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定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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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刑法中,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尽管它们都涉及财物的占有,但在法律定义、性质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就盗窃罪和侵占罪进行比较,探讨它们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和构成要件1.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盗取他人的财物而擅自占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要素:盗窃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即非犯罪主体合法占有的财物。

(3)作案手段: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扒窃、抢夺等手段获取财物。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盗窃的主观意图。

2.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占为己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客体要素:侵占罪的客体是不属于犯罪主体所有的财物。

(3)行为要素:犯罪主体以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为目的,实施占有行为。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侵占财物的主观意图。

二、性质和侵害程度1. 盗窃罪盗窃罪具有明显的私有财产侵害性质。

通过盗窃行为,犯罪主体以暴力、欺骗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

2. 侵占罪侵占罪相对于盗窃罪来说,侵害程度相对较轻。

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据为己有,但并未采用暴力、欺骗等手段,与原有占有人之间并无对抗行为。

三、后果和法律适用1. 盗窃罪盗窃罪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罚较重,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和其他情节,刑期可从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

2. 侵占罪相对而言,侵占罪的侵害程度较轻,但也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侵占罪的刑罚较为宽泛,刑期根据不同情况可从三年以下到七年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和侵占罪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盗窃行为是为了恶意占有,即受害人财物被盗后无法找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盗窃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将财物据为己有,而暂不具备恶意占有条件,因此将其区分为侵占罪。

深入解读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与惩罚

深入解读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与惩罚

深入解读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与惩罚深入解读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与惩罚是理解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内容。

对于普通人来说,盗窃罪和侵占罪容易混淆,因为它们都涉及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

然而,在刑法中,这两个罪名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义和区别。

本文将重点分析盗窃罪和侵占罪的概念、要件以及相应的法律惩罚。

一、盗窃罪的概念与要件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侵入他人住所、存放财物的场所或者其他财物保管场所,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为故意,即犯罪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但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

客观要件包括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

行为要件是指犯罪人侵入他人住所、存放财物的场所或者其他财物保管场所,并盗窃财物。

结果要件是指犯罪人实现了非法占有目的,即将财物占为己有。

盗窃罪的刑法惩罚根据被盗窃财物的价值大小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盗窃罪对于财物价值较大的情况,会判处较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对于财物价值较小的情况,则可以处以缓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

二、侵占罪的概念与要件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具有占有他人财产的资格,但以自己的目的实施占有行为,侵害他人财产的罪行。

侵占罪的要件也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为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没有权利占有他人财物,但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占有行为。

客观要件包括占有要件和结果要件。

占有要件是指犯罪人实际掌握了他人财物,并使其脱离原占有人的控制。

结果要件是指犯罪人以自己的目的实现了对他人财物的占有。

侵占罪的刑法惩罚也与被侵占财物的价值相关。

对于较大金额的财物侵占,将会面临较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对于较小金额的财物侵占,则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拘役或罚金等轻刑。

三、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尽管盗窃罪和侵占罪都涉及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但它们在概念和要件上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盗窃罪侧重于暴力、秘密侵入他人住所或者其他财物保管场所的行为,进行财物的窃取;而侵占罪则通过具有占有权的地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对他人财物的侵占。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盗窃罪和侵占罪都属于刑法中的财产侵权犯罪,虽然它们都对他人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但在法律上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本文将以刑法中的盗窃罪和侵占罪作为主题,探讨两者的定义、构成要件、刑罚等方面的异同点。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构成要件包括:1. 擅自占有他人财物:即非法占有他人所有权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 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犯罪主体不仅需要擅自占有他人的财物,还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行为。

3. 盗窃手段:犯罪主体通过实施偷盗、侵入、撬锁等手段实施盗窃行为。

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因为它直接侵害了他人的所有权益。

根据盗窃罪的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大小,处罚的刑罚可以从拘役、管制到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

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合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侵占罪主要以盗窃罪的衍生罪形式存在,不过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预存物或特定物:犯罪主体需要侵占他人的预存物或特定物,这些物品是犯罪主体在具有一定特殊性质前提下获得的。

2. 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预存物或特定物据为己有。

3. 不属于本人的权利机关或组织:侵占罪是指犯罪主体侵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财物,而不是针对个人财产。

因为侵占罪直接侵犯了他人的合法占有权,所以也会受到刑事制裁。

侵占罪的刑罚程度通常根据犯罪主体的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大小进行量刑。

三、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异同点虽然盗窃罪和侵占罪都属于财产侵权犯罪,但它们在构成要件和犯罪对象上存在一些明显的不同。

1. 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为擅自占有他人财物,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为侵占预存物或特定物。

2. 目的性不同:盗窃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侵占罪的目的是占有不属于自己的权利机关或组织的财物。

