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大唐冀电制200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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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5.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6.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3.按照计划成本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应于月度终了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5.存货应当定期盘点,燃料应当每月盘点一次,其他存货至少每年盘点一次。
十五、企业内部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本企业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等核算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财务部门提供各种原始资料。
第二章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包括会计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是指导企业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具体要求。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1.企业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特殊行业的特殊固定资产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2.固定资产折旧
(1)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23•【字号】冀发改能价〔2021〕1626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电力市场主体:现将《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要求,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保障机制平稳运行,是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措施,对有序平稳实现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促进电力市场加快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要坚持市场方向,鼓励新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结合电力市场发展情况,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

要加强政策衔接,做好与分时电价政策、市场交易规则等的衔接,确保代理购电价格合理形成;要规范透明实施,强化代理购电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服务质量,保障代理购电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厂定期工作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厂定期工作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厂定期工作标准》Q/CDT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CDT 201 0004—2011水电厂定期工作标准2011—11—30发布 2011—12—25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Q/CDT 201 0004—2011目次前言 ..................................................................... ..... V 总则 ..................................................................... ..... 1 1 范围 ..................................................................... ........... 1 2 术语和定义 ..................................................................... .. (1)2.1 定期试验 ..................................................................... (1)2.2 定期轮换 ..................................................................... (1)2.3 定期检查与维护 (1)一、水轮机设备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定期工作要求 ..................................................................... (2)2.1 水轮机设备 ......................................................................22.2 水轮机调速系统 (4)2.3 油压装置 ..................................................................... ... 5 二、水轮发电机设备 .............................................................. 7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7 2 定期工作要求 ..................................................................... (7)2.1 发电机定、转子及附件 (7)2.2 推力轴承 ..................................................................... (8)2.3 导轴承 ..................................................................... .. (8)2.4 技术供水系统 ....................................................................92.5 制动装置 ..................................................................... (9)2.6 发电机上下机架 (10)三、电气一次设备 ................................................................12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2 定期工作要求 ..................................................................... .. 132.1 发电机 ..................................................................... . (13)2.2 交流励磁机、永磁机的定期工作 (14)IQ/CDT 201 0004—20112.3 35kV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 ................................................ 15 2.4 35kV以下油浸变压器 (18)2.5 35kV以下干式变压器 ............................................................ 19 2.6 GIS设备及SF6断路器 ........................................................... 20 2.7 户外高压油开关 (21)2.8 高压隔离开关 ...................................................................22 2.9 110kV及以上电流互感器 ......................................................... 23 2.10 110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 ......................................................... 24 2.11 耦合电容器 ...................................................................24 2.12 氧化锌避雷器 (25)2.13 支柱、悬式绝缘子 ............................................................. 26 2.14 发电机出口封闭母线 (26)2.15 户内高压开关设备(含母线) (27)2.16 低压开关柜(含母线) ......................................................... 282.17 高压电动机 ...................................................................29 2.18 低压电动机 ...................................................................30 2.19 10kV及以上架空线路及构架 ...................................................... 31 2.20 动力电缆 .....................................................................32 2.21 防雷接地装置 (32)2.22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 ............................................................. 33 2.23 事故照明 .....................................................................34 参考表A 一串中允许零值绝缘子片数 .................................................... 35 参考表B 绝缘子附盐密度与对应的发、变电所污秽等级 ....................................35 参考表C 6kV电动机定期振动测量内容1 ................................................. 36 参考表D 6kV电动机定期振动测量内容2 .................................................37 参考表E 6kV电动机定期温度检测内容 (37)四、电气二次设备 ................................................................38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8 2 定期工作要求 ..................................................................... .. 39IIQ/CDT 201 0004—20112.1 电气盘柜二次设备 (39)2.2 户外二次设备 ...................................................................40 2.3 线路及开关保护装置 ............................................................. 40 2.4发变组保护装置 (41)2.5 安全自动装置 ...................................................................41 2.6 故障录波器及线路故障测距装置 ................................................... 42 2.7 厂用电系统二次设备 .............................................................43 2.8 继电保护信息管理系统 ........................................................... 43 2.9 发电机励磁系统二次设备 ......................................................... 43 2.10 计算机监控系统 (44)2.11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控制系统(调速器、水轮机、高压油顶起、推力外循环、水导外循环、快速门控制系统等) .................................................................... ... 45 2.12 辅助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门机桥机控制系统、闸门控制系统定期工作、排水控制系统以及压缩空气系统) .................................................................... .. (46)2.13 直流系统 ....................................................................... 472.14 远动设备 ..................................................................... .. 48 2.15 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 ............................................................. 48 2.16 通讯设备 ..................................................................... .. 48 五、辅助设备.. (56)1 规范性引用文件 .....................................................................56 2 定期工作要求 ..................................................................... .. 56 2.1 透平油系统 .....................................................................56 2.2 压缩空气系统 ................................................................... 57 2.3 厂房排水系统 ................................................................... 58 2.4 厂房通风系统 ...................................................................59 2.5 起重设备 ..................................................................... .. 59 2.6 电梯 ........................................................................... 62 六、水工设备.. (6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65 2 定期工作要求 ..................................................................... .. 66IIIQ/CDT 201 0004—20112.1 大坝安全 ..................................................................... .. 66 2.2 水工建筑物 .....................................................................66 2.3 安全监测系统 ...................................................................69 2.4 闸门及拦污栅(排) (72)2.5 启闭机 ..................................................................... .... 73 七、消防设备.. (7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75 2 定期工作要求 ..................................................................... .. 75 2.1 消防水系统 .....................................................................75 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6)2.3 气体灭火系统 ................................................................... 77 2.4 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 (77)八、工业电视系统设备 (79)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792 定期工作要求 ..................................................................... .. 79 2.1前端摄像机 ..................................................................... .. 79 2.2传输系统 ..................................................................... .... 80 2.3控制部分 ..................................................................... .... 81 2.4记录部分 ..................................................................... .... 81 2.5显示部分 ..................................................................... . (81)IVQ/CDT 201 0004—2011前言为了规范水电厂定期工作,进一步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及时发现水轮机设备运行或备用状态的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设备做到可知、可控,以有效防止设备隐患的积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特制订本标准。

