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择业代理的具体通知
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2012[1].04.26
中原工学院学生处、就业处文件就便字…2012‟05号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关于2012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工学…2012‟4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序进行,使毕业生温馨和谐文明安全的离校并顺利、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二)办理人事代理的就业协议书及有关统计表(在河南省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同时需提供退函);(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书(因涉及毕业生较少,合同书中的用人单位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四)回原籍及“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本条特别说明:凡我校报名登记“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如果今年10月在原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而本人户口在我校存放的,此类毕业生要登记在回原籍统计表中,并在“是否入伍预征”一栏填写“是”,就业处将依据本统计表办理回原籍“报到证”,并将户口迁回原籍。
毕业生10月底前凭征兵预报名有关材料到当地征兵办公室报名。
如果没有被录用,再办理改派手续;上述四条内容包含的信息是我校制定2012届毕业生首次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派遣计划制定后,将上报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
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此计划对我校毕业生进行派遣并打印《就业报到证》,各学院(部)务必要求毕业生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因派遣错误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需学生提交留校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就业处备案。
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予留校,建议转至人才中心或放回原籍。
二、材料上交时间安排5月12日下午4:3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就业处备案。
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通过OA发至就业处史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保持一致。
三、《就业报到证》的领取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当天下午到在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就业报到证》,回原籍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2012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须知
2012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须知一、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就业手续办理要求:(一)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指毕业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报到证派回原籍(外省或河北省地级市)、且未在原籍报到并签注报到证的2012届毕业生。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2012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可以办理就业手续。
(二)2012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就业手续办理流程:1. 签约省内市属单位的毕业生直接到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例如:某毕业生离校后与唐山某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凭借就业报到证(蓝白两联)和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盖章后,直接到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即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2.河北省内生源毕业生:(1)中直、省直、出省就业的,由毕业院校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2)考取省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将相关手续提交到用人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
3.河北省外生源毕业生:(1)与原籍所在省份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持协议书和报到证(蓝白两联)到报到证抬头显示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2)与非原籍所在省份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由毕业院校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三)办理时间:第1种情况、河北省内生源属(2)种情况的以及河北省外生源属(1)种情况的,毕业生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每周一、周四下午,节假日除外)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在正常工作时间到相应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河北省内生源属(1)种情况的以及河北省外生源属(2)种情况的,毕业生离校后,在规定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节假日除外)将签订完毕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蓝白两联)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直接受理毕业生相关就业手续。
关于2012届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说明
关于2012届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说明为全面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签约,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关于网上注册自2012届毕业生信息录入省就业信息网以来,广大毕业生积极上网注册,并能及时将注册信息所遇到的情况反馈到就业指导办公室。
但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毕业生未注册,这直接影响到这部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
为使全体毕业生顺利毕业,请毕业生同学抓紧时间在省就业信息网(师范生为“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生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否则,将无法办理未注册成功毕业生的正常毕业手续,如因未注册所出现的遗留问题由学生个人负责。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包括两种签约方式形成的就业协议书:分别为省内单位网上签约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网上注册的)、省外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只能用纸质)的两种。
1、省内网上注册单位签约的:凡已从就业信息网签约成功的毕业生,须督促签约方用人单位打印出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到辅导员处,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2、省外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的:凡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毕业生个人到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领取一式三份全国统一的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事部门盖章,并将其录入就业信息网,由个人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到辅导员处,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以上所有就业协议书须于6月1日前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3、关于人事代理人事代理的办理必须遵循为毕业生服务与个人自愿的原则。
凡自愿在潍坊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范围仅限于非师范类),由毕业生个人填写《个人自愿办理人事代理申请表》,学院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毕业生进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生专区的用户名、密码填写在申请表及汇总表上。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并于5月18日前将汇总表及《个人自愿办理人事代理申请表》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并登记,由就业办公室联系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同学们: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报到证签发工作,让大家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三支一扶”、入伍预征、升学与出国(出境)的时间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办理暂缓就业1、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资格。
能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才能申请暂缓就业。
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继续升学和出国(出境)的学生,以及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2、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时间。
5月25日—5月30日,同学们写好暂缓就业申请书后5.24前到学院赖老师处报名,5月25日—5月30日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式三份),正确填写好后交回赖老师处。
3、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离校时没有就业报到证。
二、“三支一扶”1、报名时间为5月1日—5月30日。
同学们有意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流程(/NewsInfo.asp?id=36)。
2、网上报名后,请按要求尽快把相关材料(体检表及院系证明等)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入伍预征5月初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公网)或(教育网))预征报名,确认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学校武装部)。
四、升学与出国(出境)申请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进行申请。
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阅读申请说明。
1、升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规定,申请升学(含攻读硕士、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后,经学校审核、上报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毕业班就业手续办理相关事项
的需求,要把户口、档案留在南京的同学,可在以下三个 机构办理落户手续: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江苏省高
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已经和
南京单位签约的同学,按常规办法操作。
请毕业生将相关证明给辅导员。 写清楚联系方式,以便确认相关情况 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 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 得超过5000元。
谢 谢!
