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分析20世纪50年代初两岸土地改革
台湾经济发展的历程
台湾经济发展的历程
台湾经济发展的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在日据时期,台
湾主要是一个农业经济,以稻米、糖和水果等农产品为主要出口商品。
然而,随着台湾光复归国后,岛内的经济开始发生转变。
20世纪50年代初,台湾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和农业
现代化政策,以提高农业生产力。
这一举措对台湾经济起到了关键作用,将农业产出推向新的高峰。
随后的几十年中,台湾经济逐渐从农业转向工业。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业化政策,吸引了国内外投资。
台湾以制造业为主要经济增长引擎,涵盖了电子、纺织、化工、机械等领域。
20世纪80年代,台湾迈向了更高级的产业。
高科技产业的发
展成为台湾经济的新引擎,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
台湾成为全球电子产品的生产中心,如计算机、通信设备和电子零件等。
90年代,台湾面临着与中国大陆的经济接触机会。
该时期见
证了两岸关系的缓和,台湾的企业和投资者开始涉足中国市场。
许多台湾企业逐渐在中国大陆设立生产基地,并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机会。
21世纪以来,台湾经济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尤其在以
互联网为核心的创新经济领域。
台湾成为全球重要的高科技创新中心之一,出现了众多新兴产业和企业。
然而,台湾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由于全球竞争的加剧和国际贸易的变动,台湾需不断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总体而言,台湾经济发展的历程是由农业到工业,再到高科技产业的转变。
台湾政府的经济政策和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在推动经济增长和繁荣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大陆与台湾土地改革实施的相同点分析
新 中国成立 后不 久 , 14 即 9 9年冬 至 1 5 9 0年 春 , 中国共产党 首 先在解 放时 间较早 和条 件较 成熟 的华 北城 郊 和若 干 地 区 ,在河南 的一半地 区 ,即在 约有 2o 6 0万农 业人 口的地 区进行 了土地改 革 。[P7 他 1 2) 16其 (
W ANG n —q a Ro g u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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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 a t s r cs: I e e r 5 s oh t e man a d a d Taw n h d a l n e o u in wh c a f ce y ma y f co s n t a l 1 0 , t h il n n i a a a d rv l t i h w s ef t d b n a tr , h y 9 b o e a d t er l d sa n h a o h v a d r v l t n we e df r n , u h r r n i l r i s wh n t e ln n h i o e t r a d t e w y t a e l n e o ui r i e e t t t ee we e ma y smi i e e h a d s o b at r v l t n i l me t d b t e n t e man a d a d T i a , c s b t ft e h d d n n u h p e a ain a d t e e o ui mp e n e e w e h i ln n a w n s h a o h o h m a o e e o g r p r t n h y o u o
中国大陆第三次农村土改与台湾20世纪70_80年代农村土改之比较
2010年1月第7卷第1期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an.2010Vol.7No.1中国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
农业的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而土地问题又是关系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
中国大陆和台湾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都陆续进行过几次土地改革。
其中,中国共产党建国后在大陆进行过两次农村土地改革,分别是建国初期和20世纪80年代,以历史的发展历程来划分,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进行的农村改革中的土地改革可以定义为中国大陆进行的第三次农村土地改革。
台湾在目前已经进入农业现代化时期,由于台海两岸农业、农村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分析台湾的农村土地改革对中国大陆的农村土地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二者的土地改革究竟有何共同点和不同点呢?台湾的土地改革对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又有何经验启示呢?本文拟对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中国大陆与台湾土地改革背景的异同中国大陆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时候进行土地改革,尽管在时间上比台湾20世纪70~80年代的土地改革晚了将近40年,但是由于两地经济发展的不同步性,中国大陆工业化起步与台湾相比较晚,农业的发展与改革同样如此,所以两个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土地改革仍具有极强可比性,二者进行土地改革的背景有很多相似之处。
第一,土地改革源于发展经济的需要。
中国大陆和台湾在不同的时期都分别着手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大力发展工商业,农业在不同程度上都落后于工商业的发展。
要真正实现经济的发展,必须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带动农业的发展。
但事实上,中国大陆和台湾在进入工业经济时代时,农业却明显滞后了。
在世界第三次工业革命之后,台湾抓紧机会迅速步入工业化时代,中国大陆尽管在1978年之后才开始进行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工业,以期实现现代化,但是两者发展经济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即相对工业来说明显滞后的农业如何跟上工业发展步伐的问题。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自国民党败退台湾至今,台湾经历了三次土地改革,其土地制度是世界公认的学习典范。
