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计酬手册
2020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建设工程项目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手册编号:XXX-XXX-XXX
使用须知
1、本手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凭证,人手一册,请妥善保管。
2、发生工资拖欠,应及时向劳资专管员或项目负责人反映解决。
3、本手册可作为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证据。
4、不得涂改、转借。
5、依法维权,违法必究。
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总承包企业:工程有限公司(签章)专业分包企业:(签章)劳务分包企业:(签章)劳资专管员:
联系方式:
工资专户开户银行:
工资专户账号:
工作期限及计酬方式
一、工作期限
本人从事工种(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类。
1、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
2、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无固定期限。
二、计酬方式
计酬方式为下列第种。
1、日工资元/日;
2、月工资元;
3、工作量工资元/(吨、平米、立方米、其他:);
4、其他计酬方式。
工资支付信息
月考核计酬内容:(工作主要内容,考勤情况,工作量)单位:元。
农民工计酬手册
农民工计酬手册第一篇:农民工计酬手册农民工计酬手册淮政办发〔2009〕43号关于实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管理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属地管理,归口负责(一)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
(二)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交通、水利、教育、经贸等部门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各资产公司负责其投资、建设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
二、严格措施,强化保障清欠工作实行“三进三保证”,即企业“进档保落实”,工资保障金“进户保应急”,民工工资“进卡保权益”。
(一)凡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来淮经营承揽工程业务,必须在我市设立分公司,保证发生拖欠时,有人有组织牵头落实处理。
(二)设立建筑企业工资保障金和项目工资保障金,并进入清欠专门账户,保证一旦发生拖欠用于应急。
1.进入我市的外地施工企业按下列标准交纳企业工资保障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100万元,二级及以下企业7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
2.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按下列标准交纳项目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和施工企业按工程合同造价的5%分别缴纳项目工资保障金,上限为100万元。
(三)施工企业必须与建筑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每一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工资卡(本),按月足额将农民工工资打进卡(本),不得拖欠和克扣,保证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农民工计酬手册
农民工计酬手册农民工计酬手册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写2.劳动合同2.1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2.2 合同签订流程2.3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与程序3.工资支付3.1 工资计算基准3.2 工资支付周期3.3 工资计算方式3.4 工资支付方式3.5 特殊工资福利补贴4.加班工资4.1 加班定义4.2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4.3 加班工时记录和审核5.绩效奖金5.1 绩效奖金计算规则5.2 绩效考核标准5.3 绩效奖金支付周期6.奖励与惩罚6.1 奖励制度6.2 惩罚制度7.社会保险与福利7.1 社会保险种类与缴纳比例 7.2 福利待遇规定7.3 社会保险福利申请流程8.工伤与医疗保险8.1 工伤保险规定8.2 工伤报备与赔偿流程 8.3 医疗保险报销规定8.4 医疗报销申请流程9.退休与养老保险9.1 退休与养老保险规定 9.2 退休申请流程9.3 养老金发放规定10.假期与休假10.1 年假规定10.2 事假与病假规定 10.3 节假日休假安排10.4 其他特殊假期规定11.争议解决11.1 内部解决机制11.2 法律诉讼程序附件:1.劳动合同范本2.工资支付记录表3.加班工时记录表4.绩效考核表5.社会保险福利申请表6.工伤报备表7.医疗保险报销申请表8.退休申请表9.假期休假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书面协议,约定劳动条件和权益的规范文件。
2.工资计算基准:工资计算的基础金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3.加班工资:劳动者因需要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工作而获得的额外报酬。
4.绩效奖金:根据劳动者的工作业绩,给予额外奖励的一种薪酬形式。
5.社会保险: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6.福利待遇:企事业单位为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福利水平而支付的各种额外待遇。
7.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8.医疗保险:为解决劳动者医疗费用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一、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支付1.1 劳动合同签订1.1.1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1.2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1.1.3 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1.2 工资支付1.2.1 工资的计算方法1.2.2 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1.2.3 工资项目明细二、工时与休息2.1 工时制度2.1.1 标准工时与加班工时2.1.2 平时、节假日和夜班的工时安排2.2 休息制度2.2.1 休假规定2.2.2 带薪年假和其他特殊假期三、社会保险与福利3.1 社会保险3.1.1 养老保险3.1.2 医疗保险3.1.3 失业保险3.1.4 工伤保险3.1.5 生育保险3.2 住房公积金3.2.1 缴存比例和基数3.2.2 公积金提取规定3.3 其他福利待遇3.3.1 补贴和津贴3.3.2 职工福利设施四、劳动纠纷处理4.1 劳动纠纷的范围和处理机构4.1.1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概述4.1.2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时限4.2 劳动纠纷种类及解决方法4.2.1 工资纠纷4.2.2 工时纠纷4.2.3 劳动合同纠纷4.2.4 其他劳动纠纷五、附件附件一、劳动合同范本附件二、工资计算表格附件三、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附件四、休假申请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8年通过的一部专门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
2、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规定的工资测定,保障劳动者的最低收入水平。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患者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制度。
