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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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师绩效考核标准

土木工程师绩效考核标准

土木工程师绩效考核标准为了确保土木工程师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达到要求,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评估方法,可以帮助土木工程师清楚地了解他们的职责,并指导他们改进自己的工作表现。

下面是土木工程师绩效考核的一些标准和评估要点。

一、工作质量1.1 项目规划与设计土木工程师应根据客户需求和相关法规制定项目计划和设计方案。

评估中应重点考察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1.2 工程施工与监理土木工程师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评估中应关注其对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以及对施工中出现问题的解决能力。

1.3 工程验收与交付土木工程师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并进行项目交付。

评估中应关注其对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的了解和掌握,以及对项目交付过程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二、团队合作与沟通2.1 团队协作土木工程师需要与其他相关专业的人员一起合作完成工程项目。

评估中应关注其与团队成员的协作能力,以及在团队中的角色定位和责任分担能力。

2.2 沟通能力土木工程师需要与客户、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评估中应关注其口头和书面沟通的准确性、清晰度和及时性。

2.3 解决问题土木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能够迅速解决。

评估中应关注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包括分析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以及实施跟踪等。

三、专业知识与学习能力3.1 专业知识储备土木工程师需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评估中应关注其对土木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应用的理解程度,以及对相关领域新技术和发展趋势的了解。

3.2 学习能力土木工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评估中应关注其学习新知识的积极性和能力,以及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改进的能力。

3.3 专业认证土木工程师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专业认证考试来证明自己的专业水平。

评估中应关注其是否获得相关的认证资格,以及这些认证对其工作表现的影响。

四、职业操守与责任心4.1 遵守职业道德土木工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土木工程学院辅导员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

土木工程学院辅导员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
(一)学生工作基本积分 学生工作基本积分为 140 分。为完成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生思想
—2—
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招生就业、资助管理、团学工作等基本工作积 分。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奖励积分(X2) 学生工作奖励性基础积分 60 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五、年终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一)根据本办法和标准,评分未达到 120 分的评为 C 等次,评 分达到 120 分低于 150 分的评为 B 等次,评分达到 150 分以上的评为 A 等次。A、B、C 三个等次,绩效发放比例分别为学院基数的 110%、 100%、90%。 (二)如果出现得分并列的,按照学生工作基础积分得分优先进 行排序。
教育途径
8
治教育;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违纪学生、心理异常学生
以及其他特殊学生的思想教育。做到工作有记录,有特色。
日常 管理
积极组织召开学院、班级学风建设相关会议,学风建设工
学风建设
8
作有举措;随机开展查课或听课。
—4—
(30)
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新生入
安全稳定 学、毕业生离校、期末考试和各种敏感时期的学生安全教 4
附件3:
土木工程学院
辅导员系列 2017 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
根据《关于实施贵州大学 2017 年绩效优化改革的通知》(贵大发 〔2017〕29 号)规定的精神、其他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的要求以及《贵州大学辅导员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 院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及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学 院辅导员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
—1—
学院绩效分配工作小组,依据本考核办法以及《贵州大学关于第 二轮各类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贵大发〔2015〕148 号)文 件,对照辅导员所对应的岗位职责,对辅导员全年完成工作任务的情 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年终一次性发 放。

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个人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根据《关于实施贵州大学2017年绩效优化改革的通知》(贵大发〔2017〕29号)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按照学校将管理重心下移到二级单位,以学院为主体,行使好学校交放的责、权、利,充分释放学院积极性,并接受学校的指导和考核。

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精神,总体设计、平稳过渡。

(一)分级考核原则在学校的统筹和指导下,按照学院的考核办法进行月度及年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学院教职工发放相应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分类考核原则按照学院管理岗、教学岗、辅导员岗、实验岗分别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注重实绩原则1、管理岗:重点考核学院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各项任务的推动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作风建设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2、教学岗:重点考核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教风学风建设、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附件5);3、辅导员岗:重点考核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生党团建设、“三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3);4、实验系列岗:重点考核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及科研成果等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4、附件5)。

5、工勤岗:重点考核学院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各项任务的推动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作风建设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6);(四)激励导向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五)客观公正原则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含各类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考核过程接受全院教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工程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工程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工程项目工作的员工,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等。