20世纪50年代台湾的第一次土地改革,主要是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70~80年代的第二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摆脱以小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营,实现农业专业化、企业化和机械化;90年代的第三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岛内农地市场化问题,以因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
这三次土改的经验教训,对正在推行土地流转的中国大陆而言,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和平土改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惨痛的失败教训,使之清醒地认识到,为了在台湾能够真正站稳脚跟,就有必要对台湾的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农村中的土地关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建立一个支持其统治的社会基础。
蒋介石到台湾后,认真总结了在大陆失败的经验教训。
在研究了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和大陆的土改政策后得出结论:太平天国以绝对平均主义均田,是农民小私有者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
大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合理的,但“打土豪”,“分田地”,“没收地主土地财产”,侵犯地主利益是不可取的,因此决定在台湾实行温和的社会改良。
当时台湾的土地制度极为不合理,土地分配严重不均,56.01%的耕地为只占农村人口11.69%的地主和半地主所占有;剥削也极其残酷,其苛重程度一般达到农民收获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80%。
为维持其在孤岛的政治统治,在当时“中美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的策动下,国民党当局从1949年起,以和平渐进的方式,进行了一场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统治时期一直无法进行的土地改革,之所以愿意并且能够在台湾推动,主要是由于他们是从大陆逃到台湾岛的“新客”,与当地的封建地主阶级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土地改革不仅不会损害到统治者的经济利益,反而有利于其加强和维护统治的社会基础。
这次台湾土改分三步依次推进。
第一步是“三七五减租”。
海峡两岸近次农地改革比较评析
2013年9月海峡法学Sep.2013第3期(总第57期)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No.3(Sum No.57)海峡两岸近次农地改革比较评析刘诚摘要: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均进行了多次农地改革。
台湾地区近次农地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对大陆正在进行的第四次农地改革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结合大陆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建构完善合理的农地制度对大陆“三农”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
关键词:海峡两岸;农地改革;借鉴中图分类号:F321;F327.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8557(2013)03-0013-11农地改革是指农地政策的重大调整和农地制度的革新。
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均进行了多次农地改革。
其中,台湾地区第二、第三次农地改革对大陆正在进行的第四次农地改革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一、台湾地区第二、第三次农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一)台湾地区第二次农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1.台湾地区第二次农地改革的历史背景(1)农地分散小块经营限制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农业生产率低下。
台湾地区的第一次农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调整了地权分配,建立起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农地私有制度,农民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极大地促进了台湾地区农业的发展。
但与此同时,这次农地改革也造成了农地的分散化。
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社会发展,在第一次农地改革中形成的分散的小块土地所有制由于农业人口增多—→继承分产—→农业经营家庭数量增加,导致土地分散化的趋势更加严重。
台湾地区地貌多丘陵,耕地本就细碎分散;第一次农地改革人为的将农地分散化,加剧了农地的零碎和分散;再加上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扩张,农地总量进一步减少,这些因素都【收稿日期】2013-06-24【作者简介】刘诚(1975-),男,福建浦城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使得农地分散化的现象日趋严重。
农地的零碎分散限制了农业机械的运用,影响了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台湾土地制度演变历程及启示
2.公地放领
在三七五减租基本完成后,“和平土改”遂进入第二阶段——公地放 领。所谓公地放领,即政府将其“国有”、“省有”耕地直接划分给佃 农耕种,变佃农为自耕农。公地放领,首先满足承租公地的现耕农,然 后依次为雇农、承租耕地不足的佃农、耕地不足的半自耕农、需要土地 耕作的原土地关系人、转业为农民的人等等。与三七五减租不改变土地 所有权,只改变使用权和受益权不同,公地放领是通过改变土地所有权 实现的。虽然这种所有权转移是有偿的,但土地转让价格无论是从当时 还是现在看都是非常优惠的,且偿还方式也是非常宽松的。按照规定, 土地转让价格为耕地主要产物全年收获总量的2.5倍,为了避免货币价格 波动的影响,以实物进行计算。鉴于受地农民收入状况,全部地价可由 农户在十年内偿付完成,且不负担利息。农民实际每年只须支付全部收 成的四分之一即可。而根据公地放租规定,公地地租即为土地全年收获 总量的25%。因此,只要受地农民按规定交纳地租,连续十年就可以获 得承租土地的所有权。所以,虽然是有偿转让,但并不需要承租人支付 额外的负担,而只要连续租种就可以满足获取土地所有权。这无疑相当 于将土地无偿送给连续租种10年的租户。到1952年公地放领基本结束, 一定范围内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为进一步限制地主耕地规模,实现 全岛范围的“耕者有其田”奠定了基础。
1.农地重划与农村社区土地重划
