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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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规章制度(3篇)

连锁药店规章制度(3篇)

连锁药店规章制度(3篇)连锁药店规章制度(精选3篇)连锁药店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药店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连锁药店经营的连锁企业及其所属门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连锁药店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工作。

第五条连锁药店员工应接受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连锁药店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礼貌待客,诚实守信,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连锁药店应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合法性、质量性和数量性的检查。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销售情况,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营销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顾客档案,记录顾客的购买信息,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需求,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保持门店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灭虫等预防性措施。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垃圾处理制度,对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保证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药房各项管制制度汇编范本

药房各项管制制度汇编范本

药房各项管制制度汇编范本一、药房人员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2.药房工作人员应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3.药房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1)购进药品应保证质量,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2)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确保药品符合规定。

2.药品的保管:(1)药房应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

(2)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3)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3.药品的调配:(1)调剂人员应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2)调剂人员应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3)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

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三、处方管理1.调剂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对不规范或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并与医师联系更正。

2.调剂人员在处方上应签字确认,并对调配的药品进行核对。

四、服务质量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药房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3.药房应定期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安全保卫工作1.药房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制度,明确责任人。

2.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应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被盗。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连锁药店的规范运营和管理,保障顾客权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品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处方审核等程序。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和处方审核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顾客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专业的药品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药品配送和配方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估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和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药店的日常运营和顾客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药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业绩考核第二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业绩。

第二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评估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连锁药店卖场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卖场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卖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药店卖场管理,加强经营行为标准化,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卖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加盟连锁药店的药店。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连锁总部所有。

第三条连锁药店卖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加盟连锁药店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连锁总部有权对加盟连锁药店营业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店进行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条加盟连锁药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则,注重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卫生。

第六条加盟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七条连锁总部应当为加盟连锁药店提供必要的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促进其良性发展。

第八条连锁总部有权收取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用于投入药店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九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合理制定商品进货计划和销售促销方案。

第十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库存、销售等经营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卖场经营期间,应当保持卫生清洁,定期对场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合理规划商品陈列,提高陈列效果,增加销售额。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顾客投诉,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加强员工管理,建立正常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遵守诚信经营原则,不得采用欺诈行为获取商业利益。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骗税。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合法采购药品,不得销售劣质、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确保药品的流通可追溯性。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妥善保存药品,避免受潮、日光暴晒等情况导致药品变质。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卖场应当合理设置药品陈列区域,根据药品属性进行分类陈列。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连锁药店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店的健康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当遵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管。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保障药店的正常经营。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连锁药店应当对药品的采购、存储、销售、监管等环节进行全程追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对药品信息的管理,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药品信息。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经营活动的风险管控,避免经营风险。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正规药品供应商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当签订与供应商的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当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并建立相应的验收记录。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当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分类、存放、标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确保库存药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对药品进货发票的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对供应商的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药品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评估,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考核。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合理定价,坚决杜绝恶意炒作药品价格的行为。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是指在不同地区设立的若干家同一公司或品牌的药店,独立运营,但受总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具有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药品业务。

第四条连锁药店的管理责任,按照总公司与分店的层级划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第五条总公司是连锁药店的最高管理机构,具有决策、指导和监督分店运营的职能。

第六条分店是连锁药店的经营单位,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

第七条总公司的职责包括: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质量;制定经营策略,指导分店的销售活动;收集分店的运营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负责员工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分店的职责包括:执行总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销售目标;完成药品采购计划;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组织员工培训和考核;及时上报运营数据和销售报告。

第三章药品经营管理第十条药品采购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正规渠道,合理价格,安全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库存必须进行分类管理,保证药品的清晰可查和有效期的监控。

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或报备上级部门。

第十二条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必须遵循医生开方,患者依方购药的原则,不得私自销售处方药。

第十三条药品购销必须开具发票,凭借发票进行购销记录和结算,不得使用假发票或无发票进行交易。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连锁药店的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不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员工的业务素质。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制定员工轮岗制度,保证有适当的员工轮岗和休假,避免疲劳工作和人员空缺。

第五章安全与纪律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防范火灾和窃盗等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加强内部纪律和秩序,禁止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

对于工作失误或过失招致的损失,将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连锁药店的管理工作,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的员工,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并在入职时向员工进行明确说明。

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定期评估岗位职责,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并完善岗位职责。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当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确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或者无故推诿责任。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考勤制度,并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不得违抗或者抵触。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财产,妥善保管工作用品和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得对顾客或同事进行侮辱、欺凌等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连锁药店的文明用语规定,禁止使用低俗或有损连锁药店形象的言辞。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区域堆放垃圾或乱扔废弃物。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遵守连锁药店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工作中从事违规操作或者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励制度,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行为,连续超过三次即可受到相应的惩罚。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1(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那么,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才能、质量信誉等进展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③对与本企业进展业务联络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展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假如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早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好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消费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

