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
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下问题的看法及展望
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下问题的看法及展望国际商事仲裁,听起来就像是高大上的东西,其实就跟咱们生活中那些琐事一样,遇到纠纷的时候,大家想的都是怎么解决问题。
想象一下,两个商人,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结果因为一份合同闹得不可开交,这时候他们可不想在法庭上对簿公堂,费时费力,最终结果可能都让人失望。
于是,仲裁就像是那位智慧的老者,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更加灵活、低调的解决方案。
哎,这种情况在国际上比比皆是,大家都想用更简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省得满头大汗。
说到国际商事仲裁,首先要提的是透明度。
大家都知道,钱的事儿特别敏感,像是趁热打铁,有的人一着急就容易出错。
很多人觉得仲裁过程神秘兮兮,像是看不见的黑箱操作。
这可真让人捏了一把汗,心里没底呀。
要是能把这些程序弄得更加公开,让当事人心里有个底,谁不愿意呢?透明度提升,大家的信任感也就跟着上升,简直是一箭双雕,简直是买一送一的好事。
再说,仲裁的效率。
这一点可真是重中之重,大家都想快刀斩乱麻。
想象一下,你一个案件拖了好几年,最后的结果却是杯水车薪,那真是让人心灰意冷。
像在仲裁中,通常是能迅速见到成效,大家都想尽快解决问题,回归正常的商业运作。
可是,有时候仲裁也拖得让人心急如焚,个别仲裁庭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让这个过程变得缓慢。
我们都知道,时间就是金钱,大家可不想因为一个案件就耽误了事业的大好前程。
仲裁的公正性也是不容忽视的。
公正就像是给人一个公平的舞台,大家都希望能在这个舞台上舞出自己的精彩。
然而,仲裁的公正性有时也会受到质疑,尤其是在不同法律文化交融的背景下。
一个小小的细节就可能让人觉得有失公允,毕竟商人们的心眼儿可都是特别细的,谁也不想在交易中吃亏。
要是能够确保仲裁员的中立性和专业性,那真是让人心里踏实。
说到国际商事仲裁,当然少不了技术的影响。
你想啊,现在科技发展得飞快,线上会议、电子证据等等都在改变着传统的仲裁模式。
这让一切变得更加便捷,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大家都在家里憋得慌,在线仲裁简直成了救命稻草。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问题的思考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问题的思考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民商事争议;双边机制;多边机制“一带一路”从萌芽到蓬勃发展途中不过经历了短短两年的时间。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是中国适应国际发展的新抉择,是中国综合国力提升的新体现,是中国大国地位的新要求。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一带一路”中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仲裁。
一、国际商事仲裁与“一带一路”的关系(一)“一带一路”促进了国际商事仲裁机制发挥作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除去我国大约有64个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并存,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市场并存,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复杂多样。
在各国对外经济的交流合作中,民商事纠纷层出不穷,案件类型多样。
仲裁由于其自身高效便捷、经济公正的性质,比诉讼更具有竞争力。
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并不是说已经完美无缺了,关于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法律的适用、涉外司法文书的域外执行力、罪犯的引渡和庇护等问题的都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但鲍波尔曾说过“正是问题激发我们去学习、去实践、去观察”。
“一带一路”贸易的复杂性与纠纷的多样性促进了国际商事仲裁不断发展、完善自己以适应复杂多样的国际环境的需要。
(二)完善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一带一路”重要的司法保障国际商事仲裁适用的优势在“一带一路”的纠纷争议中已逐渐得到印证,成为争端双方的优先选择。
现代化的商事仲裁还被时代注入了新的使命:其一,仲裁可借由争议解决,作为争夺国际投资与贸易规则界定权和解释权的平台,其二,仲裁的发展状况被世界银行视为衡量投资环境与法制环境的重要指标;其三,仲裁作为法律服务业,本身亦可带动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收益[]。
因此完善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保障“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各类纠纷得到公正合理迅速的解决,增加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安全感和信心,是“一带一路”倡议重要的司法保障。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隐患(一)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国家间法律制度的不统一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紧急仲裁员、仲裁员的第三方资助、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的管辖权等新问题[],以及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在现行的《仲裁法》中都得不到解决。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仲裁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仲裁作者:杨光来源:《新生代·上半月》2018年第10期【摘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渐成熟和持续推进,中国企业越来越多的选择拓展对外业务,给自身的发展和中国经济的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
但是,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中国与各“一带一路”沿线国之间将会面对一系列民商事争议,包括中国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的现行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因国内法律制度不足以有效而合理的解决这些纠纷。
因此,在“一带一路”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应当吸取、借鉴既有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完善以仲裁为主要方式的争端解决机制,积极鼓励当事人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
【关键词】:“一带一路” 仲裁民商事争议争端解决机制一、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机遇(一)推动仲裁专业化发展,促进仲裁规则的协调性“一带一路”倡议持续而稳定的推进趋势,对于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专业化有着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仲裁的独立性为仲裁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各国法院削弱行政干预仲裁及仲裁司法监督以及意思自治原则在立法、司法方面得到的充分认可和尊重更是为仲裁的专业化增添了动力。
“仲裁市场化”理念的提出是我国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下,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所做的最为典型的举措。
推动仲裁专业化发展,同时也会促进仲裁规则的协调性。
世界各国的仲裁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一些主要的常设仲裁机构虽有不同,但诸如仲裁地点的选定、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的选任等相关规定和适用的仲裁规则却相差不多。
