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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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

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

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第一篇: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如何看待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特殊历史阶段,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重大群体性事件之所以多发、高发,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总体上看,这是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

能否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

究其深层次的原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部分干部作风不实。

部分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不到位,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部分干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作风不实,遇到群众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采取一躲、二推、三拖、四哄的态度,或者干脆不理不睬,引起群众积怨不满,认为只有造势,小题大作,才会解决问题。

第二,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一是因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如撤区并乡选址,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二是因企业经营亏损、破产、转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因征地搬迁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第三,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或对法律条文的断章取义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

正确预防和处置好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

为此,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第一,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群体性案件法律规定(3篇)

群体性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群体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群体性案件进行了专门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群体性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群体性案件的概念及特征1. 概念群体性案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涉及众多当事人,且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或诉求,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

2. 特征(1)当事人众多:群体性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可能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诉求多样:群体性案件当事人诉求多样,可能涉及经济、政治、民生等多个领域。

(3)影响范围广:群体性案件可能引发社会关注,影响范围广泛。

(4)社会影响大:群体性案件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群体性案件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群体性案件进行了规定。

2. 群体性案件的处理程序(1)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群体性案件起诉材料后,应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

(2)分组审理:对于涉及众多当事人的群体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分组审理的方式,将当事人分为若干小组,分别进行审理。

(3)公开审理:群体性案件应公开审理,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正、公平。

(4)调解、仲裁:对于群体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5)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群体性案件时,应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 群体性案件的法律责任(1)当事人责任:群体性案件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对于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调解、仲裁机构责任:调解、仲裁机构在处理群体性案件时,应依法进行,如存在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与法律保护

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与法律保护

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与法律保护近年来,我们不断地目睹各种群体性事件的爆发,这些事件不仅对个体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也对社会秩序和稳定带来严重冲击。

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与法律保护成为了当代社会的重要议题。

首先,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政府及相关机构应积极予以回应,并及时启动公正的调查机制,以便全面了解事件的背景、过程和原因。

公正的调查结果将有助于揭示事件的真相,平息群体情绪,为受害者赢得公正的待遇,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有助于加强社会法治建设。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肇事者都应得到公正的对待。

法律的适用和执行要坚持公正、严谨,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通过处理群体性事件,可以发现法律规定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从而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权威性。

为了保障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我们需要加强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司法机构应追求独立、公正的审判,不受行政和外部力量的干预。

同时,为了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应加强司法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职业道德。

只有经过公正的审判并依法作出合理的判决,才能让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并对以后类似事件起到警示作用。

除了公正处理,法律保护也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方面。

法律保护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包括对受害者的赔偿和救助,对肇事者的制裁和教育,以及对社会的预防和调节等。

对受害者的赔偿和救助是保护受害者权益、重建受害者信心的首要任务。

对肇事者的制裁和教育则是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重要手段。

同时,应加强对社会的预防和调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理性表达与解决矛盾,从而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

在群体性事件的公正处理与法律保护中,政府及相关机构的责任不容忽视。

政府应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同时,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和协调机制,以便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有效控制和解决事件。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第一篇: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态势下,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好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一项紧要的工作任务。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的新特点1、主体多元性。

1-11月,我县共发生集体上访65批次,群体性事件8起。

其主体过去以农民为主,现扩大到民师、退伍军人、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等不同的社会阶层。

并且参与的主体没有固定性,往往个案因处理不当、化解不力,就容易形成群体性突发事件。

2、焦点复杂性。

往往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别有用心人的插手交织在一起,社会矛盾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剧。

3、走向激化性。

从近期发生的“开县移民”等群体性事件来看,实质上就是当有的个体或群体政治上、经济上的权益得不到解决或满足时,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观念支配下,纠集人员、扩大事态,指望用过激行为来把事态扩大,向政府施压,解决问题。

4、组织严密性。

从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经验来看,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都有策划组织者,参与者往往行动统一、进退有序,表现出相当的组织性、目的性和纪律性。

5、过程反复性。

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焦点本身存在的复杂性,加之,有的群众对党的政策不理解或一知半解,道听途说,还有的根本就缺乏法律意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不听,讨价还价,反复纠缠。

