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洪政发[2009]23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4•【字号】鄂政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0〕5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战略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实施。
沿江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开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新局面。
其他市、州、县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与湖北长江经济带做好对接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附件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编制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许克振副组长:王玉祥成员:刘元成王广耀秦尊文彭智敏张清安张明兰陈建武田绍华吴淑萍张浩常贤波守同发刘海峰路洪卫吴传清张斌黄家顺姚莉赵霞陈丽媛刘陶汤鹏飞李春香李浩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与重要意义一、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提出二、湖北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三、湖北长江经济带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四、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重大意义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与战略定位二、战略目标与基本原则三、重点任务第三章基础设施建设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四章现代产业密集带建设一、加快发展沿江先进制造业二、突破性发展沿江高新技术产业三、积极发展沿江现代服务业四、大力发展沿江现代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第五章新型城镇连绵带建设一、“一核六点”:布局沿江城镇体系二、“三段两端”:错位发展,有序开发三、四大重点:统筹沿江城乡发展第六章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一、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二、长江岸线资源开发与保护三、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四、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七章体制机制创新一、探索港口资源整合机制二、建立沿江地区产业联动机制三、构建跨江联合开发机制四、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五、建立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六、充分发挥各类试验区和试点的引导作用第八章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一、提升使用外资的规模与水平二、进一步推动外贸出口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四、创新对内对外开放的平台和环境五、强化与“两圈”的对接六、促进与上中下游省市的更紧密合作第九章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二、建立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三、建立长江生态补偿机制四、设立湖北长江产业基金五、出台相应的财税金融政策六、建立集约用地激励机制七、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八、进一步完善科教和人才支持政策九、营造开放开发良好环境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附图:湖北长江经济带范围图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省“两圈一带”战略实施,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编制本规划。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荆政办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30日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湖北省五大湖泊开展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和《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纪要》(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洪湖生态建设,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洪湖保护区)开展退垸还湖(还湿)(以下简称退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恢复洪湖天然湿地面积、蓄洪能力,恢复洪湖滩涂、湖滨带、鸟类栖息地等自然生态区域;妥善安置退垸群众,确保湖区稳定;实现洪湖的人水和谐、绿色发展、持续发展。
2018年启动退垸工作;2021年1月底以前,退出所有围垸;2022年完成退垸群众安置、退垸施工;同步开展退垸水域生态修复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退垸范围。
凡在洪湖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围垸,除洪狮大垸、王小垸根据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予以保留外,其他围垸一律退垸。
茶坛、滨湖、斗湖、清水堡等岛屿上、洪湖市排水闸河道沿线的精(粗)养鱼池,纳入退垸范围;洪湖市蓝田风景区,可以保留旅游设施,其范围内的精(粗)养鱼池纳入退垸范围,恢复成湿地,禁止从事渔业生产。
洪湖退垸面积共计19.99万亩。
(二)年度任务。
中共洪湖市委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个到位”建设 “四个民政”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民生工作能力
级 为 民服 务能 力 ,构 建 创新 、服 务 、法治 、阳 光 “四个 民政 ” 的大 民政 新格 和 谐 稳定 的 “安 全 网”。 要做 到社 会 救助 体 系化 、社 会福 利社 会化 、慈善 事
局 ,推进 体 系 、机 制 、功 能 、保 障 “四 个到 位 ”,切 实增 强 人 民群 众 的 获得 业 制度 化 ,以满 足不 同层 次的救 助对 象 的需求 。
从 人 民群众 最 期盼 的领 域 、社 会 各界最 关 注的 环节 推进 改 革创新 ,推动 民政 治 生活 ,站 稳政 治立 场 、把握 政 治方 向 、坚守政 治 原则 、提 高政 治 水平 。加
葬 管理 、行 政 区划 、社会 工作 、志愿服 务等方面 的 地方性 法 规 、政 府 规章 和
3.坚 持 方 便快 捷 。优 质 高效 。围 绕 “让群 众好 办事 、为群 众 办 好 事” 规 范性 文件 争 取将 社 会组织 、社区 建设 、社 会工 作 、殡 葬 管理 、流 浪乞 讨
感 和 幸福 感 ,不断满 足 人 民群众 对 美好生 活 的向往 ,为加快 建设 “三 个洪 湖”
着 眼 于维 护 社会 稳 定 .充分 发挥 职 能 作 用 ,努 力化解 和 降低 社 会风 险 。
奠 定 坚实 民生 基础 。
维 护社 会 稳 定 ,是 建 设 社会 主 义现 代化 强 国 的必 然要 求 。要 重点 抓 好军 心 、
着眼于 维护 社会 公平 .加快 社会 保障 体系 建 设 .切 实保 障 难群 众的 基
点 ,以优 化 民 生服 务资源 配 置 为手 段 ,全 面 提升 市 、镇 (乡 )、村 (居 )三 本 生活 。社 会保 障制 度是 渊 节收 入分 配 、促进 社会 公平 的有 效途 径 ,是社 会
洪湖市机构
邮政编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433323中共洪湖市曹市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曹市镇433200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中共洪湖市委宣传部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35号433200中共洪湖市委统战部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西路特1号433211中共洪湖市汊河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镇433205中共洪湖市沙口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24中共洪湖市燕窝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新兴433215中共洪湖市螺山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新螺433204中共洪湖市代家场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代市433212中共洪湖市黄家口镇委会湖北省洪湖市文卫433200洪湖市政协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26中共洪湖市府场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00洪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监督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22中共洪湖市龙口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433225中共洪湖市新滩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蔬菜村433228中共洪湖市瞿家湾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00中共洪湖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2中共洪湖市峰口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00中共洪湖市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