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开放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开放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的思考2003年,胜利油田为了适应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重组改制需要,按照国务院、石油和石化总公司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石油独立工矿区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模拟市场——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
住房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我局住房分配新体制形成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我局从福利型、行政型分房向住房货币化分配、市场化运作转化的一个重要体现,是我局房改的一个质的飞跃。
近几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如何进一步开放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加快油田职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的现状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分布在山东省8个地市28个区县,点多面广,比较分散,这就造成了偏远与中心区之间、老职工与新职工之间、有房户与无房户之间的诸多矛盾,为了顺利解决这些矛盾,避免来自社会的冲击,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利益,我局首先开放了内部模拟市场——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采取逐步放开的原则,以期实现从内部模拟市场到完全开放的住房二级市场平稳过渡。
2003年初,油田确立了“双轨制”的建房、售房体制,出台了《胜利油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胜利油田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胜利油田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提供了政策指导。
为了保证油田住房二级市场运作通畅,住房交易中心在运作上遵循“四开放、四控制”的规则:四开放是指同区域相对开放、购售房模式相对开放、交易对象相对开放、价格相对开放;四控制是指跨区域、同区域调购房控制、市场准入控制、职级差别控制、价格控制。
2007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的需要,住房交易中心又对《胜利油田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做出了补充规定,打破以往职工购房关于区域、职级、工龄条件的限制,进一步满足了职工的购房需求,加快了油田住房二级市场与市场化接轨的进程。
住房交易中心下设胜中、胜南、胜东、胜北、临盘、仙河、孤岛、滨南、河口和龙口基地十个分中心,全局房产系统实行行业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运行模式。
关于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推行厂务公开的思考
关于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推行厂务公开的思考作者:田晓霞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08年第22期摘要:随着住房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推行厂务公开将是一项长期工作。
文章围绕职工普遍关心的住房问题,提出应规范运作,做到执行到位、公开到位、监督到位,保证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政议政权利的充分落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激发职工主人翁意识,为维护油田大局稳定、推动“和谐油田”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关键词: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厂务公开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家和集体控股企业,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明确把涉及职工利益的购房、售房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纳入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胜利油田作为我国的第二大石油生产基地,属于国有特大型企业,职工住房分布在山东省8个地市28个区县,点多面广,比较分散,2003年开放住房二级市场以来,胜利油田一直把推行厂务公开,妥善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作为当前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工作的热点和重点。
一、住房二级市场大力推行厂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具有房源分散、覆盖面广的特点,这一现状造就了偏远与中心区之间、老职工与新职工之间、有房户与无房户之间的诸多矛盾。
在开放住房二级市场的过程中,大力推行厂务公开,使广大职工真正了解油田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深入理解有关的房改政策,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地缓解各种矛盾,把职工的民主参与与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实现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大力推行厂务公开,通过公开“内部”事项,把经营管理和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厂务公开,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职代会的内容,是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新形式,必将推动职代会各项职能的更好发挥;大力推行厂务公开,追求公平合理,要求光明磊落,达到公开公正的目的。
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胜利油田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有效配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销售工作,支持职工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油田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管理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油田在职职工发放的低息专项贷款。
受托银行为贷款人,得到贷款的职工为借款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房是指在油田辖区内由油田统一建设、定价、销售的住房。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贷款条件第四条凡符合胜利油田购房条件并购买胜利油田住房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贷款。
第五条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申请贷款前在中心连续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三)签订购房合同或预购房合同,并已缴付不低于所购房款20%的首付款;(四)具有稳定职业与合法收入,信用良好,没有未尽债务或担保责任,并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五)有受托银行认可的质押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胜利油田在职职工作为保证人,或有与中心签有合作协议的担保机构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意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反担保;(六)中心或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六条贷款最高限额为借款人所购住房价款的80%。
