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月1日起实施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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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2023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2023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吗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吗养老保险能补交。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如果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补缴流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保险每月交多少钱一、单位职工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每月最高缴纳605.86元,最少缴纳121.17元。

单位则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比例为20%。

二、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19%,分三个档次,9月底前缴费不收取利息。

随着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293元的公布,我省近日正式公布了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

也就是说,单位职工经核定的缴费工资,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即月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7573.25元),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即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1514.65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则另有规定。

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

一起来学习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2023

一起来学习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2023

一起来学习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2023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2023手机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2023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2023补缴社保的最新政策2023年开始我国又颁布一项新政策,今年可以进行社保补缴。

按社保补缴的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目前都已经确定,如果大众身边有人符合我补缴条件,那么一定要把握这次补缴的机会,这对于未来的退休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023年社保补缴新规定如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这和我国的社保制度离不开关系,我国的社保要求缴纳15年以上,等到退休的时候就能够享受养老保险。

缴纳得越多的人自然享受的保险额度越高,同时,由于我国大部分人过去对于缴纳社保,这件事情并不看重,目前就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现在我国有一部分的退休人员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但是其社保缴纳并未达成所规定的条件,不符合实际要求。

此外,我国的社保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多缴多得”的原则。

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年龄是一般要达到50岁,55岁或者60岁;第二,缴纳过社保,但是社保累积缴纳年限不足15年;第三,本人有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的意愿;第四,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补缴。

拓展资料:今年的新政策调整,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退休生活还无法得到保障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补缴之后就能够拿到养老金,这对于自己的退休生活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还能帮助这些老人,减轻经济负担、减少生活的压力。

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如下: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23年7月1日之前。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退休社保一次性趸缴流程

退休社保一次性趸缴流程

退休社保一次性趸缴流程一、了解一次性趸缴的适用条件。

1.1 首先呢,大家得清楚不是所有人都能进行退休社保一次性趸缴的。

一般来说呀,这得是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还没有缴满规定年限的朋友。

比如说,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者50周岁(根据不同地区和参保类型),社保缴费年限不够15年这种情况。

这就像是赶火车,到点了,可路程还没走完呢。

1.2 还有些特殊情况,像某些地区针对特定人群有特殊政策。

比如说曾经有过知青下乡经历的,或者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社保缴纳受到影响的,这些情况可能也有一次性趸缴的机会。

这就好比是开了个小后门,但也是合情合理的照顾。

二、准备所需材料。

2.1 那要办理一次性趸缴呀,材料可不能少。

身份证那肯定是必须的,这就像你的通行证,没有它啥也办不成。

2.2 户口本也得带上,这个能证明你的户籍信息啥的,就像你的家庭小档案。

2.3 另外呢,你的社保卡得是有效的,这就像你的小金库的钥匙。

如果之前有社保缴费的相关证明,比如说缴费清单之类的,也最好带上,这是你缴纳社保的证据呀,就像你的功劳簿。

三、办理流程。

3.1 第一步呢,你得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这地方就像社保的大本营,你所有关于社保的事儿都能在这儿解决。

到了那儿,找专门办理一次性趸缴业务的窗口,就像去饭店找点菜的窗口一样。

3.2 然后呢,把你准备好的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就会像审查官一样,仔仔细细地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有问题,他们会告诉你,你就按照要求去补充或者修改就好。

这就像考试答题,错了就改嘛。

3.3 接下来呢,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的情况计算出你需要一次性趸缴的金额。

这个金额可不是随便定的,是根据社保的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这就像在市场买菜,得按斤两算价钱。

算好之后,你就要按照这个金额缴费啦,可以用现金、银行卡或者其他规定的支付方式。

3.4 最后呢,缴费完成后,工作人员会给你办理相关的手续,确认你的一次性趸缴成功。

2024年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补缴特别规定

2024年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补缴特别规定

2024年,在中国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指导下,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特别规定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以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

补缴养老保险的特别规定主要针对各类人员的具体情况,为他们提供便利的补缴方式和条件,通过这些规定,人们能够更好地享受养老保险制度的福利。

首先,特别规定了劳动者的补缴方式和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未满15年的缴费年限被称为未足额缴费年限。

对于这些劳动者,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缴,将未足额缴费的年限补齐。

补缴的具体方式包括一次性补缴和分次缴纳两种,而补缴的时间限度则为60个月。

此外,特别规定了补缴所得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保局或者单位的指导,填写相应的表格,递交相关材料,完成补缴手续。

其次,特别规定了已退休人员的补缴方式和条件。

已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部分可以进行补缴,使其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特别规定规定了退休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的补缴事项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设立单位可以为其补缴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补缴未足额的年限,以获得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特别规定还为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了补缴途径和条件。

比如自由职业者、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缴,以充分享受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

特别规定还明确了补缴的条件和程序,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解决特殊群体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提供一条便捷的补缴途径。

总之,2024年的养老保险补缴特别规定,通过明确补缴的方式、条件和程序,为不同人群提供了更好的养老保险补缴服务。

这些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人们的养老保障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可持续的保障措施。