7中共洪湖市万全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黄丝433210中共洪湖市乌林镇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433200中共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0000洪湖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433228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25洪湖市新滩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蔬菜村433214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15洪湖市财政局螺山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433200洪湖市旅游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洪湖市招生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0洪湖市农电管理总站湖北省洪湖市州陵大道433200洪湖市文化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51号433200洪湖市环境保护局湖北省洪湖市爱国路12号433200洪湖市戴家场法庭湖北省洪湖市代家场镇433200洪湖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16号433200洪湖市鄂洪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府场法庭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433200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433200洪湖市新堤法庭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28洪湖市财政局瞿家湾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19洪湖市财政局老湾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老湾回族乡433200洪湖市水上法庭湖北省洪湖市新闸433200洪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7洪湖市地方税务局万全分局湖北省洪湖市万全镇433202洪湖市地方税务局峰口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433203洪湖市地方税务局曹市分局湖北省洪湖市曹市镇433226洪湖市地方税务局府场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433228洪湖市地税瞿家湾分局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00洪湖市体改办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人民政府技术协作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人事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433200洪湖市财政局罚没收入管理站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西路433200洪湖市劳动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0洪湖市渔场船检港监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江433224洪湖市地方税务局燕窝分局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433200洪湖市汊河法庭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镇433200洪湖市燕窝法庭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433225洪湖市新滩法庭湖北省洪湖市新滩镇433200洪湖市黄家口法庭湖北省洪湖市黄家口镇433200洪湖市盐务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西路433205洪湖市螺山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新螺433200洪湖市物价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河433200洪湖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公路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州陵大道433200洪湖市农业机械局湖北省洪湖市甘家墩433200洪湖市规划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0洪湖市水产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22洪湖市黄家口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文卫433200洪湖市广播电视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路433200洪湖市卫生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农业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433200洪湖市林业局湖北省洪湖市乌林大道433224洪湖市燕窝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433200洪湖市档案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工业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河433226洪湖市府场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00中共湖北洪湖市委人民政府接待办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洪湖市委老干部局湖北省洪湖市爱国路2号433200洪湖市峰口法庭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433200洪湖市茅江法庭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433219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民族路433221洪湖市财政局大同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文化433200洪湖市化学工业局湖北省洪湖市新村路11号433200洪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编委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统计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建材工业局湖北省洪湖市乌林大道433200洪湖市司法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53号433203洪湖市行政管理局曹市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曹市镇433203洪湖市财政局曹市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曹市镇433226洪湖市财政局府场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433222洪湖市财政局龙口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433225洪湖市财政局新滩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新滩镇433224洪湖市财政局燕窝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433223洪湖市财政局大沙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新新433207洪湖市财政局万全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万全镇433225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滩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新滩镇433211洪湖市财政局汊河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镇433226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府场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433214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湖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大口433221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同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同新43321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乌林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433215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螺山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433204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戴家场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代家场镇433200洪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12洪湖市财政局黄家口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黄家口镇433200中共洪湖市委政法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23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