在处理“民师集体上访”、“开县移民”等群体性事件时,无不是经过几轮回合的做工作、讲政策。

二、正确分析群体性突发事件形成的主要原因看似不相关联、形态千差万别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变中有序,有规可循。

循因溯果突出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是由于群众心理变化。

群体性事件法律问题研究

群体性事件法律问题研究

群体性事件法律问题研究什么是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发生在涉及多个人或者社会群体的事件。

这些事件可能导致财产或人员损失,或者涉及到道德、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问题。

群体性事件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集体上访、群体性斗殴、大规模游行示威、群体聚众闹事等。

群体性事件法律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涉及到法律问题。

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涉及到行政法、刑法、民事法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下面我们将重点讨论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公共安全问题在群体性事件中,公共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一些示威游行可能会堵塞交通、破坏公共财物、甚至会对市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

对于侵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政府部门有权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维护社会秩序。

例如,可以采取警力加强监管、集中控制、辅助警力配合等方式。

民事赔偿问题在群体性事件中,受害者往往需要得到理应的赔偿。

群体事件使得事故的危害范围扩大,受害者人数繁多,赔偿金额也较高。

因此,民事赔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很多的诉讼,诉讼数量庞大,赔偿金额也可能因此而增大。

如果赔偿不当,很可能会引起公众对政府或公司管理不当的不满。

而如果过于慷慨地给予赔偿,也有可能导致抢劫和其他的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问题在群体性事件中,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同样需要重视。

示威游行、聚众闹事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有义务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以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而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群体,需要特别关注其行为背后的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舆情管控问题群体性事件有时会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各种媒体的报道和舆论作用也开始发挥作用。

政府部门需要通过舆情分析,调整态度、加强管理、释放信息,以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还需要合理地约束舆论引导,以避免舆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总结群体性事件是当代社会治理领域中一个复杂而又常见的问题,遵守法律、维护公共秩序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测和应对,对各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反思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反思

秩序、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群体性事件又是社 性。因此,群体性事件的解决处置难度大。
会矛盾的一种激烈的警报形式,预警我国法律的缺失、制度的 不健全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界定
三、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将其完全归结 于法律的缺失或制度的真空是错误的,但群体性事件确实也
法律法规
关于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反思
苑颖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5)
摘要:群体性事件凸显了我国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激烈的警报形式。正确认识和反思群
体性事件,正确处置和应对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发展趋势 法律缺失 处置 对策
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 增加,加上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多发,2010 年
我国社会转型期多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 维稳压力不会减轻。群体性事件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过激
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群体性事件破坏了社会稳定 行为明显增多,具有一定违法性。但起因具有一定的合理
二、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逐年增多且事件规模也有扩大的发 展趋势。2005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 从 1993 年到 2003 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 1万起增加 到 6 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 73 万增加到约 307 万。绝大多数群 体性事件以弱势群体为主体,主体成分也有多元化趋势。而
大量的现实情况。公民必须解决的问题通过司法途径不了解 决,内心对司法机关充满怀疑和失望,为追求公平、正义,只有 选择另外的途径来解决纠纷。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为主题,以下是对策思考,供参考:一、建立完善群体事件处置体系1. 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公安机关群体事件处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构建群体事件快速响应机制,明确指挥调度流程,确保处置工作迅速、高效。

3. 健全指挥平台:打造群体事件指挥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和指挥协调,提高处置效率和水平。

二、加强情报研判和信息收集分析1. 建立情报研判系统:加强情报工作,完善信息收集和研判机制,及时获取群体事件动态和相关线索,为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2. 多方协作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三、加强群体事件风险防控1. 增强预警能力:建立群体事件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预警技术支持,提前识别潜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

2.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引导群体事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减少激化和升级的可能。

四、提升公安处置能力和水平1.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群体事件处置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公安干警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2. 多样化警务手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多样化的警务手段,如社交媒体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提升处置效率和精准度。

3. 多元化团队建设:建设多元化的群体事件处置团队,使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提高工作针对性和适应性。

4. 合法合规处置:在群体事件处置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置,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1. 加强宣传引导:在群体事件发生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合法表达诉求,防止群体事件的产生。

2. 舆情应对精准有力: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通过舆情分析预判群体事件可能的发展方向和行为特征,提出精准应对策略,降低舆情影响。