户口落户的问题
落户上海
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 下载中心下载)和《高 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申请地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户口落户的问题
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验证审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验证审核,本 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给予答复,专科学历的申 请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对于审核通过的申请则出具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共两联),其中,第一联用于 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毕业生办好以上手续后,务必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经双向选择, 达成一致后, 与用人单位签 订《就业协议 书》、《劳动 合同》或与当 地人才服务中 心签订《人事 代理合同》
用 人 单 位 盖 章
本 人
签 名
报用人单位所在的 地方主管部门备案, 到用人单位所在的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 门(各级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盖章或 领取《接受函》
择业代理的办理步骤说明
择业代理的办理步骤一、需要办理择业代理人员:第一类:已找到单位并签约(签的是非校方发的三方协议书),但是单位不接受档案第二类:没找到单位(包括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编未在6月份出结果的;在单位实习但未正式签约的;还在择业的;出国留学的;考研未过的且目前没工作的同学)第三类:已签教育局但在六月前不能交回三方协议书也需办理(特别注意)二、办理步骤以及所交材料:1、盖章就业证明(1)盖单位(如超市、父母所在单位等)公章的接收毕业生就业(试用)证明(见附件一),一人一张证明,不能多人共盖一份(打印时请同学们删去“附件一”三个字);(2)也可以是劳动合同(可以是复印件);(3)以聘用方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非校方发的三方协议书)(可以是复印件)。
注:上述就业材料必须盖有用人单位的公章,以及用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固定电话为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证明即可。
2、打印择业代理确认书(除毕业生本人签名外其它内容不得手写)操作流程:(1)登录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2)选择“择业代理、流动党员”栏,输入办理择业代理的相关信息(流程详见附件二)(3)打印择业代理书注:①代理期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及24个月②代理费用:择业代理按代理期限收费,择业代理收费标准为10元/人·月半年的择业代理费不会退回,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中途退费。
3、落户材料:(1)“落户”是指办理择业代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毕业生,可以将户口转往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不落户”是指选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毕业生选择转回原籍注意:办理半年的择业代理不可以选择落户,只能选择打回原籍。
(3)办理落户材料分成两类:①已办理南昌市第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落户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格式(按照照身份证照片的格式)的照片2张及落户费2元/人。
②未办理南昌市第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落户登记表、南昌市内拍摄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片3张、身份证条形码、落户费2元/人,交回原二代身份证的代派出所收取工本费20元/人;不交回原二代身份证的代派出所收取工本费40元/人。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
毕业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情况。
人事代理是指个人或单位代为办理与人事必需相关的各种手续、审批事项和业务活动。
以下是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
第1步:选择办理机构
毕业生可以选择各大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来代为办理人事代理。
而且选择正规且资质合规的人事代理公司,可以保证办理的效率和安全。
第2步:提供相关材料
在办理人事代理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就业协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毕业生需要准备这些材料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第3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毕业生需要在办理人事代理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确定具体代理事项和办理期限。
代理机构将根据毕业生的需求,帮助其完成相关的人事审批、申报和登记等手续。
第4步:等待办理结果
毕业生需要耐心等待代理机构的办理结果。
代理机构在办理完成后会将相关证明文件交还给毕业生。
第5步:付款
在代理机构完成人事代理后,毕业生需要支付代理费用。
费用的收取通常是按照代理事项和办理时间来计算的。
以上就是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五个步骤。
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应当注意选择好信誉、有经验的机构,以保证办理的效率和安全。
此外,办理人事代理也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毕业生在办理前应当对自己的经济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2012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及规定(一)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凡签署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务必将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1.毕业生本人首先如实填写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没有人事接收权的用人单位还需当地人事主管部门盖章;3.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备注栏中签署其他约定条款;4.签署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纳入当年就业计划,其余两份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留存。
(二)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必须使用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的程序如下:1.《就业报到证》一般由学校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办理相结合的方式。
毕业生在毕业前联系到用人单位的,签署《就业协议书》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集中到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前由学校分期分批办理;9月1日以后由学生自行办理)。
学校于5月中旬前,将签署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和申请回原籍的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统一发放。