大沙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场直433224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窝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瞿家湾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08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全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万全镇433204洪湖市财政局代市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代家场镇433213洪湖市财政局小港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仙洪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西分局湖北省洪湖市新村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新堤分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新堤办事处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地方税务局城局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州陵大道433200洪湖市财政局新堤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房地产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0洪湖市地方税务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西路433200洪湖市财政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西路433200洪湖市人民法院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峰口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运输市场管理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泉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南路433200洪湖市经济贸易局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433200洪湖市教育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西路433210洪湖市地方税务局乌林分局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局机关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工商所湖北省洪湖市新丰433200洪湖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处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7洪湖市万全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蛋丝433200洪湖市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水利局湖北省洪湖市新村五巷433200洪湖市粮食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路433200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民政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河433202洪湖市峰口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00洪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19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回民事务管理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民族路433200洪湖市茶坛旅游开发管理站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西路433222洪湖市瞿家湾农业产业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00洪湖市酒类专卖管理公司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青少年就业升学服务中心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西433200洪湖市经管局湖北省洪湖市工会巷433200洪湖市民营经济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22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龙口分局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433202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峰口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433211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汊河分局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镇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0洪湖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一巷433200洪湖市反贪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433200洪湖市龙口法庭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433200洪湖市沙口法庭湖北省洪湖市沙口镇433200洪湖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体育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0洪湖市物资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建设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5洪湖市沙口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街道433204洪湖市代家场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代市433203洪湖市曹市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曹市镇433200洪湖市科水学技术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交通局湖北省洪湖市乌林大道433200洪湖市血防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11洪湖市汊河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镇433200中共洪湖市委洪湖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局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湖北省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发展计划局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22洪湖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433210洪湖市乌林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433200洪湖市畜牧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西路433202洪湖市财政局峰口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433214洪湖市财政局滨湖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大口433200洪湖市审计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河433200洪湖市三防指挥部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长江通信导航处湖北省洪湖市沿江433210洪湖市财政局乌林财政所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433200洪湖市物价局城区分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河路433200洪湖市国有生产经营公司湖北省洪湖市复兴路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接待管理中心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招商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票证管理中心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府场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府场镇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汊河分局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镇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蓝田分局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433200洪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洪湖市沿河433200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大沙分局湖北省洪湖市场直433200中国共青团洪湖市委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工商联合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总工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