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反思立法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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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摘要]本文以碳交易在我国迅速发展为背景,简述了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并指出了当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如参与国际碳市场程度较低、法律体系不完善、碳交易价格机制缺位等,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我国碳交易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碳交易;CDM;碳金融1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实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我国已提出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即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了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成为当务之急。

2碳交易机制简介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在《京都议定书》的约束下,每个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具有了商品的属性。

碳交易就是将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从而以最小当前成本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一种交易模式。

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给另一方资金或提供给另一方减排技术,从而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京都议定书》里约定了三种减排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联合履约和排放交易。

这其中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是清洁发展机制,该机制提出了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对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进行投资,以此换取投资项目产生的部分和全部温室气体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简称为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s)。

我国既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又是温室效应可能的最大受害国之一,加上自身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限制,这就意味着我国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CDM市场。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现实法律体系的不足与完善建议-低碳经济论文-经济学论文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现实法律体系的不足与完善建议-低碳经济论文-经济学论文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现实法律体系的不足与完善建议-低碳经济论文-经济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一、低碳经济及其法制的意义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建设,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低碳经济概念最早正式出现在2003 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早在2007年,原国家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上也提出要积极发展低碳经济。

他还提出,开展全民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让每个公民自觉行为。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相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等新的发展理念和战略举措。

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为了积极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

这是摒弃以往先低端后高端、先污染后治理、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经济模式,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

所以,我们要加强低碳经济立法和执法,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确保其健康地发展,使其低碳法律体系充分体现,以充分发挥低碳经济法制在传统经济向低碳经济变革转型过程中的引导和促进功能。

发展低碳经济,法制要先行。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现实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的战略部署。

目前,我国积极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如《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等多部法律,同时,还制定并实施了减缓气候变化规划与政策。

我国碳排放政策解析及建议

我国碳排放政策解析及建议

我国碳排放政策解析及建议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加剧和全球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也在积极推进碳减排工作。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出发,探讨我国碳排放政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我国碳排放政策的现状是比较积极的。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如《中国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方案》等,以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减少碳排放。

同时,政府也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鼓励企业采用低碳技术,实现绿色发展。

然而,我国碳排放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在排放上存在违规行为,而政府的惩罚力度不足,没有形成有效威慑。

另一方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较大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加大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其次,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减少价格波动。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入力度,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总之,我国碳排放政策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低碳发展目标,为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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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_问题与对策_周文波

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_问题与对策_周文波
85%的场内交易量。从总交易量来看,2009 年该所总交易最达到了 32.4 亿吨,是 2005 年总成交量的 近 36 倍;从日均交易量来看,2009 年的日均交易大约 1300 万吨,是 2005 年的 12.9 倍。欧盟碳金融 衍生品的发展也处于领先地位,欧洲气候交易所在 2005 年 4 月就上市了欧盟排放配额 EUA 期货合 约,在 2006 年、2008 年和 2009 年相继上市了 EUA 期权合约、CER 期货及期权合约、EUA 及 CER 现货合约。值得一提的是,欧盟允许碳排放交易权体系内的成员从 2005 年开始使用 JI 项目和 CDM 项目的减排量指标来折抵其排放量,这样就实现了“京都三机制”的有机结合。另外,欧盟排放权交 易计划体系还积极同其他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连接,现在已经成功地与 《京都议定书》 附件 I 的其他 国家,如加拿大、瑞士、日本等国建立联系,甚至其他非 《京都议定书》 框架内国家,如与美国州一 级的排放交易制度建立起了交易连接,扩大了其交易范围,形成了流动性更好的市场,能以更小的成 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收稿日期:2010-10-15 作者简介:周文波,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南昌理工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研究;陈 燕,南昌理工学院助 教,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研究。
12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关 键 词:碳排放权;低碳经济;配额;环境交易所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2972 (2011) 03-0012-06
一、引言
随着全球变暖与能源枯竭,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发展低碳经济战略,以此作为新一轮产业竞争、经 济增长竞争、技术竞争的工具。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的发展始终走在世界的前端,实现了碳排放权交易 机制间的有机结合。亚太地区、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都在积极筹建各自的碳排放市场。美 国奥巴马政府上台以后,积极推进新政,联邦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即将建立。中国作为全世界核证减排 量一级市场的最大供应国,因缺乏完善的碳排放权贸易市场,没有定价权,只能向发达国家提供廉价 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份额,让国内企业处于国际碳市场价值链的低端位置,损害了国内企业的利益。多 年的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经济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我国能在京都 协议第二阶段顺利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碳排放权交易,减轻这一阶段的减排压力,我国迫切需要建 立一个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不足,在完善这一方面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上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配额分配缺乏科学依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主要是依据历史排放数据和政府的制定的减排目标来确定的,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这使得配额的分配过程缺乏透明度,也无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分配。

