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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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小区居住环境,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住户和相关人员。

2. 物业管理责任2.1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修复故障。

2.2 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进行监督,并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管理信息。

3. 业主权益3.1 业主享有正当合理的基础设施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照明、供水、供电、排水等。

3.2 业主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业主有关小区事务,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4. 物业费用管理4.1 业主应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改进。

4.2 物业公司应将物业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确保费用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5. 公共设施的使用5.1 业主和住户应按照规定使用小区公共设施,切勿损坏或滥用。

5.2 室内室外的垃圾应分类投放,确保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的合规。

6. 噪声控制6.1 业主和住户应保持室内外的噪声控制,不得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行为。

6.2 物业公司应对小区内的噪声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7. 小区安全7.1 物业公司应定期维护小区的安全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2 业主和住户应加强对房屋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措施,协助物业公司维护小区的整体安全。

8. 小区环境卫生8.1 业主和住户应将垃圾及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

8.2 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并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和良好卫生状况。

9. 小区违规行为处理9.1 对于在小区内发生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等。

9.2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可能导致与小区的合作关系终止。

10. 紧急事件应对处理10.1 物业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事件发生时的有效应对和救援。

2024年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业公司是指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授权承担小区或园区等业主共有及共同使用区域的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物业公司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安、环境卫生、绿化、维修、收费等方面。

第四条物业公司需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遵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物业公司设立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事务,并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行事。

第六条物业公司设立维修部门、清洁部门、保安部门、绿化部门等职能部门,每个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障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业主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及时向业主提供公共区域的有关信息,如维修计划、收费标准等。

并负责公共区域的保洁、维修等工作。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对业主的合理投诉要及时受理并给予合理解决。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质量报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参与决策的机制,如召开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等,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保安管理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建立保安部门,负责小区或园区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安全巡逻、门禁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安装和维护相关的安防设施,如闭路电视、报警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测试。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违法犯罪等行为,并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建立清洁部门,负责小区或园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清洁人员应按照工作规范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除害、除尘等工作。

2024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2024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2024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幸福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组织形式第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活动,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成立,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管理的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有关信息。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和维护物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清洁、绿化等管理活动,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四条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信用评价。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二)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三)物业服务企业未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的。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一)2024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一)2024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一)一、引言物业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社区秩序、促进居民和谐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为适应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求,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本文将就该条例的修订版进行分析和评述。

二、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行业,为了更好地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对业主权益的保护,修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迫在眉睫。

2. 意义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可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对业主权益进行保护,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公司的规范化发展,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修订内容解析1. 完善物业管理机构设置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修订版对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了完善。

明确了物业公司的权责,规定物业公司必须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同时,还加强了对物业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

2. 增强业主权益保护修订版面向业主的权益保护方面作出了多项规定。

首先,加强了对物业费用的管理,明确了物业费用的计费标准和使用范围,并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

其次,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物业公司建立完善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的合理要求。

最后,修订版还加强了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 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为了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修订版对物业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

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必须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此外,修订版还规定了物业公司在接受委托管理工作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同时,对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管理工作的物业公司也作出了相应惩处规定。

四、对修订版的评价和展望1. 评价修订版在物业管理机构设置、业主权益保护以及物业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和有力的规定,有利于促进物业公司的规范发展,保护业主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

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年3月19日实施日期:2018年3月19日效力:有效门类:行政法类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的业主、住户和租户,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本规章中所称业主是指在本小区内有产权或使用权,且交纳了物业管理费用的所有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小区内的保洁、安全、绿化等公共服务,在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的同时,维护小区的整体形象。

第五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及监督,对不满意的服务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或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持与业主的沟通畅通,及时有效地传达并执行小区内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第三章住宅环境治理第七条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禁止随意破坏或乱扔垃圾。

第八条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保持房屋外墙的清洁和整洁,不得私自擅自改变外观;如有装修需求,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保持庭院、阳台、走道等区域的通畅和整洁,不得私自堆放杂物或乱倒污水。

第四章公共设施使用第十条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遵守小区内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第十一条公共设施如停车场、垃圾收集点等应当按规定使用,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乱扔垃圾;违者将被查处。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有权对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业主、住户和租户应积极配合。

第五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三条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维护小区的安全,不得私自设置监控设备或擅自闯入他人住宅。

第十四条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遵守小区的消防规定,不得在住宅内乱堆放易燃物品,不得擅自改变电线安装和电器使用方式。

第十五条在小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时,业主、住户和租户应当配合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公共秩序。

1.1 业主、租户及其家属在小区内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
共区域大声喧哗、扰乱社区秩序。

