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修定本制度。
一、由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
二、药学部按照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经XX市卫计委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四、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按临床应用需要量分次从本市定点批发企业购入相应数量,并保持合理库存。
五、如需追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提出申请报医院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如因特殊情况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我院暂无法提供时,报请医院同意,可临时从其他医疗机构或定点批发企业借用以保证临床抢救使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借用情况报XX市药监局和XX市卫计委备案。
七、购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支票结算,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麻醉药品及第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其采购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为了保证医院在采购这些药品时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计划(1)医院需要制定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计划应当详细明确采购药品品种、数量、采购时间和预算等信息。
(2)计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同时还需参考临床实践、采购历史数据、市场行情和供应商情况等影响因素。
2. 供应商管理(1)医院需要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准入条件、考核标准、退出机制等。
(2)做好供应商认证、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等工作,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3)供应商的选定应当根据质量、价格、交期、售后服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并严格执行竞争性招标制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 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的签订应当保证采购计划的时限、品质、数量等要求。
(2)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监督供应商遵守法律法规,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质量文件,对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
(3)合同的管理应定期进行审查,掌握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如供应商违约,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入库管理(1)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应当有专人指定,运输过程中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入库管理应当包括验收、编号、分类、存储管理、质量跟踪等环节,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每批次药品进货检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同时对质量问题采取对应的措施。
5. 内部管理(1)医院内部应做好药品使用的记录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
(2)药品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领用、销售、剩余等情况,防止滥用泄露。
(3)药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发放人员需遵循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严格合法。
三、采购管理要求(1)所有采购行为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麻醉药品制度
采购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用于医疗和科研需要,购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由采购员持有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购计划单及备案资料(麻醉药品除注射剂以外的品种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备案制管理),到当地定点经营单位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由供应单位和采购员共同填写购用情况记录,然后由专车运回。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只可以使用转帐的方式,不可以使用现金.出入库验收制度一、药品出入库时,由采购员和库房保管员共同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复核签字,准确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三、出入库验收的记录应注明购买单位、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批准文号。
储存制度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性质来决定储藏条件,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遇光变质,故库(柜)应避光保存或采取避光措施。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专用的保险柜储存。
加用防盗门窗。
保管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存在专用保险柜中。
实行双人双锁制。
建立专用帐册。
发放时严格按照处方内容填写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并妥善保管麻醉处方至少三年。
定期有主管院长检查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发放制度经培训合格的麻醉药品的调剂人员必须凭具有麻醉医师处方权的医师合格处方发放药品。
调配制度经过专业的麻醉药品知识的培训成绩合格的药师(含以上职称)方可有处方的调配权。
调配处方必须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
做到四查十对。
麻醉药品处方当日有效。
处方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使用制度1.使用麻醉药品、精神专用处方。
2.癌症止痛的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必须出具下列证件方可开办理麻醉药品门诊使用病历开具麻醉药品。
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薄的合联部份的复印件。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村委和村卫生室开具的证明信。
3.按照规定时间交回注射用麻醉药品空安瓿和麻醉药品贴剂废贴。
4.开具盐酸哌替啶注射剂,仅限在医院内使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采购、验收、储存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存合理库存。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由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使用专库或专柜。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
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
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
4、由保安人员深夜值班时着重注意专用保险柜及药库的安全巡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和发现骗取或冒领的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三、报残损和销毁制度1、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确是不慎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至少2人在场确认,并保存好残损的药品和现场。
经手人将损坏过程写出情况说明,证明人签字后呈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分管领导。
分管理领导审批后按相关制度上报处理。
2、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责任制一、采购人员职责1、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审批2、根据业务需要,从规定经营单位购进,保持合理库存3、购进后经药库主管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验收,交由专人负责保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制度(1)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应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若发现过期、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并记录,报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核实、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医院对过期、报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登记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废销毁表》上。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药库严格凭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账册登记。
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人专库(柜)时分别打印《入库凭单》,凭单由药剂科主任、人库人员、采购人员“三签字”后,一联交保管人员、一联交库管人员、一联交财务处,连同发票联一起作为汇款凭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专库(柜)时分别打印《出库凭单》,一式三联,凭单由药剂科主任、出库人员、经收人员“三签字”后分别由药库、经收部门和药品会计保存备查。
(6)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验收,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一、由药学部指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人和保管人负责验收。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双人签字,使用专簿记录验收内容。
三、验收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标签的标志、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均需在专簿上签字。
四、验收中发现药品数量缺少、药品缺损时,由验收人和保管人同批发企业送货人共同填写验收清点记录并签字确认,凭验收清点记录向医院汇报,经法人批准后加盖医院公章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专簿记录的保存时间至少为药品有效期满5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序言1、近年来,随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量逐渐增大,疼痛及癌症病人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但是既要保证医疗正常需要,又要避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2、近期,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工作中实际情况,对我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望全院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
第二章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其安全、有效、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小组。
一、成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1、负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监督及管理。
2、定期(每月)组织对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及时纠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4、组织对我院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等各环节人员的有关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5、药学部门具体负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发放、调配、处方审核及登记、管理等工作。
6、医务科负责我院医师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培训和考核,督查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情况。
7、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督促临床科室用过剩余药液的销毁及空安瓿、废贴的回收等工作。
8、保卫科负责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设备的安全检查、巡逻和保卫工作,处理可能出现的事件(丢失、被盗等)。
第三章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一、采购:1、根据我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需求情况,由麻醉、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制订申购单(一式两份),交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规定守则
二、验收人员职责
1、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2、入库验收专簿记录,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保管人员职责
10、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至少保存2年。
二、处理回收残剩药品及安瓿制度。
1、患者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作好数量及批号记录。
2、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药品办理退库手续。
二、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
1、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需要,提出两类药品的领用基数,交由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
2、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根据药房提交的领药计划处方,认真校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数,符合的基数方能发放。
3、对发放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用专用帐簿进行逐笔记录,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便于查找和追回。专用帐簿要求发药人、复核人、领用人签字。
2、对不符合规定、不完整的处方、拒绝发药。
3、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急诊、门诊、住院部等
药房管理制度
一、调配使用制度、
4、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为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一. 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二.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验收入库登记簿》:
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维护公共健康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购及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本单位明确责任部门负责,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采购工作。
