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国际间的商业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的概念入手,比较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差异,探讨其带来的启示。
首先,公司治理是指管理者与所有者在公司中相互合作的一种机制,目的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国外,公司治理通常采取股东治理模式,即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所有者,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督公司经营,来保护自身权益。
而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公司治理模式更倾向于家族治理或政府干预。
比如,很多我国企业由家族控制,决策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掌握,而与股东的权益状况关系并不密切。
再如,政府在我国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干预企业经营决策来保护国家或国有资产的利益。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相比于我国,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首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注重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必须按照透明公开的原则公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等信息,方便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和决策过程,并便于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其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重视独立性和多样性。
董事会成员通常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他们与公司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有助于减少代理问题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同时,董事会成员的多样性也被视为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
再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德治,即将道德与企业管理相结合。
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推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给我国带来了许多启示。
首先,我国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的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应公开哪些信息,以及公开的方式和时机。
其次,我国应推动董事会独立性和多样性的发展,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减少董事会成员与公司高层管理层的利益冲突。
同时,鼓励女性、少数族裔等群体参与董事会和高层管理,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决策质量。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 司治理结构 的国际比较及 启示
口余 四祥 河 南 煤 业 化 工 团焦 煤 公 司 古 汉 山 矿
摘 要 : 比较 分 析 “ 美模 式 ” “ 日模 式 ” “ 英 、德 和 家族模 式 ” 种 公 司治理 模 式 的特 点 和 利 弊 , 此 基 础 上提 出完善 我 国 的公 司 治理 三 在
( ) 府 职 能 对 公 司治 理 的 影 响 一 政
有 者 和 经 营 者 的 责 、 、 得 到 均 衡 。 核 心是 在 法 律 、 权 利 其 法规 和管
理 的框 架 下 ,保 证 以股 东 为 主 体 的利 益 相 关 者 的利 益 为 前 提 的 整 套 公 司 权力 安排 、 任 分 工 和 约束 机 制 。 建 一套 科 学 合 理 责 构 的公 司治 理 模式 , 摆 在 许 多 国家 面前 的一 个 重 要 问 题 。 是 三种 有 代 表 性 的 公 司 治理 模 式 比较
家 族 利 益 和 亲情 的双 重 激 励 和 约 束 5企业 员工 管理 家庭 化 。 族 企 业 在 企 业 中创 造 和培 育 一 种 . 家 家庭 式 的 氛 围 , 员 工 产 生 一 种 归 属 感 和成 就 感 , 强 了 员 工 对 使 增 企业 的 忠诚 感 , 证 了 企业 的顺 利 发 展 。 保 二 、 阶 段 我 国公 司治 理 的主 要 问题 现 我 国 的 上 市公 司 绝 大 多 数 是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而来 ,股 权 结构 呈现 出公 有股 权 占 主体 , 国家 拥 有 高 度 集 中 的股 权 的特 征 。 这些 特征 影 响 了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有 效 性 ,使 我 国 上 市公 司 的 治 理结 构表 现 出 以下 几 个 方 面 明显 的缺 陷 :
企业集团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委员会等分层机构 。 为保证董事监督职能的独立性 , 董事主要 由来 自集 团外部的具有一定声望并具备相 当金融 、 财务 、 法律等知识 和 技能的人员来担任 。大型企业 集团中的外部董事往往 占到全部董 事 的 34 / 左右 , 董事长一般也都由外部董事兼任。董事会 的上述设 置 的确增强 了董事的独立性 ,但 由于独立董事往往 与所供职 的企 业集团没有直接 的厉害关 系, 而且往往 身兼数职 , 少有机会 出席 很 公 司的 董 事 会 会 议 , 因而 , 独 立 性 和 职 能都 受 到 削 弱 , 些 公 司 其 有 的独立董事成了“ 花瓶 ”“ 、稻草人” 董事会也成 了“ , 橡皮 图章” 不 , 能有效行使其对经理人行为的监督权。再加上大多数集团母 公司
决定董事 。 与美 国治 理模 式 不 同 , 日本 实行 监 事 会 制 。 事 会 有 权 审议 通 监
经理人为代表的 内部人实际掌握 了集 团母子公 司的管理 大权 , 进
而控 制 了整 个 集 团。
职工持股制度在美 国企业集 团中也 比较典型 。 自 2 0世纪 7 0 年代中期推行至今 ,员工持股制度在美国取得 了长 足的发展 与进 步, 而且非常稳定和普遍 。此制度通过 内化财产关系 , 职工 的收 使 益与企业资产增值和长远发展相联系 ,不仅调 动了职工的生产积 极性 , 而且在一 定程度上改善了美 国的劳资关系 。 国国家职工所 美 有制中心的一项调查表 明, 实行职工持股计划公司的销售额 , 比实 行前每年提高 1 9 . %,比不 实行 职工持股计划 的公 司每年增长要 8 快 54 就业 增长 比没有实行 职工持股计 划前要 多 1 1 比不 . %; . %, 2 实行职工持股计划的公 司每年要 多增长 5 5 . %。 目前 ,美 国已有 0 90 50家公司 、0 0多万职工参加了该计划 , 10 职工 持股 总值 约 10 50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变得更加重要。
本文将比较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四个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探讨其中的启示。
美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以股东为中心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会主席,且董事会包括内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通常是公司高管,而独立董事通常是无利益关系的外部人士。
美国公司还设有监事会,负责审查会计事务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美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比较强调公司高管的激励机制和股东治理。
公司高管通常有很高的激励机制,如期权、股票等,以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股东治理方面,美国公司通常采用代理投票制度,即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则选择公司高管,同时还要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以实现对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监督和约束。