从本案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从本案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从本案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盗窃罪与侵占罪是两种常见的财产犯罪,虽然它们都是针对财产进行的犯罪行为,但是两者在犯罪的方式、动机以及构成要件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不同。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两种罪行进行分析和区分。

一、犯罪的方式盗窃罪的犯罪方式是“非法侵占他人动产或者他人用于居住、经营、科研等场所的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并将其占有”的行为。

这种行为大多是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来实现的,属于典型的剥夺型犯罪,其犯罪手段比较暴力和直接。

而侵占罪则是指“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或者占有他人无主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的犯罪方式相对来说更为隐蔽和间接,其主要表现为在未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占有他人的财物或无主财物。

“侵占”这个词的含义本身就是指未经合法授权而进行占有行为,因此侵占罪这种行为模式所涉及的手段和手法相对盗窃罪要更加的难以察觉和隐蔽。

二、犯罪的动机盗窃罪通常是因为个人财物的追求,需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财物。

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实施者是缺乏经济来源的个人,他们往往是因为经历突发事件或者长时间无业而被逼上梁山。

由于经济来源的匮乏,导致他们寻找非法途径来谋取财物收入。

而侵占罪通常是由于个人的占有欲望,想要在人际关系、企业经营等方面获取更多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

一些企业经营者或者合伙人的所为,往往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或者存在争议不和而导致占有行为的发生。

三、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动产或者用于居住、经营、科研等场所的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占有。

盗窃罪最关键的构成要件是非法侵占,该要件要求盗窃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质,无论是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方式侵占,还是采用欺骗手段侵占,都构成盗窃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或占有他人无主财物。

侵占罪最关键的要件是侵占,即未经权利人的同意,行为人擅自侵占他人财物或占有他人无主财物。

四、惩罚标准盗窃罪和侵占罪的侵害对象不同,因此也有着不同的惩罚标准。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刑法中,盗窃罪与侵占罪是两个常见的财产犯罪类型。

虽然它们都与财产侵犯有关,但在性质、要件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上存在一些不同。

本文将对这两个罪名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在刑法中的具体规定和适用。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刑法中最常见的犯罪之一,也是财产犯罪中最典型的罪名之一。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及“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等。

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1. 非法占有:盗窃罪的核心要素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即以未经所有人同意的方式,占有他人财物,而非合法获取或归还。

2. 数额较大:盗窃罪的数额较大要求是指盗窃所得金额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额,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一定数量的人民币。

3. 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盗窃罪可以包括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例如威胁、恐吓甚至伤害他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罚较为严重,根据盗窃罪所涉及的金额大小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决可能涵盖罚款、监禁乃至有期徒刑等。

二、侵占罪侵占罪是另一种触犯财产权益的罪名,与盗窃罪相比,侵占罪更加偏重于法律关系的侵害。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不存在占有的合法性”以及“以侵占为目的”的行为。

主要特征如下:1. 合法占有的侵害:侵占罪是以侵害合法占有权益为前提的,即侵犯他人在财产上的合法权益。

2. 侵占为目的:与盗窃罪不同,侵占罪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要求。

侵占罪主要关注的是是否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

侵占罪同样受到刑法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罪犯可能面临罚款、监禁、有期徒刑等刑罚。

三、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理解盗窃罪与侵占罪之间的区别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占有方式不同:盗窃罪强调的是非法占有,而侵占罪侧重于违法侵害对方的合法占有权益。

2. 使用手段不同:盗窃罪通常涉及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而侵占罪不强调使用暴力或胁迫。

3. 社会危害程度不同:由于盗窃罪涉及使用暴力等手段,其社会危害程度通常较高。

而侵占罪的危害相对较低。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研究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研究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研究盗窃罪与侵占罪是刑法中两个常见的犯罪罪名,然而两者在定义、性质以及刑罚上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对这两种罪行进行研究分析。

首先,从定义上来看,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侵占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就行为方式而言,盗窃罪主要是通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而侵占罪则是通过占有他人财物来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从性质上来看,盗窃罪和侵占罪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盗窃罪是一种暴力性较轻的财产犯罪,其主要危害在于对他人财产权益的非法侵犯。

而侵占罪则更多地关注的是占有行为本身,强调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侵害,这也是侵占罪刑事责任的重点所在。

此外,盗窃罪与侵占罪还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差异。

盗窃罪更加强调的是行为的客观性,即行为人以他人财物为客观对象,实施秘密窃取的行为。

而侵占罪则更加注重主观因素,即行为人通过自己的意志实施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刑罚上,盗窃罪和侵占罪的量刑也存在着差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刑罚较为严厉,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和盗窃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不同的刑期。