1.2 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不得损坏小区设施和公共设备。

第二条,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2.1 业主、租户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在公共区域放置贵
重物品。

2.2 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和杂物,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条,安全防范意识。

3.1 业主、租户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在小区内进行危险
行为,如放烟花爆竹、私拉电线等。

3.2 不得私自改动小区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小区安全。

第四条,遵守小区规定。

4.1 业主、租户应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在小区内开
展商业活动或违反规定的行为。

4.2 不得在小区内饲养禁止的宠物,不得在小区内种植违规植物。

第五条,公共设施使用。

5.1 业主、租户应合理使用小区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占用或破
坏公共设施。

5.2 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设施整洁,不得滋生细菌或造
成安全隐患。

第六条,处罚措施。

6.1 对于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业主、租户,物业有权采取
警告、罚款、停止相关服务等措施。

6.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物业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以上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业主、租户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
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共
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空间。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住户和物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物业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业主和住户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提供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绿化、安全、消防等工作。

第六条业主和住户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妨碍物业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七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业主和住户的请求和投诉,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第三章小区秩序。

第八条业主和住户应保持小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小区内随意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大声喧哗等。

第九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巡逻和监督,对违反小区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业主和住户应加强对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护意识,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施,如门禁系统、消防设备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安全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业主和住户应配合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业主和住户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双方意见,进行调解,并及时向双方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和住户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物业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

第十六条业主和住户如有违法行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并报业主大会备案。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物业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所有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全体员工,包括从业人员、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对违反者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按规章管理。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分支机构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和审计,保护公司利益,防范公司风险。

第九条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条各部门、分支机构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设立,主要负责物业管理、运营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职责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权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招聘、考核、培训、晋升等方面应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能力和业绩来评定员工。

第十三条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社区环境安全、整洁。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规范员工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财务预算和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司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物业管理制度完整

物业管理制度完整

物业管理制度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及物业公共利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维修养护等方面。

第三条物业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五条物业服务人员应本着服务业主的宗旨,为业主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素质,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

第七条物业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执行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八条物业服务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响应业主投诉及需求,为业主提供求助咨询服务。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十条小区内应配备足够的保安力量,保障小区内的安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制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应加强对小区内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应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包括绿化、道路清洁、垃圾处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应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制定保洁工作计划,保证小区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应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维修养护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应建立小区维修养护制度,对小区内房屋、设施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应及时响应业主的维修需求,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应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应对小区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房屋损坏、漏水等问题。

第六章对外服务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应对外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商家、租户等。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修订版)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修订版)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修订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河南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和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 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二) 组织居民共同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三) 管理并确保物业共用部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四) 引导和协调业主、使用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相关纠纷;(五) 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六)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二章物业公司第五条经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物业公司,可以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 依法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基本设施;(二) 注册资金符合法定标准;(三) 具备相关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能力;(五)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物业公司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经营无关的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第三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十条每一个住宅区的业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的民主管理权力。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是住宅区业主依法行使物业管理权力的最高决策机关。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 制定住宅区物业管理规约;(二)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监督和评价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 讨论并决定各项重大事项;(四) 解决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五) 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费等有关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最新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最新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最新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
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服务宗旨
物业公司的宗旨是服务业主、维护小区环境,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管理范围
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环境等。

第五条:服务内容
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垃圾清理、保洁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等。

第六条:岗位设置
物业公司设有保安、保洁、维修等岗位,员工需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工作。

第七条:员工要求
物业公司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安排,热情为业主服务。

第八条: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需保守业主信息,不得泄露业主个人隐私。

第九条:业主权益
物业公司应妥善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听取业主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条: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
对于因擅自操作、过失等导致损失的员工,物业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规章修改
物业公司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但需要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及员工。

第十三条:生效日期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物业公司最新规章制度,希望员工们能够自觉遵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小区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版完整的物业管理制度-