同时,这也为人们兴办新的事业、转行就业提供了更宽松的就业环境和机会,增强了人们的就业稳定性和就业满意度。

广州市一次性趸缴养老险办理流程

广州市一次性趸缴养老险办理流程

广州市一次性趸缴养老险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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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7号文件完善我市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1]37号文件完善我市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落实粤人社发[2011]37号文件完善我市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和《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解决部分年龄偏大的参保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即符合粤府[2006]96号文继续缴费条件)的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省籍非深户人员”)。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继续缴费条件的深户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深户人员”)。

二、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条件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我市社保机构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然后申请在深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三、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一)“省籍非深户人员”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省籍非深户人员”,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缴费比例。

2024年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2024年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指在退休后,通过领取养老金来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养老保险补缴的情况,下面将介绍2024年如何补缴养老保险的补缴流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有欠费的情况,则需要进行补缴。

一、确定补缴时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到次年的9月30日,即所谓的“缴费年度”。

如果发现有欠费的情况,你需要先确定补缴的时间范围,即欠费的具体年份。

四、缴纳补缴款项:在提交补缴申请材料后,你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补缴款项。

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补缴款项,也可以选择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补缴。

具体的缴费方式需要根据所在地的规定来确定。

五、等待审核结果:在完成补缴手续并缴纳了相应的款项后,你需要等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结果。

通常情况下,经办机构会对你的补缴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期限内告知你审核结果。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黄政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30日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遵循的原则:(一)职工医保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职工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三)职工医保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的原则;(四)职工医保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大病保险)实行同核同征、即时结算和便民惠民的原则;(五)职工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参加职工医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首次参保年龄须年满16周岁,且男性60周岁以内、女性55周岁以内。

(二)离休人员、老红军、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职工医保,其医疗待遇不变。

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医疗费支付不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24)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24)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淄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淄政发〔202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引导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

参保人应按规定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2023年养老金补缴新政策(2023年养老补缴)

2023年养老金补缴新政策(2023年养老补缴)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如下:之前的政策是大部分地区不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只有少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

但是从2023年起,就取消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

当然,上面是普遍性的补缴,目前还是存在特殊群体人员的补缴。

1、在职期间,单位未参保,导致员工没有缴纳社保。

这是单位的原因而非个人原因,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

2、特殊人员延迟退休5年后,仍然不满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3、疫情原因,部分地区允许2023年补缴202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

4、灵活就业者由于特殊原因,向人社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时间结束后也是燃衡可以补缴的皮含做。

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老孙专家为你免费解读!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3年怎么交2023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如下:1、凡45周岁以上男性和40周岁以上的女性,团李颂均可参与行养老保险补缴团李颂,其中达到退休年龄的居民(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

不到年龄的话,一般最多只能补缴10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这样办理1、参保人员想补塌郑缴费用的话,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将费用存入社会保障卡绑定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补缴的费用会被系统划扣。

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2023一、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情况说明1、就补缴的情况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缴费期间可以补缴之前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了的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所不足的养老保险费用。

2、不管进行那种情况的补缴,在补缴费用时,都是以年为单位补缴的,缴费标准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所在地区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补缴,需要注意一点的是补缴是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

3、符合标准要求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小伙伴,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你参保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相关的补缴手续。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英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英府[2012]55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英府[2012]55号)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意见,市政府对《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4月28日印发的《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英府[2012]49号)同时撤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英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保障农村和城镇无保障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09]124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1〕6号)及《印发清远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1〕51号)、《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保障参保人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为目标,缴费及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自愿参保,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加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详解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详解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详解【办事易编辑按】6月27日,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落实粤人社发[2011]37号文件完善我市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决定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办法解决部分年龄偏大的参保人员老有所养问题。

一、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适用范围 (趸:念dun,去声:整批、全部的意思)(一)省籍非深户人员:A.最后参保地是深圳;B.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C.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办事易温馨提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什么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二)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继续缴费条件深户参保人员。

二、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条件省籍非深户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择向市社保机构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然后申请在深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三、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一)“省籍非深户人员”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省籍非深户人员”,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办事易温馨提示:按深圳市平均工资标准缴交公式: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 解读我区社保新政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 解读我区社保新政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解读我区社保新政本报讯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过渡期也已即将结束。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平稳过渡,结合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现状,从7月1日起,我区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昨日,记者采访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区社保新政进行了仔细解读,让市民更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

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大标)统一缴费险种、基数、办法(小标)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保险“统一缴费险种、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办法”,即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实行“五险合一”。

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时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对未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原申报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要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小标)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或注销时,应及时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

变更单位名称或在区内成建制转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更社会保险原登记的相关信息;单位注销的应及时办理参保减少手续,以免影响参保人员的续保衔接和待遇享受。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将重罚(小标)对用人单位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津人社局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津人社局发〔2011〕5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参保人员范围1.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农籍职工)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和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市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加强参保登记管理1.加强新参保单位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认真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证书、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等有效凭证,要以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间作为首次参保时间。

