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9•【字号】洛政〔2014〕86号•【施行日期】2014.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4〕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29日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14号)精神,结合洛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洛阳新区。
2013年12月21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洛阳新区更名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洛龙区、伊滨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总面积515平方公里,包括三部分:核心区89平方公里,伊滨新区70平方公里(其中,纳入洛阳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52平方公里,城市预留地18平方公里),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356平方公里。
区内有省级产业集聚区3个——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伊滨产业集聚区,其中,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238.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4亿元;人口67.3万人,人口城镇化率59.4%。
五年来,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52号)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城乡一体化推进。
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城市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和小城镇工业园区为平台,加快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和现代市场体系。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房地产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90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房地产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房地产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房地产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房地产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利用水平,切实加强土地供应和监管,提升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目标,以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为重点,以盘活存量、督促使用为原则,有效促进土地的循环使用和节约集约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公开处置”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房地产开发中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行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清理范围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范围内已签订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但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尚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行为的违法违规用地。
具体包括:1. 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2. 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3. 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宜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宜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宜阳县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第一节县域概况 (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6)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15)第一节指导思想 (15)第二节规划原则 (15)第三章规划目标 (17)第一节区域与县城发展定位 (17)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18)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7)第三节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35)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8)第一节耕地保护 (38)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40)第三节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44)第六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 (46)第一节生态建设工程 (46)第二节生态用地布局与调控 (47)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50)第一节城镇用地 (50)第二节新农村用地 (54)第三节产业集聚区用地 (60)第四节重点项目用地 (61)第五节旅游用地 (64)第八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66)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66)第二节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 (67)第三节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 (69)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 (73)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73)第二节分区管制规则 (76)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 (79)第一节乡(镇)规划控制目标 (79)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管制 (8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3)第一节规划实施的制度措施 (83)第二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84)第三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86)第四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88)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河南省“中部崛起”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更好地统筹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宜阳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年规划》、《宜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宜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宜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洛阳市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及驱动力分析
1 435.28
1 454.73
1 451.28
316.56
390.19
347.81
353.87
1.56
753.27
1.56
面积变化
Area change∥km2
339.36
1 448.37
708.81
2000—2015 年
940.38
3.07
变化率
Change rate∥%
16.85
-64.30
126.96
34°45′N)位于河南省西部,横跨黄河中下游南北两岸,东邻
郑州,西接三门峡,北跨黄河与焦作接壤,南与平顶山、南阳
相连。 洛阳市总面积 1.52 万 km ,其中市区面积 803 km ,市
2
2
区建成面积 209 km2 ,2020 年洛阳市年末总人口为717.02 万,
全市全年生产总值达到了 5 034.9 亿元。 洛阳市属温带季风
对应分级指数
Corresponding
grading index
ΔLb-a
万人)、人口密度( X2 ,人 / km2 )、农业人口比例( X3 ,%);经济
因素人均 GDP( X4 ,元 / 人)、地方财政收入( X5 ,亿元)、农民
人均纯收入(X6 ,元)、第二产业比重( X7 ,%)、第三产业比重
等[11] 提出的土地利用动态度划分标准,将土地利用动态度
变化分为 4 个类型:急剧变化型(20% < | K | ≤24%)、快速变
化型(12%< | K | ≤20%)、缓慢变化型(3%< | K | ≤12%)、极缓
慢变化型(0< | K | ≤3%)。
年均气温 12.2 ~ 24.6 ℃ ,无霜期 210 d 以上,年降水量 528 ~
洛阳城绿地系统规划
洛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20年)文本二零一五年九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2第三章市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3第四章洛阳市城区绿地分类规划 ------------------ 4第一节公园绿地(G1)规划----------------------------- 5第二节生产绿地(G2)规划--------------------------- 11第三节防护绿地(G3)规划--------------------------- 11第四节附属绿地(G4)规划--------------------------- 12第五节其他绿地(G5)规划--------------------------- 13第六节防灾避险绿地体系规划------------------------- 13第七节绿道规划----------------------------------------- 15第五章城区景观水系规划 ------------------------ 16第六章树种规划--------------------------------- 18第七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20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 ----------------------------- 21第九章绿地系统生态效益评价------------------- 21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 ----------------------------- 21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23第十二章附则 ---------------------------------- 24附录:--------------------------------------------- 25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全市绿化工作的规划管理。
河南洛阳市总体规划(中规院)
2% 2%
11% 8% 0% 1% 1% 0%
62%
13%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所有制构成
设备制造业, 13% 其他, 26% 电力、煤炭, 24% 石化工业, 19% 设备制造业 电力、煤炭 铝工业 石化工业 其他
31% 45%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
2005年,中部六省的GDP占全国的1/5,利用外 资仅占全国的7%左右。
10 9 8 7 6 5 4 3 2 1 0 洛阳市 郑州市 河南省 全国 1 1.362409091 0.850870415 外贸依存度 实际利用外资/ GDP 9.038225849
应转换发展思路!