2.毕业生根据规定时间到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者,到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打印《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表》,本人持申请表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上报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后补发《就业报到证》,注明“遗失补证”。
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毕业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两年后的6月30日)不予以补办就业报到证,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明。
(三)关于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毕业生的就业1.对于报考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在协议“备注”栏中注明处理意见,否则由此引发的协议纠纷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学校或人才市场负责管理托管的户口和党组织关系, 并提供相关服务。
择业代理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享有档 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托管服 务,并可享受相关就业指导、 职业规划等服务。
毕业生需遵守择业代理的相关 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 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需要转 递自己的档案时,应按照相关 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办理。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应关注 自己的档案保管和转递情况, 确保自己的档案得到妥善保管 和转递。
04
择业代理与就业的关系
择业代理对就业的影响
择业代理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缓冲期, 帮助毕业生在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前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避免失去就业 机会。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有关规 定和注意事项
目
CONTENCT
录
• 择业代理概述 • 择业代理的相关规定 • 择业代理的注意事项 • 择业代理与就业的关系 • 常见问题解答
01
择业代理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择业代理是指毕业生在未落实就业单位之前,由学校代管其档案 和户口关系的服务。
目的
为毕业生提供一个缓冲期,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寻找合适的工 作,同时减轻学校和就业单位的管理压力。
当地社保政策而定,因此毕业生需要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并做出合适的选择。
THANK YOU
感谢聆听
择业代理的对象与条件
对象
主要面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 业生和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条件
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 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并按照学 校要求进行申请。
关于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分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明确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院组织毕业班班主任及辅导员进行学习并向学生传达。
1、从2月20日起,2012届毕业生找到单位就业后,只需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原件交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即可,不需再办理提前就业手续;2、2012届毕业生所提交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上必须有用人单位的地址、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公章可以是公司全称的章或人事部门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为公司财务、业务、销售等专用章;3、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影响到毕业生报到证地址的打印,而报到证地址决定了毕业生档案的派遣和户口的迁移,因此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后务必于2012年5月31日前寄回学院并提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免影响到报到证的打印;4、学生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后毁约、跳槽等原因的,所提交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作废,重新找到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后,必须及时将其寄回学院并提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5、毕业生报到证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于6月中下旬到广西区教育厅打印,在毕业生回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时发放,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凭报到证和毕业证方可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到生源地人事局(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落户;6、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学院学生处负责管理和派遣,如果学生的报到证地址错误,将无法派遣到指定的人事局(人才市场)或用人单位,这会直接造成学生无法正常入职报到、职称评定、户口迁移等诸多问题,因此学院就业办在打印报到证前会进行三次资格审核,请分院必须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第一次核对:2月19日—3月1日;第二次核对:4月1日—4月15日,第三次核对:5月15日—5月31日;7、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每天都会将相关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及相关通知公布在学院的就业网站上,应往届的毕业生都可以上网查询并参加应聘,网址为:;8为了及时对毕业生相关就业信息进行录入登记备案和上报区教育厅,因此请各分院及时将毕业生提交回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原件自行登记后转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免影响到学生就业信息的错报或漏报,造成报到证报到地址的错误打印。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4.28•【字号】豫人社就业[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2]10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很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仍很艰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11〕67号),进一步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完善就业服务措施,面向离校前高校毕业生广泛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深入推进实名制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离校前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也是最需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关键期。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提前向校园延伸,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合作,积极主动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鉴定等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