而侵占罪的刑罚则相对较轻,主要根据侵占数额的大小来确定刑期。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两种罪行在法律上被认定的危害程度不同。

此外,盗窃罪和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也存在差异。

对于盗窃罪,通常需要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盗窃行为,如视屏监控、目击证人等,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而对于侵占罪,则主要需要证明被告人的非法占有行为,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记账材料、合同文件等,以证明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盗窃罪与侵占罪虽然都是刑法中常见的犯罪罪名,然而两者在定义、性质、刑罚以及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深入研究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更准确地运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了解并认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差异,也能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障。

盗窃罪与侵占行为的刑法界定

盗窃罪与侵占行为的刑法界定

盗窃罪与侵占行为的刑法界定在刑法中,盗窃罪和侵占行为是两个常见的犯罪行为,它们在法律界定上有着明确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探讨盗窃罪和侵占行为的刑法界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盗窃罪的定义。

盗窃罪是指一个人以盗窃的方式占有他人的财物,且其行为违法、非法。

这种行为通常包括行为主体的非法侵入、使用工具或伪装等手段,并具备明显的非法占有性质。

盗窃罪的主要特征就是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所有权的基本原则。

而侵占行为则是指一个人以非法手段侵占他人的财物,且其行为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实施的。

与盗窃罪不同的是,侵占行为并不具备非法侵入的条件,通常是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非法占有。

侵占行为需要符合某种法定条件,例如职务侵占需要在担任某个职务的情况下进行,而占有非法侵占则是指违法依法明显的财产占有。

在判定盗窃罪和侵占行为时,法律常常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盗窃罪通常要求行为人具备一定的主观故意,即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并且以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进行。

而对于侵占行为来说,要求主观故意并不如盗窃罪那样严格,只需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即可。

此外,盗窃罪和侵占行为的刑法界定还需要考虑到财产的归属问题。

在盗窃罪中,被盗窃的财物通常是他人所有或拥有所有权的人所有,而在侵占行为中,财物的归属往往存在一定的歧义。

例如,职务侵占中的财物所有权属于国家或组织,但行为人却有使用权。

除此之外,盗窃罪和侵占行为在刑法责任的认定上也有一定区别。

盗窃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其触犯法律后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而侵占行为则通常以违法行为来处理,例如返还财物、支付赔偿金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盗窃罪和侵占行为在刑法界定上有着明确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需要具备明显的非法侵入性质;侵占行为则是以非法手段在合法基础上实施的非法占有行为。

此外,两者在主观故意、财物归属以及刑事责任认定上也存在差异。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考点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考点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考点
一、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定义及区别
盗窃罪和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种侵犯财产犯罪。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侵占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或者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后,恶意侵占不归还的行为。

二、盗窃罪与侵占罪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对应的刑罚分别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侵占罪则根据侵占财物的数额和情节,分为三个档次,对应的刑罚分别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盗窃罪与侵占罪的案例分析
案例1:甲在商场趁人不备,秘密窃取一部手机。

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案例2:乙受雇于丙,负责看管仓库。

乙利用职务之便,将丙的财物占为己有。

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四、如何防范盗窃罪与侵占罪
1.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保管好财物,特别是在公共场所。

2.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规范员工行为,防止内部侵占。

3.建立健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对仓库、财务等重要岗位实行严格监管。

4.及时报警,遇到盗窃或侵占行为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这两种犯罪。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理论界限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理论界限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理论界限在刑法的领域中,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理论界限。

正确区分这两种罪行对于准确定罪量刑、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盗窃罪,简单来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关键特征。

所谓秘密,并非指旁人完全不知晓,而是指行为人自以为采取了不被财物所有者或保管者发觉的方式取得财物。

例如,在商场里趁售货员不注意,将商品偷偷藏入自己的背包中带走,这就是典型的秘密窃取。

侵占罪则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与盗窃罪不同的是,侵占罪的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合法地占有了他人的财物。

比如,甲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交给乙保管,乙后来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念头,拒绝归还,这种情况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从犯罪对象来看,盗窃罪的对象通常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包括事实上的占有和观念上的占有。

而侵占罪的对象则是行为人已经合法持有的财物,如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由于疏忽而遗忘在某处的财物。

埋藏物则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且所有人不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财物的所有人明确,行为人私自挖掘并占为己有,则可能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在客观行为方面,盗窃罪表现为秘密窃取,强调行为的秘密性和主动性。

而侵占罪的行为表现主要是拒不退还,其非法占有行为往往是在合法持有财物之后产生的。

例如,保姆在雇主家中工作时,发现雇主遗忘的贵重首饰,起初没有非法占有的想法,但后来雇主询问时却拒不交还,这就构成了侵占罪。

从犯罪故意的产生时间来看,盗窃罪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于获取财物之前,是预谋型的犯罪故意。

