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赣市府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0〕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0〕7号)精神,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现代农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活跃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近几年,我市供销合作社在加大改革改制力度的同时,不断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新方式,在逐步摆脱困境的基础上,致力于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社会化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促进我市农业发展,活跃城乡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我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现实意义。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任务。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三)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目标。
在新的形势下,全市供销合作社必须继续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联合发展,坚持合作制,转变发展方式,完善服务功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21.06.08•【文号】供销经字〔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6.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供销经字〔202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届理事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6月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重要意义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日益受到重视,这对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供销经联字[2010]3号【发布部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0.05.27【实施日期】2010.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除外)供销合作社,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0]4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的扶持范围和重点、扶持对象、立项条件、扶持政策、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等,鼓励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更好地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联合组织编写了《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有关单位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及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请根据供销总社随后下达的分省分类项目申报通知中有关分省预算指标、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等要求,将项目申报联合行文及项目相关资料上报至供销总社及国家农发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立足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
销 合作社 工作 的高度 重视 和充分 肯定。 在 文 件 的酝 酿 、 起草 和 审议 过 程 中 , 国务 院 领
导 同志 对供 销 合 作 社工 作 给 予 了充分 肯 定 和积 极
评 价 。认 为这 些 年供 销合 作社 立 足 自身优 势 , 深化 改革 求 生 存 , 新 机 制谋 发 展 , 现 了从 连 续 8年 创 实 亏损 到连 续 1 0年盈 利 的历 史性 转 变 ,成 为推 动社 会 主 义新农 村建设 的重要力 量 。出 台加 快供销合 作
旨 , 持 服 从 服 务 于 国家宏 观调 控 大 局 , 论 是 在 坚 无 改 善农 村 居 民消费 环境 ,帮助 农 民增 产 增 收方 面 , 还 是 存 调 控 化 肥 、 花 等 重 要 物 资 , 担 抢 险 救 灾 棉 承 物 资供应 方 面 , 关键 时 刻农 民信 得过 、 府 用得 上 , 政 这 是 一 般 商 业 组 织 难 以办 到 的 。坚 持 为 农 服 务 宗
要是 确定 供销 合作 社 的性质 及组 织体 系 , 一个 是 国 发 [995号文 件 , 19 ] 主要 是 出台政 策 , 助供 销合作 帮
社 解 困。时 隔 1 0年 , 国务 院再次 台关于供 销合作
社 的文 件 , 非 常重要 的现实 意义 。从 新形 势下 国 有
民经济 和农业 农 村的发 展大 局来 说 , 现党 的 十七 实 届 三 中全 会提 出的农村 发展 战 略 目标 , 设社 会 主 建 义 新农 村 , 进 城 乡经 济 社 会 统筹 发 展 , 强 内需 促 增 对经 济增长 的拉 动作 用 , 要求 供销 合作 社 发挥 独特
供销社监事会职责
供销社监事会职责篇一:供销合作社章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更新日期:2022-09-22 浏览次数:230 出处:供销社作者:供销社索引号:020*********(1995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2000年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修订,2022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并可接纳其他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总社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
第三条总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总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推动成员社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担当起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五条总社实行团体社员制。
总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总社社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第七条总社的职能和任务:(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成员社的改革与发展,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承担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三)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四)向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六)指导成员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九)对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十)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和教育机构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5年3月23日)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
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
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