二是配额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存在着一些企业凭借政治关系或者资本实力等因素获取了更多的碳排放配额,而一些小微企业和新兴行业则面临着碳排放配额不足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不仅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会使得新兴行业发展受到限制。

三是配额分配中缺乏激励机制。

目前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企业减排和碳排放交易之间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些企业可能倾向于购买碳排放配额来应对减排要求,而不愿意真正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

一是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标准和机制。

配额分配应当基于科学的数据和预测模型,考虑行业和企业的特点以及实际减排潜力,建立精准的配额分配标准和机制,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合理。

二是加强配额分配的监管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的配额分配监管体系,确保配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并对配额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防止不公平的分配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实际减排。

在配额分配机制中,加强对减排行为的奖惩机制,对企业实际采取的减排措施予以奖励,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改进来减少碳排放。

四是加强新兴行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

对于新兴行业和小微企业,政府可以通过给予更多的碳排放配额或者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来支持其减排工作,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五是促进碳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通过不断完善碳市场机制,建立完善的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提高碳排放交易的市场化程度,推动碳价形成和交易的有效进行,从而促进企业的减排行为。

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22|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2023.05|朱萃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DEVELOPMENT STATU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NATIONAL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我国的碳排放量占全世界总量的28%,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费主体,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覆盖温室气体排放的碳交易市场。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严峻挑战、实现碳减排的承诺目标,世界各国的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

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发布的《2022年全球碳排放交易报告》,截至2021年底,全球共有25个碳排放交易系统(ETS)正式运营,另有22个ETS 计划在近期投入运行。

目前ETS 所涵盖碳排放量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7%,累计交易金额超1610亿美元。

我国的碳排放量占全世界总量的28%,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费主体,近年来,我国也积极开展了碳减排的行动。

总体来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历程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参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2002—2012);二是建立分散的试点碳交易市场(2013—2021);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2021年至今)。

本文分析了碳交易市场启动一年来运行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7月16日,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上线交易,首日成交均价51.23元/吨,成交量410.40万吨,成交额逾2.1亿元。

发电行业是目前唯一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行业,涵盖重点排放企业2162家。

这2162家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总量约为45亿吨二氧化碳,这将使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覆盖温室气体排放的碳交易市场。

截至2022年7月15日,全国碳交易市场经过一年时间的市场交易,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1.94亿吨,累计成交额达到84.92亿元。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逐步推进碳交易试点,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减排并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然而,我国碳交易试点仍面临多种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促进其发展。

一、开展试点地区不平衡当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仅局限于数个省份和城市,地域范围相对较小。

这种情况下,难以对全国范围内的碳减排和碳交易进行有效引导和规划。

应当加快推进碳交易试点地区的扩大,增加试点的数量和范围,为全国的碳交易市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参与主体不多样化目前,参与碳交易的主体以企业为主,而公众和社会组织等其他权利主体参与度较低。

在未来,应该优先采取了措施,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碳交易中来。

通过创新案例,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来增强公众参与感,并提高碳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市场定价不稳定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处于初步阶段,市场定价不稳定。

另外,企业由于对碳排放定价方式和政策不了解,采用传统的体系评估碳排放成本,缺乏有效的参考和依据,从而导致市场价格存在竞争等扭曲因素,难以实现减排效果最大化。

针对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加强对市场定价的监管和调整,完善 pricing models,并建立市场定价的规则和标准。

四、缺少有效的配套政策支持碳交易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减排,但是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支持。

应该通过政策制定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等方面,为碳交易提供全面的支持。

政策可以涉及到的方面包括: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配套环保技术和固定污染源、提高碳信贷、实现区域内碳交易等。