2024版完整的物业管理制度-

编号:__________2024版完整的物业管理制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版完整的物业管理制度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背景与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与解释1.4 法律法规依据1.5 合同效力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2.1 物业概述2.2 物业地理位置与交通情况2.3 物业规模与结构2.4 物业管理范围与内容第三章:业主及业主大会3.1 业主资格与权益3.2 业主大会组织与管理3.3 业主大会决策程序3.4 业主大会会议安排第四章:物业管理团队4.1 物业管理公司概况4.2 物业管理团队组织架构4.3 管理团队职责与权限4.4 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五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5.1 公共设施管理5.2 绿化与环境维护5.3 消防安全管理5.4 物业设备维护5.5 清洁与保安服务第六章:费用管理6.1 物业服务费用构成6.2 费用缴纳与催缴6.3 费用调整与审批6.4 费用结算与公示第七章:维修养护与管理7.1 养护项目与范围7.2 养护计划与实施7.3 养护费用与分摊7.4 紧急维修事项第八章:物业投诉与纠纷处理8.1 投诉渠道与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纠纷调解程序8.4 法律途径与争议解决第九章:安全管理9.1 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9.2 应急预案与演练9.3 消防安全设施与管理9.4 出入管理与监控系统第十章:信息化管理10.1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10.2 信息录入与更新10.3 信息查询与公开10.4 网络安全与保密第十一章: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解除条件与后果11.3 合同终止条件与后续事宜11.4 合同到期续约程序第十二章:违约责任与赔偿12.1 违约行为与责任12.2 赔偿范围与计算方式12.3 违约争议解决12.4 免责条款第十三章: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终止13.1 合同签订程序与主体13.2 合同生效条件与时间13.3 合同终止条件与后果13.4 合同档案管理与保存第十四章:附则14.1 合同的解释与适用14.2 合同的修订与公告14.3 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14.4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合同编号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背景与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物业服务提供商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的正常秩序,提供优质物业服务。

物业前期管理的规章制度

物业前期管理的规章制度

物业前期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前期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物业前期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业前期管理应坚持“服务业主、执规合法、诚实守信、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物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前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业主应当遵守物业前期管理规章制度,配合物业公司做好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物业前期管理组织第六条物业前期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第七条物业前期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经理、客服专员、保洁员等。

第八条物业前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管理工具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物业经理是物业前期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物业经理应当做好小区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管理工作,确保小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客服专员是物业前期管理工作的重要岗位,负责接待业主、处理投诉、提供咨询等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保洁员负责小区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物业前期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四条物业前期管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对小区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投诉,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第十六条物业前期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小区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物业前期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3月19日俢正版)转载排版

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3月19日俢正版)转载排版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7篇)

202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7篇)

202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7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本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居民的权益,维护物业秩序和共享环境。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租户、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

3.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向小区居民宣传和解释相关规定。

二、住户管理1. 住户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2. 住户应保持公共区域整洁,不得乱丢垃圾、随意涂写、刻画等损坏公共设施。

3. 住户应对其责任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和装修,不得擅自改动建筑外观和结构。

4. 住户应严禁在公共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垃圾和污水。

5. 住户应遵守社区公约,尊重邻里关系,不得产生噪音、扰乱社区秩序和交通。

三、车辆管理1. 住户停放车辆应遵守停车规定,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挪移公共设施。

2. 车辆驶入小区应低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3. 住户的车辆应进行合法登记和年度安全检测,不得驾驶无驾照、无牌照、事故车辆进入小区。

4. 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对违规停放、违规驾驶车辆进行移车、罚款或其他相应处理措施。

四、安保管理1. 物业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人员对小区进行安保巡逻,确保小区内安全。

2. 住户应主动配合安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并配备门禁系统,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3. 严禁携带枪支、刀具等危险工具进入小区,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宣传、募捐等行为。

4. 若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住户应迅速报警,并按照物业指示进行相应处置措施。

五、环境卫生管理1. 住户应保持房屋内外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污染小区环境。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如有需要,可进行临时清扫。

3. 住户应对绿化带、公共花坛等地进行维护,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植物和花卉。

4. 住户应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节约能源,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

六、纠纷处理1. 若住户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申诉。

桂林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桂林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

桂林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桂林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

桂林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桂林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桂林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桂林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桂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桂林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各类物业管理,以及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维护物业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二章物业公司设立和管理第四条物业公司指由专业机构或社会团体法人独立设立或者在物权人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成立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法人机构。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注册并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条件。

其主要职责包括维修、保洁、绿化、安保、收费、咨询等。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物业维修和设施管理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物业设施进行巡查、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物业维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当业主共同使用的部分损坏或需要维修时,由物业公司组织修缮,费用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分摊。

第九条出现突发的自然灾害、设施故障等情况,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并向业主做出相应的说明和报告。

第四章安全和环境管理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小区内的消防、电气、供水等设施和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扫、垃圾分类处理,并保持小区的绿化和景观的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业主安全教育和防护等相关知识。

第五章财务管理和收费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公开财务状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十四条物业收费应当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将收取的物业费用用于小区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公示支出情况。

2024最新物业管理制度

2024最新物业管理制度

2024最新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业主自治、市场竞争、政府引导,推动物业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四条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三方联动格局,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管理体系,统筹做好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管理组织形式第六条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是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业主大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和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

