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类型及治理.doc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土地纠纷是指涉及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土地补偿等方面的纠纷,解决土地纠纷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制度、村民利益等因素,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阐述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法。
1. 合法化调查和评估:首先必须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调查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使用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合同、证书等。
通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为后续的解决提供基础。
2. 强化土地执法:建立健全的土地执法机构,加强土地管理、执法力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
对违法占用土地、恶意毁坏土地等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农民是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当事人,要加强农民知识、权益保护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建立健全农民维权机构,设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4.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强化土地农场主体责任制,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引导农民依法依规流转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 提高土地管理能力:加强土地监管和管理,推行土地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权属明确,便于解决纠纷。
加强土地规划,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避免过分扩张和滥用土地。
6. 加强农民合法权益救济渠道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民合法权益救济机制,设立农民维权热线、投诉举报平台等,及时解决纠纷。
加强农民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
7. 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土地纠纷解决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必须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政府、法院、农村工作部门等要形成合力,集中力量解决土地纠纷。
8. 加大投入力度:土地纠纷解决需要资金和人力的支持,政府应加大对解决土地纠纷的投入。
增加农村法律援助资金,设立土地纠纷解决专项资金,用于补偿、调查、评估等工作。
9.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加强土地纠纷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对土地纠纷的认识和理解。
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倡导公正合理的解决土地纠纷的观念,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
村民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村民土地纠纷解决方案背景在农村社区,土地纠纷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土地对于村民们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
但是,由于各种不同的因素,比如村民之间的矛盾、问题的复杂性、赔偿问题等等,导致往往很难找到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问题在村民之间,因为土地的使用问题,经常会发生矛盾,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如下:1. 村民无法确定自己的土地位置很多土地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规划,没有标出具体的土地边界,导致村民们无法确定自己的土地位置而引发争端。
2. 村民之间互相侵占土地一些不法分子会侵占村民的土地,或者有些村民会以某种方式侵占他人的土地,因而导致纠纷不断。
3. 村民之间争夺土地利益在一些发展较快的村庄,因为土地价值增值,因此村民之间争夺土地利益的情况也非常常见。
解决方案由于村民土地纠纷问题的复杂性,解决这样的问题往往需要很多的配合与支持,同时需要有一种全面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方案:1. 土地规划对于土地规划不清的区域,可以通过在地图上标注区域的方式,来规范土地的位置和边界,以便村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土地位置。
2. 法律教育为了减少村民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可以通过开展一些法律教育活动,让村民们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以免自己受到侵害,并且要求他们遵守有效的规则。
3. 公开拍卖土地为了保证土地的公平分配,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让村民以透明公开的形式争夺土地利益,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4. 建立专门纠纷解决机构可以建立纠纷解决机构,在机构中设定一些相关规则与规定,来帮助村民解决矛盾与纠纷,缓解矛盾,以及提供给村民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结论土地是村民生活的重要资源,而土地纠纷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在处理土地纠纷问题时,需要借助各种方式,采用不同的方案,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以保证全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定。
土地纠纷及分类
一、土地纠纷1、简介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
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③用地手续不完备;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2、土地纠纷的分类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1)土地确权纠纷。
此类纠纷是指因不同主体间就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界线等问题产生异议而引发的争议纠纷。
非农业户口和未分到地的农业户口.(2)土地侵权纠纷。
此类纠纷是指因对他人已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构成侵害,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引发的争议纠纷。
(3)土地行政争议。
此类纠纷是指因相对人对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争议纠纷。
编辑本段二、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是指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征收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各种争议,是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案建议:
1. 法律手段
在土地纠纷解决中,法律手段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
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诉讼、仲裁等。
法律手段可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结果。
2. 协商调解
协商调解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常见方式。
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员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司法成本,缩短解决周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政府介入
