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捕前协商工作机制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1.18•【文号】公通字[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危害公共安全罪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8]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警种职能作用,形成整体作战优势,有效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警种职能作用,形成整体作战优势,有效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当前一些地方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突出,并且呈现出新的动向。
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枪支非法流散社会,构成安全隐患;一些地方非法制贩枪支犯罪活动呈现组织化、职业化、团伙化趋势;贵州、青海等重点地区制枪窝点外移,广东等沿海地区走私、改制仿真枪增多,私制枪支人员、技术扩散;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邮寄、快递、物流等方式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具有较强的互动性、隐蔽性,查处难度大;一些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刑事犯罪分子千方百计获取.枪支,妄图从事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部分地区持枪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涉枪犯罪与涉黑、涉恶、涉赌、涉毒等犯罪合流的趋势明显,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的合作与协同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的合作与协同机制社区矫正是指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判刑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教育和改造,帮助其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而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同机制。
本文将分十个方面来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合作与协同机制。
一、法律、公安、司法、社工部门的协调合作法律、公安、司法、社工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至关重要。
法律部门负责制定社区矫正法规,公安部门负责监督被矫正者的行动,司法部门负责矫正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执行,而社工部门则是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这四个部门的互相配合与协作,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框架。
二、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社区矫正委员会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由相关的社工、教育、就业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监督社区矫正计划,组织矫正活动,协调各方面资源的整合。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运行机制。
三、社会志愿者的参与社会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他们可以为被矫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区,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社工部门与社会志愿者的合作,形成了互动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家庭的参与与支持家庭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参与与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
家长的关心与教育对于被矫正者的改造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家庭成员在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参与下,可以和相关部门一起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提供专业化的帮助和关怀。
五、教育机构与职业培训的合作教育机构与社区矫正部门的合作,为被矫正者提供了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机会。
教育机构可以依据被矫正者的需求,提供相关课程和培训,帮助他们获取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增加再就业的机会。
六、就业机构的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帮助被矫正者恢复就业。
就业机构对于被矫正者提供就业岗位和培训的支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工部门与就业机构的合作,可以为被矫正者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的支持,促使他们重返社会。
浅谈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
浅谈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发表时间:2011-12-07T16:50:44.877Z 来源:《时代报告》2011年9月上期供稿作者:申颖颖[导读] 近日,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隔15年,刑事诉讼法迎来第二次大修。
申颖颖(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河南安阳 455000)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41-1413(2011)09-0000-01摘要: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日渐由个别试点走向全面铺开。
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工作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当得到推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因此需要广大检察机关尤其是侦查监督工作者的进一步实践和努力。
关键词:审查逮捕;讯问;必要性;问题近日,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隔15年,刑事诉讼法迎来第二次大修。
关于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环节的规定,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本修正案草案提出之前就已经开始实行这一制度,河南省各级检察机关更是坚持每案必问的原则,每一起审查逮捕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都要对每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保证每名犯罪嫌疑人都获得向检察院人员当面陈述案件事实的机会。
不仅如此,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严格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为父或母)到场参加讯问,以起到感化教育作用,更好地维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逮捕作为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将其羁押在一定场所的司法行为。
因此,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中,既要对公安机关报送的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也要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