洪湖市妇女联合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0洪湖市建筑业协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计划生育协会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美术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作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文联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社团促进会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0洪湖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0洪湖市血吸虫病防治医学学会湖北省洪湖市沿江433200洪湖市红十字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洪湖市人民433200洪湖市贺龙教育奖励基金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集邮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洪湖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洪湖市老区服务中心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武术协会湖北省洪湖市人民433200洪湖市摄影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海外联谊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特1号433200洪湖市广告协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0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433200洪湖市民间文艺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吉他学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中医协会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433200洪湖市体育总会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路433200洪湖市粮食经济协会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工商业联合会新堤分会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433200洪湖市经管局基金联合会湖北省洪湖市工会巷433200洪湖市书法研究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舞蹈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汉达康福协会湖北省洪湖市州陵大道433200洪湖市汽车维修协会湖北省洪湖市乌林大道433200洪湖市收藏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书法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音乐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质量管理协会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民营企业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433200洪湖市京剧家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硬笔协会湖北省洪湖市赤卫路433200洪湖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研究会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00洪湖市金融学会湖北省洪湖市玉沙433215洪湖市辖神官管理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新联433215洪湖市螺山圆通寺管理委员会湖北省洪湖市街道电话716287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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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 通联 : 4 3 3 2 0 0湖 北 洪 湖 市 水 产 局 ,
电话 : f ) 7 1 6 -2 4 2 3 3 8 1)
规定 。 另一方面 , 采取驻守 与突击检查相 结 合的方式 ,针对部分违规渔具晚下早 收作 业的特点 , 执法人员 白天 冒着 4 0多
法 捕 捞 作 业的 专 项 活 动 .此 次 活 动 中 石 首 市渔 政 局 m 动 渔 政 执 法 艇 2 0次 , 取缔
规渔具现场进行销毁 ,对使用违规作业
苦起 到 了震 慑 作 用 ,并 采 取 多 种 形式 清 理违规渔具 。
一
是采取多部 门联合执法。 与公安 、
T商 部 门组 成 联 合 执 法 小 组 ,对 全市 渔 具 批 发 市 场 和各 个 销 售 点 进 行 清 查 , 对
强舆论宣传 , 在洪湖电视 台 5 个 频道 1 6 个时段 的《 渔政 之窗》 栏 目同期播 出《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同 渔业 法 》 和关 于取 缔 有 害
渔具 渔法 的法 律 法 规 及 专 项 行 动 的有 关
8月 2 5 H, 专项行 动共 出动执法船艇 4 8 艘次 , 执 法车 3 6辆 次 , 执法人 员 2 8 8人 次 ,巡航长江江段 和内河近 3 0 0 0 公里 。 拆除迷魂阵 l 4部 、 密封 阵 2 2部 , 收缴地 笼网 1 5部. 抓 获 电捕 渔船 2艘 , 没 收 电 捕器具 2套 , 移交 电捕鱼案件 1 起, 刑事
霍雪
为 深 入
“
贯 彻 农 业 部 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 7
清理 整治 违 … 规 渔 具 专项 ~
0 张 忠 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上 同上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
15元/件
同上
二次有效签注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 签注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 (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 年)多次有效签证
30元/件
同上
80元/件 240元/件
同上 同上 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
单位饲养护卫犬
编号
收费部门
项目级 次
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标准批第一年300元/只;第二年200元/只
同上
中央
13
殡葬收费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成 本补偿原则确定降幅,制定具体收 费标准
中央
1
认证费(含加急)
商业文件 民事类文件
认证代办(限于国家机关)
0
认证加急 中央 2 ① 签证费
50元/份(证)
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 代办外国签证0元/证.国;加急30元 国家机关) /证. 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 家机关)
计价格[1999]466号, 鄂价费字[1999]227号,鄂价费 [2016]99号 计价格[1999]466号,鄂价费 [2016]99号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华侨和台湾、港澳 同胞申办公证的翻译费可酌情减免。
①
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 注)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 160元/证(含因丢失补发的),合 [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 订加注20元/项次 号 一次有效15元/证,二次有效50元/ 证,多次有效80元/证 价费字[1992]240号, 价费字 [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
洪湖公路绿化工程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洪湖公路绿化工程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批〔2023〕第X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洪湖公路绿化工程2. 项目地点:洪湖市境内3. 项目规模:本项目绿化里程共计XX公里,绿化面积XX万平方米,包括行道树种植、灌木丛种植、草坪铺设、绿化设施安装等。
4. 计划工期:XX个月,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洪湖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材料供应、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保修等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评价;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无不良记录;6.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4)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6)项目施工组织设计;(7)投标报价文件;(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2. 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招标程序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 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环节。
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对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的思考
22东 分 块 工程 是 适 应洪 水 管理 策 略 的必 然 .
