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印章是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他人行使职权的标志,是医院合法行为的证明和保障。
第三条所有医院印章的制作、使用,必须依法确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必须经过医院印章管理人员审批,并建立健全的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第四条印章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一事一章、一章一用,并实行分类管理,做到责、权、利三分离。
同时,医院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制作与使用第五条医院印章的制作应当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印章制作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格和标准制作。
第六条医院印章的制作必须经过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并委托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材料、照片等,并保管好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七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应当收到授权人的书面授权,并由授权人签字确认,授权书上应当具体注明印章的种类、用途、授权期限等信息。
第八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应当由具备相关职权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不得将印章外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医院印章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密,严禁泄露印章的密文和印模,防止冒用、盗用和伪造。
第三章管理和保管第十条医院印章的管理和保管属于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医院应当委派专人负责印章管理和保管,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经验,在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做好印章使用的监管和记录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印章的保管应当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当登录印章管理台账,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印章的申请、借用、归还等相关信息,并做好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印章的灭失、损坏等情况发生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医院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五条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整改。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医院印章是医院内部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它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和法律效力。
为了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医院的行政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三、印章的分发和管理(一)印章的发放1. 医院印章由院长、副院长或授权人员统一下发。
2. 发放人员需记录印章的种类、编号、使用范围和归属单位等信息,并做好相应归档工作。
(二)印章的保管1. 各部门需设立专门的印章保管箱,对印章进行分类存放。
2. 印章保管箱必须配备安全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3. 每个印章保管箱用途明确,并在保管箱上进行标识。
(三)印章的使用1.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印章前,需确保权限无误,并在印章上进行签名。
2. 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印章后,需及时归还并将归还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四、印章的使用规定(一)行政章的使用1. 行政章仅用于涉及医院内部行政管理的文件、凭证等。
2. 行政章的使用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和签字。
(二)财务章的使用1. 财务章仅用于涉及医院财务事务的文件、凭证等。
2. 财务章的使用须经财务部门的批准和签字。
(三)法人章的使用1. 法人章仅用于涉及医院法人事务的文件、凭证等。
2. 法人章的使用须经法人代表或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和签字。
(四)印章的转交和委托1.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转交或委托他人使用印章。
2. 如需转交或委托使用印章,需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五、印章的遗失和滥用(一)印章遗失1. 单位或个人在发现印章遗失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相应的挂失和重新申领。
2. 即使印章遗失后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相关责任人仍需接受相应的处理。
(二)印章滥用1.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滥用印章,如私自盖章、任意更改文件内容等。
2. 即使滥用印章后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相关责任人仍需接受相应的处理。
六、印章的监督和审计(一)监督机构1. 医院设立印章管理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
(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
二、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
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印章是医院法人机构的重要标识和法定用印工具,用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合法运营以及办公事务的便捷进行。
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医院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等。
三、印章的使用权限1.公章:具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院长、院长等在公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公章的使用必须受到相应的授权并经过批准。
2.合同章:具有事业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等在合同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合同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并符合医院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3.财务章:具有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在财务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财务章的使用必须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4.法人章:具有法定代表人、法律事务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等在法人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法人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人事章:具有人事处负责人、人事科长等在人事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人事章必须符合医院人事管理规定。
四、印章管理人员医院印章管理人员由医院行政领导任命,负责印章的发放、登记、保管和管理工作。
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管理经验。
五、印章的外借和借用1.印章的外借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印章借用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
2.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觉维护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将印章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医院行政领导的书面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2)在使用公章时,必须在印章上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公章的使用,确保公章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保护医院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法人、法定代表人和行政机关的重要象征,是医院行政管理的工具,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医院公章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范使用医院公章,维护公章的安全性,不得私自转让、私自用于与医院职能无关的事务。
第四条医院公章管理工作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由各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负责。
第二章医院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五条医院公章的保管工作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医院公章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并负责制作和销毁医院公章。
