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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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4日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20年7月20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号修订发布,根据2020年7月20日公安部令第15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第七节查询、冻结第八节鉴定第九节辨认第十节技术侦查第十一节通缉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九章执行刑罚第一节罪犯的交付第二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第三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十章特别程序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一章办案协作第十二章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历年真题和答案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历年真题和答案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历年真题和答案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题库【历年真题(部分视频讲解)+章节题库+考前冲刺】内容简介在准备“法考”的过程中,刷题无疑是最为重要的。

但是,近年来法律更新过快,解析变动处也较多。

因此,对每一个真题根据新大纲进行解析尤为重要。

否则,考生做的题越多,记住的旧知识点就越多。

刷题不仅没用,反而有害。

为此,我们根据2021年的考试大纲、辅导用书和最新法律法规编写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题库。

不同于一般意义的传统题库,本题库是一种包含高清视频课程的可互动学习的题库,是用“高清视频”和“传统题库”两种方式结合详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科目历年真题、章节习题的题库【题库+高清视频课程】。

本题库提供传统题库做题模式,包括近年真题及详解,同时也提供2010~2013年真题的部分高清视频讲解。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历年真题(部分视频讲解)。

精选2010~2019年的考试真题(其中2010~2013年真题提供部分高清视频讲解),系统自动评分。

学员可以熟悉考试真题的特点,测试自己的水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8~2019年真题为考生回忆版,本题库对其进行了精细的解析,观点争议之处,也予以注明。

但司法部自2018年起不再公布真题和答案,因此无论是真题题干,还是本题库给出的答案,仅供学员学习、交流和使用。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

遵循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章目编排,根据考试大纲对“客观题卷一”部分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题库中的试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该部分不仅选有经典的历年真题,还包含大量典型习题供学员练习。

无论是题目的数量,还是题目的质量,都足以让学员针对自身薄弱点进行充足的练习。

第三部分为考前冲刺。

根据历年考试真题的命题规律及热门考点进行命题,其试题数量、试题难度、试题风格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基本保持一致。

刑事诉讼程序与法庭运作国际刑事司法与合作

刑事诉讼程序与法庭运作国际刑事司法与合作

被判刑人的移管制度
被判刑人移管的概念
被判刑人移管是指一国将在其境内被判刑的人,根据判刑国与犯罪人国籍国之间或判刑国与犯罪人居住国之间签订的 双边协定或多边国际公约,将犯罪人移交给其国籍国或居住国,以便在其国籍国或居住国服刑。
被判刑人移管的条件
被判刑人是移管国的国民;被判刑人所服之刑是自由刑;原判刑罚不再改变;被判刑人书面同意移管,或者经过一段 合理的时间,被判刑人没有表示不同意移管。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 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 宣判。
宣判
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宣告判 决结果。
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
证据种类
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证明标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 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 疑。
02
法庭运作与审判程序
法庭的组成与职责
法庭人员构成
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 员等,负责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 。
法庭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开庭 审理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正 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
审判程序的基本流程
01
02
03
04
立案
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决定是 否受理。
庭前准备
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当 事人、准备开庭等。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语言和文化差异 ,给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带来沟通难 题,影响合作效果。
政治和外交因素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往往涉及政治和 外交因素,一些国家可能出于政治 考虑或外交策略,对国际刑事司法 合作持保留态度。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历年真题和答案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历年真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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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8~2019年真题为考生回忆版,本题库对其进行了精细的解析,观点争议之处,也予以注明。

但司法部自2018年起不再公布真题和答案,因此无论是真题题干,还是本题库给出的答案,仅供学员学习、交流和使用。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

遵循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章目编排,根据考试大纲对“客观题卷一”部分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题库中的试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该部分不仅选有经典的历年真题,还包含大量典型习题供学员练习。

无论是题目的数量,还是题目的质量,都足以让学员针对自身薄弱点进行充足的练习。

第三部分为考前冲刺。

根据历年考试真题的命题规律及热门考点进行命题,其试题数量、试题难度、试题风格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基本保持一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目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本章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原理,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等方面。

这些原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本章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完善法治体系等方面。

这些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途径。

第三章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本章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司法保障、推进依法治军等方面。

这些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

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本章介绍了法的本体问题,包括法的定义、法的属性、法的本质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理解法的本质和特点的关键。

第二章法的运行本章介绍了法的运行问题,包括法的效力、法的适用、法的解释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是理解法的实际运作和适用的关键。

