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会计事务所员工管理制度
会计所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本所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正式员工,包括注册会计师、助理会计师、行政人员等。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三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规定执行。
第四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3.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第五条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简历筛选;3. 面试;4. 背景调查;5. 录用。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六条本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行业标准和规范;3. 会计实务操作;4.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八条员工培训实行学分制,员工每年应完成规定学分的培训。
第九条本所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水平;2. 工作态度;3. 团队协作;4. 职业道德。
第四章人员晋升与激励第十条本所应设立合理的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
第十一条晋升条件:1. 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学历;2. 工作表现突出,业务水平高;3. 职业道德良好,无违纪行为;4. 通过晋升考核。
第十二条本所应设立激励机制,对在业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五章人员管理与约束第十三条本所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业务质量。
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所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第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所规章制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所管理层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或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
1、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本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好学上进;2、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各执业资格,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本所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员工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1、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计划;2、发布招聘广告;3、组织招聘考试,确定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4、确定最终人选;5、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第六条本所实行年度业绩评价制度,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先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根据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本所考评小组或董事会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
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
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联系。
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将予以晋升或嘉奖。
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给予警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
第七条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第八条员工职务的任免:1、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决定;2、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3、部门经理由董事长决定;4、项目经理由部门经理决定。
第九条为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事务所推行轮岗制度,一般工作人员的轮岗由部门经理决定;部门经理的轮岗由董事长决定。
被轮岗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交接手续到新岗位上班。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一、组织结构1.事务所设立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共同决策事务所的重要事项,包括人事任免、业务发展战略、资金运作等。
2.设立管理委员会,由行政主管、合伙人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二、人员管理1.事务所吸纳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必须按照专业要求进行筛选,准入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
合伙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通过评估和考核程序。
2.制定薪酬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对员工进行薪酬测评,确保公平公正。
3.建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专业学术研究,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4.设立绩效评估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结果进行激励或调整。
三、财务管理1.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事务所的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报告。
2.设立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设立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事务所的预算,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及时调整预算。
四、业务管理1.设立项目管理制度,确立项目组成员和项目的负责人,明确工作内容、进度和目标。
2.设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专业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设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信息管理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事务所的机密信息和客户信息的安全。
2.设立文件归档制度,对事务所的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查阅方便。
3.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严禁私自使用或外传客户信息。
六、纪律和惩罚1.事务所建立纪律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公司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2.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惩罚,包括扣减绩效奖金、停职、解雇等。
3.建立申诉机制,员工可以对事务所的管理决策提出申诉,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决策。
此外,我们鼓励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员工共同参与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制定和执行,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机制,共同推动事务所的稳定发展和专业水准的提升。
会计事务所人员规章制度
会计事务所人员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事务所人员的职业行为,保障会计事务所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会计事务所人员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二、人员管理第四条会计事务所应设立严格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能力,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条会计事务所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会计事务所应建立从业人员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信息,便于管理和监督。
三、业务操作第七条会计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执行审计、鉴证、咨询等业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操作,确保业务质量。
第八条会计事务所应建立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对从业人员执行的业务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业务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会计事务所从业人员在业务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对客户提供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四、职业道德第十条会计事务所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正客观,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十一条会计事务所应建立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会计事务所从业人员在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得接受客户礼品、礼金等不正当利益。
五、风险管理第十三条会计事务所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事务所的稳健发展。
第十四条会计事务所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风险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第十五条会计事务所从业人员在业务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业务风险,及时向上级报告风险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5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二)岗位任职条件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