以上问题和对策是我国碳交易试点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建立一个健全的碳交易市场,是促进国家减少碳排放的有力方式。

政府、企业等相关方应当共同合作,从多个方面推进碳交易试点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现状及其思考

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现状及其思考

( TS 、 国 芝 加 哥 气 候 交 易 所 ( C ) 国 排 放 权 交 易 EU E ) 美 C X 英
体系 ( TG) E 和澳洲 国家信 托 ( W) NS 。 欧盟是 推动 减排最 积极 的地 区 , 是碳 排放 权交 易 最活 也 跃 的市场 。欧 盟 于 2 0 0 5年 初 正 式 启 动 欧 盟 式 , : 盟及 其 即 欧 成员 国政府 设置 一个排 放量 上限 , 受该 体系 管辖 的每 一个 企 业从 政府那 里分 配 到一 定 数 量 的排 放 许 可额 度—— 欧洲 排
时 , 是 全 球 惟 一 开 展 六 种 温 室 气 体 减 排 交 易 的 市 场 , 是 它 也
《 京都 议定 书 》 生效 , 启 了碳 排 放 权交 易 的大 门 , 的 开 它
全 球第 一个 、 美惟一 一个 开展 自愿参 与温 室气体 减排 量 交 北 易并对 减排 量具有 法律 约束力 的先 驱组织 和市场 交易 平 台。 碳 排放 权交 易市场 体系 的形成 , 动 了碳 金 融产业 的发 带 展 。碳 排放权 逐渐 成 为一 种新 的价 值符 号活 跃 于 国 际金 融 市 场 。2 0 0 5年 ~ 2 1 0 0年 , 融 市场 的碳 排放 权 交 易 占全 球 金 交易总额的 比重逐年 上升 , 20 从 0 5年 的 7 . 5 提 高 到 4 5 21 0 0年 的 9 . O 。 即便 是 一 度 以 一 级 市 场 形 式 为 主 的 8 1 C DM 市场 , 二级 市场交 易额 也从 2 0 其 0 8年开 始 大 幅超 越 其
法 制 园 地
碳 排 放权 交易 的 发展 现状 及 其思 考
田翠香 甄 立 美
( 北方工 业大 学经 济管理 学 院 , 京 1 0 4 ) 北 0 1 4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出台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碳排放交易市场通过向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的企业收取排放权,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推动企业改善生产方式,减少碳排放。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将就该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从国际经验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主要有免费分配和拍卖两种模式。

免费分配是指政府免费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配额给企业,以弥补企业因执行限制排放的措施而带来的成本增加,这种方式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刚刚建立时比较常见。

拍卖则是政府将排放配额进行竞拍,由企业出价购买需要的排放配额,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调节市场供给。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采用了兼顾两种方式的混合配额分配方式,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免费分配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资源配置失灵问题。

过多的免费分配可能导致企业缺乏动力去改善排放水平,也可能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

而拍卖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场需求,使得资源配置更加有效,推动企业加大降低碳排放的投入和力度。

在配额分配方面,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可以逐步增加拍卖比例,减少免费分配的比例,以促进资源的更有效配置。

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还表现在对各行业、企业的差异化分配不够充分。

不同行业的碳排放能力不同,应对碳排放的措施以及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在配额分配时需要更加细化地考虑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在差异化分配上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行业的配额分配标准不够精细。

建议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制定更加差异化的配额分配标准上,以确保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也应该更加注重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能力。

一些中小企业可能在执行碳排放控制时面临更大的困难,因此应该在配额分配上给予更多的支持,鼓励这些企业加大减排力度。

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北方民族大学学年论文论文题目: 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院(部)名称: 经济学院学生姓名 : 蒋梦月专业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号:20122689指导教师姓名 : 吴学忠论文提交时间 : 2015 年 5 月我国碳交易发展状况、问题及对策分析蒋梦月北方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摘要随着国际碳金融的迅速发展,碳金融交易市场初见雏形,在未来有着很好的发展潜力。

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都参与到碳交易中来。

我国作为碳减排的市场和最大的CDM项目的供给方,占到市场供给总量的70%左右。

碳交易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本文就当前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我国当前碳交易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对策等内容。

