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险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雇主为了弥补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职业病造成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或者支付因劳动者伤亡、丧失劳动能力而发生的赔偿费用,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保险制度。
第三条本单位承担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社会责任事故得到及时的赔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强化了职工对于自身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章保险机构的选择和合作第四条本单位在选择保险机构时,应举行保险招标,确保选择到具有良好声誉和实力的保险公司。
招标过程需要透明公正,选取保费合理的保险公司。
第五条本单位与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制定具体的投保计划和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应详细说明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赔偿条件和程序、投保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本单位与保险公司应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及时交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和资料,保持互信,共同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保险金额覆盖全体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合理设置赔偿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二)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责任事故和职业病,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给予及时的赔付。
(三)满足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投保费用合理,确保保险责任的充分发挥。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对全体员工进行保险责任范围的宣传,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宣传培训会议,向全体员工传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培训。
第四章保险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第十条安全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责任的认定和赔付。
第5章人身保险
4. 待遇水平不同。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能够享受保险金的多少,完全 取决于其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的原有 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财政承受能力, 还要随着物价的上升进行调整,随着社会生产力 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
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
5. 经营主体不同。 人身保险由取得了法人资格的专门保险机构经
在团险的保险单中要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 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变更等合同行为在投保 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通常,被保险人的保 险金给付通过投保人或专门的账户进行,不 直接面对单个的被保险人。
6)团体保险的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 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
保单,保费统一缴纳,因此,保险人对于团体保险 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
联合保险
是指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2个或2个 以上的人视为联合被保险人同时投保的人 身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是以法人为投保人,一 张保险单承保一个法人单位的全部或大部 分成员(一般要求至少为总人数的75%) 的人身风险的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又分为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等。
定性(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 加)。
(2)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需求面广,具有较大弹性 保险金额是依据多种因素确定的
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不实行比例分摊、代位 追偿等)
保险利益取决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
寿险保单具有储蓄性:保单可作抵押贷款、中途退 保可得到退保金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1.概念:
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 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 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 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保险。
第五章 均衡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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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某先生在30岁时投保了60岁开始的终身生存年金,年 金的支付款为每年初24000元,保费的缴付期限是15年, 计算其年缴净保费。
例. 某先生在45岁时购买一份寿险,若在第一年内死亡, 给付保险金8000元,以后每多活一年后死亡,保险金减 少500元,保险金额减少到零时,合同终止,若保险金在 死亡年末给付,保费在5年内缴清(初付),计算其年缴 净保费。
第一节 完全连续均衡年保费
完全连续均衡净费指保险金给付连续(死亡即刻给付),保 费缴纳也连续的情况。 1.终身寿险年缴净保费 死亡即刻赔付(1单位元),每年连续缴纳P元保费。
Ax P ( Ax ) ax
平价关系
1 1) P ( Ax ) ; ax
Ax 2) P ( Ax ) . (1 Ax )
期缴毛保费的厘定 总保费的精算现值=净保费精算现值+各种经营费用支出精算 现值。 费用类别: 1)新契约费用;2)维持费用;3)营业费用;4)理赔费用. 费用计量方式(三元素法): 1)保费收入的百分比;2)每份保单;3)每1000元保额; 费用分配 1)死亡事件发生时产生的费用精算现值; 2)各年与每份保单相关的费用; 3)各年与每千元保额相关的费用; 4)各年与保费(毛保费)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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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均衡毛保费