另外,在“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下,各沿线国家在经济、政治方面的合作愈发的密切、频繁,为各国就涉外民商事仲裁规则的进一步相互融合、协调统一提供了契机。
(二)构建区域性仲裁机构、公约,重塑国际商事仲裁新格局目前,我国参与了如联合国等全球性或区域性政治、经济、金融机构。
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之下,我国和多个国家达成了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协定,唯独在国际商事仲裁和司法等方面留下了空白。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与趋势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与趋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国与国之间的商业合作也越来越频繁。
然而,由于法律体系的差异以及跨国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商业纠纷的解决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国际商事仲裁应运而生,成为了解决商业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将论述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与趋势。
1.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历程国际商事仲裁起源于19世纪末的国际私法领域,旨在解决商业争端并促进跨国商业合作的发展。
国际商业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这一制度的正式确立。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国际商事仲裁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广泛接受和采纳的纠纷解决方式。
2. 国际商事仲裁的优势国际商事仲裁相比于传统的法院诉讼具有许多显著的优势。
首先,仲裁程序通常更为迅速和高效,减少了纠纷解决的时间和成本。
其次,仲裁的隐私保护更好,当事人可以在保密的环境下解决争端,避免了商业秘密的泄露。
第三,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和执行,提高了争端解决的可执行性。
3. 国际商事仲裁的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首先,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例如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国际商事仲裁也将会发生变革。
这些技术可以提供更安全、透明和高效的仲裁过程。
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往往需要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因此,培养具备跨文化和多语言背景的仲裁专家变得尤为重要。
此外,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也逐渐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议题。
4. 国际商事仲裁的挑战虽然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许多优势,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仲裁裁决的执行仍然存在问题。
尽管《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保证了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然存在执行问题。
此外,仲裁的费用和程序也可能成为一些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商事仲裁的障碍。
5. 未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展望未来,国际商事仲裁有望继续发展和壮大。
随着全球商业往来的进一步加深,商业合同的纠纷将会增多,仲裁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
同时,通过推动仲裁流程的简化和成本的降低,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国际商事仲裁中。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向
的要求相 比, 我国的仲裁范围相对狭小 , 应适当予 以
扩展 。 I 2 在加入 WT O之后 , 国必须按 照法制统一 、 我 非岐视 、公开透 明的原则 ,尽快构建和完善 既符合
WT O规则 、 又符合我 国国情 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
则, 诸如协议 仲裁 、 一裁终局 、 仲裁协议 的独立性 、 仲 裁与调解相结合 、仲裁 中的临时保全措施等方面起
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 国际 民商事争议解决 的复
关仲裁 的立法 , 受历史条件所制约 , 该法 在诸 多方面
杂化 , 而国际商事 仲裁无疑是解决 国际 民商事争议 的一种快速 、 有效 的机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
程 的加快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 国经济纠纷和 商事争议 的有效手段之一 , 得到 了广泛 的应用 。世 界经济一体化 的不断加强 ,国际贸易和 国际投资的 迅速发展 , 世界市场 的全面形成 , 为中国国际商事仲 裁 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丰沃的土壤 。 在经济全球化 和 中国已加入 WT O的背景下 , 析中国国际商事仲 分 裁的发展现状 与障碍 , 总结和探索其今 后的改革与 发展趋向 , 有重要 的理论 和现实 意义。 具
相契合 。‘ 常认 为 , 嗵 广义的 “ 国 ’ 一词涵盖 ‘ 外” 涉 ,
但“ 涉外” 一词无论如何不等 于“ 国际” 。当今其他 国 家的仲裁法在规定国际仲裁事项时 , 鲜有使用 “ 涉外
仲裁” 这一术语 的。 仲裁法 》 《 仅提及 “ 涉外” 仲裁 , 使 得 中国的仲裁制度似乎 国别性太强 , 不利于中国国
・
3 ・ 3
袁周斌 : 中国国际商事 仲裁 的发展趋 向
( ) 二 经济 全球 化 对 中 国仲 裁 理 念 的要 求
我国仲裁制度的新进展与变革
我国仲裁制度的新进展与变革2023年,我国仲裁制度在不断地迈向更加规范化、科技化和国际化的方向。
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治理趋势的背景下,我国仲裁制度的新进展和变革也被寄予厚望。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我国仲裁制度的新进展和变革。
一、更加规范化的仲裁制度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我国仲裁制度正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制定了更加严格的仲裁规则和程序。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仲裁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对仲裁员的素质要求、仲裁程序、仲裁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级仲裁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
其次,强化了仲裁裁决的执行力度。
仲裁裁决不仅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效力,而且更便捷快速、成本低廉,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二、更加科技化的仲裁制度在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的背景下,我国仲裁制度正朝着更加科技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大力推进“互联网+仲裁”模式。
仲裁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全国性、统一的仲裁信息系统,实现了先睹为快的公开和公正。
其次,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
比如,仲裁机构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辅助仲裁员进行仲裁裁决。
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仲裁经验和案情的分析和梳理,为仲裁员提供更科学的裁决依据。
三、更加国际化的仲裁制度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我国仲裁制度正朝着更加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加强了国际仲裁的合作与交流。