大唐发电公司着力推进两全管理

大唐发电公司着力推进两全管理

大唐发电公司着力推进“两全”管理为贯彻落实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全面责任管理、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部署和大唐河北发电公司相关工作要求,河北马头发电公司结合本公司主要工作任务,按照“五确认一兑现”工作法,细化目标、量化责任,于近日下发了两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二二一”工作,着力推进“两全”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二一”工作,即“构建两个体系、完善两个机制、搭建一个平台。

此项工作部署,旨在通过建立全新的“两全双挂,三线考核”机制,大力推行精确定位、精细管理和精准考核,全面提升公司的文化实力、管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

一是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省公司全员业绩考核要求,加紧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依据公司总体目标、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确认关键绩效指标和关键任务,设计完善部门及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指标,并设定完善考核指标数量与权重,切实将工作业绩与绩效考核相挂钩。

以企业年度目标为基础,测算考核指标的“基准线、目标线、创新线”标准值,形成对标一流、定位准确、目标清晰、内容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二是目标分解与责任落实。

以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绩效为目的,分解和细化各项绩效工作目标,落实到各部门及具体的责任人,建立健全有效执行和实施绩效目标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自上而下、分工明确、逐级考核的工作机制,以“三线”标准值为依据,按照动态管理、在线考核的要求,对工作实绩和相关数据开展对标、对比分析,推进量化、E化、序化考核。

重点制定完善公司班子副职、中层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和全员业绩考核办法。

完善“双挂”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严谨细致、公平合理、分级兑现的奖惩办法和多种激励措施,将“三线”考核评价的最终结果,与员工薪酬分配和岗位职务变动“双挂钩”,落实员工动态管理,真正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经济性评价办法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经济性评价办法

