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联络部关于召开中国科协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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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举办全国学会新任理事长及秘书长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举办全国学会新任理事长及秘书长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举办全国学会新任理事长及秘书长
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科协学发管字[2012]189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2.10.29
【实施日期】2012.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举办全国学会新任理事长及秘书长培训班的通知
(科协学发管字〔2012〕18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强学会能力建设,提升学会负责人的专业素质,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拟定于2012年11月14日在中国科技会堂举办全国学会新任理事长及秘书长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有关精神;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学会创新发展有关问题。

二、参加人员
2011年以来在学会新任职且未参加过科协相关培训班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可报名参加,每学会原则上限报2人,额满为止。

京外学会可安排住宿。

三、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2年11月14日8:30-9:00报到;
2.地点:中国科技会堂B103会议室。

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需要,配合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在发掘人才、联系服务、培养能力、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探索人才培养与推送的新路径和新体制的工作要求,针对国际科技组织工作任职有届期限制,更换速度快,竞争性强等特点,为扩大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数量和提升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层次,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保证任职队伍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工作体制机制1.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划和指导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制定“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重点推送工作计划。

2.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机制。

中国科协直接加入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推送由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负责;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加入的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推送由各加入单位分工负责。

中国科协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目标,对相应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进行重点支持。

3.鼓励开展创新性、引导性的国际科技组织工作。

在我国科技领先或具有竞争力的领域,积极新建或引导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登记并设立总部,将在我国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作为人才和培养推送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提高在我国已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运用国际规则、增强国际影响、凝聚行业共识的能力。

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

支持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参与或发起有影响力的大型国际科学计划。

4.会同有关部门为我国专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

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

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科协发外字[2016]31号【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发布日期】2016.04.08【实施日期】2016.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外字〔2016〕31号)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国际科技组织人才的培养、推送和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发掘人才、联系服务、培养能力、对外交流等作用,现将《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民政部2016年4月8日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需要,配合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在发掘人才、联系服务、培养能力、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探索人才培养与推送的新路径和新体制的工作要求,针对国际科技组织工作任职有届期限制,更换速度快,竞争性强等特点,为扩大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数量和提升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层次,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保证任职队伍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工作体制机制1.建立国际科技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划和指导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科技组织工作,制定“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重点推送工作计划。

2.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统筹管理与开放治理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机制。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4.09.03•【文号】国科外〔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国科外〔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6〕319号),现将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是科技援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技能力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主要目标包括:(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以落实领导人外交承诺为重点,着力开展对非洲、拉美、中亚、上合组织成员国、太平洋岛国、阿拉伯国家、东盟等的培训工作,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传授发展适用技术,增强发展中国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体现科技援外特色;(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支撑“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推进科技人文交流;(三)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围绕八大重点合作领域,聚焦发展和民生,助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积极宣传和展示我国科技发展的成就、水平和经验,积极传播中国式现代化成功经验,向世界分享中国发展红利。

二、申报要求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主办单位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申报领域和支持重点。

以农业与粮食安全、卫生健康、新能源技术、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互联互通、先进制造、数字与信息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等为重点。

优先支持持续举办的“品牌”类培训班项目(鼓励多次承办培训班的项目单位定期更新学员信息)。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0.07.19•【文号】科协发调字[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10]17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认真研究,现将《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推动科协人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1.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对科协人才工作的殷切期待。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和人民对科协组织在发现培养举荐人才、推动用好用活人才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的新期待,牢固树立正确人才观,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工作指导方针,更加自觉地把科协人才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人才工作全局之中,把加强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协工作的主要标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培训班的预备
通知
【法规类别】期刊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6.04.05
【实施日期】2006.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期刊出版单位:
为了贯彻新闻出版总署等国家部委颁发的《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达到相应岗位规范和接受继续教育的要求,拟于2006年8月在北京举办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编辑人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主办,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承办。

二、培训对象
中国科协主管期刊出版单位编辑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考核方式
1.培训课程主要有期刊出版法规、我国科技期刊的现状与发展,编辑出版国家标准和规范、科技期刊的总体设计、选题与组稿、编辑加工、数字化期刊出版和期刊经营与管理。