我国已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中心之一,各级仲裁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仲裁活动,不断提升国际仲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其次,加强了对外开放和对外服务的建设。
我国仲裁机构积极承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制定了“双语同时受理、原则适用中国法、争议本质决定管辖”的“中国方案”,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总之,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仲裁制度的新进展和变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未来,我国仲裁制度将以规范化、科技化和国际化为方向,进一步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提升国际仲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治理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论文
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论文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之间跨境贸易逐渐增多,但在国际贸易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争议和纠纷,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往往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和纠纷,国际商事仲裁越来越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和原因。
一.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1. 跨国仲裁的普及随着贸易和投资的跨国化,国际仲裁的使用已经成为跨国争端解决的首选。
2. 仲裁规则的普及各国法律制度、法官体系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仲裁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从而制约了仲裁的普及。
但是,随着仲裁制度和规则的逐渐统一,仲裁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3. 仲裁代表性与公正性的提高为了保证仲裁的代表性和公正性,仲裁程序必须符合严格的质量要求。
随着现代仲裁机制的发展,仲裁所需要的专业化和标准化程度得到了大幅提高。
4. 仲裁机构的国际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它们日益走向国际化。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发展必须顺应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不断开拓市场、聘请国际化专业人员、规范管理等多方面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需求。
二. 国际商事仲裁的原因分析1. 国际商事纠纷的增多由于贸易和投资的跨境化,国际商事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而传统的法院解决纠纷所需的时间和费用等,经常给当事人带来较大的困难和风险。
2. 仲裁程序越来越成熟随着工商业务的不断发展,仲裁规则和程序也日益成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解决争议的途径。
3. 国际商事仲裁的便利性相对于传统司法程序,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时效较短、法律制度较简便、文书成本较低等优点,更加方便和高效。
4. 国际秩序的维护仲裁作为一种国际公共机构,旨在维护国际秩序和国际和平,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透明的解决争端的平台。
总之,国际商事仲裁的普及和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国际贸易中,仲裁的使用已经成为跨国争端解决的首选,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国际和平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因此,发展国际商事仲裁机制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和保障商人利益至关重要。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改革与发展的趋向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向在21 世纪,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关系进入了更深层次的交织和融合,与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发展相适应,国际商事仲裁也必将向全球一体化发展。
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只要针对其当前的发展障碍,通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就完全可以在全球化的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我觉得中国国际仲裁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国际商事仲裁人才培养、仲裁合作、文化交流日趋活跃各国仲裁机构为了发展仲裁事业,缩短分歧,取长补短,彼此开展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访问活动日趋增多。
这也推动了仲裁制度的国际统一化趋势。
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每年都有大量的外事活动,加强与各国仲裁界和国际仲裁组织的交流和合作,既宣传了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事业,也加深了对国外仲裁状况的了解,交流了仲裁文化和经验。
中国近几年每年还鼓励和组织国内高校参加“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该赛事在国际仲裁界,国际商事法律界及法学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
(二)国际商事仲裁类型的多样化国际商事仲裁类型的多样化表现为除了健全传统的机构仲裁制度之外,还应逐步建立临时仲裁、友好仲裁制度,并完善已初步建立的网上仲裁制度。
关于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建立临时仲裁机制,有学者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方案,即分为两个步骤:是指为防止临时仲裁的突然创建对于以机构仲裁为传统的我国仲裁制度造成震荡,第一步可以首先由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对临时仲裁提供一些必要的协助,例如,向当事人发布和制定一套或几套宽松、灵活但又快捷经济的临时仲裁规则,向当事人推荐一个非强制性的仲裁员名册,等等,当临时仲裁的发展积累一定的经验之后,第二步即可放开机构仲裁的支持而独立发展;所谓两个方面,是指除了创设临时仲裁机制之外,还应当完善依托临时仲裁制度的简易程序。
就建立友好仲裁机制而言,我国国内仲裁机构之一的天津仲裁委员会于2005 年9 月1 日起实施的《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暂行规则》中所确立的友好仲裁与国际上的友好仲裁可谓异曲同工,并取得较好的仲裁效果。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摘要】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
随着全球经济的蓬勃发展,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
国际商事仲裁纳入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建设,提升其权威性和可信度。
技术化的发展使得仲裁程序更加高效和便捷,同时促进了其区域化趋势。
未来,国际商事仲裁将继续发展,并成为国际商务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这一发展趋势的原因主要包括全球化经济的蓬勃发展、不同国家法律体系的互相尊重和跨国合作的增加。