(一)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
各地要在深入了解高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校园行活动,给每所高校至少要开展一次就业指导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就业形势,宣传就业政策,解答相关问题。
组织本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校园行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企业文化、岗位需求和职业环境。
组织有经验的就业指导专家开展职业指导校园行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职业生涯规划,讲解求职技巧。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解答
05
择业代理是否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择业代理并不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仍被视为应届 毕业生,可以参加各类针对应届毕业 生的招聘活动。
择业代理是为了给毕业生提供更多的 就业机会和时间,让他们在未找到合 适的工作之前,能够继续保留应届毕 业生身份,以便更好地就业。
择业代理期间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审核与备案
01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
02
通过审核后,将择业代理协议进行备案,并通知申请人。
若审核未通过,将告知申请人原因,并指导其补充材料或调整03源自择业意向。签订协议
申请人接到备案通知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前往公 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择业代理协议。
签订协议时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和违约责任。
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择业代理政策
毕业生应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择 业代理的政策,包括代理期限、 代理方式、收费标准等,以便在 办理过程中避免违反规定。
用人单位规定
毕业生还应了解目标用人单位的 相关规定,如招聘流程、报名截 止时间等,以便更好地准备应聘 材料和安排应聘时间。
及时关注择业代理期限,避免过期
择业代理期间的档案和户籍管理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其档案由学校或当地人才市场保 管。毕业生需按时缴纳档案管理费用,并确保档案的完整 性。
在择业代理期间,毕业生的户籍一般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或 家庭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毕业生需要迁移户籍,需按照 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择业代理期间的工龄计算
• 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间,工龄从毕业之日起计算。工龄对于 评定职称、计算社保待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毕业 生在择业代理期间应关注工龄计算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 权益不受损失。
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流程
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流程1、登录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2、选择“择业代理”,进入“择业代理登记专栏”页面。
3、点击“了解择业代理”,仔细阅读择业代理的有关事项(已阅读过此页面的内容可跳过该步骤,直接点击“办理择业代理”)。
4、阅读完后点击浏览器上的“后退”按钮,返回“择业代理登记专栏”页面。
5、点击“办理择业代理”,进入“毕业生毕业代理登记查询窗口”页面,逐一按顺序选择各项:①毕业年份:请选择毕业的当年。
②学历层次:请选择“本专科”。
③毕业学校:选择“10404华东交通大学”。
④学历:请选择相应的学历(研究生、本科、高职)。
⑤所学专业:请选择相应的专业。
⑥姓名:请输入自已的姓名。
⑦性别:选择相应的性别。
⑧身份证号:输入自已的身份证号(可以不输)。
选择后请仔细核对,如选择和输入无误,请点击“确定”按钮,在弹出的“请确认条件查询是否输入正确”对话框中,再一次确认,系统将查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信息,如查询结果找到了该毕业生信息则进入“毕业生择业代理基本信息查询结果--请选择自已的毕业生基本信息”页面,否则将出现相应提示,请根据提示作相应修改后再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清空”按钮将清空所有选择和输入信息。
6、在“毕业生择业代理基本信息查询结果--请选择您自已的毕业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查看毕业生信息,请仔细核对列表中的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无误请点击列表最右边一项“择业代理登记”,进入“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表”页面。
7、在“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表”页面请仔细填写各项,其中前面加“*”号红色标题项为必填项!如有实习单位或聘用单位请务必填上:现聘用单位名称、单位电话、聘用单位地址。
如填写无误请点击“保存”按钮,进入“毕业生择业代理确认书”页面。
(已经签约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择业代理)8、在“毕业生择业代理确认书”页面中,请再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可返回重新修改,或重新登录网页进入后再修改,如信息无误,请确认您填的信息,确认以后将不能再对以上数据进行修改。
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基本程序
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基本程序(相关毕业流程和就业工作请咨询:颜老师qq:417472079)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上交协议至各学院。
1、如果户口及档案由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代为保管的异地生源,必须上交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接收函,有的是直接在就业协议上加盖人才市场专用章。
2、如果用人单位为省属或有上级单位主管的单位,即用人单位没有单独的人事审批权,必须上交审批表。
3、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为上海或北京,非上海或北京生源的毕业生要取得上海单位派遣证,必须上交黄表(绿表)。
4、就业协议上的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必须写明且字迹清晰。
二、各学院将协议及其他就业材料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一般情况下,每两周上交一次。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就业信息输入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并网上派遣。
四、省招就中心打印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去南京取回报到证。
1、按照省厅统一安排,第一次集中派遣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底或4月初。
2、一般情况下,以后一个月集中派遣一次(原则上为每月月底)。