第七条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业主大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等。

业主委员会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专业、规范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九条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区域内的共有部分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公共秩序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物业管理的宗旨。

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环境卫生,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物业管理的责任。

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小区的管理规定,保障小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问题。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内容。

1. 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转;
2. 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
3. 组织开展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4. 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禁止违法乱纪行为;
5. 提供居民的基本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的投诉和建议。

第四条,物业管理的执行。

物业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监督。

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应当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使物业公司不断改进管理水平。

第六条,物业管理的奖惩制度。

对于物业公司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或者工作不力的,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七条,物业管理的修改和解释。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商议决定,并向所有居民公布。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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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第一章部门职责主要岗位及考核标准一、主要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执行董事职责1、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设置;3、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4、制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拟定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方案;5、分管财务部;6、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职责••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人事部、安防部、工程部;2、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3、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规章制度方案;5、提请聘任或调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6、执行董事交办的工作。

副总经理职责1、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工作,分管管理部;2、管理小区管理处工作;3、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4、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

总经理助理职责1、负责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2、新承接的物业验收接管计划和交接;3、管理点管理合同到期的善后工作;4、协助副总经理与开发商、小区业委会、行业管理、街居等协调有关工作;5、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

客服处职责1、拟草小区管理季和年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执行;2、管理处的周检和月检,建立小区资料档案;3、负责检查管理处的收费,及时发现收费中的问题并帮助解决;4、负责处理管理处上报的重要投诉;5、负责协调处理管理处上报的与人事、维修、安防、保洁、绿化等有关事务;6、与行业管理、街居及小区业委会协调有关工作;7、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计划并指导实施;8、安排小区水池清洗、水质化验,绿化工作;9、安排小区二次装修垃圾的清运;10、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保安处职责1、制定安防工作月、季、年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防人员的考核,提出转正、调动、辞退等;3、制定安防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4、检查安防值班,包括夜间;5、指导治安巡逻;6、制定小区施工人员的管理,并组织实施;7、制定消防系统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8、组织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9、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10、编制治安突发事件和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11、治安和火警事件的处理;12、处理小区因安防员值班巡逻而发生的问题;13、提出安防员的奖罚方案;14、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工程处职责1、制定设施设备维保月、季、年计划,报批;2、按计划组织安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3、小区有关设备的检修,安排组织零星维修;4、组织设施设备的突击抢修;5、建立小区设施设备台帐;6、建立公司的工具设备台帐以及管理;7、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报批后实施;8、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财务处职责会计职责1、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报执行董事审批;2、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工资和各项费用的报销;3、及时处理帐务,上报各种财务报表;4、小区的经济核算工作;5、财务档案管理;6、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出纳职责1、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和帐务处理;2、负责各种费用的报销和工资等发放;3、发票和收据的管理;4、负责员工社保工作,按时缴纳社保费;5、按时交纳税金。

6、交纳各管理处的水费和公用电;7、保管财务档案、办理行政和财务有关证照;8、检查督促收费,催讨债权。

人事行政处职责1、员工招聘、转正、辞职辞退、考勤、工资、福利管理等,并建立人事档案;2、管理印章。

3、收发,送阅、存档文件;打印、复印文件资料;4、管理档案。

5、会议组织,整理会议纪要。

6、负责接待和有关外联工作。

7、公司财产管理和办公室的管理。

8、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

项目经理职责一、领导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的接管验收与组织业主接房手续。

三、日常管理的计划、布置、检查落实。

包括入伙期和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四、管理项目的收费工作,确保达到和提高公司下达的收费率。

五、与开发商、街居、派出所等协调有关工作。

六、社区文化宣传和创“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工作。

七、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服主管职责一、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事务、安防、车辆停放、保洁、绿化和报修工作。

二、业主收楼工作以及二次装修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收费工作,确保达到和提高公司下达的收费率。

四、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做好跟踪和回访工作。

五、开展有偿服务。

六、执行管理部的管理计划。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服专员职责一、熟悉所管辖楼房的结构、管线走向、各种设备位置、各种开关位置、简单水电故障的判别;熟悉所管辖楼房的楼层单元布置、户数、业主姓名、常住人口等业主档案。

二、协助业主接房,住户二次装修的监督和管理。

三、抄水、电表,分摊共用水电费,收费和登帐工作。

四、宣传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传达有关通知等。

五、巡查所管理的楼房,配合安防、保洁和维修工,维护楼房及其区域内治安秩序、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任汇报,跟踪处理情况。

