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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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制度的思考——从《深圳特区心理卫生条例》谈起

完善精神病患者强制收治制度的思考——从《深圳特区心理卫生条例》谈起
适 用 任 意 化 的 危 险 以 及 缺 乏救 济 途 径 和 必要 监 督 ; 过 分 析《 圳 特 区心 理 卫 生 条 例 》 建议 完善 我 国 强制 收 治 制度 , 确 通 深 , 明 强 制 收 治 的 适 用 条 件 及 标 准 , 完善 权 利 救 济 途 径 。 并
关键词 : 强制 收 治 , 冰 , 破 完善 立 法 中 图分 类 号 : R一0 5
近 年来 , 被 精 神 病 ” 件 已 经 成 为 倍 受 关 注 的社 会 问 题 , “ 事 “ 精神病” 被 是指 , 常 表 现 为 不 该 收 治 的 公 民 被 强 制 性 送 进 精 通 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 , 院期间没有 任何纠错机 制 , 诉 、 住 投 申诉 、 起 诉 无 门 。“ 精 神 病 ” 例 的 频 频 曝 光 也 推 动 着 我 国精 神 卫 生 被 案
医学 法 学
医学与哲学 21 年 2 02 月第 3 3卷第 2 A期总第 4 6 4 期
完 善精 神 病 患者 强 制 收治 制度 的思 考
— —
从《 圳特 区心理 卫 生条 例 》 深 谈起
廖 晨歌 ①
摘 要 : 年 来 强 制 收 治 事 件 已经 成 为 突 出的 社 会 问 题 , 类 事 件 彰 显 我 国精 神 疾 病 立 法 的 缺 失 , 中表 现 在 强 制 收 治 存 在 近 这 集
a l zn he“Sh nz n Spe i lEc om i na y i g t e he c a on cZon e t lH e lh Bil 。Ip op et m pr e t e s s e ofc m pulo y m e — e M n a a t l” r os o i ov h yt m o s r d

深圳心理卫生条例

深圳心理卫生条例

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草案注释稿)对“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名称的说明: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两个词,在英语中同为mental health,“精神卫生”就是“心理卫生”,二者没有语义上的区别。

国内目前已通过精神卫生立法的省市均采用“精神卫生条例”名称。

我市就立法工作向卫生部作汇报时,卫生部的意见是采用“心理卫生条例”名称也没有问题,更容易为广大民众所接受,还可为国家精神卫生立法作参照。

《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下简称《条例》)的适用区域为全市,而非限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主要是考虑特区外各区人口众多,心理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而现有心理卫生服务基础薄弱,需要通过立法保障以促进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心理卫生工作,规范心理咨询和医疗服务,有效预防和治疗精神疾病,保障心理咨询求助者、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建设和谐社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条例。

.依据: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2、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卫疾控发[2002]96号)(下简称《规划》),在“总目标”第二条提出“加快制定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体系”。

3、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04〕71号)(下简称《意见》),在第一条要求“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的法律法规”。

在第八条要求“加快精神卫生国家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

4、《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下简称《纲要》)第十三条,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与精神卫生工作有关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