对 洪 湖 分 蓄 洪 区 实 行 分 区 管 理 是 洪 水 管 理 思 想 的 体 现 。 三 峡 工 程 发 挥 防 洪 效 益 的 情 况 下 , 15 在 遇 9 4年 型
洪 的 区域 经 济得 到 发展 。 根 据 专 家们 的分 析 研究 表 明 , 洛 渡 和 向家 坝 等上 溪 游 干 支 流 水 库 建 成 后 , 合 三 峡 工程 联 合 运 用 , 15 配 遇 94
年 洪 水 , 江 中 下 游 地 区 超 额 洪 量 将 降 至 约 2 0 m 长 7亿 ; 乌 东 德 、 鹤 滩 、 音 岩 、 地 拉 、 开 口、 安 桥 、 河 白 观 鲁 龙 金 两 口 、 屏 一 级 、 江 口 、 子 口等 干 支 流水 库建 成 后 , 锦 双 亭 配 合 三 峡工 程 联合 调 度 运 用 , 江 中下游 地 区超 额 洪量 将 长 降 至 约 2 0亿 i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为 防 御 1 5 型 洪 水 洪 0 n。 9 4年
套 建 东 分 块 工 程 可 使 近 19 0k 的 区 域 得 到 更 好 的 发 0 m
和 生 产 力 的 提 高 , 类 定 居 点 范 围逐 步 扩 大 , 土地 的 人 对
需 求 增 加 , 们 开 始 向 洪 水 通 道 和 调 蓄 洪 水 的 湖 泊 进 人 军 , 致 江 河 调 蓄 洪 水 的场 所 越 来 越 小 。 是有 意 识地 导 三
为 困难 , 给长 江 中下 游 及洞 庭 湖 区 的防 洪安 全 带 来严 重
威 胁 。 据 19 根 9 8年 洪 水 分 析 , 能 在 城 陵 矶 附 近 地 区 分 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书范本
洪湖市燕窝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标)工程编号:招标人(盖章):洪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目录(施工)招标公告 (1)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5)二、投标须知 (10)(一)总则 (10)(二)招标文件 (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五)开标 (18)(六)评标和定标 (19)(七)中标通知书 (20)(八)合同的授予 (20)第二章合同条款 (2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21)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参考) (21)第三节工程质量保修书 (37)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38)第四章图纸 (4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41)第六章投标文件综合标格式 (42)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4)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5)三、投标函 (46)四、投标函附录 (47)五、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 (47)第七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8)附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76)附件:综合标评审表 (79)附件:资格审查评审表 (80)附件:投标单位及岗位人员备案查询统计表 (81)洪湖市燕窝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一、招标条件及方式洪湖市燕窝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洪政办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洪湖市政府统筹投资,招标人为洪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土地整理招标共分七个项目,分别为洪湖市螺山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洪湖市黄家口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洪湖市沙口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洪湖市老湾乡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洪湖市万全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洪湖市燕窝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洪湖市汊河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人采取一资一投的模式,即一个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七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0•【字号】洪政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洪湖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1月20日洪湖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强市建设,特制定如下政策:一、财政支持政策1.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从2017年开始,由市级财政列支500万元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在“十三五”期间保持年均10%的增幅,主要用于旅游整体宣传推介、旅游人才培养、旅游规划编制修订、旅游商品研制开发、重大节庆活动、旅游业招商引资和落实奖励措施等方面的支出。
2.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旅游景点依约定建成后,市政府将门票收入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期限为3年。
城市建设配套费先征后奖,全额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景区(含景区内星级旅游饭店),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土地出让金市级收益部分分别按50%和100%投入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该政策适用于由市场主体投资直接为景区景点服务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适用商住项目。
二、收费支持政策3.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服务,在注册登记、项目报建过程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一律只收取工本费;旅游项目建成后,在市政府权限内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空气监测、环境监测费)。
关于堤防林地资源权属纠纷的分解——几起堤防护堤护岸林地资源权属纠纷案件解析
堤防护堤 护岸林地 资源是堤 防水土 资源 管理全面展开 ,
一
2 两起典型的林地权属纠纷案件解析 。例如 大同湖某分场 、
当事人强行侵 占芦湾堤外滩防护林案 。芦湾堤段外滩属东荆
堤防 禁脚 林地资源 的权 属已成 为堤 防管理 部门与地方 沿堤村
凡是在东荆河堤防 外滩除防 洪林 以外的河道 内栽植林木 的 , 都
个 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五十七条
规定 : 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 , 当协商解决 ; 应 当事人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 的, 可以 申请县级 以上地方人 民政 府或 者其授权 的部 门调解 ,也可 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组之间“ 堤防国有土地与村组集体土地 ” 纠纷的焦点 。本文就 目 前洪东分局堤防林 地资源权属纠纷 的形成 与原 因作深 入分析 , 尝试揭示矛盾的发 展规律 , 为正确处理林地 权属纠纷提出切合 实际的意见与对策 。
一
河重点险工险段 ,O世纪 7 2 0年代末 , 为了防止风浪对堤防的冲 击, 东荆河管理部门经地方政府领导 同意 , 在该处栽植 10多米 5 宽 、 20 近 0 米长 的防浪林带 , 至今 已有 2 0多年历史 。2 0 0 3年洪 东分局依法办理了林权登记手续 , 进一步确定 了该处林地林 木 的所 有权 和使 用权 , 即林 地的所有权 属国家 , 其使 用权和林 木 所有权属洪东分局 。 0 7年 2 20 —3月 , 这一 当事人要求分局将此
有的工程 留用地和安全 保护 区内 的防浪林 地只办 了林权 证而 未办 土地证 ,而没有 土地证正 是护堤 护岸林 地 资源 权 属的软
设计规范 》 中明确 了护堤 护岸林 不仅 对堤防具 有防 自然力侵蚀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30•【字号】洪政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洪湖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30日洪湖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全市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根据《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7〕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全市力争完成115200户(其中新建69120户、改造提升46080户)农户无害化厕所、402座农村公共厕所、80座乡镇公共厕所、90座城市公共厕所、11座交通公共厕所、74座旅游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任务,基本实现城乡公共卫生设施“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
