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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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下井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下井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下井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下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煤矿下井人员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方式第四条煤矿下井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由煤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考勤方式包括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磁卡打卡、手机APP打卡等,煤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

第六条考勤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考勤数据应及时上传至考勤管理系统。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七条煤矿应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三)熟悉考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九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考勤范围、考勤时间、考勤方式等;(二)组织考勤培训,提高考勤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三)定期检查考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四)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五)建立健全考勤档案,妥善保管考勤记录。

第十条考勤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二)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考勤工作;(三)对考勤数据保密,不得泄露;(四)及时处理考勤异常情况,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考勤结果运用第十一条考勤结果作为煤矿下井人员绩效评价、薪酬发放、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考勤结果与以下事项挂钩:(一)绩效评价:根据考勤结果对下井人员进行绩效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二)薪酬发放:根据考勤结果计算下井人员的工资,迟到、早退、旷工等将扣除相应工资;(三)奖惩:根据考勤结果对下井人员进行奖惩,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表现差的给予处罚。

煤场考勤管理制度

煤场考勤管理制度

煤场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煤场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煤场内的所有员工、管理人员等。

二、考勤内容1. 考勤方式:煤场员工采用刷卡考勤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分别进行考勤打卡,并记录员工的实际上下班时间。

2. 考勤时间:每日上午8点准时开始考勤,下午18点准时结束考勤,每日上下班共计8小时工作制。

3. 迟到早退: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三、考勤管理1. 管理程序:煤场的考勤管理由煤场管理部门负责,每日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和记录。

2. 考勤统计:每月底,煤场将进行考勤统计,统计员工的工时情况,对于工时超出或者不足的情况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员工的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异常情况,煤场将进行记录和处理,对于连续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4. 考勤总结:每季度结束时,煤场将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相关规定1. 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发工资、警告、停职或辞退。

2. 补卡规定:对于员工忘记打卡或者打卡异常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进行补卡,每月仅限一次。

3. 请假规定:员工需提前向煤场管理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 加班规定:员工需要提前向煤场管理部门提出加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五、制度宣传1. 宣传教育:煤场将通过公司内刊、公告栏、会议等形式进行考勤制度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考勤制度。

2. 督促执行:煤场将建立督促考勤制度执行落实的机制,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处理。

以上即为煤场考勤制度的内容,希望每一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并提高工作效率,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煤矿科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科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科室人员的管理,确保科室工作的高效运转,提高煤矿的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科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科、安全科、机电科、人事科、财务科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原则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自觉接受考勤管理。

第三章考勤方式第五条科室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考勤设备。

第六条科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科室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汇总第八条考勤记录由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日对科室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

第九条考勤管理员每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考勤数据汇总后,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一条科室人员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科室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科室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迟到:每次扣除半天工资;2. 早退:每次扣除半天工资;3. 旷工:每次扣除一天工资;4. 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对连续迟到、早退、旷工达到一定次数的科室人员,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降级、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人员定位考勤第十七条科室人员实行人员定位考勤制度,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人员定位系统。

第十八条科室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工作区域,否则视为迟到。

第十九条科室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工作区域,否则视为早退。

第二十条科室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区域,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二十一条人员定位考勤数据作为考勤记录的补充,与打卡考勤数据具有同等效力。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煤矿考勤管理制度,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作息管理,包括所有从事煤矿生产和管理的职工。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考勤率和准确性,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完善考勤管理系统,保证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合法合规。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考勤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考勤意识,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每一位职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勤。

第六条考勤管理应当符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确保打卡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杜绝刷卡、代刷卡等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考勤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考勤记录资料,便于监督检查和追溯责任,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工考勤第八条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准时签到和离开,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九条职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当提前向单位主管汇报请假事由,并经过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当填写请假单,经过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得擅自调换班次或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应当提前征得主管同意。

第十二条职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卡和密码,不得将工作卡借给他人或泄露密码,如果工作卡丢失或密码泄露,应当第一时间向主管汇报并换领新卡。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考勤管理培训,提高考勤管理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罚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职工,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记大过、停职等处罚。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化的考勤管理制度,包括考勤操作流程、考勤记录保存、考勤异常处理等具体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3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3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入井人员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系统建设:1.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完善的入井人员考勤系统。