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____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____项目助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敬业合作精神和一定沟通能力。
8.办公室主任/付主任: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和档案管理,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处理事务所日常事务性工作。
会计事务所考勤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会计事务所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会计事务所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合同工。
临时工、实习生及外部合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2. 休息时间:中午休息1.5小时,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3.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4. 工作地点:员工应在公司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工作,如有变动,公司应及时通知员工。
5. 工作日内,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签到时间为08:45至09:15,下午签到时间为13:15至13:45。
- 员工应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将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并在返回公司后立即完成签到。
-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在返回后补签,同时提交外出工作证明。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其他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如工作日志、客户邮件往来等)。
事务所员工规章制度
事务所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务所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事务所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事务所工作的员工,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事务所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务所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条事务所员工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秉公行事,团结协作,取得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第五条在工作中,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秘密,勤奋工作,维护事务所的声誉。
第六条事务所员工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事务所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安排,服从事务所管理,服从客户的要求。
第八条事务所员工应当遵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维护事务所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事务所员工应当严格按照事务所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擅自行动。
第十条事务所员工应当维护事务所的团结和稳定,不得进行损害事务所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事务所员工应当爱护事务所的财产,妥善使用事务所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占用或破坏。
第十二条事务所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事务所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参加团队活动,共同维护事务所的利益。
第十四条事务所员工应当与客户和同事和睦相处,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事务所的发展。
第十五条事务所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到知行合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为事务所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工作岗位第十六条事务所员工应当按照分工明确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跨越工作范围。
第十七条事务所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责任,不得漏报差错。
第十八条事务所员工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事务所员工应当加强对工作岗位的了解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事务所员工应当加强与团队成员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会计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会计事务所人员管理,提高事务所整体业务水平,保障事务所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计事务所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事务所业务质量和信誉。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招聘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熟悉会计、审计等相关业务;(三)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第六条人员配置应根据业务需求、员工特长和工作表现,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事务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二)事务所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和操作手册;(三)行业动态、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四)团队协作、沟通技巧和职业素养。
第九条事务所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个人职业资格。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绩效第十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一)业务水平: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工作质量等;(二)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团队协作、敬业精神等;(三)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薪酬制度,确保员工薪酬与工作表现、业绩相匹配。
第十四条薪酬构成包括:(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学历、工龄等因素确定;(二)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考核结果确定;(三)奖金:根据年度业绩、团队贡献等因素确定;(四)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目的: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公室的正常运营。
1.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
二、考勤方式2.1考勤时间:员工每天的上班和下班时间分别为早上9点和下午6点。
2.2考勤方式:员工需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考勤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
2.3异常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勤工作或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示并报备考勤管理部门。
三、考勤记录3.1签到签退:员工需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刷卡进行签到和签退,系统会自动记录考勤时间。
3.2加班记录:员工如需加班,需向直属主管提出申请,并在加班时段内进行签到、签退和加班登记,考勤管理部门会记录员工的加班情况。
四、考勤管理4.1请假制度: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直属主管批准后报备考勤管理部门。
4.2病假管理:员工如需请病假,需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加班时长将不算作病假时长。
4.3年休假管理:员工如需休年假,需提前一个月向直属主管申请,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直属主管批准后报备考勤管理部门。
4.4外勤管理:如有外勤工作需要,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示,并填写外勤登记表,直属主管批准后报备考勤管理部门。
五、考勤迟到早退5.1迟到:员工若在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到达,视为迟到,每次迟到扣除半小时工资;若迟到超过10分钟,每次迟到扣除1小时工资。
5.2早退:员工若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内离开,视为早退,每次早退扣除半小时工资;若早退超过10分钟,每次早退扣除1小时工资。
5.3迟到早退累计:若员工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将受到警告,并需向主管汇报原因;若迟到或早退次数超过5次,将被处罚扣除相应工资。
六、考勤纪律6.1无故缺勤:员工若无故缺勤,将被扣除当天的工资,并须向主管解释原因。
6.2数据修改:员工不得私自修改考勤记录,如有需要,必须经过考勤管理部门的批准。
6.3恶意刷卡:员工严禁恶意刷卡、代打卡等违规行为,发现一次将受到警告,连续违规将被辞退。
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事务所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事务所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选拔。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简历筛选;3. 面试;4. 背景调查;5. 录用通知。
第六条新员工录用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事务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员工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实践锻炼等。
第九条事务所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事务所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事务所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财产,维护事务所形象。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三条事务所对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辞退的依据。