全市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分布
市性质与职能、城市规模)
四、遗址保护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空间演变、空间发展策略)
五、用地空间规划布局(保护、伊南、远景、方案、交通、专项)
4
一、问题判断与技术路线
背景、现状-城市特色/城市建设/资源/经济
问题1.洛阳区域影响力不足,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与新
时期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 —— —— —— 经济发展; 人口增长 交通地位 在豫西地区影响力
调研报告
确定工作思路 规划研究(纲要) 规划方案
专题研究报告(初稿) 规划说明书(草稿) 汇报简本
下一步工作打算—— 确定方案并全面深入 (征求领导及部门意见 与省建设厅沟通 纲要阶段(汇报、纲要成果编制、预审、评审) 成果阶段(征求各部门意见、完善深入、编制成果)
修改完善)
2
工作框架
认知 ·分析 ·判断
文物古迹分布集中、等级高、类型多、时间跨度 广、内容丰富。偃师,7.8平方公里,市区,约 300平方公里。
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计划
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计划—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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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计划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央于“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有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有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要求,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洛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5—2019年)》进行了修编,以便从宏观上控制、组织和监督市域内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政治,促进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和管理,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本规划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年为2019年,近期目标为2019年,并展望到2019年。
第一章区域概况
(一)基本情况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北依邙山,南望洛水,西有秦岭潼关之险,东有虎牢黑石之固。
位于东经111°08′至112°59′,北纬33°39′至35°05′之间。
东距郑州148公里,西距西安324公里,北隔黄河与济源市相邻,南连平顶山与于南阳。
洛阳市为省直辖市,下辖一市八县六区。
即: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洛宁县以及吉利区、
第1 页。
规划背景与区位分析
目录前言1 规划背景与区位分析2 基地现状条件分析3 规划目标和规划依据、原则4 规划内容5综合交通系统6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7市政工程设施规划8综合防灾规划9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0 规划图则前言近年来,洛阳市涧西区为实施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传统商贸服务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向又好又快发展转变的“三大跨越”发展战略,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为响应涧西区特色工业发展道路,中信总公司对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生活区地块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生活区地块地处涧西靠西区域。
规划范围西起广文路,北到建设西路,东为秦岭南路,南到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南规划路。
总面积41.47公顷。
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接到任务后,便立即组成“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生活区地块”规划工作组,并于2009年11月到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生活区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期间多次与中信总公司及规划洛阳市交流方案意见。
2010年1月7日,规划方案在洛阳市规划局的组织下,进行了专家评审。
针对专家和各个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方进行了补充调研,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深化。
本次修改内容如下:1、补充了黄线规划图、建筑限高规划图及建筑密度规划图等相应强制性图则,使图纸内容更翔实明确;2、根据2010年版《洛阳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核实容积率、建筑退道路红线等技术指标;3、根据调研,基地周边500米区域内有一所幼儿园,能解决本地区的幼儿入学问题。
4、对文本说明中相应的技术指标和相应数据进行了精确核对。
5、核实了上位规划中确定的道路等级及红线宽度。
随后完成了“洛阳市涧西区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生活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编制。
“洛阳市涧西区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生活区地块”规划项目组二零一零年九月1规划背景与区位分析1.1规划背景涧西分区规划于1998年通过评审,对涧西区的城市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随着洛阳市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住房制度的改革,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改善了中信重机发电设备厂职工的住房条件。
洛阳市《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洛阳市《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08.21•【字号】•【施行日期】1991.08.2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洛阳市《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1989年9月15日洛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1年8月21日河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批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洛阳市<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管理,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切实保护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禁止乱占滥用土地。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