第七条贷款期限为1-10年, 且贷款期末时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岁。
第八条贷款利率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目前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3.6%,5年以上4.05%。
第四章贷款担保第九条申请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有以下担保方式可供选择:(一)公积金保证担保或保证金保证担保。
该担保是指由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胜利油田在职职工作为保证人,承担贷款连带责任。
关于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发展的几点思考摘要:与其他国有企业相比,胜利油田住房建设既有国有企业住房建设的普遍特点,同时因为油田住房是依资源和生产所在地而建的特点,所以又有它独特之处。
本文系统地介绍了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发展的过程及特点,提出可持续发展思路。
在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上,遵循科学发展观,为职工带来更安逸、更幽美的住房环境。
关键词: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思考住房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国家和社会的经济问题,并且会对社会问题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胜利油田作为一个特大型国有企业,一直重视职工住房民生问题,几十年来,胜利油田住房建设经历了起步、变革及发展,目前胜利油田的住房建设模式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同时又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创新。
一、对职工住房的要求1.对职工住房建设要求(1)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建设要具有长远的眼光,必须经过严格的预算、科学的管理,把项目当作一个有生命的物体来建设。
建房虽然是一个短期过程,但是以后在这住的时间却很长,在建设前期的任何失误都会对后期的使用带来很多影响,这样反而会增加住房后期使用的维修成本,造成再次投入。
因此,建房要考虑的问题不应是简单的降低建设成本,而是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成本投入(包括使用成本在内)来考虑问题。
(2)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物有所值,保障质量,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应该实行全面建设监理。
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经济有很重要作用。
(3)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
推广使用性能好并且价格合理的材料和住宅部件,千方百计保障住房的质量。
(4)在开发建设上要融入当地建筑市场,选择最优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工期,精心组织,保证施工质量。
严禁对工程环节进行不合理的转包,这样才能最终建造物美价廉的住房,造福职工家庭。
(5)对职工居住小区建设规划要适应小区服务需求,适当的提高建设标准规划。
内部员工购房管理办法
内部员工购房管理办法内部员工购房管理办法第一条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代理项目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内部员工购买本公司所代理项目房屋的情况日益突出,为了规范和保障内部员工购房优惠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内部员工购买本公司所代理项目房屋是指在全体正式员工,在代理的已经正式开盘销售的项目中,以员工本人名义购买一个单元物业的情况。
1、关于主体的规定本规定所指“内部员工”指在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等各编制部门、各在编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关于客体的规定本规定所指“代理的已经开盘销售的项目”指代理的、已经开盘销售的和正在销售的项目。
策划顾问的项目和虽然是代理的项目但是没有开盘、也没有开始销售的项目则不在本规定所列购买对象之列。
3、关于购买行为的规定本规定所指的“购买”是指,以本人名义,按照购买当时经发展商批准执行的统一市场价格,并且采用了发展商规定的某种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要求购买一套物业,对于购买两套以上物业的只能有一套享受优惠。
第三条关于优惠额度的规定对于符合上述内部员工购买房屋规定的各项条件的,享受如下优惠额度:优惠额度= 发展商支付给该套房屋的佣金-(该套房屋产生的已经支付给项目经理、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秘书、策划经理、策划主管、策划执行等的佣金+各种税费总和)当财务部从发展商结回该套房屋的佣金时,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将“优惠额度”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员工手中。
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不再发放“优惠额度”。
第四条关于购房审批流程和“优惠额度”的领取程序申请购房的流程:符合上述购房条件的内部员工,将按照公司统一的申请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员工自行拟定“个人购房申请书”,依次报行政人事部、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没有履行此程序的,不享受“优惠额度”的政策。
同时员工保存好批复文件,作为日后领取“优惠额度”之依据。
“优惠额度”的领取程序:财务与开发商结佣后,财务部通知在职相关员工带“个人购房申请书”的批复和相关票据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优惠额度”。
关于进一步开放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开放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的思考(胜利石油管理局公共事业管理部山东东营257000)2003年,胜利油田为了适应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重组改制需要,按照国务院、石油和石化总公司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石油独立工矿区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模拟市场——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
住房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我局住房分配新体制形成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我局从福利型、行政型分房向住房货币化分配、市场化运作转化的一个重要体现,是我局房改的一个质的飞跃。
近几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如何进一步开放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加快油田职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胜利油田住房二级市场的现状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分布在山东省8个地市28个区县,点多面广,比较分散,这就造成了偏远与中心区之间、老职工与新职工之间、有房户与无房户之间的诸多矛盾,为了顺利解决这些矛盾,避免来自社会的冲击,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利益,我局首先开放了内部模拟市场——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采取逐步放开的原则,以期实现从内部模拟市场到完全开放的住房二级市场平稳过渡。