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性再次得到强调,成为推动国际商业交流和投资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原因分析,完善制度,案件增长,法律体系建设,技术化发展,区域化趋势,未来发展,重要性再次强调1. 引言1.1 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性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和保持商业秘密的特点上。
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的商业利益往往涉及商业机密、商业关系等敏感问题,传统的诉讼程序往往公开透明并难以保护商业秘密,而国际商事仲裁由于其秘密性和私密性特点,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和商业秘密,为当事人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解决跨国商事纠纷、保护商业利益和商业秘密,提供高效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为国际商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商业秩序的良好维护提供了重要保障。
随着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重要性将会愈发凸显,并在未来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跨国商务交易过程中,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根据相关规则进行仲裁,通过独立的仲裁庭审理纠纷并做出裁决的一种争端解决机制。
与传统的诉讼方式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更为灵活、机密、高效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企业和政府机构的青睐。
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特点包括:第一,仲裁程序独立于任何国家的司法系统,双方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仲裁庭成员、语言和地点,使得仲裁过程更具灵活性;第二,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在相应的缔约国可以得到快速且有效的执行;仲裁程序保密性高,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庭可以保密纠纷的事实和裁决结果,避免了信息泄露的风险。
一带一路的法律合作与仲裁机制
一带一路的法律合作与仲裁机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各参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合作和争端解决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法律合作与仲裁机制,并对其优势和挑战进行分析。
一、维护法治环境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各参与国家积极加强了与法治相关的合作。
首先,参与国家之间建立了一些双边和多边的合作机制,如设立法律合作委员会、签署双边法律合作协议等。
这些机制促进了各国之间的法律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为解决跨国争端提供了法律支持。
其次,一带一路国家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对接和协调,提供了一致性和可预测性的法治环境。
这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二、推动仲裁机制的建立一带一路国家广泛采用了仲裁机制来解决跨国商事争端。
仲裁机制相对于传统的诉讼程序具有更快速、高效、便捷的特点,适合各参与国家之间复杂的商事纠纷。
同时,仲裁裁决通常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认可和执行,为当事各方提供了更高效的争端解决方式。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仲裁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合作国家之间的互信增进和商事交往发展。
三、面临的挑战然而,一带一路国家间的法律合作和仲裁机制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各参与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导致在法律合作和仲裁过程中存在理解和适用上的困难。
其次,一个有效的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体系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磨合和完善,而且不同国家的仲裁制度存在差异,需要进行协商和协调。
此外,透明度和公正性也是仲裁机制面临的挑战,需要通过完善规则和加强监督来提高。
结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法律合作与仲裁机制对于维护稳定的商事环境、促进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各参与国家的共同努力,可以逐步完善法律合作和仲裁机制,提高效率和公正性,为参与国家和企业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和商业环境。
总之,一带一路的法律合作与仲裁机制的建立为促进合作国家间的法治环境、推动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支持。
虽然在实践中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这些挑战可以逐步克服,为一带一路国家和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和趋势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和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经贸关系的日益紧密,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解决商业争端和维护商业利益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的趋势。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数百年的演变。
最早的商事仲裁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业城邦,通过商业法庭解决争端。
随着贸易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国家之间开始建立起商事仲裁的国际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和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等。
这些机构通过制定仲裁规则和程序,提供独立、中立和有效的商事仲裁服务,推动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
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中,一个重要的趋势是仲裁领域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投资的增加,各行业的商业合作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为了更好地了解行业特点和商业实践,专门的行业仲裁机构应运而生。
例如,在国际能源领域的仲裁中,伦敦国际能源仲裁院(LMAA)和新加坡国际能源仲裁中心(SIA)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专业性。
这些机构的成立使得行业参与者更容易获得熟悉行业的仲裁人员,从而更好地解决争端。
此外,一些新兴经济体也在积极参与和推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日益重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和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机构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些机构为来自各国的商事争端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并增强了亚洲地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在线商事仲裁的兴起。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线上仲裁平台的出现使得商事争端的解决变得更加迅捷和高效。
在线商事仲裁不仅节省了解决争端的时间和成本,而且提供了更便捷的解决途径。
例如,欧洲在线消费争端解决平台(ODR)和互联网金融争议解决中心(IFCN)等机构在线上解决了大量的商事争端。
随着在线仲裁的普及和信任度的提高,预计这一趋势将在未来继续增长。