五、毕业生取回报到证红联,凭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证科将户口迁出学校(每年3月底或4月初的第一次集中派遣和6月份毕业的集中派遣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校保卫处户政室统一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
六、报到证白联放入毕业生人事档案整理,按照毕业生所填档案接收地址,邮寄档案。
上海各高校2012届研究生就业指导一、就业原则学校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到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就业,同时大力提倡毕业生自主创业。
学校推荐毕业生优先考虑国家重点单位的需要;优先考虑船舶行业单位的需要;优先考虑国防单位的需要。
委托培养及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按委托、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国防生按培养协议就业。
二、就业有关材料1、《推荐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上海教育部门统一印发,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2012届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实施方案
2012届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到民营、股份制、私有、三资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工作单位暂无集体户口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档转入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进行短期托管(户籍关系依据兰州市公安局兰公户【2005】21号文件精神办理),并享受我市场为其提供的相关人事服务。
一、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办理对象(1)甘肃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甘肃省外普通高校甘肃籍应届毕业生;(3)甘肃省内民营、股份制、私有、三资等非国有单位引进的外省(区)市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毕业生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1)毕业生档案托管;(2)集体户口挂靠;(3)代缴社会保险;(4)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5)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6)出具户籍证明;(7)初级职称认定。
四、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办理时限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五、毕业生人事代理的办理流程自2012年1月起接受毕业生的申请,办理毕业生个人人事代理的接收手续,具体申办流程如下:(3)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黑白光面照片、《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表》到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签订《毕业生人事代理合同》、《毕业生户籍代管协议》和“集体户口落户承诺书”,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寄送到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相关费用以档案户籍代理协议约定为准。
六、请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督促毕业生在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两证上的信息,避免毕业生来回奔波,保证户档关系的顺利接转。
具体核对内容为:(1)《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和《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一致,且为“甘肃人事厅开发区人才资源管理处”。
(2)《就业报到证》上的姓名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如果《就业报到证》上姓名有误,请和学校联系,申请进行更正。
如果《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有误,交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手续须知
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手续须知一、办理择业代理手续的对象:1、签订了就业劳动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到合资、外资、私营或民营等企业就业,但企业不能接收档案、户籍关系的毕业生;2、已签就业协议但手续不齐、待审批的毕业生(如:进入深圳、北京、广州、上海等地就业的同学须经当地人事局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3、毕业时仍在用人单位试用期内(需提交单位的聘用合同书)二、办理择业代理的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校就业管理科汇总,并由学校就业管理科到省就业办统一办理。
三、办理择业代理的时间:1、5月12日-6月6日:毕业生向学院提交择业代理申请确认书并上交择业代理费(此项费用是代江西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取)2、6月9日至11日:学院在报送就业派遣方案时到学校就业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四、择业代理类别:分为6个月和12个月(仅限需办党组织关系或户籍的学生)2种五、收费标准:每人10元/月六、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程序1、毕业生登录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选择“择业代理”栏2、毕业生在登记入口填写姓名、性别、学校、学历、专业(后四项设计为下拉菜单)等数据后进入该系统(数据须与学校数据一致,身份证号可以先不输入)。
(毕业生数据未录入库内的,学院需提交生源基本信息表、录取花名册等材料,在5月27日补报后才能登录)3、毕业生按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代理期限。
4、择业代理申请确认书的确认和打印(A4幅面)。
申请书确认后毕业生将不能改动,如要修改,请学生带好学院就业工作负责老师签字或学院盖章的材料到学校就业管理科办理修改手续。
5、毕业生将确认书签名(在确认书右下角注明学号)后交学院并缴费(学院应认真审核交的费用与确认书上相同,防止少收或多收钱)。
6、学院收齐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有关材料后在上报就业派遣方案时统一交至学校就业管理科办理。
七、学院帮助学生办理择业代理时须上交的相关材料:1、毕业生申请择业代理确认书(学院应注意:有的学生没确认就打出来或以图片形式打出来的,这都是无效的。
如何办理择业代理的说明
如何办理择业代理的说明第一篇:如何办理择业代理的说明择业代理办理说明一、择业代理的基本概念(一)什么是择业代理?择业代理也称“缓派”,在有些省称“暂缓就业”,其性质相同。
学校就业中心是择业代理手续的代办机构,择业代理主体为: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其优势如下:1、毕业生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未能稳定就业的,通过办理择业代理,由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一定的时间内从学校接管其相应的就业关系,并提供后续服务,可使毕业生获得更为广阔的择业空间与充足的择业时间。
2、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既保留了在两年内随时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便利,同时又提供人事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管理和就业推荐等各项服务,帮助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其间的后顾之忧,找到工作后可随时中止择业代理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到就业单位,即开具报到证和转寄档案、迁出户籍、转出党团关系。