工作研究:完善捕前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思考
工作研究:完善捕前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思考一、引言捕前引导侦查,是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从侦查监督的职责出发,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决定前,就案件的证据方面向侦查机关(部门)提出的针对性意见,引导侦查机关(部门)取得逮捕所必须的证据材料而依法开展的规范性工作。
相对于捕后制作《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等其他引导侦查的途径和方式而言,捕前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尤其是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尚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尽管此项改革措施已在201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侦捕联动打击犯罪合力的形成,不利于取得监督实效。
为此,本文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就推行捕前引导侦查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机制完善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提出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以便为捕前引导侦查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捕前引导侦查的特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对重大案件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之前,依法派员对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侦查、预审活动实行参与和监督的诉讼活动以及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期间针对前期侦破情况提出再侦查意见的方式对侦查机关(部门)的取证工作进行指导,具有如下特征:(一)阶段性。
从受理刑事案件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前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具有阶段性,这主要取决于所处的诉讼阶段以及所针对的问题,即这一阶段处于刑事诉讼的前期,主要是围绕证据解决捕与不捕的问题。
这就要求捕前引导侦查要以逮捕的证据标准为依据,而不像捕后制作《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那样,要以符合审判条件为标准。
(二)针对性。
按照发生的诉讼阶段不同,引导侦查所针对的对象也不同。
在提请批准逮捕之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范围仅限于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在批准逮捕审查期间,如果认为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存有疑问的,才向侦查机关(部门)提出复核补证意见。
扫黑除恶犯罪预防与社会治安的协同机制建设
扫黑除恶犯罪预防与社会治安的协同机制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新型犯罪形式也层出不穷。
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扫黑除恶行动日益被重视,而犯罪预防和社会治安的协同机制建设,成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背景分析扫黑除恶犯罪预防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对个人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严重的冲击。
因此,建立协同机制,实现犯罪预防与社会治安的互相支持和配合,势在必行。
二、完善执法机构合作机制要构建协同机制,首先需要完善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案件信息数据库,在办案中进行及时的沟通和协商,以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社会各界参与扫黑除恶工作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只有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合力,才能推动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行。
政府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鼓励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同时培养和引导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四、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在协同机制建设中,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捷性。
例如,建立社会治安信息化平台,通过视频监控、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实时监测和分析,提前预警和防范犯罪行为。
五、完善监督与评估机制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政府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的监管和评估,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
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需求,根据反馈信息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扫黑除恶犯罪预防与社会治安的协同机制建设也需要借鉴国际经验。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扫黑除恶工作水平。
七、总结协同机制的建设对于扫黑除恶犯罪预防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要加强合作,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监督与评估机制,并借鉴国际经验,共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浅议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量
浅议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量作者:王家涛王理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8期摘要侦查监督科是检察机关重要的一个业务部门,基层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具有多种职能:它承担着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及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负责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工作;对于受理的案件,在审查中发现有应当逮捕而未及报捕的,应当提出追捕意见,或者直接作出逮捕决定;在审理案件中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参加侦查机关重大案件的讨论;审查办理侦查机关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和捕后因超期羁押而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围绕侦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研究制定本院的侦查监督工作计划、措施辦法等。