2.加强已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参保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新招用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新招用职工参保登记时,要认真审核职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单等有效凭证,以办理参保登记时间作为首次参保时间,不得为非本单位人员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参保登记。

3.加强劳务派遣单位参保登记管理。

各类劳务派遣单位都应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郑政文[2005]10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郑政文[2005]10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郑政文[2005]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保障功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豫政〔2004〕83号)和《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缴的通知》(豫劳社基金〔2005〕2号)要求,现将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市级统筹的基本原则和范围(一)基本原则。

实行市级统筹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其基本原则是: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并建立全市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的市级统筹管理体制。

(二)实施范围。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规定,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应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现已参加省直统筹的单位不纳入市级统筹。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三)实行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缴。

实行市级统筹后,我市现行分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缴,分帐管理的经办体制。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的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旨在完善社保制度,强化个人权益保障,提高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这一新规定将对个人的社保缴费产生重要影响,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可以一次性补缴的社保费用范围。

根据规定,个人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但不能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用。

这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一次性缴纳社保费用,达到缩短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的缴费年限的目的,从而提前享受养老金和其他相关待遇。

其次,新规定规定了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的缴费期限。

根据规定,个人一次性补缴的社保费用缴纳期限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欠费期间。

也就是说,个人只能补缴2021年及之前的社保费用,而不能补缴2022年以后的欠费。

另外,新规定还对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的计算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的金额应根据往年的标准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按照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和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出每个月的缴费金额,然后将这些金额累加起来,即得到一次性补缴的社保费用的总金额。

最后,新规定还规定了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的具体办理流程。

个人需要向所在的社保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社保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确认缴费金额后,个人需要将相应费用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缴纳凭证。

综上所述,新的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个人更好地享受社保待遇,弥补之前的欠缴差额,提高个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个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了解新规定的具体政策要求,积极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社保部门也应当提供便捷的办理流程和及时的服务,确保新规定的有效实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缴费门槛低且缴费标准灵活参保缴费共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22元12个缴费档次。

参保人根据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且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二、参保有补贴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

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30元,缴费档次200元至4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45元,缴费档次5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

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全部存入个人账户,缴费不能中断并且不按年缴费的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三、待遇设计科学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自2022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70元,以后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15年)每超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四、关爱特殊群体1-2级残疾人,不需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并享受政府补贴。

五、缴费零风险新农保缴费总额全部记在您个人名下,所交的钱全部属于自己所有。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利息)÷139。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其中100元、200元为特殊群体缴费档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趸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趸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趸缴费?薛思媛【摘要】<正>编辑同志:我是天津市农业户籍人员,男性,今年50周岁,在此之前从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希望到达退休年龄时能够有养老保障,近日听说本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够15年到60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我目前已经50周岁了,请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趸缴费?郝国伟郝国伟读者: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年(卷),期】2016(000)005【总页数】1页(P41-)【作者】薛思媛【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编辑同志:我是天津市农业户籍人员,男性,今年50周岁,在此之前从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希望到达退休年龄时能够有养老保障,近日听说本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够15年到60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我目前已经50周岁了,请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趸缴费?郝国伟读者: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规定:“2015年1月1日起,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不得超过60周岁)可选择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市财政按照补贴一档即60元标准逐年给予缴费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市财政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

自2018年1月1日起参保人不得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您符合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即:45岁及以上),并且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不得超过60周岁)可选择一次性趸缴1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如果您在2018年1月1日后参保就只能按年缴费,到达60岁时缴费不满15年的,按照退休当年选择的缴费档次补齐到15年后可以享受城乡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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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月1日起实施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新规
省籍非深户符合条件可在深领基本养老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彭琰)从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籍非深户人员和深户人员,可选择向我市社保机构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然后申请在深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记者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关于完善我市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决定采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解决部分年龄偏大的参保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

两类人员适用政策
根据〘通知〙,一次性趸缴并非向所有的参保人或年龄偏大人员,而是有条件规定,只适用两类人员。

一类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省籍非深户人员”),另一类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继续缴费条件的深户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深户人员”)。

这两类人员可选择向我市社保机构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然后申请在深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条件是: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或者是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受理申请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通知〙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三类,趸缴标准也有所区分(见表格)。

一次性趸缴人员缴清全部费用后,可按规定向市社保机构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从市社保机构受理该申请的次月起发放。

“省籍非深户人员”也可选择在深圳延期继续按月缴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可申请在深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通知〙规定,一次性趸缴的养老保险费中,按缴费基数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一次性趸缴年限与趸缴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一次性趸缴期间的缴费指数按“1”计算。

关于医疗保险参保办法,〘通知〙规定,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后在本市办理退休养老手续的参保人,由本人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和
缴费比例按月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其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缴纳综合医疗保险费,非本市户籍人员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标准
1.“深户人员”: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2.“省籍非深户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3.“省籍非深户人员”,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1.“深户人员”趸缴满15年后,基本养老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发;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
计满10年以上的“省籍非深户人员”,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满15年后,基本养老金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发;
3.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省籍非深户人员”,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满15年后,基本养老金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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