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关于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杨逢畅2009年11月17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4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就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做出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这不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翘首以盼、期待已久的好事喜事,更是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巨大鼓舞和重要鞭策,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当前,供销事业的发展,形势有利,机遇难得,作为地市级城市供销社,下一步工作关键是在吃透文件精神实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鞍山供销合作系统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推动供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三到五年再造一个鞍山中做出应有的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40号文件精神,结合鞍山供销系统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与思考。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的理解体会自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其后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化解“三农”难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伴随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如何有效实现“保增长、促发展”,加快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需求,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发展,是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供销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尤其是近年来经过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实现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其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不断创新的经营业态、数量众多的产业组织、日益壮大的企业集群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综合优势。
基于对供销社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于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夯实农业基础、搞活农村流通、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出台40号文件,并把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作为农业农村工作大事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支持,全力推进。
珠海市政府出台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点 改 造 , 以 及 新农 村 现 代 流 通 服 务 网络 工 程 建 设 。 ( 息来 源 :珠 海 市供销 社 办公 室 ) 信
务 ,切 实 加 强对 供 销 合 作 社 改 革 发 展 的领 导和 扶 持 。
珠海市政府出台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 关于加快供 销合作社改革发 展若干意见 的通 知
为贯 彻落 实 国务 院 国发 [ 0 ] 0号 和省 政 府粤 府 2 09 4 [0 9 1 3号关 于加快 供销 合作 社改 革发 展若干 意 见的文 20]7 文件 明确 :一 是加 强对供 销 合作 社工 作的领 导和 组织
大 力推 动 产 权 多 元 化 ,
建立健 全法人 治理结 构和 有 效 的 运 营 机 制 ; 二 是 狠 抓 利 益 共 享 机 制 的 构
建 ,要 遵 循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探 索 出适 合 各 地 具 体情 况 的利 益 分配 机 制 ,
实 现 权 利 与 义 务 、 利 益
与 责 任 相 协 调 ; 三 是 狠 2 1 年 7月 9口,省供 销社在 佛 山市三 水区 召开 了部 00 分 市 、县供 销社 农业生产 资 料现代 经营服 务 网络建 设工 作 座 谈会 。省 社党组 成员 、理 事会 副主任 何启 环 ,省社 科技
抓 经 营 创 新 , 通过 抓 好 主 营 业 务 的发 展 、 客 户 的巩 固和 开拓 、 网络 体 系 的标 准 化 建设 、 服 务质 量 和 管理 水 平 的 提升 ,实 现 系 统农 资 向现 代经 营 业 态 的 快速 转 型 : 四是
( )共建农 资现 代经 营服务 网络 的市 、县 供销社 负责 人 , 县 广 东天禾农 资股份 有 限公司 经营班 子及 相关 市、县农 资配
在供销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
凝心聚力,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全面发展——在市供销合作联社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提纲各位代表、同志们:大家好!今天供销联社在这里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这是供销系统的一件大事,我很荣幸能参加这次会议,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供销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过去的一年,供销系统狠抓班子建设,突出“三农”服务,积极推进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市供销社在酒泉市综合业务考核中获得一等奖,绿丰公司被省供销社授予“新网工程重点项目”,被省工商局确定为“农资放心店”,南湖供销社阳关新田葡萄果汁厂初步通过了酒泉市级验收,葡萄果汁加工厂等4个项目全部竣工投入运营,开工建设的3个项目前景良好。
这些成绩的取得,为供销社今后的发展开好了头,起好了步。
供销社曾经辉煌一时,但也经历了改革的阵痛;广大干部职工渴望发展,但也受体制、机制障碍的制约。
当前一个时期,供销合作事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供销社的改革发展。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酒泉市、敦煌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对于活跃农村商品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困难中探索前进,取得了一些成绩。
希望你们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真抓实干的劲头,以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为指导、以供销网络为依托、以服务三农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发展主题,坚持“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多种经营,凸显为农服务,走合作化道路”的基本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项目建设,不断培育新兴经济体,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服务农业产业化。
让供销合作社更好地为农业服务
又要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 , 让稳定优 质 联合社 机关人员 工资 待遇绝 大多数 参 已成为历 史, 不可逆转 。供销合作社 只 的农副产 品规模化参 与市场竞 争 , 进入 照 公 务 员 吃 财 政 , 日子 过 得 清 闲 , 寻求 有 深 入 农 民 , 服务 农 民 , 农 民之 所 想 , 想
超 市 , 入 千 家 万 户 , 进 农 村 商 品 合 联 合 发 展之 路 却 多 数 流 于 形式 。 销 合 急 农 民 之 所 急 , 服 务 中 找 出路 , 竞 进 促 供 在 在
理有序流通 。
作社 离“ 合作 ” 还很遥远 , 带动农 民合作 争中谋发展。 供销 合作社 机关 干部要 提 高合作 供销合作社 ,尤其是基层合 i 让 , 社 理 论 水 平 和 实 践 能 力 , 学 指 导 农 民 1 : 科
一
真正体 现供销合 作社 是农 民的合作 经
三 、准 确 定 好 “ ” 。 求 自我 发 社 位 谋
我 国 供 销 合 作 社 这 一 机 构 的 设 置 济 组织 。
与 挑 战 , 面 就 供 销 合 作 社 如何 创 新 发 渝地 坚 守 合作 制理 念 ,帮助 农 民 致 富 , 展 之 路 下
干 力 量 、农 村 现 代 流 通 的 主导 力 量 、 农 从 中 渔利 。 调 动 社 会 各 方 面 力 量 , 同 打造 农 村 社 共
民专业合作 的带 动力量 , 真正办成农 民 销合作事业新局 面” 的改革发展总体要
二 、 守 “ 作 ” 念 , 力 帮 助 农 区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改 善 村 民生 活 条 件 , 坚 合 理 着
文件起草情况说明范文
文件起草情况说明范文11月29日,在总社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受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委托,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文件起草领导小组负责人李春生就文件起草情况和文件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向与会代表作了详尽的说明和阐述。