2003年初,油田确立了“双轨制”的建房、售房体制,出台了《胜利油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胜利油田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胜利油田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提供了政策指导。
为了保证油田住房二级市场运作通畅,住房交易中心在运作上遵循“四开放、四控制”的规则:四开放是指同区域相对开放、购售房模式相对开放、交易对象相对开放、价格相对开放;四控制是指跨区域、同区域调购房控制、市场准入控制、职级差别控制、价格控制。
2007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的需要,住房交易中心又对《胜利油田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做出了补充规定,打破以往职工购房关于区域、职级、工龄条件的限制,进一步满足了职工的购房需求,加快了油田住房二级市场与市场化接轨的进程。
住房交易中心下设胜中、胜南、胜东、胜北、临盘、仙河、孤岛、滨南、河口和龙口基地十个分中心,全局房产系统实行行业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运行模式。
中原石油勘探局职工住房出售及管理暂行办法[2006]315号
中原石油勘探局职工住房出售及管理暂行办法(中油局房管【2006】3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住房出售及已售住房的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油田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工住房,是指享受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在油田自有存量土地上,由职工投资,油田负责建设、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的新建住房和勘探局存量住房。
第二章职工住房的出售范围、对象及申报标准第三条出售范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前:一、无房户(指油田已婚人员从未购到住房的家庭);二、工作单位变动,距现住宅区域超过五公里的;三、现住房面积(不含地下室、附属用房及阳台面积)低于应享受面积控制标准的(详见附件一);四、现住房居住满5年的。
第四条出售对象:夫妇一方为油田全民合同制职工、集体合同制职工、劳务合同工和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协解、改制和移交地方单位人员按油田职工对待)家庭。
第五条申报住房的面积标准如下:(一)一般职工:全民合同制职工可申报80型及以内的住房;集体合同制职工、劳务合同工可申报70型以内的住房;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可申报60型以内的住房。
(二)聘任在岗的科级、中级技术职务、工人技师及连续工龄满30年(指1975年12月31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可申报90型及以内的住房。
(三)聘任在岗的处级、高级技术职务、高级工人技师、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处级干部待遇人员和教授级职务人员可申报100型及以内的住房。
(四)离退休、退养人员按离退休、退养之前的职务确定申报标准。
(五)协解人员按协解之前的职务确定申报标准。
(六)一方在油田,一方为现役军人或在石化系统及地方单位工作的全民合同制职工,按油田职工一方确定申报标准。
第三章售房价格及房价款计算第六条住房出售程序:公布房源—申报登记—资格审查—计分排序—张榜公布—选房—房款结算—确权办证。
二手房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胜利油田
职工二手房交易合同
出售方:
购买方:
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监制
出售方(甲方):
单位: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购买方(乙方)
单位: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胜利油田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二手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住房位于社区小区号楼单元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另外:阁楼:号,建设面积平方米
地下室: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车库: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价款及相关费用
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拾万仟佰
拾元整(小写¥元),其中包含住房¥元,阁楼¥元,地下室¥元,车库¥元。
除上述价款外,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元,
乙方¥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房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为。
第四条双方约定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不超过7日)凭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到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水、电、气、暖管理部门办理住房交接手续。
第五条乙方所购住房仅作住宅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不得改变其用途。
乙方的使用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因违反以上约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住房交易中心一份,存档二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实施细则[合集]》
《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实施细则[合集]》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时间:xx-02-01发布单位:基建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田所属房屋的安全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程序,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129号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作为油田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油区所属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二级单位基建(工程)科(中心)负责所属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的房屋建筑。
第二章鉴定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承担。
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承担了大部分油田所属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保存了完整的原始结构计算资料、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格和能力。
第五条设立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机构设在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计所,负责油田所属房屋的安全鉴定,并启用"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六条鉴定中心要严格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及时组织具体的鉴定工作。