关键词侦查监督羁押期限超期羁押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224-01一、丰县检察院侦监部门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丰县检察院针对2009年审查逮捕工作中批捕案件判决的轻刑率、缓刑率在全市较高的情况,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执法、注重效果”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逮捕率,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1至6月份共对92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这些犯罪嫌疑人均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的,这一数字占去年全年不予批准逮捕总数的81.4%,公安机关无一例提出复议复核申请;捕后案件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率为0.4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98%。
二、主要的工作做法第一,转变执法理念,强化监督意识。
由于公安机关以逮捕数为考核指标,往往请求侦监部门予以配合,所以,过去侦监部门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普通刑事案件往往存在“够罪即捕”的执法理念,重配合,轻监督,因此有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在逮捕后,被告人仅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影响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对此,该院认识到要改变现状,必须首先转变执法理念,摒弃“够罪即捕”这一传统、保守的执法思想,实现案件审查切实由单纯的“够罪审查”向“够罪审查”与逮捕必要性审查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从注重配合向注重监督的转变,即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或缓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在“够罪”的基础上,重点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原则上均不予批准逮捕。
全 完善协商机制
全完善协商机制
协商机制是指一套能有效解决各方争议、达成共识的方法和规则。
完善协商机制可以起到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
下面是完善协商机制的几点参考建议:
1. 多元参与:完善协商机制需要广泛地纳入各方的参与。
除了政府部门和有关利益集团,还应该积极引入民间组织、专家学者等不同领域的代表,以确保协商的多元性和公平性。
2. 透明公开:协商机制应该具备透明度和公开性,各方可以清楚了解协商的过程和结果。
可以通过公开协商文件、公开会议记录、公开决策等方式,让各方参与者和公众了解协商的相关信息。
3. 独立公正:协商机制需要具备独立公正的特点,协商过程中应保证各方的平等和公正待遇。
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作为中立仲裁的角色,确保协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强制执行:协商机制的结果应该有约束力,各方应共同遵守协商达成的共识。
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协商结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强制机制来保障协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5. 及时反馈:完善协商机制需要及时反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各方对协商机制的看法和建议,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协商的方式和规则。
总之,完善协商机制需要从多元参与、透明公开、独立公正、强制执行和及时反馈等方面加以考虑和落实。
只有在各方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协商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各方争议,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发挥政协协商在协商民主新格局中的优势作用
发挥政协协商在协商民主新格局中的优势作用作者:邱文双来源:《乡音》 2019年第9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如何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新格局中的优势作用,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新课题和新要求。
一、我国协商民主新格局特点鲜明优势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呈现出新格局、新特点,主要表现为“三个打破”。
一是打破了原有的协商渠道限制,规范为3个层次7条协商渠道,渠道更加广泛,形式更加多样。
二是打破了原有的协商层级限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基层协商民主快速发展,协商由中高层向基层延伸。
三是打破了原有的协商主体限制,众人的事众人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
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协商民主拥有国外无法比拟的优势,主要体现为“三个促进”。
一是促进政治参与的广泛化。
我国的协商民主不是单纯的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努力寻求全社会利益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
涵盖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是西方所谓“参与广泛”的选择题式公投远远无法实现的。
二是促进民主决策的科学化。
我国协商民主能够利用制度化的渠道,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西方国家的协商民主,作为代议民主的补充,往往由于政党竞争导致协商难以进行,甚至产生一些“不负责任”的决策。
三是促进社会治理的合理化。
西方选举产生的执政者,时常在利益集团之间作平衡,带来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国协商民主能积极构建责任机制、回应机制、服务机制,通过协商对话寻求共识,通过有效沟通和交流,促进政府官员重新评估公共政策,促使执政方式转变和执政能力提升。
二、准确把握政协协商在新格局中的定位和使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协商形式相比,拥有独特的优势和无法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性”上。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者:梁立敏来源:《乡音》 2019年第12期梁立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确保政治方向上的正确性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大特点,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政协开展协商工作的最大规矩和根本原则,这是由人民政协发展历史决定的,是由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决定的。
人民政协必须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包括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必须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要求落实到协商实践中,推动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前进。
二、准确把握性质定位,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升政协与党委政府工作的协同性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章程履行决策前协商的政治功能,辅助党委、政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要把发挥政协制度优势,放在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大框架下来谋划,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健全协商机制 机制 、 机制
健全协商机制机制、机制健全协商机制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发展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协商机制的定义、重要性、建立和完善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协商机制的定义协商机制是指集体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磋商、协商达成共识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是一种和平解决问题、协调利益关系的方式,具有灵活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