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省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对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处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六条市、县土地管理机构,直属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统一管理工作。
郊区、吉利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城市区土地管理分局,直属市土地管理部门领导。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区仅指郊区和吉利区。
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的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和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本村的土地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设兼职土地管理员。
国营农场、林场和工矿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所使用的土地管理工作。
洛阳土壤规划方案
洛阳土壤规划方案1. 引言洛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
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农田的合理布局和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洛阳市土壤规划方案,包括土壤类型、土壤质量评价、土地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 土壤类型洛阳市的土壤类型多样,根据土壤形成过程和特征,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红壤:主要分布在洛阳市北部,土壤呈红色,透水性好,肥力较高,适合发展农作物种植。
•黄壤:主要分布在洛阳市南部和东部,土壤呈黄色,耕层较为肥沃,但排水性不好,需要加强治理。
•黑土:主要分布在洛阳市西部山区,土壤呈黑色,含有丰富的有机质,适宜种植经济林木。
了解土壤类型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合适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农作物种植结构,提高土壤的利用效益和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3. 土壤质量评价对土壤质量进行评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土壤的肥力状况和环境质量,进而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和环境保护措施。
洛阳市土壤质量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土壤养分含量:包括氮、磷、钾等主要养分的含量,可以通过土壤样品的化验进行测试。
•土壤酸碱性:酸碱性对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有重要影响,可以通过pH值来评估。
•土壤重金属含量:重金属对土壤和农产品的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需要进行监测和评估。
通过土壤质量评价,可以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措施,保护土壤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土地利用根据洛阳市的土壤类型和土壤质量评价结果,可以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农田布局根据不同土壤类型和农作物的要求,合理规划农田布局,避免单一作物连片种植,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同时,根据土壤质量评价结果,将高肥力的土地用于粮食作物种植,将排水性较差的土地用于经济林木种植。
4.2 城市建设根据洛阳市的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避免对农田资源的过度占用。
优先选择土壤质量较差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设,保护农田资源和农业生产。
4.3 生态保护洛阳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加强生态保护,合理规划生态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保护土壤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6]147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6〕147号2006年9月12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使用工作,促进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厂房区建设的意见》(洛政[2006]80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走资源节约型工业发展道路。
通过划定和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落实激励和约束措施,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促使我市新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区进行生产,实现我市中小企业土地使用效益的明显提高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
二、标准厂房区建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一)原则标准厂房区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进行建设。
(二)范围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以及各县(市)、涧西区、老城区、氵廛河区、吉利区等所有规划的工业区内都要按要求划定和建设标准厂房区。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2•【字号】洛政办[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或街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是指按照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用于安置村民的新建住宅和安置村(组)办公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房的新建房屋。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居住条件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基础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方针:政府主导、区级负责、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因地制宜、一村一案、积极推进、注重实效。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村(组)自行组织改造,或由村(组)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实施改造,也可引进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市政府鼓励区、乡、村(组)在保证村(组)及村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改造方式。