第七条鉴定中心要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鉴定工作程序和标准,及时出具《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报局基建处和房产管理处备案。
第八条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属单位的相应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填报《胜利油田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附件一),由基建处负责审批,并及时委托鉴定中心组织实施。
第九条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申请;(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基本情况;(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六)签发鉴定文书。
油田企业福利住房管理服务的现状
一、油田企业现有福利住房的类型和特点1.房改房。
房改房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这种类型的房产拥有成熟和完善的配套设施,是油田房产中的重要类型。
2.集资房。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
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
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包括入职企业的年限、自身的岗位贡献等,这些条件都影响着石油福利住房的选择。
因此集资房在石油企业的福利房中占有很重要的一部分,能够很大幅度的缓解石油职工的住房压力,更好的为石油企业服务。
二、油田企业福利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企业内部管理的建档信息化水平滞后。
房产的档案管理的分类和房产办理中的各项登记手续,如属权登记、调查、产权转移以及房屋变更等,这些直接形成的保存价值的房产历史记录,是房产权属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和重要依据,需要长时间的保存以供查阅。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房产档案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将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与房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能够提高房产档案管理查阅的效率,同时对档案的管理具有更高的价值。
但是由于油田企业的房产档案管理的起步比较晚,信息化处理技术的应用相对比较少,造成房产档案的信息更新速度较慢,对房产管理服务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2.油田企业房管服务的管理流程需要简化。
油田企业的房产管理服务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企业房产政策的宣传和讲解,以及房屋分配、管理、交易和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但是管理服务的流程比较繁琐,需要进行很多次的重复性登记手续,浪费了很多的时间,造成了工作效率低,整体的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住房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方案(2001年8月1日房改字[2001]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工作(一)指导思想: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企业特点的住房分配、建设和管理的新体制,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二)基本原则: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新老房改政策衔接,平稳过渡,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三)重点工作: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普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凡符合国务院[1998]23号文件和当地县级(不含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
(一)住房补贴对象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无房职工是指职工及其配偶,既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也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以房改成本价购买或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职工。
职工现住房建筑面积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核定。
(二)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一般职工60平方米;科级干部70平方米;副处级干部80平方米;正处级干部90平方米;副局级干部105平方米;正局级干部120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由企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职工住房补贴的构成职工住房补贴包括基本补贴和工龄补贴。
1、基本补贴根据企业所在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元/平方米)减去房改成本价(元/平方米)除以2测定。
山东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山东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山东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6全文山东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均适用本办法。
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是指按规定出售、出租、抵押。
第三条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应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合法的原则,体现政府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促进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业发展。
第四条房改中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过渡要与出租公有住房的租金水平相协调,使租房和买房相互促进。
第五条以市场价出售所购公有住房的职工,不得再向单位申请分配住房,不得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危解困房等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
第二章交易条件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可上市交易:(一)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满5年的。
(二)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未住满5年,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时,已过渡为成本价的'。
(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四)职工以无折扣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第七条下列公有住房不允许上市交易:(一)机关办公区内、学校教学区内的公有住房。
(二)户籍冻结地区和改变使用性质的住房。
(三)各市政府、行署规定不宜出售、出租的公有住房。