培训班时间为10天。

2.学员需参加结业考试和撰写一篇论文,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新闻出版总署人教司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局级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局级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局级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8.03.27•【文号】科协组发教字[2008]72号•【施行日期】2008.03.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局级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科协组发教字[2008]72号)部分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组织人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人事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科协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推动科协事业发展,根据《中国科协2008年工作要点》部署安排,经中国科协领导批准,定于今年4月举办中国科协局级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对象中国科协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主要领导干部,部分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科协领导、部分全国学会主要负责人。

二、时间和地点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30日,时间7天。

地点:为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理念,研修班安排在北京中国科协科普示范绿化基地和上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两个地方进行。

三、研修内容及方式按照“开阔眼界、创新思路、促进工作”的要求,围绕“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主题,以“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 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进行研讨。

(一)如何理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把建家落在实处”的重要手段。

(二)如何认识为科技人才服好务是“建家”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如何以纪念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年为契机,推动科协“建家”工作再上新台阶。

研修方式:有关部委领导作辅导报告,有关专家授课,与中国科协领导座谈,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参观,工作经验交流,专题研讨。

研修班结束后,每位学员提交一份论文,于2008年5月20日前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1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1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1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0.04.21•【文号】科协外函综字[2010]35号•【施行日期】2010.04.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编制中国科协2011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科协外函综字[2010]35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有关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中国科协2011年度对外(包括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计划的编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计划编制思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中国科协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7-2011)明确的工作任务,贯彻“为国家外交战略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科学技术进步服务,为科协大团体的工作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讲求实效,保证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质量。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科协对外交流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在安排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时,应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对外交流合作形式,注重建立较稳定的对外合作渠道,逐步形成以我为主的、以项目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对外合作格局。

把组织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科技会议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界的地位和影响。

充分发挥民间优势,积极开展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和与港澳特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认真安排好“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简称海智计划)”工作。

三、在编制2011年度出国(境)交流合作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要求,要有明确的出访目的,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和公费旅游性质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统计参与国际组织情况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统计参与国际组织情况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统计参与国际组织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2.06.08•【文号】科协外函[2012]61号•【施行日期】2012.06.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统计参与国际组织情况的通知(科协外函〔2012〕61号)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近期中央领导对培养和造就国际组织人才工作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培养支持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的政策措施。

中国科协是我国最大的科技团体,代表我国参与国际民间科技组织活动、推荐我国专家到国际组织任职是中国科协及所属团体对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央有关部门对中国科协开展的国际组织人才建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中国科协积极参与专项调研和政策制定工作。

为了充分反映中国科协系统国际组织任职工作,在今后国家政策措施中充分体现中国科协系统特点,加强对参与非政府科技类国际组织及任职的支持,我部拟在2011年开展的《中国科协及所属全国学会参加国际民间科技组织名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全国学会及国际组织中委会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以及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参与国际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一),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发至中国国际科技会议中心。

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将作为《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定量统计分析和《国际组织事务专项》评审的依据。

请各全国学会继续大力支持我部工作,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统计表联系人:XXX电话:62180145;138****6899电子信箱:*****************国际联络部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附件: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加入国际科技组织部分情况统计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申报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申报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申报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8.12.29•【文号】科协外发字[2008]328号•【施行日期】2008.12.2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申报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的通知(科协外发字[2008]328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财政部设立的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2009年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按照《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2009年度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申报指南》做好2009年度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申报指南2.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管理办法(试行)3.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项目申报书4.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项目合同书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12009年度中国科协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事务专项申报指南一、目标任务支持我国科学家在重要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提高我国科学家参与国际民间科技组织决策与管理的能力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从而提升我国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界的地位和影响,充分利用国际民间科技组织资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服务,为国家外交大局服务。

二、支持对象2009年度项目申请的对象以全国学会及经中国科协批准成立的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为主。

三、项目分类根据财政部专项预算批复,2009年度专项支出以出国项目为主:1.出席重要国际民间科技组织换届大会并参加竞选;资助内容:出国所需的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和会议期间的食、宿、公杂费;资助经费:按财政部标准。