第三条工程员工绩效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实际工作成果和绩效表现为主要评价标准。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工程员工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敬业精神等。

2. 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3. 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方面。

4. 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法律法规意识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工程员工绩效考核采用以下方法:1. 自我评价:员工根据自身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 同事评价:同事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 上级评价:上级领导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 360度考核:结合自我评价、同事评价、上级评价,从多个角度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价。

第四章考核周期第六条工程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月度考核:每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作为当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 季度考核:每季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季度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3. 年度考核:每年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年度绩效奖金发放、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的依据。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第七条工程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以下方面:1. 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绩效工资的调整。

2. 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绩效奖金的发放。

3. 岗位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4. 职务晋升: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职务晋升。

5. 培训与发展: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与发展。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土木工程学院实验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实验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

附件4:土木工程学院实验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根据《关于实施贵州大学2017年绩效优化改革的通知》(贵大发〔2017〕29号)规定的精神、《贵州大学其他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以及《贵州大学实验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结合学院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及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实验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

一、制定依据本考核标准和办法参照《贵州大学实验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制定。

二、实施范围学院实验系列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考核办法本办法考核发放的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两类:预发性奖励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预发性奖励绩效工资根据实验专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将学院实验人员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报学校绩效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按相关规定发放。

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为考核合格,发放预发奖励性绩效;否则为考核不合格,预发奖励性绩效不予发放。

(二)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院绩效分配工作小组,依据本考核办法以及《贵州大学第二轮各类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贵大发〔2015〕148号)文件,对照各级各类实验专职人员所对应的岗位职责,对各实验专职人员全年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出A、B两个等级,评为A、B等级的实验专职人员各占50%。

其中,评为A等级的实验专职人员按学院实验绩效工作量的110%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评为B等级的实验专职人员按学院实验绩效工作量的90%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终一次性发放。

(三)其他特殊情况实验专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1.因实验操作不当或管理疏忽造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使学校遭受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2.执行财政专项实验室建设任务,未按照财政专项管理文件规定执行,在检查评估或审计中造成对学校不利或影响到学校申报财政专项的;3.在实验设备采购、验收过程中有违纪现象的。

工程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部门绩效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绩效考核目标工程部门绩效考核的目标是评估员工及团队在工程项目中的表现,以及项目的质量、效率和成本控制情况。

其目标是激励和奖惩员工,优化项目管理和实施效果。

第三章绩效考核指标1. 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情况等。

2. 团队协作能力:包括团队协作、沟通和决策能力等。

3. 创新能力:包括项目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方法创新等。

4. 客户满意度:包括客户评价、客诉处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

第四章绩效考核流程1. 项目前评估:在项目启动前,进行项目背景、规模和难度评估,确定项目目标和关键成功因素,明确项目验收标准和绩效评估指标。

2. 项目过程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周期性的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3. 项目后评价:在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总结,评估整个项目的绩效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步改进提供参考。

第五章绩效考核标准1. 项目成果:客户满意度、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效果等。

2. 团队协作能力: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决策协商等。

3. 创新能力:项目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方法创新等。

4. 客户满意度:客户评价、客户回访和客户投诉等。

第六章绩效考核权重1. 项目成果:权重占比40%。

2. 团队协作能力:权重占比20%。

3. 创新能力:权重占比20%。

4. 客户满意度:权重占比20%。

第七章绩效考核奖惩1. 绩效考核奖励:对绩效优异的员工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例如薪酬激励、晋升和培训机会等。

2. 绩效考核惩罚:对绩效不达标的员工和团队进行批评和处罚,例如降薪、调整岗位和培训整改等。

第八章绩效考核结果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公布在整个工程部门内部,以激励员工和团队,也可以作为个人和团队发展的参考。