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最初是合法持有财物,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于合法持有之后,是突发型的犯罪故意。

在量刑方面,盗窃罪的刑罚通常比侵占罪更为严厉。

这是因为盗窃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其秘密窃取的行为往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破坏性。

刑法干货四则之盗窃罪与侵占罪

刑法干货四则之盗窃罪与侵占罪

刑法干货四则之盗窃罪与侵占罪
1、A以毁坏之意,将B的汽车开走,后发觉该车不错,遂留下来自己使用,A成立侵占罪。

2、甲将商品从超市扔出,让不相识的路人捡走的,不应认定为盗窃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反之,如果甲与路人乙通谋,故意将商品从超市扔出,然后让乙捡走的,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3、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是财物归谁占有,这里的“占有”,既包括事实占有,也包括观念上占有。

4、单位司机和单位会计一同到银行取款后,现金归会计占有,而不是由司机占有。

即使会计中途短暂下车,放在车里的现金也有会计占有。

如果司机为非法占有现金而驾车逃离的,对现金成立盗窃罪。

刑法中的盗窃与侵占的界定

刑法中的盗窃与侵占的界定

刑法中的盗窃与侵占的界定盗窃和侵占是刑法中两个常见的犯罪行为,它们都涉及到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

然而,在刑法中,两者之间有着明确的界定与区别。

本文将以刑法的角度来探讨盗窃和侵占的定义与区别。

一、盗窃的界定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处分他人动产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户外储藏场所,非法获取其动产财物的行为。

盗窃的要素包括非法占有、以及非法处分他人财物。

非法占有是指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换言之,只有当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时,才能构成非法占有的要素。

同时,行为人必须明知其占有的财物并非属于自己,且没有其他正当理由。

非法处分财物是指行为人将占有的他人财物用于自己或他人的需要,并使其丧失占有范围的行为。

盗窃行为并非仅仅是占有他人财物,还要涉及对财物的处分,使其脱离原本的占有范围。

二、侵占的界定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处分托管、看管或者接受他人动产的行为,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入托管、看管或者接受他人动产的住宅、户外储藏场所,非法获取其动产财物的行为。

侵占的要素包括非法占有、以及非法处分他人财物。

但与盗窃相比,侵占的行为对象更加特殊,即必须是托管、看管或者接受他人动产的行为。

而且,行为人并非采取擅自侵入的方式获取动产,而是通过滥用其合法职权、未依法履行保管义务等手段进行的。

三、盗窃与侵占的区别盗窃与侵占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占有财物的方式。

盗窃主要通过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储藏场所等私人领地,或者通过以诈骗、偷窃等方式获取他人的动产财物,再将其非法占有。

而侵占则通常发生于托管、看管、接受他人动产的场景中,行为人滥用职权或者未履行保管义务,将托管、看管的财物非法占有。

换句话说,盗窃更侧重于获取他人财物的手段,而侵占更侧重于占有财物之前的权力或责任关系。

此外,两者在法律上的刑罚也有所不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盗窃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考点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考点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考点一、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定义及区别盗窃罪和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返还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手段、犯罪对象和犯罪故意方面。

二、盗窃罪的具体认定盗窃罪的具体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秘密窃取:行为人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隐蔽的手段窃取财物。

2.财物价值: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财物价值,否则不构成盗窃罪。

3.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他人财物,仍故意窃取。

4.犯罪主体: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侵占罪的具体认定侵占罪的具体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或者将他人财物转移到自己控制的范围内。

2.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返还他人财物。

3.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他人财物,仍故意占有。

4.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相关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盗窃罪与侵占罪的案例分析:案例:甲在某商场盗窃一件价值2000元的衣物,后被警方抓获。

甲承认盗窃行为,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

分析: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原因在于,甲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具有犯罪故意,且财物价值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五、防范盗窃罪与侵占罪的方法1.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财产。

2.提高自身财产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财物,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报警,配合执法部门打击犯罪。

财产保护法侵占与盗窃的法律区别与应对策略

财产保护法侵占与盗窃的法律区别与应对策略

财产保护法侵占与盗窃的法律区别与应对策略在社会生活中,保护财产安全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之一。

当涉及到财产侵占和盗窃行为时,我们需要了解它们之间的法律区别,并探讨相应的应对策略。

本文将重点探讨财产保护法中侵占与盗窃的区别,并提供应对策略。

一、财产侵占与盗窃的法律定义与分析1. 财产侵占的法律定义财产侵占是指在没有他人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合法拥有的财物据为己有或以各种方式使用、挪用、占有等行为。