精神卫生法ppt课件

精神卫生法ppt课件
在被医院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多的徐武自医院逃离, 来到广州,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4月27日,他 在南方电视台大院内接受采访后,被武汉警方的便衣 警察带走,并送回其之前接受治疗的武钢二院。
– -富士康员工跳楼自杀事件
事件简介
?
行凶者于2012年7月11日凌晨乘坐火车从原籍黑龙江省到
北京,下午15时20分即在案发地持刀将一外籍男子砍死,后
? 精神科医生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认为自己并 非警察,而且根据英国的《精神卫生法》,那些有暴 力倾向、但医学上没有可治疗性的病人,精神病院没 有强行收治的权力,所以要为惨死在精神病患者手下 的无辜公民负责的应该是政府,是政府不肯出钱建立 一个健全的精神卫生医疗系统。
?
国外精神病医学家估计精神病患者占全部人口的近 1%,以
及监狱罪犯的 25%,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
2007年的数字,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在 1亿人以上,大约 1600
万是重症患者,其中 1300万得不到救治。
? 为什么不就医?有的是没有意识,更多的是没有经济能力。 《精神卫生法》为什么难产?或许因为一旦立法,地方政府将 被要求承担起精神病人治疗的经济责任,同时,各个职能部门 之间也会面临权责到底如何界定的难题,所以《精神卫生法》 出台困难,而事实上根据世卫组织的数字,精神病问题的数量 已占中国健康问题数量的 20%,而全球平均水平为 10%;同时 部分重症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医治,有些成为被侵害对象,有些 则成为社会治安隐患。
?
意识到情况不妙,杜庆玲和父母一起,把杜燕笛送到郑州市精神
病防治医院,在那里,医生给出明确诊断:重性精神分裂症合并智力
障碍。
精神病儿子被父囚禁铁笼5年 丧失语言能力
湘乡的李鹏林因患精神病他从12岁就被父亲关进阴暗的 铁笼中,直到今2010年3月18日,笼门才被记者和医护人员 打开。长时间的与人隔绝让他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言语能力 ,他不断朝周围的人群发出动物式的低吼,显得很愤怒。

第二章 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和法律问题

第二章 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和法律问题

治疗权与强制治疗权
• 另一方面,当病人因疾病失去自我控制能 力,失去表达自主意愿的能力时,病人也 就失去了自主权,而医生的职责就是要治 好病人的疾病,使病人摆脱来自其内在的 干扰因素(疾病)的控制,使病人重新恢复理 智和自主控制能力,恢复其表达自主意愿 的能力,从而恢复病人的自主权。
治疗权与强制治疗权
第二章 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和法律问题
本章重点
1.精神疾病患者应享有的主要权益有哪些? 2.司法鉴定中评定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律能力 主要有哪些? 3.我国有关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4.我国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第一节 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
• 1948年联合国批准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就指出,人 人享有自由与平等的权利和尊严。精神疾病患者自然也应 当享有并维护自身的基本人权。 • 199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与改善精神 保健的原则》(以下简称MI原则)更明确强调:所有精神 疾病患者或被当成精神障碍患者的人均应受到人道的对待, 其天赋的个人尊严应受到尊重(原则1,第2条);所有精 神疾病患者或被当成精神障碍患者的人均应有权受到保护, 不受经济上、性别方面或其他形式的剥削、肉体虐待或其 他方式的虐待,以及有辱人格的对待(原则1,第3条)。
治疗权与强制治疗权
• 一方面,病人自主权是指病人对自己的病情 有权决定接受、或拒绝治疗,有权决定和选 择其认为合适的治疗方案等,有权排除外来 的医生的干预。用美国著名法官Cardozo的 话来说:每一个成年人都有权利并且有能力决 定是否接受医疗上的诊疗干预,即使拒绝干 预可能给他的健康带来永久损害的可能,甚 至导致其死亡;而且,病人拒绝接受医疗措施 的决定是否合乎理性,是否存在理由,都不 得影响病人的自主决定权的有效性。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19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19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16年8月25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二十七项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第三章医疗机构登记第四章医疗执业管理第五章医疗秩序与纠纷处理第六章医疗监督管理第七章行业自律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医疗机构登记、医疗执业管理、医疗秩序与纠纷处理、医疗监督管理以及行业自律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医疗执业行为应当尊重生命、维护健康、遵循医学规律、体现人文关怀。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尊重医务人员,维护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组织领导,将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第五条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特区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市、区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不分投资主体、经营性质,在医疗服务准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二章医疗资源配置与保障第七条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需求导向、统筹兼顾和发展创新的原则拟定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深圳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

深圳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

深圳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一、政策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更好地促进深圳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心理素质,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服务和支持,帮助青少年应对心理压力、焦虑、抑郁等问题,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