第四条采购需根据具体需要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明确以下内容:采购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五条采购需经过合法的供应商途径,采购人员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招标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参与或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发现相关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九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存储应符合相关规定,存储区域需保持干燥、通风、整洁,并符合药品存储条件。
第十条存储区域应设置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摆放、定期检查并记录。
第十一条存储区域的门禁应严格控制,仅授权人员可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动或使用相关药品。
第十二条存储区域应定期进行灭菌和消毒,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第十三条对存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封存或销毁。
第十四条对存储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检查报告。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嘱和治疗需求进行,严禁滥用和超量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药品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使用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不得私自调剂或擅改药品使用方式。
第十八条对发现使用药品出现异常反应或依赖情况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现代医疗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在临床诊治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它们的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这些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以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合规。
第二部分:麻醉药品的采购、请领和使用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采购麻醉药品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药品采购需依法依规,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和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麻醉药品;- 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成本效益,以合理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
2. 麻醉药品请领麻醉药品请领需遵循以下原则:- 麻醉药品请领需由医疗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审批;- 请领时需明确用药目的、数量和使用时限,确保合理用量;- 请领时需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用药理由,确保用药合理合规。
3. 麻醉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实施,确保操作技术和安全;- 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药品管理,避免浪费和滥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疗效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部分: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和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药品采购需依法依规,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审查和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第一类精神药品;- 采购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成本效益,以合理价格采购到质量可靠的药品。
2. 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需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类精神药品请领需由医疗机构的合法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审批;- 请领时需明确用药目的、数量和使用时限,确保合理用量;- 请领时需提供必要的患者信息和用药理由,确保用药合理合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随意购买。
三、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
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药品返回,并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有本院公章方视为有效。
2、药剂科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按临床用量有计划报送,保证合理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账手续,不得有现金交易。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所有登记帐册必须保存到时药品有效期后5年检查。
麻醉药品和第一Biblioteka 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1、药剂科根据本院临床医疗需要填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
1、到阜阳市定点批发企业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中的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签章必须与《印鉴卡》中的相应印鉴卡相符。
4、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擅自调剂给其它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药品仓库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按季度盘点,做到账卡相符、帐物相符。对回收的过期、失效、破损、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SM-ZD-6455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和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记录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医院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并经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培训合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2.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4.医院应当定期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5.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6.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人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7.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02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一、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并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印鉴卡》的项目有变更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库管药师根据本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保持库存合理。
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核采购计划并确认。
采购药师登录《医疗机构印鉴卡系统》,录入批准后的采购计划,完成网上采购。
印鉴卡电子化管理,实现网上申请、审批和采购,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做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注射剂逐支清点,其他剂型逐盒清点),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签字。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残损等异常情况应双人清点登记,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表》,报药学部门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加盖机构公章后向配送企业查询、处理,并有相关记录。
二、调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注射剂和其他剂型均开盒查验到“支”、“片”或“粒”。
若发现原封缺失、破损或污染的,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表》,应保留原包装原封溯源,拍照注明并留存。
相关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上报责任科室负责人,通知药学部门负责人及时解决。
三、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专柜、双人双锁和监控管理。
药学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药学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一、背景及目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医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药品类型,它们在手术、疼痛治疗、精神疾病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这类药品具有成瘾性、滥用性和潜在的非法用途,各国均对其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我国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制定了,旨在确保医院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法、安全、有效,同时防止药品的非法流失和滥用。
二、采购原则1. 合法性原则: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合法资质,药品需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我国市场。
2. 安全性原则: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3. 有效性原则: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具备良好的疗效,满足临床需求。
4.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采购过程应遵循经济性原则,合理控制药品成本。
5. 透明性原则:采购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医院内部和外部监督。
三、采购流程1. 制定采购计划:药学部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和预算,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
2. 选择供应商:药学部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建立供应商名录,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应周期、售后服务等事项。
3. 采购申请:药学部将采购计划提交给医院采购部门,申请审批。
4. 审批流程:医院采购部门对药学部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采购订单发送给供应商。
5. 药品验收:药学部对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确保药品符合采购要求。
6. 入库储存:验收合格的药品由药学部负责入库储存,确保药品安全、妥善保管。
7. 定期审计:药学部定期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采购管理1. 药学部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订单处理等事宜。
药学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文件编号YJK-TS-OO1
制订日期:年月修订日期:年月审批:
一.根据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二.经卫生局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三.凭《印鉴卡》到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四.根据临床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填写麻醉药品申购单。
五.所购药品应由批发企业送货上门,不得自行提货。
六.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
用和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纰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一.医院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使用、登记制度管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核对的供给量购入。
购入后交药品保管员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
设有计算机帐物一套,人工帐一套。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医院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
按照卫生部的规定使用规定的处方。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的处方量使用。
七.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八.医院药剂科每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
九.医院按照规定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管理的问题。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应及时在医院药事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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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采购验收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临床合理需求,严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根据医院性质和范围及历史使用资料本着适量及时的原则,编制采购计划,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及时订购,保持合理库存。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货到即验收,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
三、使用专用账本,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员双人签字,验收记录应保存五年。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中如发现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购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合格后直接拨付药房专柜、专人保管。
微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200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