英国公司的治理结构类似于美国公司,也是以股东为中心,但更加注重独立董事的作用。
英国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置独立董事,以保障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英国公司也比较注重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并要求公司公开披露其治理结构和决策情况等。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而言较为特殊,与美国和英国存在明显的差异。
日本公司通常采用持股公司制,即由控股公司去管辖其下的子公司,这样就可以集中管理和调配资金和资源。
日本公司为维护公司稳定和员工权益,通常采用“包容型管理”和“终身雇佣制”,即对员工较为保护,在公司决策和管理中也会比较注重内部协调和人际关系等。
德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也相对而言比较特殊,通常采用“双重监管模式”,即由管理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来管理公司。
管理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和管理工作,而监事会则负责审查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德国公司还注重与股东和员工的长期利益相关性,公司治理结构也比较注重内部协调和沟通。
启示:从以上比较可见,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诸多差异和特点。
针对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强调股东治理和高管激励。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同名5312)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拟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简介:由于各国融资制度、股权结构与要素市场的差异,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并且这三种治理模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
我国公司治理主导目标模式的选择,应切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与吻合公司治理模式国际趋同的演变趋势,定位于“基于多方监控主体并存的、以内部监控为主〞的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实际上是关于所有权分配的合约,其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选择恰当的契约安排来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从而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杨瑞龙,1998)。
由于世界各国在社会传统、政策法律体系、政治体制与经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演化出多样化的融资制度、资本结构与要素市场,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本文试图通过对公司治理模式及其演变趋势进行国际比拟,初步探讨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公司治理主导目标模式选择的根本取向。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1.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又称为市场导向型治理模式,因外部市场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主要作用而得名。
这种公司治理源自于“盎格鲁——美利坚〞式资本主义,以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高流通性的资本市场和活泼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为存在根底与根本特征。
<1>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英美是典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企业融资完全是市场化行为,并形成了完善的高度兴旺的资本市场。
在此制度背景下,英美企业形成了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融资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1)企业融资以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为主,资产负债率较低(一般在35%-40%之间)。
企业长期资金的筹集一般遵循“留存收益-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的次序。
同时,受相关法律制度的限制,银行不能成为企业的股东,银企之间的产权制约较弱,银行在融资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极其有限。
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1999)将这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关系称作为“保持距离型融资〞。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论文报告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概述二、国内公司治理模式现状分析三、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四、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五、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改进建议近年来,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从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概述、国内治理模式的现状、国外与我国模式的比较、对我国的启示分析以及我国治理模式的改进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列举相关案例供参考。
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概述以英美等国为代表,采用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所有权与公司控制权分离,公司法人与公司股东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股东的主体决定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董事会是最核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
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则对公司董事会进行监督。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设有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直接与公司的业务管理相关,非执行董事则更多地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国内公司治理模式现状分析我国公司治理模式以政企分离为主要特征,企业治理主要由政府部门及商业银行担任,并以国企为主导。
在国企治理中,董事会则发挥着中枢作用,管理者和股东定位一致。
由于公司股权市场完全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缺乏有效市场约束机制。
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手段和规范,企业实行的是以管理者代表股东和国家利益为主导的治理体系。