自行改造的村(组)应成立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开发公司具体负责操作。
需改造的城中村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整体改造,也可以分步实施改造。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洛阳城市发展及规划分解
第一期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是1956—1976, 确定的城市性质为“新兴的社会主义工业城市”, 城市总人口控制在50万以下,规划建成区面积 41平方公里,规划确定的“跳出老城建新区、然 后再逐渐连片发展”的城市布局方式被国内专家、 学者誉为“洛阳模式”。
第二期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是1981—2000 年,确定的城市性质为“历史悠久的著名古都和 以机械工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城市总人口 65万人,用地规模59.6平方公里,确定的城市 发展方向是基于现状,调整结构,填平补齐,仍 保持东西向带形城市格局。
(以下主要介绍城市建设规划------伊滨区)
建设用地发展方向:近期重 点向北、向西延伸,充实洛 南新区,挖掘洛北用地潜力; 在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提下, 启动伊河南地区建设。远景 将邙山墓群以北的孟津地区 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空间。
--------引自第四期《洛 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中原明珠”电视塔
第三期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是2000—2010 年,首次开展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在城镇 空间结构上提出“都市圈”概念,划定了1610平 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城市性质确定为“国家历 史文化名城,著名古都和旅游城市;中原西部交 通枢纽和中心城市”,城市人口139万人,建设 用地133.18平方公里。
洛阳市政府行政大楼
开元湖音乐喷泉
市政府 开元湖
体育城
田径场
新区体育场
吉彩游泳馆 新区体育馆
新区水系
隋唐城遗址 植物园
瀛洲大桥
第四期《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包含四个部分:中心城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 体系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 划。
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批前公示一、总则规划年限:近期2008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规划层次与范围:本次规划分为两大工作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市域规划范围:市域行政辖区面积15209平方公里。
包括所辖的市区、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洛宁县、宜阳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一市八县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洛阳市区行政辖区所辖的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吉利六个城市区的范围,面积为544平方公里,纳入诸葛、李村两乡镇,共计694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城市发展总目标: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融入区域,辐射豫西,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发挥自身优势,携手周边地区,建设中部地区重要制造业基地;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传承华夏文化,建成国内重要旅游节点城市;合理组织自然和人工环境要素,建成中西部地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统筹总体思路1.统筹协调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改善洛阳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2.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加快产业集聚,合理布局城乡产业发展空间,促进一、二、三产业持续协调发展;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重点镇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
3.以城镇密集地区为突破口带动市域城乡统筹建设。
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城乡居民点空间结构有序、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活环境良好的新型城乡体系。
城镇空间结构:中心城区建成中原城市群重要的增长极核;以交通设施建设为先导,优化调整圈层结构;市区工业适度向外疏散,促进周边卫星城镇发展;培育栾川作为南部新的增长点,带动南部地区发展。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一心、两轴,三区”。
“一心”——洛阳中心城区。
强化中心城区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提升功能,带动周边城镇发展,提高区域辐射力。
“两轴”——依托东西向和南北向综合运输通道形成的城镇集聚带,是城镇发展的重要地区,应优先发展。
洛阳市近十年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及驱动力分析
2 )的两 期多波 段遥 感数据 ,其 范 围覆 盖洛 阳市 区及
周 围市县 ,影像 基本 无 云 。虽 然 小范 围 的城 市土 地 利 用解 译 对 影像 分 辨率 要 求较 高 ,但 由于 Ln st ad a
发 展 ”的阶 段 , 另外 ,国家 中部 崛起 的 发展 战 略也 加 快 了洛 阳城市 化 的进程 。
6 结 论
第 一 ,本 文采 用 R S技术 和 G ¥ 术相 结合 的方 I技 法 对遥 感 影 像进 行 图像 处 理 、信 息 提 取 ,得 到 土地 利 用/ 盖变 化 的相关 信息 。这种 方法 得到 的结 果虽 覆 然 不 完全 准 确 ,但 方 法简 便 、高效 ,是研 究 土地 利
洛 阳市 位 于河 南 省 西部 ,东邻 郑 州 ,西 接三 门 峡 ,北跨 黄河 与焦 作接壤 ,南 与平顶 山、南 阳相连 。
现 辖 涧西 、 西工 、老 城 、渡河 、洛龙 区 、 吉利 六个 城市 区 ,总面 积 5 4平方 公里 ,2 0 4 0 8年全 市户 籍总 人 口 14 1万人 。洛 阳是我 国优 秀 的历 史文 化名 9.