2.担任国际民间科技组织领导职务的科学家出国参加行政性会议;资助内容:出国所需的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和会议期间的食、宿、公杂费;资助经费:按财政部标准。

2011年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

2011年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

2011年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佚名
【期刊名称】《科技与生活》
【年(卷),期】2011(000)016
【摘要】由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主办,青海省科协协办,中国国际科技会议中心
承办的2011年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于7月26~3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

青海省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石昆明出席培训班活动并致辞,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部长张建生、副部长梁英南分别主持培训班报告会。

中国科协所属农业、林业、体育和医学会推荐的目前在国际组织中任职及后备人员、学会负责外事工作等有关人员60多人参加培训。

【总页数】1页(P87-8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3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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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第十七期中国科协新进人员初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第十七期中国科协新进人员初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第十七期中国科协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人员【发文字号】科协组发教字[2008]232号【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08.09.01【实施日期】2008.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关于举办第十七期中国科协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科协组发教字[2008]232号)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2007-2011中国科协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国科协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细则》要求,加强对新进中国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初任培训,使新进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技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科协基础知识、工作理论、科协历史,深刻领会“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定于2008年9月23-26日举办中国科协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08年9月23-26日,时间4天。

二、培训地点中国科协绿化基地。

三、培训对象2007年10月以后中国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调入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1.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技方针政策;2.科协基础知识;3.科协运行机制;4.学员交流研讨;5.拓展训练。

培训方式:中国科协领导参加座谈;中国科协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导授课;实地考察参观;学员交流、研讨。

培训结束后,要求每位学员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

五、其他事项1.培训班由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主办,学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2.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好《第十七期中国科协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08年9月15日前报学会服务中心。

3.每位学员准备彩色电子版证件照,个人简介PPT(包括本人主要学习或工作经历,一张生活照,形式不限,2至3页),于2008年9月15日前发至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系统领导干部研究班的预备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系统领导干部研究班的预备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系统领导干部研究班的
预备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9.03.11
【实施日期】2009.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系统领导干部研究班的预备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部分省会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科协系统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促进科协事业发展,经中国科协领导同意,定于今年4月举办中国科协系统领导干部研究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部分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同志。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4月8-14日,时间7天。

地点: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三、培训方式
研究班安排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分组研讨和大会交流。

培训内容和研讨提纲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有特色、效果好的某项工作,从经验、做法、体会、建议等方面准备典型材料一份,文字不限,将电子版于4月3日前发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围绕研讨内容准备发言提纲。

3.研究班结束时,提交一份总结,可以根据培训内容和研讨提纲,结合自身工作,选取一个具体角度撰写,不少于2000字。

五、其。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任科协领导干部培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任科协领导干部培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任科协领
导干部培训研究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文字号】科协组发教字[2007]144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7.06.29
【实施日期】200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任科协领导干部培训研究班的通知
(科协组发教字[2007]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人事部,各副省级城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按照《2007-2011年中国科协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根据培训需求调查情况,为进一步深刻领会“三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促进地方科协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定于今年7月举办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新任科协领导干部培训研究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7月18日至24日。

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待定)
二、培训人员
2005年以来新任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科协专职主席、专职副主席或党组书记的领导同志。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1.政策理论学习。

科学发展观,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科技社团有关政策等理论方面知识学习。

2.重点工作研究。

了解中国科协发展的历史沿革及概况,围绕科协发展战略、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践,研究探索科协工作的基本规律。

3.工作能力提升。

深入探讨“三服务一加强”的理论,提高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领导决策与管理创新能力,创新与发展科协工作。

4.实践教学及研讨。

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工作经验交流。

培训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2010年第一期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2010年第一期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2010年第一期县级科协
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科协组[函]组字[2010]107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0.03.24
【实施日期】2010.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2010年第一期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科协组(函)组字[201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办公室:中国科协2010年第一期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定于2010年4月7日至10日在四川成都市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县(市、区、旗)科协专职主席或主要负责同志。

人选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审定。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4月7日至10日,4月6日报到,11日离会。

