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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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要点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要点提示

近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把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作 为重点检查对象,已陆续对一些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现场 检查,并对一些反洗钱工作不力的保险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
2008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检查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1765家,处罚51家机构,并对反洗钱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62
名金融行业高管人员处以34万元罚款 。2009年,人民银行分支 机
议。
检查方式:查阅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人员变更的相关文件 ,以及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第 十五条规定;
2、《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第八条规 定;
发 《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 ,强调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保险机构 在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保险市场准 入阶段的反洗钱审查制度、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等方面作了明 确要求。保险业金融机构自2007年开始正式开展反洗钱工作, 并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保监会双重监管。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均应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 洗钱专门部门或指定现有内设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指定 反洗钱工作联系人;
2、明确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 3、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反洗钱工作人员发生变动,
需及时进行变更。 4、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重视反洗钱工作,召开反洗钱工作会
(一)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情况
“十一五” 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共对近2万家金 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1900多家 机构给予了处罚,包括数十名金融机构高管在内的170名从 业人员被处以罚款。

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反洗钱监管情况介绍

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反洗钱监管情况介绍

- 辖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基本情况介绍
其他规定
- 上级行可以对下级行辖内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 上级行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检查的金融机构 - 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请求 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 2、 检查程序
检查准备
- 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于进场前5个工作日送
关人员签字、盖章。
约见谈话 - 填制《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通知书》,经审批后提 前2个工作日送达金融机构; - 填写《非现场监管约见谈话记录》,被约见人签字确认。
4、 结果处理
风险提示。下发《反洗钱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
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基本情况介绍
- 金融机构应在收到《反洗钱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之日起,10日
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 - 金融机构总部; - 认为应当由其直接进行检查的金融机构 分行、营业管理部;
- 辖内金融机构总部(银复[2007]17号)
- 辖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 上级行授权检查的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基本情况介绍
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 同上
地(市)中心支行; - 辖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 上级行授权检查的金融机构 县(市)支行。
给被查单位;
- 被查单位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 无异议的,在每一页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有异议的,提交书面材料,检查组予以核实。 超时不反馈的,不影响检查组对事实的认定。
- 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或《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
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基本情况介绍
没有违规问题,发《现场检查意见书》 存在违规问题,发《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10个工作日反馈。 发《现场检查意见书》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检查时间:6月或7月
二、检查对象:抽取20%的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我行共30家支行,会抽
取6家支行检查其中会有两家县域支行,可能是灵宝支行和卢氏支行,营业部为必查支行)
三、检查内容: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查看会议记录、会议决定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是否齐全
(三)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主要是通过调阅凭证对客户身份识别方
面进行检查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查账、调阅凭证、上报数据等方
面检查交易报告是否完整、有无漏报错报情况。

(五)个人和对公账户:1、账户开会资料是否齐全;2、个人开户
证件是否为二代身份证、证件是否过期;3、对公开户资料是否齐
全,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有违规操作,特别是财政户。

(六)宣传和培训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银发[2007]1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应遵守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

第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立项、现场检查实施和现场检查处理等。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六条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6]160号文印发)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章管辖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金融机构总部;(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二)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九条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负责检查的金融机构;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

第三章现场检查准备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

最新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最新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一、检查时间:6月或7月二、检查对象:抽取20%的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我行共30家支行,会抽取6家支行检查其中会有两家县域支行,可能是灵宝支行和卢氏支行,营业部为必查支行)三、检查内容:(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查看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是否齐全(三)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主要是通过调阅凭证对客户身份识别方面进行检查(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查账、调阅凭证、上报数据等方面检查交易报告是否完整、有无漏报错报情况。

(五)个人和对公账户:1、账户开会资料是否齐全;2、个人开户证件是否为二代身份证、证件是否过期;3、对公开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有违规操作,特别是财政户。