二、工作计划2018年,全面开展“厕所革命”工作。
3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建立台账;4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专项规划及全市“厕所革命”总体规划;5月份在全市部分乡镇、交通节点和旅游景区开展试点;12月底前对施工完毕的厕所进行验收,并总结经验、完善方案、改进措施。
2019年,继续扎实推进全市“厕所革命”工作,累计完成总任务70%。
2020年底全面完成总任务,并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
三、工作步骤(一)统筹规划1.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现有厕所数量、布局、环境、管理等进行摸底调查,分类建立台账。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8•【字号】洪政规〔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洪湖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7月18日洪湖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第三章资金管理与政策支持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五章租赁管理第六章物业管理与房屋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解决我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或筹集,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房源筹集、运营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租补分离、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产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
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中心承担日常工作。
市发改、规划、国土、财政、民政、物价、监察、税务、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工作。
洪湖府场泥瓦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泥瓦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洪湖府场泥瓦工程2. 项目地点:洪湖市府场镇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4.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泥瓦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屋顶等部位的泥瓦施工,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
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XX个月内完成施工,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份,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报价;(4)施工组织设计;(5)资格审查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蓄洪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洪湖分蓄洪区为例
分蓄洪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洪湖分蓄洪区为例彭贤则;周子晨【摘要】为研究分蓄洪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洪湖分蓄洪区为例,通过分析洪湖分蓄洪区发展现状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出对分蓄洪区进行生态补偿,弥补因分蓄洪工程建设和运用而减少的损失,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论述分蓄洪区生态补偿的内容:补偿范围、补偿主体和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
提出国家应该尽快完善对分蓄洪区进行生态补偿的法规政策,促进分蓄洪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A case study of Honghu ,the paper research in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By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Honghu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 and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in the procese of development,it points out that it necessary to use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to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it can make up for the loss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use of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and accelera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local economy.The paper discusses the range of compensation,the subject and object of compensation,the standard of compensation and the way of compensation for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rove the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f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 as soon as possible,to accelera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of flood diversion and storage areas.【期刊名称】《中国矿业》【年(卷),期】2015(000)0z1【总页数】4页(P206-209)【关键词】洪湖分蓄洪区;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作者】彭贤则;周子晨【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湖北武汉 430068;湖北工业大学,湖北武汉43006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21生态补偿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而对于生态环境特征与价值的科学界定,则是实施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有
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6.29
•【字号】洪政发〔2017〕7号
•【施行日期】2017.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有关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20号)、《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2号)和《荆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荆政办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3项,其中取消10项,承接3项。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洪湖市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17年6月29日洪湖市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湖北洪湖市召开秋冬渔业开发现场会
湖北洪湖市召开秋冬渔业开发现场会
马增斌
【期刊名称】《渔业致富指南》
【年(卷),期】2009(000)024
【摘要】@@ 11月19日,湖北省洪湖市秋冬水产开发现场会在峰口镇举行,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涂锐主持,副市长刘生彦、人大副主任李祖庭、政协副主席李四平、水产局长曾令旗及峰口等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总页数】1页(P5)
【作者】马增斌
【作者单位】433200,湖北省洪湖市新洪路188号洪湖市水产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湖北荆门东宝秋冬渔业开发措施硬效果好 [J], 张秀杰;
2.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秋冬渔业开发行动早、效果好 [J], 曾继参
3.湖北省潜江市秋冬渔业开发成效显著 [J], 陶摘
4.湖北随县六举措推进秋冬季渔业开发 [J], 许洪善
