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社区管理(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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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3)分类干预-病情基本稳定者
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 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 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 体症状恶化。每年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4次随访。
(3)分类干预-病情基本稳定者
分别采取在规定计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 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 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 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 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 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4、服药依从性:“规律”为按医嘱服药,“间断” 未按医嘱服药,服药频次或数量不足,“不服药” 即为医生开了处方,但患者未使用此药。 5、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服用的药物有明显的药 物不良反应,应具体描述哪种药物,以及何种不良 反应。
6、此次随访分类:根据从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 患者的总体情况进行选择。
3、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 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 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轻度滋事:是指公安机关出警但仅作一般教育等 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他人或者扰乱秩序, 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
肇事: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 罚法》但未触犯《刑法》,例如患者有行凶伤人 毁物等,但未导致被害人轻、重伤的。 肇祸: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属于犯 罪行为的
家属常见误区及注意事项
常见误区 注意事项
对加药犹豫不决 住院恐惧 求治心切,频繁换药或换医生 见好就收,不了解何为“治愈” 复诊不及时
了解药物常识 正常掌握住院和出院时机 与医生建立固定的联系,建立打“持久 战"的心理准备 了解疗效判断标准 督促病人定期复诊 记录患者康复日记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6)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6)

6.2 工作总结和进度报表
6.1 资料信息管理
配备
6.1.1资料管理员 资质 分类 政策类 编年法 6.1.2 资料分类及 管理要求 工作管理 类 技术类 个案资料 过程资料
6.1 资料信息管理

资料信息管理的目的:提供依据(是制定和调整 管理治疗策略和措施、评价管理治疗效果的依据) 路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分析 管理要求:全体、及时、集中、专人负责,不得

资料分类
政策类
技术类

患者个案资料+患者管理过程中的资料信息
工作和管理类
6.1.2.1 政策类资料管理

定义:指各级政府及卫生和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文件和函件。主要
包括:
相关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规范
性文件
批示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复等函件

编年法
6.1.2.2 技术类资料管理
6.1.2.2 患者编码原则

16位码制 同卫生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全国重性精神 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编号

16位的分配:(6+3+2+5=16) 区县国标码(6位)+街道(乡镇)编码(3位) +居委会(村委会)编码(2位)+患者顺序号码 (5位) 患者顺序号码:与“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号码一 致,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编排
6.1.1 资料管理员-职责

负责本单位的资料管理-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数据

登记、分发、存档 保证安全和完整-遵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 作资料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清点整理资 料,确保安全、完整。

2020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XXXX年版)精品

2020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XXXX年版)精品

2020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XXXX年版)精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1.1.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社区乡镇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社区乡镇管理

互动:问题及解答
个案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个案管理的队员可以有那些人?
3.2.2 个案管理计划的制定





精神科执业医师指导,个案管理组负责和患者共 同制定 用药方案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制定。 ISP分医疗和康复计划两部分 医疗计划:包括病史、危险性、服药依从性和药 物不良反应,治疗方案等 康复计划:包括患者个人日常生活、家务劳动、 家庭关系、社会人际交往、社区适应、职业与学 习状况、康复依从性与主动性检查评估,提出康 复措施等。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填报时间:每季度 报送时间:每年4 月、7 月、10 月和次年1月15 日以前