2.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具备数据准确性、实时性和可追溯性等基本特点。

3.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与煤矿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相互配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四条考勤管理责任:1.煤矿应指定专人负责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考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保密管理:1.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数据应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外传。

2.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和修改考勤数据,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考勤异常处理:1.对于考勤系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2.如发现考勤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核实并进行调整。

第二章考勤管理流程第七条预备出井登记:1.入井人员应提前准备,准备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井时间和目的等内容。

3.出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矿井入井登记:1.入井人员进入矿井后,应进行入井登记。

2.入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井时间和工作区域等内容。

3.入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矿井出井登记:1.离开工作区域的入井人员应进行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井时间和离开原因等内容。

3.出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迟到早退登记:1.入井人员如有迟到或早退情况,应进行登记。

2.迟到早退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考勤统计和分析:1.煤矿应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和分析。

2.考勤统计和分析应包括入井人员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等内容。

3.考勤统计和分析结果应及时上报,供煤矿决策参考。

第三章考勤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入井人员佩戴考勤设备:1.入井人员应佩戴考勤设备,准确记录出入井的时间和地点。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严明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防止上岗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影响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每班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查岗。

二、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区队员工进行查岗考勤。

三、安监站对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查岗考勤。

四、对于下井人员,管理干部下井由调度员考勤,其他人员下井由井口检查员考勤。

五、考勤时,对于迟到、早退在半小时、1小时内,按半班考勤,超过1小时的当缺勤考勤。

六、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都当作缺勤考勤。

七、当月出勤天数达不到应出勤天数80%的,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达不到应出勤天数50%,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

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当班不上班又无人顶班的,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

(因公出差、学习人员,该出差、学习天数累入出勤天数。

)八、每月底各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交总工综合审核,由劳资部门执行,如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任乱考勤,多考漏考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500元。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2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制止虚报出勤的有力措施,是搞好职工工资核算的一个基本单元,是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

因此,我厂特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规定1、车间及各办要建立考勤记工台账,车间由当日值班长(各办由指定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符号进行出勤登记。

2、考勤台账登录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有空格,伤、病、事、探等缺勤必须与假条相符。

3、严格执行公司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各类假优先使用年休假,各车间、办室做好年休假台帐的记录。

4、井下工数考核以公司定位系统考核为准,每月由厂安全办提供工数,综合办核实上报。

5、夜班考核:小班人员由车间按照点班出勤认真考核。

车间干部值班按照当月日历天数一天一人,不得超报,厂干部值班由调度室提供,由综合办核实。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勤管理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生产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考勤规定,加强员工的时间观念,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公司全体在编员工、试用员工及借调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中午休息1.5小时。

2. 特殊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主管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公司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4.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应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之前,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之后。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并在外出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

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书面证明,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可在当日内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情况,经部门主管核实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允许进行补签。

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和管理。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并对员工的请假、外出等事项进行审批。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一、目的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员工的考勤工作,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健康安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企业管理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评估、讨论会议等方式,提出制度初稿,经过评审、修改、讨论等程序,最终经过管理层审批后正式发布。

四、煤矿考勤管理制度1.制度名称煤矿考勤管理制度2.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

3.目的规范和管理员工的考勤工作,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健康安全。

4.内容(1)考勤方式企业采用刷卡考勤的方式,员工需要在上下班时刷卡,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经批准。

(2)考勤时间企业全年工作时间为365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3)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小时工资的150%。

(4)休息时间员工每天可以享受1小时的午休时间,每周享受1天的周末休息时间。

5.责任主体公司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工。

6.执行程序对于迟到早退、缺勤等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其责任。

七、作息时间规定1.制度名称作息时间规定2.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

3.目的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4.内容(1)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5点,每天工作8小时。

(2)午休时间中午12点至下午1点,每天1小时。

(3)假期安排员工可以依据国家法律和企业规定享有带薪假期和法定假期,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经批准。

5.责任主体公司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工。

6.执行程序对于违反作息时间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其责任。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煤矿考勤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于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也将予以追究。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范本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范本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煤矿劳动纪律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在册员工。

