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工总法[2012]43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工总法〔2012〕43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现将《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Ο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各项要求,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工会工作全局,继续从组织入会、权益维护、教育培训、服务管理、援助帮扶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重点推动落实惠及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民生政策,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以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入会为重点加强组织入会工作1、根据“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和“两个普遍”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工会组建重点工作,并在工会组建指标体系中单列考核。
2、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组建方式,提高工会组织服务水平,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扩大工会组织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认知度、接受度,激发农民工入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农民工群体主动加入工会。
3、以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入会为重点,积极开展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消除农民工入会的空白点和盲区,进一步提高工会组建率和农民工入会率。
二、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权益维护工作1、进一步推动惠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农民工“综保”向“城保”过渡工作的推进情况,倾听、反映农民工群体的呼声。
推进政府逐步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3.08•【字号】沪工总女[2012]66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工总女〔2012〕6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相关部室:现将《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是上海进入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更好地实施《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促进女职工与上海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女职工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制订《上海市总工会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女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主题,促进女职工素质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女职工权益与上海发展成果相协调,女职工地位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以维护、服务、发展女职工为主线,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搭建女职工展示自身才能舞台,促进女职工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强化维权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女职工权益进一步实现;不断拓展实事服务项目,服务女职工多元需求,促进女职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帮助女职工达到职业发展、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全面发展状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11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11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工会【发文字号】沪工总研[2012]24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2.10.30【实施日期】2012.10.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11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沪工总研〔2012〕240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市工运研究会各团体会员及专业学科委员会:2011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共收到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工运研究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上报的调查报告、论文218篇。
经评选,《关于规范本市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调研报告》等10篇获一等奖、《关于新生代来奉务工人员状况调查及思考》等12篇获二等奖、《人人成为“经营者”与职工自主管理》等15篇获三等奖,另有20篇获优秀奖。
获奖证书及奖金将在上海市工运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颁发。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获奖篇目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附件:2011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获奖篇目一等奖(10篇)关于规范本市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法律部、研究室)关于本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点问题的研究(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完善本市工资集体协商立法的思考与建议(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上海市绿化行业职工队伍、收入状况调查报告(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会)“十二五”期间上海女职工素质发展研究(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上海“小三级”工会组建与运作问题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组织部)关于上海职工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上海市级党政机关文化建设。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先进单位和第二届上海职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先进单位和第二届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佳”品牌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沪工总宣[2012]7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2.03.20【实施日期】2012.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先进单位和第二届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佳”品牌的决定(沪工总宣〔2012〕7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积极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创新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式,拓展工作渠道,提高工作水平,创造出许多具有时代性、创新型、示范性的经验和成果。
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深入实施《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扎实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市总工会决定:命名浦东新区总工会等45家单位为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先进单位,授予上海市机电工会《开展创意竞赛培养创新人才》等10个项目为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佳”品牌,上海市医务工会《劳模引领“5+X”行动》等10个项目为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佳”品牌提名奖,浦东新区总工会《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等90个项目为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品牌。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果。
希望全市各级工会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共同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发展,为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先进单位表彰名单2、第二届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佳”品牌表彰名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附件1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先进单位表彰名单(共45家)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上海市闸北区总工会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上海市黄浦区总工会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上海市闵行区总工会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上海市金山区总工会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上海市奉贤区总工会上海市机电工会上海市化学工会上海市电力公司工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上海航天局工会中国铁路工会上海铁路局委员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会上海海洋石油局工会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会上海市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科技工会上海市医务工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工会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工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上海市民政局工会上海久事公司工会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工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工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华能上海分公司工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7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7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5.24•【字号】沪工总研[2007]116号•【施行日期】200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7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的实施意见(沪工总研〔2007〕11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进一步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根据全总统一部署,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07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通过全面、广泛的调查研究,把握上海职工队伍的总体状况、变化特点、发展趋势,把握职工群众劳动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等权益的实现状况,为提高工会参政议政水平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大型城市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服务,为2008年上海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作好必要的准备。
