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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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44条)于4月25日由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5月15日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您介绍的是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4年7月1日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4年7月1日施行

索引号: 000014349/2014-00051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5日标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发文字号:第652号发布日期: 2014年05月15日主题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4年4月25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2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2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2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事业单位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机构,其人事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更好地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国务院于2024年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该条例的制定背景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旨在通过制定统一的人事管理规定,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

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事业单位的职责和权利根据该条例,事业单位的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其权利包括自主招聘、考核评价、奖励惩罚等人事管理权。

同时,事业单位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职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2、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该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福利、考核评价、奖励惩罚等。

同时,还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强调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事业单位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该条例明确了事业单位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义务。

同时,还强调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权益维护机制。

4、监督和处罚该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职责,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还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总之,202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政策解读)原标题:用人要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政策解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日前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二是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三是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四是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

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是干部人事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原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党对事业单位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使用和管理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三是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四是加强对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履行牵头抓总、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分类设置岗位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

分类设置岗位有利于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对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分为5个等级。

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亮点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亮点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亮点解读实施公开招聘规范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增长机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亮点解读新华社15日受权播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这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

实施公开招聘【条例】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解读】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广泛关注,受到强烈谴责。

今年3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通报了湖南省严肃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当事人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早有规定。

2005年11月,原人事部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年宣布,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

“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这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公开招聘漏洞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监督缺位,导致个别领导干部用权力破坏公开、平等的人事制度。

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督导员、裁判员的作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规操作、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规范聘用合同【条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解读】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改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由以前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原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事业单位属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12种行为

事业单位属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12种行为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构成
按照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实行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 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收入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即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 津贴、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和相当于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三是 规范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项,各地标准各不相同。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问题,其实钱也不多,就是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只限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按说 事业单位已经执行了绩效工资,原来的年终一性奖金已经纳入到绩效工资总量中,但似乎还有些事业单位另行发放 ,有些还将发放基数扩大到全部工资,这就是文件所提到的超标准、越范围发放了。此文一出后,这种现象应该要 彻底清理了。
对于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处分规定》第三条规定,其纪律责任承担主体是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 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这里所谓的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实施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人员;所 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是指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直接作出或者参与作出实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决策,或者 疏于管理,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有责任的人员。这样规定单位违法违纪行为纪律责任的承担主 体,是因为处分是依附于自然人的一种制裁,离开了自然人这个条件,处分就不能存在。单位本身不能承担处分的 后果,因此,对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处分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违规发放津贴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行为处分规定》解读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30•【字号】浙组[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浙组〔2014〕23号)正文: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近日,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13日,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学习贯彻《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6月25日,两部又联合召开学习贯彻《人事管理条例》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两部通知和会议精神,推动《人事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人事管理条例》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对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人事管理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人事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

二、广泛开展《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认真制定《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12.18•【文号】人社部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12月18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依据本规定给予奖励。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的其他奖励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是指事业单位法人组织、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团队。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时代性、导向性、实效性,丰富奖励形式,发挥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

5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

5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

5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了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我认为该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起到积极作用,也有着必然的“正面”环境与“反面”案例的迫切现实需要。

“正面”环境促使规定出台。

正所谓“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个“大环境”下,各地进一步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按章办事,选人用人工作成效显著,怎么选出好干部,用上真人才,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

特别是在事业单位改革这个小“背景”下,着重加强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对破除特权思想,“老好人”思想、“潜规则”思想,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遏制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能够助推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人才发展,让人值得期待。

“反面”案例需要规定出台。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工作的标准和导向,又是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

近年来,个别地方“近亲繁殖”“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绕道进人”等涉及领导干部违规提拔任用子女亲属的问题频发,这就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以权谋私行为,这些群众深恶痛绝,反应强烈的“反面”案例,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因此,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程序、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需要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来管理这些问题,符合现实需要。

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心得感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是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要全面铺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

要精心组织,通过网络学习、以会代训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要准确把握政策,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力求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理解透彻。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9.18•【文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组织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维护人事管理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9月18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维护人事管理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以公正廉洁高效履职为准则,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加强对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适用本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回避按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回避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652号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652号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652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依法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人材选拔用人机制,加强人材培养和管理,建立健全人事档案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聘任制度,推行岗位分类管理,实行职务与职级相对应的聘任制度,科学合理制定职称晋升和待遇分配政策。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干部管理,创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培训,健全干部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责任制。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待遇管理制度,加强对工资总量和结构的管理,规范工资水平标准,完善津贴和奖励政策,创造公正透明的工资管理环境。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正的录用和考核原则,规范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和待遇分配,创造优秀公务员成长发展的环境。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加强人员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在人事管理中可能浮现的各种风险隐患。

第九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和检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定编制数,并根据用人需求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规范公开招聘人员。

公开招聘应当采取试用期制度,招聘合同应当明确试用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详细记载职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奖惩记录、培训情况和荣誉称号等情况,并加强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职工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做出晋升、晋级、转正、辞退等决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正确实施,根据《事业单位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贯彻党的领导,按照党和国家的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中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章职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确定职位设置,并根据编制总量和用人需求进行调整。

第六条职位设置应当遵循科学配置、合理布局、职责明确、岗位精细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益。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位撤销、调整和新设的程序,经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编制管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编制数,确保编制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位等级和岗位职责要求确定编制级别,编制水平应当与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编制管理制度,明确编制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人事招聘和选拔任用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招聘应当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要求,确定招聘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招聘联动机制,根据编制管理的需要,参照统一人事招聘方式,组织实施招聘。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的原则,广泛征集应聘人员,并通过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应当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职责的匹配性,选拔任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职务晋升和任免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务晋升和任免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职务晋升和任免。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3.11.06•【文号】人社部发〔2023〕58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11月6日(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任免机关、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处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

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
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佚名
【期刊名称】《人事天地》
【年(卷),期】2014(0)7
【摘要】6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学习贯彻《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条例》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深入推进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总页数】1页(P61-61)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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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652号)(2014年5月15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二)主管部门审核;(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聘和上岗第十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
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23.11.06
•【文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1号
•【施行日期】2023.11.06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
第51号
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23年11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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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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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天地》2014年第07期
6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深入推进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希指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促进公共事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

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陈希指出,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同时要服务服从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

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探索、完善制度,不断增强人事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要协调有序推进改革,实行分类指导,注重统筹兼顾,既与机构编制、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制度以及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又与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同时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陈希强调,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队伍。

要在培养教育上下工夫,促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坚定“三个自信”,增强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要在选优配强上下工夫,把政治强、有知识、懂专业、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上。

要在从严管理上下工夫,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对人财物有管理权、支配权的关键岗位为重点,加大从严管理力度,强化监督和约束,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尹蔚民指出,《条例》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

要正确理解、深刻领会《条例》在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依法规范管理;确立基本用人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明确主体平等地位,依法建立人事关系;着眼深化改革,构建制度框架等方面的基本精神,学习贯彻实施好《条例》。

尹蔚民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通知精神,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密切关注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主持会议,中组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局局长邓声明出席会议。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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