第十五条员工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能力进行选拔。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事务所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事务所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与处罚的具体规定由事务所另行制定。
第七章保障与福利第十九条事务所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
第二十条事务所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事务所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事务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本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合伙人制度,设立管理层、事务部和支持部门。
第五条合伙人1. 合伙人由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组成,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各项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 合伙人每年召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六条管理层1. 管理层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2. 管理层每月召开管理会议,研究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和业务问题。
第七条事务部1. 事务部由合伙人任命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和项目管理。
2. 事务部每周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项目进度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支持部门1. 支持部门由管理层任命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勤和行政工作。
2. 支持部门每日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问题。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九条用工原则1. 本会计师事务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择优录用人才。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坚持平等就业,不歧视任何员工。
第十条员工队伍1. 本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员工队伍,注重发展和培养员工。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1. 本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
2. 本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实行奖励和惩罚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1. 本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活动。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业务开展1. 本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开展业务。
2. 本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客户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会计事务所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事务所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会计事务所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为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事务所规章制度,维护事务所形象。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与事务所业务拓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事务所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事务所和客户信息。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与事务所内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事务所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任职与离职第十四条员工应聘任、离职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务所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事务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向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妥善交接工作。
第六章考核与培训第十七条事务所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八条事务所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事务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支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事务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确保公司业务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客户、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关系。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聘用与离职第八条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员工招聘。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或离职,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一条员工应明确自身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专业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
第十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六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七条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确定薪酬。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
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体系,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四大事务所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事务所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事务所设立以下岗位:1. 主任会计师:负责事务所全面工作,主持制定事务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副主任会计师:协助主任会计师开展工作,分管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
3.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年度计划,管理本部门员工。
4. 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主任会计师:(1)制定事务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计划;(2)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事务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3)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4)负责事务所对外关系,维护事务所形象。
2. 副主任会计师:(1)协助主任会计师开展工作;(2)分管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3)监督、检查本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4)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3. 部门经理:(1)组织实施本部门年度计划;(2)管理本部门员工,提高员工综合素质;(3)负责本部门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4)完成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员工:(1)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事务所形象;(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事务所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
第八条工作期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离岗、串岗;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 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私人活动;4.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事务所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招聘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第四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会计事业,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2.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具备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会计软件、审计软件等。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2. 工作态度考核:考核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协作能力等;3. 绩效考核: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工作效率、创新能力等。
第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人员晋升与调薪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九条员工晋升条件:1.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 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3. 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调薪,调薪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章人员奖惩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2. 荣誉称号:对在公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XX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所综合部、技术部、业务部。