政府在土地纠纷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领导干部干预、相关部门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介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政府还可以积极开展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管理政策,减少土地纠纷发生。
4. 社会化解
社会组织、专业团体等社会力量也可以参与土地纠纷解决。
这些机构可以为双方提供咨询、调解、评估等服务,推动土地纠
纷的解决。
他们还可以发挥舆论监督、社会调解等作用,促进土地纠纷的和平解决。
5. 强化监管
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承包经营等行为,是解决土地纠纷的重要举措。
防止强拆、霸占、侵占等不法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有助于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
总之,解决土地纠纷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协商调解、政府介入、社会化解、强化监管等多种方式,促进土地纠纷的和平解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202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
202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一、纠纷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因素:土地权属不明确:在一些地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土地管理不规范,导致土地权属不明确,容易引起争议。
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有时合同内容不规范,或者口头协议较多,导致合同内容难以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就难以解决。
利益冲突: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土地承包带来的利益也越来越大,导致一些纠纷的出现。
政策和法律变化:政策和法律的变化可能导致土地承包关系的变动,从而引发纠纷。
土地利用冲突:例如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冲突,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引发纠纷。
二、解决对策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土地权属: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登记和确权工作,明确每一块土地的权属,减少纠纷的发生。
规范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尽可能明确,包括承包期限、承包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减少争议。
利益平衡:在制定和执行土地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从而减少违法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建立调解机制: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及时介入调解,避免事态扩大。
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诉讼、仲裁等。
加强监管: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纠纷的发生。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不断深化和改革,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
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加强协作配合: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
总的来说,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纠纷案例分析及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案例分析及解决方案一、案例分析土地纠纷是指由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等权益争议引起的纠纷。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土地纠纷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
案例描述:某市A区有一块土地,原本由李先生所有,并进行了建设。
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该土地的权益发生了争议。
争议分析:1. 李先生的所有权是否受到侵犯:根据相关法律,土地所有权应通过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购房合同等合法文件来证明。
在该案例中,李先生是否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是关键。
2. 李先生的建设行为是否合法:土地的建设行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包括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如果李先生没有取得这些许可证,他的建设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解决方案:1. 整理相关证明文件:李先生应该搜集并整理自己在购买土地和进行建设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购房合同等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作为他土地所有权的证明。
2. 与相关部门协商:李先生可以与土地管理部门协商,了解是否存在相关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并尝试争取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李先生的建设行为违法,他可以与相关部门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与相关部门协商无效,李先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帮助他解决土地纠纷。
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李先生争取权益。
4. 调解或仲裁:如果李先生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他可以寻求土地纠纷的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这些机构将听取各方的陈述,并提出公正的调解意见或仲裁裁决。
二、解决方案的优势1. 通过整理相关证明文件,可以更好地证明李先生的土地所有权,增加胜诉的机会。
2. 与相关部门协商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支持,为解决纠纷提供更多选择。
3.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让李先生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在法律程序中获得更多的保护。
4. 调解或仲裁可以通过公正、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解决纠纷,避免争议的进一步升级。
结论:土地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合理的解决方案来解决。
在本文中,通过对一个土地纠纷案例的分析,提出了整理证明文件、与相关部门协商、寻求法律援助和调解或仲裁等解决方案,以帮助当事人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土地纠纷是指涉及土地权益的纠纷,包括土地承包、征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且利益复杂,土地纠纷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
解决土地纠纷需要依法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法:一、法律途径1. 诉讼解决:当土地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将纠纷提交给法院解决,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将土地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有效解决纠纷。