二、协商机制的重要性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协商机制可以为各方提供平等参与、平等发言的机会,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解决矛盾纠纷:协商机制可以通过对话、协商、调解等方式,找到双方共同利益的点,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和冲突升级。
3. 推动发展:协商机制可以集思广益、凝聚智慧,形成共识,推动各方面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协商机制的必要性1. 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种问题和矛盾日益复杂化,需要建立健全的协商机制来解决。
2. 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商机制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的协商机制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3. 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协商机制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决策、表达意见、维护权益的机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协商机制的路径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协商机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的协商程序和规则,明确协商主体的权责和义务。
2. 提升协商能力:通过开展培训和学习,提升各方参与协商的能力,培养专业的协商人才,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3. 加强协商理念宣传:加强对协商理念的宣传,增强社会成员的协商意识和参与意愿,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协商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协商机制的途径1. 深化协商民主:建立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协商的参与度和代表性,提高协商的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
2. 创新协商方式:积极探索和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商方式,包括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商、企业与工会的协商、公民之间的协商等,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协商需求。
落实政协协商工作流程
落实政协协商工作流程
近年来,政协协商作为一项日益成熟的民主协商制度,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协协商工作,我们需要规范协商流程,加强协商议题的选择和落实,提高协商效果。
首先,政协协商应该坚持程序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原则。
在政协协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协商工作系统,包括议题选定、协商组建、协商程序、协商结果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政协协商应该注重议题的选择和落实。
在确定议题时,应该充分考虑社会热点问题和公众关注的焦点,确保协商结果能够真正反映社会的期望和需求。
在协商结果的落实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积极跟进并及时反馈,确保协商结果的实际执行效果。
最后,政协协商应该不断提高协商效果。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政协应该积极发挥协商平台的作用,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协商,充分发挥专业智慧和经验优势,提高协商结果的质量和实效。
同时,政协应该加强对协商成果的跟踪评估,不断完善协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协商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公信力。
总之,政协协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主协商制度,只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协商流程、注重议题选择和落实、提高协商效果,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协协商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1 -。
坚持捕前调节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不少于2 天, 0 重大节假 日 坚持值班, 每天巡视监区不少
于 2 的 工 作 制度 。 每 天 对 看 守 所 警 戒 设 施 、 全 防 范 次 安
2 . 规范捕前调解行为, 确保公平 、 公正。对适
1 L 圃
措施以及提审 、 押解 、 接见等 重点 环节进行安全检查 , 发 现隐患及时提 出, 并协助看守所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 隐患 , 确保无超期羁押 现象发生 , 确保 看守所无脱逃 、 行 凶、 自杀等重 大事故发 生 , 有力地维 护 了监 管场所 的安 全和稳定 , 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 益。 维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办案实践严格把握有无逮无雪察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大力推行捕必要的标准把捕前调解机制应用于犯罪情
,
多措并举 强化监督 全面推进监所检察工作
.
严 格逮 捕条 件 , 定捕 前 调解案 件 范 围。 确
近年来,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 根据法律规定, 结合办案实践, 严格把握“ 有无逮 无 雪 察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 大力推行 捕必要” 的标准, 把捕前调解机制应用于犯罪情 .= - 以办案流程 、 绩效管理、 业务机制、 执法监督为内容的全 节轻微 、 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案件, 案件 切实 啊 日¨
2 0 年 以来 , 院 开 展 的 “ 厉 打 击 牢 头 狱 霸 , 护 09 我 严 维 监管场所 秩序” 项检 查活动 始终处 于有序推进 状态 , 专 正 在 进 行 的 “ 管 执 法 专 项 检 查 活 动 ” 取 得 了 阶段 性 监 也 成效 。
镇街禁捕退捕工作总结
镇街禁捕退捕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镇街禁捕退捕工作成为了社会治安维
护的重要一环。
在这个过程中,镇街禁捕退捕工作的总结至关重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镇街禁捕退捕工作需要高度重视。
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的稳定,因此需要镇街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只有当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才能够真正做到心无旁骛,全力以赴。
其次,镇街禁捕退捕工作需要加强协作。
在这个过程中,各个部门之间需要密
切合作,共同协商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工作方案。
只有通过协作,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镇街禁捕退捕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
最后,镇街禁捕退捕工作需要加强宣传教育。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让公众更加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才能够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