第三章法的演进本章介绍了法的演进问题,包括法的历史演变、法的现代演进、法的未来发展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是理解法的演进和发展的关键。

第四章法与社会本章介绍了法与社会问题,包括法与社会关系、法的社会功能、法的社会影响等方面。

这些问题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是理解法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关键。

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本章介绍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的定义、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地位等方面。

这些内容是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和概念的关键。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本章介绍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机构的组成、国家权力的分立、国家的决策程序等方面。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英文名称:CriminalProcedureLaw课程代码:2DA3A0090学分:3分总学时:5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考核方式:闭卷考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概述(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一、司法公正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三、控审分离四、控辩对等五、诉讼效率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刑事诉讼法的沿革二、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和近代刑事诉讼法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1学时)第一节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双重目的和意义二、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一、首要任务二、第二项重要任务三、第三项重要任务第四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学时)第一节专门机关一、人民法院二、陪审制度三、人民检察院四、公安机关五、国家安全机关第二节诉讼参与人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二、自诉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五、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3学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第三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四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WORD格式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意义二、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五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六节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该原则第七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八节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九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节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一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三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四节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二、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第十五节依法不追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六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七节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一、程序法定原则二、正当程序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无罪推定原则五、控辩平等原则WORD格式六、有效辩护原则七、适度原则八、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第六章管辖(2学时)第一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及原则二、管辖的意义及分类第二节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四、关于执行管辖的几个问题第三节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二、地区管辖三、指定管辖四、专门管辖第七章回避(2学时)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一、回避的种类二、回避的理由三、回避适用的人员第三节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提起二、回避的审查决定三、对驳回申请的复议第八章辩护和代理(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辩护一、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二、辩护制度的内容三、法律援助制度第二节代理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三、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实践教学:讲座第九章证据概述(5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WORD格式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证据的特征三、刑事证据制度第二节证据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八、视听资料第三节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章证明(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证明的概念二、证明对象三、证明要求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第二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一、收集证据二、审查判断证据三、各类证据的收集及审查判断四、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规则第十一章强制措施(3学时)第一节概述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二、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第二节拘传一、拘传的概念和意义二、拘传的程序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一、取保候审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二、取保候审的条件三、监视居住的概念和条件四、监视居住的程序WORD格式第四节拘留一、拘留的概念和意义二、拘留的条件和程序第五节逮捕一、逮捕的概念二、逮捕的条件三、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权限及程序第十二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第三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和先予执行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实践教学:案例分析第十三章期间和送达(1学时)第一节期间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计算第二节送达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二、送达程序第十四章刑事诉讼的终止和中止(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一、诉讼中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中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一、诉讼终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章立案(2学时)第一节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立案程序的概念二、立案程序的意义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一、立案的材料来源WORD格式二、立案的条件第三节立案的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三、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第十六章侦查(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的任务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询问证人的程序三、询问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二、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第五节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二、搜查的程序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第七节鉴定一、鉴定的概念和意义二、鉴定的程序第八节通缉一、通缉的概念和意义二、通缉的程序和对象第九节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三、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的主要工作第十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四、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一、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侦查权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程序WORD格式第十二节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种类二、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查第十三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监督的内容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七章起诉(3学时)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二、提起公诉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一、审查起诉二、提起公诉三、不起诉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一、自诉案件的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第十八章第一审程序(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三、第一审程序的改革和发展第二节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三、法庭审判程序四、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五、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七、第一审程序的期限第三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审查和处理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审理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一、判决WORD格式二、裁定三、决定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审判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两审终审制二、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三、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一、提起二审程序的主体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三、上诉、抗诉的理由四、上诉、抗诉的期限五、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二、全面审理原则三、二审的审判方式和程序四、对二审案件的处理五、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第四节上诉不加刑原则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实践教学:观看教学片第二十章死刑复核程序(2学时)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行使核准死刑权的人民法院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三、报请复核的基本要求四、审查核准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行使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二、复核死缓案件的程序第二十一章审判监督程序(2学时)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任务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和意义第二节申诉材料与审查处理WORD格式一、申诉材料的来源二、申诉的法律效力和申诉的理由三、审查处理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第四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重新审判的方式和程序二、重新审判案件的审查三、重新审判后的处理第二十二章执行(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二、执行的主体和客体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二、对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三、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执行四、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一、死刑和死缓执行的变更二、暂与监外执行三、减刑和假释四、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程序五、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各种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监督第二十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自学)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自学)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五章刑事赔偿程序(自学)WORD格式第一节刑事赔偿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刑事赔偿的范围第三节刑事赔偿程序四、教学参考书1、程荣斌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刑诉法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刑诉法)