【关键词】碳金融交易,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分析Analysis of development statu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of China's carbon trading蒋梦月School of Business,The Second Northwest University forNationalities,Yinchuan750021,China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carbon finance and carbon finance market has shown signs of prototype, has great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More and more companies are involved in carbon trading. As carbon emissions market in China and the largest supplier of CDM projects, accounting for 70% percentof the total market supply. Carbon trading market has huge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o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of the carbon finance market situation, analyz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urrent carbon trading andcountermeasures of the current carbon trading and so on.[ Key words] :Carbon finance transaction,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目录前言,,,,,,,,,,,,,,,,,,,,,,,,,,,,,,,, 1一、碳交易的概念,,,,,,,,,,,,,,,,,,,,,,,,,, 2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对我国具有的重要意义,,,,,,,,,,,,,, 2三、我国碳交易的发展现状,,,,,,,,,,,,,,,,,,,,,, 2四、我国碳交易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体系不完善, 碳排放源监测、监管不力,,,,,,,,,,,,, 3 (二)交易市场严重割裂,,,,,,,,,,,,,,,,,,,,,, 4 (三)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和公平性,,,,,,,,,,,,,,,,, 4 (四)对我国碳交易的认识不足,,,,,,,,,,,,,,,,,,, 4 (五)政策风险和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持,,,,,,,,,,,,,,,, 4 (六)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且更易受市场环境的影响,,,,,,,,,, 5 五、对策分析,,,,,,,,,,,,,,,,,,,,,,,,,,,, 5 (一)增大对碳金融发展的金融支持,,,,,,,,,,,,,,,,,, 5 (二)建立健全我国碳金融交易的法律法规,为其提供立法保护,,,,,, 5 (三)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6 (四)加强交易平台的建设,,,,,,,,,,,,,,,,,,,,,, 6 (五)培养专业的碳金融交易人才,,,,,,,,,,,,,,,,,,, 6 (六)建议我国政府与金融机构双管齐下,,,,,,,,,,,,,,,, 6 六、总结,,,,,,,,,,,,,,,,,,,,,,,,,,,,,, 6前言目前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对于减少碳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责任重大。

为了实现碳减排目标,中国政府于2021年启动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具雄心的减排政策之一。

目前碳排放交易市场在配额分配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分析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并提出建议以解决这些问题。

1. 配额分配不够严格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存在一些弊端,包括配额过度分配、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当地产业发展,过度分配碳排放配额,导致市场供给过剩,使得碳价格长期低迷,难以起到引导企业减排的效果。

由于配额审核不够严格,一些企业存在虚假报告、造假申报等行为,导致市场混乱,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2. 未考虑企业碳减排潜力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中,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按照企业历史碳排放量来分配配额,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到企业的碳减排潜力,也就是说,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可以继续增加产量而碳排放量小的企业依然会受到限制,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当前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地方政府在配额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严重行政干预,导致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严重。

大型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更多的碳排放配额,而小型企业却因为配额不足而无法进行生产,造成市场上的资源分配不均。

二、完善建议1. 加强监管,严格审核要解决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不够严格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核各地政府对企业的配额分配情况,杜绝过度配额分配和虚假报告、造假行为。

要建立完善的配额分配审核制度,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和透明。

3. 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性为了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透明度和公平性,可以建立起配额分配公开透明的机制,即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公布各企业的配额情况,让公众和媒体可以对配额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政府在配额分配上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杜绝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确保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5年第2期·总第248期【产业经济】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冯志远 李磊阳(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摘 要]在世界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也逐步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各试点地区的碳排放交易所数据为基础分析了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

研究认为,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尚未成熟,存在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分割问题,据此提出积极培育碳金融市场主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中国碳排放;碳交易市场[中图分类号]F752 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5)02-0064-03 [作者简介]冯志远(1987-),男,河北承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与创新;李磊阳(1986-),男,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和货币政策。

一、引言碳交易市场,是指由各种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活动和金融活动所组成的市场。

碳交易市场的形成来源于温室气体国际减排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

《京都议定书》主要规定了三种市场机制来控制世界的碳排放总量,从而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控制碳排放的总体标准。

这三种市场机制是联合实施机制(Jointimplementation,JI)、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Emis sionTrading,IET)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

