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难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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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复习要点

会计从业资格证复习要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度、规范和办法;4、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责任主体;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三、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2、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4、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三会计年度和记账本位币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四原始凭证1、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5、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五记账凭证1、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3、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4、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5、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尚未入账发生错误,可撕毁并重新填制,如果入账后发现错误,应按更正错账的方法更正并签章,不得撕毁;6、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六会计账簿1、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2、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3、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5、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七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八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2、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3、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5、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九会计档案管理1、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四、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⑴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⑵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⑴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⑵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⑶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⑷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2、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4、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5、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二代理记账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⑴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⑵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3、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4、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5、代理记账业务范围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⑵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⑶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⑷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6、委托人义务⑴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⑵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7、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8、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四会计从业资格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⑴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⑵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⑶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3、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⑴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⑵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⑷编制移交清册;4、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六、法律责任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⑵私设会计帐簿的;⑶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⑷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⑸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⑹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⑺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⑻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⑼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⑽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同上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5、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6、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同单位负责人;7、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调整银行结算业务关系、票据管理和票据流通关系的金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二支付结算的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2、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3、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3、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4、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5、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6、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7、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8、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2、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4、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人民币符号“¥”;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6、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二、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1、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3、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⑴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⑵自愿选择原则;⑶存款保密原则;⑷监督管理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除外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2、存款人申请开立、变更、撤销一般存款账户、除预算资金外的专用存款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出具其基本存款开户登记证;3、开户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三基本存款账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023年最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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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一、会计第一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一、会计第一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会计两个基本职能: 核算、监督三、会计工作三个循环: 凭证、账簿、报表四、四个基本假设: 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五、五大类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六、六大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七、会计核算的七个方法: 设置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报告。

八、会计核算八原则: 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清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会计地方性法规-----由地方财政部门制定会计法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 1999.10.31修订重新发布、2000.7.1施行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会计行政法规包括: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部门规章: 一个准则多个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 二个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会计关系: 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财经法规重点、难点解析

财经法规重点、难点解析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层次
制定机构
包括内容
法律地位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
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
会计关系低于《会计法》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部门规章
财政部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的内容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重点多选)
具体要求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注意真实性和完整性概念的区别)
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分类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要求
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对外提供(历年考试重点要求记忆)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市场管理
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
伪造会计资料与变造会计资料的区别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科目,你对财经法规的知识点理解多少呢?下面是yjbys为大家带来的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标准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需要有会计从业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本钱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获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承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开工作、离任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____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8、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展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1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1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13、不得更改的票据工程:(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14、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整理过的)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整理过的)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地方性会计法规。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定义要点1.制定人?2.制定的什么?3.调整对象?(判断)4.区分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法律。

(二)会计关系(判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考点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四个层次)(注意简答、多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会计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它们构成了我国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纪律和规范。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其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制定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范围: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会计法地位: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立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填空)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会计行为:是指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例题•多选题】《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财经法规是关于会计⽅⾯的法律知识,对于财经法规你知道多少呢?下⾯是yjbys店铺为⼤家带来的关于财经法规⽅⾯的知识。

欢迎阅读。

第⼀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的本质是⼀种管理⼯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时间:2000年7⽉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政法规、国家统⼀的会计制度、地⽅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作的最⾼准则。

4.会计⾏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章五⼗条。

8.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法法》规定的程序进⾏。

12.地⽅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省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性会计法规的效⼒:不得与宪法、法律、⾏政法规相抵触。

第⼆节会计⼯作管理体制 ⼀、会计⼯作主管部门 1.我国会计⼯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原则:统⼀领导、分级管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一、教材上直接要点汇总1、会计法律制度构成,(1)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范文件《具体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我国会计行政管理原则统一指导,分级管理3、会计工作行政管理1、准则制度规范制定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4、会计工作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中国会计学会5、单位负责人包括:厂长、董事长、行政官员、合伙人、投资人,不含总经理6、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条件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9、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10、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出具单位重开更正,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11、账簿有错误加盖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盖章12、财务报告加盖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要签名盖章13、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14、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整年的公立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包括月度、季度、年度1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也可以用外币。

但是财务报告要折算为人民币16、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时要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17、会计记录的文字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一种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18、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监督监督、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19、单位内部监督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政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20、财政部门监督职责1、依法设置账簿检查2、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检查3、单位会计核算情况检查4、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检查21、单位个人艰巨违反会计法赫制度的行为属于外部监督22、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区别1、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审计目标不同4、审计职责总用不同5、审计准则不同2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2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报表,出审计报告2、验资,出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人力清算出报告4、其他审计业务25、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26、亲属关系包括婚姻、血缘、收养关系27、回避的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因关系28、代理记账机构条件1、有3名以上会计从业资格人员2、负责人要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3有固定场所4、有健全业务鬼法制度29、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营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变化也变更登记30、下列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1、会计机构负责人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财务成果核算7、财物收发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31、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本知识技能32、提供虚假报告做假账贪污违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资料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 ()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用以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A.会计法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制度D.会计规章【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行政法规的概念。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是()。