一、课题设置本次调查设置1个总课题和7个分课题,并根据上海职工队伍的构成变化,对6个职工群体进行专题调查。
1、总课题:上海职工队伍发展状况的调研。
(包括:本市职工队伍总体状况和构成变化、特点和发展趋势,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实现状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现状,工会组建和作用发挥情况及职工对工会的评价和要求,提出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四项作用”的对策建议等。
)由市总研究室牵头负责,陈豪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2、分课题:(1)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的调研。
(包括: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生活状况等的现状、问题、趋势及其对策建议等,以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状况的调研为重点。
)由市总保障工作部牵头负责,陈国华副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沪工总民[2012]127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沪工总民〔2012〕12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部署,市人大将于年内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职代会条例》)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配合市人大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深入推进《职代会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推进民主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代会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职代会条例》,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为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检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1、《职代会条例》颁布实施后,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进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情况;2、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职权落实、与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相结合,以及职代会各项工作制度运作、作用发挥等情况;3、企事业单位在改革改制中贯彻执行职代会制度、履行民主程序的情况;4、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建制和运作情况;5、对违反《职代会条例》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督促整改等情况。
四、检查方法对企事业单位检查一般包括召开经营管理层座谈会,听取经营管理者对贯彻执行《职代会条例》的情况汇报;进行职工代表问卷测评;查阅职代会建制相关资料等。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职工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职工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9.14•【字号】沪工总宣[2012]221号•【施行日期】2012.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职工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沪工总宣〔2012〕221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颁布实施一年多来,本市各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有效推进“十二五”期间上海职工素质工程的深入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领导机构,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本市职工素质工程的领导,经研究,调整和充实上海工会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具体如下:组长:钟燕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副组长:杜仁伟市总工会巡视员张立群市总工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兼):丁巍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部长成员:王厚富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桂晓燕市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刘卫新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丁巍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部长李卫军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陈美琴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邵新宇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吴萌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傅小龙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院长张刚《劳动报》社总编辑段芬芳市工人文化宫主任赵伟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主任张路市总工会新闻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宣教文体部。
二、结合工会实际,推进重点工作各级工会要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围绕《规划》“八大行动”,狠抓工作落实。
要以迎接十八大、学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为契机,把推进职工素质工程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与贯彻落实《上海工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行动计划》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握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沪工总研[2012]261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研〔2012〕261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有关单位、市工运研究会各团体会员、会员:为认真总结2012年上海工会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推动各级工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工会理论和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市总工会和市工运研究会联合开展2012年度上海优秀调查报告和工运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紧密结合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揭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特点与规律。
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要求。
反映问题要有现实性和代表性,对策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推广价值,体现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的要求。
3、行文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文字简练,一般不超过8000字。
4、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是各级工会、工运研究会(团体和个人)在2012年度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的新成果。
如已发表过,请附上发表的影印件,并注明发表日期和刊名。
二、评选办法1、在广泛征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会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参评论文和调研报告。
参加评选的论文和调查报告可由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工运研究会团体会员集中上报,工运研究会个人会员也可直接提交。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工运研究会团体会员提交论文一般不超过5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上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模范【发文字号】沪工总经[2012]6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2.03.02【实施日期】2012.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经〔2012〕61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九届市委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积极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开拓奋进、创先争优,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为上海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颁发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