(六)宣传和培训方面串联电路电路特点:一条路,一处断处处段。

开关作用:各处作用一样控制整个电路。

电流:各处电流相等I =I1=I2I1:I2=1:1电压:电源电压等于各用电器两端电压之和:U =U1+U2电阻:总电阻等于各用电器电阻之和:R总=R1+R2若有n个阻值相同的电阻串联则:R总=n R电阻特点:串联电阻相当于增加了导体的长度,总电阻越串越大,大于任何一个用电器电阻;电功率:电路中总功率等于各用电器电功率之和P总=P1+P2电功:电路中总功等于各用电器消耗电功之和W总=W1+W2电热:电路中总电热等于各用电器产生电热之和Q总=Q1+Q2比例关系:串联电阻起分压作用,电阻越大分得的电压越高,R1:R2=U1:U2=P1:P2=W1:W2=Q1:Q2R串>R1>R2>R并(R1>R2)并联电路电路特点:多条路,分干路和支路,各支路互不影响开关作用:干路开关控制整个电路,支路开关控制它所在的支路电流:干路电流等于各支路电流之和I干=I1+I2电压:电源电压与各支路电压相等U =U1=U2U1:U2=1:1电阻:总电阻的倒数等于各分电阻倒数之和 1 / R总=1 / R1+1 / R2若仅有两个电阻并联则:R总=R1R2 / (R1+R2)若有n个阻值相同的电阻并联则:R总=R / n电阻特点:并联总电阻相当于增加了导体的横截面积,总电阻越并越小,小于任何一个分电阻电功率:电路中总功率等于各用电器电功率之和P总=P1+P2电功:电路中总功等于各用电器消耗电功之和W总=W1+W2电热:电路中总电热等于各用电器产生电热之和Q总=Q1+Q2比例关系:并联电阻起分流作用,电阻越大分得电流越小,R2:R1=I1:I2=P1:P2=W1:W2=Q1:Q2重要公式欧姆定律:导体中的电流,(当电阻一定时)与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当电压一定时)与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检查时间:6月或7月
二、检查对象:抽取20%的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我行共30家支行,会抽取6家支行检查其
中会有两家县域支行,可能是灵宝支行和卢氏支行,营业部为必查支行
三、检查内容: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查看会议记录、会议决定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是否齐全
(三)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主要是通过调阅凭证对客户身份识别方面进行检查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查账、调阅凭证、上报数据等方面检查交易报告是
否完整、有无漏报错报情况;
(五)个人和对公账户:1、账户开会资料是否齐全;2、个人开户证件是否为二代身
份证、证件是否过期;3、对公开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有违规操作,特别是财政户;
(六)宣传和培训方面。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反洗钱现场检查要包括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

这一步是为了确定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程度,以便制定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客户类型、交易规模等因素,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评估,可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水平。

第二,反洗钱现场检查还要包括对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的评估。

内控制度是指金融机构为了预防洗钱行为而采取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反洗钱现场检查要对这些规定和程序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是否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同时,还要对金融机构的内部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内部人员的配置和分工、内部流程和操作的透明度等。

第三,反洗钱现场检查还要包括对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情况的评估。

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对客户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和验证工作。

反洗钱现场检查要评估金融机构在客户尽职调查方面的实施情况,包括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客户身份的验证,是否对客户的交易活动进行了充分的监控,以及是否对高风险客户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尽职调查等。

第四,反洗钱现场检查还要包括对金融机构的交易监测情况的评估。

交易监测是指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交易活动进行的实时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和防止洗钱行为。

反洗钱现场检查要评估金融机构在交易监测方面的实施情况,包括交易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交易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素质等。

最后,反洗钱现场检查还要包括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情况的评估。

反洗钱培训是指金融机构为其员工提供的一系列关于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活动。

反洗钱现场检查要评估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培训方面的实施情况,包括培训内容的覆盖范围和有效性,以及员工对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综上所述,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包括风险评估、内控制度评估、客户尽职调查情况评估、交易监测情况评估和反洗钱培训情况评估。