刑诉法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刑诉法)

2020年与2019年法考考试大纲变化对比表2019年刑事诉讼法大纲2020年刑事诉讼法大纲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使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讼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定有罪2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十一节认罪认罚从宽第十一节认罪认罚从宽第十二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第二节诉讼参与人第二节诉讼参与人第四章管辖第四章管辖第一节立案管辖第一节立案管辖3第二节审判管辖第二节审判管辖第三节特殊情况的管辖第三节特殊情况的管辖第五章回避第五章回避第一节回避的理由、种类与适用人员第一节回避的理由、种类与适用人员第二节回避的程序第二节回避的程序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一节辩护制度概述第一节辩护制度概述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三节法律援助制度第三节法律援助制度4第四节刑事代理第四节刑事代理第七章刑事证据第七章刑事证据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第四节刑事证据规则第四节刑事证据规则第五节刑事诉讼证明第五节刑事诉讼证明第八章强制措施第八章强制措施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5第二节拘传第二节拘传第三节取保候审第三节取保候审第四节监视居住第四节监视居住第五节拘留第五节拘留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6第十章期间、送达第十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二节送达第十一章立案第十一章立案第一节立案的概念第一节立案的概念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第三节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第三节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第十二章侦查第十二章侦查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7第二节侦查行为第二节侦查行为第三节侦查终结第三节侦查终结第四节补充侦查与补充调查第四节补充侦查与补充调查第五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第五节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第六节侦査监督第六节侦査监督第十三章起诉第十三章起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8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第一节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第二节刑事审判的模式第二节刑事审判的模式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第三节刑事审判的原则第四节审级制度第四节审级制度第五节审判组织第五节审判组织第十五章一审程序第十五章一审程序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概述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概述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9第三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三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四节简易程序第四节简易程序第五节速裁程序第五节速裁程序第六节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六节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十六章二审程序第十六章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第四节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第四节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10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概述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概述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11第十九章执行第十九章执行第一节执行概述第一节执行概述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三节执行的变更程序第三节执行的变更程序第四节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第四节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第五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第五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与原则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与原则12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二章缺席审判程序第二十二章缺席审判程序第一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与送达方式第一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与送达方式第二节缺席审判中的辩护权与上诉、抗诉第二节缺席审判中的辩护权与上诉、抗诉第三节被告人到案后的救济程序第三节被告人到案后的救济程序第二十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十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13第二十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二十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二十五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第二十五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删除的有:(199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16H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21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0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高检发释字〔2012〕2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7月8日)公通字〔2014〕10号人民检新增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1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4日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14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68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4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高检发释字[2019]4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10月24H)(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8日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9〕12号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5月4日)公通字〔2014]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2月20H)海警〔2020〕1号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16。

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例
制定单行的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法,如早期的各 国涉外刑事诉讼立法
在刑事诉讼法典中设专门的篇章规定涉外刑事 诉讼程序,如目前多数国家的涉外刑事诉讼立 法
在刑事诉讼法典及有关的专门性法规中均有涉 外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如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16条、第17条;最高法院《解释》第313条至336 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公安司法机关在向外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送达诉讼文书时,应当附有其通晓的外文译本, 但外文译本不加盖印章,以中文本为准
五、指定或理诉讼的,必须委 托中国律师
外国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参加 诉讼的,不得以律师名义或身份出现
2、审判管辖
外国人犯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 法院管辖
对于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涉外刑事案件(如
情节特别严重、案情疑难繁杂、在全省或者全国范围内
有重大影响的、或者可能引起外交交涉的案件),由 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3、涉外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需要对外国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应当由省级公安机关负 责人批准,并将有关案情、处理情况等在采取强制措施的48小时内报告 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原告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送 达
5、涉外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地、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涉外刑事案件,应移送地、 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由地、市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对需要由高级法院或者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刑事 案件,应由负责侦破的公安机关向其同级检察院移送审 查起诉,然后由该检察院审查后层报省检察院或者最高 检察院提起公诉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刑事诉讼法》第 1 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可以作以下理解:(1)保证刑法正确实施;(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4)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的关系:刑事诉讼根本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
二、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
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 秩序价值:(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惩治犯罪活动的本身应当是有序的。应
当严格依刑事程序法办事。 公正价值:是诸价值的核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文已述,此不赘述。 效益价值:注意效益与效率的区别,刑事诉讼效益既包括效率,还包括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
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精题例举】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甲是汉族人,在新疆抢劫,侦查机关应当用汉语讯问甲 B 乙是少数民族人,在广州故意伤害他人,应为其发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判决书 C 汉族人丙是某案件的证人,法官应当用汉语询问他 D 少数民族丁是某案件的证人,法官应当用少数民族语言询问他
第五节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刑诉法》第 9 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6 指南针司法考试 您身边的司考专家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诉讼公正包含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具体要求有:(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应当证据确实充分;(2)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第七节查询、冻结第八节鉴定第九节辨认第十节技术侦查第十一节通缉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九章执行刑罚第一节罪犯的交付第二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第三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十章特别程序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一章办案协作第十二章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刘玫刑诉点题资料(精华)