第三条考勤时间1. 煤矿实行每日三班制,分别为早班、中班和夜班。

2. 早班:06: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次日06:00。

3. 特殊情况下,如需调整班次,由矿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考勤方式1. 煤矿实行考勤机刷卡与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2. 考勤机刷卡:员工上下班必须通过考勤机进行刷卡,系统自动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3. 人工考勤:对于考勤机无法覆盖的区域,由人工进行考勤记录。

第五条考勤规定1.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2. 员工因公外出办事,无法按时返回或忘记打卡,需在次日内向考勤负责人说明原因,并补填考勤记录。

3. 员工请假、加班等情况,需按照煤矿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 考勤数据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如有异常情况,员工可在统计截止日期前向考勤负责人提出异议,进行核查。

第六条考勤结果运用1. 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奖金、晋升、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2. 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1. 员工因疾病、家庭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下班的,需向上级请假,经批准后可按实际情况调整考勤。

2. 员工在矿内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需立即报告矿长,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考勤记录保存1. 考勤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

2. 考勤数据可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依据。

第九条制度的修订本考勤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需经矿长批准,并予以公布。

第十条制度的执行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煤矿白夜班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白夜班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白夜班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煤矿白夜班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考勤管理职责、规范考勤流程、保障员工权益,同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白夜班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白班:08:00-16:30,夜班:00:00-08:30。

2. 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由煤矿统一安排。

3. 特殊情况下,根据煤矿生产需要,可调整工作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照煤矿规定的签到方式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由煤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告知员工。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签到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签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反映并更正。

2、签到次数和时间(1)白班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上午上班签到时间:08:00-08:3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16:00-16:30。

(2)夜班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夜间上班签到时间:00:00-00:30;早上下班签到时间:08:00-08:30。

(3)若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返回时需在规定时间内补签。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当天内向考勤管理员提交书面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考勤管理员应在收到书面说明后,及时核实情况并调整考勤记录。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立即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进行补签。

(2)补签需在当天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考勤管理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与维护,包括考勤设备的维护、考勤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考勤异常情况的调查与处理等。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包括审批员工因公外出、请假等事宜。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条为加快公司进展,强化经营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严厉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考勤机构、职责:1、经营管理部负责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2、考勤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

3、次月2日前经营管理部将上月的考勤状况进行汇总,以考勤机考勤刷卡为依据计算工资。

4、经营管理部要照实收集、统计考勤数据,保管好假条、出差证明、考勤台账。

第四条考勤要求:1、员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自觉到指定地点刷卡考勤;2、入井人员必需穿工作服刷卡,严禁穿洁净衣服刷卡,发觉一次罚款200元。

3、严禁员工之间代替刷卡,发觉一次罚款200元。

4、各部门、队组要建立考勤台账,对不建立考勤台帐的部门及队组惩罚200元。

5、公司要建立考勤“三对口”即刷卡指纹考勤、班报、内部考勤。

6、凡参与碰头会的管理人员由调度负责考勤,月末汇总报经营部。

第五条考勤时间1、大班制:夏季上午:7:30---8:00之前签到下午:18:30之后签退。

冬季:上午:7:40---8:00之前签到下午:18:00之后签退。

考勤对象:综合部、经营部、生产部、通风部、安监部、维运队。

2、两班制:早上7:00之前签到,晚上7:00以后签退;晚上7:00之前签到,次日早上7:00以后签退。

考勤对象:维运队、后勤队。

考勤地点:考勤室。

3、三八制零点班:22:40---0:00签到,次日7:30之后签退;八点班:6:40---7:30签到,15:30之后签退;四点班:14:40---15:30签到,23:30之后签退。

考勤对象:采煤队、掘进队、工程队、通风队、安监部、机电队。

考勤地点:井口。

第六条考勤1、公司领导由综合部负责。

2、科级(含助理)由各部门负责。

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确保煤矿安全高效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煤矿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三、考勤管理责任1. 煤矿井下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参加考勤。

2. 煤矿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考勤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严格执行。

3. 考勤管理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考勤记录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考勤方式1. 煤矿井下考勤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和巡检考勤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2. 电子考勤系统包括刷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方式,用于记录煤矿生产人员的上下井时间和工作时长。