4、公积金:公积金是一种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存的经济组织,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储蓄基金。
本文档涉及附件:1、劳动合同范本:附件一为一份劳动合同的标准格式范本,供雇主和劳动者参考和使用。
2、工资计算表格:附件二为一个工资计算表格,劳动者可用于核对工资项目明细和计算工资金额。
3、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附件三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用于记录和核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模板)
劳动合同编号:
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河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使用须知
1.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实名制信息。
2.本手册由农民工本人保管,不得伪造、编造、涂改、转借。
3.本手册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出勤的重要凭证。
4.本手册由农民工本人记录,用人单位(分包单位)签章确认。
5.手册由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发放给农民工使用,不得收费。
6.发生工资拖欠,请及时依法维权。
住建部门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
法律援助电话:
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章):
总承包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
总包劳资专管员:
联系方式:
工资专户开户银行:
工资专户账号:
工作期限及计酬方式
本人从事工种(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类。
1.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
2.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无固定期限。
计酬方式为以下第种。
1.日工资元/日;
2.月工资元/月;
3.工作量工资元/(吨、平方、立方米、其他);
4.其他计酬方式。
工资卡开户银行:
卡号:
劳资专管员:本人签字:分包单位签章:项目部签章:
劳资专管员:本人签字:分包单位签章:项目部签章:。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之欧阳音创编
建设工程项目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手册编号:
使用须知
1、本手册是工资支付重要凭证,人手一册,妥善保管。
2、不得伪造、编造、涂改、转借。
3、发生工资拖欠,及时向劳资专管员或项目负责人反映解决。
4、本手册可作为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证据。
5、依法理性维权,违法必究。
姓名: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总承包企业:(签章)
专业分包企业:(签章)
劳务分包企业:(签章)
劳资专管员:
联系方式:
工资专户开户银行:
工资专户账号:
工作期限及计酬方式
本人从事工种(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类。
1、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
2、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无固定期限。
计酬方式为下列第种。
1、日工资元/日;
2、月工资元;
3、工作量工资元/(吨、平米、立方米、其他:);
4、其他计酬方式。
工资支付信息
年月单位:元。
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承诺书(两份)
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承诺书
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及工程(合同)造价
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单位
施工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经理姓名及电话
民工工资预留户办理情况(存款金额或保函所在银行)
计划使用农民工数量
领取“计酬手册”数
承诺
按省,苏州市及太仓市规划建设局、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太仓市总工会联合签发文件《太规建建(2006)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树立本企业在太仓建设市场的良好行为。
(完整版)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doc
建设工程项目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手册编号:
使用须知
1、本手册是工资支付重要凭证,人手一册,妥善保管。
2、不得伪造、编造、涂改、转借。
3、发生工资拖欠,及时向劳资专管员或项目负责人反映解决。
4、本手册可作为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证据。
5、依法理性维权,违法必究。
姓名: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总承包企业:(签章)专业分包企业:(签章)劳务分包企业:(签章)劳资专管员:
联系方式:
工资专户开户银行:
工资专户账号:
工作期限及计酬方式
本人从事工种(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以下第类。
1、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
2、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无固定期限。
计酬方式为下列第种。
1、日工资元/日;
2、月工资元;
3、工作量工资元/(吨、平米、立方米、其他:);
4、其他计酬方式。
工资支付信息
年月单位:元
月考核计酬内容:(工作主要内容,考勤情况,工作量)
本月应得工资¥
本月已领取工资¥
本月欠发工资¥
累计欠发¥
本人签字班组长签字
及指印及指印劳务负责人项目部
签字签章
备注:(需要特别记录说明的事项,由填写人签字备注)。
农民工计酬手册
农民工计酬手册农民工计酬手册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2、定义与解释2.1 农民工2.2 计酬2.3 相关名词解释3、劳动合同3.1 合同签订3.1.1 合同双方3.1.2 合同形式3.2 合同内容3.2.1 工作内容3.2.2 工作地点3.2.3 工作时间3.2.4 工资及计酬方式 3.2.5 休假与加班3.3 合同终止3.3.1 解除合同3.3.2 终止合同4、工资支付4.1 工资结构4.1.1 基本工资4.1.2 绩效工资4.1.3 加班工资4.1.4 奖金与津贴4.1.5 扣除与补偿4.2 工资支付周期4.3 工资支付方式4.3.1 直接支付4.3.2 银行代发4.4 工资支付公示与通知5、工时管理5.1 工作时间5.2 加班管理5.2.1 加班申请与审批 5.2.2 加班工资结算 5.3 休假管理5.3.1 年假5.3.2 病假5.3.3 事假5.3.4 婚假5.3.5 产假与陪产假6、社会保险与福利6.1 社会保险6.1.1 基本养老保险 6.1.2 失业保险6.1.3 医疗保险6.1.4 工伤保险6.1.5 生育保险6.2 住房公积金6.2.1 缴存比例6.2.2 提取条件6.2.3 办理流程7、安全与劳动保护7.1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7.2 职业病防护与治疗 7.3 劳动保护设施与装备 7.4 危险作业与特殊岗位7.5 事故与紧急救援8、投诉与求助渠道8.1 内部投诉渠道8.2 外部求助渠道附件1、劳动合同范本3、加班申请表格4、休假申请表格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样本6、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2、农民工农民工是指在城镇及非农领域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民及其他农村人口。
民工计酬手册