第六条医院公章应存放在专门的公章保险柜中,保险柜的钥匙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保险柜应定期检查,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七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且必须有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医院公章。
第八条医院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公函发出、资金往来、行政审批等与医院行政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九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文字清晰、印章完整,不得有涂改、错位、模糊等情况。
第十条医院公章的使用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确保使用人员的身份真实、合法,未经验证的人员不得使用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准确,每次使用都应当有相应的使用事由、使用人员和使用时间,并由授权人员进行确认。
第三章医院公章的丢失、损坏和发现第十二条医院公章的丢失、损坏或者发现异常情况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向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第十三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丢失、损坏或者发现异常情况的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登记,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如需报警、补办等。
第十四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医院公章进行检查,发现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信息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单位和人员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印章是医院的重要财产,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印章并获得相应权限的人员才有权使用和管理印章。
第四条印章分为公章、行政章、财务章和专用章,根据使用范围和管理部门的不同,分别由综合部、行政部、财务部和各个科室负责管理。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使用和管理印章,不得滥用、私自使用和贩卖印章。
第六条医院建立印章管理和监督制度,设立印章管理和监督岗位,由专门人员负责印章的发放、收回和管理。
第七条所有印章均需备案,包括印章的类型、编号、刻制单位、领用人员、存放地点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印章盘点和检查。
第八条任何人员在使用印章前,必须查验印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印章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第九条任何人员在使用印章过程中,应确保印章不被他人复制或伪造,并定期检查印章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性。
第十条医院对于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印章应按照使用范围和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分类和刻制。
第十二条公章是医院的正式标志和身份证明,只能用于对外公文、合同和法律文件等重要事务的签章。
第十三条行政章是行政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印章,可以用于文件的签署、转发等行政事务。
第十四条财务章是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调拨时使用的印章,严禁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专用章是各个科室内部使用的印章,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刻制和使用,但不得超出权限范围和用途。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印章时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使用印章前必须仔细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印章管理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
(二)外出时应将印章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随身携带或交给他人携带,如遗失应及时报告印章管理人员进行挂失和补办手续。
医院印鉴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印鉴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印鉴使用和管理,确保印鉴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鉴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二条医院印鉴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章代理章等。
第三条医院公章为医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董事会决定的主要负责人使用,用于重要事项的签署、批准、日常往来文件的签收等。
第四条医院法人章为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副院长等职务的负责人使用,用于重要事项的签署、批准、文件的签收等。
第五条医院财务专用章由医院财务人员使用,用于各类财务收支凭证、合同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医院章代理章由特定人员代理使用,用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文件签署、批准等。
第三章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第七条凡使用医院印鉴的人员必须遵守印鉴使用和管理制度,严禁私自调取和使用。
第八条医院印鉴由专门的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确保印鉴的安全。
第九条医院印鉴保管人负责编制印鉴的保管台账,并按规定更新和保存。
第十条医院印鉴的使用必须按照授权和规定的范围进行,严禁超范围或冒用印鉴。
第四章印鉴的使用程序第十一条医院印鉴的使用程序必须符合工作实际,事先制定使用程序,明确使用范围、用途和流程。
第十二条凡需要使用医院印鉴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的要求,有相应的证明和文件。
第十三条医院印鉴的使用一般需要经过申请、审批和签发的程序,相关人员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私自盖章。
第十四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印鉴交回保管人,严禁随意将印鉴携带离开。
第五章印鉴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印鉴必须放在保险柜或专用保管箱内,严禁随意放置。
第十六条凡涉及医院印鉴的重要文件必须由保管人或授权人亲自盖章,并在印鉴上注明盖章日期。
第十七条医院印鉴遗失、被盗或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找回或重新制作。
第十八条医院印鉴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和处理,违规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印鉴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zz省医学科学院__zz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章及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和病区(以下简称各部门)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医院公章、医疗业务专用章、部门章、个人名章。
第四条医院法人授权医院行政公章、法人名章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授权医疗业务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及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分别由医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使用权属个人。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五条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经医院批准设置的.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办公室,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七条医(药)师个人签名章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
第八条因部门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第九条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第十条医院公章及各部门印章须在院长办公室建立的“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在院长办公室领用。
同时,各部门也要建立“部门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用于印章管理人更换时的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院长办公室应建立“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使用医院公章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在医院网站下载),然后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上填写用章记录。
第十二条各类专用章应依审批权限分别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并在“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填注保管人姓名,如病情证明专用章、体检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医务部、健康管理中心、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更换印章管理人员时,必须在院长办公室的印章交接登记簿上办理更换手续。