他指出,在文件的酝酿、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同志始终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文件相关政策的协调过程中,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全力配合;文件的出台,全文出现“支持”、“鼓励”等表述21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关于文件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李春生指出,《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下发10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文件确定的重点任务,整体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有能力、有条件在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此,总社从2005年“四代会”前就积极推动文件的出台。
2008年1月,总社党组在向回良玉副总理汇报工作时提出,希望国务院能够出台一个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文件,建议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肯定,指示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
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指示,今年2月中旬,总社就文件起草事宜与中农办领导进行了沟通,双方就文件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
3月,成立了由中农办、供销总社牵头,中组部、中编办等21个部门组成的文件起草组。
4月28日,中农办牵头召开了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成玉主任就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情况、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文件需要明确的政策等内容作了重要讲话,表示总社将全力以赴,认真做好文件起草工作。
中农办陈锡文主任介绍了起草文件的背景,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文件起草工作组的同志,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形成了文件提纲。
09国发40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1117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国家赋予供销社的相关支持政策文件
国家赋予供销社的相关支持政策文件
国家给予供销社的相关支持政策文件有以下几个:
1. 《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2年)》:该文件明确了国家支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政策导向和实施路径。
文件中提出要加强供销社的组织建设,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市场化服务、电商等新业态。
2. 《供销社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决策》:此文件中提出了各级政府支持供销社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包括优化供销社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农产品市场化运作,提供金融支持等。
3. 《关于加快发展供销社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供销社的政策措施,包括优化供销社经营环境,加强供销社的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推进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的联动发展等。
4. 《农村供销社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此文件明确了推动农村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包括完善农资流通体系,提高供销社服务能力,推动乡村电商发展等。
这些文件旨在加强对供销社的支持,促进其发展壮大,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具体的支持政策可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抢抓机遇 加快发展 争当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排头兵——在广州市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州市供销合作社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以股
份 制 改 革 为核 心 , 扎 实推 进 社有 企 业 改革 发 展 。通 过 资 产 整合 与 重 组 、 吸 收社 会 资本 和 职 工 出资 入 股 等 方 式 , 推 动 企 业 制度 创 新 , 逐步 实 现投 资主 体 多元 化 ,激 活 了
的通知》和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 的,这充分体现 了广州市委 、市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
的 高度 重 视 和关 心 支 持 。近 几 年 ,广 州 市供 销 合 作 社在
改革发展中取得了较好成效,正 日 益成为我省供销合作事
业 发 展 的排 头 兵 。 这 是 广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以及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关 心支 持 的结 果 ,是 全 市供 销 合 作 社系 统 干 部 职工 不 怕 困难 、奋 勇 拼 搏和 开 拓 进取 的结 果 。在 此 ,我 谨代 表 省联 社 表 示 衷 心 的感 谢 !下 面 , 我 谈 两 点意 见 :
一
是 “ 网工程 ”加 快推 进 新
动社有企业发展 ,提 高了经营服务 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为 供销 合 作 社 新一 轮 大 发展 奠 定 基础 。
广 州 市 供 销 合 作 社 紧 紧 围 绕 “ 网 工 程 ”这 一 中 新
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 ,加快构建 以农
资 、 日用 消 费 品 、农 产 品 、再 生 资源 为主 要 内容 的新 农 村现代 流通 服务 网络体 系 。全 市供销 合作 社系 统 已发 展农 资 农 家店 4 00多家 ,连 续 3年 开展 “ 心农 资 进 万家 ” 放
非常高兴参加广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
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2.07•【文号】国土资发[2009]173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40号文),加快供销合作社(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在发展现代农业,活跃农村流通,拉动国内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供销合作社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土地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和自身发展的基础,是社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各种原因,供销合作社历史上长期使用的土地部分尚未确权登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作用的发挥。
国务院40号文把加快供销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作为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了部署,对于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土地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抓紧抓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表彰2010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表彰2010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文号】•【施行日期】20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表彰2010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2010年,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着力夯实经营服务基础,不断加快社有企业改革,继续强化系统联合与合作,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日益改善,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为鼓励各地供销合作社继续开拓创新、加快发展,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总社理事会研究,决定对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授予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等11个单位“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等11个单位“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等9个单位“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二等奖”。