六、强化群体事件后续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1. 建立群体事件后续管理机制:健全群体事件后续管理机制,通过事后评估和总结,提出优化或完善公安处置群体事件的经验和方法。

群体性事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应对

群体性事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应对

群体性事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应对作者:李虎子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28期摘要:近年来,中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规模不断扩大,表现形式日趋多样性,手段方式趋于激烈,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日益严重。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相互冲突。

在这个过程中,民众利益被漠视,又缺乏调整利益的法律体系,法律诉求渠道不畅,有关部门执政理念落后,缺失法治理念。

对此,应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法治化,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建立法治政府等以应对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理界定;法律成因;法治应对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8-0307-04一、群体性事件的文本与法理界定(一)规范性文件的文本界定:违法中国党和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表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规范性文件中: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处置紧急治安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2000年公安部颁发《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简称《规定》),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简称《工作意见》)。

1994 的年《通知》中将这类行为定名为紧急治安事件,但没有对其含义进行界定,只是将这类行为分为七大类且都是违法行为。

2000年的《规定》将这类行为定名为群体性治安事件,并且对这类行为进行了界定,其中第2条规定:“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004年的《工作意见》则将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明确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该文件也对群体性事件进行了界定,并且将这类行为定名为群体性事件。

社会治理视域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

社会治理视域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

社会治理视域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其中最显著的是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一群人因某种原因,以某种方式集体行动,引起社会关注和影响的事件。

这类事件由于涉及到大量的人群和社会利益,对社会治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如何在社会治理视域下理性地应对群体性事件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处理群体性事件应当注重法律法规的维护。

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任何一种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就会被严惩。

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不能抵触法律的底线。

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对涉及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惩处,以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制。

其次,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处理群体性事件应当注重社会信任的建立。

社会信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唯有信任才能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和持续发展。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倾听民意,公开信息,让公众知情权得到满足,以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社会的信心。

针对一些立场极端和有意煽动的舆论,也应加强舆论引导,避免群众被误导。

第三,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注重社会和谐的维护。

社会和谐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任何一种特殊利益的追求、隐私的侵犯、暴力冲突的发生都可能破坏社会和谐。

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尽力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避免利益冲突的激化。

同时,通过合理的谈判和协商,寻找出路,以缓解事件的紧张局面,避免暴力冲突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政府和有关部门还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育,以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

最后,处理群体性事件应当注重全局的考虑。

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和方面,全局性思维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入手,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案。

同时,也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与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发挥各方面的智力和力量,协力推进问题的解决。

群体性涉法事件的法律对策思考

群体性涉法事件的法律对策思考

Legal Sys t em A n d Soc i e t yl经济与法0i.▲籀I J占缸会2008.03(中)群体性涉法事件的法律对策思考裘陈摘要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也是各种矛盾突发的过程,群体性涉法事件在现阶段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主要矛盾。

社会转型,行政行为违法、群体法制意识淡薄、基层政府权威弱化等是其发生的重要原因。

其本身又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复杂性以及过激性。

对群体性涉法事件的解决,法律手段意义重大,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救济体系,才能从源头上规制群体性涉法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群体性涉法事件成因特点法律对策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0592(2008)03-102_02目前我国人均G D P已达1700美元,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社会矛盾处于高发的时期,尤其突出的是群体性涉法事件逐年增多。

这类事件既有传统社会矛盾的特点,又有鲜明的时代性,涉及面广。

影响范围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

本文通过对群体性涉法事件成因和特点的分析,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群体性涉法事件的对策。

所谓群体性涉法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组织,认为政府机关的某些决策或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或司法机关的某项判决违法、不公。

使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入策动,经过策划和酝酿,采取集体上访、集会抗议、游行示威、集体罢工、罢市、罢课,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静坐请愿,集体阻断交通,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的非法群体性活动现象。

…一、群体性涉法事件的成因群体性涉法事件的成因是复杂、多方面的。

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社会转型后利益结构的变化社会转型是群体性涉法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所有制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阶层进行了新的整合。

群体性案件的法律处理(3篇)

群体性案件的法律处理(3篇)

第1篇一、引言群体性案件,又称集体诉讼,是指涉及众多当事人,且案件事实、法律关系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诉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群体性案件在我国逐渐增多。