总之,镇街禁捕退捕工作总结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总结,才能够更好
地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镇街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更加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协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共同努力,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拘留所化解矛盾的工作简报
拘留所化解矛盾的工作简报摘要:一、引言二、矛盾的来源和性质三、拘留所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1.宣传教育2.沟通协调3.法律援助4.矛盾调解四、工作成果及案例分析五、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
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场所,拘留所如何化解矛盾,确保拘留人员的人权得到保障,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本文将简要介绍拘留所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及其成果。
二、矛盾的来源和性质拘留所中的矛盾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矛盾的延伸:一些社会矛盾在拘留所内得到延续,表现为拘留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观念差异等。
2.权益冲突:拘留人员在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可能对自身权益的关注更加敏感,容易产生矛盾。
3.管理问题:拘留所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等问题,引发拘留人员的不满和抵触。
三、拘留所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1.宣传教育:通过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方式,提高拘留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减少矛盾的发生。
2.沟通协调:加强与拘留人员及其家属的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
3.法律援助:为有需要的拘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降低矛盾升级的可能性。
4.矛盾调解: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扩大,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矛盾调解。
四、工作成果及案例分析通过上述工作方法,拘留所在化解矛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例如,某拘留所在实施宣传教育后,拘留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矛盾发生率降低了20%。
此外,通过法律援助和矛盾调解,许多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
五、总结与展望拘留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场所,在化解矛盾方面具有重要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拘留所应继续探索和完善化解矛盾的方法,努力提高拘留人员的生活品质,保障他们的人权。
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工作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京检发〔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工作办法(试行)京检发〔2020〕8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落实“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章整合两项审查第二条检察机关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整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项职能,将审查逮捕向后延伸,审查起诉向前延伸,确保审查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
第三条准确把握逮捕与起诉的证据标准差异,严格遵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法定条件与证明标准,正确处理捕诉关系,严防变相提高逮捕标准、严防构罪即捕、严防凡捕必诉。
第四条检察机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第五条检察机关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在决定提起公诉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符合审判管辖的规定。
第六条检察机关应当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就完善证据体系、审查证据合法性、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等事项,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并督促公安机关按要求开展侦查工作,提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质量。
第七条检察机关应当在作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明案件事实是否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并将案件证据体系存在的问题、补充侦查方向、取证要求等事项,在补充侦查提纲中列明并说明理由。
朝鲜东部海域捕捞合作协议(一)
朝鲜东部海域捕捞合作协议(一)朝鲜东部海域捕捞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朝鲜东部海域的捕捞合作,保障合作双方的权益,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二、合作内容1.合作双方将共同进行朝鲜东部海域的捕捞活动,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2.合作双方将合作开发渔场,提高捕捞效率,并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权益分配1.合作双方将按照捕捞产量的比例分配捕获的海产品。
2.合作双方将协商确定捕获海产品的价格,并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五、合作责任1.合作双方应遵守朝鲜海洋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2.合作双方应保障捕捞船只和船员的安全,确保捕捞活动的顺利进行。
3.合作双方应共同保护朝鲜东部海域的生态环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六、信息共享与沟通1.合作双方应定期交流捕捞活动情况,并就捕捞技术和经验进行分享。
2.合作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七、保密条款合作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除非获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
八、争议解决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合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协议修订和终止1.本协议的修订应经过合作双方的书面同意。
2.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十、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合作双方签署,并经各自合法代表人确认后生效。
健全协商机制 机制 、 机制
健全协商机制机制、机制健全协商机制是指建立并完善各种协商方式和机制,以实现各方的合理诉求和共同利益。
一个健全的协商机制能够有效地解决各方之间的分歧和冲突,促进合作和共赢。
本文将从协商机制的必要性、建立健全的步骤以及协商机制的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探讨。