根据生产、生活的不同,农地重划分为农用耕地重新调整和农村社区土地 重划。通常所说的农地重划是指农村耕种土地的调整,即将一定区域内不合经 济利用的农地加以重新规划整理,建立标准丘块,并配置农水路,使每一丘块 能直接临路、直接灌溉及直接排水,以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扩大农场规模,增 进农地利用,并配合农业机械化作业,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农业建设发展,增 加农民收入。 在重划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土地形状与产权关系变更。农地重划主要是 针对农地分散、杂乱不利于机械化、规模化与现代化经营需要的现实开展的。 而1950年代土地改革后,农村土地为农户私有,而农地重划必然会改变原有土 地的形状、面积、位置等,因此,随着农地重划首先改变的是农户土地的产权。 重划中首先确定标准丘块,并按此进行划分,使重划后的土地规整便于田间农 事管理及实施机械化操作。第二,田间交通与灌溉系统建设。由于农地块小、 分散、收益低,而田间交通与灌溉系统等建设又需要相当多的投入,且具有公 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农户不愿意业务能力依靠自身建设完成。这就构成了农 地重划的第二项内容——主要由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局和地政局)共同完成田 间灌溉和交通系统。农地重划后,农田水路设施得以改善,建成完善的农水路 系统,使每块农地都能直灌直排;另外,铺设田间道路,使每块农地都直接与道 路相通,方便运输与机械耕作。第三,水利交通设施建设。除了田间小水利交 通系统建设外,农地重划过程中还进行了整体水利与交通建设,包括整治区域 性河川排水,修筑堤防,改善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一方面需要在空间上扩张以扩大城市规模, 另一方面又需要进行旧城更新以增加公共设施供给。无论是都市更新,还 是城市扩张,都变更原有都市土地关系,而根据实施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土 地所有权人为主的市地重划和以政府为主的区段征收。
20世纪50年代初国共两党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比较研究_陈方南
931 20世纪50年代初国共两党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比较研究3陈 方 南 内容提要 20世纪50年代初国共两党分别在台湾和大陆进行了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
台湾的土地改革使国民党在台湾站稳了脚跟,并促进了台湾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大陆的土地改革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中国国民党 土地改革政策农民问题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基本的问题,其中心是土地问题。
国共两党谁能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合乎民心、顺应民意,谁将最终赢得胜利。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日臻完善的土地改革路线、政策和措施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得到了农民的衷心拥护,最终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土地改革问题上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最后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为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中国国民党在大陆失败退守台湾后,也在台湾进行了以实现“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土地改革,不仅巩固了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而且促进了台湾经济的快速增长。
那么,20世纪50年代初国共两党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什么相同相似之处,又有什么不同点?其中的经验教训在哪里?本文拟对此作比较分析。
一、国共两党实施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背景和条件之异同 1949年中国国民党退守台湾后,为了在台湾站稳脚跟,总结了在大陆失败的教训,陆续实行了“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的和平渐进式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性质的土地改革。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在大陆进行了一场不仅在中国历史上,而且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变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运动。
这两场土地改革运动实行的时间大致相同,其政策实施的背景和条件也有相同或相似之处:第一,土地改革是恢复和发展经济的第一需要。
由于连年的战争,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的经济都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国共两党都面临着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问题。
要发展经济,必须首先解决农业发展问题,而当时普遍存在于农村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所以实施土地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近现代土地政策变迁的认识
中国近现代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变迁,与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的演变密切相关。
以下是中国近现代土地政策变迁的一些主要阶段和认识:1. 清朝末期:在清朝末期,土地制度主要以封建土地制度为基础,土地权归属于地主。
这一时期,农民普遍处于剥削和贫困的状态。
2. 辛亥革命及民国时期:辛亥革命后,农地革命成为推动力之一。
然而,在较早的时候,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不明显。
民国时期的土地政策试图通过土地法、土地税收等手段进行改革,但受到政治动荡和地方利益的制约。
3. 土地改革时期(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广泛存在的封建土地制度,中国实施了土地改革。
该过程中,大规模地进行了土地的没收、分配,地主阶级的土地被没收并分配给农民,这一阶段的土地政策是中国现代土地制度形成的关键时期。
4. 社会主义时期(1950年代至1978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土地逐渐由集体所有制主导。
农村实行农业集体化,农民土地集体所有,而不再是个体农民的私有制。