三、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与我国不同,英美等国采取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法人和股东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董事会是最核心的决策机构。
而在我国的国企治理中,董事会则发挥着中枢作用,管理者和股东定位一致。
由于公司股权市场起步阶段,我国企业治理缺乏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因此,在股权决定公司管理的问题上,国外公司更为注重股东的决策权,而我国公司更多地受到政府和上级利益的干扰。
四、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全民股权意识,完善股权市场2. 改善公司治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3. 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扰4. 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5. 健全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障股东权益五、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改进建议1. 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完善股权市场2. 建立独立的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3. 加强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4. 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机制,减少政府干预5. 制定更加细化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障股东权益六、案例分析1. 英美股权式公司治理英美等国采用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以公司股东的主体决定公司的控制权。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概要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概要近年来,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备受关注,因其在提升企业效益、增强公司竞争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尚需和完善。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职能、监管机制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进行探讨,并得出相关的启示。
首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在公司治理架构方面更加完善和科学。
在国外,公司治理架构一般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而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以董事会为核心,忽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因此,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充分保护。
其次,国外公司的董事会职能更加明确和专业化。
国外公司的董事会一般由独立董事组成,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有效的监督和决策支持。
而我国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数量和作用往往较弱,导致决策不够科学和合理。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独立董事的选拔和培养,提升他们的权力地位和影响力,以实现董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
再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和有效。
在国外,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和审查,例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英国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
而我国的公司治理监管相对薄弱,缺乏独立的、专门的监管机构。
因此,我国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强化对公司业绩和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防止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国外公司更加注重股东权益的保护。
在国外,股东的权益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保护,例如,股东拥有投票权、参与公司决策等权益。
而我国的股东权益保护体系尚需完善,存在股东权益利益分配不公、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等问题。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增强股东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总之,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在架构、职能、监管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具有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公司治理是指一种管理结构和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权力平衡,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经营绩效。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律框架、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角色等方面。
本文通过对国际比较研究公司治理结构,总结出一些对中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在公司法律框架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律体系存在差异。
美国的公司法主要以股东权益保护为核心,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手段来维护股东权益;而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法则更加强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作,通过制定各种内部规则和机构来维护各方权益。
这些差异表明,在制定和完善公司法律框架时,应综合考虑国内和国际的经验,确保法律体系适应本国实际情况,并能够保护各方权益。
在监管机构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职责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一家独立的监管机构,专门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而中国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是一家政府部门,承担监管证券市场的职责。
这些差异表明,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是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参与者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和行为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中,股东权益保护程度较高,股东通常会积极参与公司事务,通过行使股东权益来推动公司治理改革;而中国的公司治理体系中,股东参与程度较低,股东通常更加关注短期利益,缺乏对公司治理的持续监督。
这些差异表明,应鼓励和引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股东参与程度和监督能力,推动公司治理改革。