3. 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渠道,协商解决土地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快速解决纠纷。
二、行政途径1. 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土地处理决定不满意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上级行政机关重新审查决定。
2. 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将争议提交给法院判决。
三、协商解决1.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以和解的态度解决纠纷,通过双方互相迁就和妥协,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2. 当事人可以寻求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帮助和协调,通过协助调解、组织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
政府部门可以发挥咨询、调解、协调、监督等职能,推动土地纠纷的解决。
四、依法保护1. 政府部门应依法保护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土地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 加强土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工作,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为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五、加强宣传教育1. 加强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地权益的认知和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减少和预防土地纠纷的发生。
2.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合法维权。
六、改善土地管理机制1. 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土地征收、使用权转让等流程规范,提高管理效能,减少纠纷发生。
2.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提供一站式服务,便利当事人解决土地纠纷。
农村用地纠纷处理实务与法律风险
农村用地纠纷处理实务与法律风险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用地纠纷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农村用地纠纷处理的实务过程中,涉及到了很多法律风险与挑战。
本文将从实务出发,探讨在处理农村用地纠纷时如何应对法律风险,为解决农村用地纠纷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一、纠纷类型及处理实务1. 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农村用地纠纷的核心问题。
在处理土地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性质和权属。
对于涉及土地权属问题的纠纷,可以通过查阅土地权属证书、权籍调查等方式来核实土地权属。
同时,还需要对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2. 林地纠纷农村林地纠纷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在处理林地纠纷时,需要明确林地的用途和管理权限,遵守林地管理法规。
同时,还需要针对纠纷双方的诉求进行调解,保证法律和公平的原则。
在处理林地纠纷时,还应加强对林地的保护,避免非法砍伐和滥用林地资源的行为。
3. 水利设施纠纷水利设施纠纷通常涉及到农田灌溉、水源争议等问题。
在处理水利设施纠纷时,需要明确水利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维护责任。
同时,还需要考虑灌溉区域的地理环境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
在处理水利设施纠纷时,还需要注重农民的参与,并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1. 信访风险在处理农村用地纠纷时,很容易引发农民信访的问题。
农民信访可能导致上访、示威等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增加了法律风险。
要应对这一风险,需要加强对农民的沟通和信任建立,倾听农民的诉求,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 法律程序风险在处理农村用地纠纷时,涉及到很多法律程序。
如果程序不当,可能导致诉讼的无效或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法律程序风险,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处理纠纷时,要确保相关证据的合法来源,并遵守诉讼时限等规定。
3. 权益保护风险在处理农村用地纠纷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类型及解决对策和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类型及解决的对策和建议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至今已经有10年时间了,农民的土地纠纷案件解决的方法也由政府解决为主逐步转向由法制解决。
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更加规范了土地纠纷处理的程序。
多年来经过全体经管干部的共同努力,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的政策法规,规范村集体资源发包的程序,县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配齐土地流转资信审查员和合同签定鉴证员,土地流转都已经依法有序开展,近几年来因土地纠纷上访人数逐年减少,但解决起来难度都很大。
上半年针对这种现状我们在全县进行了专题调研。
2010年末全县仲裁部门和乡镇调解员受理土地承包纠纷89起,其中仲裁解决34起,调解解决的55起。
2011年受理61起,其中仲裁解决13起,调解解决48起,2012年上半年受理26起,其中仲裁5起,调解解决21起。
近3年有8起土地纠纷案子都是通过信访联系会,农业县长带队组成工作组与法院沟通研究后通过裁决解决的。
虽然纠纷不多但解决都花费了县乡村干部的大量物力和精力,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农村土地纠纷新特点:由于信访部门上级涉土案件不复议、法院不受理,土地纠纷案件都集中到仲裁部门来解决,由此土地纠纷出现新特点:一是侵权纠纷增加,争要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减少;二是流转给亲戚朋友的增加,村里二轮承包前流转出去的减少;三是流转合同写的条款多详细的增加,不写附加条件的减少;四集体访的增加,个访的减少;,五是提出仲裁调解的多,政策咨询的少;缠访的丁子户,赖子户多,解决起来非常棘手。
二、土地纠纷的类型(一)2010年农村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换发土地使用证确权时由于地界不清产生的侵权纠纷:(1)村与村地界不清,通过确权发现外村农户种着本村地而且没与任何村签定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村里要求收回外村农户占地,而现种地户即不交费也不退地产生纠纷;典型的是长安村39户种文化村460亩耕地,文化村与长安村农户要地引起群访进省两次,解决了2年才要回争议地。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意见范文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意见范文一、前言农村土地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的生存保障。
然而,在土地流转、承包、拆迁等过程中,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特制定本处理意见。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表现农村土地纠纷主要表现为:1.土地承包纠纷: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包括承包期限、承包面积、土地权属等问题。
2.土地流转纠纷: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土地承包权的转让、租赁等行为,纠纷主要集中在流转价格、流转期限、流转用途等方面。
3.土地拆迁纠纷:农村土地拆迁涉及到政府征收、村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问题,纠纷主要涉及补偿金额、补偿标准、拆迁程序等方面。
4.土地违法占用纠纷:涉及到非法占用农村土地的行为,纠纷主要集中在执法机关查处、补偿金额等方面。
5.其他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权属纠纷、土地证书纠纷等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纠纷。