5. 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后):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了一系列的农村改革政策,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产权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等。
这一阶段的变革旨在激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效益。
6. 城市化进程: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政策也涉及到城市土地的规划、使用和流转等方面。
城市土地的供应、开发、利用和管理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之一。
7. 农地流转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近年来,为了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中国加大了农地流转力度,同时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
总体而言,中国近现代土地政策的变迁是在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变革的背景下进行的。
从封建土地制度到土地改革,再到农业集体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近年来的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一过程既反映了社会制度的演进,也紧密关联着农村经济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比较分析20世纪50年代初两岸土地改革
比较分析20世纪50年代初两岸土地改革摘要: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海峡两岸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都进行了土地改革。
通过比较两岸土地改革,发现存在诸多相同与不同之处,从而分析其历史意义,进而借鉴改革过程中的经验与启示。
应该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时调整政策。
关键词:大陆;台湾;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新解放区生活的三亿多农村人口一无所有,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于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大陆进行了一场彻底的土地改革运动。
而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也实行了土地改革,名曰:“耕者有其田运动。
”这两次土地改革运动,对于两岸后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比较两次改革过程当中的异同,从而分析其历史意义,进而借鉴改革过程中的经验与启示。
一、两岸土地改革之同两岸土地改革都是在农村阶级矛盾异常尖锐的背景下进行的。
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旧中国,仍然维持的是封建土地制度,地主和富农仅为农村人口的十分之一,却拥有五分之四的土地,他们利用所占土地无情地盘剥和压迫农民[1]。
而剩下十分之九的农村人口是贫农、雇农和中农,可想而知,其所占土地寥寥无几,他们几十年如一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终其一生也满足不了自身温饱,这样的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因此,土地改革,势在必行。
当时台湾的状况也是不容乐观,之前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农民就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和殖民压迫,国民党接管后,同样是横征暴敛。
致使租佃问题更趋严重,经济破败,百业凋敝,农业产量不及战前最高产量的一半,而工业生产则不及三分之一。
由于国民党败退台湾时带着数百万人,导致物价暴涨,物资紧缺,经济本来就不振的台湾顿时压力倍增,雪上加霜。
到1950年,无地可耕的农户占台湾农户总数的64.9%。
陈诚在主政台湾后极其恐惧,曾说:“土地问题如不加改善,乱源由此发生,征诸往事,历历不爽,如此之故,台湾必须实施土地改革,是一种客观需要,虽有万难,不能顾及。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运动及其影响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运动及其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运动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部分,旨在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并促进农民的社会地位提升。
这场运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在经济和政治方面有所改变,还在社会结构、农户生活和农村秩序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土地问题的存在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土地问题,土地主要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农民贫困无力耕种。
土地不公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种植粮食等农产品的产量低下,无法满足国家粮食需求。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展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改革运动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展开。
该运动通过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将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消除了土地所有制的不公平现象。
首先,土地改革运动宣称“土地公有,主要是农民的”。
地主和富农的土地被没收,重新分配给农民。
这使得农民们获得了经营土地的权利,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其次,土地改革运动推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即将土地分配给实际劳动者。
这样一来,农民们能够掌握自己的土地,劳动收益直接与个人努力挂钩,激励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
三、土地改革运动的影响土地改革运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土地改革运动解决了土地问题,使农民们得以获得土地的所有权。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们的经济收入,也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权益。