报送单位:当地县级精防机构
互动:问题及解答
我们都是什么表? 填报间隔是多少? 谁来填,往哪报? 这些大家全知道?
3.1 患者基础管理 3.2 患者个案管理 3.3 社区/乡镇管理中的药物治疗原则
4.
实验室检查:记录最近一次(3个月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 包括在上级医院或其他医院的检查。
5.
服药依从性:“规律”为按医嘱服药,“间断”为未按医嘱 服药,服药频次或数量不足,“不服药”即为医生开了处方, 但患者未使用此药。
6.
7.
8.
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服用的药物有明显的药物不良 反应,应具体描述哪种药物,以及何种不良反应。 此次随访分类:根据从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 总体情况进行选择。 是否转诊:根据患者此次随访的情况,确定是否要转诊, 若给出患者转诊建议,填写转诊医院的具体名称。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除填写个 人基本信息表外,还应填写此表。在随访中发现个人信息有 所变更时,要及时修订。 监护人姓名:法律规定的、目前行使监护职责的人。 监护人住址及监护人电话:填写患者监护人目前的居住地址 及可以随时联系的电话。 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 既往主要症状: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 况,填写患者曾出现过的主要症状。 既往治疗情况:根据患者接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情况填写。 若未住过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填写“0”,住过院 的填写次数。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1.2卫生行政部门1.1.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art/2010/5/31/art_9901...2010-11-10温州市是精神病高发的城市,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在15周岁以上的人群中有精神疾病问题者占19.7‰,精神疾病患病率为6‰,其中重性精神病患病率为3‰约2.4万人,精神分裂症占其1/3。

全国第3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更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的重性精神病病人比例为1.2%,总数高达1600万,而其中以“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人数最多,达到600万人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有: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协调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1.2卫生行政部门1.1.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逐步扩展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范围,开展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地市级及以上精防机构应设在政府部门举办的精神专科医院中;无精神 专科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管理责 任,并应同时委托一所政府举办的设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承担技术责任。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在政府举办的精神专科医院,或者同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设立县级精防机构。 (1)国家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卫生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全国性工作计划、实施 方案等文件,起草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工作的专项经费监督检查。 B.指导下级精防机构工作;开展技术督导和质量评估;定期调查、统 计、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年度 工作报表。 C.承担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省级师资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 估。 D.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E.承担卫生部交办的任务。 (2)省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专项经费监督检 查。 B.指导地市级、县级精防机构工作;定期调查、统计、分析、评估和报 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年度工作报表。 C.承担地市级、县级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 估。 D.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E.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3)地市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A.协助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起 草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 传。 B.对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持。 C.指导县级精防机构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 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年度工作报表。 D.承担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 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E.承担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4)县级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1。

1。

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

1。

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对症治疗的措施
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
或在精神科执业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
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每3个月随访一次
若初步处理无效,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
情况
整理ppt
27
3.1.3.3 病情不稳定患者
指危险性为3~5级 ,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
整理ppt
15
请注意:主体
2.3 登记确诊患者(1变)级了精:防原机为构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将线索调查和患者 报告中明确诊断为重性精神疾病,且征得患者本人或 者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 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表1-3)的本地居住患者
以及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出院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 者
个案管理
实施“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地
区,应开展患者个案管理
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在做好患者基础管理的同时,可
逐步开展患者个案管理
整理ppt
21
3.1 患者基础管理 3.2 患者个案管理 3.3 社区/乡镇管理中的药物治疗原则
整理ppt
22
3.1.1 危险性评估
应对所有患 者进行危险
整理ppt
33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表说明
1.目前症状: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整理ppt
19
内容
3.1 患者基础管理 3.2 患者个案管理 3.3 社区/乡镇管理中的药物治疗原则
整理ppt
20
管理要求
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指导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承担患者社区/乡镇管理,分为: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1生活劳动能力2职业训练3学习能力4社会交往5其他
经治医生(签字):联系电话:
医院名称: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
2.既往要紧症状: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填写患者曾出现过的要紧症状。
3.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人次
病情基本稳固

人次
病情不稳固

人次
其中危重情况紧急处理
――
人次
对家庭社会的影响
轻度滋事

人次
肇事

人次
肇祸

人次
自伤

人次
自杀未遂

人次
随访服药依从性
规律

――
间断

――
不服药

――
随访治效果
痊愈

――
好转

――
无变化

――
加重

――
实验室检查a

人次
药物不良反应a


人次
转诊a


人次
注:1.本表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附表2)的汇总表。
精神科执业医师签名及日期(10)
诊断复核
(11)
精神科执业医师签名及日期(12)
注:1.本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填写(1)至(8)项后,报县(区)级精防机构。假如监护人拒绝同意诊断,则在诊断栏填写“拒绝”后,报县(区)级精防机构。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1.1.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7)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7)