同时,授予杭州市供销合作社等6个单位“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一等奖”,武汉市供销合作社等8个单位“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二等奖”。
请各地参照《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对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的起步之年,希望各地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总社五届二次理事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为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服务“三农”振兴合作经济
经 营机 制上 有新突破 ,增强发展 活力 , 干企 业 ,增 强 对 社 有 企 业 的控 制 力 ,另 中心 ,为 社 升 整 体 实 力 ,提 高 适 应 市 场 竞 争 的 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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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面 要 加 快 放 小 步 伐 ,继 续 加 快 社 有 供 便 利 化 的 服 务 ;三 是 努 力 引领 和 带 动
效 、 闲置 资产 ,增强 社 有资本 控制 能 制 ,落实经营者激励机 制 ,健全法人治 设 服 务 。 力 ,进而完善企业 内部机构体 制。供 销 理结构 ,形成决策 、监督 、执行等各环
合 作 社直 属企 业 自 身情 况 不 一 致 ,在 改 节 相 互 促 进 的 运 行体 制 。 革 方 针 上 必 须 有 所 侧 重 , 按 照 通 盘 考
量 、农 民 专业 合作 的 带 动 力 量 。 邢 台市 供 销 合 作 社 以 建 设 农 村 现 代 流 通 网 络 体 系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服 务 体 系 和农 村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中心 为核 心 , 以改 革 、 发展 、稳 定 为 总体 战略 ,大 力 推 进 经 营 创 新 、组 织 创 新 和 服 务 创 新 ,走 出 了一 条 合 作 经 济 发 展的艰难而又充满挑战的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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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供销社发展的持久动力 。深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 一 方 面 要 发 挥 自 身 优 在 农 村 的 基 础 ; 二 是 积 极 参 与 社 区 服
化 供 销 合 作 社 改 革 , 必 须 在 管 理 体 制 、 势 ,抓 好 有 供 销 社 控 股 和 相 对 控 股 的 骨 务 ,通 过 改 建 、创 建 农 村 社 区综 合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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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四)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在粮食主产区和交通枢纽,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
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
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
支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五)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六)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
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国家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
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担边销茶、羊毛等储备和经营任务。
(七)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
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八)加强专业合作服务。
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
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各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九)完善行业协会服务。
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
在农资、棉花、茶叶、果品、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强化农村综合服务。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
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十一)继续加强基层社建设。
基层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
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
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十二)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
各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
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积极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积极性。
监督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三)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
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
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
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五、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十四)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产业众多、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规范,加快建立水平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在果品、茶叶、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开发,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
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十六)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
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
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融合。
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鼓励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
六、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十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2002年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地方政府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支持供销合作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供销合作社拖欠的金融债务。
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
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十八)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
抓紧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鼓励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法人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