二、主要政策内容1.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深圳市政府将建立以学校为基础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服务。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政府将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培训等。

3.保障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健康:对于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政府将制定专项政策,提供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和支持。

4.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鼓励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

三、实施步骤与措施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圳市政府将制定具体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

2.建立监测与评估机制:政府将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3.加强宣传与培训: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

同时,举办相关培训活动,提高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4.持续改进和完善政策:根据监测与评估结果,政府将对政策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需求。

四、政策效果评估与完善为确保深圳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定期进行政策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覆盖面:评估政策实施后心理健康服务的覆盖面是否扩大,是否覆盖到更多的青少年群体。

2.服务质量:了解青少年及家长对心理健康服务的满意度,评估服务质量和效果。

3.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改善情况:通过对比政策实施前后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估政策效果。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健康城市第一节健康规划第二节健康环境第三节健康社区第四节健康评估第三章健康促进第一节健康教育第二节健康生活第三节心理健康第四节职业健康第四章健康服务第一节健康服务体系第二节基本健康服务第三节居民健康管理第四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第五节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第六节重大慢性病防治第五章健康保障第一节健康服务资费第二节人才与技术第三节健康产业第四节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所称的健康,包括自然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基本原则】特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全民参与、预防为主,优化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坚持早期干预、共建共享,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事业作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健康事业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促进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健康深圳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健康深圳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深圳建设,研究部署健康深圳行动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督促、检查、评估健康深圳行动开展情况。

健康深圳行动推进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区人民政府参照前款规定成立健康城区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城区建设。

街道办事处成立健康社区行动推进委员会,社区基层组织成立健康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实施健康社区建设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促进和开展健康深圳建设工作。

第七讲 精神卫生法律制度 PPT课件

第七讲 精神卫生法律制度 PPT课件
第七讲 精神卫生法律制度 PPT课件
患有精神疾病则意味着:
在获得适当的精神卫生服务方面处于弱势 - 因疾病而缺乏自知力 - 被社会的偏见和歧视推向了边缘化
需要得到法律保护 - 约120个 WHO成员已有立法 (其中51% 在近10年
中立法) - 各国立法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中国的现状:
▪ 1,300,000,000 ▪ 16,000,000 ▪ 16,000 ▪ 28,000 ▪ 1,100 ▪ 2,600 ▪ 156,000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 2013年5月1日实施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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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20/8/5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2条)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 碍预防(12条)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条)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6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12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条) 第七章 附 则(3条)
上海市部分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变化
诊断 精神病性障碍 精神分裂症 抑郁症 焦虑障碍 65岁以上人群老年痴呆
儿童心理卫生问题
1958年 患病率 0.280%
0.098%
1990年代初 患病率 1.639%
0.68%
1.66% 3.519%
4.61%
12.25%
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各自为政状况
系统
卫生 民政 公安 私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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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卫生立法的艰难历程
第一阶段:卫生部起草阶段 ▪ 1985年—2007年,用时22年 ▪ 1985年8月,卫生部指示四川、湖南两省卫生厅组成专家小组,
起草《精神卫生法》。 ▪ 1988年,刘协和教授《精神卫生法》第一稿形成。其后,“数易

2013.4.18《精神卫生法》解读资料

2013.4.18《精神卫生法》解读资料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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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卫生法总则
• 监护人的特殊职责
– 第49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 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 接受随访或者治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 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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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卫生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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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心理咨询师可否从事心理治疗
•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 职业定义: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 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 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 职业等级: – 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学历要求:最低中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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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卫生法总则
• 监护人的职责
– 第9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 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 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 精神障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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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职责与遗弃罪
• 遗弃罪
– 系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 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 节恶劣的行为。 – 如果监护人拒不办理出院手续,则属于不履行 监护职责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情节恶 劣时,则可能构成遗弃罪。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1990年,北京亚运会,北京制定了有关精神病 人监护管理的暂行办法,引起极大争论,客观 了加速了立法进程,首次提出了自愿治疗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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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卫生立法的艰难历程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基本信息发文字号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1-09-29实施日期2012-01-01发布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市民的心理健康水平,保障心理咨询来访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心理咨询和医疗服务,有效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心理卫生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特区从事心理卫生工作及其相关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心理卫生工作,是指维护和促进个体和群体心理健康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各项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心理咨询,精神障碍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科学研究及其他心理卫生服务。