这些内容的评估是为了确保金融机构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安全。

反洗钱现场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反洗钱现场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3、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 保存管理的办法》的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客户申请解除保 险合同、客户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身份识别的金额 标准、识别措施?
4、金融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有哪些?核心义务是什么?
反洗钱现场考试(非必备流程)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请简述,(1)如何判定公司类法人的受 益所有人?(2)本机构是如何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 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获取并核实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资料? (3)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需要留存的文件资料都有哪些?
内控材料准备——排除异常交易资料
异常交易分析识别操作交流
通过身份特征、行为特征、交易 特征进行分析
异常交易分析识别操作交流
异常交易分析识别操作交流
异常交易分析识别操作交流 考核减分项
异常交易分析识别操作交流
南芬铝合金厂
需准备的材料类型
数据
内控 资料
客户 资料
承保、保全、理赔 交易数据;
风险划分数据、 大额交易、可疑交 易、排除可疑交易
反洗钱工作报告、内 控制度、组织架构、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宣传培训、领 导小组会议记录等
客户身份资料和 交易记录档案
进场前资料准备工作
谈话主要内容
你所在机构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次数、内容、了解方式 你参加的反洗钱培训次数、内容 你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次数、内容 你所在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 反洗钱自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哪些,目前整改情况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撰写交流
结合最新内部监管要求,适当摘录或节选内控制度表述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按照相关要求,对大额和可疑 交易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 责。及时对可疑交易进行登记、 识别、审核、排查,做好客户 信息留存和保管;按规定向上 级公司及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相 关信息,杜绝了风险的发生。 2018年共上报可疑交易排查报 告10笔,经过认真系统地排查, 均排除可疑交易行为。

反洗钱现场检查后总结汇报

反洗钱现场检查后总结汇报

反洗钱现场检查后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贵单位的安排安排,本人于XX年XX月XX日参与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

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报告:一、检查背景和目的本次反洗钱现场检查是为了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确保我单位有效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二、检查过程1.准备阶段在检查之前,我单位先后召开了相关会议,明确了检查的目标和要求。

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和资源支持本次检查工作。

2.现场调查在本次反洗钱现场检查中,我们采取了全面的方式,对我单位的各个部门和相关流程进行了详细了解。

通过调查问卷、现场查看、核实文件等方式,我们对我单位的反洗钱制度、内控机制、客户尽职调查和报告群疑交易的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仔细调查。

3.访谈员工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与我单位的相关员工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

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了解到了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漏洞,并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

4.整理报告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发现的问题,我们对本次检查进行了详细的整理和总结。

形成了一份针对我单位反洗钱工作的检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建议和改进意见。

三、检查结果分析根据本次反洗钱现场检查的结果,我们对我单位的反洗钱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总体来看,我单位在反洗钱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已经做得相对稳定。

但在一些具体的环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1.人员培训不足发现有些员工对反洗钱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了解不够,需要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专业水平。

2.客户尽职调查不够全面在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关键信息缺失或未及时更新。

建议加强对客户信息的核实和整理,确保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准确性。

3.对高风险客户的监控不够严密虽然我单位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系统,但对高风险客户的监控还不够严密,存在漏洞。

建议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监控和报告工作,确保高风险交易及时发现和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银发[2007]1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应遵守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

第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立项、现场检查实施和现场检查处理等。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六条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6]160号文印发)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章管辖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金融机构总部;(二)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一)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二)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

第九条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负责检查的金融机构;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上级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

第三章现场检查准备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

反洗钱现场检查内容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现场检查是一种针对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的监管措施,旨在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防止洗钱行为。

这种检查是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法规的一种手段,通过对现场操作进行检查,揭示潜在的洗钱风险和问题。

下面将就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反洗钱现场检查通常从了解被检查机构的组织架构和反洗钱管理制度开始。

检查人员会查看机构的组织架构图,了解内部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并逐一核对制度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同时,检查还将关注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反洗钱法规的制度框架,包括制定反洗钱政策、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等。

其次,反洗钱现场检查还将重点关注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

客户尽职调查是防范洗钱风险的关键环节,检查人员将核实机构是否对准入的客户进行了全面的身份验证,并按照法规要求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资金来源审查。

检查还会审查机构对高风险客户的特殊关注措施,如政治公职人员、外国政治公职人员等。

此外,机构是否及时、准确地更新客户信息也是检查的重点之一。

第三,反洗钱现场检查将对机构的交易监测和报告制度进行审核。

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交易监测系统,及时识别出可疑交易行为,并按照规定报告给相关监管机构。