第八条房改中出售的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已经取得当地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二)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后,由于继承或赠予改变产权人,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三章交易程序第九条各级政府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公有住房售后交易专柜,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职工出售所购公有住房,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原产权单位声明。
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二)房改管理部门审查售房条件。
关于集团内部员工购房优惠及 购房的办法
关于集团内部员工购房优惠及推荐购房的办法
为了满足集团内部员工的购房需求,回馈员工,特针对集团员工购房及推荐他人购房给予优惠政策如下:
一、集团内部员工及直系亲属购房
凡集团内部员工购房均可享受以下优惠,其范围仅限集团正式员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
如项目已经有优惠政策,则以下优惠在正在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优惠,具体见下表:
二、关于受限购影响的员工购房及借款政策(仅限住宅部分)
1、受限购限贷影响,如无法签订网签合同或办理银行贷款,则员工可在2年内办理分期
付款(首付40%,余款1年内付40%,交付前付20%),付清房款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及房产证;如在交付时仍受政策影响无法办理产权,则允许员工免费更名一次或者办理退房,如退房退款,则可获得银行1年期同期存款利率作为补偿。
注:该部分员工的优惠政策需在上述方案中的优惠幅度基础上减少1%。
2、购房不受限购限贷影响,如首付款资金不足,房地产公司可提供最长3年的无息借款,
借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房款的10%,借款在3年内还清后方可办理房产证,但需签订借款协议并根据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银行贷款并放款。
注:该部分员工的优惠政策需在上述方案中的优惠幅度基础上减少1%。
三、关于集团员工推荐他人购房
1、凡集团员工推荐他人购房,新客户均可在各项目正在执行的优惠基础上再享受99折的优惠。
2、集团员工推荐他人购房,新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员工陪同并明确告知房地产公司销售
人员,由销售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备案。
四、执行时间:
——。
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登记政策问答
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登记政策问答第一篇: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登记政策问答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登记政策问答1、什么是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臵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2、职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进行房屋登记的意义?《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只有经过登记的房屋,其产权才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3、购房后为什么要及时办理房屋登记?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及时办理房屋登记,可以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房屋权属争议或纠纷。
如果只签订合同而不办理房屋登记,该房产在法律意义上仍属于售房人。
购房人欲将房屋进行转让、继承、变更时,仍需先行补办之前的有关交易登记手续。
另外,不及时办理房屋登记,可能会因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而导致登记难度大、税费负担增加等后果,甚至造成无法办理登记的情况。
因此,购房人购房后应及时办理房屋登记。
4、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的概念是什么?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胜利油田根据国家有关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并面向油田内部职工销售,且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便民实事和重点建设项目范围的约4 万套住房。
5、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登记,需要经过哪些步骤?东营市市区范围内,首先由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在取得整栋房屋的所有权证后,再由公共事业管理部组织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申请房屋转移登记,为购房职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东营市市区外,还需与房屋属地政府房屋登记机构进一步结合后,开展职工限价商品住房登记。
6、职工限价商品住房登记原则是什么?职工限价商品住房登记遵循登记属地管理、职工自愿申请、申请材料真实合法的原则。
7、职工限价商品住房登记需具备的前提条件?购房职工符合油田购房政策并交清全部房款,按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上的购房人姓名办理住房登记。
胜利油田龙口基地胜海花园职工住宅小区
胜利油田龙口基地胜海花园职工住宅小区胜利油田龙口基地胜海花园(一期)住宅分房方案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职工住房建设项目部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胜利油田龙口基地胜海花园(一期)住宅分房方案根据《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胜海花园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龙口基地胜海花园(一期)已经具备分房条件。
按照油田现行操作模式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胜利油田龙口基地胜海花园(一期)住宅分房方案》公布如下:一、分房时间。
2021年3月23 日。
二、分房地点。
胜东社区二楼大会议室。
三、房源情况。
胜海花园(一期)共规划建设住房1004套。
详细情况如下:(一)A区:共120套,其中:120型60套;140型60套。
(二)B区:共884套,其中:80型120套;90型80套;100型170套;120型300套;140型150套;复式64套。
(三)车库。
车库与住宅捆绑销售,建设比例1:1。
四、楼层价差:(一)多层住宅:一楼综合单价加20元/平方米,二楼综合单价加40元/平方米,三楼为综合单价,四楼综合单价减30元/平方米,五楼综合单价减30元/平方米。
(二)复式住宅:底户(一层、二层)综合单价加50元/平方米,上户(三层、四层)综合单价减50元/平方米。
- 1 -(三)车库:楼本体车库及室外车库价格为综合单价。
(四)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待住宅竣工后根据实际建设成本确定。
五、选房方式。
以二级为单位切分房源,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购房职工选房。
六、房源切分程序第一步:确定二级单位房源切分顺序。
按照二级单位代码(见附件1)顺序,组织二级单位房产人员分别按6种户型依次抽签确定各二级单位切分顺序。
遇有未按时参加的单位,由下一个单位顺延递补。
未按时参加抽签的单位,在第一轮抽签结束后按照单位代码顺序补抽;缺席的单位,从剩余房源中按二级单位代码顺序切分房源。
第二步:确定二级单位房源。
胜海花园项目部根据第一步确定的各户型切分顺序,按以下方式进行房源切分。
浅谈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五步"管理法