土地改革运动的实施,改变了中国农业发展方式,使得农村的粮食产量大幅增加,为国家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保障。
其次,土地改革运动重构了中国农村社会秩序。
原先的地主阶级被推翻,农村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
土地改革运动的实施促使农民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平等地位,使得他们积极参与社会进程,推动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进行。
此外,土地改革运动也对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们的观念也逐渐发生转变。
他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和价值,开始关注自我发展和教育,提升了自身素质。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运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初大陆与台湾土地改革比较
20世纪50年代初大陆与台湾土地改革比较
栾雪飞;刘颖
【期刊名称】《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1()6
【摘要】20世纪 5 0年代初 ,国共两党几乎同时在大陆和台湾进行了土地改革。
由于两党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 ,大陆与台湾的土改有很大差异。
我党主要是为了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 ,采取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 ,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发展了生产力 ,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 ,为进一步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基础。
国民党进行土地改革的初衷主要是为在台湾站稳脚跟 ,解决生存危机 ,其土改兼顾了地主和农民的利益 ,具有阶级调和改良主义性质 ,国民党当局成为土改的最大受益者。
【总页数】7页(P34-40)
【关键词】大陆;台湾;土地改革
【作者】栾雪飞;刘颖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光机学院经法分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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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土改的区别
大陆与台湾土改的区别农民问题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基本的问题,其中心是土地问题。
国共两党谁能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合乎民心、顺乎民意,谁将最终赢得胜利。
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以其日臻完善的土地改革路线、政策和措施反映了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他们的衷心拥护,最终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
实际上,国民党并非从未意识到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
早在同盟会成立时,孙中山就提出“平均地权”的民生主义主张,后来又加上了“土地国有”政策。
1924年,孙中山又提出“扶助农工”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
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为争取民心,于1930年颁布了《土地法》,声称要进行土地改革,但终成一纸空文,由此失去了农民的支持而遭惨失败。
20年后,在内外交困的新条件下,蒋介石重新推行“土地改革”政策,为逃到台湾的国民党在政治、经济上的生存创造了条件。
一、内容的差异1928年7月,国民政府出于强制使用民田的需要,颁布了一项单行法规,即《土地征收法》。
同年11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讨论了胡汉民、林森草拟的《土地法原则草案》,并提交立法院。
这一草案的目的之一,是为使土地本身非因施加劳力和资本获致改良所得的增益归国民政府所有。
1930年6月,立法院根据中央政治会议所决定的原则,制定并通过了《土地法》(注:黄美真编:《中华民国史事件人物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1~192页。
)。
至此,国民党在大陆的土地改革序幕已基本拉开。
《土地法》是根据胡汉民等人的草案制定而成的。
胡汉民认识到制订土地法的必要性,“订立土地法,实在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不能不十二分郑重,因为形成一个国家,必有三个要素,即土地、人民、主权。
”(注:《土地法》,载(台)《革命文献》第23辑,第4706、4706、4706、4706页。
)在这里,胡汉民将“土地”提到一个同“人民”和“主权”同样重要的地位,说土地法是“规定一个土地税法和土地的登记使用、征收种种的法律。
”(注:《土地法》,载(台)《革命文献》第23辑,第4706页。
20世纪50至80年代台湾经济发展简论_吴冰清
20世纪50至80年代台湾经济发展简论3吴冰清(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摘要:二战后,台湾在美国大力支援和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带动下,利用岛内自身有利条件,发展台湾本土经济。
在半世纪时间内,台湾经济取得了令人惊叹的经济业绩,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
笔者认为台湾经济发展得益于适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
关键词:台湾;经济;发展战略中图分类号:k295;F127.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846(2008)02-0021-04 战后四十多年间,台湾经济发展相当迅速。
据资料显示,台湾以1987年与1952年相比,三十五年来,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57倍;进出口总值增加289倍;人均国民收入增加23倍。
近几年外汇储备也增加了33倍。
对于台湾经济发展原因,①,本文无意重复,只着重就战略调整因素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作一些论证,并请方家指教。
一、台湾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及条件二战后,在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下,台湾利用日据时期已有的基础设施及从大陆带去的大量资本与技术人员,在美国的援助下,通过发展商品经济和加工出口工业,在不到半世纪时间内,使岛内经济稳定而快速发展起来。