医院各科室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各科室公章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各科室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各科室公章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章的定义和种类1. 公章是指医院各科室使用的正式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2. 根据功能和使用范围的不同,公章分为三类:(1)全院公章:用于医院的全院事务,如文件签发、法律合同等重要事项;(2)科室公章:用于各科室办公室的事务,如文件的签发、申请等;(3)个人公章:用于个人事务,如请假申请、报销申请等;第三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1. 公章的保管责任由各科室主任和公章管理人共同负责。
2. 公章的保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建立公章保管专门的保管室,并配备保险柜;(2)保管室必须设有检查记录,记录公章的编号、种类、保管人和检查人的姓名、时间等;(3)禁止将公章随意带出保管室,如果有需要使用的情况,应当填写使用登记表,并由公章管理人签字确认;(4)公章管理人应定期对公章进行清点,并进行检查。
3. 公章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使用公章必须事先填写使用登记表,由公章管理人签字确认;(2)除非特别情况,使用全院公章必须由医院院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亲自签名,使用科室公章必须由科室主任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亲自签名;(3)公章使用一经签字确认,即代表该事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公章不得随意借用、私自改动和塞用错误。
第四章公章的遗失和封存1. 公章遗失时,必须及时向医院行政部门和公章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公章遗失报告,说明公章的编号、用途和遗失原因等。
2. 公章遗失后,必须立即封存并声明作废,报告行政部门,行政部门要求增发新的公章,并提交保管室重新盘库。
3. 公章遗失后,所有与公章有关的文件和合同都必须重新签署和盖章,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章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的责任和处理1. 公章管理人因保管不善、违反规定而造成公章的损失或遗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公章或者私自借用、私自改动和塞废公章的行为,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纪律处分。
基层医院印章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医院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第三条印章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印章类别第四条我院印章分为以下类别:1. 公章:用于我院对外正式文件、合同、协议等需要加盖医院名称的场合。
2. 财务专用章:用于我院财务收支、资金结算等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场合。
3. 合同专用章:用于我院签订合同、协议等需要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场合。
4. 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我院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署文件、合同等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场合。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第五条印章刻制必须由我院指定的印章制作单位进行,并严格履行以下程序:1. 由相关部门提出刻制印章的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经院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院办公室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3. 经院领导批准后,将《印章刻制申请表》报送至印章制作单位;4. 印章制作单位根据批准文件进行刻制,并将印章样本报送院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第六条印章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和注销工作。
第七条印章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地点,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存放或携带。
第八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不得私自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2. 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展示;3. 不得将印章与个人物品混放;4. 不得将印章的密码、印模等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第九条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 使用印章前,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2.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印章的合法、合规使用;3. 使用印章后,必须将印章及时收回,并填写《印章使用记录表》。
第六章盖印第十条印章盖印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印章应放置于文件指定位置,确保清晰可见;2. 印章盖印时,应保持平稳,避免倾斜或歪曲;3. 印章盖印后,应当检查是否清晰、完整。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印章是医院合法存在和行使职权的象征,是医院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为了加强医院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和用途(一)医院公章医院公章是医院的法定印章,代表医院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主要用于医院对外的重要文件、合同、协议、证明等。
(二)医院财务专用章用于医院的财务收支、票据、报表等相关财务事务。
(三)医院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各类合同。
(四)医院部门印章如医务科印章、护理部印章等,用于部门内部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
(五)医疗专用章如诊断证明章、病假证明章等,用于医疗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印章的刻制(一)印章的刻制需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注明印章的种类、名称、规格、用途等,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新印章刻制完成后,医院办公室应及时留存印模,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
四、印章的保管(一)医院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医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二)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三)医疗专用章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四)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不被盗用、遗失。
印章保管人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报医院办公室备案。
五、印章的使用(一)使用印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涉及重大事项、合同、协议等需用印的,须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印章使用原则上应由保管人亲自用印,特殊情况需他人代用时,应由保管人在场监督。
(四)用印时,应确保印章清晰、端正,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合同上预盖印章。
(五)对于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六、印章的外借原则上医院印章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并由医院办公室派专人陪同。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印章的安全和合法性,确保印章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的集中与分散相统一,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印章是医院合法行使权力、签署协议、承担法律责任、确认合同有效性等各项重要法律行为的专用工具,医院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医院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医院行政章、医院财务章、医院专用章等。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和保管第五条医院的印章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和备案,并定期核对管理。
第六条印章使用人员的岗位要与所使用的印章相对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程序办理手续,严格遵守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调整印章的格式和内容。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好印章,避免遗失、损坏和被盗。
