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每日一练(201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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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司法考试是对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能力和知识的全面考核,案例分析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通过案例分析,考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分析司法考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案例一,盗窃案。

某市的A先生因盗窃被判刑,A先生的辩护律师认为,A先生在盗窃行为中并没有实施盗窃的故意,请求法院对其进行无罪判决。

针对这一案例,考生需要分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要素。

同时,还需要了解盗窃罪的故意和盗窃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认定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在答题时,考生可以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对A 先生的辩护意见进行评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案例二,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甲方认为乙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乙方则认为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请求法院对合同进行部分或全部无效。

对于这个案例,考生需要了解合同的成立要件、效力、履行和变更等相关知识。

同时,还需要掌握合同无效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在答题时,考生可以对双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并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案例三,劳动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因工资纠纷产生劳动纠纷,甲公司认为乙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乙员工则认为甲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要求甲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针对这一案例,考生需要了解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规定。

同时,还需要熟悉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

在答题时,考生可以对双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并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司法考试中的案例分析是对考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验。

考生需要在答题时,结合具体案例,准确把握问题的关键,运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深入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人司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法律人司法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民事案例分析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市中心的商业用房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支付了定金100万元。

然而,在交付房屋时,甲公司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鉴定,该房屋无法达到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要求。

乙公司因此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甲公司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甲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告知乙公司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定金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当双倍返还乙公司定金。

3. 赔偿损失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赔偿乙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答案:1. 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甲公司应双倍返还乙公司定金。

3.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案例二:侵权责任纠纷案情简介:丙公司将一辆货车停放在公共场所,由于货车制动系统故障,导致车辆失控,撞伤过路行人丁。

丁要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例分析:1. 侵权责任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丙公司未能妥善保管车辆,导致他人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合理费用。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解题技巧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解题技巧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解题技巧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解题技巧:要答好案例分析题,首先要明白案例分析题是如何命题的。

案例分析题命题者一般都采用“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即从法条到案例的命题思路。

命题者往往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再找出该知识点所对应的可适用的法条,而后根据该法条来设计具体的案情和题目。

为了增加考试的难度,这些命题法条有可能跨度较大,综合性较强,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一个部门实体法到另一个部门实体法;案情设计上有时候故意增加些干扰考生正确作答的信息即“考试陷阱”来混淆视听,以此检验考生对法条、概念掌握的准确程度。

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考生答题时一定要养成“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首先判断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点绝大多数考生都能做到。

近几年,案例分析题大多出现在如下几个部门法中:民法(包括担保法及其解释、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有的题目只是集中考一个部门法的知识点,有的题目则以一个部门法为主,略有交叉,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2、其次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该部门法中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考生可根据该题目的具体问题设置来确定究竟所考查的是哪部分知识点。

如在民法试题中,你不仅要知道本题是考担保法,还要进一步确定是考人保部分还是物保部分。

如果是考物保部分,还应再进一步确定是考抵押、质押还是留置;如果是考抵押,再看是考抵押合同的效力还是抵押权的实现或是最高额抵押。

3、找到了要考查的具体法律制度,按照“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迅速在脑海中搜寻该制度所对应的相关法条。

找到该考查点所对应的法条,离正确答案就不远了。

4、找到所对应的法条后,先不急于作答,应仔细、全面地分析案情,避免有所遗漏。

一般而言,司法考试的题目都是命题者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设计出来的,又经过了命题委员会的特别审定,体现了较高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法律案例分析考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考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A区居民张三(男,45岁,个体经营者)与邻居李四(男,42岁,公司职员)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纠纷。

张三计划对其自用房屋进行翻修,但李四认为翻修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其房屋的使用和采光,因此拒绝张三的施工计划。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A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张三的房屋位于李四房屋的南侧,两房屋之间有一道共同的墙体。