第九章绩效考核改进工程部门应当定期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

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系列2017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计算;
生产、毕业实习:3 人 1 个自然班,
每人学时数=2+8×周数,2 人带
1 个自然班的按 2.5 人计算。1 人
带 1 个自然班的按 2 人计。
实践教学: 毕业设计: 每人学时=0.8 学时×周×学生数
含:实习、实 毕业答辩:每人每天 8 学时
训、各类设计、
每人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 12 人
类别
附件 2:
土木工程学院
教学系列 2017 年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关于实施贵州大学 2017 年绩效优化改革的通知》(贵大发 〔2017〕29 号)规定,结合学院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及绩效工资 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学院教学系列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标准和 办法。
一、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参照《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制定。 由于本办法为过渡性方案,重点考虑可操作性及合理性,重点考核列 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工作量。 二、一般奖励性绩效核算类别 本办法考核发放的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两类:预发性奖励绩效 工资和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预发性奖励绩效工资 预发性奖励绩效工资占学院教学工作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未出现教学事故的为考核合格, 可发放预发奖励性绩效;否则为考核不合格,预发奖励性绩效不予发 放。 由学院根据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算教师个
召开教学研讨会(含教研室研讨会、学院教职工大会),计 5 分/
人次。
(4)教学管理
职务
计分标准
正处级
300 分/学期(按 5 个月计算)
副处级
280 分/学期(按 5 个月计算)
正科级
260 分/学期(按 5 个月计算)

工程绩效考核方案

工程绩效考核方案

工程绩效考核方案一、前言工程绩效考核是评价工程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衡量其绩效,为其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优化。

工程绩效考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败和效益。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程绩效的提高,我们制定了下述工程绩效考核方案,以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考核目标1. 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效益,实现工程绩效的最大化。

2. 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3. 强化团队合作和协作,提升工程项目整体绩效。

4. 倡导公平、公正的工程绩效考核文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考核内容1. 工程项目目标达成情况2.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情况3. 工程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4.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情况5. 工程项目团队表现和合作情况6. 工程项目创新和改进情况7. 工程项目客户满意度情况四、考核指标和权重1. 工程项目目标达成情况:占比15%2.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情况:占比20%3. 工程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占比20%4.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情况:占比15%5. 工程项目团队表现和合作情况:占比15%6. 工程项目创新和改进情况:占比10%7. 工程项目客户满意度情况:占比5%五、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和项目结束时考核。

2. 考核方式:综合评价和定量化评价相结合。

3. 考核工具:考核表、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

4. 考核对象:项目经理、团队成员、合作伙伴等相关人员。

5. 考核程序:定期汇总、评估、反馈和改进。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并给予奖励和激励。

2. 对“一般”成果进行问题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对“不合格”成果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4. 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及评估,并对工程管理和实施进行进一步的优化。

七、考核改进机制1. 定期召开工程绩效考核评估会议,总结经验,提出改进。

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土木工程学院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教师的凝聚力,我院依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制定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我院绩效管理办法。

一、方案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倡团结协作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的发放。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绩效、看贡献、看工作质量。

二、考核细则: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值以100分为标准,由教学方面、日常考勤情况、学院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三个方面组成,实行扣分原则;对于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者,实行加分原则。

(一)教学方面1、课堂教学(1)、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2)、平时上课迟到、早退,不按铃声上下课,一次扣3分;(3)、教师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讲课,未完成规定学时者,酌情扣5~10分。

2、实践教学(1)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指导学生各种实践学习,如:测量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如有不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3~5分;(2)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对毕业设计及课程设计进行指导,如有不按要求者,酌情扣3~5分。

3、教学资料提交(1)每学期末是否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全面的提交记分册、试卷、试卷分析等教学成果,无故迟交,每延迟1天扣2分;(2)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及课程设计计算书、图纸、成绩评定表等资料,无故迟交,并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

4、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学工办辅导老师(1)学生出现突发事件,辅导员未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造成后果者,酌情扣3~5分;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并造成后果者,酌情扣5~10分;(2)对要求向学生传达的上级指示或文件精神未及时传达者,酌情扣3~5分。

(二)、日常出勤情况考核行政岗位、专职学工人员要按学校规定坐班,每周二下午为全院例会时间,如不开会,各教研室自行开展活动。

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建部门的绩效管理,促进部门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本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土建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等岗位人员。

1.3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公平、公正、科学、激励和约束,并遵循绩效管理的一致性原则。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原则与内容2.1 考核原则(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必须真实客观,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评价,确保每位员工在考核中都能公平地得到评价,避免歧视。