民工计酬手册(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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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
劳动和计酬手册
罗氏诊断苏州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联实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编制
1.本手册记录劳动关系、民工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劳动培训等情况,
作为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也作为接受检查、信访投诉处理、劳动仲裁的依据。
2.工种班组长每天在考勤栏中按规定作出记录,每周核对签字,现场负责人每
月应汇总核定其工资。
3.劳务企业必须为本单位所有民工办理本手册,与上岗证一起领取,应在手册
上每月记录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手册由各市统一印刷,分给各企业使用,企业发给民工时不得收费。
手册由
民工本人保管。
每人每年一册,民工要注意保管。
手册不得转借他人。
5.禁止不具有主题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领用和分发手册。
6.江苏省苏州市劳动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
苏州市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
上岗培训情况。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1.劳动合同1.1 合同签订●双方基本信息:受雇人(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信息●工作内容和职责●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和支付方式●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条款1.2 合同解除●双方协议解除●终止情况和通知期限●终止赔偿2.工资与计酬标准2.1 基本工资●工资的组成部分●基本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法●调薪机制和调整频率2.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计算和评定方法●绩效奖金和奖励制度2.3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加班时长的记录和证明2.4 加班调休●加班调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调休时间的计算和记录2.5 加班工资与调休的选择权●农民工自主选择加班工资或调休3.奖励与福利待遇3.1 奖金制度●奖金的种类和发放标准●奖金的计算和发放时间3.2 经济补贴●餐补及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其他福利待遇3.3 休假制度●年假●事假和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3.4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积金的缴纳和提取规定4.劳动保护与安全4.1 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具●工作场所环境和设施要求●劳动用具的配备和使用4.2 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行为规范和意识教育●工作操作技能培训4.3 工伤保险和医疗费用支付●工伤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流程●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要求5.法律名词及注释●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书面约定,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文件。
●加班工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加班调休:加班时间可按比例折算为休假。
●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的额外报酬。
●奖金制度:根据工作的成绩和贡献给予的额外奖金。
●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退休、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公积金: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附件:●劳动合同范本●工资表范本●调休申请表●绩效评定表。
劳动者劳动计酬手册 -
说明
1、本手册记录劳动关系、民工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等情况,作为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
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也作为接受检查、信访投诉处理、劳动仲裁的依据。
2、工种班组长每天在考勤栏中按规定作出记录,每周核对签字,现场负责人每月应汇总核定其工资。
3、劳务企业必须为本单位所有民工办理本手册,与上岗证一起领取,应在手册上每月记录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企业发给民工时,不得收费。
手册由民工本人保管,每人每年一册,民工要注意保管,手册不得转借他人。
5、禁止不具有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领用和分发手册。
(项目名称)
农民工劳动和计酬手册
劳动用工基本情况
劳务负责人:现场施工员:
本人签字:项目部盖章:。
民工计酬手册
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
劳动和计酬手册
罗氏诊断苏州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联实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编制
说明
1.本手册记录劳动关系、民工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劳动培训等情况,作为民
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也作为接受检查、信访投诉处理、劳动仲裁的依据。
2.工种班组长每天在考勤栏中按规定作出记录,每周核对签字,现场负责人每月应汇
总核定其工资。
3.劳务企业必须为本单位所有民工办理本手册,与上岗证一起领取,应在手册上每月
记录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4.手册由各市统一印刷,分给各企业使用,企业发给民工时不得收费。
手册由民工本
人保管。
每人每年一册,民工要注意保管。
手册不得转借他人。
5.禁止不具有主题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领用和分发手册。
6.江苏省苏州市劳动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
苏州市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
上岗培训情况
劳动用品领用情况
其他情况
民工出勤记录表
一月份出勤记录:。
农民工计酬手册
镇江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用工企业名称(章)镇江市建设局编印
劳动用工基本情况
说明
1.本手册记录劳动关系、民工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
劳动培训等情况,作为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也作为行政检查、信访投诉处理、劳动仲裁的依据。
2.用工企业在考勤栏中记录民工出勤情况,每月汇总核定农
民工应发工资和工资发放情况。
3.手册由各市统一印制,分发给各企业使用,收取工本费。
企业发给民工时,不得收费。
手册由民工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4.禁止不具有资质的企业和包工头领用和分发手册。
5.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85341110;镇江
市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86090019;镇江市总工会举报投诉电话:12351.