其中,在中国得到广泛运用的是清洁发展机制,即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进行节能减排项目投资,或者通过购买碳排放权份额的方式,获得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EmissionReductions,CERs)。

这三种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运用,使碳排放权量化为无形商品,构成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基础。

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低碳经济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议题。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积极推动碳市场的建设,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中国碳市场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碳市场;现状;问题;对策引言:中国碳市场的发展,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备受瞩目。

自2012年以来,中国在多个城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探索碳市场制度的运行和推广,并于2021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尽管中国在碳市场的运行中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和经验,但全国碳市场的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因此,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碳市场的发展,促使其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实现可持续低碳发展的目标是必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中国碳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碳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我国碳市场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5年至2011年,主要参与国际CDM项目;第二阶段从2012年至2020年,开展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CCER是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标准(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的缩写。

具体指的是我国境内特定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用于控排企业清缴履约时的抵消或其他用途。

其中2015年,CCER 进入实质交易阶段。

2017年,我国CCER备案被暂停;但存量CCER仍在各大试点交易。

第三阶段2021年7月16日开始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允许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碳减排量用于抵销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的清缴。

随着时间的推移,碳市场的交易规模逐年增长,为中国的低碳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试论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对策

试论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对策

试论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对策摘要: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已经初见成效,突破碳排放权交易进一步展开的瓶颈必须通过法律进行全面的规定和强力的推行。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碳排放权交易应当从细化立法和强化执行两方面来予以强势推进。

在完善制度设计的同时,循序渐进地不断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辐射的范围,以期为推动碳减排助力,为我国低碳经济转型借势。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立法;执行碳排放权交易已被作为限制或减少温室气体水平的方式迅速得以发展并被广泛地采用,市场化运作的碳排放配额交易成为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流机制。

中国意欲真正推动碳减排事业向前迈进,建立适合我国的配额交易机制是不可回避的发展方向。

总结已有的经验可得知,通过法律手段引导碳排放权交易这一市场机制是切实可行而且不容回避的道路。

我国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立法和政策性文件应全面规划,按步骤落实,综合考虑其稳定性和灵活性。

具体而言,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应从立法和执行两个层面予以落实和推进。

一、逐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立法为了确保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法可依,有规则可循,我国也应该借鉴国外相应的立法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为碳排放权交易的推行奠定法律基础。

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设计:(一)规定碳排放总量目标及分配方案根据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情况和减排目标确定碳排放总量目标。

并考虑地区特征、历史排放预测排放部门排放标准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潜力等因素,科学设定分配额度和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从经济效率的角度上说,拍卖机制能最大程度降低社会管制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率。

但是拍卖机制的建立需要前期大量的基础污染排放信息收集和处理及监督工作,还需要建立以信用为基石、法律为制度性基础的运作体系。

而中国目前的环境能力建设还不足以支撑拍卖市场的建立,加之中国当前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基于历史免费分配许可是最容易被接受的方式。

[1](二)明确包括交易主体、对象、种类和程序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内容交易主体不能局限于承担减排义务的企业,政府参与的采购基金和托管基金、商业化运作的碳基金和关心气候变化的个人、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都应有权参与。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不足及其完善建议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指政府以碳排放权作为交易的对象,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实现降低碳排放的一种市场化工具。

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是其运行的核心环节,而目前在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存在着诸多不足。

本文将从不足之处出发,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期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的有效性。

一、不足之处1. 配额分配不合理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存在着政府对碳排放配额的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目前碳排放配额的分配主要是由政府决定,而公众和企业的参与度不高,使得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没有更多的市场化因素,无法充分体现企业的碳排放状况和环境责任意识。

这意味着政府可能对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存在误差,进而影响了整个碳交易市场的有效性。

2. 缺乏透明度在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中,配额分配的过程缺乏透明度,相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这使得公众和企业无法全面了解配额分配的标准和原则,也难以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缺乏透明度也会导致配额分配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从而降低了碳交易市场的公信力。

3. 缺乏灵活性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的配额分配缺乏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企业碳排放的动态变化。

配额分配的固化导致了企业之间碳排放的差异难以得到合理的体现,也使得碳交易市场难以真正体现碳排放交易的价值。

二、完善建议1. 增加市场化因素对于配额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增加市场化因素,引入公众和企业的参与。

