当主险失效时,其附加险同时失效。
10.2.3 保险合同的解除
(1)申请人:投保人。 (2)申请时间:保险期间内的任意时点。 (3)提交资料: (4)补发保单时注意事项:
10.2.5 附加险加保
(1)申请人: (2)申请时间: (3)提交资料: (4)加保后的附加险累计保额 (5)附加险保费应按申请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6)保单生效日

第十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PPT课件

第十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PPT课件

2.年龄误告条款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 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 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 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 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 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1.财产保险损失概率相对缺乏 规律性,经营较不稳定
2.人身保险的费率计算采用精 算,死亡概率较为稳定,因 此经营比财产保险稳定
(六)储蓄性不同
1.财产保险 期限短,没有储蓄性
2.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带有储蓄性
(一)不可抗辩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产生的原因 2.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内容 3.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的运用 4.国际上有关不可抗辩条款与我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 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 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案例
2009年11月12日,某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 了
简易人身险,每个职工150分(5年期), 月
交保费30元。1997年5月,该单位职工付 某
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 出的介绍信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保险公司 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查验单证时发现,被 保险人付某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与户口簿上 登记的不一致,投保单是64岁,实际当年
战争除外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规定将战争和军事行为作为人身保险的 除外责任。因为战争或军事行为造成的人员大量死亡,远远 超过正常死亡率,所以一般保险公司常常在保单上附加战争 除外条款。在确定战争是否属于除外责任时,有两种标准: 一是因果型标准,即将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战争的情况作 为除外责任;另一个是事态型标准,凡是被保险人在服兵役 期间的死亡(不论什么原因,是否因为战争)都作为除外责任。 我国现行保单条款规定符合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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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案例分析(2)
遗产的继承要遵循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分为 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 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 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遗产要注意:
遗产不同于保险金。若为遗产必须先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并 缴纳遗产税(我国目前尚未开征); 继承权不同于受益权。被保险人死亡前,受益人只有领取保 险金的“期待权”;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的期待权才转 化为债权。期待权不能继承,债权才能继承。若受益人先于 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不能因继承而成为新的 受益人。
3、受益人及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 (虽然都是在他人死亡后受益) 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没有偿债 的义务 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取得,有偿 债义务 3)受益人的变更 可变更的受益人 不可变更的受益人 4)受益人的受益权 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受益人自己的行为 也可以导致受益权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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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大部分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 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3.2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与财产保险产品比较,人身保险(特别是寿险 产品)需求面广,但需求弹性较大 意识、观念上的原因 某些产险险种属强制投保 人身保险产品替代品较多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是以保险标的的价值来 确定的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保险利益决定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1994
24.1 330
1995
17.1 251
1996
8.3 208
1997
2.8 191
1998
-0.8 185
年份 通货膨胀率
1999 -1.4
2000 0.4
2001 0.7
2002 -0.8
2003 1.2
2004 3.9
2005 1.8
2006 1.5
2007 4.8
2008 5.9
实际价值
第十章 人身保险
2013年7月9日
• 保险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 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 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
•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 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 慈爱,不能做到这三点,不能算作现代人。 —胡 适
第十章 人身保险
•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论
民事行为能力解释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 为能力是实现其权利能力的手段。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 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 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 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 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 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 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1982 1.9 899
1983 1.5 882
1984 2.8 869
1985 9.3 844
1986 6.5 766
1987 7.3 716
1988 18.8 664
年份
通货膨胀率 实际价值
198442
1991
3.4 428
1992
6.4 414
1993
14.7 387
《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 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与投保人无必然关系,也与保费缴纳人无必然关 系。 受益人只能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保险公司填写的 “法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认为本案中被保险人、 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 《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 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未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 他受益人的。
(2)指定受益人为梁女士及其子,梁女士杀死了方 某。
《保险法》65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 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 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 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故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给方某儿子。
保险利益 影响因素
二、人身保险术语
1、投保主体的三种民事行为能力 2、保单所有人 3、受益人及受益人条款 4、保单的现金价值 5、标准体和非标准体 6、保单现金价值的选择权 7、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
1、投保主体的三种民事行为 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包括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和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人,可作为投保人独立投保;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公民: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 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 同意或法定代理人代理时,才能作投保人进行投保; 无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不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 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 投保。 注:罪犯、保外就医人员,在刑期未满期间属限制行为能 力人。
• 第二节 人寿保险
• 第三节 健康保险
• 第四节 意外伤害保险 • 第五节 团体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论
• 一、人身保险概念与特点
• 二、人身保险常用术语
• 三、人身保险合同常见条款
一、人身保险概念与特点
1、人身保险概念 2、人身保险分类 3、人身保险特点 3.1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3.2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3.3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
财产保险
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 经济收益和赔偿责任 可以用货币衡量保险标的的价值, 不能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 多为一年 经济补偿 出险概率波动较大,缺乏稳定性和 规律性,具有巨灾风险,费率计算 没有寿险精确 不带有储蓄性质 主要适用于企业 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比例分摊原 则、代位追偿原则、委付原则,存 在重复投保、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 保问题 投保人在投保时以及发生保险事故 时对保险标的都必须具有保险利 益,保险合同才有效 几乎不受利率、通货膨胀等因素影 响,对未来的预计也比较准确
思考:
(3)指定受益人为梁女士及其子,方某与梁女士遇 到车祸同时死亡。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视为被保险人后死, 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其他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故10万保险金支付给方某儿子。
(4)指定受益人为梁女士,方某与梁女士遇到车祸, 同时死亡。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视为被保险人后死,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在支付债务后由法定继 承人继承。 故应先偿还方某生前的借款2万元,余下8万由方某 的儿子及父母平均分配。
故本案10万元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首先偿还 被保险人的2万元债款,其余的8万元保险金,由被保险人 方某的妻、儿、父、母均等继承。
思考:
下列情况下,保险金如何分配? (1)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为梁女士及其子。
若指定受益人,则受益人得到支付的10万保险金; 因未指定分配份额,则由梁女士及其子平均分配。 故梁女士及其子各得5万保险金。
人寿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生存或 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所承保 的风险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时承保生存 和死亡。 健康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疾病、 分娩及其所造成残疾或死亡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进行补 偿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 入保障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 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 保险。
3、受益人及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1)受益人的法律资格 自然人、法人、胎儿均可以成为受益人 2)受益人的产生方式 指定受益人:原始受益人和后继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 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指定多人为受益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 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未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成为受益 人,此时保险金就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
3、人身保险特点
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人身保险的经营受到很多外界因素影响:
– 1、利率因素影响 – 2、通货膨胀的影响 – 3、预测因素的偏差
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寿险保单的储蓄性
通货膨胀与货币价值表
年份 通货膨胀率 实际价值
1979 2 1000
1980 6 980
1981 2.4 921
第三年8月方某遭遇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应付10万元 身故保险金。方母与梁女士为保险金发生争执。另外, 方某生前欠其友王某2万元借款。 梁女士认为配偶是法定受益人,方母则认为自己是投 保人,保费是自己交的,且投保时方某未婚,因而投保 时的法定受益人是方的父母。 问保险金应当如何分配?
受益人案例分析(1)
宣告死亡是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民法通则》 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因战争下落不 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2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 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
1、人身保险概念
伤残有两种:
一种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如肢体断 离等; 一种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如 视觉、听觉、嗅觉、语言机能、运动机能 的丧失或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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