未来,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将继续发展和完善。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机遇与挑战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机遇与挑战作者:杨习丽李佳佳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2期摘要: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将迎来众多机遇,如仲裁管辖的扩张、产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前景、国际商事仲裁格局的改变等。
同时也面临着立法缺陷、地缘政治不稳定、竞争与淘汰的国际环境、ODR发展不足等因素的困扰。
因此,需要我国针对客观现实,通过各种举措以期重新构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新机制。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机遇;挑战;重建中图分类号:F125;F4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19-02作者简介:杨习丽(1991-),女,汉族,河南三门峡人,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李佳佳(1986-),男,汉族,河南信阳人,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改革开放使我国由世界进步与发展的“旁观者”一跃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引领者”,对于我国国际民商事仲裁而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既充满未知的挑战,也孕育着无限的机遇。
一、“一带一路”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机遇(一)扩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相关因素首先,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扩张。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和特殊管辖来确定管辖权。
这一规定限制了我国涉外案件受案范围。
而我国《仲裁法》中却无此种要求。
只要双方合意,可自由选择哪怕市县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因此,地处“一带一路”前沿的中西部地区的仲裁机构所享有的仲裁管辖权及仲裁事项将得到极大的扩张。
其次,促进中国常设仲裁机构的发展。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人文地理、法系分属、司法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合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很难甚至有些不可能通过司法审判程序予以解决,仲裁的价值与必要性赫然显现。
再次,仲裁员权利的扩张。
虽然我国对于仲裁员的选任及职权有着严格的立法限定,但当事人的合意选择可扩展仲裁员的权利范围。
国际商事仲裁的未来挑战与发展趋势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受到国际法律环境的影响,如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议等,这些法 律文件对仲裁的承认与执行、仲裁机构的设立与运作等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
国内法律政策的变化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内法律政策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态度和支持程度不同,一些国家可能会 出台限制或不利于仲裁的法律政策,对仲裁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
02
国际商事仲裁面临的 主要挑战
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跨国争议增多
执行难度加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商事活动 日益频繁,导致跨国争议不断增多, 对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跨国争议的裁决执行涉及多个国家和 地区的法律制度,执行难度相对较大 ,需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加强合作与 协调。
法律文化冲突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国际商事仲裁产生影响,如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风险 等,这些变化可能导致跨国商事争议的增多和复杂化。
当事人需求与期望的提高
对仲裁效率的要求提高
当事人对仲裁效率的要求不断提高,期望仲裁机构能够缩短仲裁周期、降低仲裁成本,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仲裁服 务。
04
应对挑战与发展趋势 的策略建议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国际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
01
通过共同制定仲裁规则、交流仲裁经验和案例,提高国际商事
仲裁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
推动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协调
02
减少各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差异,降低跨国仲裁的法律风险。
加强与其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体系。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法律制 度存在较大差异,对同一争议可能产 生不同的裁决结果,增加了仲裁的复 杂性和不确定性。
技术变革对仲裁的影响
未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未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未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姜世波摘要:世界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日益繁荣,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使跨国商事纠纷,包括电子商务纠纷越来越多,给国际商事仲裁提出了新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相应地,国际商事仲裁出现了弱化司法监督、向产业化、国际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新趋向,值得我们在完善国际仲裁立法和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事业中高度关注。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弱化国际化多样化网上仲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跨国纠纷也逐渐增多。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经济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将越来越受重视。
笔者认为未来的国际商事仲裁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弱化趋势联合国在1958年通过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确立了可操作的标准,但《纽约公约》所规定的许多条款的内涵仍可以作出诸多不同的解释,这给各国承认和执行他国仲裁裁决仍然留下了不少灵活性,使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纽约公约》,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不断地丰富着这些标准的内涵和外延,裁决执行领域的国内法差异逐渐缩小,使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标准逐步统一,总体上体现出司法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监督的放松。
从各国实施《纽约公约》的情况看,这种司法监督的弱化体现在以下方面:(1)可仲裁事项的范围放宽;(2)以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标准越来越严格;(3)以国内立法和判例使《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抗辩理由更加明晰。