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配额分配来增加市场化因素,使得企业在申请配额时需要根据实际的碳排放状况和减排措施来竞争,从而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碳排放情况。

为了解决透明度不足的问题,政府应该进一步开放配额分配的信息,公开配额分配的标准和原则,让公众和企业了解政府的配额分配依据。

建立配额分配的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企业对配额分配进行监督和建议,以提高配额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引入弹性机制为了增加配额分配的灵活性,政府可以引入碳排放弹性机制,根据企业的实际碳排放情况和减排措施,对配额进行动态调整。

碳排放交易的现状与展望

碳排放交易的现状与展望

碳排放交易的现状与展望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重,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了全球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作为金融领域与环保领域的结合,碳排放交易在近年来逐渐兴起。

其存在的目的是带动企业减少碳排放量,通过市场交易来激发碳减排行动的积极性。

那么碳排放交易,现状如何?它的展望又是怎样的呢?一、碳排放交易的现状自1990年代初期,欧盟推出的碳排放交易系统,成为碳排放交易的开山祖师,占据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71%左右。

本着“问题措施并行、推动发展”的原则,我国在2005年开始试点碳排放交易,于2011年落地并逐渐完善。

目前,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总交易量已超过2亿吨二氧化碳,合同交易总量突破1.5亿吨,在亚洲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

碳排放交易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买卖过程,需要注重交易双方的合规性与规范性。

对于企业而言,碳排放交易更旨在引导企业更好地管理碳排放,在符合国家标準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碳排放量,在达到碳排放指标之后再进行补偿性交易。

而对于政府而言,碳排放交易更重在管控市场,引导企业的低碳转型同时促进一个成熟、规范的碳交易市场。

二、碳排放交易的展望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其未来的生态环境并不完美。

总结出了以下几点:1. 流动性有限碳排放交易的市场流动性成为了导致市场缺乏参与度和深度的一个主要因素。

据统计,67%的交易发生在五大项目合作商之间,且交易量十分有限。

这意味着交易市场的深度和宽度受到了限制。

2. 卫生堆放所产生的碳交易研究表示,碳交易市场被欧盟以外的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政府与企业纷纷利用堆放卫生来缩减其碳排放量。

这种负面效应可能会导致卫生垃圾处理成为一种卡式化碳污染法。

3. 气候变暖与大约工程随着气候变暖越来越严重,碳排放交易需求不断上升。

然而,随着碳排放交易价格的不断上升,高级开采与项多多大的仍有对高碳排放的需求。

由此,对于所有项目的削减碳排放量都产生了影响,从而导致一些碳排放量不会减少。

4. 发展还需更多贤达的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繁荣还需要更多人士的支持。

碳交易市场发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碳交易市场发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碳交易市场发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北极星售电网讯:当今时代,人类正面临着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问题。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迫在眉睫,由此催生了碳交易市场。

作为一个运作机制复杂的特殊新兴市场,其呈现出主体多元性、客体特殊性、利益复杂性、风险多重性、综合市场性、信息不对称性等特征。

在实践中,国内外碳交易市场均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气候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项目风险、技术风险等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已经或潜在地影响着碳交易市场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及碳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碳交易市场风险虽然具有多重性,但总体上是可控的。

我认为,规避碳交易市场的风险,重在监管。

碳交易市场的特殊性,以及碳交易市场监管议题的跨学科性、跨部门性,决定了对其风险监管必须采取多元模式,而实现多元监管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保障。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于试点阶段,国家层面缺失立法监管,虽有部门规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但不过是框架性文件,缺乏配套的操作细则:地方层面则存在监管规则位阶低、不统一、不健全等问题。

我认为,建设国家碳交易市场已成趋势,亟须确立一套统一、系统化的风险监管法律保障机制。

碳交易市场发展,遇到哪些问题?
1.政府层面
碳交易市场的风险监管主要体现在总量控制制度、配额分配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报告审查制度、三可制度、注册登记制度、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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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和立法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和立法建议

中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和立法建议中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和立法建议引言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并纷纷推出碳市场试点项目。

然而,碳排放交易在中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进行立法调整来规范和促进碳市场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国碳排放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一、碳排放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是我国碳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地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进行法律规定,也没有对其进行标准化的定义和界定。