通过对国际比较研究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对中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要注重法律框架的完善,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公司法律。
要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管机构,提高监管能力和效果。
要引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股东参与程度和治理能力。
要加强对公司治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内部和外部市场参与者的治理认知和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 文献号 ]3-3411[原文出处]江淮论坛[原刊地名][原刊期号]199505[原刊页号]033-040[分类号]F3[分类名]工业经济[ 作者 ]王刚[复印期号]199511[ 标题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正文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道路和政治法律偏好的差异,经过长期的公司实践和制度演变,构成了形态不同的公司股权结构,并由此产生了公司合理结构和企业行为上的重大区别,本文从股权结构基础上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制约均衡的角度,分析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不同类型。
一、美国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美国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
在这个少有封建传统的国度,虽然建国不过两百余年,却有着近一个半世纪的公司发展史,作为一个移民大国,美国历来强调追求自由和提倡个人主义,现代美国的公司就是植根于传统自由资本主义的土壤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美国是公司的王国,目前有各种公司700多万家。
在特定的历史、经济和法律条件下,现代美国公司具有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
美国法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说明,美国大公司的股东人数在本世纪初到30年代增加了数十倍,如美国电报公司股东数从1901年的1万余人增加到1931年的64.2万余人,30年期间增加了60多倍。
近几十年来,美国公司的股权进一步分散,美国电报公司股东人数1984年已增加到324万人。
目前美国公民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即通过中介机构持有)股票的人数高达13,400万之多,约占美国总人口的60%还强。
这种所有权原子式高度分散的情形是西方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无可比拟的。
美国公司的股权分散化和企业的融资方式直接相关。
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美国企业的融资方式是以直接金融为主,间接金融为辅,即企业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直接筹措长期资本,而不是依赖银行贷款。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公司治理是指规范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关系的一系列机制和措施。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涉及到不同国家在公司治理领域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情况,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公司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差异。
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是股东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股东权益的保护,以股东大会为核心,实行“三权分立”的治理结构。
而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兼顾了股东、员工、供应商等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同时,在一些国家还以董事会为核心,实行董事会治理模式,强调管理层的职能和责任。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实践情况不同国家在实践公司治理模式时,也存在差异。
在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治理的实践更加注重市场化、自由化的原则,强调股东资本回报率的最大化。
对于股东权益保护力度较大,同时也较注重公司治理中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治理实践中更加注重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以员工、供应商等多方利益的平衡为重点。
同时,这些国家也更加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实践。
三、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势和不足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
在股东治理模式下,股东权益保护的力度较大,能够促进股东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股东短期利益追求导致长期发展不稳定的问题。
在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下,能够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间的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环境。
但同时也有可能增加决策成本,导致决策效率降低。
总的来说,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制度设计和实践情况上存在差异,各有其优势和不足。
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国际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化的趋势,各国在公司治理领域也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在制度设计上,可以兼顾股东权益和利益相关者权益,实现多方互利的目标。
在实践情况上,可以强化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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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om p rs a d a ion n Su ge ton g si
公 司治理模 式 国际 比较及对我 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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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 】公 司治 理 的研 究 热 潮 于2 世 纪8 年代 首 先在 美 国兴 摘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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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尽管有几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模式在国际上的比较差异是很大的。
本文以国际公司治理模式比较为研究的重点,通过介绍中国和英国的模式,总结出他们的共同之处和差异,探讨对于中国来说有什么启示。
首先,从共同之处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英国,企业治理都有了显著改善。
董事会和高管正在采取更多的行动来提高质量,并且在决策上采取透明的方式,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企业行为。
这些努力使得公司更加受到监督,公司治理更加规范。