第九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辖部门的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十条医院印章的保管应当设有专门的印章保管人员,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印章的保管。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印章使用情况的记录真实、完整。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程序第十三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印章使用人员持有和使用。
第十四条在使用印章前,印章使用人员应当仔细核对印章的格式、内容和日期的正确性,并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印章使用人员应当保证印章的使用事项的确切性和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发现印章的损坏、变形、涂改等情况,印章使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超过印章权限、超过法定程序或者擅自使用印章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管理医院印章的使用,维护医院的利益和声誉,保护印章的安全和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章的分类医院的印章分为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法律文书用章、行政用章、合同用章、医疗专用章以及其他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3.1建立医院印章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划分各印章的使用范围及权限,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2设立印章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印章管理办法、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以及印章的保管和更新。
3.3设立印章保管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印章,印章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并定期检查印章的安全性。
3.4提供必要的培训,使使用印章的人员了解印章的使用规定,明确各类印章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3.5严格控制印章使用权限,不得私自使用、移交、挪用印章,严禁盖印虚假文件、违反法律规定的文件。
3.6建立日常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审批制度,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四章印章的制作4.1印章的制作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的需求,必须在正规的印章制作单位进行,并确保制作单位的信誉和合法合规性。
4.2印章的样式和文字应与正式登记的样章一致,一经制作完成,不得私自更改样式或文字。
4.3印章制作完成后,由印章管理机构验收,并签订印章验收清单,记录印章的使用单位、责任人、印章名称、编号等信息。
第五章公司用章的管理5.1医院公章是医院对外代表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用或私自移交他人。
5.2使用公章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由主管领导亲自检查和盖章,确保印章安全和使用的合法性。
5.3公章的使用记录必须详细,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文件名、编号等,防止滥用和错误使用。
5.4公章的损坏、遗失、封存、销毁等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印章管理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保密管理6.1印章为医院的重要财产,必须严密保守,严禁私自擅自外借、私自调换、私自销毁。
6.2医院的财务专用章、法律文书用章、行政用章等,必须妥善保管,避免盖章错误和滥用。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医院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包括公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等各类印章。
二、印章的种类和使用权限1.公章:医院公章为医院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盖章,用于重要事项的决策、合同签订、文件传真等。
公章的使用权限由医院董事会授权确定。
2.法人章: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使用的印章,用于对外代表医院进行各类业务活动。
法人章的使用权限由医院董事长或院长授权确定。
3.合同章:用于医院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由医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保管和使用。
4.财务章:用于医院相关财务事项,如笔记、报销等,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和使用。
5.药品库存章、文书鉴定章、离退休章等其他特定用途的印章,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保管和使用。
三、印章的保管和使用1.印章的保管(1)每个印章都需制作印章台帐,登记印章的名称、规格、材质、刻制单位、刻制编号及负责保管人员等信息,并进行核验。
(2)医院设置专门的印章保管室,保管印章的专用柜,柜内设有保险装置。
(3)负责印章保管的人员应保证印章的安全和完整,严禁私自将印章带离医院。
(4)印章保管室每月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台账信息并制作盘点报告。
2.印章的使用(1)使用印章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核对使用人员的身份及授权文件。
(2)在用印之前,需认真核对需要盖章的文件内容、金额、日期等,确保准确无误。
(3)对于重要文件,必须进行双重盖章,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禁止私自盖章,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
(5)使用印章后,及时清洗印章,并归还印章保管室进行保管。
四、印章的变更和注销1.对于印章的变更,需经董事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并按照相关章程及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对于印章的注销,需提前报请董事会决定,并在注销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银行、税务等相关单位。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篇1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泸医附院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加盖泸医附院医疗专用章后方有效。
为使我院医疗专用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院内医学文书证明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规定如下:一、本规定所指的医学文书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死亡诊断证明”、“癌痛患者医疗证明”。
二、印章由医教科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科负责人管理。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
三、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用印内容,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四、医学文书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盖章:1、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在我院注册并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否则,不予盖章。
2、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其他时间不予盖章。
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未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休假时间、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的不予盖章。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财务专用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财务专用印章是医院财务部门办理财务事项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禁滥用。
第二章刻制第四条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的刻制,须由财务部门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第五条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的规格、材质、大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保管第六条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二)熟悉印章管理制度,了解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三)责任心强,能够妥善保管印章。
第八条印章保管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安全;(二)不得私自复制、转借、转让印章;(三)不得将印章用于非法用途;(四)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第四章使用第九条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的使用,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财务部门负责人提出用印申请,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二)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院办公室备案;(三)印章保管人按照审批意见,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四)财务部门负责人按照审批意见,在用印事项上加盖印章。
第十条印章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使用印章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规格和印文进行;(二)使用印章时,应当确保印章的清晰、完整;(三)使用印章后,应当及时将印章交回保管人。