购进首营品种应进展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前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理解药品的库存构造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方案,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防止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展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构造,进步药品经营质量。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2(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连锁药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连锁药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药店,包括门店、仓库、配送中心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是连锁药店管理的核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门店、仓库、配送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岗位,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销售等工作。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要求。

第七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对不合格药品有权拒收。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标签要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配送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药品销售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

第十二条门店应设立咨询台,配备专业的药品咨询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门店应保持环境卫生,设施齐全,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

第十四条门店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五条门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运营有序。

第十七条门店、仓库、配送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门店应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避免药品过期或短缺。

第十九条门店应加强员工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员工到岗到位。

第二十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连锁药店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三条对在药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连锁药店,给予奖励。

药店管理制度(集锦15篇)

药店管理制度(集锦15篇)

药店管理制度(集锦15篇)药店管理制度1一、保证药品质量: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

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

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a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

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一」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5、内容:5.1、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5.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5.3、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5.4、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5.5、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5.6、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5.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8、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二」1.目的: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人: 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5.1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

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5.2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5.2.1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非药品设专柜陈列;5.2.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分柜陈列;5.2.3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5.2.4药品名称相近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5.2.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警示语,非处方药的货柜上应有醒目的专有标识;5.2.6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3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54药品陈列整齐,美观,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篇1(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

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

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

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连锁药店的管理制度篇2(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连锁药店全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连锁药店全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连锁药店全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药店的日常经营行为,保障客户和员工的权益,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

2.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制定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1.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连锁药店。

第三条定义1.连锁药店:指由同一公司或组织运营的多家分店,以销售药品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实体。

2.客户:指购买药品或在药店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3.员工:指在药店内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全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四条基本原则1.连锁药店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护客户隐私、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经营许可和监管第五条许可手续1.连锁药店应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

第六条药品采购1.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七条药品储存和管理1.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存储标准,进行药品的储存和管理,并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药品销售和服务第八条药品销售1.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药品进行销售,包括价格标示、药品说明书提供等。

2.连锁药店不得销售过期药品,同时应向客户提供合理的药品使用建议和警示信息。

第九条客户服务1.连锁药店应提供规范、周到的客户服务,并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连锁药店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并给予合理的赔偿和解决。

第四章营业管理第十条营业时间1.连锁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营业时间,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1.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日常记账、盘点、报表等。

第十二条人员管理1.连锁药店应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连锁药店应制定合理的人员编制和薪酬制度,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药店的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连锁药店经营的企业和连锁药店分支机构。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依法经营,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连锁药店的管理应当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信息系统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连锁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连锁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连锁药店的设立与变更第六条设立连锁药店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条件,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设立连锁药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二)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技术人员;(四)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储存、运输设施;(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连锁药店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配送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药品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对药品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信誉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药品销售与储存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销售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假药、劣药。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销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做好药品的记录和追溯工作。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质量要求。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签到制度1.1 所有员工都必须按时签到,准时到岗。

1.2 员工应当在每天的上班时间开始前15分钟内完成签到手续。

1.3 迟到达15分钟以上的员工将被扣除当天的工资。

2. 工作时间制度2.1 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按照排班表执行。

2.2 员工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3 超时工作需提前请示上级,并经批准方可执行。

3. 规范着装制度3.1 员工工作时应穿着统一的服装。

3.2 员工服装要整洁干净,不得有污渍和破损。

3.3 禁止穿着太过暴露或不雅观的服装上班。

4. 安全生产制度4.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工作。

4.2 禁止私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擅自管理设备。

4.3 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维修或处理。

5. 客户服务制度5.1 员工应尊重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5.2 禁止对客户进行不礼貌的语言或行为。

5.3 员工应积极解答客户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6. 商品管理制度6.1 员工应按照商品陈列规范进行陈列和整理。

6.2 禁止私自调换商品位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6.3 对于陈列不当或损坏的商品,应及时汇报上级并做好记录。

7. 个人财产保管制度7.1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财产,自行负责。

7.2 不得将个人财物带入工作区域,并定期清点核对。

7.3 若发生个人财产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配合调查。

8. 福利待遇制度8.1 员工按时领取工资,并签署领取单据。

8.2 公司提供一定的员工福利,如节假日福利、年度奖金等。

8.3 具体福利待遇根据员工职位和表现另行规定。

9. 纪律考勤制度9.1 禁止私自请假、早退或旷工。

9.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3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请假单。