三、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原则1.依法处理: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遵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一方,维护农民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3.调解优先: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多元化处理: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采取多元化手段,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处理方式。
5.公开透明: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保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机制1.建立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机构:设立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委员会,统一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加强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农村土地纠纷,促进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建立仲裁机构:设立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审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4.加强司法保障:依法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法院,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解决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一直存在,给农村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造成了不利影响。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利益的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中,因合同履行、土地权属、土地规划等问题引发的纠纷。
这些纠纷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导致农村土地资源浪费和社会稳定问题,也给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不仅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需要政府、农民群众、土地承包经营者等多方共同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背景介绍】部分到此结束。
1.2 问题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土地承包纠纷的发生不仅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更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如农村社会不稳定、农民收入不稳定等。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存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障碍,亟需加以解决。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深入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意义,对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意义】对于我们制定解决对策建议,改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现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正文2.1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现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当前农村社会稳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及面广泛,影响深远。
这种纠纷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引发的纠纷原因多样化,如因为承包方面临外来人口进入导致的土地流转,合同权益不清晰等问题。
土地纠纷的类型及对策
土地纠纷的类型及对策作者:李海泉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2年第13期随着农村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随之发生变化,农村土地承包中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渐增多。
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需要理清根源,标本兼治。
一、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类型1、遗留问题型。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实行税费改革之前,农民负担偏重,农产品价格过低,种植效益差,农民种田积极性不高。
一些农户口头表示不要承包地,但没有办理书面放弃手续,有的要了承包地本人却不种植,村组为了完成税费任务,就将土地交给其他农户种植。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种田没了负担,还享受国家发给的补贴,农产品价格又不断看涨,部分弃耕的农户重新向村里要田,例如1999年3月22日,新利街五星村民韩某一家五口人弃耕到哈尔滨市打工,村里把其家承包地转包给其他村民耕种,2010年韩某回来向村里要承包地,因发包合同未到期,经多次调解商定,待合同到期后交回韩某种植。
根据新利街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第二轮土地发包时一部分村组干部工作不规范、工作不细致或者有徇私舞弊、偏亲向友的事情发生,从而引发纠纷。
此类纠纷占30%左右,经过多年的梳理现在此类问题的发生呈下降趋势。
2、人地矛盾型。
一部分农户由于子女进城工作、婚出、老人去世等原因人口减少,另有部分农户由于婚入、新出生和新迁进等原因而人口增加,造成农户之间实际人均占有耕地数量相差悬殊。
例如:新利街五星村李某一家98年土地调整时,按当时分地标准,每人4亩一家6口人分得承包田24亩,现在李某的父母妻子相继去世,子女考学参加工作户口外迁,现在户口上只剩下李某1人承包经营24亩土地。
而另一户居民施某98年土地调整时,一家4口人分的16亩土地,现在施某两儿子相继结婚并且生子,施家婚入2人新生2人总共施某家现有人口8人共同种植这16亩耕地,人均占有耕地2亩,按现在的生活标准,如不外出打工或者发展第二三产业,施某一家仅靠这些土地显然无法生活。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及调解仲裁策略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及调解仲裁策略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纠纷时有发生。
这些纠纷通常是因为合同争议、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租赁争议以及土地补偿问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调解和仲裁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下面将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类型以及调解和仲裁的策略。
土地承包合同争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争议包括合同签订争议、合同履行争议、合同解除争议等。
为了避免签订合同后产生的争议,建议协商过程中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租金等相关条款,并在合同中详细阐述。
履行合同时,应遵守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承包费用,确保土地的持续使用。
如遇到问题,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内解决纠纷。
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使用权争议主要是因为承包人未按约定使用土地,或将土地转租他人等情况导致。
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应明确土地使用的范围和用途,并严格遵守合同规定。
如承包人转租土地给他人,应与地主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