第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考勤为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9:00~12:00,13:00~17:00,其中12:00~13:00为午餐时间。
第四条本制度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考勤采用填写员工考勤表方式,由考勤员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由分管合伙人审批。
第六条公司在考勤管理方面奉行充分信任员工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考勤设置种类:(一)旷工:1.未经事先请假或是先请假未得到批准就休假的视为旷工;2.旷工的计算以半天为单位;3.3个月内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做除名处理;(二)请假(详见《XX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三)出差:受单位派遣暂时到外地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的视为出差;(四)外勤:暂时外出办公事的视为外勤;(五)迟到/早退1.员工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达公司为迟到,员工比规定上班时间早离开公司为早退;2.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次的不扣除工资,3次以上的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六)加班:1.公司原则上不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经高级合伙人审核同意,方可加班;2.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但仅占用公休日的上午时间(九点至十二点)或下午时间(十二点至十七点)的作为半天加班计入考勤。
3.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的标准工作时间(九点至十七点)或更长时间的作为全天加班计入考勤。
4.因工作需要占用工作日十八点以后时间的作为晚上加班计入考勤,计入方法如下:晚上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且只计整数。
半点以前的时间忽略不计,不作为小时数计入考勤,半点以后至另一个小时开始的时间作为一个小时计入考勤。
XXXX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XXXX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
二、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我们招聘优秀的会计师和财务人员,为员工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三、财务管理
四、项目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的实施流程,确保项目按时
按质完成。
我们设立了专门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的计划、执行和监控,同
时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确保项目目标的达成。
五、信息化管理
六、质量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始终把质量作为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
我们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改进建议,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七、风险管理
总结:
XXXX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
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化管理、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涵盖了公司
运营的方方面面。
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我们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XXXX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更加稳健和健康地发展。
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务所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事务所设立以下部门及岗位职责:(一)行政部:负责事务所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承接、执行业务,确保业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财务部:负责事务所财务收支、成本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四)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合规审查等工作。
第三章任职资格与招聘第七条事务所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事务所招聘员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者提交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组织面试、笔试。
(四)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事务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
(二)工作能力。
(三)工作业绩。
(四)团队协作。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事务所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年假。
(四)节日福利。
(五)员工体检。
第六章员工奖惩第十三条事务所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一)晋升职务。
(二)加薪。
(三)奖金。
第十四条事务所对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一)警告。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6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一)爱岗敬业1.爱岗敬业的含义。
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爱岗就是会计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岗位。
敬业就是会计人员应该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具有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职业活动中具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性,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从事会计工作。
2.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诚实守信1.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和内心思想一致。
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
2.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所谓保守秘密就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应树立保密观念,做到保守商业秘密,对机密资料不外传、不外泄,守口如瓶。
(三)廉洁自律1.廉洁自律的含义。
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
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
2.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3)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会计人员不仅要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做到廉洁自律;而且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勇于承担职业责任,履行职业义务,保证廉洁自律。
(四)客观公正1.客观公正的含义。
对于会计职业活动而言,客观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真实性,即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为依据,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二是可靠性,即会计核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法。
公正就是要求各企、事业单位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不仅应当具备诚实的品质,而且应公正地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即在履行会计职能时,摒弃单位、个人私利,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相关利益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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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市区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
7、离职证明原件(新参加工作者除外),员工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提交原件核对,以保证真实有效;
8、经本公司职员或业务关系者介绍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应聘者需在相关资料上注明介绍人及职位。
第七条1、本公司职员一律采用合同制,员工一经试用,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0、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六条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需将个人资料交至行政部:
1、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2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3、最高学历证和职称证、会计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签发的推荐书和成绩单;
4、已婚人员提交计生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2份;
12、工伤:发生工伤事件后,职工在客观允许的情况下需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医疗期结束后,职工需回公司报到,并提交有关病历和医院证明,如有正当理由需请假的需办妥请假手续,违者视为无故旷工;
13、公司认为职工提供虚假病情消息或资料的,有权要求职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职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费用由职工自行承担,也可在工资中优先收取,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2、加班后根据工作情况优先安排补休,未补休假的,请事假时可先抵补休;
