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不起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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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起诉理由分析——454份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为样本
作者:刘士军律师,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后,对于抑制醉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良好作用。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虽然轻,但“醉驾”构罪的门槛低、对于行为人的负面影响大。如何避免“一刀切”的追究醉驾者的刑事责任,成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文以数百份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为样本,以真实数据为依据,分析讲解“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相对不起诉的要点。
一、问题的引出:触目惊心的“醉驾”数据
(一)检察机关的起诉数据
2019年度,检察机关起诉人数排前10位的罪名是:
1、危险驾驶罪,322041人,占17.7%;
2、盗窃罪,249301人,占13.7%;
3、诈骗罪,119383人,占6.6%;
4、寻衅滋事罪,113850人,占6.3%;
5、故意伤害罪,111509人,占6.1%;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DP罪,79937人,占4.4%;
7、交通肇事罪,71133人,占3.9%;
8、开设赌场罪,70093人,占3.9%;
9、聚众斗殴罪,34789人,占1.9%;
10、强奸罪,27070人,占1.5% 。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绝大多数是”醉驾“类型的,所以让人惊呼:”醉驾“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起诉的第一大犯罪。
(二)审判机关的裁判文书数据
至2020年12月29日11:50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危险驾驶罪案由下的裁判文书量高达1372075份。其中一审裁判文书有1338239份。
(三)130万余份裁判文书的现实影响
根据我国《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犯危险驾驶罪,当事人可能会面临如下不利后果:
1、拘役的刑罚;
2、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
3、入党受影响;具有党员身份的,开除党籍;
4、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开除公职或降低职务等级;企业员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受限制;
6、丧失某些执业资格,如律师执业资格;
7、留下犯罪前科,社会评价降低;
8、对子女政审产生一定影响;
9、其他不利后果。
二、基本概念
(一)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
“醉驾”的全称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因“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人太多了,所以普通群众就把“醉驾”等同于为危险驾驶罪。
理解“醉驾”,主要把握两点:
1.“醉驾”不是一个罪名,它是危险驾驶罪四种行为方式中的一种。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法机关办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最多的类型就是“醉驾”。
2.“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是看行为人血液的酒精含量。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即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小于80mg/100ml,大于等于20mg/100ml,只是一般违法行为。
(三)相对不起诉
1、不起诉的概念及类型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主流观点认为,不起诉包括三类:
(1)法定不起诉。
(2)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3)存疑不起诉。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制度的完善,也有人认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是第四类不起诉。
2、相对不起诉的概念及情形
相对不起诉,也称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又可以细分三种具体情形:
(1)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免除处罚情节。例如,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刑法分则或司法解释规定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刑法第390条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虽然没有法定免除处罚情节,但检察机关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和犯罪嫌疑人表现,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机关经过对案件事实审查,根据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犯罪动机等,认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和社会危险性不大,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相对不起诉的后果
相对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是作有罪处理还是作无罪处理?
有观点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认定构成犯罪前提下,对案件作出有罪但不起诉的处理。其实,这是对相对不起诉的误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在刑事诉讼的意义上,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通过侦查(或监察调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的证明与确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对行为人作出无罪处理。
三、真实案例: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
(一)查阅不起诉决定书的途径
不起诉决定书属于检察法律文书的一种。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特殊原因外,一般会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发布。
查询不起诉决定书的方法:
1、打开12309中国检察网;
2、点击“案件信息公开”;
3、选择区域,例如山东——济南——历下;
4、选择“法律文书公开”,点击更多;
5、选择“不起诉决定书”。
(二)2020年济南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