如地主发现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农村地区的土地租赁争议通常是因为双方对土地租赁的标准和要求存在分歧。
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就租赁期限、租金和保证金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如遇到争议,可以尝试用土地公告、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土地补偿问题在农村地区,当政府需要用土地建设公共设施时,需要向农民进行土地补偿。
土地补偿时,应根据土地等级、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以确定补偿标准。
另外,应在协商过程中,明确补偿方式和时间,避免后续的纠纷。
调解和仲裁策略调解和仲裁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常见方式。
在调解中,公正、客观、灵活等原则应得到充分遵守,以便确保调解的有效性。
在仲裁过程中,应制定明确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并在仲裁员的选择中考虑其专业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应尽可能避免引发打官司的纠纷,而应采用调解、仲裁等妥善处理纠纷的方式,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
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成因及对策分析
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成因及对策分析作者:闫飞霞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08年第07期摘要当前“三农”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土地的地位日益重要,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纠纷却日益增多,结合实际,总结并分析了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及成因,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期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纠纷;类型;成因;对策中图分类号 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07-0221-01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和主要类型1.1政策变化引起的纠纷税改前,农民种田要交统筹款、提留款,收入很低,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有了稳定的收入后,便将原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税费等也就由新的承包人承担。
可税改后,不仅税费大大减轻,而且种地农民还可拿到良种田和水稻田2种补贴,种地带来的显著利润让原承包户纷纷要求退还土地,受让人由于在土地上的投入和自己的经营计划不能实现等原因,不愿退还,从而引发纠纷。
1.2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①过去因兴办学校、乡镇企业等项目使用村组土地,这些学校或经济组织不复存在后,土地由有关部门经营,村组要求收回原被占用的土地,而这些土地因所有权与使用权不一产生纠纷。
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不明确。
第一轮发包时,有的土地没登记,有的登记与耕种数量不一样,后逐渐被便利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
1.3基层组织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①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而私自发包给家族成员或有其他关系的农户,因此引发纠纷。
②利用村委会换届或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村委会负责人变更,以原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引起纠纷。
③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引起纠纷。
④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
⑤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问题的纠纷等。
1.4经济利益驱动引起纠纷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土地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
土地纠纷案例大全
土地纠纷案例大全土地纠纷是指因土地的权属、使用、收益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在中国,土地纠纷案件屡见不鲜,涉及的问题种类繁多,解决起来也颇为复杂。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典型的土地纠纷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土地纠纷的性质和解决方法。
1. 村民集体土地被侵占。
在农村地区,村民集体土地被侵占的情况时有发生。
例如,某地村民集体土地被当地政府以征地补偿的名义侵占,但补偿款并未按规定发放,导致村民不满,最终引发了土地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政府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城市建设用地纠纷。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土地使用和征收问题。
有些开发商为了谋取私利,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土地使用权,导致土地纠纷。
例如,某城市的一处建设用地被开发商非法占用,引发了业主的维权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农民土地承包纠纷。
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是一项重要的农村改革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某地农民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引发了矛盾和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承包权益,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土地污染纠纷。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例如,某地的一处工业用地因排放污染物导致周边土地受到污染,引发了土地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污染的土地所有者可以向污染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清理土地污染,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5. 土地界址纠纷。
在农村地区,土地界址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例如,某地两家农民因土地界址问题发生矛盾,最终演变成了土地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土地部门或法院调解,明确土地界址,解决纠纷,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一些典型的土地纠纷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土地纠纷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解决土地纠纷问题时,需要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防范土地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邻居间土地纠纷
邻居间土地纠纷在我们生活的社区中,邻居间的友好关系非常重要。
然而,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土地纠纷,可能涉及到界限争议、建筑物使用权、土地利用等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邻居间土地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这类问题。
1. 引言邻居间土地纠纷可能出现在城市、乡村或其他地方,不同的土地市场和产权制度可能对此产生不同的影响。
解决邻居间土地纠纷需要全面考虑各方利益,注重法律规定,并尽量寻求和解和协商解决的途径。
2. 常见的邻居间土地纠纷(1)界限争议:邻居间常常发生关于土地边界线的争论,导致争议加剧甚至牵扯到法庭。