检查人员会评估机构使用的监测系统是否具备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以及对可疑交易的判断标准是否科学合理。

同时,检查还要求机构能提供充分的交易报告材料,包括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时间和方式等。

第四,反洗钱现场检查还将查看机构的员工培训和内部控制制度。

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使其具备辨识和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

检查人员会核查机构的培训记录和培训计划,以及员工反洗钱知识的掌握情况。

此外,机构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检查人员会评估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并要求机构做好内部控制的自我审查和改进。

最后,反洗钱现场检查还将关注机构与关联方之间的反洗钱合作。

反洗钱监督检查职责

反洗钱监督检查职责

反洗钱监督检查职责
反洗钱监督检查是指对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履行反洗钱(AML)职责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反洗钱监督检查的一般职责: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对象、范围和方法。

计划应综合考虑机构风险、业务规模和先前检查的结果。

2.评估风险: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高风险业务、客户或地区可能成为重点检查的对象,以确保AML制度对这些方面的覆盖。

3.审查AML制度和程序:对金融机构的AML制度、政策、程序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包括对客户身份验证、交易监测、报告体制等方面的检查。

4.检查客户尽职调查:确保金融机构在客户尽职调查方面的程序和实践符合要求,包括确保客户身份的准确性和可验证性。

5.审查交易监测系统:对金融机构的交易监测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和报告可疑交易。

6.审核报告和记录:审核金融机构的AML报告和记录,确保可疑活动的报告符合法规要求,并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

7.检查培训和意识:检查金融机构的AML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对AML政策和程序有充分的理解,并具备必要的技能。

8.跟踪和报告:及时跟踪监督检查的进展,向监管机构和内部管
理层提供定期或特定的监督检查报告。

9.合规建议和改进建议:提供合规建议,帮助机构改进其AML 制度和程序,确保更有效地满足法规和监管要求。

10.制定监管政策和规定:参与制定和修订AML相关的监管政策和规定,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国际的最佳实践。

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

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

xxx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文件编号:受控状态:分发号:修订次数:第 1.0 次更改持有者: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一、检查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庐江农商行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评估内部风险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使各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形成合力,提高预防、监测洗钱风险和打击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能力。

二、检查时间(一) 检查时段:2017年1月1日至检查日,必要时可上溯或下延。

(二) 检查时间安排: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三、自查对象各支行、分理处、总行相关部门各支行、分理处、总行相关部门于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送运营部。

四、人员分工和抽查对象第一组,组长:张玉翠成员:张欢、徐丹丹、李建华,检查汤池支行、万山支行、金孔雀支行、迎松支行、石桥支行。

第二组,组长:何经纬成员:方福翔、张淑仪、邢运兰、章义兰,检查城关支行、盛桥支行、文明路支行、城东支行、冶山支行。

第三组,组长:许冬成员:章新芬、吴丹、余涛,检查郭河支行、石头支行、福元支行、新渡支行。

第四组,组长:王旸成员:谢康、夏超、李春香、王舒,检查白湖支行、矾山支行、串河支行、顺港支行、杨柳支行。

第五组,组长:王友玉成员:许丽丽、姚富荣、马秀云、邢敏,检查乐桥支行、柯坦支行、陡岗支行、小墩支行、陈埠支行。

第六组,组长:何悦成员:任姗姗、张玉立、苏洋、黄爱华,检查泥河老街支行、沙溪支行、店桥支行、泥河支行、金牛支行。

五、检查方式及内容本次检查主要通过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一)各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自查内容:1、组织机构建设是否按规定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机构反洗钱工作;是否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人员变动时是否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备;是否明确各层级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吉州珠江村镇银行反洗钱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反洗钱内部监督管理,促进反洗钱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吉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行反洗钱主管部门对辖属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职责.检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机构反洗钱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在反洗钱检查中,对于违反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或未尽到反洗钱义务的行为,依据吉州珠江村镇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检查形式与实施主体第四条反洗钱检查分为反洗钱自查、反洗钱督导检查和反洗钱专项检查3种形式。