阳市 2 0 0 1年和 2 0 0 9年两个时相卫星遥 感影像 ,通过遥感 图像处理和信 息提取 ,获取该市近十年来土地利 用/ 覆盖变化的相关情况,并对结果进行动态变化分析。从 自然环境、人 口、经济、政策等方面分析洛 阳市近十年 来土地利用变化驱动机制。应用研究 结果为洛 阳市城市规划 、土地合理利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 [ 关键 词]土地利用/ 覆盖变 化 ( UC ;遥 感;驱动力分析 ;洛阳市 LC )
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及其发展趋势研究——以洛阳市为例
引言2019年末,洛阳市总人口717.02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034.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4.9:46.3:48.8,人均生产总值72912元[1]。
随着近些年洛阳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显著,尤其是在近几年飞快的城市扩张中,更多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受到了社会经济发展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城市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中,城市的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
土地利用效益的协调程度是评价土地利用是否科学合理的依据之一,也是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学者对土地利用效益的指标体系选择与构建,更多是从城市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多方面构成因素中进行选择,并且会根据科学、简洁、系统、动态等原则,结合研究区综合选择。
本文在指标设计与选择中,全方位选择与城市中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联系较为密切的指标,以便充分体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启示,为实现城市的土地利用发展中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提出一些建议。
本文在构建指标评价系统[2]的基础上,在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方面分别通过熵值法确定权重,根据其各个指标权重值[3]计算各指标在2011—2017年以来的效益值[4]。
在确定其效益值后,运用stata 计算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演化趋势。
最后根据演化曲线图说明社会经济效益的发展与生态发展、环境发展之间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对生态效益值、环境效益值与社会经济效益值做多元回归分析,并通过stata 计算其社会经济效益的预测发展趋势。
如果两者之间有相同演化趋势的话,则两者之间有相关关系,可以通过保护生态环境来间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一)指标体系构建本文中的指标是根据一定的原则选择的,同时参考了毕宝德主编的《土地经济学》[5]中有关土地利用效益评价的指标选择方法。
在多指标综合评价系统中,指标值大、评价越好的指标称为正向指标,反之称为逆向指标[6]。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洛政[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我市完成了市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工作,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现将新的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批复》(洛政批〔2003〕22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经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附件: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一览表说明:一、本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为洛阳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二、本基准地价为级别基准地价,不同用途的土地级别范围不同,具体见洛阳市市区分用途土地级别图。
三、本基准地价的内涵为: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设定开发条件下,同一用途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1. 价格基准日为2008年1月1日;2.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暖及土地平整;3. 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1.0,水利设施用地0.5;4. 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50年,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年。
汪利彬、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
汪利彬、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5【案件字号】(2020)豫03行终3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文朝叶乃君索如意【审理法官】王文朝叶乃君索如意【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汪利彬;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龙门啤酒厂破产清算组【当事人】汪利彬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龙门啤酒厂破产清算组【当事人-个人】汪利彬【当事人-公司】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阳龙门啤酒厂破产清算组【代理律师/律所】闫建国河南荣信律师事务所;李文河南泽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闫建国河南荣信律师事务所李文河南泽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闫建国李文【代理律所】河南荣信律师事务所河南泽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汪利彬;洛阳龙门啤酒厂破产清算组【被告】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本案被诉的(2018)1063375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是原审第三人洛阳龙门啤酒厂破产清算组因其持有的洛市国用(2009)第050033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而向被上诉人申请补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该证书所载明的土地面积及四至等事项与原洛市国用(2009)第050033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致,该证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内容,故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颁证行为并未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人定案证据关联性驳回起诉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被诉的(2018)1063375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是原审第三人洛阳龙门啤酒厂破产清算组因其持有的洛市国用(2009)第050033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而向被上诉人申请补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该证书所载明的土地面积及四至等事项与原洛市国用(2009)第050033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致,该证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内容,故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颁证行为并未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