此外,另外一个显著的共同之处是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两国的公司规章都有一定的规定来维护股东利益,使股东更加容易介入公司事务。
从不同方面来看,在中国,董事会的体系是有限空间的,自上市以来,董事会已经发展成三重结构,从一到三级,其中第一级是有限公司,然后是中央政府机构组成的独立董事会,最后是由董事会派出的职员董事组成的第三级董事会。
而英国采用的是一种自治型公司治理模式,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他们整合多个利害关系方的利益,包括股东、投资者、客户、管理者等。
综上所述,中英两国公司治理模式之间有共同和不同之处,对中国而言,应该在改进公司治理模式方面更多的从英国吸取经验,努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有效地实施董事会管理,保障股东利益,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促进公司发展。
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及启示
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深入发展,公司治理结构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这个领域,美国和日本是两个最具代表性的国家。
本文将对美、日两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进行比较,并从中得出启示。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股东是公司决策的最终决策者。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董事会、高管、股东三部分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主席通常是公司CEO,但也可以是独立董事。
高管是公司的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公司的股份和投票权。
股东通过投票来决定公司的战略和管理方针。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特点是强调股东权益,注重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二、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利益相关者为核心,强调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董事会、高管、劳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内部和外部董事组成。
高管是公司的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劳工是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与董事会和高管共同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
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也通过不同的机制参与公司治理。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特点是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共赢,注重公司的长期稳定和社会责任。
三、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美、日两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有着显著的差异。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注重公司的短期利益和股东回报。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利益相关者为核心,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共赢,注重公司的长期稳定和社会责任。
具体来说,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强,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能够有效地制约高管的行为。
二是股东权益强,股东是公司的最终决策者,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战略和管理方针。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摘要:公式治理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目前,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大致可分为:英美市场导向型、日德银行主导型、东南亚家族主导型。
本文分别阐述了这三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基本特点和存在的优势和缺陷,并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公司的发展现状,得出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董事会职能和完善市场体系的启示。
关键词: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启示一、英美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该种模式旨在通过公司内部制度安排,使股东和经营者之间权利相互制衡,从而将代理成本降到最低。
英美两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直接干预较少,有着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最典型代表。
1.基本特征(1)股权结构股权分散,流动性高。
因其拥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公司基本持股者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机构持有者是主要持股者。
近些年来,美国个人股东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50%,而英国这一比例为34%。
(2)资本结构融资方式通常以股权融资为主,债券融资为辅,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
公司长期资金筹集一般遵循“留存收益-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的顺序。
银行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不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因此,银行融资较为有限,称为“保持距离型融资”。
(3)治理机构设置通常表现为一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
为了降低治理成本,股东大会通常通过组建董事会将其权利下放,董事会也会下设各种委员会,帮助董事会行使各种职能。
董事会由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构成,前者一般占据企业董事会成员中的多数,而后者则一般担任比较重要的职务。
2.优势首先,董事会和经营者职权分工合理,经营者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注治理企业。
其次,在该种模式下,股票通常呈现出流动性好的特征,正是由于其流动性,股票投资者能够很容易买进卖出股票,从而降低了其投资风险,同时市场中的资源也能得到更为合理地优化配置。
3.缺陷由于该种治理模式表现出股权分散的特征,致使股东很少直接去监督经营者,正是因为缺少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常常导致“内部控制人”现象的发生。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二、 两种模式治理结构 的特点
理论上说 , 所谓治理结构 的有效性 , 就是指公 司 治理结构如何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有效地解决委托 代理 的问题 、 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 进而促进企
证董事会 的独立性 , 董事会大多由非执行董事( 外部
董事 ) 组成。在美国, 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 的现 象 占 8 %以上 , E 0 C O制度 的实行更是将决策权和执