对于这类案件,如何进行法律处理,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群体性案件的特点、法律处理原则、程序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群体性案件的特点1.当事人众多:群体性案件的当事人数量较多,可能涉及数百人甚至数千人。

2.法律关系复杂: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可能涉及合同、侵权、劳动、消费者权益等多个领域。

3.利益关系交织: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复杂,可能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的情况。

4.社会影响较大:群体性案件往往涉及公共利益,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

5.诉讼时效较长:由于当事人众多,诉讼时效较长,可能导致案件久拖不决。

三、群体性案件的法律处理原则1.公正原则: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效率原则: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缩短诉讼周期。

3.便民原则: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降低诉讼成本。

4.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知情权,提高案件透明度。

5.调解优先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四、群体性案件的法律处理程序1.立案审查: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2.公告送达:法院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当事人有权在公告期内提出答辩。

3.调解阶段:法院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4.庭审阶段: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5.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执行判决。

五、群体性案件的法律处理措施1.加强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群体性案件中的作用,降低诉讼成本。

2.简化诉讼程序:对群体性案件,法院可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3.强化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法院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诉讼权利。

4.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完善司法解释:针对群体性案件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为法官提供法律依据。

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机制及其法律应对

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机制及其法律应对

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机制及其法律应对群体性事件是指一起或多起个体行为集体性地影响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件。

这类事件往往具有高度的社会影响力和复杂性,对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带来严峻挑战。

了解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机制,并采取相应的法律应对措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体行为的集体传播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本机制。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迅速,个体行为通过媒体、社交网络等渠道快速扩散,形成集体行动的力量。

其次,群体行为的情绪化是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特征。

情绪化的群体行为往往具有强烈的情感表达和集体认同,这种情绪化会使个体行为更容易被传播和共鸣,从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再次,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化是其运作的重要动力。

一些组织或团体通过调动资源、组织宣传等方式,对群体行为进行引导和操控,使事件更具规模和影响力。

最后,群体性事件的暴力倾向是其最危险的特征之一。

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演变成暴力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为了应对群体性事件,法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群体性事件的定义、范围和性质,为司法机关提供明确的依据。

其次,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及早发现和控制潜在的风险。

通过加强与媒体、社交网络等合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再次,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避免事件进一步蔓延。

最后,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事,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总之,了解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机制,并采取相应的法律应对措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挑战,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3篇)

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群体性案件频发。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在处置群体性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的原则、方法、成效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的原则1. 公平原则法律援助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当事人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诉讼,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2.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处理群体性案件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

3. 集体利益优先原则在处理群体性案件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充分考虑集体利益,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4. 及时原则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遵循及时原则,确保案件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理。

三、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的方法1. 建立专业团队针对群体性案件的特点,法律援助机构应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2. 主动介入在群体性案件发生初期,法律援助机构应主动介入,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利。

3. 组织调解针对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组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4. 强化沟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应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其诉求,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符合当事人意愿。

5. 依法维权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依法维权,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正、公平。

四、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的成效1. 维护了社会稳定法律援助在处置群体性案件中,通过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2. 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理群体性案件时,坚持公平、公正,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3. 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在处置群体性案件的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群体性事件的刑法立场与处置对策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群体性事件的刑法立场与处置对策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群体性事件的刑法立场与处置对策一、引言群体性事件是指一起涉及多个人的大规模事态,往往具有社会影响力和极大的复杂性。

针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是社会稳定和法治的重要保障,尤其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了解刑法立场并制定合理的处置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群体性事件的刑法立场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犯罪行为,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刑法有明确的立场。

首先,刑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犯罪行为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

不论事件规模大小,犯罪分子都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刑罚。

其次,刑法强调法律平等原则,对于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个体成员,应按照其实际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定罪量刑。

此外,刑法还考虑犯罪背后的社会背景和原因,对于参与者有非罪责任的,应给予不同程度的宽大处理。

三、针对群体性事件的刑法处置对策1. 加强立法针对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复杂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立法,明确相关罪行和刑罚的具体界定。

建议制定专门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法》,明确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司法机关提供明确的处置依据。

2. 加强预防教育刑法处置只是一种被动的应对手段,更重要的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针对法学专业毕业生,需要在教育过程中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3. 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常常面临时间紧迫、社会压力大的情况,需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处置机制。