毛保费的构成 保单的销售价格称为毛保费。 净保费加上附加保费就是总保费或毛保费。 附加保费分为经营费用和安全附加费。 经营费用:指保险公司支出的除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 金给付外,其他维持保险公司正常运作的所有费用支出的 统称。 安全附加费用:指有足够把握保证所收取的保费足够覆盖 真实赔付而收取的一笔安全附加金,保证在预定死亡率、 利率和费用率等假设条件下偏离预期值时的补偿需要。
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保险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公正公平、节约高效、服务优质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保险基金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五条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
第六条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疗保险管理费用等。
第八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九条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十条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应定期进行,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三章医疗保险待遇管理第十一条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
第十二条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范围和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审核和支付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待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待遇的变更、终止和恢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待遇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待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第十六条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大病保险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合法、规范、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八条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费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的监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质量。
第五章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第二十条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机动车商业险保险条款
机动车商业险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风险,依法采取商业保险形式,本条款制定。
第二条本保险适用的机动车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种类型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经双方订立后生效,投保人需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并严格遵守保险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内,受保险车辆因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本保险承担的险别包括交通事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六条交通事故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法定赔偿责任。
第七条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受保险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保险责任排除第十条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2.被保险人酒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3.被保险人不按规定使用、维修、保养机动车;4.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
第十一条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部分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损失部分;2.被保险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事故的损失部分。
第四章索赔和理赔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索赔申请。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将派出鉴定人员对受损车辆进行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在鉴定合法有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款项。
第十五条如对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有异议,被保险人可以在接到赔偿款项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021年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
2021年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第一章可保财产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一、房屋及附属设备;二、交通工具;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
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
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旨在为投保人提供海洋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失的风险保障。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本条款、投保单、批单、声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装卸或转运过程中由于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为减少货物损失而采取的合理抢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除外责任第四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六条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及约定的费率计算,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一次缴清。
第六章赔偿处理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施救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七章被保险人义务第八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保险人。