10. 奖惩制度10.1 出现岗位失职、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10.2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嘉奖和晋升机会。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药店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连锁药店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员工评价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意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连锁药店的组织机构包括总部、分店和药房。

第九条总部是连锁药店的决策中心,负责制定经营计划、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各分店的运营。

第十条分店是总部的下属单位,负责具体的经营工作和管理任务,按照总部的指示执行。

第十一条药房是连锁药店的基本单位,负责销售药品和提供药咨询服务。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二条总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经营计划;2. 管理各分店的运营和业绩;3. 监督分店的人员配置和药品管理;4. 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支持。

第十三条分店的职责包括:1. 负责实施总部的决策和要求;2. 组织实施销售计划和促销活动;3. 管理药房的运营和员工的工作;4. 指导和培训药房的员工。

第十四条药房的职责包括:1.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妥善管理药品的采购、销售和存储;2. 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合理的药品价格;3. 提供专业的药咨询和指导服务;4. 维护药房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员工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各级员工应当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包括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和药咨询等环节,并按照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连锁药店公司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连锁药店门店,全体员工均需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各门店。

第四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运营。

第五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业务进行监督。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及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八条公司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门店必须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门店药品质量管理。

第十条门店负责人必须对门店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门店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门店应建立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第六章运营管理第十九条门店应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确保门店运营有序。

第二十条门店应加强商品陈列,提高门店形象。

第二十一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

第二十二条门店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商品供应。

第七章售后服务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二十四条门店应设立售后服务窗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二十五条门店应定期对售后服务进行回访,了解消费者满意度。

第八章安全生产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门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八条门店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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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招聘录用第1条药店员工的招聘工作主由人事部负责,各大区经理,药店店长协助。

第2条应聘者面试时,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第3条应聘者由人事部负责面试,外区可由大区经理或店长负责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面谈结果填写《面试评估表》给出录用意见。

第4条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办好相关入职手续后入职门店。

第二章员工培训第5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店面代教和在职培训。

所有培训过后,公司设有相应考核,考核结果低于60分者需重新考核。

连续俩次考核不通过扣除该员工当月绩效工资,如是试用期员工公司可以终止试用。

5.1岗前培训新入职员需进行为期1天的岗前入职培训,了解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员工发展通道、考勤管理、薪酬福利、行为规等。

5.2 店面代教新员工下店后,店长需为其指定一位代教员(建议店长本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容,代教周期为一到两个月,根据公司《店面代教流程》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新员工须通过代教培训考核方能转正,大区经理、运营部到店可随时抽查。

5.3在职培训公司每个月至少策划一次员工的在职培训,增加员工认同感及凝聚力,具体容由人事部和运营部根据当月情况确定。

如涉及产品专业知识应当有相应的试卷考核。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规定第6条员工自培训之日起开始试用,试用期根据个人能力为1~3个月,试用期员工可计个人业绩。

第7条店长对试用期员工严格按照录用条件,定期进行评估,针对评估不合格者,公司有权终止其试用期。

第8条员工一旦在试用期或以后被证明其在入职时提供了不实的个人信息,公司有权与其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9条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制度的,公司有权终止试用期。

第四章转正管理规定第10条员工转正需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经店长、大区负责人、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转正。

第11条试用期转正的基本条件:A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B、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人品、态度符合要求.试用期没有重大过失。

C、通过相关人员审批。

第12条转正审批通过后,人事部通知店长或大区,由店长或大区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安排与该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是店长由大区负责人或总部负责转正面谈,然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五章人员异动管理规定第13条岗位晋升13.1 公司在出现职位空缺的时,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部员工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13.2 晋升通道:店员店助(储备店长)店长大区店员药师执业药师(需考取相关证件)13.3 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须先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店长、大区负责人、总部签字后,方可生效。

薪资随职级而变化,员工在新的岗位上有2到3个月的考核期。

13.4所有参与晋升并通过公司考核的员工,如因公司部需要,由公司统一调配工作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接受公司安排,可书面申请调整方案,经总部同意后执行。

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另行商议解决办法。

第14条岗位调动14.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公司及员工自身的情况,可对在职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容进行调整。

如被调员工不接受公司的调动安排,多次沟通无法达成共识的,公司可与被调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4.2 由被调动员工或被调动员工原负责人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

14.3 被调动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须在一周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然后前往新职位报到。

第六章离职管理规定第15条员工辞职15.1 所有员工离职均须提前提交《离职申请表》(试用期员工须提前三天申请,正式员工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15.2 约定离职当日,由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安排离职员工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直接上级在《离职交接表》签字确认,方视为离职手续已办理完毕,直接负责人须承担员工离职后的所有遗留问题。