20世纪50年代,第三次科技革命发生,成为二战后世界资本主义获得新生的决定性推动力,在资本主义世界,其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变革也都在科技浪潮的影响中进行。
台湾作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经济发展也在科技革命的影响和带动下发展起来。
二战后世界资本主义发展,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尤其是美日两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先后向台湾转移了大量的资本和技术比较简单的劳动力密集工业,加上当时台湾低廉而充沛的劳动力,以及廉价的进口原料,广阔的轻纺工业外销市场,这些条件的结合促进了台湾轻工业的发展,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日本统治五十年间,把近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进了台湾。
为了适应对外战争的需要,日本在统治期间尤其是后期,为台湾的教育、农业、工业,特别是交通、电力等基本设施做了大量投资。
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
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1950年代台湾的土改1949 —1987年、特别是1949 —1954年间的“白色恐怖”,的确是台湾现代史上不可抹去的血腥一页,是历史的真实。
然而,“白色恐怖”这一幕,却并不是台湾38年“戒严”历史的全部,不是台湾民众生活的全部真相,而仅仅是那段历史中的一个方面,甚至从整体历史上看,只是份量并不太重的一种局部图景。
因为,在台湾38年的“戒严”历史中,与“白色恐怖”并行之际,还发生了很多其他重大事情——不论是在政治,还是经济与文化领域,都更是深深影响了台湾民众的生活。
台湾进行的土地改革,便是与1949—1954年“白色恐怖”高峰并行的另类大事之一。
而且,可以说,台湾能有后来的经济起飞与繁荣,台湾民众能有今天富足的生活,都是与当年的土改成果息息相关。
对于农村的土地改革,国民党并不陌生,孙中山制定的“三民主义”(民生)宗旨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耕者有其田”。
1949年败退到台湾的国民党,由于种种原因,决定大力进行原来在大陆没能进行的土改,以保证其治下的台湾社会的稳定。
时任国民党台湾省政府主席、“警备总司令部”司令的陈诚,是台湾38年“戒严”令的颁布者,同时,他又是当时台湾土改的主刀人。
台湾土改进行得较为成功,至今仍获得国际社会学界的认同与肯定,与陈诚的理念及其政策与操作方法,都是密不可分的。
台湾的土改,在时间上并不是一蹴而就,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相反,它是经历了三个步骤,待基本完成,费时近四年之久。
台湾土改的第一步,是进行“三七五减租”。
国民党败退到台湾时,台湾的地权极其不均,农民近70%都是佃农,而56%的耕地为只占农村人口12%不到的地主所有,剥削情况也极其严重。
佃农遇到一个好的地主租金比较合理,日子尚能艰苦维持;而遇到不好的地主,可能租金要收成的50%-80%,佃农辛苦一年,则糊口都困难。
显然,这是很坏的生产关系,既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所以,时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在制定的土改方针中,第一刀砍的就是这个不合理的租佃关系。
台湾土改述评
台湾土改述评作者:康慨原创再发于 2007-04-01台湾土改述评毛泽东极其強调阶级关系之间的对抗,建囯后,他一再吿诫内高层领导,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仍然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毛泽东深信“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解决内外所有阶级矛盾的唯一法宝,就是抓阶级斗争。
资深的革命元老都深有体会,阶级斗争的结果,必然是一场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流惨剧。
现代政治法律的理念:“任何真理、制度、法律和社会的政策安排都不能強迫他放弃自已的利益”(莫奈言)。
从这个意义来说,社会存在的地主集团和资本家集团属于少数,也有保证自已权益的底线;而属多数集团,如农民和工,也无权以“多数优势”来侵犯少数基本权利。
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诚然是对抗的阶级,能不能不用烈的阶级斗争而用和平的“阶级合作”来解决两者之间的阶级矛盾呢?建囯,刘少奇首次提出“阶级合作”一词。
1951年5月13,刘少奇在全囯政协的一次讲话中说:“我们囯家的工阶级有着先天的不足,根本就没有长起来,为什么不搞阶级合作呢?我看只要合作下去,将来是可以和平进入社会主义的。
”这显然是和伟大领袖強调的“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唱调。
刘少奇的主张无法实施是意料中事。
然而,“阶级合作”却在台湾的土改中得以实现。
蒋介石败退台湾后,痛感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失去广大农民的支持。
失去农民支持的关键是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这一觉悟虽在毛泽东后,但亡羊补牢犹未晩也。
刘德久等合著《解读台湾》一书,详细介绍了台湾土地改革的全过程,读后颇多感慨。
现扼要简述如下:蒋败退台湾之,占台湾农村11%的地主拥有土地56%,88%的农民只占耕地22%,近40%的佃农和雇农则无地。
他们向地主缴纳的地租,一般都在收获总量的50%以,有的高达70%。
“封建剥削极其严酷,农民生活极端困苦,阶级矛盾趋尖锐,农村经济极其落后。
”为了解决农民问题,蒋立“中囯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由陈诚负责操作,于1949年至1953年在台湾开展土改运动。
浅析50年代我党对台湾问题的政策
浅析50年代我党对台湾问题的政策
陈传刚
【期刊名称】《党史研究与教学》
【年(卷),期】1997(0)1
【摘要】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党的对台政策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以下分三个部分阐述我党对台湾问题的政策。
一、内政问题与国际问题分开解决台湾问题,本来纯属中国内政问题。
国际社会公认台湾属于中国。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如满洲、
【总页数】5页(P38-42)
【关键词】解决台湾问题;解放台湾;内政问题;国民党;两个中国;毛泽东;中国人民;蒋介石;50年代;台湾当局
【作者】陈传刚
【作者单位】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生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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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地制度改革比较与分析
海峡两岸农地制度改革比较与分析
林卿
【期刊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1(004)001
【摘要】人地比例高是我国台湾与大陆农业资源的共同特征。
因此,制约人们对