财产侵占通常包括非法占有、挪用他人财产等情形。

财产侵占的主要目的在于追求个人私利,但与盗窃行为相比,财产侵占通常不伴随暴力或威胁行为。

2. 盗窃的法律定义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通过偷窃、抢夺、骗取等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行为通常涉及到隐藏、欺骗、暴力等手段,用以迅速获取财物并逃避法律的制裁。

3. 区别与分析a. 盗窃行为与财产侵占的明显区别在于其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伴随使用暴力、威胁或欺骗等手段,以及是否违背他人真实意愿。

盗窃通常需要使用暴力或者胁迫威胁,而财产侵占相对较为隐蔽,通常不伴有明显暴力或威胁行为。

b. 盗窃与财产侵占在法律上的处理也存在一定差异,盗窃行为一般属于刑事犯罪,涉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而财产侵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民事纠纷,需依赖民法或契约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

二、应对策略1. 财产安全意识的培养在财产保护方面,个人和社会层面都需要培养强烈的财产安全意识,加强对财产侵占和盗窃等行为的认知。

通过教育宣传、媒体渠道等方式,提高广大民众对财产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财产安全的良好氛围。

2. 完善法律法规与执法体系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保护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财产保护法律的研究和完善,及时修订法律条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财产侵占和盗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侵占和盗窃的区别司法解释全文

侵占和盗窃的区别司法解释全文

侵占和盗窃的区别司法解释全文在法律领域中,侵占和盗窃是两个常见的犯罪行为,虽然它们都涉及财产的非法占有,但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对侵占和盗窃的区别进行详细解释。

侵占的定义和特征侵占是指未经所有人同意,占有他人财产而不还的行为。

侵占通常发生在持有他人财产时,通过不当手段将财产据为己有的情况下。

侵占的关键特征包括:•没有使用暴力或欺骗手段获取财产;•持有者是拥有财产的所有人,但却拒绝归还;•侵占行为通常是出于自私或私利的动机。

盗窃的定义和特征盗窃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盗窃的特征包括:•使用欺骗、偷窃等手段获取财产;•盗窃行为目的是为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盗窃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性和违法性。

侵占与盗窃的区别侵占和盗窃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手段不同:侵占是通过持有他人财产并不还的方式实现占有,而盗窃则是通过偷窃、欺骗等手段获取财产。

2.动机不同:侵占通常是出于个人私利或自私动机,而盗窃是明显为了获取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3.非法程度不同:虽然侵占和盗窃都是非法行为,但侵占可能没有盗窃那么严重,一般情况下处罚也会相对更轻。

侵占与盗窃在司法解释中的处理司法解释对于侵占和盗窃的界定和处理有明确的规定。

法官在审理侵占和盗窃案件时,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行为是否构成侵占或盗窃,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司法解释强调侵占与盗窃之间的区别,以保障财产所有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于疑似侵占或盗窃的案件,法律机构会进行调查和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综上所述,侵占和盗窃都是违法行为,但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正确理解和区分侵占和盗窃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刑法教义学分析1. 引言1.1 概述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都是刑法中涉及财产侵权的罪名,但二者在构成要件、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特定的职务岗位上,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挪用公私财物,实施犯罪行为。

而盗窃罪则指在未经所有权人允许的情况下,秘密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在构成要件上的主要区别在于,职务侵占罪需要具备特定的职务关系,而盗窃罪则侧重于财物的占有过程。

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往往被视为一种滥用职权或违背职务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较大。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与处罚,既要考虑其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也要兼顾其在特定职务环境下的实际情况。

而盗窃罪则更注重于犯罪个体对于财物的非法获取行为,通常侧重于侵犯财产权益。

本文将通过对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探讨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旨在更好地理解这两种犯罪行为在刑法教义中的角色与地位。

2. 正文2.1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务员、公司职员等特定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或者用于其他目的,侵占国家、集体或者单位财物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主观方面:犯罪分子必须具有故意侵占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侵占行为且具有明显的侵占目的。

只有具备明显的故意行为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 客观方面:犯罪分子必须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完成侵占行为。

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侵占财物时必须利用其职务上的权力或者职责,不能单纯凭借个人行为完成侵占。

3. 形式要件:犯罪分子的行为必须构成侵占国家、集体或者单位财物的事实,即占有国家、集体或单位财物的实际支配权。

这种情况下,侵占行为必须完全排除被侵占财物的所有权人对其财物的支配权,实现了实际占有。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要点是犯罪分子具有明显的侵占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完成侵占行为,并最终实现对被侵占财物的占有。

只有同时具备这些要素,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和盗窃罪是刑法中两种犯罪行为,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界限和区别。

本文将从法律定义、构成要件、主观要素等方面对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进行探讨。

一、侵占罪的界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侵犯他人所有权的犯罪行为。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占有行为和占有目的。