行权融于一身。公 司治理结构 的运作主要通过外部
的市场机制来实现 : 一是通 过证券 市场“ 用脚投票 ” 即证券交易的外部治理模式 。二是通过“ 收购接管 ”
资产 负债率
法人持股
4 . 2 . 6 . 6 . 00 6 O 0O 0O
4 . 6 . 7 . 6 . 45 29 29 40
金融机构持股 非金融机 构持股 银行持股 个人持股
3 . 5 . 4 . 2 . 04 28 8O 2O 1 . 1 . 2 . 4 . 4 1 0 1 49 2O O 4 3 1 . 1 . . 8 9 0 O
从全球范围看, 企业 的治 理结构有两种典型 的 资本结构的一个重 要特征 , 法人股东持股 比例在 日 本为 7 .%, 国为 6 .%, 29 德 4 0 高于英 国的 6 . %和 29 美 国的 4 .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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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第1 8卷 第 4期 20 0 6年 1 2月
长春 工业大学学报 ( 会科学版 )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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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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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治理 目标 不 同。 二 公 美英公 司 以 同 美英 同家 借助证 券 市场 而设 计的 殴票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公司治理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议题,它是指企业内部的权力结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规则。
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差异,这取决于不同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等因素。
本文将从美国、英国和日本三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做法和效果。
首先,我们来看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美国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典型代表,其公司治理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
在美国,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运营。
美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独立的董事,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在美国,股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他们通过对公司董事的选举和投票权来行使影响企业决策的权力。
同时,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非常重视外部独立监督机构,如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来为股东提供独立的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
与美国相比,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非常注重股东权益保护。
然而,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更加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责任制。
英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由至少一半以上的非执行董事组成,以保证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体现利益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此外,英国的公司治理还强调了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责任,以及股东的权力和利益保护。
英国也建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来监督和监控公司董事会的活动,并确保正确执行公司法规定。
然而,与美国和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相比,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一些独特之处。
日本的公司治理更加注重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紧密合作和共荣。
在日本,公司董事会并不像美国或英国一样拥有决策的最高权力,而是以集团公司为单位,通过长期关系和合作来进行决策。
在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董事会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发展,而不仅仅是满足股东的短期利益。
此外,日本的公司治理还非常关注员工权益和社会责任,往往会考虑到员工的福利和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差异。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口文 / 邱 智昱
( 建信信托 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
[ 提要] 本文从 国际上主流 国家各 原始的形式。 企业创立的家族通过复杂的 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还可 以通过 向企业 种典型性 治理类型介绍入手 , 通过各种模 交叉持股取得对 公司的绝对控 制。 其优点 派驻监事等方式, 在充分掌握企业 内部信
是在容 克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下实现 的, 国家扮演 了重要 的角色 。 在 国家的种种政
二、 德国模 式
也 叫做“ 银 行导 向的模式 ” 。 股 东主要 策和制度 当中,高等教育体系 的发展 、 新
通常是~ 兴工业 的促进 、向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 , 被现实接受并固化为制度的过程 。 不同 国 通过一个值得信赖 的中介组织 , 家在 公司治理的进 化程度上是不同的。 它 家银 行来代 替他们控 制与监 督公 司经理 对后 来德 国独特 公司 治理体系 的形成 发 挥 了至 关 重 要 的 影 响 。 在 今 天 的 德 国股 份 们在 更好 地适应市场压力, 并且把市场压 的行为 ,从而达到参与公司控制 的 目的。
治理 的运 作机 制 , 阐述 内、 外部治理发 挥 创 期尤 为重要 。这种模式 的最 大问题是 , 行 通过 持有股票 、 股票投票权和 向董事会 作 用的前提 及各 自的利弊 , 在 分析 我 国公 家族 作为控 制股东通 过控制 公司 的重要 派 出代 表 控 制 企 业 。 监 督 委 员 会 是 银 行 和 司治理结构现 状的基础 上 , 对构 建符合 我 决策权 , 可能会 侵N E d , 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 其他大股东对公司实施影响的机构 , 作为 国国情的公 司治理模 式提 出对 策建议 。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层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管理层与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助于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保护股东权益。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模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偏好。
本文将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包括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
