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双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双包)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承包管理,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保证施工总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三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管项目的所有包工包料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双包”)施工单位的选择及管理,分公司对外双包工程,也按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并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
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相互配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不得从事有损于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双包范围及施工单位选择第三条双包工程处是指由分包商承包工程劳务、施工机械、材料并负责相应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的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第四条双包工程的范围包括机械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各类桩基工程,铁件加工,预制构件制作及安装,预应力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木制、铝合金、塑钢门窗、墙面、天棚等装饰工程以及其他特种门窗,防水保温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等装饰工程以及其他由项目申请,公司领导批准的双包工程。
第五条砌体抹灰工程双包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及管理。
第六条合格分承包方名册管理,严格按照三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执行。
第七条在每一双包工程开工前15天,项目经理部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公司提交工程分包申请(见附表《工程分包申请表》),作为公司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向公司推荐1-2家单位参与分承包工程的投(议)标,经营部动员合格分承包商积极参与投(议)标;对于合格分承包方名册以外的报名单位,需按程序进行资质审查,经考察确定为合格分承包方够方能参与投(议)标。
第九条分包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高效有序,公开透明,会签记录完整。
根据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定投(议)标形式。
主要分三种:一、公开招标:公司经营部根据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工程分包申请表》,发布双包工程招标信息,对于报名单位,经资审合格后列为投标单位,由公司招标公开招标,以“合理低价”评标法确定分包单位;二、单向议标,以下工程可单向议标(1)3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2)业主推荐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单向议标的工程。
工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分包项目的分包单位管理工作。
第三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分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选定第五条分包单位的选定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遵循招投标程序,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实力、信誉等因素。
第六条分包单位应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
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分包合同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第九条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将合同副本送交公司计划部存档。
第十条分包合同的履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四章分包单位的管理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公司项目管理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告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廉洁自律规定,不得行贿、受贿,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分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参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 、工程分包的分类:(1)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者部份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者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商议议标等。
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
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上,不超过100 万元的,专业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 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 劳务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 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一、前言在建设过程中,工程分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
工程分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以降低工程成本,减轻建设单位的压力,还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以及降低施工风险。
然而,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就很容易导致一系列问题,如分包商之间相互串通,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失灵等等。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制定一系列的分包管理办法,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单位的利益。
二、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的重要性工程分包已成为建设过程中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方式。
然而,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管理办法,分包就容易导致一系列问题,如分包商之间相互串通,私自变更施工标准等等。
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分包管理办法。
有效的工程分包管理法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分包比例,可以依据不同分包工程的施工难度、工期、技术要求等因素来确定各分包工程的分包比例。
同时,分包的项目组织管理结构应该明确,建设单位应该对分包商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合理的合同、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监理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现场认定、验收和结算。
三、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的方法1. 制定分包管理计划在分包工作开始前,应当制定一份合理、详细的分包管理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标准、负责人,保证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分包管理计划包括分包比例的制定、评估和选择分包商的工作流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等。
2. 评估和选择分包商对于分包商的评估和选择,建设单位应该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要评估分包商的实力和信誉,其次要考虑分包商的人员、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最后要考虑分包商在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评价标准可以从分包合同的签订、安全防范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考量。
3. 确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包管理应该有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分包商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分包合同的内容,加强对分包商的约束。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管理办法的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分包活动,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所有活动。
三、监督管理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施工分包的定义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完成的活动。
五、分包的形式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形式。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
六、分包工程发包人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发包资格,并在发包前对分包工程的承包人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接相应工程的能力和资质。
七、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资质,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再次分包。
八、分包活动的依法性分包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分包工程承包人。
分包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规定。
分包活动应当签订书面的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工程分包的管理制度
关于工程分包的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将工程项目中的某些专业或某些分部分项工程转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的一种管理模式。
工程分包,既可提高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又可缩短工程建设周期,提高施工效率,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施工质量和安全,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分包顺利进行。
二、工程分包的管理目的1. 提高工程质量。
通过合理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保证工程进度。
有效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可以合理分配工程资源,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实现经济效益。
通过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施工,可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4. 维护企业形象。
规范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口碑。
5. 加强安全管理。
工程分包涉及多方合作,管理难度大,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工程分包的管理原则1. 分包透明。
分包过程应当公开、公正、透明,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竞争,杜绝任人唯亲、拉关系的现象。
2. 精准选择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应当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且能够与总承包单位实现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3. 明确分包责任。
明确工程分包单位的责任范围和工作任务,保证分包单位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4. 灵活调整分包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分包方式,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5.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和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工程分包的管理流程1. 筹备阶段。
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分包工程内容、分包单位和分包范围,并签订合同。
2. 施工准备阶段。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开展工程前的技术交底和资源准备,明确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3. 施工阶段。
总承包单位全程监督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包,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是指工程项目中根据施工工序、专业及地域等情况,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委托给其他单位承揽施工工作的一种形式。
三、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中的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合理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3. 分包单位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分包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招标与评标1. 分包招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分包评标应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工程经验、施工技术、价格等因素,确保选定的分包单位能够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分包工程。
五、分包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分包合同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分包工程按照要求完成。
六、分包验收与结算1. 分包工程完成后,需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执行。
2.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结算,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合理、公平。