占有行为是指以某种形式实际掌握他人财物,并排除他人对该财物使用和处分的能力。

占有目的是指侵占行为人明知所占有的财物系他人所有,却仍然占有不退回或者利用该财物谋取自己利益的目的。

在侵占罪的案件中,行为人并非通过秘密行动获取财物,而是明目张胆地占有他人的财物。

侵占罪通常发生在物权关系或者债权关系中,例如一些职员、工人占有公司财物而不上交的情形。

二、盗窃罪的界限盗窃罪是指为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而是他人所有权受到侵犯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盗窃行为和盗窃目的。

盗窃行为是指行为人秘密、趁机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

盗窃目的是指明知占有的财物系他人所有,却仍然以保密的方式将其占有。

盗窃罪通常借助于秘密行动,使被害人察觉不到财物的失窃。

盗窃罪的目的是获取不法利益,而不是像侵占罪那样明目张胆地占有他人财物。

三、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和盗窃罪在行为方式、目的和社会危害程度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侵占罪主要特征是行为人明目张胆地占有他人财物,占有目的是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

盗窃罪则是通过秘密行动获取他人财物,占有目的也是为了自身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分往往依据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占有目的和社会危害程度来判断。

了解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财产权利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侵占罪和盗窃罪虽然都是财产犯罪行为,但在行为方式、构成要件和犯罪本质上存在明显差异。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依法予以处理,以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客观⽅⾯的表现不同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例如,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仅限于他⼈持有之动产,侵占罪侵犯对象仅限于⾏为⼈代为保管的他⼈财物或者他⼈的遗忘物、埋藏物。

关于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1、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如下:(1)、犯罪对象不同。

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为⼈代为保管的他⼈财物或者他⼈的遗忘物、埋藏物。

⾏为⼈在实施侵占⾏为之前,已经持有他⼈财物;⽽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持有之动产。

⾏为⼈在实施盗窃⾏为之前,尚未持有他⼈财物。

即侵占罪的对象是“⾃⼰持有的他⼈之物”,盗窃罪的对象是“他⼈持有的他⼈之物”。

(2)、犯罪客观⽅⾯的表现不同。

侵占罪⾮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为⼈持有和控制之下,⾏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段使持有变为⾮法占有。

侵占罪的⼿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盗窃罪在⾮法取得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实际控制之下,⾏为⼈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段才能实现⾮法占有。

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情节;⽽盗窃罪⾮法占有他⼈财物,只要数额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也可构成犯罪。

即使在盗窃他⼈财物之后,⼜退还他⼈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

(3)、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侵占罪既然是将⾃⼰已经持有的他⼈之物转为⼰有,其犯罪故意多产⽣于持有他⼈财产之后,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形成于持有他⼈财物之时;⽽盗窃罪是将⾃⼰没有持有和控制的他⼈财物转归⼰有,其犯罪故意只能产⽣于持有、控制他⼈财物之前。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六⼗四条【盗窃罪】、第⼆百七⼗条【侵占罪】⼆、侵占罪怎么起诉侵占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将他⼈的交给⾃⼰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法占为⼰有,数额较⼤,拒不交还的⾏为。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定研究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定研究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定研究在刑法中,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都是侵财类犯罪。

它们往往涉及到公民、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不良的影响。

因此,对于这两类犯罪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

盗窃罪的界定主要是指行为人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而触犯的一种罪行。

盗窃罪是一种私人对私人的财产犯罪,其特点是行为人以权宜之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既不该占有,自知不该占有,更没有任何依法占有的权利。

盗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客观行为和主观动机。

客观行为指带着私人占有目的,而非公正合理目的拿走他人财产的行为。

主观动机指行为人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是一种直接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对于其界定,我国《刑法》对其作出了严谨的规定。

职务侵占罪相较于盗窃罪,是一种对公共财产和企事业单位财产的侵害犯罪。

该罪的行为人往往是担任公职或者企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其触犯的方式是超越了其职权范围的操作行为,从而使公共财产或企事业单位财产遭受损失。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和企业财产,其构成要件是行为、占有和侵占。

行为指占有人非法行使职权,占有指占有人实际占有公共财产或企事业单位财产的事实,侵占指占有人违反法定职务,直接或间接取得占有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尤其占有和侵占的关系是职务侵占犯罪的核心。

对于职务侵占罪,我国《刑法》作出了详尽和明确的规定。

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界定对于司法实践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明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也有了很多新的表现形式,如电信诈骗、互联网传销等非常规的侵财犯罪案件,这些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居高不下。

如果没有对这两种罪行的明确界定,对于相关案件的处理就会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从而使得司法实践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第二、明确界定有益于发挥“预防为主”作用。