2. 张三的房屋翻修计划包括拆除部分墙体,扩大窗户面积,并新增一个露台。

3. 李四认为,张三的翻修计划会导致其房屋采光减少,影响其居住舒适度,且拆除墙体可能会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4. 双方曾就翻修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有权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2. 张三是否有权新增露台?3. 李四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五、案例分析(一)张三是否有权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专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包括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张三的翻修计划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否则可能面临规划部门的处罚。

(二)张三是否有权新增露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有权对其房屋进行处分,包括新增露台。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应当符合建筑安全、卫生、环保、防火、抗震等要求。

”张三新增露台的行为需符合建筑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否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三)李四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李四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主要体现在房屋采光和房屋结构安全方面。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库案例一:盗窃案案例二:受贿案案例三:故意伤害案案例四:侵犯著作权案案例五:杀人案案例六:贩卖毒品案案例七:强奸案案例八:合同纠纷案案例九:拒不执行判决案案例十:盗窃电动车案案例一:盗窃案案例描述:甲某因盗窃一辆汽车被警方抓获。

在警方询问过程中,甲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详细说明了盗窃汽车的具体手法。

现甲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甲某在供述过程中没有被告知其权利,且没有律师陪同,此次供述的证据不可信。

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在接受询问时应当被告知其权利,并有权要求律师陪同。

鉴于甲某在供述过程中没有被告知其权利,且没有律师陪同,因此,甲某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不应该作为定罪的依据。

案例二:受贿案案例描述:某公务员乙某因收受他人贿赂而被检方起诉。

乙某辩称,他之所以收受贿赂是因为自己手头拮据,无力支付子女的学费和母亲的医疗费用。

乙某的律师提出,考虑到乙某的困难境地以及贪污数额较小,法院应当从轻处罚。

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严肃追究责任。

虽然乙某存在财务困难的情况,但这并不能成为他受贿的合理理由,也不能成为减轻刑罚的依据。

法院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某进行惩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例三:故意伤害案案例描述:甲某因与乙某发生冲突,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用刀将乙某腿部刺伤。

甲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甲某只是一时冲动,并没有故意伤害乙某。

他主张根据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将甲某定性为过失伤害。

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故意伤害案件,要根据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进行认定。

在本案中,甲某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使用刀具对乙某进行攻击,表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

因此,无法认定甲某为过失伤害,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四:侵犯著作权案案例描述:某公司甲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并销售他人的著作权作品。

被侵权人乙发现后将甲告上法庭。

甲的辩护律师提出,甲作为公司员工,行为应归责于公司,他个人无法独立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案例分析(3篇)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8岁,无业。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李某曾于一个月前在市中心的某商场实施过盗窃行为,遂将其抓获。

经审讯,李某交代了其盗窃的动机、手段和过程。

以下是案件的具体情况:1. 盗窃动机: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用钱。

他了解到商场内的金银首饰价值较高,且失窃率较低,遂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 盗窃手段:李某事先观察了商场布局,选择了人流较少的时段,利用商场内的试衣间作为掩护,趁顾客试衣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撬开了柜台抽屉,盗走了价值10万元的金银首饰。

3. 盗窃过程:李某在作案过程中,多次更换衣物,以避免被监控摄像头捕捉到。

在逃离现场时,他还故意将作案工具丢弃在附近,以掩盖其罪行。

二、法律问题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犯罪形态:李某在作案过程中,曾因被保安发现而中止了盗窃行为,但随后又继续实施了盗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因为其中止行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因被保安发现而被迫停止。

3. 共同犯罪:在本案中,李某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本案中,李某在作案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共犯,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4. 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本案中,李某是盗窃行为的实施者,因此,其是本案的犯罪主体。

三、案例分析1. 盗窃罪的认定: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盗窃数额较大,因此,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2、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4、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5、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6、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法律案例分析考试技巧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考试技巧题(3篇)

第1篇一、题目背景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专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察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下是针对法律案例分析考试的一些技巧,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二、案例分析考试技巧1. 理解案例背景在分析案例之前,首先要对案例背景有清晰的认识。

这包括了解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通过对背景的了解,可以更好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重点。

2. 确定案例分析重点案例分析的重点在于找出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并分析相关法律规定。