6.本手册根据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
于在全省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的通知》(苏建工【2006】164号)制定。
农民工考勤单月份
用工企业培训农民工上岗情况
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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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计酬手册
xx政办发〔2009〕43号
关于实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工作长效管理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属地管理,归口负责
(一)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
(二)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交通、水利、教育、经贸等部门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各资产公司负责其投资、建设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的清欠及信访稳定工作。
二、严格措施,强化保障
清欠工作实行“三进三保证”,即企业“进档保落实”,工资保障金“进户保应急”,民工工资“进卡保权益”。
(一)凡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来淮经营承揽工程业务,必须在我市设立分公司,保证发生拖欠时,有人有组织牵头落实处理。
(二)设立建筑企业工资保障金和项目工资保障金,并进入清欠专门账户,保证一旦发生拖欠用于应急。
1.进入我市的外地施工企业按下列标准交纳企业工资保障金: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100万元,二级及以下企业7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
2.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按下列标准交纳项目工资保障金: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和施工企业按工程合同造价的5%分别缴纳项目工资保障金,上限为100万元。
(三)施工企业必须与建筑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每一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工资卡(本),按月足额将农民工工资打进卡(本),不得拖欠和克扣,保证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三、规范制度,加强监管
(一)实行“三项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业民工维权告知制度”、“工资公示制度”和“《江苏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三项清欠制度。
(二)实行清欠准入制度。
外地来淮施工企业市场准入和投标时必须出具分公司营业执照和企业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
(三)实行信用考核制度。
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工资保障金和项目保障金实行差别化管理。
凡连续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可以减免项目工资保障金,如有拖欠工资行为,则双倍缴纳项目工资保障金。
(四)实行工资表备案制度。
施工企业每月由公司或分公司统一于5日前将上个月有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班组长和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及银行出具的工资卡进账清单报至清欠办备案。
备案的工资表、施工现场公示的工资表及打入银行的工资数额必须吻合。
(五)实行售房款监管制度。
售房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房管部门对开发企业的售房款进行监管,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房管部门应对监管资金予以冻结,不经清欠办同意不得动用,直至清偿民工工资。
(六)实行无拖欠备案制度。
所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备案和产权产籍办理时要出具清欠办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验收备案,房管部门不予办理产权和产籍手续。
四、明确责任,xx
(一)加强领导。
市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各县(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建设工程清欠工作,着力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得将矛盾扩大、转移,造成农民工集访、越级上访。
(二)畅通投诉渠道。
信访、建设、房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要按辖区归口分类,妥善处理。
司法部门和仲裁机构要对维权困难的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快立案、快结案。
(三)明确责任。
各国有资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它建设单位是清偿拖欠工程款第一责任人,施工企业是清偿农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监理单位要严格对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管,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的不予签证下一步的施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全面责任。
(四)及时投诉。
建筑业农民工要加强自身维权意识,对施工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应在二个月内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劳动、清欠等部门投诉,超出二个月则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五)xx。
1.对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改委、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工商部门积极配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建设部门要限制其承揽工程或将其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场,拖欠项目不得参加评优;公安部门对堵路、围堵公共办公场所等非法讨薪事件要及时予以坚决打击。
3.对未按规定设立分公司和交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施工企业,招投标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投标手续。
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
对没有实行工资卡且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没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没有及时报送工资表及工资卡备案材料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将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清出淮安市场。
(六)严肃纪律。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手续不全开工违规建设造成拖欠的;
2.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要求的施工企业的;
3.因工作不到位或推诿扯皮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恶劣影响的。
4、其他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市清欠办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