本条例所称心理卫生机构,包括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卫生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三条开展心理卫生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心理咨询来访者(以下简称来访者)、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心理卫生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心理卫生工作应当作为特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心理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心理卫生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心理卫生事业发展。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是心理卫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实施心理卫生工作规划,制定心理卫生政策,审批和监督心理卫生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心理卫生科室;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心理咨询机构的业务活动,审批和监督心理卫生门诊部和诊所。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城管、司法行政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心理卫生工作。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7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1.13【实施日期】2019.1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三项特区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2011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辖区管理责任第三章市容管理第一节道路容貌管理第二节临街建筑物容貌管理第三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第四节城市绿化管理第五节城市灯光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第二节城市垃圾管理第三节环境卫生设施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城管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健康发展及规范化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健康发展及规范化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健康发展及规范化
第4页
《精神卫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条
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方 针标准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 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诊 疗和治疗、精神障碍康复、精神 卫生工作保障办法、维护精神障 碍患者正当权益等作了要求。
自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 行自愿标准,设计了非自愿治疗 前提条件,被视为立法重大突破。
第19页
第一章 总 则
综合管理机制
政府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乡镇人 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
部门各负其责 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 全社会共同参加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健康发展及规范化
第20页
第一章 总 则
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
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在
患者病历中给予统计。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健康发展及规范化
第32页
第三章 精神障碍诊疗和治疗
出院
❖ 1.自愿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能够随时要求出院。 ❖ 2.对已经发生伤害本身行为,或者有伤害本身危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能够随时 要求患者出院。 ❖ 3.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 安全危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医疗机 构认为患者能够出院,应该马上通知患者及其监护 人。

❖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对在家居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时随访,
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 对患者监护人进
行政区域精神卫生工作 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健康发展及规范化

魏某某、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魏某某、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魏某某、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0【案件字号】(2020)粤03行终4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伍建卿【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伍建卿【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魏松青;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当事人】魏松青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当事人-个人】魏松青【当事人-公司】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魏松青【被告】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证明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有伤害自身或者他人、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告公安机关,行为地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职权予以制止。

本案中,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工作人员及街道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魏某某1母亲的求救前往魏某某1家处理,属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职务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处置过程中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工作人员及街道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与魏某某1的父亲魏某某发生冲突。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9.05.28•【字号】深司〔2019〕163号•【施行日期】2019.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2019年5月28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办发〔2019〕42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现将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执法职责和权限(一)组织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二)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三)负责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四)负责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五)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及控烟工作;(六)依法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工作;(七)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八)依法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九)依法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十)对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十一)依法监督和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十二)依法进行计划生育检查;(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

深圳卫生监督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深圳卫生监督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为保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施目标(一)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各工作岗位正确有效实施;(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三)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四)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

二、执法职责和责任单位(一)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辖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初审、现场审查、制证、发放、资料归档,公共场所及集中式供水单位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依法对违反权限内行政许可行为的简易行政处罚等工作。

-1-主要执法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

(二)负责市直管单位的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依法对市直管单位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统筹组织全市打击无证行医、违法医疗广告的指导督查和汇总上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及临床用血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直管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

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9.护士条例。

-2-10.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13.处方管理办法.14.血站管理办法。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4.27•【字号】深卫人规[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人规〔2013〕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4月27日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分类报告和管理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第三条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定期组织工作督导、考核和评估。

第五条市心理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全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督导、评估和业务指导;(二)收集、汇总、分析全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每半年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四)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区心理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工作的培训、督导、评估和业务管理;(二)落实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三)审核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每半年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心理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四)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二)开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自查;(三)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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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电(记者郑小红)《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该市卫生人口计生委9日表示,希望通过该条例的实施,为保障心理咨询来访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增进市民对心理卫生的关注,提高对精神卫生服务的接纳和利用水平。