大唐国际发电火力发电厂经济性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唐国际发电)各火电厂生产经济运行管理水平,深入挖掘内部潜力,不断提高发电企业的竞争能力、赢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公司火力发电厂经济性评价评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国际发电从事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子公司和火电厂。

第三条经济性评价工作分为企业自评价、专家评价和复查等几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评价是企业自身按照评价标准组织企业内部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的评价,各发电企业的自评价初定每三年进行一次。

专家评价是在企业自评价的基础上,由大唐国际发电组织专家组进行的评价。

复查是在企业自评价和专家评价一段时间后组织的查评,目的是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复查一般在专家评价后第二—三年内完成。

第四条经济性评价工作实行闭环动态管理。

各企业应结合技术经济指标实际水平和经济性评价内容,按照“评价、分析、整改、复查”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本评价办法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复查,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各单位经济性自评价报告在专家查评前一个月内上报,专家评价报告、经济性评价整改计划在专家查评后一个月内上报到“大唐国际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经济性分析—经济性评价”中。

—1 —第五条经济性评价分为节能管理评价、综合管理评价、燃料管理评价、生产设备配件、清洁生产评价和揭缸检修机组重点检查项目六个部分,共计6000分,其中:节能管理评价1000分、综合管理评价1000分、燃料管理评价1000分、生产设备评价2300分、清洁生产评价700分,揭缸检修机组重点检查项目部分不参与评分,只进行查评。

具体评价得分及附表见附件:大唐国际发电火力发电厂经济性评价表。

第六条由于设备、系统等原因造成部分项目不能查评的,该项目不得分,同时在总分中扣减该项目的标准分。

第七条用相对得分率来衡量被评价系统的整体情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源耗费。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实施成本领先战略,通过管理提升、技术进步、落实责任制等方式,提高成本管控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等支出,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以成本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包括负责人的责任制和内部各级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专门机构或专岗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发电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本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第八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实行集团公司、省公司、所属企业三级成本管理体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相应实行四级成本管理体系。

(一)集团公司是一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预算的下达、控制、监督及评价工作,并进行相应考核。

负责向各单位提出成本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和成本管理措施建议。

(二)上市公司、省发电公司、分公司是二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成本管理工作。

下达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监督、控制、评价、考核所属单位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基层企业是三级或四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预算指标。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总会计师(未设置总会计师的,为主管经营工作的公司领导)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6月9日大唐集团制〔2005〕61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集团公司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3〕44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基层企业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一)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二)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三)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

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四)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应参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火电机组竞赛活动;(五)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第四条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一)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二)有一套标准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制度;(三)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禁令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备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二、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三、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四、严禁不合格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入标准票库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八、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九、严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以包代管十、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现场作业十条禁令一、严禁无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不得违反“两票”管理有关规定;在没有工作票或操作票(事故处理或单一操作除外)及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作业。

二、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严禁酒后作业和在生产现场吸烟任何人饮酒后不得进入生产现场;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企业指定吸烟点除外)。

四、严禁未安全交底进行现场作业开始作业前必须按照“三讲一落实”要求进行安全交底、辩识和熟知危险点、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对于打焦、渣仓灰库疏通、带压堵漏、大型设备起吊、一级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性高的作业,应制定相应的专项措施和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作业风险及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事项。

五、严禁擅自扩大作业范围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两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超出工作票或操作票的工作范围进行作业。

六、严禁擅自变动安全措施(设施)现场作业开工后,运行或检修人员不得单方面变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设施)。

七、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作业,在未采取其他防坠落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带。

八、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生产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工器具现场工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检查,对定期检验不合格或检验过期或现场检查有疑问的,不得使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电煤保障供应能力,提高电煤成本管控水平,决定推行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电煤集中采购供应是指由公司所属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包括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并称“燃料公司”)向煤炭企业集中采购电煤,并向公司所属相关基层火电企业集中供应电煤的业务。

第三条电煤集中采购供应范围涵盖公司所属沿海基层火电企业全部发电用煤,公司位于京津唐地区基层火电企业铁路运输长期协议煤和须经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结算的市场煤供应。