有限农地资源使用方式选择的农地制度安排,在影响两岸农地资源配置与农业发展中,始终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以1949年为起点,台湾与大陆由于经济制度不同,各自选择了不同的农地制度改革途径,并且,各自的农地制度安排也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与客观经济规律运作中展示了利弊。
对两岸历经50年的农地制度改革绩效与弊端进行比较与分析,作为农地制度进一步改革与小农经济发展之借鉴,意义重大。
【总页数】12页(P20-31)
【作者】林卿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经贸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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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20世纪50年代初两岸土地改革作者:白杨陈冬生来源:《学理论·中》2013年第09期摘要: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海峡两岸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都进行了土地改革。
通过比较两岸土地改革,发现存在诸多相同与不同之处,从而分析其历史意义,进而借鉴改革过程中的经验与启示。
应该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时调整政策。
关键词:大陆;台湾;土地改革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021-03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新解放区生活的三亿多农村人口一无所有,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于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大陆进行了一场彻底的土地改革运动。
而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也实行了土地改革,名曰:“耕者有其田运动。
”这两次土地改革运动,对于两岸后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比较两次改革过程当中的异同,从而分析其历史意义,进而借鉴改革过程中的经验与启示。
一、两岸土地改革之同(一)社会背景两岸土地改革都是在农村阶级矛盾异常尖锐的背景下进行的。
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旧中国,仍然维持的是封建土地制度,地主和富农仅为农村人口的十分之一,却拥有五分之四的土地,他们利用所占土地无情地盘剥和压迫农民[1]。
而剩下十分之九的农村人口是贫农、雇农和中农,可想而知,其所占土地寥寥无几,他们几十年如一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终其一生也满足不了自身温饱,这样的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因此,土地改革,势在必行。
当时台湾的状况也是不容乐观,之前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农民就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和殖民压迫,国民党接管后,同样是横征暴敛。
致使租佃问题更趋严重,经济破败,百业凋敝,农业产量不及战前最高产量的一半,而工业生产则不及三分之一。
由于国民党败退台湾时带着数百万人,导致物价暴涨,物资紧缺,经济本来就不振的台湾顿时压力倍增,雪上加霜。
到1950年,无地可耕的农户占台湾农户总数的64.9%。
陈诚在主政台湾后极其恐惧,曾说:“土地问题如不加改善,乱源由此发生,征诸往事,历历不爽,如此之故,台湾必须实施土地改革,是一种客观需要,虽有万难,不能顾及。
”国民党政权为了能在台湾立足,同时,稳定台湾社会以巩固政权,吸取在大陆失败的教训,因此,土地制度不得不改。
随后,在蒋介石的支持下,时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全面部署和实施土地改革。
(二)计划翔实、按部就班大陆的土地改革在计划阶段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央通过制定法律来总体规划土地制度应该如何改革;另一方面,为了土地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进行清匪反霸,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的安稳;其次,通过减租退押的办法降低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程度,之后走访农村,了解实况;接着进行试点试改[2]。
经过如此翔实的准备,大陆的土地改革才得以全面开展,顺利进行。
台湾的土地改革在实施前也作了比较翔实的计划准备。
陈诚在推行“三七五减租”之前,首先,通过演讲来宣传减租政策;其次,为表明政府减租的决心,巡回访问台湾各地的地主;再次,命令地方机构积极筹备减租事宜,“省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来规定减租政策及实施办法;最后,全面推行“三七五减租”。
第二步“公地放领”推行之前,在地方成立了负责放领公地的机构,接着查实公地放领数量,之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步在推行“耕者有其田”之前,通过“中美农村复兴委员会”对台湾所有地籍进行归户,把同一所有权的土地统一归到一户,明确记载从乡到县,乃至全省每一个地主所拥有的土地,同时把1952年4月1日地籍名册上的土地作为实行政策的征收范围[3]。
随后即设立各级机构以及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上的准备工作,台湾的土地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
大陆的土地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打击地主,中立富农。
又分为几个步骤:首先打击大地主,然后打击其他地主。
要区别对待恶霸和非恶霸以及大、中、小地主。
第二阶段,平分土地。
但在待遇上,对待富农应同对待地主有所区别。
总的打击面一般不能超过户数的百分之八,人口的百分之十。
台湾地区的土地改革以蒋介石“土地问题的解决,为实现民主主义之急务”为指导,由陈诚负责开始推行,把土地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三七五减租”,根据“台湾省政府”于1949年4月出台的《台湾私有土地租用办法》,在台湾强制实行减租政策,规定佃农交租金额不得超过37.5%。
这样一来,不仅缓和了佃农与地主之间的矛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双方利益。
第二阶段——“公地放领”,是政府向农民出售所占公地,全部地价由受领农户十年内付清,并且不负担利息,从而扶植自耕农。
公地放领早在1948年即开始推行,因为其宣传意义大于实践意义,曾一度暂停,当减租初见成效之后,1951年,公地放领继续进行,一直持续到1976年。
在此期间,由于农民从政府手中获得了土地,因此,大大提高了其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也得到显著增加。