以下是确定案例分析重点的几个步骤:(1)梳理案件事实:将案件中的关键事实梳理出来,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2)明确法律关系: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如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劳动关系等。

(3)找出法律问题: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找出其中的法律问题,如合同效力、侵权责任、刑事责任等。

3. 运用法律知识在分析法律问题时,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结合案例事实,对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以下是运用法律知识的几个步骤:(1)查找法律规定:针对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如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

(2)分析法律规定:对法律规定进行解读,明确其含义、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3)结合案例事实:将法律规定与案例事实相结合,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4. 逻辑推理在分析案例时,要注意逻辑推理的严谨性。

以下是一些逻辑推理的技巧:(1)因果关系:分析案件中的因果关系,如合同违约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

(2)条件关系:分析案件中的条件关系,如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系。

(3)排除法:针对案件中的多个可能性,运用排除法找出正确答案。

5. 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结构清晰:按照“事实-问题-分析-结论”的结构进行撰写。

(2)语言规范:使用专业术语,避免口语化表达。

(3)论据充分:针对案例分析过程中的观点,提供充分的论据支持。

(4)结论明确:对案件中的法律问题给出明确的结论。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一(共案例分析小题,69共分)140.0第1题几个民营企业甲公司、乙公司等数家公司准备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遂决定请律师咨询。

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设立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该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为5人以上B 该公司的发起人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具有中国国籍C 该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进行设立D 发起人并不是必须要认购该股份公司全部发行的股份【正确答案】:C,D【本题分数】:2.0分【答案解析】《公司法》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没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此,CD项均为正确,D项正是募集设立。

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牛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AB项均错误。

注意B项,对于发起人资格要求的是住所,而不是国籍,第2题如果甲公司等发起人决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该公司,则:A 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B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C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该股份有限公司返还D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正确答案】:A,B【本题分数】:2.0分【答案解析】《公司法》第90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是对法律专业学生和从业人员进行能力测试的重要途径之一,案例分析题是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

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考生需要结合法律知识和实际情况,进行推理和判断,以达到检验其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一: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对方公司,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判决对方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后来,对方公司未按和解协议支付违约金,该公司应如何执行?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和解协议。

对方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支付违约金,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对方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履行和解协议。

案例二:某餐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餐厅赔偿消费者损失,并责令餐厅整改食品安全问题。

餐厅未按判决履行,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餐厅履行判决。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监管部门对餐厅进行处罚,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案例三:某公司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判赔偿对方公司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判决生效后,对方公司发现该公司仍在侵权,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对方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要求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罚款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同时,对方公司还可以向知识产权部门投诉,要求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确保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就是几个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司法考试中,考生需要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2014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完美解析

2014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完美解析
A. 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 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 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 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A,B,C
18、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D.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B,C,D
12、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B.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4、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正确答案】:D
8、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司考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因合同纠纷一案,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李某声称被告陈某欠其货款100万元,并提交了相应的证据。

被告陈某对此予以否认,并声称原告李某恶意诉讼,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陈某提供了证据证明原告李某在诉讼中存在虚假诉讼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原告李某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系伪造,且在诉讼过程中多次变更诉讼请求,以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

被告陈某认为,原告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判决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法对原告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法院认为原告李某提供的证据存在伪造的情况,且在诉讼过程中多次变更诉讼请求,以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一)虚假诉讼的定义及危害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故意制造虚假诉讼,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实现其他目的的行为。

虚假诉讼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司法公正。

虚假诉讼使法院审理的案件失去真实性和公正性,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2.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虚假诉讼可能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使受害者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3. 损害社会诚信。

虚假诉讼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导致社会信任度降低。

(二)本案中原告李某的行为分析1. 伪造证据。

原告李某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存在伪造的情况,这是典型的虚假诉讼行为。

2. 多次变更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在诉讼过程中多次变更诉讼请求,以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还损害了被告陈某的合法权益。

(三)法院判决分析本案中,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李某的行为进行了审查,并依法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这表明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