浅谈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五步"管理法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全面提升咨询服务上水平。
工作中坚持填写电话咨询记录,记录每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各种各样的咨询,层层分解职工提出咨询内容,耐心详细的解答,凭借着工作经验,给出中肯建议及注意事项,直到咨询者完全理解为止,大大节省了职工来回奔波的时间。
例如:职工来电咨询: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业务员在了解中,得知该职工有一个油田房,经提取记录查询,该套房子已经满额提取完毕,不能再提取使用。
也可以用父母的房子,以"直系亲属"原因提取,需要带齐身份证、一卡通、油田新建购房确认单和收据凭证、二级单位亲属证明即可。
职工很满意,连声道谢,该业务员并及时对类似的咨询内容填写"受理咨询记录",作为今后胜中管理部首问服务的考核依据。
二是采取"错时工作法",恪尽职守做好每一笔业务。
每个工作日都是采用8小时工作法,我们上班,职工也上班,我们下班,职工也下班,许多职工上班忙,经常拖到快下班的时间来办理业务,只要职工来办业务,资料齐全,始终恪守不拖延、不推诿,实现"只进一次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坚持完成最后一笔提取业务。
胜中管理部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良好的服务口碑,吸引了很多辖区外的职工纷纷前来办理。
今年6月中旬,油田外驻青岛疗养院办事处公积金管理员来电:本单位职工因个人原因急需提取公积金,二级单位公积金管理员已经为其审核了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该职工一早从青岛赶往东营胜中管理部办理业务,中午才能达,担心我们下班无法办理业务,特要求与我中心联系。
我们与职工取得联系后,通过微信的方式,发送了胜中管理部坐落位置,并让职工路上注意安全,中午管理不两名职工全程守候,无需着急。
直到12:20分职工才赶到,通过审核所带资料齐全(附:青岛市黄岛区产权证(女方单独所有)、购房发票、契税、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建行一卡通),查询核实总房款金额,直到12:40分才完成该职工14万余元的公积金提取业务。
胜利油田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胜利油田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障油田职工已购住房(以下称“二手房”)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职工的二手房交易活动,促进住房流通,按照国家、山东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 依据胜油房改发[2002]2号文件及胜油局发[2003]6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的二手房,是指职工按照油田政策规定购买的油田公有住房或按自由交易方式购买的职工原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是指职工的二手房在油田内部交易市场进行买卖的行为。
第四条二手房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交易对象、范围、标准、价格第五条交易对象(一)油田已婚女职工;(二)男方为油田职工,女方为户口在油田的家属;(三)离婚带孩子的职工;(四)未婚或离婚两年以上且年龄35岁以上的单身职工;(五)年龄35岁以上与配偶不在同一油区的已婚职工;(六)未再婚的职工遗属。
第六条交易范围职工二手房交易,在无房户矛盾没有缓解之前,仍限定在同一社区范围内,今后逐步放开。
具体购房范围的界定按照《胜利油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执行。
第七条交易标准(一)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80型住房:向处级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者)、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职工或全国劳模出售; 2、70型住房:向科级干部、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的职工、省(部)级劳模或3次以上的局级劳模出售; 3、60型住房:向一般职工或职工遗属出售。
(二)职工出售的二手房为下列情形之一的,打破职级、工龄界限,向所有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出售。
1、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2、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
第八条交易价格(一)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价格实行限价政策,由双方在限价以内协商确定。
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产权登记解析
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产权登记解析【摘要】为依法维护胜利油田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职工住房管理,满足购房职工办理产权证的愿望,胜利油田自2011年启动了限价商品住房办证试点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一般后特殊、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工作思路,迈出了胜利油田住房发展史上的一大步。
【关键词】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产权登记0.引言近几年来,胜利油田在东营市的支持下开发建设了四万余套限价商品住房。
随着新建住房的全面投产,广大职工越来越关注住房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胜利油田开展新建限价商品住房产权办证工作,是购房职工盼望已久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快推进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办证工作,既是进一步落实维护职工利益、依法保障购房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措施,又是履行胜利油田建设限价商品住房时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使得限价商品房从规划、建设、销售、入住直至办理房产证,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1.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介绍胜利油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胜利油田根据国家有关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并面向胜利油田内部职工销售,且被列入东营市市委、市政府便民实事和重点建设项目范围的四万余套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完全成本、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三种建房运行模式,即社区或有条件的主营单位为主的建设模式、管理局整区统一开发的建设模式、管理局与开发单位或地方政府合作的开发模式。
以需定建,各住房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各住房建设管理单位以职工自愿的方式筹措住房建设资金,建立住房维修基金。
同一开发单位要实行本区域内的成本价格平衡。
预算的售房价格须报油田审批。
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按照“谁建设,谁销售”的原则进行,相关社区予以配合。
胜利油田整区统一开发的住房,由油田明确具体区域划分范围,住房销售方案须报油田审批后实施,原则上一个油田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房,同时原房可以留用。
2.住房权属登记的概念、目的和意义住房登记制度是现代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胜利油田购房合同备案