刘玫刑诉点题资料(精华)

今天我们邀请到著名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辅导专家刘玫老师,作为三校名师特训班独家授课老师,刘玫教授的特训课堂一直以考点覆盖率高、考题直接命中率高著称,07年9月6日在三校名师特训班刑事诉讼法的一天课堂讲授中,又有众多分值直接命中。

下面我们请刘老师分析一些08年司法考试中有哪些问题应特别注意?刘老师:一、介绍去年刑诉的考题情况和预测今年的情况1、去年在三校特训班出过两套题,70道左右,对考点的压中率较高,据统计,去年刑诉一共考了72分,在那两套题中压中知识点的是48分,占70%。

2、去年特训班出题压中的考点有:(1)第二卷23题不公开审理、第二审对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

是常规考点但考题有新意。

(2)第二卷28题审判阶段的逮捕程序。

是常规考点。

(3)第二卷29题简易程序(4)第二卷30题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5)第二卷31题侦查中询问证人的程序。

是常规考点。

该题和立案管辖一起考查。

(6)第二卷32题共同犯罪案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审查起诉(7)第二卷34题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不出意外今年该点仍会出题。

(8)第二卷35题立案监督(9)第二卷36题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0)第二卷37题第二审程序。

常规考点(11)第二卷67题指定辩护。

这个点每年必考,还涉及到法律援助制度。

(12)第二卷69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每年必考,涉及司法解释。

(13)第二卷71题补充侦查(14)第二卷73题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去年第一次出题。

(15)第二卷74题死刑复核程序。

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的规定》,今年仍然会考查。

(16)第二卷77题精神病的鉴定(17)第二卷79题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18)第二卷98题人大代表的审查批捕程序。

主要涉及最高检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19)第二卷100题无国籍人的审查批捕程序。

同上。

(20)第四卷案例第三题公诉案件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3、去年由于时间问题出的题目数量不多,但压中率比较高,今年会为特训班多出一些题,争取对考点的覆盖面更大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版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八章期间、送达•第九章其他规定•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编执行•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章缺席审判程序•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二章回避•第三章辩护与代理•第四章证据•第五章强制措施•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七章期间、送达、审理期限•第八章审判组织•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十章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十一章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第十二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速裁程序•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第十六章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第十八章涉案财物处理•第十九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二十章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第二十二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三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四章缺席审判程序•第二十五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十六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二十七章附则。

国际刑事案件法律规定(3篇)

国际刑事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跨国犯罪活动也随之增多。

为了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国际社会制定了多项关于国际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简要介绍国际刑事案件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二、国际刑事案件的定义国际刑事案件是指犯罪行为跨越国家边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案件。

这些案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恐怖主义、跨国走私、洗钱、网络犯罪、人口贩卖等。

三、国际刑事案件的管辖权1. 国籍原则:犯罪嫌疑人的国籍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2. 行为地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国家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3. 受害人原则:犯罪行为对受害国造成的损失,受害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4. 保护原则:犯罪行为威胁到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5. 犯罪地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地、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结果地之间的国家有权对其进行管辖。

四、国际刑事案件的调查与起诉1.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pol):负责协调成员国间的警务合作,协助成员国开展国际刑事案件的调查和起诉。

2. 国际刑事法院(ICC):负责审理和审判涉嫌犯有种族灭绝、战争罪、反人类罪等严重国际犯罪的个人。

3. 国家间合作:各国根据本国法律和国际条约,通过引渡、司法协助等方式开展国际刑事案件的调查和起诉。

五、引渡制度引渡是指一个国家将处于其境内的被请求国请求引渡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根据请求国的请求,将其移交给请求国。