①(4)各国和国际仲裁机构普遍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以管辖权的自主裁量权,减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过度干预。
通过这些措施使当事人的仲裁意愿更能够得到保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更加容易,更加有效。
二、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产业化趋势我国已有学者似乎已经预见到未来仲裁业发展的产业化倾向,并提出了“营销仲裁”的理念,认为“营销仲裁是仲裁业发展的历史必然。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对于跨国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既解决了商事纠纷的争议,又能带来国际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际商事仲裁已经发展迅速,并且呈现出一些明显的趋势。
本文将分析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趋势以及其原因。
首先,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之一是仲裁的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商事交易越来越频繁,而仲裁作为其争议解决方式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
越来越多的国际商事合同中都加入了仲裁条款,使得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仲裁解决。
此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仲裁网络。
这些因素都促使了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化的趋势。
其次,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之二是趋向专业化。
随着国际商事活动的不断增加,商事纠纷的复杂性也在增加,对仲裁机构和仲裁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越来越多的专门化的仲裁机构涌现出来,并且吸引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仲裁人员加入。
专业化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人员能够更好地解决复杂的商事纠纷,提高了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
第三,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之三是数字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国际商事仲裁也开始采用数字化技术来提升效率和便利性。
例如,仲裁程序的电子化使得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材料、参加听证会等,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此外,互联网还为仲裁机构提供了更广泛的信息共享平台,使得当事人更容易找到合适的仲裁机构,提高了仲裁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最后,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具有一些优势。
首先,仲裁是一种私人解决争议的方式,相对于国家法院来说更加灵活和高效。
尤其是对于涉及不同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的跨国商事纠纷,仲裁能够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商事惯例进行裁决,更加符合当事人的需求。
其次,仲裁的裁决具有国际认可和执行力,当事人可以通过新加坡公约等国际法律规定来强制执行裁决。
最后,仲裁的机密性也是其吸引人的特点之一,当事人可以在保密的环境下解决争议,保护商业秘密和商誉。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路径探析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One Belt,One Road”Initiative 作者: 杜泽卿[1]
作者机构: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出版物刊名: 哈尔滨学院学报
页码: 53-56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11期
主题词: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国际化
摘要: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跨国争端解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效便捷、重视当事人意思自治、便于国际承认和执行的独特优势,极其契合“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多元争端解决的要求。
我国仲裁行业应当把握时代发展机遇,努力做到仲裁规则高效便捷、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提高仲裁机构管理水平。
国家应当注重顶层设计,将仲裁放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进行考量,以推动仲裁行业向国际化、现代化发展,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保驾护航。
国 际 商 事 仲 裁 的 发 展 趋 势 及 原 因 分 析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曹培忠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意思自治法律适应裁决执行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垮国纠纷也逐渐增多。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凭借它的高度意思自治性,法律适应的随机性,裁决执行的有效性,被广泛应用。
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数量地域分布,法律选择适应,立法动态诸多方面阐明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并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分析了发展趋势的原因。
一,概述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本1889年。
英国人为了解决本国商人和欧洲国家商人在国际贸易中的纠纷,颁布实施了第一部仲裁法。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尤其是二战之后,伴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商事仲裁体系,使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
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呈现了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例如,国际商院仲裁院2000年度报告统计标明,自1987年至200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62件,是建院以来53年总和的5倍。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现状自世界上第一部仲裁法诞生之后,首次立法确立了国际贸易纠纷中的仲裁制度至今,世界各国大都制定了本国的仲裁法。
为了更好地协调本国的仲裁法,致使国际商事争议得到有效地解决,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多项区域性和全球性国际公约及文件。
其中,最有影响的是1958年联合国主持制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公约。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及种类按照国际商事仲裁的组织形式,国际商事仲裁基本分为两大类:临时仲裁。
目前,世界上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及种类如下表:序号名称英文缩写种类备注1国际商会仲裁院ICCCA国际性常设我国96年加入2斯德哥尔歌摩仲裁院SCCCA国际性常设3伦敦国际仲裁院LCA国际性常设4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国际性常设国际法人5美国仲裁协会AAA地区性常设6中国经贸仲裁委员会CIETAC地区性常设7香港仲裁中心HKIAC地区性常设8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地区性常设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及立法中国大陆有两个涉外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商事仲裁国际化是必然趋势