现就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条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上海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上海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国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在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2012)-沪工审[2012]25号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2012)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沪工审〔2012〕25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市总经审会决定于2012年继续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现将评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的规定进行;2、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建议切实可行;3、审计意见建议得到较好采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产生较好影响;4、审计方法合理,审计技术创新,工作效率较高;5、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二、评选范围本市各级工会经审会在2011年度组织实施的审查审计项目,包括:1、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的审查审计项目;2、对行政计拨经费和工会经费收支的审计项目;3、对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的审计项目;4、对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项目;5、对工会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项目;6、对工会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有效的审计项目;7、对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项目;8、对工会关、停、并、转的审计项目;9、对工会资产完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项目;10、其他监督工会经济活动的审计项目。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4.04.01•【字号】沪工总宣[2004]73号•【施行日期】200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沪工总宣〔2004〕73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现将《上海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实施纲要(试行)》(简称《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有效措施,积极加以贯彻。
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和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推进上海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职工素质工程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上海工人阶级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上海市总工会在充分酝酿、集思广益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纲要》。
《实施纲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的要求出发,着眼于进一步提高上海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人才竞争力,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基本途径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各级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望你们在贯彻《实施纲要》中,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和工作建议上报市总工会。
二OO四年四月一日上海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实施纲要(试行)序言职工素质工程是上海工会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战略任务。
近年来,上海工会实施和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在促进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党的一项紧迫任务。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8.02•【字号】沪工女[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工女〔2012〕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2012年下半年工作要点2012年下半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完成市总工会十二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的关键时期。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以维护、服务、发展女职工为主线,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履行职责创先进,立足本职争优秀,进一步明确团结带领女职工在创新转型中再立新功,以实际行动与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全市女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上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充分发挥女职工周末学校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报刊、网络、板报、宣传栏等舆论工具,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学习、讨论活动,深入系统地学习宣传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将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到基层女职工组织和一线女职工。
引导女职工坚定信念、增强信心,把广大女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各项工作中来。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9.27•【字号】沪工女[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沪工女[2012]13号)各区县(产业)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总工女委办[2012]7号文)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下拨2012年度第一期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总工发[2012]55号文)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2012年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即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帮扶工作,扩大对困难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两癌”检查的覆盖面,加大对患女性特种重病的帮扶力度。
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继续深入做好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帮扶工作。
今年将重点对区县单位的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帮扶,帮扶对象必须是符合市总工会保障部审核要求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的人员。
二、继续深入开展对困难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的“两癌”筛查。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继续联合解放军四一一医院开展“健康实事蓝绿丝带行动”,对困难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同时与上海市工人疗养院联合重点对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女农民工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
三、继续为患妇科特种重病的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提供医疗帮困金。
对2011年患宫颈癌、乳腺癌、阴道癌、卵巢癌等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医疗帮困金。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认真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工会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更多的资源,为女职工“关爱行动”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保障,更好地为女职工服务。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2.05.13•【字号】沪工总经[2002]117号•【施行日期】200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沪工总经[2002]11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总体要求根据新修改的《工会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之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凡发生符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91年75号令)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必须有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由其上级工会派员参加入)。
二、事故报告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包括事故发生地单位、建筑施工总、分包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报告工会组织,发生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至区县局(产业)工会;发生一般死亡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重伤,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电传等形式报至市总工会;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用电话、电传等形式报至市总工会。
事故性质分类见附后的名字注释。
外省市驻沪企事业单位发生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应按上述规定报告市总工会。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市总工会将定期对事故报告,情况进行考核,对坚持按时上报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漏报、迟报、瞒报的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建议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9.17•【字号】沪工总经[2012]214号•【施行日期】2012.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沪工总经〔2012〕214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技能登高行动,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的技能素质,动员组织全市职工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做贡献,定于10月份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月”活动。