建议设立专门的群体性事件处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确保及时、公正地处理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 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与社会治安问题有一定关联,因此,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是防范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手段之一。

需要增加警力投入,加强治安巡逻和监控,提高社会治安环境,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5. 增强对参与者的法律援助对于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个体成员,应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建议在事件发生后,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为涉案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并协助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3篇)

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群体性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

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处置群体性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的背景、群体性案件的特点、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的原则、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援助的背景1. 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特殊困难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律师费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2. 群体性案件增多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群体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这些案件涉及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医疗事故等多个领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体性案件的特点1.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群体性案件往往涉及众多当事人,如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等案件,可能涉及数百人甚至上千人。

2. 利益关系复杂群体性案件中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如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案件,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亲属、朋友、同事等关系。

3. 案件处理难度大群体性案件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往往需要多方协调、沟通。

4. 社会关注度高群体性案件往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政府、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带来较大压力。

四、法律援助处置群体性案件的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法律援助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依法依规原则法律援助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协调、沟通原则法律援助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加强沟通,争取达成共识。

4. 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法律援助在处置群体性案件时,应尊重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社会治理视域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

社会治理视域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

社会治理视域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性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一些群体性事件,如群体性游行示威、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暴力事件等,针对这些事件的处理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与努力,追求更好的社会治理。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需要遵循科学、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地区协作与社会协同,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首先,处理群体性事件需要遵循科学的原则。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应该基于科学原则进行决策,不得轻易贸然行事。

必须全面、深度、客观地了解事件的性质、现状和可能的发展趋势。

在深入分析事件的背景、原因和矛盾方面,尽可能准确地判断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动向和危害程度,以便采取针对性和有效的措施,同时也能极大地减少错误的决策带来的危害和不良后果。

其次,处理群体性事件需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需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不能歧视任何人。

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公开信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的事实,使群众得到最大的满足感。

政府必须向公众和媒体提供充足的信息,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处理结果,以消除人们对事情不确定的恐惧和误解。

再次,处理群体性事件需要遵循民主的原则。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必须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政府应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听取公众的声音和意见,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

民主的参与会促进政府与民众的合作,使处理事件更加顺利。

最后,处理群体性事件需要加强地区协作和社会协同。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地方政府和公共部门应该密切合作,协商措施。

当然,最重要的是与社区居民建立联系。

当地居民的反馈是政府决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总之,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需要政府与人民共同的努力以及协同合作。

政府应当采取多种策略和措施,保证事件处理得当,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期待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3篇)

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群体性案件频发。

群体性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在群体性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群体性案件的特点、法律援助的意义、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群体性案件的特点1.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群体性案件往往涉及数十人甚至数百人,人数众多使得案件处理难度加大。

2. 社会影响广泛:群体性案件往往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和谐。

3. 案件类型多样:群体性案件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等多个领域。

4. 法律关系复杂:群体性案件的法律关系往往错综复杂,涉及多个主体,需要准确判断权利义务。

5. 案件处理难度大:群体性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利益,调解、仲裁、诉讼等环节复杂,处理难度较大。

三、法律援助的意义1.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能够帮助当事人了解自身权利,维护合法权益,避免因经济困难而放弃诉讼。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有助于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法律援助,可以降低群体性案件的发生率,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4. 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

四、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的实施步骤1. 受理申请: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是否符合援助条件。

3. 分配律师:根据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4. 开展调查:律师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了解当事人诉求。

5. 提出解决方案:律师根据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

6. 协助当事人参与诉讼:律师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7. 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群体性事件的法治探索

群体性事件的法治探索

群体性事件的法治探索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社会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通过法律制度化的建设,完善社会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预防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

从法治视角研究群体性事件,界定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分类及特征,分析其成因。

在法治的框架内高效及时地处置、防治群体性事件,是现代法治理念对一个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才能探索出一条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道路。

标签:群体性事件;法治;基本内涵;防治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

在经济社会获得巨大发展的同时。

我国社会也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冲突尖锐化的局面”。

由于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均衡机制尚未健全,不同利益主体在利益博弈过程中总是尽可能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了不同程度的社会震荡,由此产生大量的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一直以来被当做一种社会现象、政治事件来对待。