首先,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股东权益和市场机制。
在美国,股东权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关注点之一。
美国有着强大的股东保护法律和市场监管机构,保护股东权益并促进公司透明度。
此外,美国公司治理模式还注重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持管理层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美国公司通常采用董事会独立性较高的治理结构,并鼓励股东参与决策和投票。
其次,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董事会的角色和责任。
英国公司通过董事会来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运营。
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英国公司通常具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以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独立性和责任。
此外,英国还实行了《公司治理宝典》,为公司治理提供了一套基本原则和最佳实践。
然而,与西方国家不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关系和共识。
在日本,关系比争议更重要。
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相对较小,而管理层与银行家、供应商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
日本公司通常采用关联公司和交叉持股的方式来实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此外,日本还有大量的内部议事规则和组织文化,以促进共识和稳定。
最后,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渐完善。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既受到西方市场机制的影响,又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和政府调控的影响。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国家和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中国公司通常设有党委和工会,以确保政府利益和员工权益的平衡。
此外,中国在近年来也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和法律规范,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表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公司治理的要求和偏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西方国家强调股东权益和市场机制,注重管理层的独立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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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于公司治理的研究热潮自美国兴起,其研究涉及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相关热点,逐渐成为国际性研究热点。
完善的公司治理有利于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证券市场、政府机构等评价公司业绩,进行投资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达到提高我国国有大型公司制企业在国际上竞争力的目的。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虽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只有几十年,但其理论渊源却可以追溯到四百多年前欧洲商人对于企业治理结构的摸索。
伴随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发展,公司治理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而形成,始于1600年英国和荷兰的特许贸易公司所确立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员管理制度。
而后随着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高级经理的出现,这种三位一体的权力结构及制衡关系便逐渐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在经济运行和企业活动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概括地说,所谓公司治理就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
从法学的观点看,公司治理的本质就是一种信托关系:董事会是委托人,其所聘请的高管是受托人,所有者即公司股东是收益人,通过公司治理的契约形式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自权利边界,实现各方权利责任的协调与统一,提高经营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
公司治理机制的演进是一种适应性改变的过程,是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不断被现实接受并固化为制度的过程。
不同国家在公司治理的进化程度上是不同的。
它们在更好地适应巿场压力并且把巿场压力转化为企业行动方面存在差异。
受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道路、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各个国家发展的独特性,对于公司治理问题,不同国家有一系列具有明显的国别差异的制度与手段,并最终形成了各个国家各具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
一、意大利模式意大利公司治理模式,一言以蔽之就是“家族化、垄断化”。
意大利的公司处于一种等级制的金字塔结构中。
处于最上层的是由家族控制的控股公司,控制家族可能同其他企业集团之间进行交叉持股。
像菲亚特、贝纳通、好利获得这样的大型公司概莫能外。
家族控制模式是公司治理最原始的形式。
企业创立的家族通过复杂的交叉持股取得对公司的绝对控制。
其优点是,基于家族共同的利益目标,股东更容易就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一点在企业初创期尤为重要。
这种模式的最大问题是,家族作为控制股东通过控制公司的重要决策权,可能会侵犯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另外,在集团之间,由于其交叉持股的情况比较多见,极易产生利益输送的空间,最终由于缺乏良性的制衡机制而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这样的“一股独大”的环境使得证券巿场也难以健康发展起来。
小股东处于绝对弱者地位,没有任何有效的保护措施。
巿场监管者也没有能力设计和实施出足以保护小股东的披露原则,巿场作用非常不足,股票的价值与企业业绩关联并不密切。
在这样的情况下,意大利的机构投资者并不发达,现存的机构投资者也没有把自己的资金放入股市进行长期投资,更不是一个积极的公司治理的关注者。
公司治理结构国际比较及启示□文/马梦孜(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提要]本文从国际主流国家各种典型性治理类型介绍入手,通过各种模式的对比和分析,发掘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探析优化公司治理的运作机制,阐述内、外部治理发挥作用的前提及各自的利弊,在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基础上,对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模式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国际上典型治理模式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9年1月24日管理/制度No.4s 2019《合作经济与科技》115--DOI:10.13665/ki.hzjjykj.2019.07.043有别于德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是单纯的存贷关系,银行仅作为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而非企业的监督者。