(2)建筑物使用权:当一方邻居未经允许侵占他人土地建造建筑物,可能引发争端。
(3)土地利用:邻居间的不同用地方式可能会引发对土地的使用权纠纷,如农地转作他用引起争议等。
3. 解决邻居间土地纠纷的途径(1)自愿协商:当土地纠纷出现时,首要的解决途径是通过自愿协商来达成和解。
各方可以通过面对面的沟通,理解彼此的需求和关切,以达成互利双赢的解决方案。
(2)调解和仲裁:当自愿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考虑寻求专业调解员或仲裁机构的帮助。
调解员和仲裁员会公正地听取各方的陈述,并提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3)法律诉讼:当其他方法无法解决争议时,不得不求助于法律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准备相关证据,并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提起诉讼。
4. 预防邻居间土地纠纷的措施(1)明确土地边界:及时对土地边界进行测量和标示,确保双方都清楚边界的位置。
(2)保留证据:保留重要文件、合同或照片等证据,以备将来证明自己对土地的权益。
(3)遵守法律规定: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在土地使用及建设中符合相关规定。
5. 结语邻居间土地纠纷可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态度和合适的解决方法来缓解和解决。
在面对土地纠纷时,我们应该理性冷静,积极沟通,遵守法律,并尽一切努力避免诉讼,以维护社区邻里间的和谐与友好关系。
土地纠纷案分析
土地纠纷案分析近年来,土地纠纷案件在我国日益增多。
土地纠纷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社会秩序和稳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土地纠纷案,本文将对土地纠纷案进行分析,并探讨预防与解决该类纠纷的有效方法。
一、土地纠纷案的类型土地纠纷案件种类繁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土地征收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流转纠纷等。
土地征收纠纷是指政府违法征收或强制征收土地时与土地所有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这类案件常常涉及到征收补偿标准、拆迁安置问题、征收手续合法性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转让、继承等问题引发的纠纷。
这类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承包合同争议、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问题等。
土地使用权纠纷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在土地使用期限、用途、权益归属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类案件常常包括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土地处分合同纠纷等。
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引发的纠纷。
这类案件中,产权证、购房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常是争议的焦点。
土地流转纠纷是指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争议,比如流转价格、流转期限、流转方的履约等。
这类案件中,流转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纠纷解决的重点。
二、土地纠纷案的产生原因土地纠纷案件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执行问题、地方利益矛盾、土地管理不规范以及信息不对称等。
法律执行问题是导致土地纠纷案件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土地法律规定相对完善,然而在土地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有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存在执行不力、违法违规等问题,导致土地权益受损和纠纷的产生。
地方利益矛盾也是导致土地纠纷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地方政府常常需要土地资源来支持经济发展。
不同利益方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分配存在分歧,导致纠纷的产生。
土地管理不规范也是土地纠纷案件产生的一个根源。
有些地方对于土地征收、流转、承包等方面的管理不规范,操作不规范,导致土地纠纷的频发。
土地纠纷谈话提纲
土地纠纷谈话提纲
一、引言
- 简述土地纠纷的背景和重要性
二、土地纠纷的定义与分类
- 解释土地纠纷的概念
- 分类介绍常见的土地纠纷类型,如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三、土地纠纷的成因
- 分析导致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如土地政策不完善、土地利益分配不公等
四、土地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
- 简要介绍土地纠纷解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五、土地纠纷解决的途径与程序
- 详细阐述土地纠纷解决的常见途径,如行政诉讼、仲裁、调解等
- 介绍土地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如提供证据、申请救济等六、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与方法
- 分析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如公正、公平、合理等
- 探讨土地纠纷调解的方法,如协商、调查取证、专家评估等
七、土地纠纷解决的案例分析
-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土地纠纷案例,分析其发生原因、解决途径和结果
八、土地纠纷预防与管理
- 探讨如何预防土地纠纷的发生,如加强土地管理、健全土地法规体系等
- 介绍土地纠纷管理的重点工作,如加强监管、提高执法水平等九、土地纠纷解决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简要介绍其他国家或地区在土地纠纷解决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提出可借鉴之处
十、结语
- 总结土地纠纷谈话的主要内容
- 强调土地纠纷解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上是关于土地纠纷谈话提纲的一些内容,通过对每个部分的详细描述和分析,可以全面了解土地纠纷的定义、成因、解决途径和方法,以及预防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希望本文能对读者对土地纠纷问题有所启发,并为解决土地纠纷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土地使用权纠纷
土地使用权纠纷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土地使用权纠纷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自有土地授予他人使用的权利。
然而,在土地使用权交易中,由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土地市场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土地使用权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探讨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原因、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原因1. 不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土地使用权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造成土地使用权方对土地的掌控能力不足,容易导致交易中的矛盾和纠纷。
另一方面,土地管理法规不够完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变更手续复杂,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进行违法操作,进一步加剧纠纷的发生。