这使得碳排放权在法律领域中的地位不明确,给相关交易和合同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立法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地位,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进行法律规定,并明确其具体的定义和界定。

同时,应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登记和交易制度,设立权威的碳市场机构,加强对碳市场交易的法律监管和维权保护。

二、法律责任的界定不明确碳排放交易涉及多方的合同关系,包括排放单位、监测机构、交易平台等,但目前相关法律对于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界定并不明确。

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法律风险,并且存在法律责任不清晰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立法对碳排放交易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明确排放单位、监测机构、交易平台等各方的责任义务,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机制。

同时,加强对碳排放交易的监管,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参与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监管的不完善目前,我国在碳市场领域的法律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大量的规章制度缺失或不完善,无法对碳市场的交易活动进行充分的监管。

此外,法律执行力度不够,存在监管资源不足、执法效果不彰等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加强对碳市场的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

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反思立法之不足

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反思立法之不足
临 “ 别审查 ” 特 。
部等部门通过了 《 清洁发展机制项 目行管理办法》 不
啻 为 中国碳 排放 权交 易 立 法 的一 个 发端 。2 1 0 0年 1 0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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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温室气体 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 ( 暂行 ) ( 》 以 下 简称 《 办法》 目前 已基本成 熟 ,将 “ ) 争取 尽快 出台 ” 。
对 自愿减 排的碳排 放权 交易市 场进行 规范化 管理 ,将为 中 国实施强 制性 减排市 场提供 可操作 的市场 经验 。
此外 ,地 方政府也 在积极 展开 行动 。于 2 1 年 1月 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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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纳 入地 方 性 法 规 ,规定 “ 省人 民政 府 农业 行 政 主管 部 门按职 能会 同有 关 部 门建 立 农 村 温 室气 体 排 放 管 理 制 度 ,组织 开展 农村能 源碳排 放权交 易工作 ” 。
我国 自 愿减排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应用有限,其 价值并 没有完 全显 现 出来 。我 国还 未 实行 总 量 控 制交 易 ,
[ 文章编号]10 — 42(0 1 9— 1 — 2 0 5 6 3 21 )4 06 0 4
1 我 国碳 排放权 交易 的现状
自从 《 都 议 定 书》 生 效 以来 ,我 国 的碳 排 放权 交 京 易 的有 益探 索和尝 试从 未停滞 ,进步 明显 ,成果喜 人 ,但 严格 意义上说 来 ,还只是 雏形 。
1 中国成为 C M机制的踊跃参加者但利用程度有限 . 1 D 在 《 都 议定 书》 的框 架 下 ,作 为 世 界上 最 大 的 碳 京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问题的思考陈玉荣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进。

环境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的栖息地,为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的原材料,而且对人类活动所排放的污染物同时具有扩散、贮存、净化等作用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急剧增加,环境作为一种资源,也变得越来越稀缺。

排放污染物使用了环境资源,而环境资源又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对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加以限制和约束,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排污权概念的提出正是基于此目的,通过排污权来约束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从经济学来讲,一样东西,只有成为商品,有了具体的价格,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人们才会珍惜,才有可能节约集约利用;否则,它就是"公共牧场"上的牧草,大家都来放牧,直至消耗殆尽。

因此,当排污权成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时候,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

1960年,英裔美国经济学家科斯首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理论概论,随后1968年,美国人戴尔斯在《污染、财富和价格》中对排污权交易进行了详细阐述,继而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并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其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排污权交易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美国总会计师事务所估计,从1990年被用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美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明显控制,促进了环境的改善,并节约了约20亿美元治理污染的费用。

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这项制度在保护环境、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所独有的制度价值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我国也不例外。

早在这项制度在美国方兴未艾之时,我国环保部门就对其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很快,排污权交易制度漂洋过海来到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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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反思立法之不足
[摘要]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已取得较为长足的进展,但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碳减排交易的发展均还存在较大的局限,基于配额的碳交易更是尚未起步,距离充分发挥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低碳转型的功能还存在差距。

立法的缺失和不健全是导致这一局面产生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现状;立法
1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
自从《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从未停滞,进步明显,成果喜人,但严格意义上说来,还只是雏形。