洛阳吉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洛阳市吉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七月目录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1区域概况 (1)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3“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3)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3)2.1 规划调整原则 (3)2.2 规划目标 (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3.1农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6)3.2建设用地结构优化调整 (7)3.3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7)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4.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8)4.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0)4.3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2)4.4土地整治布局 (12)5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3)5.1土地用途分区 (13)5.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3)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13)7 对乡级规划的调整 (13)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4)8.1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14)8.2与相关部门的衔接 (14)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证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对《洛阳市吉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洛阳市吉利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区域概况吉利区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的黄河北岸,地处东经112°29′~112°38′,北纬34°51′~34°57′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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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洛阳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八月目录一、关于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1)(一)上一轮规划编制背景 (1)(二)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1)(三)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4)(四)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主要启示 (6)二、规划修编依据 (7)三、规划修编过程 (8)四、关于基础数据和图件 (12)(一)关于基期和规划期 (12)(二)关于基础数据 (12)(三)关于规划图件 (16)五、关于土地利用潜力 (16)(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 (17)(二)农用地整理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潜力 (19)六、关于土地供需预测 (20)(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0)(二)人口预测 (20)(三)土地供需预测 (21)七、关于《规划》的指导原则和目标 (22)(一)《规划》原则 (22)(二)《规划》目标 (24)(三)关于对省级规划下达的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 (26)八、关于《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8)(一)关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8)(二)关于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30)(三)本次规划重点保障的发展领域 (35)九、关于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6)(一)分区的目的 (36)(二)分区的原则 (37)(三)分区的方法 (37)(四)分区结果 (37)(五)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手段 (37)十、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38)(一)关于中心城区现状面积与人口 (38)(二)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划定 (39)(三)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39)十一、关于主要用地指标与需求预测的 (40)对接和安排 (40)(一)关于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对接和安排 (40)(二)关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对接和安排 (40)(三)关于林地、园地指标对接和安排 (41)十二、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41)(一)基础资料和数据可靠 (41)(二)规划的依据充分,专题研究到位 (42)(三)修编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手段先进、方法科学 (42)(四)保障措施得力,确保规划实施 (43)十三、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3)(一)自然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44)(二)规划方案与环境保护协调性分析 (46)(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 (49)(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7)十四、关于对上级审查意见的修改情况 (59)(一)省厅初步审查意见的修改情况 (59)(二)省级联合审查意见的修改情况 (60)(三)国土资源部验收意见的修改情况 (61)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对《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洛阳市人民政府编制了《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关于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一轮规划编制背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各地发展经济的力度空前加大,各项建设对耕地的占用面广、量大,耕地浪费十分惊人,粮食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出于对粮食安全的担心,国家把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上一轮规划修编的主要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不符合上述原则和要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要重新修订”。
《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就是在这一背景下编制完成的。
(二)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工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合理发展用地,为洛阳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效用地保障。
1、主要控制性指标实施情况(1)耕地减少量上轮规划耕地减少量指标包括建设占用耕地和退耕灾毁两部分。
上一轮规划确定的1997~2010年耕地减少量为28399.9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0666.6公顷,退耕灾毁耕地17733.3公顷。
1997~2005年全市实际耕地减少量为33854.64公顷,超出原规划目标5454.74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1165.51公顷,生态退耕及灾毁耕地22689.13公顷。
(2)耕地补充量耕地补充量指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新增耕地量。
上一轮规划确定的1997~201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为12466.7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7172.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294公顷。