2. 土地市场监管不到位土地市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土地使用权纠纷频发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由于土地市场监管不严,存在虚假交易、强迫交易等问题,使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过程被扰乱,各方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特别是在土地市场繁荣时,不法分子往往乘机进行欺诈行为,致使土地使用权纠纷层出不穷。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方法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应加强土地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土地使用权规划和管理体系,明确土地使用权的界定和变更程序,规范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交易。
同时,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确保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提高土地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机制,对土地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
严厉打击虚假交易、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为各方提供公平的交易环境。
3. 加强法律援助和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援助和调解机制,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协助各方解决矛盾,从而减少对司法程序的依赖。
土地纠纷处置方案
土地纠纷处置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纠纷问题逐渐加剧,给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此,制定合理的土地纠纷处置方案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目前土地纠纷的处置方案。
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在制定解决方案前,首先需要对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进行归纳、总结。
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土地纠纷存在以下主要类型:•城乡土地流转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土地闲置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纠纷的处置方案加强调解工作目前,土地纠纷调解工作不够顺畅,或者说不够尽心、不够专业。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落实专门的调解机构和人员、改进调解方式、贯彻调解机构权威等方式,加强土地纠纷调解工作。
多元解决渠道土地纠纷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使单一的解决方案有限。
在此情况下,需要开拓多元化、多领域的解决渠道。
我们可以通过支持法律援助机构、成立争议解决中心、建立服务热线等方式,让纠纷的当事人都能够寻求到多元解决的途径。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针对一些故意造成、坚持斗争、恶意煽动等不法行为,我们可以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查处。
这包括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开展法律援助、依法追究责任等。
优化政策体系土地问题与政策有密切关系,优化政策体系对于解决土地纠纷问题至关重要。
可以在土地流转、征收补偿、承包经营权、土地利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以切实维护各方利益、保障社会稳定。
结语综合考虑土地纠纷的类型和现况,加强调解工作,开拓多元化解决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优化政策体系一体化进行,才能有效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确定具体落实细节和步骤,推动土地纠纷处置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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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类型及治理一、引言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值得关注。
土地是财富之母。
因为土地具有重大的利益,围绕着土地会产生出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和博弈。
在农业型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前,土地承担着高昂的税费负担,土地的利益不大。
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不仅不再收取税费,而且发放各种补贴,土地利益凸现,围绕着土地收益及决定土地收益背后的权利安排,各方进行了激烈博弈(贺雪峰,2010)。
土地既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希望所在。
近年来,农村地区的社会矛盾较为集中和突出,尤其是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不断凸显。
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相印证,我国农村土地纠纷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村土地纠纷主要表现为农村内部的土地承包纠纷和乡镇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村民与村级组织间关于土地发包、调整及收益分配的纠纷较为突出(白呈明,2006)。
自2004年国家实施税费改革以来,各种支农惠农政策接踵而来,土地赋予的经济价值迅速凸显,同时,快速城市化使得农村土地的非农化收益不断提高。
土地价值的“跳变”导致农村土地纠纷呈现爆发性增长。
其中,原本放弃土地的村民索要承包地、原本转包的村民索回转包土地以及征地补偿等土地纠纷问题尤为突出。
至此,土地纠纷从幕后走向台前,取代了以往较为突出的税费负担问题,成为农村地区最为突出的社会矛盾。
当前,尽管农村土地纠纷已从2004年前后的爆发期进入平稳期,但仍十分突出,不可放松警惕。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相较于其他社会矛盾,农村土地纠纷具有数量庞大(十分普遍,涉及面广)、类型多样(如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土地收益分配纠纷、土地征收纠纷、土地调整纠纷等)、原因复杂(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现实政策问题;既有农村习俗问题,也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既有基层管理不足的问题,也有权利滥用的问题)、主体多元(包括农户、村级组织、村民小组、政府部门及资本持有者等之间的各种纠纷)、群体性(涉及人员多,往往涉及很多村民或整个村级组织)、危害性大(利益争执激烈,容易激化矛盾,演化为暴力冲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显著特点。
因此,如何更好地化解和预防农村土地纠纷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自2004年以来,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作为一个理论和实践中都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研究颇多。
就农村土地纠纷类型化的相关研究而言,代表性的研究,如梅东海(2008)根据纠纷主体不同,将其划分为农户—农户或村—村、农户—村民小组(土地的集体所有者)、农民—基层组织及干部、农民—较高层政府及其土地主管部门、农民—资本持有者等五个类别的土地纠纷。
这种划分的标准很明确,而且纠纷主体本身反映的是利益主体,抓住了纠纷背后利益冲突的本质属性。
赵成友(2009)从土地纠纷的根源出发,将其划分为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基层组织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和经济利益驱动引起的纠纷,这种划分直击纠纷背后的成因及产生根源,较深刻地把握了纠纷的本质。
范文涛(2010)从土地纠纷的性质和法律的规定两个划分标准出发,将其划分为土地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农地征用补偿纠纷。
应当说,这种划分逻辑很清晰,较为全面准确地把握了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
上述三种分类方法,从各自不同却又都很重要的分析视角进行了划分,具有很大的启发性,但相关研究仍不够深入、细致和全面。
尽管农村土地纠纷的表现形式和涉及内容纷繁复杂,但化繁就简,从纠纷的内容来看,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集体所有权权属纠纷、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1.集体所有权权属纠纷。