待条件具备时逐步过渡到公司全部基层火电企业用煤的集中采购供应。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公司燃料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燃料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1.负责公司燃料管理的总体协调和领导工作;2。

负责国家、集团公司有关燃料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3.负责燃料管理重大原则问题和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决策;4.负责公司燃料管理战略的制定和落实;5.负责重要供应商以及公司内部燃料管理有关机构关系的协调;6。

负责公司燃料供应方案、定价机制的审核,负责价格涨幅达到30元/吨及以上煤炭采购的审批;7.负责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的审核;8。

负责公司燃料管理体制机制的制定和审核;9。

负责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的评价和考核;10.负责燃料管理规范运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

第五条燃料管理部职责燃料管理部为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对电煤集中采购供应业务进行计划(含航运公司船舶使用计划)、调运、协调和监督,对保障供应、成本控制和规范管理工作总体负责,确保电煤集中采购供应顺利开展。

1。

牵头组织做好年度电煤订货工作,负责与跨区域长期协议电煤供应企业的衔接谈判,在公司本部层面履行电煤合同会签工作流程,规避法律风险;协调指导相关基层火电企业区域内长期协议电煤订货工作;2。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入厂标煤单价预算,经公司预算委员会会议审批通过后下发执行;3.负责电煤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确保燃料成本的优化及控制;负责各基层火电企业月度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执行情况的监督;4.负责统筹协调煤矿、铁路、港口和电厂各方,确保电煤调运、接卸和结算付款工作顺利开展;5.负责制定电煤采购供应标准合同范本;6。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1.10•【字号】冀财建[2003]1号•【施行日期】200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财建[2003]1号)各市财政局、经贸委、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开发需方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

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大力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见》(冀经贸电力[2002]342号)规定,我省建立了河北省电力需求侧专项资金。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三年一月十日附件: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力需求侧管理(DSM)是指通过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和移峰填谷,减少单位电量消耗和高峰电力需求,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实现低成本电力消费的用电管理活动;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经济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利国利民、造福社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体现。

为在全省深入持久地开展这项工作,省经贸委、财政厅、物价局、地税局、建设厅、环保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大力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见》(冀经贸电力[2002]342号文件),确定建立“省电力需求侧专项资金”。

为做好资金的征缴工作,规范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宏观引导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从电价所含的城市附加费中,每千瓦时集中1厘钱,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改技措、产品推广和科研开发等方面投资进行贴息的资金。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源耗费。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实施成本领先战略,通过管理提升、技术进步、落实责任制等方式,提高成本管控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等支出,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以成本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包括负责人的责任制和内部各级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专门机构或专岗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发电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本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第八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实行集团公司、省公司、所属企业三级成本管理体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相应实行四级成本管理体系。

(一)集团公司是一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预算的下达、控制、监督及评价工作,并进行相应考核。

负责向各单位提出成本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和成本管理措施建议。

(二)上市公司、省发电公司、分公司是二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成本管理工作。

下达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监督、控制、评价、考核所属单位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基层企业是三级或四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预算指标。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总会计师(未设置总会计师的,为主管经营工作的公司领导)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值管理规范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值管理规范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行值管理规范(学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行管理,规范运行人员的操作,减少异常和障碍的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使每位运行人员顺利通过“操作关”,充分调动各岗位运行人员积极性,发挥全体运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订运行值管理规范。

第二条运行值包括单元集控运行、机组检修协调组、辅控运行、化学化验班等。

第三条值长、单元长、各班组班长的任职条件(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电厂、热爱本职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心爱护和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值长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本专业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且必须参加调度部门举办的值长调度业务培训班,取得值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单元长要求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并通过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

各班组班长要求具有中等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并通过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

技术密集型班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要求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和现场处理事故的能力,熟悉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和主要工种的技术业务。

具有协调各检修、运行专业的能力,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第四条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大唐国际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及直属直管基层企业。

第二章集控运行值管理规范第五条隶属关系集控运行值隶属于发电部,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操作上受上级调度人员的领导和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受厂长、生产副厂长及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发电部的领导和指挥。