(2)多元化、全面性:绩效考核应综合考察员工在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3)科学、合理:绩效考核需遵循科学的考核方法和标准,确保考核的合理性和参考性。

(4)激励性: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部门的持续发展。

2.2 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需要根据具体工作内容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

(2)能力素质:包括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团队协作:包括员工在团队协作中的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程序3.1 考核周期公司将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制定。

3.2 考核标准与指标公司将根据土建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业绩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指标,具体内容将由土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制定。

3.3 考核程序(1)确定考核对象:土建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均为考核对象,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等岗位人员。

(2)绩效自评:每个考核对象在考核期间,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绩效考核表。

(3)部门负责人评价:土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和团队协作情况,对员工进行评价和打分。

(4)绩效考核委员会评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土建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土木工程学院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教师的凝聚力,我院依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制定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我院绩效管理办法。

一、方案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倡团结协作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的发放。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绩效、看贡献、看工作质量。

二、考核细则: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值以100分为标准,由教学方面、日常考勤情况、学院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三个方面组成,实行扣分原则;对于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者,实行加分原则。

(一)教学方面1、课堂教学(1)、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2)、平时上课迟到、早退,不按铃声上下课,一次扣3分;(3)、教师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讲课,未完成规定学时者,酌情扣5~10分。

2、实践教学(1)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指导学生各种实践学习,如:测量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如有不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3~5分;(2)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对毕业设计及课程设计进行指导,如有不按要求者,酌情扣3~5分。

3、教学资料提交(1)每学期末是否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全面的提交记分册、试卷、试卷分析等教学成果,无故迟交,每延迟1天扣2分;(2)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及课程设计计算书、图纸、成绩评定表等资料,无故迟交,并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

4、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学工办辅导老师(1)学生出现突发事件,辅导员未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造成后果者,酌情扣3~5分;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并造成后果者,酌情扣5~10分;(2)对要求向学生传达的上级指示或文件精神未及时传达者,酌情扣3~5分。

(二)、日常出勤情况考核行政岗位、专职学工人员要按学校规定坐班,每周二下午为全院例会时间,如不开会,各教研室自行开展活动。

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方案

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方案

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党组发〔2019〕66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如下:一、考核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单位与个人关联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时间及范围考核的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考核范围为学院党政领导,名单如下:王复明、曹新、刘建坤、殷敏三、考核内容和等次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主要是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学校对中层领导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对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实行个人综合测评与所在单位工作综合绩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学院中层领导人员的考核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院党总支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小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实施本次考核工作。

组长:曹新成员:林凯荣、黎学优、刘祖发、倪芃芃、王晓路、于海霞、朱琳、赵铜铁钢、郑媛媛秘书:王晓路(二)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层领导人员填写考核表格。

2. 述职述廉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中层领导人员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3.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于教职工大会现场填写《中山大学中层领导人员(正职)2019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本单位测评用表)》、《中山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副职)2019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本单位测评用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回收统计。

4.综合评定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级建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日程安排(一)2019年12月27日前,考核对象按要求填写考核表格,电子版发送至civilzr@(二)12月9日,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土木工程学院科研项目2017年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科研项目2017年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5土木工程学院科研项目2017年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为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学院教职工为科研工作作出贡献,努力提高学院科研水平,提升学院为贵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影响力,规范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的使用,根据《关于实施贵州大学2017年绩效优化改革的通知》(贵大发〔2017〕29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使用范围学院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主要用于奖励学院在职在册职工为土木工程学院做出的科研贡献,科研成果必须我院教职工为第一署名作者,贵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若多个作者均为我院教职工,奖励金额按成果数量计算,由第一署名作者对奖励金额进行二次分配。

二、计算办法1、学术论文(1)核心期刊按每篇10分进行奖励;(2)CSSCI期刊按每篇15分进行奖励;(3)EI/ISTP期刊收录,按每篇25分进行奖励;(4)SCI期刊收录,按每篇80分进行奖励。

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按最高一档进行奖励。

2、专著及教材第一主编(1)20万字以内,每部奖励100分;(2)20~40万字,每部奖励150分;(3)50万字以上,每部奖励200分。

3、授权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40分。

4、标准及规范(1)主持编写地方标准/规范等,每本奖励100分;(2)主持编写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等,每本奖励200分。