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财产往往是公共财产和企业财产,其影响的不仅仅是个人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侵占和盗窃的区别司法解释最新

侵占和盗窃的区别司法解释最新

侵占和盗窃的区别司法解释最新在司法领域中,侵占和盗窃是两个常见但又容易混淆的罪行。

尽管它们都涉及财产失窃,但在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侵占和盗窃的区别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解释,以便更好地区分这两种罪行。

侵占的定义及特征侵占是指某人擅自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但并非以非法的手段取得该财产。

侵占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占有他人财产: 侵占罪的实质是对于他人财产的占有行为,即明知所占有的财物并非自己所有,仍然据为己有。

2.无暴力或威胁行为: 侵占行为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他人,纯粹是擅自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3.对财产的持续占有: 侵占罪需要证明被告对财产有持续占有的行为,而不是一时的使用或借用行为。

盗窃的定义及特征盗窃是指某人通过使用非法手段获得他人财产的行为,其特征主要包括:1.明显的非法行为: 盗窃行为通常涉及入室盗窃、扒窃、抢夺等明显的非法手段。

2.有意盗取: 盗窃行为是明确的盗取他人财产,并非擅自占有。

3.占有行为非法性明显: 盗窃行为在占有行为上有明显的违法性,且通常需要证明有盗窃的故意。

最新司法解释对侵占和盗窃的区分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侵占和盗窃的区分主要在于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对象的占有状况。

根据解释,侵占行为主要侧重于占有并谋取自己的利益,而非明显的盗取行为。

而盗窃行为则涉及到非法盗取和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侵占和盗窃的区分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主体的意图、行为手段以及财产占有状况等综合因素,以更准确地判定罪责。

司法解释的更新和明确,有助于规范和准确识别这两种行为,确保司法判决公正和合理。

综上所述,侵占和盗窃虽然都涉及财产占有,但在行为本质和特征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最新的司法解释为区分这两种罪行提供了更清晰的解释,对司法实践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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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定因素分析作者简介:王艺霖,黑龙江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刑法学。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定因素分析王艺霖(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摘要:认定物的占有状态是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同情况下财物占有状态的界定缺少实质标准,单纯通过对占有状态的判断界定盗窃罪与侵占罪难以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多类新案例、新情况。

本文通过借鉴因果关系原理中的介入因素理论,在难以认定占有状态时引入对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的考量,通过比较占有状态与行为人手段这两个因素的作用地位,判断案件性质,并在量刑阶段对占有状态和行为人手段进行程度上的考察,进而提高案件处理结果的合理性。

关键词:侵占 占有 遗忘物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8-0041-02一、本质区分因素:物的占有状态成立盗窃罪须满足“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他人占有是盗窃罪成立的前提。

而在侵占罪中,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之物、遗忘物、埋藏物的行为,都未破坏他人占有。

可见盗窃罪与侵占罪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发生时物的占有状态,对有人占有的财物与遗忘物、埋藏物的界定更是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

理论上来讲,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占有状态是一般化、理想化的。

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或侵占时,要求可以清晰地判别物的占有状态,也即在理想情况下,他人占有与无人占有是独立且相反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并非独立于彼此,而是对占有程度判断中的两个极端状态。

对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定难点,是在于对两极端中间不同程度占有状态的评价。

司法实践中涌现的新案例、新情况正是这一点的有力证明。

例如许霆案中对故障ATM 机中的钱是否脱离银行占有的判断,以及梁丽案中在机场取得的财物是否应认定为无人占有的争论都给司法实践与理论带来了新的难题。

许霆案与梁丽案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对这两个案件的裁判结果并非仅代表个案中的公平正义,更与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无数新案件紧密相连。

在这两个案件中,ATM 机系统故障的程度以及机场管理人员或物主人对财物的控制可能性,是判断财物占有状态需要考虑的因素,本文姑且称其为物与占有人分离程度因素。

当可以清晰推定物与占有人完全分离时,分离程度达到100%的理想值,反之,当占有人对物具有绝对的占有时,分离程度为零。

在这两种情况下,区分侵占与盗窃并无难度。

难点在于,对介于两个理想状态之间不同情况的认定,并没有确定的模型或标尺,使得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定只能借助个案中司法人员的经验法则和价值判断。

董玉庭教授对此提出,当物在公共空间脱离原占有人的占有时,若该区域管理者有足够的能力管理遗落的财物,其主人毫无疑问是管理义务人。

反之,若空间管理者对遗落的财物不具有管理可能性,则应认为该空间没有管理义务人,财物脱离原占有人的占有则应为无人占有的财物,马路的管理者因为根本无能力管理遗落的财物,毫无疑问不能成为管理义务人。