第六条运行值组织体系(一)运行值应配置值长一名,各单位根据机组台数可以配置副值长一名。

要合理考虑两人的技术特点、管理能力及协作关系。

(二)建议配置党支部书记一名,由值长或副值长兼任;配置兼职工会主席和值安全培训员各一名。

(三)各单元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范围,按照专业化和有利于组织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大唐微水发电厂合同管理办法

大唐微水发电厂合同管理办法

大唐微水发电厂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合同风险,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我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我厂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招投标文件及章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我厂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

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和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各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及因本部门承办的合同引起的法律责任承担领导责任。

第六条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一)资产重组、并购类合同;(二)购售电合同;(三)并网调度协议;(四)担保合同(含借款合同);(五)土地使用权类合同;(六)新组建公司的合同和章程;(七)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工程监理合同;(八)设备采购、维修及技术改造合同;(九)技术合同;(十)课题项目研究合同;(十一)租赁、中介、咨询类合同;(十二)备品、配件、办公家具、劳保等物资采购合同;(十三)燃料采购合同;(十四)其他合同。

上述第(十二)项合同中,单次采购标的额在20000元以上或分次采购一次结算金额达20000元以上的以及需预付款的,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他各项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合同由厂办室实行归口管理,并实行承办人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查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第八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二)负责办理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的有关事宜;(三)负责合同编号、统计、备案;(四)管理合同专用章;(五)合同的法律审查;(六)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七)监督合同依法签订和履行;(八)负责协调与办理重大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外聘律师工作;(九)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处理,负责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外聘律师工作;(十)对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奖惩意见;(十一)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两票”使用和管理办法

“两票”使用和管理办法

附件: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两票”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1 总则1.1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的各项运行操作、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操作票、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为规范对“两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1.2 “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各单位要积极建立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正常方式下的作业都必须有标准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1.3 各单位要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

除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外都必须使用“两票”。

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1.4 实现标准化作业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克服工作过程中人员行为随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后,正确填写和使用两票仍然要作为员工培训的基本内容。

2 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2.1 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2.1.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以下工作:2.1.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1.1.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1.1.3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一、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增设项目:(一)厂用低压母线停电或做试验。

(二) 110kV、220kV出线由旁路转带进行开关检修、试验或旁路、母联开关停电改定值。

(三)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2.1.2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以下工作:2.1.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1.2.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1.2.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2.1.2.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2.1.2.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2.1.2.6 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2.1.2.7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资金制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定(WORD5页)

【资金制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定(WORD5页)

发电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定一、债权管理规定1、债权管理要求(1)、综合管理部在每月6日前将截至上月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保证金)清单,经财务主管、部门经理签批后,书面形式送策划部经理;(2)、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后,合同原件应及时送财务部门;工程项目验收后,由策划部办理开票事项,策划部应将开票申请单、工程项目考核单、验收单,送财务部门办理开票,开票资料不全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开票;(3)、发票开出后,策划部和项目部应积极组织款项回收工作,原则上在发票开出后60日内,资金回收到帐;(4)、工程项目在款项全部收回或大部分收回(除质保金)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不含单项工程劳务费)入帐前,不予兑现单项工程的劳务费;(5)、工程项目在款项全部回收或大部分(除质保金)回收前,原则上不予支付该项目转包的工程款项和借工费,遇特殊情况必须支付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才予支付;(6)、临时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成本费用入帐工作。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外包工程、借工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在项目竣工后60日内,必须到财务办理入帐或报销工作。

(7)、保证金清理按照“谁经办、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回收工作。

投标保证金在工程项目开标后一个月内收回;公司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须在中标后15日内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办理调帐事宜;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60日内收回;安全保证金在安全协议履行完毕后60日内收回。

2、各部门职责:(1)、策划部是债权清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应收款项回收的落实工作,并协助项目部办理应收款项回收工作;(2)、各项目部(包括临时项目部)是债权清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应收款项回收工作;(3)、综合管理部负责债权清单的整理、提供、核对工作。