5、主持纵向科研项目(1)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0分;(2)省部级项目,每个项目奖励60分;(3)省部级教改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50分;(4)国家级教改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00分。

6、横向科研项目(1)年横向科研经费到学校账10~30万元,奖励50分;(2)年横向科研经费到学校账30万元以上奖励100分。

三、教师个人科研项目奖励绩效工资计算办法DA B=⨯C说明:A=个人科研项目奖励绩效工资;B=学院总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C=全院教师科研项目总分值;D=教师个人科研项目分值。

《2019-土木教师岗位绩效评定细则》

《2019-土木教师岗位绩效评定细则》

附件一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11年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考核条件及绩效津贴分配细则(2011年12月14日)教学科研人员的绩效津贴由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业绩津贴包括教学工作量酬金、实验教学工作量酬金、科研业绩补贴和绩点奖励共四部分组成。

一、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津贴评定细则(一)岗位津贴分级标准(万元/年)(二)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考核条件与岗位津贴评定细则1.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考核条件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对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研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和青年教师培养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履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职责》,并取得以下工作业绩:(1)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学时,且教学效果优良。

(2)近三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1名);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作为第一导师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或作为第一导师当年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

(3)近三年内,作为负责人主持本科或研究生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前3名;或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4)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发表4篇校定著名期刊(“226”)论文或被SCI、EI检索;或SCI收录国际刊物论文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5)近三年,以第1、2作者撰写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含副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参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合肥工业大学主编);或主编出版省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编出版国家专业指导委员规划教材2部;或获省部级教材一等奖或国家级教材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国家级多媒体课件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1名);或获省级多媒体课件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1名)。

[绩效考核]土建学院班团考核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

[绩效考核]土建学院班团考核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

(绩效考核)土建学院班团考核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土木建筑学院班团考核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稿)壹、班级课程学习成果考核细则(满分100分,占10%)。

1、学期班级均学分成绩=班级同学成绩总分/(班级人数*课程数)。

2、成绩单以学院教务提供的成绩单为准,课程为该学期该班级所有考试、考察课。

3、每学期班级均学分成绩即为该班级班级课程学习成果考核得分。

3、实施单位:学生会学术部二、班级学风建设考核细则(二年级取四项平均值,其他年级取三项平均值,,满分100分,占15%)。

(壹)英语四级通过率:1、英语四级通过率=班级所有通过四级人数/班级人数。

2、每学期壹次,按年级进行排序,年级英语四级通过率最高的100分,第二名的班级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8分,之后依次递减2分。

3、出现以下情况每人壹次于班级考核“班级学风建设考核”的总分上扣5分(主动上报的班级扣3分)。

A:四、六级考试作弊被学校处分。

B:考试后试卷出现雷同被学校公布。

4、实施单位:学生会学术部(各班级自己上报材料)(二)学期挂科率:1、班级学期挂科率=挂科人次/班级人数2、按年级每学期壹次进行排序,年级学期挂科率最低的班级100分,第二名的班级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8分,之后依次递减2分。

考核单位:学生会学术部(各班级自己上报材料)(三)班级上课出勤率:1、班级出勤率=班级学生出勤人数/班级总人数。

2、由学生会学术部组织学生检查,每个学期每个班级检查壹次,结果记为该班级该学期上课出勤率。

3、检查结果按年级进行排序,年级班级上课出勤率最高的班级100分,第二名的班级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8分,之后依次递减2分。

4、考核单位:学生会学术部(四)晨读表现情况:1、晨读考核由迟到、早退人数占20%、缺勤人数占30%、吃早餐人数占15%、睡觉人数占10%、玩手机人数占10%、聊天人数占15%六个项目组成,最终考核时将这六项情况比例按所占比例相加即为最后的出勤率:总出勤率=迟到、早退人数/应到人数*20%+缺勤人数/应到人数*30%+吃早餐人数/应到人数*15%+睡觉人数/应到人数*10%+玩手机人数/应到人数*10%+聊天人数/应到人数*15%2、学期晨读表现情况表得分最高的班级100分,第二名的班级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8分,之后依次递减2分。