法律案例分析考试技巧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考试技巧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环节。

在案例分析考试中,考生需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

为了帮助考生在案例分析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一些考试技巧。

二、案例分析考试题型及特点1. 案例分析题型案例分析题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事实分析题:要求考生对案例中的事实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

(2)法律问题识别题:要求考生从案例中找出涉及的法律问题。

(3)法律适用题:要求考生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和论证。

(4)法律文书写作题:要求考生根据案例,撰写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等。

2. 案例分析特点(1)综合性:案例分析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

(2)实践性:案例分析要求考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解决实际问题。

(3)主观性:案例分析考试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进行答题。

三、案例分析考试技巧1. 熟悉案例分析题型及特点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充分了解案例分析考试的题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2. 提高法律基础知识(1)系统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如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2)关注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了解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

3. 培养案例分析能力(1)多读案例分析书籍和案例库,了解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2)参加案例分析培训班或研讨会,提高自己的案例分析水平。

4. 提高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1)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会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

(2)提高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论述清晰、简洁、有条理。

5. 答题技巧(1)仔细阅读案例,全面了解案情。

(2)按照题目要求,逐一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3)结合法律规定,对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和论证。

(4)注意答题格式,使自己的论述条理清晰。

(5)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题目。

钾对人体的作用每日一练(2014.3.24)

钾对人体的作用每日一练(2014.3.24)

钾对人体的作用每日一练(2014.3.24)一、单项选择题1、成年男性,矿井瓦斯燃烧,烧伤头、面部、双下肢和双手,估计烧伤面积时,下列那些不确切( )A.头、面、颈部各位3%B.双前臂为6%C.躯干为27%D.双手为5%E.双大腿、双小腿为32%2、对严重挤压伤患者,护理时除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外,还应特别注意( )A.伤口肿胀程度B.精神状态C.肢端温度D.损伤部位疼痛情况E.尿量和尿色3、受伤皮肤与肌膜之间广泛分离,广泛出血,深部组织不受影响,多为( )A.刺伤B.切伤C.擦伤D.裂伤E.撕裂伤4、成年男性,矿井瓦斯燃烧,烧伤头、面部、双下肢和双手,估计烧伤面积时,下列那些不确切( )A.头、面、颈部各位3%B.双前臂为6%C.躯干为27%D.双手为5%E.双大腿、双小腿为32%5、男性,42岁,前臂外伤手术缝合后5天,局部伤口红肿、疼痛,触之有波动感,T39℃,伤口换药时哪项不妥A.及时拆除缝线,充分引流B.伤口应每天换药一次C.正确应用抗菌药及引流物D.清洁伤口、清除坏死组织E.伤口应每2—3天换药一次6、成人体重50kg,头、颈部、胸、腹、会阴及双上肢均为Ⅱ°烧伤,伤后第1个24小时补胶体液的量为A.1225mlB.1425mlC.1625mlD.1825mlE.2025ml7、挤压综合征主要合并A.呼吸困难B.休克C.心力衰竭D.肾功能衰竭E.昏迷8、预防狂犬病的主动免疫应注射A.狂犬病疫苗B.破伤风抗毒素C.抗狂犬病血清D.狂犬病免疫球蛋白E.抗生素9、男性,38岁,头面部烧伤人院。