二、预付款管理规定1、按规定不需签订合同的业务,一律不得预付款项。

2、包工包料或甲供主材的外包工程,一律不得预付备料款。

3、设备采购在5万元(含5万元)或外包工程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装修装潢工程和软件开发项目不得预付款或进度款;若因特殊情况必须预付的,办理相关手续后,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预付;4、预付款及进度款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7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出70%的,办理相关手续后,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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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2005年10月28日冀发电制…2005‟28号各基层单位、本部各部门:为加强对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监督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监督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指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三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做到钱账分工原则。

即经管现金的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经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登记工作的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登记工作、现金的收付工作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四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第七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转移收入,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单(如汇款通知书、付款计划表等),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等。

(二)支付审批。

各审批人要严格在预算范围内审批各项经济事项,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但进行逐级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单,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审批人应签字审批,加盖个人印章无效。

不得跨级、越级、超越管理权限审批。

(三)支付稽核。

核查工作由财务主办会计人员完成。

主办会计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单进行核查,核查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开支标准是否在预算范围内等。

核查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交稽核会计复核后再转交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第九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或反映货币资金的重要财务资料,应当实行共同决策和审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划转巨额货币资金,无权擅自对外提供重要财务资料,严防货币资金的挪用、贪污、侵占、外逃等非法行为,严防资金使用等重要财务数据泄密。

反映货币资金的重要财务资料具体包括:1、对外报送各种报表、预算表、经济分析、财务说明书等财务性资料。

2、对外投资、借款、担保。

3、对外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内部审计报表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各种资料。

4、对外提供各种会计档案,如会计凭证、帐薄、合同等。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十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核定的库存现金暂定为20000元,其余货币资金必须存入集团公司批准的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银行帐户。

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库存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应在核定的库存限额内支付现金,不得任意超过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一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十二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款、付款、记录等各个环节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和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

(一)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原则上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帐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帐户(即收入户),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均纳入集团公司管理。

银行帐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帐户。

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的银行帐户必须按集团公司的要求加强管理,且每年必须按集团公司的要求接受年检。

(二)需新设银行帐户时,必须按集团公司的规定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签批,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需变更、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按集团公司的规定以正式文件上报河北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由河北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帐户。

第十五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现金记帐凭证和银行记帐凭证的附件必须祥实,手续齐全。

所有填制的银行票据必须取得银行回单,其存根联与银行回单一并作为附件粘贴在对应的银行记帐凭证后面。

第十六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核对银行帐户,确保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一)财务必须按月对帐。

即由财务会计稽核人员负责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对每月的银行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后,编制银行调节表一式三份并签章,一份交财务负责人,一份随银行对帐单存档,一份自留。

(二)财务负责人对银行调节表进行审查。

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河北公司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稽核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资金问题应及时向河北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七条河北公司所属单位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现金盘点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以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严禁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十八条河北公司所属单位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以确保资金及时回收。

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严禁向其他企事业单位拆借资金、提供担保。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第十九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严禁签发过期、远期、内容虚假、无记帐凭证为依托的各种票据。

第二十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章由稽核会计保管、使用,个人名章由出纳人员保管、使用。

(二)稽核会计或出纳人员外出时,印签章也不得转交他人。

(三)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有关全部印章。

(四)严禁将银行预留印签存放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

第二十一条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确保各种有价证券的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追究保管人的责任。

第五章资金筹措第二十二条凡年度内已得到集团公司批准的计划内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的零购、技术改造、小型基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即对外投资),其所需资金应以未分配利润、累计折旧或长期借款支付。

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按集团公司、河北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凡因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费用(一年期以内所需的周转资金),其所需资金来源以生产运营收入、额定生产周转金支付,由集团公司和河北公司审批拨付。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河北公司实行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赋予河北公司及所属单位监察审计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内部监察审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等。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重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等。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的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等。

(四)有价证券和票据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等现象。

(五)其他资金管理情况。

如现金库存状况、资金结算情况、银行存款对账情况、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情况、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等。

第二十六条内部监察审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资金问题应及时向河北公司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河北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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