3、择业代理从毕业起二年时间以内,如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教师公开招考等考试的招考简章中有“办理择业代理(有些省称暂缓就业、缓派)的往届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此条款,则可以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名考试。
(二)择业代理的对象:(1)、省大中专院校普通毕业生及省外院校回省的普通毕业生;(2)、毕业生毕业时尚未就业,仍在继续择业的;(3)、毕业生毕业时,仍在用人单位试用期内的;(4)、已在用人单位聘用,但用人单位不能接收人事档案关系、户籍等关系;(5)、报考研究生或出国正在办理之中;(6)、其他需要办理择业代理的以保留毕业生派遣资格的。
(三)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申请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提供下列服务:1、接转省内外大中专院校普通毕业生档案,核对、整理、查阅、管理工作;2、可为考博、出国出境的普通毕业生出具档案、户口存放的证明;3、户口落放及身份证的办理:毕业生在毕业前委托学校就业部门为其办理择业代理手续,毕业生可选择将户籍转入我中心管理也可转回生源地落户。
毕业生人事代理流程(2)
毕业生人事代理流程(2)毕业生人事代理流程如果选择“应约”,表示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
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
而该协议书也是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的唯一依据。
第三步---协议书管理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第四步---协议书存档(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后,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2)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保存。
(3)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生成的协议书样(例图略)1、签订纸质协议流程(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2)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3)下载打印四份纸质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签订纸质协议书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录入省内就业协议打印就业协议书人事局网上鉴证签字、盖章存档第一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注意事项:此协议书为毕业生与省内暂时没注册的单位签约使用。
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后你将无法与其他单位在网上签约。
第二步---打印协议书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一式四份。
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第三步---网上鉴证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鉴证,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第四步---学校审核存档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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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2012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择业代理的具体通知
各学院、各毕业班:
按照省就业办的工作要求,我校2012届毕业生集中在4月15日至5月15日进行网上办理择业代理事宜,现就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相关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登录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
2、选择“择业代理流动党员”,进入“择业代理登记专栏”页面。
3、点击“了解择业代理”,仔细择业代理的有关事项(已阅读过此页面的内容可跳过该步骤,直接点击“办理择业代理”)。
4、阅读完后点击浏览器上的“后退”按钮,返回“择业代理登记专栏”页面。
5、点击“办理择业代理”,进入“毕业生毕业代理登记查询窗口”页面,逐一按顺序选择各项:
毕业年份:请选择毕业的当年。
学历层次:请选择“本专科”。
毕业学校:选择“10406 南昌航空大学”。
学历:请选择相应的学历(研究生、本科、高职)。
所学专业:请选择相应的专业。
姓名:请输入自已的姓名。
性别:选择相应的性别。
身份证号:输入自已的身份证号(可以不输)。
选择后请仔细核对,如选择和输入无误,请点击“确定”按钮。
6、在“毕业生择业代理基本信息查询结果--请选择您自已的毕业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查看毕业生信息,如无误请点击列表最右边一项“择业代理登记”,进入“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表”页面。
7、在“毕业生择业代理登记表”页面请仔细填写各项,其中前面加“*”号红色标题项为必填项!如有实习单位或聘用单位请务必填上:现聘用单位名称、单位电话、聘用单位地址。
如填写无误请点击“保存”按钮,进入“毕业生择业代理确认书”页面。
8、在“毕业生择业代理确认书”页面中,请再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可返回重新修改,或重新登录网页进入后再修改,如信息无误,请确认您填的信息,确认以后将不能再对以上数据进行修改。
只有在本页中点击了“确认”按钮进行确认的信息才为有效信息,然后请点击IE“文件-->打印或打印预览”菜单进行打印。
9、确认书为A4纸格式。
确认书打印后,请签本人姓名。
然后交给班长,班长收齐统一在5月16日交各学院学工办就业干事,请各学院老师在5月21日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办。
二、注意事项:
1、网上办理择业代理时间:4月15日-5月15日,过了时间期限将不予接收。
请各学院的老师及时通知有意向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
2、择业代理期限:6个月
由于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内办理了派遣手续,择业代理即告终止。
代理所需费用按毕业生原选定的代理期限计算,不办理变更、退款等手续。
所以我校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期限仅限6个月。
办理择业代理期限为6个月,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只接收档案管理,不接收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自行解决。
3、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派遣:
办理了择业代理毕业生在择业代理期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持有效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择业代理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4、超过择业代理期限的办理:
超过择业代理期限仍未能落实单位派遣的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可前往省就业中心续费,也可申请派往人才中心或派回生源地。
代理期限(加上原来办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满2年后仍未派遣也未续费的毕业生,省就业中心会将毕业生的档案材料直接转至江西省的人事代理机构(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或南昌市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三、请各学院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告知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考虑周全后再办理择业代理,一旦办理相关手续后,将不再变更、退款。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