具体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化职工素质工程,以“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加强职工职业能力建设,大力培养以高技能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创新人才为代表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充分发挥技能职工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和引导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为推动企业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提升技能素质推动创新转型三、活动时间2012年10月四、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五、活动内容围绕活动主题,面向各行各业,重点推动制造业技能大交流、服务业技能大展示、职工岗位技能大练兵,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同城效应,从市、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三个层面集中开展内容丰富、措施有力、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提升和技能展示活动。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工办发[2011]13号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工办发〔2011〕13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工会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好新时期工会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信息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和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将《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上海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进工会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信息工作的积极作用,使工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依据《全国工会信息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信息的主要作用(一)工会领导机关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重要参考。
(二)工会加强民主管理、听取职工意见、反映群众要求与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渠道。
(三)工会组织、团结、动员职工参与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各级工会之间及工会与社会各界之间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会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工会工作全局,突出工会维权特色,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和基层的真实情况及工会工作情况,为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服务,为工会参政议政服务,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4.30•【文号】总工办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现将《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若干问题的说明2、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3、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专题调查提纲4、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问卷(略)5、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典型单位调查要求与参考提纲6、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个案访谈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07年4月30日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运用科学的调研手段和分析方法,工会上下结合,并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深入地进行调查。
二、调查目的深入了解当前我国职工队伍总体状况和构成变化、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情况、职工思想道德观念与文化技术素质的现状、劳动关系及其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状况,重点把握2002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以来职工队伍的变化特点、发展趋势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就业条件、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的愿望、要求和呼声,全面评价广大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军作用,着眼于大力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着眼于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着眼于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提出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效性的对策措施,为工会工作创新和参政议政服务,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研[2010]49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研〔2010〕4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市工运研究会各团体会员及专业学科委员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十次、十一次全会、全总十五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按照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市总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部署,对今年工会调研工作安排提出如下安排。
一、市总工会重点调研课题1、上海职工发展研究报告课题指导:陈豪责任部门:研究室2、关于农民工民主权利实现途径问题的研究课题指导:肖堃涛责任部门:民主管理部3、关于在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程中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建设的研究课题指导:汪兰洁责任部门:宣教文体部4、关于大力弘扬中国工人伟大品格和劳模时代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研究课题指导:杜仁伟责任部门:经济工作部5、关于本市职工住房保障问题的调研课题指导:陈国华责任部门:保障工作部6、关于上海工会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调研课题指导:茆荣华责任部门:法律工作部7、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在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研究课题指导:周志军责任部门:办公室8、关于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的调研课题指导:杜乃根责任部门:组织部二、市总工会委托调研课题1、关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一线创新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问题的调研。
2、关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职工收入分配状况的调研。
3、关于在农民工群体中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的探索与实践的调研。
上海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变化的研究报告
上海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变化的研究报告上海市总工会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课题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深刻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
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巨变中,在由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进程中,在进入新世纪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奋斗过程中,上海职工队伍发生了巨大变化,职工队伍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体现了上海发展的历史进程和时代特点。
2002年进行的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的统计资料,充分反映了上海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原来职工队伍成员高度同质性被打破,高度均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高度统一封闭的社会环境被打破,职工队伍内部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不同利益群体。
这是经济体制转轨的结果,是社会结构转型的内容。
正确认识职工队伍内部结构的变化,正确处理各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新时期坚持执政为民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工会更好地围绕大局,实现维护职工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相统一而面临的新挑战。
一、研究上海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变化的基本理论问题。
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分析正确认识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变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来完成新世纪面临的重任,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1、研究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变化的重要意义。
(1)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是我国社会的领导阶级和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
千千万万具体的职工群众,都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同时职工又是城市劳动者的主体部分,体现了广泛的群众性。
因此,正确认识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体现了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与扩大群众基础的统一。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市总工会机关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市总工会机关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1.18•【字号】沪工办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市总工会机关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工办发〔2012〕5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现将《市总工会机关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市总工会机关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市总机关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市总机关作为全市工会领导机关,在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中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市总机关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特别是要深入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困难职工多的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工会工作相对薄弱的企业,带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调查研究、宣传政策法规、促进企业发展、推动解决困难、推进重点工作,切实密切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激发基层工会活力。