5.湖北东宝吹响秋冬渔业开发号角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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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收集精品文档============================================================== ==========================================峰口镇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全镇教育系统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对财务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财会业务制度1、单位一切财务业务统一由会计机构管理。
非会计人员不得插手财务业务。
2、单位会计机构一般由报帐员、监管员、审签人三人组成。
具体分工是:报帐员管钱不管帐,保管员管物不管购,领导管审批不管具体收付。
3、镇中心学校对每个单位的报帐员进行考核,再报市财政局、教育局建立档案。
4、报帐员职责与要求按照洪湖市财政局、洪湖市教育局洪财教发[2007]4号文件执行。
5、原始凭证报帐,必须要素齐全。
即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⑴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的财政收据或国税、地税发票。
⑵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不是正式财政收据或税务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收集精品文档============================================================== ==========================================⑶小额支出须自制原始凭证的,由单位领导同意,且要有证明人签字。
报帐员填写,领导复核。
⑷所有条据需经单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单位负责审签的领导自己报销的业务事项应由其它领导审签。
6、实行民主理财。
学校每年初财务预算应由教代会讨论研究,年末财务帐目应由教师代表清理审查;特殊收费、控购商品、基建维修、发放奖金补助要请示报告,必须遵照峰政发[2007]01号文件实施办法方可执行;报帐员的原始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要由中心学校稽核,否则不许入帐。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实施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15•【字号】洪政办发〔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湖市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洪湖市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15日洪湖市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挂钩实施办法为提高我市财政性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调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各行”)扶持实体经济的积极性,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工商银行洪湖支行、农业银行洪湖支行、中国银行洪湖支行、建设银行洪湖支行、洪湖市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洪湖支行、湖北银行洪湖支行、洪湖市融兴村镇银行。
二、资金规模在前期资金规模基础上,存贷挂钩专项资金增加到2亿元,从国库中安排。
三、实施原则坚持以对地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大小决定财政性资金存放额度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信贷的存量与增量相结合、总量与贷存比相结合的原则。
四、实施办法将财政性资金存放与各行的总贷存比、新增贷存比、新增贷款额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贷款额等四项指标进行挂钩。
(一)总贷存比。
各行总贷存比乘以20分为各行该项分值。
(二)新增贷存比。
各行新增贷存比乘以30分为各行该项分值。
(三)新增贷款额。
各行当期新增贷款额占当期8家银行新增贷款总额的比例乘以25分为各行该项分值。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贷款额。
各行当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贷款额占当期8家银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贷款额的比例乘以25分为各行该项分值,负贷款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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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洪政发[2009]23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洪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城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洪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洪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保障环卫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本市城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应当按本办法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理所
发生而向有关产生单位和人员收取的费用。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三条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方案,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物价、建设部门备案。
第四条针对不同收费对象,垃圾处理费采取委托代收和直接征收两种方式:
(一)机关、事业单位及有财政账户的社会团体的垃圾处理费由财政部门代收;
(二)企业垃圾处理费由工商部门协助征收;
(三)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垃圾处理费由新堤办事处代收;
(四)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垃圾处理费由交警部门协助征收;
(五)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理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代收;中心城区私房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费由规划部门代收;
(六)各级驻洪机构、工商个体户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垃圾处理费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环卫局)直接上门征收。
第五条受市政府委托,环卫局应当与委托代收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包含以下内容:
(一)委托单位和代收单位的名称;
(二)收费项目、标准和期限;
(三)代收手续费用标准;
(四)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上缴财政专户的程序;
(五)代催、代收欠费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对烈属、五保户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户等实行垃圾处理费减免政策,凭书面申请和有效证明执行。
第七条征收垃圾处理费应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票据。
垃圾处理费应及时足额进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及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第八条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理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
第九条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建设(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对无正当理由拒缴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部门可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垃圾处理费征收单位要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研究制定奖惩办法,建立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物价、财政、建设部门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保障环卫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切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