而笔者认为从法治的视角研究群体性事件有着其自身的优越性。

法治的统一性要求我们在处理和化解矛盾时做到在相同情形下作出同样的结果,不可存在过大的偏差。

法治的稳定性使得我们在处理和化解矛盾时的依据不能朝令夕改、频繁变动。

法治的治国模式要求我们的司法系统必须将各类群体性纠纷在司法法治原则的框架内有效的解决,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社会的发展发挥出应有的服务功能。

一、法治视野下的我国群体性事件基本内涵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步伐加快。

新旧体制的摩擦、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引发的矛盾往往是群体性的,涉及到一群人甚至一个阶层人的切身利益。

尤其是在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农民负担过重、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由于利益诉求的一致性,利益受损群体就很容易使分散的矛盾日益集中化,形成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与对立,产生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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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作者:曹荣辉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32期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了程度不同的社会动荡,由此产生了大量群体性事件,并且规模和表现形式不断升级,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目前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有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的角度。

对此,试从法律的角度对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及解决手段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法律;原因;手段中图分类号:DF6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2-0291-02群体性事件作为各种社会矛盾所导致的特定集群行为,尽管具体性质不同,但在世界各国社会生活中都普遍存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个社会处于新旧交替阶段,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了程度不同的社会动荡,由此产生了大量群体性事件,并且规模和表现形式不断升级,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和实践中没有统一说明,一般情况下,群体性事件是指具有某种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达到某种诉求和目的,所进行的没有合法依据的大规模活动,如通过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对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一、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最突出问题学界研究认为,群体性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维权、泄愤及骚乱。

维权,是利益之争,一般把具体的利益作为行动目标,比如反对征地、拆迁等。

这类行为政治性不强,具有很强的被动性,当事者的权益得到满足时,事件即会平息。

泄愤,多由突发事件引起,参与者一般与最初的引发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而是出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心理,其行为最终转化成自己不满、愤怒情绪的宣泄,如砸毁警车、政府大门等。

这类事件一般有深层次的原因,其数量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可作为衡量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指标之一。

骚乱,此类事件性质最为恶劣,事件的对象进一步扩展至非利益相关者。

比如全国反日游行中出现的打砸抢行为,这类事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性极大,是最严重的一类群体性事件。

一旦被少数敌对分子利用,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规模的社会动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的调整以及民众权益意识的觉醒,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涉及面越来越广。

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群体性事件0.87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2008年群体性事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前所未有”,2009年“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指出,近年来每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达十余万。

从参与人员看,有国企的下岗职工、失地的农民、房屋拆迁的居民、库区的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农民工、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等等,不但数量增加而且涉及面越来越广,暴力对抗程度也不断增强,损失升级扩大。

群体性事件的危害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危害,如暴力行为直接造成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处置需要耗费大量投入,破坏当地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二是政治危害,包括影响政治稳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容易被敌对势力利用;三是社会危害,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容易形成“示范效应”,加重社会危机(《预防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党政干部读本》编写组,2009:70—77)。

二、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原因(一)民众利益诉求机制不健全从当前政府和社会机制看,民众利益诉求的渠道主要有信访制度、人民代表制度、政治协商制度、行政领导接待制度、仲裁制度、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等。

另外,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也是民众诉求的通道。

以信访制度为例,信访作为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是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虽然2005年5月1日开始施行《信访条例》,但信访制度存在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国家治理的基础;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政治迫害和政治激进主义相伴而生,不断诱发较严重的冲突事件等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但是它的“倒金字塔”形式使平民百姓缺少话语权。

群体性事件并不是一个符合理性的机制,但它的多发却表明,正常的、温和的诉求渠道已经无法走通,“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正是因为民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民众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导致矛盾越积越多,怨气越来越大,借一件小事就可能爆发出来,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二)公权力运作不规范适当的公权力,是一个正常社会所不可缺少的。

能够良性运作的公权力,对于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对于保障主权国家和本民族不受外敌入侵,保障国家和民族的团结统一,保障社会法制和秩序,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进步,都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必须看到的是,我国长期存在着公权力运作不规范乃至被滥用的现象,现在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普通公民之间的矛盾,也不是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是官民冲突,是老百姓对公权力行使的不满,对公权力违法违规不作为、乱作为的一种负面情绪。