地点:成都市沃特酒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南路53号,电话:028-********)。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专题讲座
1.中国科协领导讲座;
2.关于科协组织建设;
3.关于贯彻《纲要》和进一步做好科普惠农工作;
4.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
5.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专题研讨
(三)学员论坛
(四)参观考察。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及时交纳2013年度国际组织会费的通知-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及时交纳2013年度国际组织会费的通知-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及时交纳2013年度国际组织会费的通知
正文:
----------------------------------------------------------------------------------------------------------------------------------------------------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及时交纳2013年度国际组织会费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相关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13年度国际组织会费交纳工作现将启动,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递交会费申请材料。

已列入财政部国际组织会费支持计划的国际组织会费,请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于2013年4月30日前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国际组织会费申请表
2.国际组织关于交纳会费的通知(Invoice)
3.2012年“交纳国际组织会费总结表”,请按表格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每个国际组织填写一份。

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申请表、总结表请到以下地址下载:http:///n35081/n35668/n35773/n39961/n39992/10218378.html
未列入财政部国际组织会费支持计划的国际组织会费,请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自行安排交纳。

特此通知。

联系人:汪晨晨
电话:************
传真:************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1719室邮编:100863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2013年3月14日
——结束——。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召开中国科协七届全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召开中国科协七届全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召开中国科协七届全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召开中国科协七届全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七届全委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7年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

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07年1月16日下午至18日上午,会期2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地址:北京海淀区北蜂窝102号,电话:(010)51879199。

三、参会人员(一)出席:中国科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二)列席: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主要负责同志。

四、注意事项(一)请参会人员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中国科协七大代表服务平台()、电子信箱或传真发至中国科协办公厅值班室;请委员同时核实您的个人信息,随《会议回执》一并反馈。

(二)在京的参会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会议发放交通补贴;如需安排住宿,请提前与中国科协办公厅值班室联系。

(三)会议原则上不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提前与中国科协办公厅值班室联系。

(四)请于2007年1月15日全天或16日上午持本通知到北京铁道大厦报到。

另,1月18日下午召开地方科协党组书记座谈会,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党组书记届时出席会议。

中国科协办公厅值班室联系人:陈今阳电话:(010)68571875传真:(010)68578092、68510442电子信箱:******************.cn,***********.cn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结束——。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9.11.23•【文号】科协组函组字[2009]340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科协组函组字[2009]3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宣传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已于2009年10月28日和11月6日分别印发了《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和《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为做好两个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征求对讲课内容的意见根据两个培训班特点,我们研究设计了培训内容,请中国科协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授课。

根据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齐让同志意见,现请各省、区、市科协通知本地区参加这两期培训班的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和县级科协主席,对齐让书记在培训班上的讲课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分别于11月27日和12月9日前通过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反馈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联系方式见《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科协组发组字〔2009〕315号)和《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科协组函组字〔2009〕320号)。

二、关于调整县级科协主席班报到地点为便于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参加12月15日中国科协会员日报告会活动,原定13日的报到地点改在中国科技会堂(复兴路3号,路线图附后),14日在科技会堂举行开班式并上课,15日统一乘车到人民大会堂参加报告会,其他安排报到时一并告知。

三、关于接待服务工作联络方式1.请将两个培训班学员报名表、照片、典型材料、回执表(请注明是否预订返程车、机票)等速反馈到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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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联络部关于召开中国科协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科协外函[2014]布日期】2014.09.22
【实施日期】2014.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协络联部关于召开中国科协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科协外函〔2014〕80号)
各相关学会办公室:
为更好地完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使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科学家了解中国科协作为我国最大的科技团体及其在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中的作用,增强科学家之间的相互交流,开阔眼界,把握外交总体形势,提高活动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我部拟于2014年10月22-25日在青岛举办“2014国际组织任职及后备人员培训班”。
届时将邀请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及若干位在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家介绍当前国际形势、国际交往中的礼仪及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的经验。拟请各学会配合做好推荐后备专家及相关外事工作人员参会的工作。
参会代表与会期间各项费用由中国科协负担,往返机车票等费用自理。并请于2014年10月12日前递交《回执》。
特此通知。
联系人:袁 越
联系电话:6217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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