一、备案目的为确保购房合同的有效性,保护购房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胜利油田购房合同备案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二、备案范围1. 本备案适用于在胜利油田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2. 购房合同备案包括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等。
三、备案条件1. 购房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完整、真实、合法。
2. 购房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 购房合同已办理网签手续。
四、备案流程1. 网签:购房双方应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签系统进行网签,确保合同信息真实、准确。
2. 提交备案材料:购房双方持以下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购房合同原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证明;-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3. 审核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备案条件后,办理备案手续。
4. 备案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备案材料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并发给备案证明。
五、备案期限购房合同备案应在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六、备案效力1. 购房合同备案后,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购房合同备案是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等手续的前提条件。
七、备案变更与注销1. 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购房双方应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
2. 购房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购房双方应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备案。
八、违约责任1. 购房合同备案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虚假备案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1. 本备案办法由胜利油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备案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备案流程,胜利油田购房合同备案将更加规范、高效,保障购房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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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职工出售二手房,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按下列程序办理《售房市场准入证》: (一)职工到本单位房产管理部门打印《胜利油田换购房住户信息表》或《胜利油田售房住户信息表》,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二)职工到交易中心提交《胜利油田换购房住户信息表》或《胜利油田售房住户信息表》,交易中心为住户打印《市场准入证办理申请表》。 (三)职工到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售房市场准入证》,准入证中须明确售房区域、房型等内容。 1、《市场准入证办理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前提供现住房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购房合同);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提供还清全部贷款的证明; 4、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供公积金正常缴存证明; 5、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章 出售
第九条 职工出售二手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油田政策所购住房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未办理产权证前需具有现住房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购房合同)。 (二)职工购买住房后,由于继承或者赠予而改变产权关系,已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
第十条 职工二手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出售:?? (一)违反油田政策购买的住房; (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住房; (三)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的住房; (四)油田规定的其它不允许出售的住房。
第二十四条 职工出售的二手房,其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计算标准核定。
第二十五条 购房职工将购房款存入资金中心开设的过渡账户后,交易双方放弃交易的,经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到资金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同区域同型号住房不能交易,但现住在四层楼以上的顶层且年龄在55岁以上的职工除外。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油田在职职工对待,享受协解之前的职称、职务资格待遇,工龄计算到协解年月。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一方为地方职工的,需县级以上(含县级)房改部门出具在地方无房的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购买住房后,其二手房必须在3个月内售出,售不出去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二手房由管理局回购。 (二)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二手房在一、二类区域的必须由管理局回购;在三、四类区域的可以自己留用,不留用的由管理局按政策规定处理。 回购价按710元/m2的价格成新折扣(每年2%)计算。已领取新房钥匙的,自回购之日起2个月内,将其二手房腾空;未领取新房钥匙的,自领取新房钥匙起2个月内,将其二手房腾空。逾期未腾空的按每月10元/m2的标准收取租金,直至其二手房腾空为止。
第十二条 职工出售二手房程序 (一)交易中心为职工办理《售房市场准入证》。 (二)职工在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住户中自由联系购房人。 胜中社区和胜南社区范围内的职工到局交易中心、其他职工到相应社区房产科,凭《售房市场准入证》办理售房信息发布委托手续。局交易中心和相应社区房产科通过大屏幕、局域网等形式,对职工委托的售房信息予以公布。 (三)职工达成成交意向后,胜中社区和胜南社区范围内的职工凭《售房市场准入证》到局交易中心、其他职工到相应社区房产科签订《二手房交易意向书》。 (四)双方职工凭《二手房交易意向书》到住房所在物业公司交纳押金。 (五)局交易中心或相应社区房产科为职工打印《交费通知单》,双方职工按照《交费通知单》所列项目,交纳相关费用。 (六)购房职工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购房款(支取公积金、贷款、自筹现金)全部存入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开设的过渡账户内,资金中心在《交费通知单》上盖章,确认房款到位。 (七)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局交易中心为胜中社区和胜南社区范围内的职工、相应社区房产科为本社区范围内的职工打印《二手房交易成交确认书》。 (八)售房职工凭《二手房交易成交确认书》到资金中心提取“售房款”。 (九)职工凭合同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精神,参照东营市二手房交易收费标准,油田职工二手房交易收费标准为: 项目 缴纳额 缴纳人 手续费 6元/平方米 双方均摊 准入证工本费 5元/本 办证方