据介绍,深圳18周岁以上居民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21.19%,居全国榜首,反映出深圳精神卫生形势相当严峻,而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又非常匮乏。

深圳卫人委介绍,该条例共67条,其中“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中,指出实施精神障碍信息分类报告管理、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等制度,对社区、学校、用人单位、羁押机构提出要求,强调重大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必须纳入应急预案。

在“精神障碍医疗服务”中,突出保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专门设计了比较周密、略显繁复的程序作为防止“被精神病”的救济途径。

而在“精神障碍患者自主决定是否住院治疗”一条中,条例就规定,不能或者部分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经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诊断认为其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提出住院申请。

监护人不提出申请或者不同意住院治疗的,应当记入病历。

同时,公安、民政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且查寻不到其监护人、近亲属的,按照救助制度的职责分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应当依照规定给予救助治疗。

11月9日电(记者郑小红)《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该市卫生人口计生委9日表示,希望通过该条例的实施,为保障心理咨询来访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增进市民对心理卫生的关注,提高对精神卫生服务的接纳和利用水平。

据介绍,深圳18周岁以上居民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21.19%,居全国榜首,反映出深圳精神卫生形势相当严生的关注,提高对精神卫生服务的接纳和利用水平。

据介绍,深圳18周岁以上居民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21.19%,居全国榜首,反映出深圳精神卫生形势相当严峻,而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又非常匮乏。

深圳卫人委介绍,该条例共67条,其中“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中,指出实施精神障碍信息分类报告管理、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等制度,对社区、学校、用人单位、羁押机构提出要求,强调重大事件的心理危机峻,而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又非常匮乏。

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近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卫生系统,认真反思,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近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卫生系统,认真反思,吸取教训,改进医疗服务;佛山要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

副省长雷于蓝也作出批示。

昨日,省卫生厅召开了加强医疗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工作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部署全省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和整顿工作,要求近期全省各地开展一次医疗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不留死角。

省卫生厅认为,南海区红会医院发生的这起事件,是一起管理失职、责任心缺失、严重违反医疗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的责任事件。

事件暴露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不落实,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缺失、素质低下。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充分认清当前医疗管理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构和谐医患关系。

生的关注,提高对精神卫生服务的接纳和利用水平。

据介绍,深圳18周岁以上居民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21.19%,居全国榜首,反映出深圳精神卫生形势相当严峻,而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又非常匮乏。

碍预防”中,指出实施精神障碍信息分类报告管理、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等制度,对社区、学校、用人单位、羁押机构提出要求,强调重大事件的心理危机
吸取教训,改进医疗服务;佛山要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

副省长雷于蓝也作出批示。

昨日,省卫生厅召开了加强医疗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工作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部署全省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和整顿工作,要求近期全省各地开展一次医疗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不留死角。

省卫生厅认为,南海区红会医院发生的这起事件,是一起管理失职、责任心缺失、严重违反医疗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的责任事件。

事件暴露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不落实,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缺失、素质低下。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充分认清当前医疗管理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构和谐医患关系。

障碍预防”中,指出实施精神障碍信息分类报告管理、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等制度,对社区、学校、用人单位、羁押机构提出要求,强调重大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必须纳入应急预案。

在“精神障碍医疗服务”中,突出保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专门设计了比较周密、略显繁复的程序作为防止“被精神病”的救济途径。

而在“精神障碍患者自主决定是否住院治疗”一条中,条例就规定,不能或者部分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经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诊断认为其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提出住院申请。

监护人不提出申请或者不同意住院治疗的,应当记入病历同时,公安、民政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且查寻不到其监护人、近亲属的,按照救助制度的职责分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确诊为精神障碍的,应当依照规定给予救助治疗
/industry/energy/ 生物绿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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