3. 如发现分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七、分包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3.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八、分包安全管理1. 分包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流转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流转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流转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流转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流转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工程前,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查,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工程的内容、范围、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和责任。
第八条分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应当及时将分包合同报送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将其再次分包。
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当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单位总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总分包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单位总分包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建立明确的总分包管理制度,保障各方权益,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包管理规定1.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总分包管理体系,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
4.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三、分包管理规定1.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严禁无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3.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对所承揽的工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分包单位应当配合总承包单位的验收和检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建设单位应当对总分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总分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4.建设单位应当将总分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工程项目的验收内容之一,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5.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对违反总分包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各方权益。
6.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7.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建筑工程分包的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分包范围1. 所有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施工工程均可进行分包。
2. 分包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且必须经过公司评审批准方可进行分包合作。
三、分包管理流程1. 分包前期准备(1)确定分包范围,明确工程需求。
(2)邀请符合条件的承包方进行资格审核。
(3)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工程的内容、进度、质量要求、费用等。
2. 分包施工阶段(1)监督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进度和安全。
(2)分包单位需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交进度报告和施工方案,并按时完成工程验收。
3. 分包结算阶段(1)分包单位需提供施工图纸、材料验收单、工程进度等相关证明。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进行结算。
四、分包管理要求1. 分包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且有良好的施工信誉。
2. 分包单位需具备一定的施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并需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4. 分包单位需接受总包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必须配合总包单位进行施工。
五、分包管理机制1. 建立分包管理档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施工经验等进行记录和评估。
2. 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对合作良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六、分包管理责任1. 总包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保证分包施工的顺利进行。
2. 分包单位负责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分包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七、总结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只有做好分包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该制度,共同努力,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前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我国建设领域重要的工作之一,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效率和安全,并达到较好的施工效果,工程管理需要加强,因此,分包管理成为了必要的工作之一。
本文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作出一些阐述,以期初步完成分包管理工作。
二、施工分包管理制度1.分包管理的目的: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和减轻工程负担,确保工程完整的完成。
2.施工分包的时间:原则上应在施工前进行分包,以保证主体工程的质量和时效。
3.分包部门的设立:为保证施工分包的有效开展,各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分包管理部门,并由公司工程部门的技术人员发挥主导作用,现场监督管理分包施工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作为工程管理人员的下属,必须遵守主体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
4.分包单位的选择:分包单位的选标应认真实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已经取得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2) 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人员,并且在同类工程中取得良好的业绩;(3) 公司经营状况健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声誉;(4) 公司经营状况优良,参议政府采购等重大工程时经常进行论证。
5.分包合同的签订:在分包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明确分包单位的合同责任和权利,并应由双方拟定完整的《施工分包合同》。
同时,应该合理规定分包工程量,并预计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变故,准备于工程索赔或违约追索。
6.安全生产责任:在施工分包合同中,应规定分包单位对其所承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分包单位应严惩不贷。
三、施工分包管理方案根据施工分包管理制度,我们设计了适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案:1.定期评估合同工程情况: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对分包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施工经验等情况进行评估,优先考虑良好的分包单位,并适当制定分包斗争办法。
2.工程量预估: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之前,应精密核算工程量及施工资料,设定合理的工程量目标,考虑工程成本的变化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违约处理措施。
工程分包管理方案
工程分包管理方案一、工程分包的原因及范围1、工程分包的原因1.1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分包;1.2为提供更高质量标准的建筑施工产品,对合同范围内、专业性强的单位或分项工程,在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通过招标形式,由比我公司资质更高的专业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分包。
2、工程分包的范围2.1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一切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服务。
2.2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一切为本工程提供直接或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或单位所进行的工作。
二、分包商选择条件1、合同中已写明分包工程的分包商。
2、合同中未写明,但具备如下条件的分包商:2.1具有担当所分包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和能力;2.1具有良好誉和类似工程的业绩;2.3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服从我公司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统一指挥领导,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达到我公司的整体目标。
三、分包工程的管理1、总则1.1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分包工程,我公司将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我公司与指定分包商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1.2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赞成的分包工程,按照我公司怀其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
2、管理办法2.1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工程,按我公司颁发的程序文件进行合格分包商的评审,并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2.2分包商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进行再次分包或转包;2.3分包商在分包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应报送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待我项目部批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2.4分包商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的供应厂商及材料的送检试验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经我项目经理部及监理工程师认可;2.5分包商自行采购的资料,须以我项目部抽样送检合格拼经监理工程师具名承认后方可使用;2.6分包商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进度计划应服从我项目部对工期的整体放置;2.7分包商在实施所承包的施工任务时,必需接受我项目部安质部、质安部对其进行安全、质量管理,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理;2.8分包商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我项目部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赞成的条件下,有权中止其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 如何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如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分包的管理流程,确保分包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同时保障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和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需要分包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安装、装修等各类工程分包活动。
三、分包原则1. 分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分包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 分包应基于专业性和经济效益考虑,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
4.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分包流程1. 评估与决策: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工程进行详细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分包以及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2. 选择分包商: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分包商。
3. 签订合同:与分包商签订详细的分包合同,明确工程要求、质量标准、工期、价格条款等关键因素。
4. 施工监督:项目主管负责监督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5.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体系,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6. 进度管理:监控分包工程的进度,确保其符合整体项目的时间表。
7. 安全管理: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8. 变更与调整:对于必要的设计变更或实际施工中的调整,应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作出相应的合同修改。
9. 结算与评价:工程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并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评价,作为未来合作的参考。
五、责任与义务1. 主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确保分包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
2. 分包商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分包任务。
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分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分包工程的范围1. 分包工程的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
2. 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不得分包。
3. 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等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采取分包方式完成。
三、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 分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3.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