谢谢!
7.3 绩效考核


7.3.1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以各项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为主, 同时检查工作制度和机制、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等落 实情况。 7.3.2要求 (1)准备 A.制定计划。 B.确定参加人员,拟定日程安排。 (2)现场考核 (3)分析与总结 考核结束后,应提出考核报告。 绩效考核资料的保存。
7.1 人员—组成
有以下两类:

A.卫生行政管理人员。

B.精神卫生专业人员。 根据需要,可请其它管理人员(如民政、 公安、残联等)参加。
7.2 督导



组织形式: 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委托同级精防机构组织 督导对象:下级卫生行政部门 督导目的: 促进下级提高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式 总结成绩和发掘典型事例 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7.2.1 督导内容

检查:
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情况
各项工作内容开展情况
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总结经验
发现、协调解决问题
7.2.2 督导要求

B. 准备被督导对象相关资料。 C.确定督导人员,拟定日程安排。 (2)现场检查和指导 A.汇报座谈会。 B.现场检查、收集信息。 C.分析评估。 D.反馈交流会。 (3)总结
重性精神疾病
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卫生部疾控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培训组
2010年4月
工作规范内容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2.患者的发现和登记 3.社区/乡镇管理 4.应急医疗处置 5.人员培训与健康教育 6.资料信息管理与工作总结、进度报表
7.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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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乡镇/社区管理
忻州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 郭晋政
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1% 1600万 14%
13亿人口
常见精神障碍 15岁以上成年人 心理行为问题
例如:互联网使用问题
促进心理健康
灾后心理援助
当前精神卫生工作背景
• 精神卫生面临的挑战
• 高患病率——指精神障碍
有关概念(2)
• 重性精神疾病(psychosis):发病时,患 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 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 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
能严重损害。
无自知力
有关概念(3)
• 重性精神疾病(psychosis):
– 精神分裂症:起病于青壮年,思维、情感、行 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 偏执性精神病: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若有 幻觉则历时短暂且不突出 – 双相障碍:抑郁(心境低落为主)、躁狂(心 境高涨为主),严重时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 病性症状 – 分裂情感障碍: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躁狂或 抑郁)同时存在又同样突出
中国 (2006 ) 1.12 1.46 2.25
现行的国家精神卫生政策 和相关政策
国家精神卫生政策
2002年4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残联联 合颁布《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0年 )》 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6年1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部 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8年1月,卫生部等17部门颁发《全国精神卫生 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 2009年11月,卫生部颁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 疗工作规范》
• 个案管理
“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 的地区 有条件的其他地区
3.1.1 危重情况处置
• 询问和检查
– 有无出现暴力、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
– 有无出现急性药物不良反应
– 有无出现严重躯体疾病。
• 若有,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
3.1.2 分类干预依据
检查评估
• 精神症状 • 自知力 • 工作和社会功能 • 药物不良反应 • 躯体疾病情况 病情不稳定患者
2.1.2 患者报告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 站和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 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 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 诊断。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2009年,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
范》)
• 5月29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文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纳入今年基本 公共卫生的四项重点之一。其中三项都涉及到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指标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指标: 提高精神分裂症治疗率 到2010年,达到60%
长期拖累家人
不少患者挣扎在死亡线上
透过热点问题看精神卫生
校园袭击事件
富士康事件 灾后心理应激反应 网络成瘾
精神卫生问题是 公共卫生问题, 同时也是社会问题
2006年中国精神卫生资源
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类别
数量 %
综合医院精神 科
数量 %
合计
机构(所)
645 57.4
479 42.6
4
病床(张) 123643 84.9
21907 15.1
145550
中国与其他国家精神卫生资源比较
60 50
40
30
20
10
0 美国 床1/万人 医师1/10万人 护士1/10万人 7.7 13.7 6.5 英国 5.8 11 104 德国 7.5 11.8 52 日本 28.4 9.4 59 韩国 13.8 3.5 10.1 新加坡 6.1 2.3 10.4 马来西 亚 2.7 0.6 0.5 泰国 1.4 0.6 2.7 菲律宾 0.9 0.4 0.4