健全协商机制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交织复杂,各方之间的利益诉求常常存在差异和冲突。
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协商机制,这些分歧和冲突很容易演变成矛盾和对立,进而威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只有通过协商,各方才能够平等对话、沟通交流,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建立健全的协商机制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步骤。
首先,需要明确协商的目标和范围。
不同的问题需要针对性地制定协商机制,明确参与协商的各方,确保协商的有效性。
协商机制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
在政治领域,协商机制可以用于各级政府之间的协商,推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经济领域,协商机制可以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协商,解决经济纠纷和争议。
在劳动关系领域,协商机制可以用于劳资之间的协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社会领域,协商机制可以用于社区居民之间的协商,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
总之,协商机制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提供重要的途径和平台。
然而,要建立和健全协商机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需要各方的共识和支持。
协商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协商的成果。
其次,需要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协商机制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来负责协调和管理,确保协商的顺利进行。
再次,需要法律和制度的支持。
协商机制应该与法律和制度相结合,形成有机的整体,提高协商的权威和效力。
最后,需要培养和提升协商的能力。
协商需要各方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需要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
健全协商机制是解决各方分歧和冲突的有效途径,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协商机制需要明确目标和范围,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形式,确立程序和规则,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
关于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
关于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一、背景介绍政协作为我国的人民政协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协具有一级协商、二级协商和五级协商的特点,其中,一级协商即全国政协,二级协商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五级协商即各级地方政协。
政协协商是政协实施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是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协商能力的有效途径。
而基层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政府、党组织和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
然而,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之间存在效率低下、衔接不紧密等问题。
为了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1. 加强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为政协协商的重要载体,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能力。
首先,要加强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组织结构建设,明确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确保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和专门性。
其次,要加强人员队伍的建设,吸引和培养一批专业化、素质高的协商人才,提高协商水平和能力。
2. 拓宽协商渠道为了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应积极拓宽协商渠道。
可以通过与各级政府、党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协商联系机制,推动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的协商活动开展。
同时,政协可以通过加强与基层群众联系,广泛开展调研和听取意见,为协商提供基础材料和参考意见。
3. 完善协商流程和机制为了提高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衔接效果,应进一步完善协商流程和机制。
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可以制定明确的协商程序和流程,进行系统性、有序性的协商议题确定、信息收集、意见汇总、决策执行等环节。
同时,政协可以通过建立协商档案,记录和保留协商过程和结果,为衔接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4. 提高协商实效为了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应注重协商实效。
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应将协商工作与决策和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协商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禁渔期合作捕鱼协议书范本
禁渔期合作捕鱼协议书范本甲方(捕鱼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捕鱼许可证,乙方拥有相应的渔业资源管理经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禁渔期合作捕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的捕鱼许可证及相关渔业作业工具。
1.2 乙方负责提供渔业资源管理及市场销售渠道。
1.3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关于禁渔期的相关规定,确保合作捕鱼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3.1 甲方负责在禁渔期前完成所有捕鱼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渔船的维护、渔具的准备等。
3.2 乙方负责在禁渔期前与甲方协商确定捕鱼计划,并协助甲方进行捕鱼作业。
3.3 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合理安排捕鱼活动,避免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
第四条收益分配4.1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比例分配捕鱼收益: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
4.2 收益分配应在每次捕鱼活动结束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合法的捕鱼许可证或相关渔业作业工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____元。
5.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渔业资源管理或市场销售渠道,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____元。
5.3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禁捕退捕个人工作总结
禁捕退捕个人工作总结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作为禁捕退捕个人工作进行了许多工作。