主诉:患处剧烈疼痛,烧灼感,体检: 有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疱壁较薄.考虑为浅Ⅱo烧伤时,下列有哪些错( )A.去疱皮后创伤面潮红B.愈合后有轻度瘢痕C.伤及表皮的发生层D.伤及真皮乳头层E.伤及真皮深层10、有关损伤的急救和转运,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外露骨折断端应及时复位B.开放性伤口用无菌纱布覆盖,缠上绷带C.四肢动脉大出血时可上止血药D.脊柱骨折的伤员必须卧板床E.已明确无颅脑及腹部内脏损伤而剧痛的患者,可注射止痛剂11、对感染伤口的处理下列哪些不妥( )A.充分引流B.清创术C.换药D.应用抗菌药E.去除坏死组织12、烧伤病人“体液不足”护理诊断的依据是( )A.创面有焦痂B.创面有感染C.创面渗出过多D.创面组织坏死较多E.皮肤屏障作用受到破坏13、烧伤病人“体液不足”护理诊断的依据是( )A.创面有焦痂B.创面有感染C.创面渗出过多D.创面组织坏死较多E.皮肤屏障作用受到破坏14、开放性损伤的主要特点A.疼痛B.肿胀C.伤口D.出血E.功能障碍15、吸人性烧伤的最危险并发症是( )A.感染B.窒息C.心衰D.败血症E.肺炎16、冻伤病程中下述哪项记述不准确( )A.局部受冷冻作用时,血管收缩组织缺氧B.进入冻结阶段细胞可以破裂C.冻结时细胞内渗透压升高D.冻结时伤处微血管扩张E.冻伤可引起组织坏死17、有开放性伤口者伤后注射破伤风抗毒素1500单位,最佳时间为( )A.12小时内B.24小时内C.36小时内D.72小时内E.48小时内18、某男孩上学途中不慎被犬咬伤小腿,伤口出血少许。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案例分析专项考试试题及解析、一(共案例分析小题,27共分)52.0第1题某晚,40岁男子李某于酒后到某饮食店寻衅滋事,砸坏店内柜台玻璃。

受当地公安局委托管理此街治安的治安联防队闻讯赶来,队长高某先打了李某两巴掌,后扭推李某,欲带其到派出所处理。

由于用力过猛,导致李某扑倒在地头面部撞击地面而死亡。

2月5日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数年。

李某之父母、妻子及兄弟姐妹(均已成年)都强烈要求行政赔偿。

请回答:本案中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A 治安联防队B 该街派出所C 当地公安局D 当地政府【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6分【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4款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据此,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当地的公安局。

第2题赔偿请求权利人为:A 李某之妻B 李某之父母C 李某之兄弟D 李某之姐妹【正确答案】:A,B【本题分数】:1.6分【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赔偿请求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款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本案中,李某死亡后,其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其妻和父母及子女,因此 AB项正确。

第3题若赔偿权利人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下列关于举证的说法正确的是:A 被告方负一切举证责任B 原告应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C 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的证据D 被告有权提供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正确答案】:B,C,D【本题分数】:1.6分【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赔偿中原、被告举证责任的承担。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应负责证明遭受侵害的事实,而无须负责证明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而被告应负责证明自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无免责事由。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案例一】【案情】甲因为丁欠其10万元钱久拖不还,纠集乙、丙,将丁骗至自己开办的矿场内关押。

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对被捆绑的丁进行殴打,继而将丁掐昏,以为丁已经死亡,将丁藏匿于水沟中致丁溺死。

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死亡,十分害怕。

甲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家发出一封勒索信,称丁被绑架,索要3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匿。

甲在逃避追捕过程中,登上一辆小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

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

乘客纷纷要求下车,甲声称,要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

众乘客只好交出身上的财物才得以下车。

司机也乘机逃走。

甲干脆自己开车。

甲只开过农用拖拉机,并不熟悉汽车驾驶,也没有汽车驾驶执照。

因此路过-/b镇时,撞倒了一个行人,镇上的行人纷纷叫喊,要其停车,也有人上前阻拦,但甲仍不停车,将拦截汽车的数人撞倒后,继续逃亡。

逃亡中又撞倒三人。

车子冲进街边的店铺才熄火停下。

乙、丙搭乘出租车逃匿,乘司机下车小便之机,乙突然将车开走。

该车司机急追,但未能追上。

乙开车时不小心撞倒行人,乙下车查看发现被撞行人受伤未死,问丙如何处理。

丙说不管,叫乙赶快开车离开。

乙驾车离开后4个小时,该被撞行人死在路边。

【问题】试用刑法湘识分析甲、乙、丙的行为。

【答案】1.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劫持汽车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2.乙构成非法拘禁罪、抢夺罪、交通肇事罪。

