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融雪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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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融雪剂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克政办发[2005]58号

【发布部门】克拉玛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9.12

【实施日期】2005.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融雪剂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5〕58号)

近年来,我市各单位在门前“三包”区及道路上使用融雪剂(含盐融剂,下同)清除积 雪的现象越来越多,给城市绿化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融雪剂中含有大量的氯化钠、氯化钙等化学成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或溶液,不仅损坏道路路面,而且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严重时可导致死亡。为避免融雪剂对道路及植物造成的危害,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现就规范使用融雪剂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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