第五章销毁第十一条医院财务专用印章的销毁,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财务部门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二)经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销毁;(三)销毁过程中,由印章保管人全程监督。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制度范本
医院印章管理使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合理、合法、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印章是医院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进行业务活动的重要标志。
医院印章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印章的刻制、领取、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和领取第四条医院印章的刻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刻章机构刻制。
第五条印章的领取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申请人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人领取并登记。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医院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或用于非法活动。
第七条使用印章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操作,一人执章,一人监督,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印章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实行实名制管理,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不受损坏或丢失。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如发现印章损坏或模糊,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第四章印章的销毁第十条医院印章如需销毁,应由上级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监销。
销毁过程应做好记录,销毁后的废印应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再被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刻制、领取、使用、保管印章的,一经查实,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损坏、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变更,应由医院管理层予以修订,并予以发布。
XX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XX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医院的所有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的印章包括法人印章、合同印章、财务专用章和其他印章。
印章的制作、使用、保管、检查和启用等均需遵循相关规定。
第四条所有印章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依法使用和保护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制作和使用第五条印章的制作应由专门机构负责,制作之前需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批准文件,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六条制作印章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且应具有医院的法人性质,并且具有鲜明的特征。
第七条单位法人章、合同印章和财务专用章须分别由因使用需要的部门或者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保管。
第八条使用印章的人员必须事先认真核对印章上的字样和编号,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使用印章前应先确保印章和印泥的清洁,以免影响印章的清晰度。
第九条对于印章的使用,须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使用申请书,并经过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对于印章的使用,应当在特定的文件或者合同上采用刻有印章的方式盖章,并在印章上注明日期。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和检查第十一条所有印章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制定印章入库及出库管理制度,保证印章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出库时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申请和登记,由专人在制定的存放区域内分门别类、按照纪录文件进行存放。
第十三条单位法人章、合同印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使用部门应建立日常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做好记录和核实。
第十四条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和验真,确保印章的完整和合法性。
第四章印章启用和注销第十五条单位法人章、合同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在启用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或岗位的批准,并认真核对印章上的内容和编号。
第十六条对于印章的启用和注销,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注销印章应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经过审核同意后方可注销,并及时进行注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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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保障医院印章的安全,防止印章被非法使用以及损失和滥用权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定义
1.印章:指医院授权使用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各类印章。
2.印章管理人员:指医院委派的负责印章管理和监督使用的人员。
3.印章申请人员:指医院工作人员申请使用印章的人员。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与用途
第四条印章的种类与权限
医院设有以下印章:
1.公章:用于医院文件、公函、证明等正式文件的盖章。
2.法人章:用于医院代表与其他机构签订合同、为医院进行法律行为盖章。
3.财务章:用于财务相关事务,如银行开户、资金清算等。
4.专用章:用于特定事务,如合同签订、核名确认等。
第五条印章权限
1.公章和法人章的使用权限仅限于医院法定代表人、经理、财
务主管、授权代表等职务人员,并需提供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2.财务章和专用章的使用权限由医院负责人授权,并需提供相
关授权文件。
3.印章权限的变更、解除和取消需经相关程序和文件审批。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第六条印章保管
1.印章必须由设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尽责保管,严禁私自饮酒、
离岗或将印章私自带离岗位。
2.印章管理人员有责任定期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如发现有坏损
或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更换或注销相应印章。
3.印章管理人员发现印章被盗、遗失或被非法使用的,应立即
向上级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七条印章使用
1.印章必须由印章申请人员亲自使用,不得代为转交或借用给
他人使用。
2.印章使用前应核实印章是否完好无损,并与相关文件进行校验。
3.印章使用时应慎重、准确、规范,不得私自更改印章的内容、格式或用途。
4.印章使用后,应及时将印章归还给印章管理人员,并在使用
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危急情况下的印章使用
1.在危急情况下,当无法联系到印章管理人员时,相关职务人员可即时使用印章,并立即向印章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2.印章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需尽快核实事实,如印章使用符合规定,则确认并记录;如印章使用不符合规定,则及时报告上级,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印章的备案与监督
第九条印章备案
1.医院应对各类印章进行备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印章备案包括印章的种类、编号、用途、使用权限以及相关人员信息等。
第十条印章监督
1.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进行监督。
2.印章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印章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3.医院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第五章处罚与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行为
对于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等。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
对于盗用、遗失、私自转借或滥用印章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包括向公安机关报案、取消相关职务、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行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