3.丙与乙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

【解析】1.《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得分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得分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得分技巧卷四案例关键在于练习,考生必须在考前认真做至少30题案例分析题,然后逐字逐句对照参考答案,甚至抄一遍标准答案。

熟能生巧!技巧一:仔细读题,边读边划边翻译。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的题干通常都很长,但是里面没有一句是废话,考生必须一字不落的仔细读题,题干中的每一句话的背后都有他对应的法律信息(也就是本题的得分点),需要考生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用精准的法律词汇翻译出来。

陈璐琼老师建议考生在读题的过程中,在遇到的人名上面画圈,碰到的动词下面画线,这样对本题中有哪些人、干了哪些事就能做到心中有数,答题时才能做到有逻辑、不遗漏。

2014年的考题中,题目很明显涉及到了甲乙丙丁戊五个人,而且出题者在提问时明确说了“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可是有不少考生的答案中不是漏了丙就是落了丁,少了一个人,那他背后的得分点自然就是零。

同样的,每个人的行为也不能遗漏,毫不夸张的说,考题中每一个行为人的行为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漏一个行为就漏掉了一个采分点。

比如本题中甲的行为有(按照读题的顺序来):1、“与副厂长乙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购买的假象,以便非法含有货款。

”2、“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

”3、“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代了上述罪行。

”4、“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

”这四个行为每一个行为都传递着相关的法律信息,至于能不能准确的翻译,这就是技术性问题,每个考生的专业素养有所差异不能苛求,但我们可以争取的是全面获取题干信息,找全了所有信息,才有得高分的可能。

技巧二:答题要有逻辑性,务必保持卷面整洁。

读完题,对题目所给的人物、行为都了然于胸之后就可以开始作答了。

此时请大家务必要有条理性(逻辑),否则阅卷老师一看写的乱七八糟,东一句西一句整个印象分就会大大折扣。

即使你的信息都找对了,也精确地翻译成了法律语言,但没有条理,阅卷老师很可能就看漏掉,甚至看到一份乱七八糟的答卷压根就不愿意去找你的得分点,很多考生因此吃大亏。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之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xx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大幕已经拉起,众多朋友已经投入了紧张的复习备考。

尽管多数人都对未来、对司考充满了信心。

但每每谈及案例分析题,很多人还是会不寒而栗。

因为这往往是大家失分的“无底洞”,毫无疑问地成为众多朋友的短板。

而大家对于此类题型多感无奈与迷惘。

下面我就与大家聊一聊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的备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迪。

一、为何案例分析题的得分如此之低从我们在多年考前辅导中掌握的情况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其一,做题速度过慢,根本没能做完所有试题,部分考生甚至还剩下2-3道题。

其二,弄清楚了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却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

其四,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

于是抓紧涂抹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十分难看,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其五,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法律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心中着急不已,而又束手无策。

把过多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匆忙间作出取舍,草草应付,自然难得高分。

以上作答案例分析题的各种窘相,可能所有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地遭遇过。

造成以上各种情形的原因,固然有相关法律知识点掌握不牢等因素在作怪,但更多的在于应试案例分析题的经验严重不足,作答案例分析题的方法有所不妥。

我认为,通过在考前多做案例分析练习题(而且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强调亲自动手练习,深感赞同),巩固已掌握的常考的基本法律制度、澄清有关法律知识的易混淆点,以积累作答案例分析题的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方法、养成分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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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每日一练(2014.3.2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

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

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

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

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选项C、D错误。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

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2、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据此可知,王某、贾某在商场受伤,有权利要求商场进行赔偿。

选项B、C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据此可知,受害人有权请求生产者电梯厂和销售者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

受害人有权要求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要求生产者电梯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商场和电梯厂不是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3、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

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

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C.若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D.若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

选项A、B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案中,王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只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没有关系。

选项C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选项D错误。

《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据此可知,王某不能申请退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

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选项C正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选项D错误。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5、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

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

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选项D说法错误。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6、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

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

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

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A.化工厂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7、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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