10% 2% 2% 2% 4% 3% 1% 2% 3%
2020年预计有6种精神疾病将进入前20种主要疾病行列
高肇事肇祸率
• 公安部2006年专项调查: 2004-2005年肇事肇祸病人有42.9万名 • 美国资料: • 精神疾病患者约占无家流浪人群的1/2 • 火灾1/3因精神疾病患者所致 • 致死的火灾中1/2 因精神疾病患者所致
社区/乡镇管理
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指导下,由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承担患者社区/乡镇管理。 分为: 3.1患者基础管理 3.2患者个案管理
管理的要求
• 基础管理
所有的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开展 患者基础管理。 依据:《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 化的意见》
3.社区/乡镇管理 4.应急医疗处置 5.人员培训与健康教育 6.资料信息管理与工作总结、进度报表 7.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患者的发现和登记
2.1 发现疑似患者
2.2 出院病例通知 2.3 登记确诊患者
有关概念
• 疾病监测
疾病监测是长期地、连续地收集、核 对、分析疾病的动态分布和影响因素的资 料,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以便及时 采取干预措施。 非传染病的慢性公共卫生疾病的监测
有关概念(4)
• 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病人本人、家属或有 关人员认为有精神异常但没有被专业机构
明确诊断的患者
• 精神疾病患者:已被精神卫生医疗专科机
构明确诊断的患者
有关概念(5)
• 本《工作规范》的对象: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指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 料机构等,除外精神专科医院),并且连续居住 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患者。 •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 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 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 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 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 流动人口:为暂时离开住地而没有实现户口迁移 的各种移动人口。
工作措施
推动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卫生部2009年11月卫疾控发〔2009〕104号文件 电子版:卫生部网站 可以下载
《工作规范》特点 • 政府的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


着重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
在全国范围实施
落实《工作规范》的意义
实现:
建立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功能:治疗、康复服务 建立全国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网络 功能:管理,信息流转,社区/乡村指导
2.3 登记确诊患者(2)
• 县级精防机构应及时将《出院信息单》和 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 理治疗信息系统。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辖区 常住 表1-1 人口
通知开展患者管理
表1-4复印件 登记确 诊患者
全国重性 精神疾病 管理治疗 信息系统
《居民个人健康档案》 知情同意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
线索调查
县级精防机构
出院通知
危及他人 生命安全 或严重影 响社会秩 序和形象 +疑似精 神疾病
表1-3,1-4 110
患者报告
公安机关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执业医师 诊断与
诊断复 核
社区/乡镇管理
3.1 患者基础管理 3.2 患者个案管理 3.3 社区/乡镇管理中的药物治疗原则
管理部门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 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 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病情稳定”之间 • 干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实施)
2.1 发现疑似患者
2.1.1 线索调查 (1)
– 在社区或者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之初进行,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下,由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使用《行为
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表1-1)在辖区常
住人口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
2.1.1 线索调查 (2)
–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将 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 记表》(表1-2),报县级精防机构。 注:监护人在法律上有三类:
2.2 出院病例通知
• 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征得患者本人,或监护 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表1-3)(有地方立法规 定的除外)后,应在患者出院时将《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出院信息单》(表1-4)每月定期通知本机 构所在地的县级精防机构。后者应每月定期将《
出院信息单》转至患者居住地的县级精防机构。
患者获得有效管理治疗
目标: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卫生部 2009年10月发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每季度随访1次 -每年免费体检1次 (兼应急处置)
工作规范内容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2.患者的发现和登记
(基线:2005年部分地区调查为15%-30%)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5年)》目标: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的县(市、区)的比例,到2010年 达到70%,2015年达到95%以上
在建立网络的县(市、区)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获得有效管理治
疗的比例,到2010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
• 浙江省:17% (2001)
• 河北省:16% (2004) • 深圳市:21% (2006)
高疾病负担
2005年 全球非感染性疾病负担,DALY
系统
神经精神 心血管 恶性肿瘤 感觉器官 呼吸 消化 肌肉骨骼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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