3. 巡检考勤由专门巡检人员负责,巡视煤矿井下工作区域,确保所有人员履行考勤制度。

五、考勤管理流程1. 煤矿井下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前,必须通过电子考勤系统刷卡或其他方式进行上井登记。

2. 巡检人员负责巡视各工作面和作业区域,核实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

3. 下井时,工作人员须通过电子考勤系统刷卡或其他方式进行下井登记。

4. 每月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六、考勤管理奖惩1. 对于按时参加考勤并且没有迟到早退的煤矿井下工作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对于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进行考勤登记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七、其他1. 本制度中的争议问题,由煤矿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八、结语为保障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对于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制度需严格遵守,切实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的考勤管理目标。

以上为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

煤矿 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 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员工的考勤管理,维护煤矿生产秩序,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厂内全体职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煤矿员工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认真完成考勤记录,不得作弊,不得代打卡,不得私自调整考勤记录。

第四条煤矿管理部门应保证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支持和监管,确保考勤记录的合法、准确和及时。

第五条煤矿员工应认真履行考勤责任,不得造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条煤矿管理部门应建立考勤迟到、早退、缺勤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并对行为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煤矿管理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员工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勤班次,保证正常的考勤记录和工作节奏。

第八条煤矿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参加工作,应提前请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煤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

第九条煤矿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系统,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条煤矿员工应认真履行考勤记录填写的要求,确保个人工时的准确性。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员工应按规定的班次、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按时参加工作,并准时离岗。

第十二条煤矿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需外出,应提前报备,并经煤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煤矿员工因病未能如期参加工作的,应按规定请假,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经煤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请假。

第十四条煤矿员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勤记录的填写,不得擅自调整、篡改考勤记录。

第十五条煤矿管理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合理安排考勤班次,并保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六条煤矿员工应配合管理部门进行考勤记录的核查和审批,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煤矿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考勤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煤矿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勤记录的填报,不得迟交或漏报。

第三章考勤处罚第十九条煤矿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缺勤等违规行为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接受相应的处罚。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准确率,制定本煤矿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来人员。

三、考勤方式1. 考勤方式包括打卡考勤和人脸识别考勤两种方式,所有员工必须按时按点完成考勤。

2. 打卡考勤方式:每个员工都配备考勤卡,上下班时将考勤卡插入考勤机中打卡,记录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

3. 人脸识别考勤方式:煤矿安装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员工在上下班时需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

四、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上班时间为早上8:00,准时上班是员工的基本素质,迟到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下班时间: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按时下班。

3. 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员工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须记录加班的时间和内容。

五、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由考勤管理员负责管理,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统计。

2. 员工可通过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准确的记录提出异议。

3.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他人的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迟到和早退1. 迟到:员工迟到15分钟或以下,扣除半小时工资;迟到15分钟以上但未满半小时,扣除1小时工资;超过半小时迟到,扣除2小时工资。

2. 早退:员工早退15分钟或以下,扣除半小时工资;早退15分钟以上但未满半小时,扣除1小时工资;超过半小时早退,扣除2小时工资。

3. 连续迟到3次以上或早退3次以上,将按部门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请假管理1. 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情况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员工必须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 请假期间不能参与工作,员工须按时返岗并补齐工作。

八、考勤奖惩1. 考勤奖励:对于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煤矿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发放奖金、表彰等。

井下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井下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下人员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井下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

三、考勤方式1. 井下人员采用指纹识别考勤系统进行考勤,每人配备一个指纹识别卡。

2. 井下人员上下班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识别考勤,不得代打卡。

3. 考勤系统应实时记录井下人员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等。

四、考勤纪律1. 井下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井下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或调休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井下人员不得利用指纹识别考勤系统进行欺诈、作弊等行为。

五、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3. 井下人员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奖惩、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勤处罚1. 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罚当月工资的5%。

2. 旷工:每次旷工扣罚当月工资的10%。

3. 欺诈、作弊: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勤申诉1. 井下人员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矿井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_煤矿工人考勤管理制度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1一、考勤室负责全矿下井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要求将下井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矿调度室。

二、各科队必须在班前会点名后及时把当班需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报送考勤室。

当班下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到考勤室交订工牌,考勤员应严格对照各科队报送的当班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进行逐一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订工。