在这里,我想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一些总结和反思。
在禁捕方面,我首先积极参与了制定禁渔政策的制定和推动,并亲自参与了多个禁渔行动的实施。
我清楚地意识到,禁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过度捕捞已经给海洋生物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在这一过程中,我经常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渔民和海洋保护组织进行合作,以确保禁渔政策的有效实施。
在这一过程中,我学会了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协调资源,提高效率。
在退捕方面,我积极参与了退捕计划的选择和执行,并对贫困渔村的转型和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对于那些长期依赖捕捞为生的渔民,转变他们的职业和生活方式并不容易,因此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以找到最适合他们的退捕方案。
在这一过程中,我学到了更深入地了解渔民的生活和需求,以便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这段时间的禁捕退捕工作,我深刻意识到了保护海洋生物和帮助渔民渡过难关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民生活的关注,努力为他们提供更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我也将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专业知识,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和任务挑战。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更加健康、繁荣的海洋和更加幸福、美好的渔民生活。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意识到禁捕和退捕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政策部署和执行,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海洋生态环境、渔民生计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
因此,我在工作中始终努力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决心,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在禁捕方面,我发现需要充分了解海洋生态系统的特点和现状,以便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禁渔政策。
我不仅参与了相关调查研究,还积极与海洋生态保护组织合作,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同时,我也学会了更好地与渔民和渔业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促使他们更好地配合和执行禁渔政策。
在退捕方面,我意识到需要更多关注困境渔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制定更为精准的退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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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院创新“三位工作法”
切实发挥捕前协商工作机制作用
自去年底以来,作为试点单位之一的闸北区院侦监科积极应对刑侦体制改革,创新运用“三位工作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大疑难案件捕前协商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共对17件案件与公安进行了捕前协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公安机关的充分认可,有效形成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执法合力;通过捕前协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共立案监督2起案件,追捕到案率为65.6%,同比上升85.7%。
一、“管理归位”,规范工作制度。
针对原有捕前协商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现行侦查体制和办案模式等突出问题,首先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是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公检捕前协商工作实施办法》。
区公安、检察机关应针对办案工作实际注重联系沟通,共同深入研究和探索捕前协商的启动条件、适用范围、衔接渠道等内容,并联合制订了公检开展捕前协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捕前协商案件范围,理顺捕前协商工作关系,规范捕前协商工作程序,落实捕前协商的后续跟踪,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开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捕前协商内部工作意见。
通过制定科室捕前协商工作实施细则,详尽规定了科室内部的工作目的、任务、要求、范围、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要求,有效落实了责任分工和答复权限,有效防止工作的随意性。
二、“引导定位”,凸现打击合力。
区院侦监科将协商重点定位在全面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上,通过进一步加强
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执法共识,凸现打击合力。
一是注重加强对证据全面性的引导。
区院在开展捕前协商过程中,加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梳理比对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补侦建议和意见,切实引导公安机关按照审查逮捕要求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如王某等6人非法拘禁案中,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情节较为恶劣,案情较为复杂,因此公安提出捕前协商要求。
在协商过程中,侦监科不仅对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进行了综合评判,提出了严厉打击的具体意见,同时针对案件中存在的证据缺漏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在报捕前补强证据。
由于协商及时、补侦充分,区院侦监科在公安报捕后依法从快对6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二是注重加强对执法理念的引导。
区院在开展捕前协商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办案效果。
如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由于李某主要实施了帮助他人销售赃物的行为,而主犯在逃。
因此区公安机关就本案如何认定在报捕前提出协商要求。
协商中,侦监科针对本案情节轻微、嫌疑人有固定工作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提出了无逮捕必要的建议并被采纳。
三、“监督到位”,强化职能意识。
侦监科在开展捕前协商工作中积极引导干警强化监督意识,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有力体现监督力度。
一是要求增强监督意识,积极挖掘监督线索。
如在办理的陈某等人聚众斗殴立案监督案件中,区公安分局以彭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提出捕前协商要求。
在协商过程中,区院侦监科发现本案被害人陈某事先纠集多人持械对彭某等人滋事行为进行有准备的反击,其行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遂
向区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区公安分局随即作了回复并对陈某等人以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
二是要求增强督促意识,有力提高追捕到案率。
侦监科将健全捕前协商工作机制作为开展跟踪监督的重要途径,要求干警在捕前协商过程中针对公安机关久侦不决的监督案件,积极督促侦查人员落实追逃侦查措施,追捕到案率有了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