第八章争议处理第九条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十条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根据运输合同约定的运输期限确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保人签名:__________保险人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示例。
在实际应用中,保险条款应详细列明所有可能的风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并且需要符合国际海洋运输法规和当地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此文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的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救助第八章社会福利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社会保障,是指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满足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风险发生时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和其他支持。
第三条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
第四条工人、职员、农民、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条国家应当维护和发展公共社会保障事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加社会保障事业。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向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七条具有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享有权利,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八条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全民参保。
第九条凡在国家规定的年龄、工龄和其他条件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并随经济和物价变动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发展,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帮助。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在失业服务机构登记,参加职业介绍和求职培训,按时申请并参加失业保险待遇审查。
第十五条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第五章人身保险
1.03122 1.60976 2.59317 4.21659 6.83415 11.1005 17.8293 28.5815 45.4459 71.3093 110.221 167.414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不可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 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 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 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 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 )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 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 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24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二)年龄误告条款:在投保人因为以下两种的情况造成 年龄误告时,保险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而只能调整保费 或保险金额。 • 1、年龄误告的两种情况: 申报年龄不真实,但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 已超过2年的有效合同。 • 2、年龄误告时调整保费的办法: • (1)合同约定的保险事件尚未发生或期限尚未到,发现投 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时,应及时通知投保人补交 保费,或调整保险金给付额; • (2)合同约定的保险事件已经发生或期限已到,发现投保 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时,保险人可以要求投保人补 交保费,补交保费后可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在投保人 不愿意的情况下,也可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 例支付保险金给付额。多收的保险费则应退还投保人。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桂政发〔2012〕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桂政发〔2012〕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用人单位及其雇佣的劳动者。
第三条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保险费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第二章缴费义务和标准第四条建筑安装工程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
劳动保险费的缴费标准由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劳动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为建筑安装工程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保险费列入生产成本,按月申报缴纳。
第六条劳动保险费的缴纳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缴费日期为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
第三章缴费基数和费率第七条劳动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照劳动者上年度工资收入确定,但不得低于广西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劳动保险费的费率由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费率档次。
第四章缴费方式和时间第九条劳动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包括在线缴纳、银行转账和现金缴纳等。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第十条劳动保险费的缴纳时间为每月的第一至五个工作日。
逾期未缴纳的,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五章保险金的支付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参加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时,发生工伤、职业病、生育等情况,可以申请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第十二条保险金的支付由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申请和支付的程序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罚。
保险精算原理与实务 第五章 人寿保险
9
生存保险
1
:n年纯生存保险精算现值。