引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引渡条件:引渡请求国须证明被引渡人的犯罪行为在请求国构成犯罪,且请求国承诺不对被引渡人进行政治追诉。

2. 引渡程序:引渡程序需遵循本国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包括申请、审查、批准、执行等环节。

3. 引渡限制:引渡请求国不得因政治、种族、宗教、国籍等非犯罪原因拒绝引渡。

六、司法协助司法协助是指在国际刑事案件中,各国法院、检察机关、执法机关之间,根据本国法律和国际条约,相互提供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冻结资产等。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对外交流是⾮常多的,⽽对外交流的增多产⽣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果涉及到犯罪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要提起刑事诉讼,那么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如何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外国⼈在我国犯罪的,进⾏刑事诉讼时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以按刑诉法的程序进⾏审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对于外国⼈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如果外国⼈在我国犯罪的,进⾏刑事诉讼时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以按刑诉法的程序进⾏审理。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

保护管辖原则,又称安全原则,是以国家利益和本国公民利

益为基础而确定的刑事管辖权。 1.犯罪在外国发生,而不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否则只要按 属地原则实施管辖即可。 2.犯罪是由外国人实施,而不是由中国公民实施的。 3.犯罪侵犯中国重大利益,危及中国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独 立,侵害了中国的国家经济稳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利 益,如果不行使刑事管辖便不足以维护本国安全和公共秩序。 4.保护管辖不取决于双重犯罪,不论行为地国是否把该行为视 为犯罪,都不影响中国依照本国法律主张对该案件的刑事管 辖权。
在涉外刑事案件处置中,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管辖权的确立来维护国家主权: 1.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犯罪,应当根据我国<刑法> 追究刑事责任。 2.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或中国航空器内发生 的犯罪行为,由我国主管机关行使管辖权。 3.属于我国管辖的涉外刑事案件,应当按照<刑法> 关于管辖的规定,由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外 国司法机关无权管辖。 4.外国人在我国境外侵犯我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 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 仍然可以按照我国法律处置,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 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2: 3月底:中国台湾渔船“庆丰华168”号抵达肯尼亚; 4月18日:被索马里海盗劫持,索要30万美元赎金,船

员开始长达6个多月的海上囚禁生活…… 5月15日:船员们被迫出动抢劫其他船只时,被美国军 舰发现; 5月25日:由于与台湾船主的谈判陷入僵局,来自辽宁 抚顺的船员陈涛被撕票; 9月中旬:淡水吃光,船上只剩十袋大米,以后开始靠 吃鱼饵生活; 10月底:海盗劫持一日本渔船,美国军舰封锁被劫船只 周围海域; 11月5日:海盗得到22万美元赎金后弃船逃走; 11月14日:渔船停泊肯尼亚蒙巴萨港; 11月24日:10名内地获释船员经香港抵达广州。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一、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1、主权原则主权原则即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是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首要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信守国际条约原则即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涉外刑事案件时,在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须兼顾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根据条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具体就涉外刑事诉讼而言,通过国内法保证国际条约的遵行,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将所承认的国际条约内容,通过国内立法程序专门制定为一部法律加以实施;二是在国内法中规定承认国际条约的条件和原则,凡是符合该规定的国际条约即自动变通为国内法而在境内实施。

3、诉讼权利同等原则诉讼权利同等原则,指外国人在我国参与刑事诉讼,依法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4、使用我国通用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使用本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各国立法通行做法,也是独立行使国家司法主权的重要体现,因而也是我国涉外刑事诉讼的指导原则。

5、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律师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只应在本国领域内适用,不应延伸于国外。

-个主权国家也不允许外国司法制度在其领域内干涉它的司法事务,这也是主权原则的重要体现。

所以一国的律师通常只能在其本国内执行律师职务。

二、涉外刑事诉讼特有的程序是1、涉外刑事诉讼管辖。

对于涉外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已有原则性规定。

即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触犯中国刑法的犯罪案件,和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犯罪案件,都属于受案范围。

但必须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即行为人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的领海、领土和领空,以及中国所有的船只、飞机上,司法机关就该受理。