1.1 中国成为CDM机制的踊跃参加者但利用程度有限
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权供应国之一,我国主要通过CDM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为全球碳市场创造了巨大的减排量,但由于专业能力、交易经验不足,缺乏有中央政府推动的全国性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台,缺乏统一的机制和标准(如减排量交易的法律产权归属问题,缺乏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等原因,总体上还处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起步和尝试阶段。

由此,国内通过的项目大部分无法得到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通过。

譬如,2009年年底,10个已经进入有条件注册状态的中国风电CDM项目被EB拒绝通过。

2010年上半年,中国74个CDM项目面临“特别审查”。

1.2 自愿碳减排交易(VER)有所展开但优势尚未凸显
北京环交所推出了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并联手美国知名机构推出中国的新能源与VER指数,进而为中国VER定价,还与全球领先的清洁技术投资基金Vantage Point Partner共同发布了全球第一个中国低碳指数。

2010年由上海社会发展研究院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共同发起并研发的首个完整的自愿碳减排标准体系——《中国自愿碳减排标准》体系正式发布。

借此审定与核查的碳减排量将具国际权威性,为国内外市场所认可。

我国自愿减排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应用有限,其价值并没有完全显现出来。

我国还未实行总量控制交易,也未引入强制配额市场的交易模式,碳排放权的稀缺性与流动性备受挤压,只能单纯依靠企业责任感来促进自愿减排。

由于受到企业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的限制,我国的自愿减排还不足于推动整体碳市场的发展。

2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现状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取得的初步进展有目共睹,但距离真正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并借此实现碳减排目标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涉及基准线、分配、机
制、机构、参与模式等各个方面。

2005年10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不啻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的一个发端。

2010年10月6日,国家发改委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天津会议上透露,《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基本成熟,将“争取尽快出台”。

对自愿减排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将为中国实施强制性减排市场提供可操作的市场经验。

此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展开行动。

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首次将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地方性法规,规定“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村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能源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3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存在的缺陷
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缺乏应有的支撑而方兴未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关键的是仍然是相关法律缺失和不健全。

3.1 现有法律未对减排限额作出明确规定
欧盟和美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之所以取得较好成效,很大程度应归功于其采用了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与贸易机制。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现实之严峻,在内忧外患之下果敢决策,公布到2020 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但这种相对GDP的碳排放强度作为减少碳排放目标仅仅是相对的总量控制,尚难以以区域为单位实行有效的能源配额,还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执行力,不足以推动配额碳排放权交易。

3.2 具体法律制度严重缺位
涵盖碳排放配额制度、市场管理和交易规则和政府监管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位,使得统一的运作规范的碳排放权市场于法无据,继而导致围绕碳产业的完整的产业链无法形成,碳金融、碳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更是无法开展。

将以赢利为首要目标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负外部性内部化,构建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是可利用的绝佳方式,但有效利用该方式需要足够的有明晰的法律结构。

我国一些政策文件中对碳排放权交易已有所提及,譬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但是还只为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提供了前提。

已有的相关法律也还存在较大的缺陷。

如2005年10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和财政部等部门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虽然为协调、规范我国碳排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基于配额的交易在气候交易所交易的逐渐增多,因为该管理办法立法层次过低,参与主体过于狭隘,行政色彩过
浓,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不够,法律责任的规定有所缺乏,对于不断发展变化、不可控风险巨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已显得力不从心。

即将出台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原则性规定了自愿减排交易的监管主体、交易主体(买卖双方)、交易对象、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场所、第三方核证、减排量签发等内容,将可能解决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缺乏信用体系的问题,但却没能对自愿减排标准以及定价规则做出说明。

另外,开展自愿减排的企业更多的是基于社会责任,即使《办法》出台,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规模也不会因此而发生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钟辛.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碳减排拉动低碳经济[J].广西电业,2010(4):22-25.
[2]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自愿减排或排污将成主要路径[EB/OL].(2010-07-01)./html/0107/711033432_1.htm l,2010-07-01.
[3]自愿减排标准推进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化[EB/OL].(2010-12-13)./fast/24501087.html,2010-12-13.
[4]新华道琼斯手机报.我国5年内将在部分行业与省份试点碳排放权交易[EB/OL].(2010-10-08)/2010-10/08/content_262107.htm ,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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