A.《会计法》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C.《总会计师条例》D.《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法律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部会计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选项A属于会计法律,选项B、C属于会计行政法规,只有选项D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的会计部门规章。

3、()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A.审计人员B.会计机构负责人C.总会计师D.单位负责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并明确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原则。

A.统一领导,分级管理B.统一规划,分级管理C.统一领导,条块管理D.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工作行政管理。

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B.中国会计学会C.国务院财政部门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6、《会计法》规定,我国会计年度自()。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必看考点四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必看考点四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必看考点四1、单选下列各项中,能够确定单位送存现金收入时间的法定机构()。

A.开户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C.中国人民银行总行D.单位决策层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由开户银行确定单位(江南博哥)送存现金收入时间。

2、判断题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对3、单选()应当对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A.会计机构B.会计人员C.单位负责人D.填制原始凭证的人员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填制原始凭证的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判断题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错5、判断题乡、民族乡、镇政府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报本级政府备案。

正确答案:错参考解析:乡、民族乡、镇政府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6、判断题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作为记账依据。

收回借款时另开收据或退回借据副本,不能退还原借款凭据。

()正确答案:对参考解析: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作为记账依据。

收回借款时另开收据或退回借据副本,不能退还原借款凭据。

7、不定项选择一家棉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纺织设备一台,不含税价款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2)从当地农民生产者购进免税棉花5吨,每吨1.4万元,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7万元。

(3)从当地供销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棉花15吨,每吨不含税价格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月向一般纳税人销售甲型号棉布2.4万米,售价每米40元(不含税),向个体工商户销售一型号棉布5.85万米,售价每米50元(不含税)。

已知:有关发票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购进纺织设备及支付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度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详第二节会计任务管理体制我国会计任务管理体制包括四方面内容:一、会计任务主管部门:财、审、税、银、证、险;其中: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管全国,中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本行政区域。

二、会计制度制定权限:同国度一致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规则。

三、会计人员管理:1.会计人员需具有会计从业资历。

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不是会计人员。

2.单位担任人、总会计师任职资历3.会计人员管理包括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历管理①会计人员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历管理、会计专业职务资历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评优惩处奖惩。

②会计人员专业资历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消费树立兵团财务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中国人民束缚军总后勤部。

四、单位外部会计任务管理1.单位担任人对本单位会计任务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任。

单位担任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则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担任人。

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公司制企业董事长、国度机关最高行政官员、团体独资企业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物的合伙人。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核算、会计监视任何单位或许团体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伪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普通原那么:权责发作制指当期发作的支出或费用,无论能否在当期收付,都应在当期确认;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支出或费用,即使款项曾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支出或费用。

收益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运营周期或一年以内的支出,资本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运营周期或一年以上的支出。

慎重性原那么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不得少记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预备。

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提高财经法规考试通过率和教学效果,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1、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应税行为2、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商场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3、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4、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职务有: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5、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6、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岗位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7、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需签名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管理9、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0、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1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政责任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4、政府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5、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拨款实施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预算拨款、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照进度拨款16、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17、从归属上,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18、从主体上,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19、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应遵循的程序为: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我国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1、财政部门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包括:会计账簿设置的监督、会计资料真实与完整的监督、会计核算的监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2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3、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24、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25、年度、半年度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26、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7、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28、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29、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3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31、我国预算级次分为:政府预算级次、单位预算级次32、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33、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卫体的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补贴支出、其他支出34、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35、其他收入包括:外事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罚没收入36、中央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当年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不住地方支出、地方上解收入37、地方各级政府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当年本级预算收入与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中央/上级返还或补助收入、返还或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中央/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38、预算执行的任务包括: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组织预算收支平衡、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39、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40、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信息公开制度、采购本国货物政策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推荐度: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内容

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内容

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内容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月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

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 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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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项目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标准分别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选项B中,宏发公司是直接向甘肃地区捐款,而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准予扣除的项目。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自2009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
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货物销售),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对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税服务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5)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税计算公式:(1)每次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每次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稿酬所得-800元)×20%×(l-30%);(2)每次稿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每次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稿酬所得×(l-20%)×20%×(1-30%)。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合并收取,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我国现行消费税中对粮食白酒、卷烟、薯类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电信业和文体业适用3%的税率;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金融保险业适用5%的税率;娱乐业适用20%的税率。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

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劳动分红不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作物免征增值税。

啤酒是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因此,本题中,啤酒厂应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是10000吨
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确定为视同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且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如果购买时已经抵扣了,就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所谓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的财务。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支出。

(7)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个人的房产租赁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实行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即消费税的销售额与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销售额,即应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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