涉外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和审查起诉及开庭审判,依据我国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应由与中级人民法院相等的公安、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侦查和提起公诉,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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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诉讼文书的送达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 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2、 对中国籍的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 馆代为送达; 3、 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邮 寄送达; 4、 当事人是自讼案件的自诉人或者是附带民 事诉讼的原告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他的 诉讼代理人送达; 5、 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诉讼协助协定 的,按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三、刑事司法协助的程序
1、 请求和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联系途径:依 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确定的途径进行, 没有缔结条约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 2、 对外国司法机关请求协助事项的审查和拒 绝。 • 3、 请求刑事诉讼协助。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应 当提交请求书或委托书。 • 4、 司法协助使用的语言文字;应用本国的文 字书写,并附有对方的文字或英文的译本。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 人犯罪的或者中因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 利的刑事案件;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 刑法第7条至第10条规定情形的中国公民犯 罪或者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 民犯罪的案件。
二、涉外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1、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 条例》的有关规定; • 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 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 •
第二节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 一、国家主权原则(掌握) 指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主要 体现在: 1、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刑事 诉讼,一律适用我国法律,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 程序进行诉讼; 2、 依法应由我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涉外案件, 一律由我国司法机关受理,外国司法机关无管辖 权; 3、 外国法院的刑事判决,只有按照我国法律、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予以 承认的,在我国境内才发生法律效力。
意义
• 1、有利于有效地打击犯罪。 • 2、有利于尊重他国的司法主权。 •
二、刑事司法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范围
• • • • • • • 1、调查取证; 2、送达诉讼文书; 3、通报诉讼结果; 4、移送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5、移交赃款赃物或扣押物品等; 6、引渡; 7、其它诉讼行为,如相互通知证人、鉴定人 出庭,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的生效裁判等。
第二十四章 涉外刑事诉讼 程序与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
• 一、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诉讼活动涉及 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或需要在国外进 行的刑事诉讼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简言之,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就是涉外刑 事诉讼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两类案件
第四节 刑事司法协助
一、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 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 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 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 • 刑事司法协助是司法协助的一种。司法 协助除了刑事司法协助外,还有民事司法 协助。 • •
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与审判有关 的刑事司法协助,它包括送达刑事司法文 书、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搜查、扣押、有 关物品的移交以及提供有关法律资料等。 • 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除了狭义上的刑事 司法协助外;还包括引渡等内容。 • 我国学者主张的刑事司法协助也是广义 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各国为最终实现 对罪犯的制裁而开展的各种类型的国际刑 事合作。” •
3、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的同时,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可以依法 扣留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护照,发给本人 扣留护照的证明,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公安 部,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期间, 对涉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人民法院认定 的其他相关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限制出 境;对开庭审理案件时必须到庭的证人, 可以要 求他暂缓出境。限制出境的决定应 当通报同级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
二、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适用强制措施
1、对外国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取 保候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 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有关案情、处理情况 等在采取强制措施的48小时以内报告公安 部, 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前,外国驻华外 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被监视居住、拘留 或逮捕的本国公民的,立案侦查机关应当 及时安排有关的探视事宜; •
• • • • •
4、 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会见在押外国籍案犯以及 外国籍案犯与外界通信问题的通知》 5、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审理涉 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的规 定; 7、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中有关的规定; 8、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 定》中的有关规定。
引渡是指一国把当时在其境 内而被他 国指控有罪行或判刑的人,根据该国的请 求,移交给该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一项制 度。 • 赖昌星案。(1999年出逃加拿大至今) • 。余振东案。(2001年10月因中行开平支 行案发逃至美国,2004年4月,余振东在内 华达州联邦法院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后,于 4月16日被移送回中国。) •
第三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 一、涉外刑事诉讼管辖(掌握) (一) 立案管辖 • 1、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 的地、市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2、外国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 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后进入我国领域 的,由该 外国人被抓获地的地、市以上公 安机关立案侦查;

3、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中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由犯罪发 生后该船舶或者航空器最初停泊或者降 临 的中国港口的地、市以上交通或民航公安 机关立案侦查。 (二)审判管辖:外国人犯罪的第一审 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三、律师参加涉外刑事诉讼
• (一)外国籍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 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 • 侦查、起诉、审判时委托中国籍律师享有与 中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 •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外国 人寄给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所在国公 证机关证明,所在国外交部或者其授权机关认证, 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但中国与该国之间有互免认证协定的除外。
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 外国人在我国参加刑事诉讼,与我国公 民一样,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 承担义务。
三、恪守国际条约原则
• 通常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制定一部专门 法律来履行国家条约规定的权利义务,变 通为国内法来适用;二是直接适用国际条 约。

四、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 原则 五、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的原 则 外国律师不得在我国开业,不得以律师 的名义在我国代理诉讼和出庭,不能解释 我国法律,也不能解释外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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