体现了中国仲裁的发展顺应国际潮流。
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始于1956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迄今已走过了近一个甲子的春秋。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对外贸易投资的迅猛增长,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巨大挑战。
今年的《报告》主要有四个亮点:一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概况部分,增加了关于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研究进展情况的总结,介绍了中国涉外仲裁研究和域外国际商事仲裁研究的动态和主要成果。
二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观察部分,从律师、仲裁用户的角度进行观察评述,更具客观性及实务参考价值;采取与国际上进行横向比较的研究方法,更利于考察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在国际上“2015年,是我国《仲裁法》实施20周年,全国244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6924件,案件标的总额达到41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55%。
其中,涉外案件和涉港澳台案件共计2085件,占案件总数的1.5%,与2014年基本持平。
”这是在9月26日的中国贸促会例行发布会上,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发布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简称《报告》)中的一组数据。
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进程的加快,国际商事争端也变得愈加频繁。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去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在仲裁案件的数量上继续领跑世界各主要仲裁机构,案件类型覆盖面也更加广泛。
商事仲裁在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报告》称,作为传统的国际仲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仲裁院)2015年共受理仲裁申请801件,而中国当事人在ICC仲裁院管理的案件中参与比例不断上升,客观说明中国当事人对国际仲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不断提高。
同时,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亦逐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当事人所熟知和选择。
以贸仲委为例,2015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968件,其中国际案件437件,同比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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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 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江岩王梦娇摘要:仲裁在日益加强的国际商贸交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纠纷增多,导致了法律服务需求大量增加, 而且对仲裁专业性和便利性有了更高的要求。
越来越深入和广泛发展的“一带一路”倡议,使国际纠纷的解决中越来越需要国际 商事仲裁。
因此,有必要指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构建更加专业、更加灵活的仲裁制度提供思路,使我国 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方面体现其价值及意义。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D997.4文献标识码:A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一、 “一带一路”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影响“一带一路”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也可以称为“丝 绸之路经济带”。
注重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争端解决机 制,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
“一带一路”建设沿线 的国家及地区众多,而且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的经济体, 由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安全问题较为突出,更容易引发贸易 争端。
另外,“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众多,各个国家间的仲裁 法律规定差异化明显,各国的仲裁规定不一,要想读懂各国 的仲裁规定,必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其实,即使一个国家的仲裁制度也很难完全摸透。
比如, 俄罗斯的仲裁制度数量很多,并且具有独立收费的特点。
俄 罗斯的仲裁制度多而杂,仲裁机构也越来越多。
因此,对俄罗 斯的这种仲裁方式就很难摸清。
也有的国家甚至根本没有自 己的仲裁体系,唯一可用的就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仲裁规 定,阿联酋就是一例。
这些都给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进一步展开经济合作、文化交流、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极大 的困难。
国际商事仲裁得到了国际法律界及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国际贸易中占据重要 地位。
“一带一路”倡议覆盖的大部分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发 展中国家的仲裁制度发展的并不好,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 发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机会。
《纽约公约》的加入国 中,几乎包括了“一带一路”周围各国,仲裁会成为贸易争端 发生时最重要的解决争端的方式。
因此,我国的“一带一路” 倡议实施,需要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作为司法保障。
我国国际 商事仲裁制度越来越完善、并且与世界接轨程度越来越深,在 解决国际争端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但是国际竞争激 烈、国内仲裁机构发展极不平衡等仍挑战我国涉外商事仲裁 制度。
因此,十分有必要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发展历程 及现状进行研究,同时还要探索接下来应如何发展以适应 “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需求。
二、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进程仲裁制度作为一种现代的制度,其在法律进程中有着久远的历史。
在民国政府建立以后先后颁布了《有关商事公断 处章程M 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
在上述两处规定中,从历史上的法律制度进程来讲,其是最先对仲裁进行专门性规定的 制度。
随后商事仲裁便在法律制度进程中慢慢地建立起来。
对于商事公断处理的商事争议案件,在当事人双方根据协商 之后提出申请或者在起诉阶段之后由法院委托调处。
而对于 商事仲裁的裁决的效力则必须根据双方当事人同意才产生 法律上的效力。
否则,商事仲裁的裁决便处于未决状态,并不 约束双方当事人。
对于仲裁法在我国生效施行之前,此项专门性的规定, 分散在各部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一系列的法 律当中。