在这个社会的主要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老百姓这方面,而是政府这方面,是公权力一方。

首先,政府与民争利。

人民网曾经发布过一篇文章,认为与民争利是群体性事件的罪魁祸首。

分析称,群体性事件多发源于民怨太深,民众的利益和权益受到了侵犯,比如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一些部门欠了很多民债。

用老百姓的话讲,叫官员用权,商人出钱,群众买单。

与民争利的后果是导致政府的信任危机,老百姓对于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不信任。

无论官方发布怎样权威的数据、结论,屡屡遭到社会的怀疑,而对于一些流传的小道消息甚至是谣言确深信不疑,成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诱因。

其次,干部失职、渎职。

毛主席曾经讲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当前,各级干部在面对矛盾时普遍存在这样四种心态:一是“拖”,上一任留下来的矛盾,自己这一任一般来讲也不想去碰它,反正自己是有任期的,拖过几年,一走了之,使一些矛盾长达十几年都没有解决。

二是“躲”,群众从前门来,主要领导从后门溜,有的地方干脆把县长、书记等领导办公室的牌子都摘掉了,让群众找不着北,借此躲矛盾、躲问题、躲难听话、躲群众。

三是“捂”,为了考核好看、升迁顺利、评奖评优而捂矛盾,导致群众频繁上访,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首先想到也是封锁消息。

四是“推”,哪个部门都沾边,哪个部门都不愿意去牵头解决,一项诉求如果涉及“有关部门”的时候是群众最害怕的,问题在几个部门之间推来推去,一推就是几年,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

这四种心态反映到具体事情上,对于群众的利益诉求,首先思想上不重视,在群体利益受损害或发生冲突时,漠视弱势群体的权益,对合理诉求也置之不理,一旦出现矛盾,应对措施又不多,当群众游行集会时,一概予以阻挠、禁止,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动不动就视为对抗性矛盾、视为违法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甚至动用军警使用武力予以压制,严重激化矛盾。

三、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手段(一)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五十条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社会权、政治参与权等。

群体性事件往往直接起源于群众利益被侵害,所以解决群体性事件就必须从源头上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诱因,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是要加强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列宁曾经说过“宪法是一张写满公民权利的纸”。

宪法的宗旨就是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因此,切实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首先要加强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二是要完善立法,避免公民权力虚置。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力虽然很全面但是比较笼统,需要通过立法将公民基本权利具体化,将权利落到实处。

如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新闻法、出版法、结社法等法律一直没有出台,公民基本权利没有通过法律法规具体化,仍处于虚置的状态。

公民在这部分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法院往往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援引,导致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三是要规范行政,有效制约政府公权力。

保障公民权力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通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使公民权利的实现具有现实性。

四是要独立司法,保障救济权利得以实现,司法是维护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不仅关系到权利能否实现,而且更是人们的法治理念的保障。

目前,地方的司法权无论在制度设计还是在现实运作中都是属于地方的。

司法权的地方化表现为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对司法权利的限制及影响,产生很多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不但公民的救济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且直接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完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要建立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

一是要反思和重构信访制度。

要从国家政权建设和执政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对信访制度进行改革的重要性,并从政治体制现代化的视野来重新确定信访功能目标和信访体制,即在强化和程序化信访制度作为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要把公民权利救济方面功能从信访制度中分离出去,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

二是要使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通过人大政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首先要改变的就是目前人大代表比例失衡的问题。

虽然这些年我们也进行了各种尝试,比如在人大代表中增加农民工代表等等,但是发挥的作用却非常有限。

我们党曾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承诺的实现还需要经过艰苦的努力。

三是要建立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

现代政治实践证明,一个阶层或集团利益表达的力度与有效性往往取决于其自身的组织化程度。

在我国,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团体很少,更何况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群体。

农民群体由于自身的分散性,导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性的组织,甚至连区域性和行业性的组织都很少。

加快推进社会的组织化进程,大力培育该类社会团体(如工会、农会等)建立社会团体的支持性机构和监督性机构,赋予其利益表达和维护者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利益表达的层次和效能,增强和扩大社会影响以及谈判的能力。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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