活动的开展要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做好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解决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的关怀相结合,与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以及明年开展的第七次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职工队伍状况在一线掌握、工会维权帮扶在一线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工会工作任务在一线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在一线开展。
要切实加强对区县局(产业)工会的指导督促,把广大职工的满意度、企业的认可度、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等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避免运动化和形式主义,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职工增负担、添麻烦,切实保证活动的顺利推进和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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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沪工总办〔2012〕116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总关于在全国范围开展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的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于2012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五年一次的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以全面、准确、深入地调查掌握全市职工队伍状况,为进一步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更好地维护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奠定扎实的基础。
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2012年是五年一次的全市性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之年。
为确保本次大调查科学有效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市委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加强协作,整合资源,运用科学的调研手段和分析方法,全面深入地调查上海职工队伍状况,努力为推进“两个普遍”、提高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调查目的1、把握上海职工队伍的总体状况、变化特点和发展趋势。
2、把握上海职工劳动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等权益的实现状况。
3、把握不同职工群体的利益诉求及特点、趋势。
4、把握上海劳动关系状况、特点、趋势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状况。
5、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提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针对性改进思路和对策措施,为召开上海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服务。
三、课题设置本次调查设置1个总课题和5个分课题,并根据上海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对8个职工群体进行专题调查。
1、总课题:关于上海职工队伍发展状况的调研。
由市总研究室牵头负责,钟燕群主席担任课题指导,周志军副主席协助。
2、分课题:(1)关于工会组织建设状况的调研。
由市总组织部牵头负责,肖堃涛副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2)关于职工文化建设状况的调研。
由市总宣教文体部牵头负责,汪兰洁副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3)关于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发挥状况的调研。
由市总经济工作部牵头负责,杜仁伟副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4)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状况的调研。
由市总法律工作部牵头负责,民主管理部配合,茆荣华副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5)关于职工体面劳动实现状况的调研。
由市总保障工作部牵头负责,侯继军副主席担任课题指导。
3、职工群体专题调查:(1)金融业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由金融、浦东、黄浦工会组成调查组,金融工会牵头负责,市总民主管理部指导。
(2)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由航天、上汽、商飞、船舶、嘉定、松江、漕河泾、张江、闵开发工会组成调查组,航天工会牵头负责,市总经济工作部指导。
(3)文化创意产业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由社科院、经信、纺织、长宁、静安、虹口工会组成调查组,社科院工会牵头负责,市总宣教文体部指导。
(4)信息产业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由电信、信息化、移动、联通、号百、市北高新区、紫竹开发区工会组成调查组,电信工会牵头负责,市总组织部指导。
(5)新生代农民工队伍状况调查。
由宝山、普陀、奉贤、崇明、建工、城建、上港、仪电工会组成调查组,宝山区总工会牵头负责,市总法律部指导。
(6)城市运行基础服务系统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包括公交、地铁、出租、环卫、园林、绿化)。
由建设交通系统、交通行业、绿化市容、申通地铁、久事工会组成调查组,建设交通系统工会牵头负责,市总保障工作部指导。
(7)物业、护工、家政等以分散、个体形式就业的职工群体状况调查。
由房地、医务和杨浦、闸北工会分别调查,市总研究室指导。
(8)制造业、商业女职工队伍状况调查。
由市总女职工部和机电、百联、宝钢、徐汇、闵行、青浦、金山工会组成调查组,市总女职工部牵头负责。
四、组织领导1、成立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领导小组。
钟燕群同志任组长,肖堃涛、周志军、张立群同志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民主管理部、宣教文体部、经济工作部、保障工作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负责人。
2、以市总研究室为主组成调查办公室,负责调研涉及的各项工作。
3、设立数据统计室,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数据统计等事项。
4、承担调查任务的市总有关部室、区县局(产业)工会相应成立各课题调查工作机构。
五、调查方法此次调查为综合性调查,采取问卷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个案访谈调查、座谈调查、网络调查、专家咨询、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种调查方法相互印证、相互补充,进一步提高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问卷抽样调查:统一编制并抽样调查基层单位卷500份和职工个人卷5000份,分为工会系统卷和社会卷。
(1)工会系统卷:在全市已建工会的单位中,根据抽样原则抽取400家单位填写单位卷;在抽取到的400家单位中,根据抽样原则每家单位抽取10名,共抽取4000名职工填写职工卷。
(2)社会卷:与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合作,抽取100家不同类型的未建会单位填写单位卷;在所抽取的100家单位中,根据抽样原则每家单位抽取10人,共抽取1000名职工填写职工卷。
2、典型调查:选择10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典型调查,了解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规模的基层单位职工队伍状况,形成典型调查报告。
3、个案访谈:个案访谈的对象确定为100名。
按照职工队伍结构特点,分门别类选取访谈对象,采取结构式访问的方法,安排专门访员根据访谈提纲进行深度调查,深入了解访谈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形成调查材料。
4、座谈调查:召开由经营者、工会干部和不同类型职工等参加的若干场座谈会,进一步调查了解职工队伍的有关情况。
5、网络调查:在本市知名度较高的网站(东方网)进行职工问卷调查,尝试新的调查方法,并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
6、专家咨询:召开由专家学者等参加的若干场座谈会,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
7、资料分析:多方面采集资料和数据,广泛收集和利用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数据,各委办、行业、系统的资料;查询、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和研究成果,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
六、时间进度1、2012年3月-4月,调查设计、筹备阶段。
拟定本市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编制调查问卷(基层单位卷和职工个人卷),搜集文献资料,研究确定典型调查、座谈调查、网络调查等的具体方案及细化内容要求。
2、2012年5月上旬,动员部署阶段。
组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课题、调查问卷、抽样办法和样本、典型调查单位等。
5月上旬召开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动员部署会议。
3、2012年5月-6月,调查实施阶段。
完成基层单位卷和职工个人卷的问卷抽样调查,召开座谈会,进行典型单位调查、个案访谈调查、网络调查等。
各分课题、职工群体专题调查课题组开展各项调查工作。
6月30日前,形成10个典型单位调查和100个个案访谈调查材料。
4、2012年7月-8月,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和总课题报告、分课题报告完成以及职工群体专题调查报告起草阶段。
进行问卷抽样调查数据汇总统计和处理分析,继续组织召开座谈会,起草、修改、论证、完成总课题报告和5个分课题报告;8月底召开专家论证会,进一步完善课题报告。
同时起草职工群体专题调查报告。
5、2012年9月,职工群体专题调查报告完成阶段。
修改、论证、完成职工群体专题调查报告。
6、2012年10月,调查总结阶段。
编撰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集,召开调查总结研讨会。
七、调查要求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高,时间紧,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统筹安排,抓紧完成。
加强对调查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
要抽调理论水平较高、调研和文字能力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调查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要给予调查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确保调查所需的费用及设施、设备。
确保调查的质量。
要精心设计调查方案,采取科学的调查方法;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掌握第一手素材;形成调查结论前,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借助社会研究力量,认真论证修改,力求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得出的结论科学准确,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确保调查的时间进度。
要树立局部服从全局的意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搞好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落实好各项调查任务。
做好调查的保密工作。
要加强对调查数据和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敌对势力利用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作文章。
八、调查成果1、形成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关于上海职工队伍发展状况的研究》。
2、形成职工队伍状况调查5个分课题报告和8个职工群体专题调查报告。
3、形成10个典型单位调查报告。
4、形成100份职工个案访谈调查材料。
5、形成职工问卷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资料。
6、编辑出版《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