1997~2005年全市实际补充耕地量为11265.61公顷,实施比例为90.36%。
其中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5995.79公顷,占实际补充量的53.22%;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269.82公顷,占实际补充量的46.78%。
(3)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有量上轮规划耕地基数为457666.45公顷,确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4417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为389000公顷。
2005年底全市耕地总量为426684.25公顷,比规划目标少15049.05公顷。
虽然规划实施期间耕地总量有所减少,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稳定在389000公顷以上。
耕地总量减少原因是1999年前国家实施的一些重点项目如:小浪底水库、开洛高速等未实行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期间国家加大生态退耕力度,生态退耕面积远超出规划确定的退耕目标。
2、“四查清、四对照”情况“四查清”是指按照国办发﹝2005﹞32 号文件要求,查清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查清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
“四对照”是在查清的基础上与相关目标要求进行对照分析。
(1)1997~2005年洛阳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构成情况1997~2005年洛阳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2198.56公顷,年均1355.4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1857.1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11165.51公顷),未利用地341.45公顷。
1997~2005年洛阳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量虽突破原规划控制目标,但与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是相适应的。
(2)全市2005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情况截止2005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为426684.25公顷,比原规划目标(441733.3公顷)减少15049.05公顷,比1996年耕地面积净减少了30982.2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1165.51公顷,生态退耕22591.96公顷,灾毁97.1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045.13公顷,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1265.6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3651.96公顷。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相等,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期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稳定在389000公顷以上。
(3)洛阳市各类建设用地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情况据调查,2006~2020年可盘活潜力为17650公顷,其中城镇可盘活潜力预计为17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可盘活潜力预计为11700公顷,工矿用地可盘活潜力预计为4250公顷。
根据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难易程度和洛阳市的经济发展状况,预计2006~2010年可盘活潜力预计为9250公顷,其中城镇可盘活潜力预计为2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可盘活潜力预计为6400公顷,工矿用地可盘活潜力预计为2650公顷。
(4)洛阳市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1997~2005年洛阳市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00起,涉及的土地总量371.13公顷,目前违法用地案件已全部处理到位。
(三)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1、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用地指标在各业、各区域分配上不尽合理。
从部门指标上看,水利设施用地指标过剩,而村镇建设、独立工矿、交通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特殊用地、旅游设施用地没有安排指标;从地域来看,指标分配也不合理,使得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不得不经常调整县、乡规划,而在一些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手里的指标又形成“沉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上一轮规划对村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巨大需求没有能充分预计,规划指标安排明显不足,前瞻性明显不够。
村镇建设实际占用量959.14公顷,比规划指标714.1公顷超出245.04公顷,规划确定的独立工矿占用耕地量为2739.6公顷,而实际上,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影响,近几年洛阳市矿产、能源等基础产业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加,造成独立工矿用地严重突破规划指标,占用耕地量达3588.93公顷。
交通用地也存在同样境况,实际占用耕地量比1041.9公顷的规划指标超出了423.65公顷。
(3)规划分配给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指标偏少。
对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加之产业结构和布局变化的加快,规划实施中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指标偏少,已对全市的建设项目有很大的制约,部分建设项目用地的布局和规模也需要调整。
(4)退耕灾毁面积已远远突破省下达的指标。
规划全市1997~2010年退耕灾毁面积为17733.3公顷,而1997~2005年实际退耕灾毁面积为22689.13公顷,已远远突破省下达的指标。
(5)规划前期研究不深入,协调机制和咨询论证机制不健全,行业规划之间存在脱节现象。
2、原因分析(1)生态退耕面积远远突破省下达的生态退耕控制指标规划实施9年来,生态退耕实际发生量是原规划控制目标的1.28倍。
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生态退耕宏观政策的影响,洛阳市退耕还林力度较大。
生态退耕国家不要求退一补一,这也是耕地保有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2)规划用地预测缺乏前瞻性由于上轮规划编制时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用地预测所依据的各部门规划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点,加之规划期过长,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估计严重不足,在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产业协调、区域协调等关系处理上未能很好地做到统筹兼顾,致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规划互相矛盾的情况时常发生,造成规划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规划。
(3)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太少洛阳市社会经济发展进程晚于沿海发达地区,九十年代中期发达地区各种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已达到一定规模,给后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留下了空间,而洛阳市才刚刚起步,正是各项建设用地高峰期。
特别是中央及河南省关于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及加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实施以来,洛阳市各项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建设用地需求量进一步增大,相对于实际需求,原规划国家下达指标明显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