在其最终成型之前,仲裁法经历了 40多年的发展进 程,最终确立并于我国施行,此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对《仲 裁法》的专门规定正式成型。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 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部门法都 对仲裁协议中的书面协议进行详细的规定。
双方当事人都可 以根据双方同意在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或者是事后达成 的书面仲裁协议,两者条件下,都可以以申请事由,向仲裁机 构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仲裁条款没有达成书 面协议的,那么争议双方都可以进行公力救济向法院提起诉 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而按照当时20世纪前夕的司法 实践和立法形式,对于“书面”二字有非常苛刻的要求,详见 《技术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书面,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 和盖章。
1994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我国的行政仲裁的体制从根 本上得到了改变。
但是在仲裁协议的规范上并没有实质性的 变化。
相对于16条来讲,仲裁协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双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事前仲裁协议,另一类则是在事后, 纠纷发生之前或者之后,双方当事人想要快速地解决纠纷而 形成合议所订立的仲裁协议。
然而,根据我国《仲裁法》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和司法实 践方面,对于仲裁协议中的“书面”进行了逐步的放宽。
在国2018年第7期73後济%横际仲裁发展的大潮流中,为了迎合全球法律发展,鼓励仲裁 方式解决纠纷。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解释的形式在海 运提单、援引形式等方面都放宽了书面的要求。
此项立法形 式在《合同法》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该法规定书面形式可以 包括合同书、数据电文、电传、传真等所有可以承载内容,清 晰的表达所述的问题都可以作为“书面”的方式进行认证。
此 项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国际仲裁制度与当代科技前 沿技术接轨来解决商事纠纷的问题中。
在大潮流中使得仲裁 形式可以得到更多更广泛的实质性认可。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 展方向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的发展方面,相较于“一带 一路”周围的国家而言发展得更好。
当然这对我国的发展仲 裁制度,营造中国仲裁的形象是一个重要的机遇。
应尽量使 沿线各国的当事人认识、了解、信任并选择中国仲裁和中国 仲裁机构。
因此,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必须认清自身不足,寻找 正确的发展方向。
(一) 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作扩大解释对于仲裁协议来说,现在形式要求仍然是书面,这是当 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
采取书面形式更能直观地反映 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然而,还应认识到现代科技的发展 之快,对传统形式的书面仲裁协议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果 对传统的书面形式(书面和签署)不加以“升级”,很容易跟不 上社会发展的速度,无法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适当保 护。
扩大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解释,能够缓解仲裁受到的 来自科技的挑战,可以先慢慢地在法律体系制度中扩大仲裁 协议解释,然后积累足够经验再考虑完善法律,重新定义书 面形式。
(二) 扩大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0世纪后半叶以来,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广泛认可了国 际私法领域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自行选择解决 争议的实体法是最充分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具备 了仲裁庭审理国际商事案件的首选法律依据的特质。
在世界 各国的国际私法、仲裁法或者诉讼法中,一般体现了当事人 意思自治。
以往的当事人明确表示选择仲裁程序规则的案例很少, 可见仲裁程序规则的选择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很少。
在过 去的做法上,是当事人自己选择了仲裁机构,然后仲裁机构 就默认使用自己的仲裁规则。
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 中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美国的《美 国仲裁协会国际仲裁规则》和1985年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 法》等国家仲裁规则和国际仲裁规则中都有当事人自己选择 仲裁规则的规定。
当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经扩展适用 于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确定仲裁地点和机构、合议仲裁事 项、选择仲裁员或者委托选定、确定仲裁中使用的语言、协商确定仲裁的审理方式、对于和解或者调节问题有无异议、同不 同意约定做出部分裁决、是否在裁决书上写上争议的事实及 裁决理由等过程,当事人意思自治并不限于法律选择问题 上。
但是,必须在保证仲裁公正、有效且不违背公共秩序的前 提下,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
(三)逐步建立临时仲裁和网上仲裁制度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仲裁和网上仲裁应用的并 不突出,我国的涉外商事仲裁仍旧是传统型,并不能很好地 适应当今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
临时仲裁的建立需要一步步 建立,而已建立的网上仲裁需要进一步完善。
有关学者对临 时仲裁的建立有自己的看法,提出分两步走,从两个方面展 开:两步走的原因是减少突然创建临时仲裁制度对我国的仲 裁制度产生的危机,因为我国仲裁制度还沿袭着机构仲裁的 传统。
首先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可适当地协助临时仲裁,循 序渐进地建立起临时仲裁制度。
国际仲裁机构应尽量站在当 事人的角度进行改革,如可以先规定一些较方便和宽松,同 时又便宜快捷的临时仲裁规则。
在仲裁员的选择上应向当事 人放开政策,让当事人能自由选择。
临时仲裁需要仲裁机构 循序渐进地改革,但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建立独立的临时仲裁 制度上去。
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要建立临时仲裁,另一方 面要完善仲裁中必不可少的简易程序。
另外,近年来网上电子商务纠纷越来越多,为有效地解 决网上争议及纠纷,网上仲裁在电子商务的发展浪潮中应运 而生。
在国内外率先采用网上仲裁的方式是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在网上仲裁方面,仲委会为网络上的一些争 议提供了更为简单有效、节省时间的解决方式。
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有了很多网上仲裁的经验,为中国的 网上仲裁发展发挥了作用。
中国国际商会充分利用网上解决 域名争议的经验,尽量满足当事人以快捷方式解决电子商务 等纠纷的需求。
当然,中国国际商会仍没有放松紧跟仲裁潮 流,针对越来越多的网络纠纷及与网络有关的经济纠纷,在 2009年1月8日通过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 上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不仅与实务关系紧密,与我国的电 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相契合,没有使网上仲裁脱离我 国的法律规定,而且还能对中国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发展 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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