如发现不相符,要及时通知科队进行核对。

三、当班下井人员全部入井后,各科队应及时到考勤室核对本单位下井人数,确定无误后,由考勤员汇总并报送矿调度室。

报送时间为:零点班1:20分,八点班9:20分,四点班17:20分。

各部门班中需要临时下井人员,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书面通知考勤室,考勤员方可为其登记订工。

对于入井不到考勤室订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室领取订工牌和登记销工。

考勤员将当班入井人员情况报送调度室核实。

对于升井后不及时领牌和销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五、对矿领导、科队长、上级检查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入井、升井,一律实行签字登记制度,由个人填写入井和升井时间,不得代签;否则,扣掉当班井下工。

月底各科队井下出勤工数以调度室、考勤室两者统计数中较少数为准。

六、考勤室必须按规定每两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升井人员情况,核实井下实有人数,并及时写出台帐和记录。

对当月入井考勤准确、及时的区队奖励3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若全矿当月井下人员考勤资料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对调度室和考勤室分别奖励200元。

七、各区队严禁冒名顶替下井或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

发现区队有冒名顶替者,对被顶替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区队罚款元/人次,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200元/人次;发现区队有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者,每次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

煤矿上班考勤制度篇2为提高我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员工井下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形式我公司全体井下员工出勤实行双向考勤制度即集体统一台帐考勤和个人指纹综合比对办法记工的方式。

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

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科室的考勤管理,提高科室管理效率和员工工作积极性,现制定煤矿科室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科室内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科室负责人是科室考勤的管理者,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科室员工应当按规定的考勤时间出勤,并确保考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科室员工应当尊重考勤制度,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六条科室员工的考勤方式包括打卡考勤和手机考勤两种方式。

1. 打卡考勤:科室内设有考勤机,员工每天上班和下班需刷卡打卡,迟到、早退等情况由系统自动记录。

2. 手机考勤:科室员工需下载考勤APP,并按规定在上班时间内在手机上进行签到,迟到、早退等情况由系统记录。

第七条科室员工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八条对于外出办事、出差等情况的员工,需提前报备,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请假及考勤处理。

第九条科室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打卡卡片或者手机考勤账号,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科室考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十一条科室考勤记录由考勤机和手机考勤系统自动生成并保存,存档期限为两年。

第十二条科室负责人有权查看和审核员工的考勤记录,员工有权向科室负责人查询自己的考勤情况。

第十三条科室员工应当定期对自己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实,如有不符合的地方,需及时与科室考勤管理人员联系。

第十四条科室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由考勤管理人员负责,如有发现数据异常或错误,应及时整改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科室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科室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工资、记过等。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科室可以采取辞退等严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考勤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力、处理不当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有权进行处理,并可能会造成相应的纪律处分。

煤矿科室考勤制度

煤矿科室考勤制度

煤矿科室考勤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科室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科室人员。

第三条考勤方式1. 采用电子打卡方式进行考勤,每人需配备一张考勤卡。

2. 考勤卡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遗失或损坏需及时申请补办。

3. 考勤设备安装在科室门口,员工上下班需按时打卡。

第四条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打卡时间:上午7:50-8:10,下午13:50-14:10。

3.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算作半天旷工。

第五条考勤规定1. 全体科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休的,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 请假期间,按公司请假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4.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连续病假超过3天的,需提供就医记录。

5. 考勤数据每月汇总一次,异常考勤情况及时通报,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六条加班管理1. 加班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 加班时间按照公司加班工资规定支付。

3. 科室负责人需合理安排加班任务,避免无效加班。

第七条考勤结果应用1. 考勤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2. 每月考勤情况在公司内公示,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考勤异常的员工,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考勤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科室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纪律要求,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希望全体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及时准确反映职工出勤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目的是确保公司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考勤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严谨、规范。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勤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内容第六条考勤方式1. 地面考勤:矿本部地面单位、井下单位地面人员由单位委派兼职考勤员进行考勤。

矿内各单位每天下午、工人村各单位每周五将单位考勤送交考勤组。

考勤组根据各单位送交的考勤进行汇总。

2. 异地项目部考勤:异地项目部每月6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电传工资科考勤组。