4.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5. 分包单位应经建设单位认可,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四、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1. 分包单位不得将所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2. 分包单位不得将所分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3. 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分包的工程转包。
五、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1. 转包是指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给其他单位完成。
2.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进行分包。
3. 转包和违法分包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分包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应明确分包工程的名称、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分包合同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三方签订。
3. 分包合同签订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 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七、竣工验收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工程建设分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分包管理,规范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分包管理,包括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分包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平公正原则:分包活动应当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质量第一原则:分包工程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五)安全至上原则:分包工程必须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章分包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工程建设分包范围:(一)工程分包:建设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部分或者全部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某一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
(三)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某一专业工程的劳务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第五条分包条件:(一)建设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四)分包工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分包标准。
(五)分包工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三章分包程序第六条分包程序:(一)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分包范围和分包单位。
(二)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供分包工程所需的资料和证明。
(四)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提交的资料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分包单位符合分包条件。
(五)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办理分包手续,包括签订分包合同、办理分包工程验收等。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一、分包的原则和范围1、合法原则分包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合同约定,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
2、专业分工原则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求,将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较高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
3、范围界定明确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一般包括劳务作业、专业工程(如钢结构、幕墙、消防等)。
但主体结构工程不得分包。
二、分包单位的选择与资格审查1、发布招标信息对于需要分包的工程,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吸引潜在的分包单位参与竞争。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包括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财务状况、人员配备等方面。
3、实地考察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和信誉情况。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1、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2、合同审批签订前,分包合同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备案存档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应及时备案,并妥善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1、质量标准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2、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安全责任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施工安全方面的责任,分包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安全检查总承包单位定期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分包单位限期整改。
五、工期管理1、工期约定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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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
(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
(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
(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
(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
(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
(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
(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
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
(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工程项目严禁转包。
第八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非法转包:
(一)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者将合同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二)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未派出项目管理班子,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的;
(三)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与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之间无产权关系;
(四)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与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
(五)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合作(包清工)指承包人聘(雇)用的从事工程生产,并加入到承包人施工班组的人员或劳务队伍。
第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借劳务合作之名,行分包之实的行为:
(一)承包人未对劳务队伍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的;
(二)劳务队伍自行组织工程的试验检测和质量检验的;
(三)劳务队伍负责部分或全部的材料采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
第三章分包的管理
第十一条承包人必须对分包人资质进行审查。
保证分包人具有相应的分包资质,且具有比招标文件办法的承包人资质不低于两个等级的资质,并有类似的施工业绩,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第十二条承包人应监督落实分包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或有合法的聘用关系和合同。
承包人负有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职称、身份及劳动关系等的核实责任,并保存有关材料备查。
第十三条承包人应对工程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加强监督。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承包人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人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
第十四条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等负指导和管理责任。
劳务分包人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承包人审核认可,或由承包人担任。
施工方案(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程序。
要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劳务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六条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分包人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进场前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机械、设备、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分包人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劳务分包人员的个人安全用品、用具应由承包人提供。
第十七条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十八条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工程分包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每位从业人员均具有保障作业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九条承包人每年应组织(或监督分包单位组织)各类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它
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及时清退。
建立各类人员登记制度,避免人员的随意流动和频繁更换。
第二十条承包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含临时用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约定分包人办理。
第二十一条承包人应尽可能与工程分包人、劳务分包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
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应及时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和工程款,并监督工程分包人和劳务分包人不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考核确认制度,要对承包人项目部主要人员按合同的到位情况及到位人员与合法承包人的符合情况进行对照核实,及时发现和杜绝转包;要对各工区(分部)主要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分包。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分包审查登记制度,对工程分包及分包合同实行监理单位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和备案。
劳务合作由承包人与劳务合作人通过劳务合同自行约定,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合同当事人应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报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承包人填报“分包申请报告单”;
(二)承包人将“分包申请报告单”(含工程量清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时附上分包人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复印件,并要求分包人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备查;
(三)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四)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才能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才生效。
分包合同生效后,才允许分包人进场。
第四章分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人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七条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仍应对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人的行为负全责。
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在不妨碍分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随时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分包人对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付款担保。
第五章分包督查及处罚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应定期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应随时掌握在建工程的分包情况。
对违反本办法的承包人及分包人,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承包合同违约及经济损失由违规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合同对工程分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工程分包商资质等分包报审文件,并加强监督检查。
因工程违规分包或分包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监理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合同文件的办法予以处理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