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方案

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方案

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方案为了配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以下年终考核办法:一、考核的原则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强化岗位管理,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按责分配、按绩分配”的原则。

2.坚持“量入为出、便于操作”的原则,视学校政策情况,按年度确定基数灵活的津贴分配办法。

3.严格岗位管理与考核,实施分级管理与考核,岗位津贴的浮动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二、考核的内容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为人师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事业责任心和勤奋敬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和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工作差错率,取得成绩的水平和产生的效益。

三、考核的方法1.考核工作由相关科室组织考核。

考核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

考核采用硬性定量与软性全衡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考核实行评分制。

满分为100分,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别评分。

四、考核的程序为使考核做到客观公正,考核采取二级考核,综合评分的办法。

1.被考核者做个人总结、述职。

2.部门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进行评分,比例占50%。

3.考核组成员(系领导)打出考核分,取平均值,比例占50%。

4.考核结果报系领导审核批准。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评选优、各种表彰、奖惩工作结合起来。

六、考核标准(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一)德(A=30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事业心强。

(1分)2.对领导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出现一次不服从分配,推委拖拉现象扣5分。

由于延误受影响扣10分。

(1—10)3.在各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包括义务劳动、打扫卫生、捐献活动等)能起表率作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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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土木工程学院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土木工程学院全体教师的凝聚力,我院依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制定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我院绩效管理办法。

一、方案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倡团结协作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的发放。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绩效、看贡献、看工作质量。

二、考核细则:
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值以100分为标准,由教学方面、日常考勤情况、学院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三个方面组成,实行扣分原则;对于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者,实行加分原则。

(一)教学方面
1、课堂教学
(1)、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
(2)、平时上课迟到、早退,不按铃声上下课,一次扣3分;
(3)、教师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讲课,未完成规定学时者,酌情扣5~10分。

2、实践教学
(1)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指导学生各种实践学习,如:测量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如有不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3~5分;
(2)教师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对毕业设计及课程设计进行指导,如有不按要求者,酌情扣3~5分。

3、教学资料提交
(1)每学期末是否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全面的提交记分册、试卷、试卷分析等教学成果,无故迟交,每延迟1天扣2分;
(2)是否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及课程设计计算书、图纸、成绩评定表等资料,无故迟交,并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

4、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学工办辅导老师
(1)学生出现突发事件,辅导员未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造成后果者,酌情扣3~5分;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并造成后果者,酌情扣5~10分;
(2)对要求向学生传达的上级指示或文件精神未及时传达者,酌情扣3~5分。

(二)、日常出勤情况考核
行政岗位、专职学工人员要按学校规定坐班,每周二下午为
全院例会时间,如不开会,各教研室自行开展活动。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行政、教师、教辅人员向院长请假,党务、专职学工人员向书记请假。

(1)、全院教职工大会、教工党员会议无故旷会者,扣5分;教研室活动无故不到者扣3分。

因事、因病请假一次扣1分,因大病不能参会者须出具甲级医院证明、病例等材料可不扣分。

每学期累计请假次数超过5次,扣10分。

因公事、公差、教学、监考等请假者,核实后可不扣分。

(2)、行政坐班人员工作日期间旷工1天扣2分,在此期间如遇会议,按会议制度执行。

行政坐班人员工作日连续请假超过3天者每增加1天扣1分,在此期间如遇会议按会议请假制度执行。

(三)、学院日常工作完成考核
除正常教学任务之外,学院布置的需要各位老师配合完成的工作,各位老师应积极主动参与,并按时完成。

1、积极参与并保质保量完成的,年终考核评优予以优先考虑。

2、不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的,扣10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扣3~5分。

(四)、奖励情况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篮球赛、排球赛、爬山活动等。

参赛者加3分/次;
2、积极、主动参与学院建设,酌情加3分/项。

注:奖励总分不超过20分。

三、奖惩办法
每学期末进行考核,每一学年两个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该学年绩效考核成绩。

按照考核成绩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五个档次。

考核结果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并给予奖励;
考核结果为80~89分者为良好,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考核结果为70~79分者为中等,绩效工资发放80%;
考核结果为60~69分者为合格,绩效工资发放60%;
考核结果59分以下者,扣发全部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年终不能评优。

另外,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按学校处分决定执行。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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