第六章 其它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是指职工的二手房在油田内部交易市场进行买卖的行为。
第四条 二手房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 交易对象、范围、标准、价格
第五条 交易对象 (一)油田已婚女职工; (二)男方为油田职工,女方为户口在油田的家属; (三)离婚带孩子的职工; (四)未婚或离婚两年以上且年龄35岁以上的单身职工; (五)年龄35岁以上与配偶不在同一油区的已婚职工; (六)未再婚的职工遗属。
第十三条 职工出售的二手房为部分产权的住房(指1999年以前按管理局政策购买的,拥有80%产权且未过渡全部产权的住房),按照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后,增值部分由职工和油田按照各自的产权比例分成。
第四章 购买
第十四条 职工购买二手房,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按下列程序办理《购房市场准入证》: (一)职工到本单位房产管理部门打印《胜利油田换购房住户信息表》或《胜利油田无房住户信息表》,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二)职工到交易中心提交《胜利油田换购房住户信息表》或《胜利油田无房住户信息表》,交易中心为住户打印《市场准入证办理申请表》。 (三)职工到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购房市场准入证》,准入证中须明确购房区域、房型等内容。 1、《市场准入证办理申请表》; 2、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3、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供公积金正常缴存证明。 换购房职工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前提供现住房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购房合同);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提供还贷证明。
第三十三条 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凡胜利油田范围内的职工二手房交易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是职工二手房交易的主 管部门。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交易范围 职工二手房交易,在无房户矛盾没有缓解之前,仍限定在同一社区范围内,今后逐步放开。具体购房范围的界定按照《胜利油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执行。
第七条 交易标准 (一)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80型住房:向处级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者)、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职工或全国劳模出售; 2、70型住房:向科级干部、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的职工、省(部)级劳模或3次以上的局级劳模出售; 3、60型住房:向一般职工或职工遗属出售。 (二)职工出售的二手房为下列情形之一的,打破职级、工龄界限,向所有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出售。 1、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2、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
第二十二条 职工单独出售二手房的,在住房所在社区范围内其售房要,以后再回油田购房的,须经社区房产科审核并报局交易中心批准后,按届时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住房的地下室、阁楼在二手房交易时,原属赠送的不能出售,原属购买的可以出售。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出售的二手房属于限价出售的,交易价格超过限价时,局交易中心或相应社区房产科不予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将不准出售的二手房出售的,交易无效,局交易中心或相应社区房产科不予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局交易中心或各社区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职工购买的二手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八条 职工按管理局2003年1月1日前有关政策购买的住房均视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擅自扩大交易对象、范围、标准的,局交易中心或相应社区房产科不予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取消双方的市场准入资格。
第八条 交易价格 (一)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价格实行限价政策,由双方在限价以内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最高限价暂定为在1100元/m2(高层住宅1500元/m2)售房价格基础上,成新折扣后上浮5%。今后,最高限价政策将随着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售房政策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职工出售的二手房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价格不实行限价政策,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1、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房改经济适用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2、职工购买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后,出售的二手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
第十五条 职工购买二手房程序 (一)交易中心为职工办理《购房市场准入证》。 (二)职工在符合售房条件的职工住户中自由联系售房人。 胜中社区和胜南社区范围内的职工到局交易中心、其他职工到相应社区房产科,凭《购房市场准入证》办理购房信息发布委托手续。局交易中心和相应社区房产科通过大屏幕、局域网等形式,对职工委托的购房信息予以公布。 (三)职工达成成交意向后,胜中社区和胜南社区范围内的职工凭《购房市场准入证》到局交易中心、其他职工到相应社区房产科签订《二手房交易意向书》。 (四)双方职工凭《二手房交易意向书》到住房所在物业公司交纳押金。 (五)局交易中心或相应社区房产科为职工打印《交费通知单》,双方职工按照通知单所列项目,交纳相关费用。 (六)购房职工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购房款(支取公积金、贷款、自筹现金)全部存入资金中心开设的过渡账户内,资金中心在《交费通知单》上盖章,确认房款到位。 (七)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局交易中心为胜中社区和胜南社区范围内的职工、相应社区房产科为本社区范围内的职工打印《二手房交易成交确认书》。 (八)售房职工凭《二手房交易成交确认书》到资金中心提取“售房款”。 (九)职工凭合同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条 为保障油田职工已购住房(以下称“二手房”)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职工的二手房交易活动,促进住房流通,按照国家、山东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 依据胜油房改发[2002]2号文件及胜油局发[2003]6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