1 定义: n年纯生存保险是以满期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为给 付条件的生存保险。
10
两全保险
1
:对(x)的1单位元n年两全保险精算现值。
1定义:对(x)的1单位元n年两全保险,是对(x)的n年定 期寿险和n年纯生存保险的合险。
14
标准递增变额寿险
从标准递增定期寿险的意义出发,可以得出另外两个不同的公式:
1n年标准递增的两全保险:是n年定期递增寿险精算现值与n年n 单位元纯生存保险现值之和。其精算现值为,
15
标准递减变额年金
1定义:变额寿险当bK+1=n-k时,称为标准递减的定期寿险。
1
:标准递减的定期寿险精算现值。
16
1定义:对(x)的1单位元延期m年n年定期寿险是从x+m 岁起到 x+m+n年的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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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递增变额寿险
1 定义:标准递增的变额寿险,是赔付额bK+1=k+1 ,k是 从投保开始到死亡时存活的整数年数的变额寿险。
1 (IA)x :标准递增的终身寿险的精算现值。
1
:标准递增的n年定期寿险的精算现值。
2
定期寿险
1 均衡保费定期寿险简称为定期寿险,保险费在约定的 缴费期内均衡缴付,通常缴费期与保险期相同。
1 递增保费定期寿险的保险费在缴费期内递增,在实践 中常见的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是每年更新定期寿险。
1 保额递减定期寿险的死亡赔付金额随着已投保时期的 延长而降低,保险费通常采取均衡方式。实践中最常 见的保额递减寿险是以抵押贷款余额为死亡赔付额, 以还款期为保险期的定期保险。
第五章 保险合同二
保险合同的解除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货物运输保险合 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 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人方面,原则上,只有投保人存在法 律规定的违约或违法行为,保险人才可以 解除合同。
五.保险合同的终止 终止的原因: 1 期限届满 2 合同完全履行 3 财产保险的标的灭失 4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 5 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标的发生部 分损失) 6 保险人终止业务
第五章 保险合同(二)
邱岚
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 自己的义务。 一.投保人的义务 缴付保险费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标的情况 危险增加 出险通知 防灾防损和施救义务; 提供证明和资料的义务。
二.保险人的义务 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并导致保 险损失 说明义务; 及时签发保单; 保密义务 注意:责任范围的确定从三个方面做出: 基本责任、附加责任、除外责任
粟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被保险人的车发 生意外,致使第三者人身损害,保险公司 应作赔偿。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情形近似 “霸王条款”,免责条款将亲属排除在 “第三者”之外,就让无辜的受害者不能 获得救济,有失公平。而且《合同法》规 定,任何合同条款对人身伤亡不予保护的, 应自动无效。
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是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有关法律 规定,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本案事故 是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但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 款明确约定保险车辆造成本车驾驶人员及家庭成 员的伤亡,被告不负责赔偿,且在投保单中声明 被告已将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其作了 明确说明,原告也签名表示已充分理解条款。因 此,法院一审驳回了粟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例与思考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 并生效的时间为 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 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 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 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双方协商达成协 议,此合同效力恢复。 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 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 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 以合同,合同效力 中止之日起两年内,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 商并达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 效力恢复 (即复效)。那么,复效合同的自 杀条款效力究竟是从合同成立日算起,还 是从复效日算起呢?对此,《保险法》并未 作出明确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是一种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责任风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商业保险产品。
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700字)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以此为代价承担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保险合同和保险单。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进行赔偿的责任。
第三章保险范围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2.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发法律赔偿责任的风险;3. 发生生产质量问题,造成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风险;4. 其他合同约定的风险。
第四章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责任额度。
免赔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章保险费率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是指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人的保险费金额。
保险费率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章保险事故处理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信息。
保险人有权派遣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并由保险人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第七章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第七条本保险合同可以由投保人提出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保险人,并支付解除合同的费用。