在意大利,由银行控制的共同基金持有相当数量的公司股票。
但被持股的公司往往属于某个联盟集团,共同基金按照其母公司事先明确的战略进行投票表决,银行不愿意参与到对企业的监督过程中去。
二、德国模式德国模式也叫作“银行导向的模式”,即股东主要通过一个值得信赖的中介组织,通常是一家银行来代替他们控制与监督公司经理的行为,从而达到参与公司控制的目的。
其特点是股权集中在银行和相互持股的企业手中,企业融资以银行系统为主,主要通过公司内部的直接控制机制对管理层实施监督。
德国的银行没有实现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分离,银行有权收购或持有任何法律形式的公司的股份,德国的银行也因此也被称为“全能银行”。
所谓“全能”的含义:一是作为商业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二是作为投资银行,拥有企业的股权。
银行如果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则有权要求企业提出抵押担保或停止贷款,并要求企业用产品销售收入归还银行贷款。
银行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还可以通过向企业派驻监事等方式,在充分掌握企业内部信息的基础上,有效地对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对于上市企业,银行通过持有股票、股票投票权和向董事会派出代表控制企业。
监督委员会是银行和其他大股东对公司实施影响的机构,作为监督企业的主要角色,直接持股和拥有的代理投票权的份额,决定了其在监事会中席位的多寡,通过监督委员会控制着公司的经理阶层。
贷款融资和长期持股相结合有助于克服利益冲突,一来它可以控制银企关系中的道德风险;二来可以减轻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德国之所以形成了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体制,与德国的资本主义发展与历史传统是紧密相关的,德国的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在容克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下实现的,国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国家的种种政策和制度当中,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新兴工业的促进、向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对后来德国独特公司治理体系的形成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当前的德国股份公司里面,银行代理投票制度非常多见。
在很多情况下,不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而是银行代表投资者进行投票,参与表决,这有如下几个原因:(一)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德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太发达,直接融资相对较弱,所以企业依赖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融资。
企业愿意将大量的业务转给主办银行,与银行保持稳定的关系。
很多投资者的股权来自于银行。
银行最开始是作为一个风险投资企业,但是当贷款需要偿还的时候,银行并没有简单地向企业收取现金,而是把企业变成了股份公司,把自己的债权转化成为向大众出售的股权,获得回报。
同时,小投资者在获得由银行转卖的股份之后,也往往由于相信银行而愿意把股票寄放到银行。
历史上俾斯麦政府为了鼓励德国企业在股权多元化且保持经济稳定,曾颁布法令,如果投资者的股票是放在银行信托账户中的,将在税收上有减免。
这使银行承担了一定的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二)银行也需要了解企业。
银行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并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更自如、更有保障地开展业务。
如,吸收企业存款、运作企业结算账户、发行企业债券、参与企业外汇交易等,以此实现获利。
同时,正是由于主办银行是企业的股东,它才会在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其他银行不愿贷款甚至收回贷款时,承担起救助企业的责任。
因而企业愿意银行对企业增加贷款和承担比一般债权人更大的责任。
由于主办银行对企业承担了不同于其他银行的责任,所以企业的经营活动要置于主办银行的指导、监督之下。
企业在获得贷款、开始经营后,要定期向它的主办银行提供财务报表,通报投资新增生产能力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产销状况。
但是,作为持股者和贷款者,自然而然,两者的目标和利益具有明显差异。
同样的,德国银行的动机和行为也不同于一般持股投资者。
比如,撤资与保全财产之间的矛盾。
作为股东,可以选择撤股来表达对公司业绩的不满。
但对于全能银行来说,需要在流动性和控制之间权衡后果。
全能银行害怕股份出售带来巨大的损失。
再比如,监管动力的不足。
纯粹的投资者只有通过昂贵的监管才能增加其股份的价值,股东持有的股份越高,他们越有动力这么做。
而全能银行的这种动机却不明显。
作为贷款方,理论上说为了使信用风险最小化,银行有强烈的动机监督并控制企业的管理者。
但实际上,对于全能银行来说,由于有抵押或账目监督等手段,它对于管理层的干预往往只是到了他们的决策威胁到公司的生存时才显得紧要。
英美董事会制度相比,德国公司治理机制采取双委员会制,即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并存的制度。
监督委员任务是为了股东的利益控制管理委员会,同时也保护公众利益。
成员一般由股东代表和工人代表共同组成。
如果银行至少持股10%,则银行管理委员会的一个成员通常被选到持股公司的监督委员会里面,银行代表除可以对公司进行监督,还可以其丰富的财务经验保参与公司管理。
除了银行代表,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常常包括一些工程师,负责他们的专业领116 --域,监督技术开发和生产方面的情况。
管理委员会就是公司的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者。
它的职责是选择和任命公司内部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向监督委员会进行经营活动和业绩的报告等,其报酬一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而不是采用欧美模式中股票认购期权的手段,这是因为在德国普遍认为由于交叉持股公司的存在,引入股票认购期权计划可能会使经理们相互勾结而造成激励失效。
三、日本模式日本是典型的“关系导向模式”的代表。
在日本的关系导向模式中,如果股东们对公司经理不满意,不像巿场导向国家那样只是“用脚投票”,而是直接“用手发言”施加影响力。
这与日本社会的其他演变密切相关,即财阀控制体系与交叉持股制度。
财阀是明治政府中那些能够优先获得资源(包括矿产资源)的家族所拥有的公司。
在日本国家垄断行业中,凭借与政府之间良好的关系,财阀通过私有化的方式迅速积累资本,这些有资本保障的企业大量吞并其他破产的公司,导致了集中的出现,并形成财阀。
在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为了给工业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日本建立了邮政储蓄系统,以吸收家庭储蓄到政府的控制中,然后,国家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那些资助工业发展的私人银行,而这些银行大多是由不同的财阀创建的。
财阀通过银行对其留存收益和事业的再投资进行控制,在银行成为财阀控制中心环节的情况下,当企业发展业务的时候,银行具有是否向工业企业提供贷款的决策权利。
财阀控制的银行通常要求贷款中必须要有一部分用于长期投资。
由于财阀集团中企业与银行的特殊关系,企业一般愿意采用而且能够维持较高的债务与股权比例。
这种高比例的债务与较高的资金留用率结合在一起,就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
由于日本在二战之前不存在证券市场,因此成功的财阀家族用在已有的工业中获得的收入进行新的工业投资。
在财阀企业持续经营的资金中,留存收益成为长期增长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战以后,盟军为了打破战争和军国主义赖以生存的财阀基础,通过将股权分散到普通公众的手中,解散了财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