第七条考勤要求1. 所有下井职工全部实行井下定位考勤,具体规定按《E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2. 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具体按《关于严格控制下井人数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井下工作时间规定1. 基层单位主管、技术人员、机关管理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3.5小时。

2. 采掘、综采准备、巷修单位的核算员、材料员;机电、运搬、通风、皮带、供应、洗运科等地面单位工作量的大班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

第三章考勤责任制度第九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和监督,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到岗,并及时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第十条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和监督,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到岗,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考勤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打卡和履行请假程序,服从部门经理和主管的考勤管理。

第四章考勤监督与惩戒第十二条奖惩机制:公司设立员工考勤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考勤制度者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考勤监督: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考勤管理的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惩戒措施:1. 迟到、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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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考勤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不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别人代替请假和口头请假(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事前不办请假手续事后补办者以及代替请假和口头请假均按旷工论处;确因意外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必须立即同时向科队领导、劳资负责人、分管矿领导、矿长打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弄虚作假,经核实后按旷工论处并严肃处理。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上报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
门。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O,病假Δ、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T,工伤假G,计划生育假J,公休/,出差-,入井#,开会K,教育培训P,待岗培训DP,待岗D。

第四条、各单位应在21日将当月短期务工人员考勤报经营办,1日下午将上月正式职工考勤报经营办。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

2、机关业务人员及主任科员、基层职工请假2天内(含2天),由科室及区队负责人审批同时报劳资部门核签备案。

3天至7天的事假由科队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审签后分管矿领导审批,8天及以上的事假由科队负责人、劳资负责人审签后由矿长审批。

副主任及主任请假由分管领导审签后由矿长审批并必须报劳资部门备案。

助理级及以上管理干部请假由矿长审批后劳资部门备案。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其他各种假的审批天数及审批权限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借矿区总医院病休证明或诊断证明书准请病假,特殊情况下其他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经矿长同意并审签后也可确认病假。

2、当月病假天数未超过应出勤天数的一半时,分别计算其在岗工资与病假工资,当月在岗工资按照本人全勤时应领工资(含超额效益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当月病假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比例系数)+洗理费+年功工资+效益工资(含超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病假天数。

当月出勤天数不足应出勤天数的一半时,取消
当月效益工资,病假工资按照上述办法计算。

超过6个月的病假人员停发病假工资,改由福利费项下的生活救济费。

第七条、工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人员,持矿区总医院或批转医院诊断证明书经劳资部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2,工伤人员待遇按照XX公司有关工伤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异地结婚可加路途天数),男女都达到晚婚年龄,婚假期限最长可享受18天,婚假期间档案工资照发,超额效益工资不发,路费不予报销。

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八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发放档案工资。

超额效益工资不发。

第九条、探亲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
情况给予适当的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
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发放本人档案工资,超额效益工资不予发
放。

6、探亲假原则应一次使用,一般不允许分两次使用,
经领导特批同意分二次使用时,只给一次路程假,报
销一次往返路费。

7、职工探亲,须事前办理探亲审批手续,财务部门根
据探亲审批单报销往返路费。

8、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本
人应服从组织安排。

9、外单位调入的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
探亲情况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10、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假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半年享受探亲待遇;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离婚、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XX工龄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

第十条、凡下列情况下以旷工论处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服从岗位安排,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3、被公安部门拘留;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酗酒误班者。

第十一条、旷工处罚
1、旷工3天内(含3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包括
超额效益工资);季度内累计旷工7天(含7天)内,扣发本季度效益工资(含超额效益工资),旷工7天以上15天以下者,扣发其旷工季度内所有工资及奖金。

2、对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及年度内累计旷
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由矿负责人提出除名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XX公司办理除名手续。

第十二条、各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要高度重视考勤管理工作,尤其要对缺勤人员严格管理,及时掌握其缺勤期间的地点、活动情况,及时与他们保持联系,必要时向主管部门和矿领导汇报其详细情况。

经营办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考勤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全矿考勤情况,建立各类考勤管理台帐。

因考勤管理出现漏洞或给矿里造成损失,对相关人员给予200-500元罚款,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或国家有最新的规定时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在2004年12月底以前个别已经办理或已经批准的有资假工资标准,按照原批准件执行,但执行时间最长不超过2005年2月底。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2005年元月1日起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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