第八章保险合同争议解决第八条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保险合同的生效和变更第九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成功后生效,并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
如需要变更保险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并书面变更。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本保险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适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以上是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700字)的示例,具体保险条款内容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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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5.1答案(1)
第k年末没有出事故的概率为 100 k k p x p x p x 1 p x k 1 100 赔付的精算现值为:
9 k 1
A
1 x:10|
v
k 0
k px qx k
1 100 k 1 0.085 k 100 100 k k 0 1.03
例5.2答案(1)
单位保额的保费为: A60 A60 dA60 A60 i P60 a60 (1 A60 ) / d (1 A60 ) 1 i (1 A60 )
0.06 0.75 1.06 1 0.75 0.170
1000元保额的保费为
3、营业费用 (1)研究、开发新险种费用(2)精算及一般法律服 务(3)普通会计(4)税金、许可证等费用
4、理赔费用 (1)理赔调查和辩护费(2)各种给付的费用
附加费用的确定
在确定附加保费时,一般只考虑保险费 用,而以投资费用冲销投资收入,体现 在保费计算中则适当降低预定收益率, 即预定利率。
费用的分配
1000P 170 (元) 60
例5.2答案(2)
如果在死亡时赔付,年缴均衡净保费为
1000 P( A60 ) 1000 P60 i
i 1000 P60 ln(1 i ) 175 (元)
例5.3
考虑到煤矿工人的养老问题,在例5.2所 述的事故采取赔偿的基础上,对10年都 没有出险的员工进行100 000元的福利奖 励。求企业为每个员工每年支付多少保 费?
Ax:n
毛保费(总保费)
毛保费结构图 净(纯)保费 毛保费 附加保费 风险保费 储蓄保费 管理费用 佣金(个人业务)或 手续费(团体业务)
意外准备
附加费用
保险费用简介
保险费用的定义
保险公司支出的除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 金给付外,其它的维持保险公司正常运作的 所有费用支出统称为经营费用。这些费用必 须由保费和投资收益来弥补。 保险费用的范围:
按保险的种类分:
常见险种的趸缴纯保费
纯寿险趸缴纯保费(死亡受益死亡即刻支付) 1 Ax , m Ax , Ax:n , m n Ax
生存保险趸缴纯保费(一次性生存受益期末支 付,生存年金受益期初支付) Ax:1 , ax , m ax , ax:n , m n ax n 两全保险趸缴纯保费(死亡受益死亡即刻支付, 生存受益期末支付)
第二节
均衡纯保费
均衡纯保费厘定的原则
平衡原则(精算等价原理)
E(保险给付金现值)=E(纯保费现值)
对于任何类型的均衡纯保费P,都可以根 据精算等价原理得到:
Pa A
其中,A为保险金给付的精算现值,a为缴纳 的保费的精算现值即生存年金的精算现值。
说明
一系列均衡纯保费的缴纳,相当于生存 年金,所以本章实际上是前面两章的综 合,但要注意均衡纯保费的符号表示! 注意理解精算现值的含义并灵活应用
企业为每个员工每年支付的保险费为
1 100 000Px:10| 100 000Px1:10| 100 000Px:10| 1014 7961 8975 (元)
例5.4
对(30)的从60岁起每年年初6000元生 存年金,预定利率为6%,如果保险费在 30年内均衡缴费,每年缴费一次,以中 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年, 男女混合表),求年缴均衡净保费。
1 100 000 Px1:10| 100 000 Px:10|
例5.3答案(2)
生存保险赔付的精算现值
1 100 000 Px:10| 100 000 1 Ax:10|
ax:10|
v10 10 px 100 000 ax:10|
1 100 10 10 100 100 000 1.03 8.41 7961 (元)
或者,分三步计算
N60 6000 30| a30 6000 30 E30 a60 6000 10787.38 (元) D30
a30:30|
N30 N60 14.338 D30
30|
6000 P 30| a30 6000
a30
按保费的百分比分配
如代理人的佣金:保单的初年度很高,续年较低 理赔费用、维持费用、体检费用 核保费用:只发生在初年度,对于每张保单, 一 部分按固定数额收取,一部分按1000元 的保额分配 保单费用:邮寄保费通知、签单、记录、建立会计 记录等
按每千元保额分配
按每份保单分配(与保单数目有关)
h
保费公式
Px Ax ax M x N x
n Px1: A1: ax: ( M x M x n ) ( N x N x n ) n xn
n Px: Ax: ax: ( M x M x n Dx n ) ( N x N x n ) n n
例5.3答案(1)
新设保障条款实际上是在原来的伤残赔付的基 础上增加了一个生存保险,此时构成了一个两 全保险。两全保险的赔付的精算现值为 Ax:10| 100 000 Px:10| 100 000 ax:10|
1 100 000 A1:10| Ax:10| x
ax:10|
均衡纯保费的种类
完全连续均衡纯保费(了解)
死亡即刻给付 连续缴费 死亡年末给付 离散缴费 死亡即刻给付 离散缴费
完全离散均衡纯保费(掌握)
半连续均衡纯保费(掌握)
常见险种的完全离散均衡纯保费
险种
终身人寿保险
n年定期寿险 n年两全保险 h年缴费终身人寿保险 h年缴费n年两全保险
n年生存保险
m年递延终身生存保险
1 P( m ax ) Ax:m ax m ax:m Dx m N x m ( N x N x m )
常见险种的半连续年缴均衡纯保费
险种
终身人寿保险
n年定期寿险 n年两全保险 h年缴费终身人寿保险 h年缴费n年两全保险
保费公式
P( Ax ) Ax ax
1 1 n P( Ax: ) Ax: ax: n n
n P( Ax: ) Ax: ax: n n
hh
P(( Ax))Ax x aa: h:|h | P Ax A x x
h
P( Ax: n | ) Ax: n | a x: h |
税金、许可证、保险产品生产费用、保单销售服 务费用、合同成立后的维持费、投资费用等
保险机构费用开支的一种分类方案
费用分类
投资费用
成分
(1)投资分析成本(2)购买、销售及服务成本
保 险 2、维持费 费 用
1、新契约费 (1)销售费用,包括代理人佣金及宣传广告费(2) 风险分类,包括体检费用(3)准备新保单及记录 (1)保费收取及会计 (2)给付变更及理陪选择权准备 (3)与保单持有人进行联络
n年生存保险
m年递延终身生存保险
n P( Ax:n1 ) Ax:n1 ax:
1 P( m ax ) Ax:m ax m ax:m Dx m N x m ( N x N x m )
半连续型寿险与全离散型寿险 年缴均衡纯保费的关系
P ( Ax ) i
N 50 N 70 11.291832 D50 20 a50:
(2) 50: 20
( 10000 P502) : 20
2
2 1 (1 20 E50 ) 11.09945038 2 2 A50: 20 5000 (2) 162.62 20 a50:
例5.5答案(2)
1844 (元)
例5.1答案(4)
(3)如果赔付在发生事故时进行,年缴 净保费为
100 000 P A
1 x:10|
100 000 Px1:10|
i
0.03 100 000 ln1.03 ax:10| 1029 (元)
A1:10| x
例5.2
假设一个60岁的人购买一份1 000元的终 身人寿保险,每年年初缴纳保费,终身 缴费。已知利率i=6%,1单位终身寿险精 算现值为A60=0.75。分别计算在死亡年年 末赔付和死亡时赔付的年缴均衡净保费。
9
例5.1答案(2)
(1)生存年金现值系数为
1 100 k v k px 8.41 k 100 k 0 k 0 1.03
9 9 k
ax:10|
10年每年需要缴纳的净保费为
100 000 Px1:10| 100 000 A1:10| x ax:10| 1014 (元)
h
h Px Ax a x: M x ( N x N x h )
h Px: Ax: ax: ( M x M x n Dx n ) ( N x N x h ) n n
1 1 n Px: Ax: ax: Dx n ( N x N x n ) n n
第五章 保险费
本章结构
保费简介 均衡纯保费 毛保费
第一节
保费简介
保费的构成
毛保费 (购买费用)
纯保费 (将来保单受益的精算现值)
附加费用 (与保单相关的费用的精算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