六、具体负责业主投诉,做好记录,及时报主管或主任处理,并跟踪、反馈。

七、协助开展有偿服务。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主管职责一、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月、季、年计划,负责实施。

二、按计划组织安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与供电、供水、电梯、发电机厂商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处理故障等。

负责小区有关设备的年检。

四、维修人员值班和零星维修。

五、组织设施设备的突击抢修。

六、建立小区设施设备和工具台帐及管理。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维修工职责一、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二、每日检查电房1次、泵房1次,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保证正常供电、供水等。

三、按安排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做好记录。

参加突击维修设施设备。

四、每日记录当天各共用电计量表数据,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处理。

五、每日记录当天水计量总表数据,发现异常的立即检查水箱进水控制器、阀门等,立即维修,并做好记录。

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和机房及设备卫生。

七、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梯工职责一、每日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三角钥匙、机房钥匙;三、监督电梯日常维保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并跟踪、了解检修和保养结果。

四、发现电梯运行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做出暂停使用建议,并报告主管。

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规范电梯乘客的行为,发现电梯乘客实施下列行为及时予以纠正:1、违反电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电梯;2、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3、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4、拆除、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报警装置和安全控制回路等电梯安全部件;5、运载超重货物乘坐电梯;6、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七、发现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致使乘客困梯时,应在确保自身及乘客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放人,如果没有绝对把握应紧急通知维保单位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放人。

八、协助维修工工作。

九、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主管职责一、负责制定小区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小区安防人员,包括值勤安排、内务管理等。

三、负责安防人员的培训,包括消防培训。

四、负责组织、检查小区安防的值勤和巡逻,包括夜间。

五、负责小区车辆停放管理。

六、负责编制小区治安突发事件和火灾处理预案。

七、负责治安和火警事件的处理,重要事件立即报经理。

八、定期组织小区安全检查,包括消防检查。

九、负责安防员的考核,向经理提出奖罚方案。

十、公司安防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领班职责一、管理本班安防员,包括该班次各岗位的值勤安排、车辆停放和巡逻检查等。

二、检查本班安防员的值勤。

三、负责小区巡逻工作。

四、负责处理该班次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按主管安排,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安防和消防训练等。

六、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安员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奉公,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调班;不准喝酒、打牌、看电视、听收音机、睡觉、打磕睡等;不准闲聊打闹,看书阅报,干私活,会私客等;不得留宿非本公司人员。

三、着装整齐,佩带好胸卡,不准穿拖鞋、卷袖子、裤子、敞胸露怀。

四、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收发《车辆出入证》工作,认真查验物资出门,按出门条放行。

五、维持好小区门岗的交通秩序,保证进出口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人员和车辆进出要及时开门。

六、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必要时立即报警。

七、爱护公司公共财物和小区内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侵吞、破坏;不得私自违法实施处罚,或收取公司规定以外的费用。

八、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事事记录在案;做好信件、报刊等清点交接工作。

九、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

十、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巡逻岗职责一、准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仪容清楚,精神饱满。

二、检查小区内的路灯开关,天亮关,天暗开,并将损坏的路灯记录上报客服中心。

三、二次装修期间,检查工人及其携带物品和送货拉货的车辆。

四、疏导车辆、人流,保证道路畅通。

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应查找车主并劝其停放到指定位置。

五、发现广告、推销、废品收购等闲杂人员,将其驱离管理区域。

发现可疑人员盘查验证、跟踪监控,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六、检查楼层包括空房、电梯、水电、消防设备、可疑人员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遇突发事件必要时报警,并协助处理。

监控员职责1、坚守岗位,精神饱满,言语文明,礼貌待人。

2、认真监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3、注意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报警铃声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4、认真执行门卫制度,认真做好访客登记、物资出门登记等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办理设备和值班情况交接手续。

6、保管监控和消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按规定保管监控资料。

保洁员职责1、清扫:每日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地、球场、休闲场所、各层走道、楼梯、电梯底面。

每周清公共天花板、墙壁、灯罩灰尘。

2、清抹:每日清抹电梯门和轿厢、公共休闲座椅;隔日清抹楼梯扶手、单元防盗门、公共场所门、窗、玻璃、信报箱。

3、拖洗、冲洗:每周拖洗各层走廊、楼梯;每月冲洗道路、公共场所、休闲场所、建筑小品等。

每月检查并疏通水沟。

4、垃圾收集清运:每日2次收集、清运各户生活垃圾和小区公共场所垃圾。

5、根据管理处安排,协助清洗供水蓄水设备,清掏阴井、化粪池;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

二、文明服务细则员工守则总则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忠诚老实,廉洁奉公。

三、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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