第三阶段——“耕者有其田”,1953年4月,台湾当局颁布《耕者有其田条例》、《公营事业转移民营条例》、《土地债券发行条例》和《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扩大实施扶植自耕农政策,规定地主从政府手中转移到农户手中,实现“耕者有其田,有其田者耕”。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大量无地的农民成为自耕农,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助于台湾当局乱中求稳。
(三)分工协作的各级领导机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各级领导机构是两岸土地改革的又一相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领导和执行机关:第28条规定“为加强人民政府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土地改革期间,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经人民代表大会推选或上级人民政府委派适当数量的人员,组织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处理有关土地改革的各项事宜;”第29条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机关。
”①依据规定,为了加强对土地改革的具体指导,在全面推行土地改革之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
成立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由刘少奇负责;各大区除东北和华北区外,亦先后经中央批准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归大区军政委员会领导。
接着,各省、专区到县在土改前都建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4]。
通过成立各级土改领导机构,防止了在土改过程中出现大的失误,使得土地改革工作得以井然有序地开展。
台湾地区也成立了自上而下的领导机构以指导土地改革工作。
在实行土地改革政策(即“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时,主管机构在省为民政厅地政局,在县市为县市政府,并且成立了其他机构来协同政府工作[5]。
自上而下、明确分工、相互合作,共同推进。
二、两岸土地改革之异(一)不同的政治目的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便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改革封建土地制度一直是中国革命的重要任务和基本内容。
自第一次国共合作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普遍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此后,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国民党在1930年6月通过《土地法》,之后颁布了一些土地法令,在一些地区尝试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然而,当时的国民党同地主阶级联系甚密,以至于无法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还对封建地主多方面妥协。
当日本投降,国民党接管台湾后,由于其在台湾横征暴敛,导致1947年爆发了规模空前的“二·二八”事件。
这是台湾人民对国民党统治的强烈反抗[6]。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租佃制度严重恶化,社会动荡不安。
对于共产党给国民党的沉重打击,陈诚又恨又怕,他说:“共产党借土地改革,引起农民叛乱,终使大陆变色。
”[5]他认为,土地改革不仅能促进社会稳定,提高政府在台湾人民心中地位,更是对付共产党土地改革运动“渗透”的一种手段。
因此,在台湾进行“和平渐进”的土地改革。
由此可见,两岸进行土地改革,有不同的政治目的。
大陆土地改革是为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广大农民,恢复农村生产,以发展社会生产。
台湾土地改革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经济,维护其统治地位以防止中国共产党的进一步攻击。
(二)不同的经济条件大陆在国民党败退台湾之时,经济已经崩溃,国民党不仅带走大量的生产资料,而且恶意毁坏生产设备,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工农业遭到重创,大部分的私营工商业停产关闭,农业生产跌到1936年的三分之二,工业下跌一半以上,人民生活艰难。
国际上,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经济封锁,政治包围,中国共产党要想改变严峻的内外形势,必须进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开辟道路。
”②与大陆的状况截然不同,国民党在台湾推行土地改革时享有坚实的经济基础。
第一,国民政府没收了日本、汉奸和不法商人手中的土地,从日本财阀手中接管了大批由其直接经营的耕地,约占台湾耕地总面积的21%。
这就是“公有耕地”。
仅在1948—1958年这十年间,国民党就从“公地放领”中所获地价总额就有271 155公吨稻谷,657 959公吨甘薯。
第二,国民政府从日本人手中获得了多数大企业的所有权,从而有资本赎买地主的土地,因此,地主得到大企业的巨额股票,既把地主引导到工商业,又可以进而促进工商业的发展。
第三,蒋介石曾私下派遣心腹把国库里的所有财产运至台湾,一共5亿美元左右。
还带去不少资产,如设备、技术人员。
这些资产不仅缓和了阶级矛盾,而且还能加快发展工商业。
(三)不同的结果1953年初,土地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实现了农民多少年来渴求得到土地的愿望,受益的农民不可谓不多,其获得的土地面积不可谓不广。
周恩来在《政协第一届第四次会上的政治报告》中说:“封建主义的基础已被彻底打垮,帝国主义残余特权已被废除,中国人民被掠夺压榨的对象的时代已告完结。
”由于推行了土地改革,使得中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被推翻,土地的主人变更为农民;他们有着极高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为国家工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扫清了障碍;进一步巩固了国家政权。
台湾土地改革的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台湾经济腾飞的开端。
原因在于,土地改革有力地打击了地主,极大地削弱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使较为多数的农民从中受益,获得土地,大大提高了其生产的积极性。
此外,“三七五减租”使得租税大幅降低,加之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促使农民增加对土地劳力以及资本的投入。
粮食产量从1953—1968年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16年连续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5.2%。
推行土改后,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对于经济的参与和提高做出了贡献,即增长的购买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