简要地说,权属纠纷就是与土地产权归属相关的纠纷,是在既定的土地法律制度框架内,各当事方就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侵权及派生权利主张存在对立冲突或争议的状况。
由于历史成因,我国的土地权属十分复杂。
随着土地利用的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权属纠纷开始不断凸现出来,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趋势。
我国的土地产权具有特殊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两权分离的土地产权制度,即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分离。
据此,为简化起见,权属纠纷可分为土地所有权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从表现形式来看,土地所有权纠纷有村集体与村集体之间、村民小组与村民小组之间、村集体与国家机构之间等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往往出现在临界的两个村集体之间。
由于历史上两个村无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在经历长时间的发展变化后,原地形地貌已无法辨认,或新划地界不清或不合理,兴修水利、平整土地、开荒、更改河道等造成地界变化等,导致地界纠纷。
第二种类型表现在同一个村的不同村民小组之间。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多次变迁,20世纪60年代的“农业60条”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规定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随着20世纪80年代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生产队也逐步演变成现在的村民小组。
但由于乡、村、社、队、场因合并、分割、改变隶属关系等行政建制变化遗留的权属未定,导致村集体内部各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纠纷。
第三种类型表现在村集体与国家机构之间。
主要原因是过去兴修水利、兴办企业等原因,将原属于村集体的土地无偿划拨或转让给国营农场、企业或政府部门等,但一直未能返还给村集体,由此引发土地纠纷。
一般而言,这些土地应返还村集体。
2.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
相当于土地所有权权属纠纷,承包经营权的权属纠纷范围要广得多,也更为琐碎。
目前,关于承包经营权分配的一般性原则早在1947年通过实施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就已明确,即“土地分配,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
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承包经营权演化为一种“成员权”,即所有村民平等分配土地。
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分配是一个十分繁琐且难以做到绝对公平公正的细致性工作,且多因政策变迁引起的纠纷也较多。
具体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土地发包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程序有明确规定,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坚持程序合法,保证土地发包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但发包过程没有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未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或以低价发包。
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体性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土地调整过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现行法律规定赋予村集体一定的调整土地的权利,但一旦这种调整被使用不当乃至滥用,就会产生土地纠纷。
如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及出嫁女等公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用行政命72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三是违规预留机动地。
现行法律规定村集体可以预留一部分机动地,用于在承包期内本村有新增人口,或者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丧失承包地的,就可以将机动地承包给这些人。
预留机动地是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灵活作法,一旦发生人地矛盾,可以用预留机动地来解决而不必进行土地调整,既解决了无地农民的土地问题,也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一般规定,发包方预留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
但很多地方因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而引发土地纠纷;机动地原本是用于调节作用,但一些地方在有机动地的情况下,不将其分配给新增人口而违规转包创收,谋取私利,由此导致土地纠纷。
四是集体组织成员权资格问题。
由于承包经营权本质上是一种成员权,因而成员资格问题颇多,多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出生、死亡、婚嫁、农转非、参加工作等变更引起的。
这类纠纷尤为突出地表现在妇女土地权益方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现实中妇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这主要有四种情况:(1)妇女土地权益虚置化。
由于农村土地分配以户为单位,农村女性在未出嫁时虽然名义上有土地,但户主绝大多数为父辈男性,实质上其土地权属是虚化的。
(2)因外嫁而丧失土地权益。
一些地区妇女出嫁后土地即被收回或由娘家人耕种,由此失去对娘家村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收益权。
而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框架下,外嫁女在婆家难以分得土地。
(3)因离婚或丧偶而丧失土地权益。
离婚后男方村强行收回妇女的责任田并将其户口迁往其娘家,抑或丈夫去世,村里便将该妇女的户口取消并收回土地,这种现象仍不鲜见。
(4)因男方入赘而丧失土地。
这是指通常所说的“倒插门”,丈夫到女方家落户。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男方可以到女方家落户分田,但根据农村“从夫居”的习俗,其很难获得同等的土地权利。
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现行法律规定,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
适当引导农户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活跃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由承包方自愿进行。
有一些地方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发包方以结构调整为借口,以各种手段强迫承包方将承包地流转,集中土地搞所谓“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导致土地流转纠纷不断出现(史卫民,20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是流转双方在流转过程及履行流转合同时发生的纠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流转越来越普遍,导致的流转纠纷也较多。
这主要有四种情形:(1)当事人双方自愿流转。
这种情形由于农户之间多为口头协议约定流转事宜,不签订正式的书面流转合同,自行流转,不到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报批、备案、登记,这很容易引起分歧。
而一旦有人违约,将难以追究违约责任,引起纠纷。
这种情形特别突出地表现在2004年前后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出台之后。
在国家进行农业税改革前,农民种田要交农业税、统筹款、提留款等多项费用,加之粮食价格的低迷,农民的农业收益甚微。
农民外出务工,将原承包的土地以极低的价格转包给他人。
但随着粮食补贴政策的实施,土地的预期收入跳跃式上升,由此导致原承包土地的农民纷纷返乡,提出退还土地、返还承包期间粮食补贴等要求。
而依据双方约定,承包土地的农户由于考虑自己经济利益等方面原因,不愿退还土地或增加承包费用等。
由于双方流转程序不规范,缺乏流转合同作为依据,这类纠纷的裁决往往有利于原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