其中反洗钱自查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反洗钱督导检查由综合管理部会运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反洗钱专项检查由反洗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第三章检查对象与检查内容第五条反洗钱检查对象为我行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我行信贷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运营管理部、营业部,下同)。

第六条反洗钱检查内容(一)对我行相关部门的检查内容1、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1)制度建设是否及时建立并完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将客户身份识别等反洗钱工作要求落实到相关业务制度中,并细化到每个业务环节和岗位;是否及时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完善相关制度中反洗钱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备上述制度.(2)组织建设是否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是否按规定参加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是否及时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协调事项;是否对本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进行有效指导;是否设立反洗钱信息报告员并及时报备.2、反洗钱职责履行情况(1)客户身份识别及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业务存续期及终止业务关系时落实身份识别制度,是否及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更新客户身份资料,是否按规定落实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是否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2)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是否按规定对本条线人员开展了反洗钱培训,是否能配合反洗钱主管部门对本条线人员开展反洗钱培训。

接受反洗钱现场检查考试要点及访谈要点(定稿)

接受反洗钱现场检查考试要点及访谈要点(定稿)

接受反洗钱现场检查考试要点及访谈要点*考试要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宗旨:预防洗钱、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二、现行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一法五令”,一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五令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三、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其通过成立(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上海和深圳)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

四、洗钱行为: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7种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刑法》,个人洗钱犯罪,可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十年。

五、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大原则:合理审慎原则、保密原则,与司法机合作原则。

六、对未执行反洗钱职责金融机构的处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情节严重的,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七、反洗钱三大核心工作(履行职责的三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客户身份识别:新单(承保环节):现金:趸交保险费 2万元以上,期交累计2万元以上,转账:趸交保险费 20万元以上,期交累计20万元以上;给付、退保(保全环节),金额在1万元以上,均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具体包括9要素: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和有效期限.以上信息发生改变,均要进行重新识别。

反洗钱尽职调查内容

反洗钱尽职调查内容

反洗钱尽职调查内容篇一:44 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管理规定441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本行的反洗钱业务操作,有效甄别、防范洗钱风险,建立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机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平顶山银行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3.1 本规定所称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参考因素、基本标准、程序和要求,对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客户按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3.2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范围包括与本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类客户。

4 职责与权限4.1 会计结算中心负责根据监管要求或形势的变化适时更新本办法及相关附件,负责提出行内反洗钱系统相关内容的改造或建设需求;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2 科技部负责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所需要开发的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4.3 平顶山银行各分行、支行(部)负责对在本支行开立账户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核实、客户准入审批、持续更新客户身份资料、持续监控、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调整等具体工作,并参考其分类指定专人开展相关工作。

4.4 分行会计财务部负责对所辖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定期将对公、对私高风险等级客户汇总名单报送总行会计结算中心。

5 政策审慎、差别化、持续、定量与定性等相结合。

6 流程图无7 风险控制要点无8 内容与要求8.1 分类等级、参考因素与基本标准8.1.1 分类等级按照客户特点或账户的属性,结合考虑地域、业务、行业、职业、交易规模和频率、交易性质和特征、交易偏好等因素,客户应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

8.1.2 参考因素尽可能参考以下因素评估客户的风险状况(包括对公与对私客户),若客户符合以下情况,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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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检查时间:6月或7月
二、检查对象:抽取20%的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我行共30家支行,
会抽取6家支行检查其中会有两家县域支行,可能是灵宝支行和卢氏支行,营业部为必查支行)
三、检查内容: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查看会议记录、会议决定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是否齐全
(三)客户尽职调查方面:主要是通过调阅凭证对客户身份识别
方面进行检查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查账、调阅凭证、上报数据等
方面检查交易报告是否完整、有无漏报错报情况。

(五)个人和对公账户:1、账户开会资料是否齐全;2、个人开
户证件是否为二代身份证、证件是否过期;3、对公开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完整,是否有违规操作,特别是财政户。

(六)宣传和培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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