15.3 所有员工均须办完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没有交接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暂不发工资。

15.4 所有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日为离职次月8日。

第七章考勤管理规定第16条店铺为两班工作制,提前10分钟到岗(考勤时间)进行工作交接(且A、B两班在30分钟必须完成全部工作交接,并在交接本上签字确认)。

第17条店长为保证销售,力求销售最大化为目标,店长可根据销售情况和人员情况调整班次或安排俩头班。

第18条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店长批准;店长连休三天以上须由大区、运营批准。

第19条各药店须在每月月底提交下月的班表到运营部。

第20条若发现店员工未按班表时间上班,并未与同事换班。

予以该员工旷工一天处理。

店铺负责人附连带责任,予以罚款100元/次处理。

第21条迟到、早退21.1 员工上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按1分钟开始计算),记为迟到;下班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开的(按1分钟开始计算),记为早退。

21.2 迟到、早退处罚:A 、迟到、早退≤30分钟者,乐捐1元/分钟;B 、30分钟<迟到/早退≤60分钟者,按旷工0.5天处理;C 、迟到/早退>60分钟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22条旷工22.1凡属于以下情况,均记作旷工:A 、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以后到岗或提前一小时以上离岗;B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C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D 、未经批准出差及出差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

22.2 旷工处罚:A 旷工0.5天(含)以,处罚相当于1天工资的金额。

B 旷工全天,处罚相当于3天工资的金额。

C连续旷工3天,或全月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10天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D当月有旷工记录的,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E 全年有旷工记录的,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第23条考勤统计23.1 考勤统计日期为上月1日至31日全月考勤数据。

23.2 各店长于每月1号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员工上月出勤情况况统计完毕,制作员工考勤统计月报表提交至运营部负责人处;23.3运营部负责人对各店铺提交的考勤汇总表审核后核算工资,于每月3号前完成薪资的核算提交至人事部,经审批后于8号发放。

第24条休假规定24.1 带薪假期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4.2事假24.2.1 所有员工请假,均须提前一天提出请假申请,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休假。

24.2.2 如需要续假,应在假期结束前,提前向店铺负责人申请,回店铺上班后再补办续假手续。

24.2.3 休假期间,扣除当月休假期间的所有月固定工资。

24.3病假24.3.1 员工因生病不能正常出勤,记作病假。

24.3.2 所有员工请病假需提前1天提出病假申请(如突发性疾病无法提前申请的,须在病愈后补办请假手续),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病愈后,须补交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生证明至店铺负责人。

如不能提交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4.4 事假、病假审批权限24.4.1 员工请假,由店长审批;如遇周六、周日,由店长、大区负责人审核。

24.4.2 店长请假需由大区、总部审批;24.5 休假相关规定24.5.1 为了保证店铺的正常运作,所有员工在提交请假申请时,店长须调整店面排班24.5.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25条换班25.1 换班须提前一天填写换班申请,注明换班日期,代班人,申请换班人,经店长或大区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换班。

25.2 每月换班不得超过三次。

25.3 若发现员工私自换班,超限换班,员工处以20元/次的罚款,店铺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处以40元/次的罚款。

25.4 若发现店长私自换班,超限换班,店长处以50元/次的罚款,大区负责人管理责任处以80元/次的罚款。

第26条加班和补休26.1店员完成日常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务或应付紧急情况,可安排加班。

26.2店员无特殊原因而未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因个人原因而造成超时工作,不能视为加班。

26..3各门店安排加班,须提前向大区经理填报“加班申报表”,经大区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除外。

26.4加班可安排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店员补休原则上由店长统一安排,各门店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员工补休。

第27条日常考勤规定每个店铺必须制作自己的考勤记录表,店长必须如实反映员工的考勤情况(考勤应包括离职人员、店面见习人员)第八章员工投诉第28条投诉容28.1 如员工发现各级员工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的现象,可以及时投诉;28.2 如员工认为个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以及在工作中有无法解决的障碍,可以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或人事部投诉请求帮助,禁止在店面大吵大闹。

第九章员工合理化建议第29条建议容29.1 公司鼓励店铺所有员工对公司的发展、业务和管理等方面有很好的改善想法和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29.2 如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自己的建议。

29.3 针对本店铺的建议,员工可向店长或大区负责人反馈。

29.4针对公司的建议,员工可想人力资源部反馈。

29.5 公司对有价值的建议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章附则第30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由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31条员工入职,人事部应当告告知员工并打印纸质版给员工一份,员工阅读后须签字确认。

第33条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修订的条款,经相关领导讨论并批准后,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

第34条本制度未提及事宜,按店铺相关制度及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35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第3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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