3、对于非上班时间,职工擅自、逗留在公司引起水电费等办公费的消耗,公司有权要求其个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下列政府规定应放假的节日,均予休假:
1、元旦;
2、清明节;
3、五一劳动节;
4、端午节;
5、中秋节;
6、国庆节;
7、春节;
8、年休假:在本年度内使用,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春节期间,在法定节假日及调休假期之外公司所安排的休假应合计为职工年休假时间;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可按有关规定执行年休假,在本公司以前工作的需提供入职登记表上单位出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不计入年休假期限。
第三十三条当日考勤异常者(损坏、遗忘),须在当日到部门主管签名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到行政部门签名,逾期不受理,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者则视为旷工,月底考勤卡(表)由本人签名确认,未到月底离职的当日在考勤卡上签名确认,据以统计计算工资。
第三十四条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分别以下列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迟到:
本公司员工如有迟到,按以下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外勤人员骑摩托车办理业务者,每月凭发票报销50元油费,业务部、客服部区外人员每月凭发票报销区内油费100元,话费50元。
第四十二条公司可提供中餐,在公司用餐者每月支付60元餐费,其余由公司补贴。
第四十三条年终奖及其他非法定的补贴、津贴,由公司视经营状况和各岗位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的数额。
第二章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部门经理(主管)提出申请,经副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应聘人员需经体检、测试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由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五条凡新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录用:
1、不按要求完成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职员在职期间不得兼职,不准直接或间接利用公司资源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允许自行或同他人合作从事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严肃处理,重者送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六条公司职员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客户馈赠和宴请。
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串岗或随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0、病假,员工因普通伤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息者,未住院者一次按实际时间最长给予1天,特殊情况提供医生证明,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或“医疗机构门诊收据”,请病假连续2天及以上者,另附病历,病假提交证明到公司总(副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病假期间,按基本工资50%计发;
11、事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15天,所有员工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无特殊情况不予批准。事假期间不发工资,未经批准或超过一天未办续假手续者均以旷工处理,请事假半天以内扣绩效奖分0.5分,一天以内扣1分,超过一天的按一天一次计算;
第十五条本公司员工进入办公区或工作岗位,应着本公司制服,不得在办公区吸烟着明火,在工作场切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每天下班时,应将个人办公区环境打扫干净。
第十六条工作时间不得闲聊(包括接听电话)、嬉笑打闹、仰卧、打瞌睡、吃零食、大声喧哗、听音乐、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干私事,不得将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带入公司逗留。
3、委托或代人打卡及伪造出勤记录者,当日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4、员工上下班打卡不全,无具体确实的理由,按旷工处理;
5、在连接星期日或法定假前后旷工者,应视为连续旷工。
第三十八条加班:
1、因个人工作确实需要加班的,职员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当天下班前交行政部登记方为有效,如部门负责人安排加班的加班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注明加班人员,签名后交行政部,当月加班累计超过15小时,仍申请加班的,须经总(副总)经理审核,超过违反上述流程的均不属于有效加班,不予采计。准备与收尾工作不属于加班,上班前及下班后半小时内不计加班;
第十条试用期,所有员工均需试用1-6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的将终止试用;表现优秀者可视情况提前转正,但不得少于1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满10日前填写《试用评估与转正申请表》,并附《试用期工作总结》,经部门经理(主管)加具意见后交到行政部审核,由总(副)经理审批,行政部应在试用期满前通知职工本人是否录用。
2、合同期每次为3-5年,新进人员需提交最近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到行政部取回签订的劳动合同;
3、签订劳动合同既是职工的权利也是职工的义务,无论是首次还是续签劳动合同,职工接到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劳动合同范本后3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后未交回公司行政部的,视为职工拒绝签订或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旷工:
1、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均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二天的薪资,并扣绩效奖分5分,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迟到半小时、早退15分钟、中途离岗半小时视为旷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不服从合理的工作调动新岗位、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的都视为旷工,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计算;
14、员工请假需书面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向公司总(副总)经理口头请假后在假毕一天内补交书面申请,半天以内经主管批准,一天需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的,可当日申请,请假一天的需提前一天申请,请假二天以上包含二天的须提前二天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一般员工一天以上,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经总(副总)经理批准;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公司组织,建立经营制度,特依据广东省劳动条例,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人员。)
第二十八条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认真负责。
第三十条不得吵闹,斗殴,闲谈或搬弄是非。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2:00为工作前准备时间,2:00—5:30对外。每月11-24日间每周上班5天,周六、周日休息,25-10日间每周上6天,周日休息,分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另行调整。
1、上班时间起三十分钟内签到、打卡者视为迟到,十五分钟及以下一次扣当月绩效奖分1分;十五分钟以上扣当月绩效奖分2分。
2、因偶发事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名、总(副总)经理核准者,以请假处理,但一月限二次内,超过二次按前迟到处理。
第三十六条早退:
下班前打卡或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如有早退按以下规定办理:
下班前15分钟内打卡或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下班前30分钟内打卡或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日处理,并扣绩效奖分3分。因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经理)证明者除外。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要认真负责,严守操作规范和作业标准,接待客人来访,接听电话时,应热情有礼,谈吐得体。
第十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九条不准使用电脑做工作以外的事,熟炼掌握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技术,以免给公司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外带的软盘,使用前需对外来设备进行杀毒处理,以免带来的病毒造成计算机数据丢失。
第二十条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减少耗费,下班时应关闭办公场地内水源、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电源,检查门窗,方能离开。
第二十一条班中因故必须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手续,经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二条对于职务及公事应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会计工作除遵守《代理记帐工作规范》外,其他未注明的事项,由会计部经理作书面规定,对常见或有争议性的事项,会计部经理应报总(副总)经理商议,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分管会计应遵照执行,认真完成,如安排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可报上一级领导解决,不得当面顶撞。
2、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或培训后考试未达到85分者;
4、因员工原因无法办理法定手续的,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
5、试用期间,品行恶劣,违反工作规则或公司制度;
6、伪造虚假证件或用其他欺骗手段蒙公司者;
7、入职前患有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人员;
8、医疗期必须停工治疗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三章公司纪律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应诚实守信,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主管合理指挥,接受工作调配,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上班时必须注意仪容整洁及卫生,慎言行、注意树立和维护公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