这种观点的提出对财物所在空间的类型化具有指导作用,有效区分了不同空间中,与原占有人脱离时物的占有状态,但对不同空间管理可能性的判定仍然因人而异。

因此,本文认为,应在此基础上引入对另一因素的考察,即行为人取得财物的手段。

在非理想状态下对行为人手段进行考量,对个案中行为人手段与结果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判断,同时比较物与占有人分离程度与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两因素对结果发生的作用,能够有效弥补单纯考量占有状态的不足,利于在司法实践中对盗窃罪与侵占罪进行更加合理的界分。

二、考察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的补充作用物与占有人分离程度与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正如前文所述,一般盗窃罪模型下,物与占有人分离程度为零,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是行为人获得财物占有的决定因素;反之,在侵占罪一般模型下,行为人取得财物未破坏任何人的占有,此时物与占有人的分离则是行为人取得财物的决定因素。

在难以定义物的占有状态时,将占有分离程度与行为人的取得财物手段进行比较,若物与占有人的分离程度较高,对结果的发生有决定性作用,则应认定为侵占行为,反之,若行为人的手段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则应认定为盗窃罪。

本文的观点是在借鉴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在因果关系原理中,根据介入因素对因果进程的客观影响加以认定,若介入因素对结果的发生具有决定性作用,则中断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

同理,在定罪过程中对行为人的手段与行为人取得财物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时,考虑物与原占有人的分离程度,若财物与原占有人已经分离至对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程度,则应排除盗窃罪的成立,在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内进行衡量。

在对占有状态进行判断和归类的基础上,对两个因素的决定作用进行比较,优势在于能够使盗窃与侵占罪的界定不仅仅依赖于对占有状态的判断,而是借助对占有状态进行判定与对两种因素的决定性作用进行比较的双重衡量规则下,对两罪进行界定,从而使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更加有据可循。

随着科技的发展,行为手段体现出多元化趋势,认定行为手段是否为导致结果发生的(下转第40页)40现代交际·2018年18期间冲突时,首先对各种利益的大小轻重进行权衡,保护相较其他权利更重要的利益。

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和与之相关的人的知情权存在矛盾时,由于两者的利害关系相同,出于对与之相关人的权利保护,应当在恰当的领域内向其披露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

[7]参考文献:[1] 刘纲,刘宏煊.论网上言论自由[J].湖北社会科学,2002(1):22.[2]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3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J].法律适用,2014(5).[4]张平.试析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07(2):35.[5]蔡洁.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OL]. /,2016-06-15.[6]周易茗.论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维护的平衡[J].职工法律天地,2014(1).[7]常晋芳.网络哲学引论——网络时代人类存在方式的变革[D].中共中央党校,2002.责任编辑:孙瑶络言论自由多元化的特点之下,对网络监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5]四、解决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间矛盾的途径(1)制定专门的网络基本法以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由于我们国家对于在虚拟世界中发生的侵权行为的相关防范手段,到现在为止还仅采用由行政部门所制定的行政规章或者行业自律自我约束的相关防范手段,缺少内容具体、明确的规范网络信息的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个人信息数据采纳、运用等一系列环节既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又能在这一过程中充分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出台统一的网络基本法是必然趋势,即在整理现存的、分布在各部法典中的网络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针对虚拟世界的特殊性,建立一部有立法、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整合而成的网络行为规范体系。

对在虚拟世界中发生的侵权问题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在结合民法中关于侵权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对虚拟世界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6](2)通过加强在司法实践中原则的适用来协调二者关系。

言论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在法律上几乎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难以分辨出孰轻孰重,这就要求在司法实践领域运用比例原则。

当网络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存在矛盾时,我们就需要对网络言论自由加以限制,以保护公共利益。

另外,比例原则要求在处理权利出现故障,但在ATM 机故障与许霆对ATM 机进行操作的手段之间,许霆的手段应是更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甚至可以认为,本案行为人是通过假意实现债权而非法取得财产的占有,ATM 机的故障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因此,对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应在盗窃罪范畴中进行认定。

占有分离程度与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在个案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对二者程度的判断一方面决定着行为的性质,而在另一方面,对同一罪名范畴中两个元素的量变应在量刑阶段加以考量,逐步实现刑罚的轻重与物的归属状态之间的同向递进关系,进而实现个案中的实体正义。

参考文献:[1] 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944.[2] 董玉庭.捡与偷的界分——以梁丽案为背景的分析[J].人民检察,2009(17):46-49.[3]陈兴良.刑法总论精释(第三版)[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215.[4]郜金泰,姜瑞云,祁海霞.“许霆案”“梁丽案”的启示:物的归属状态论[J].河北学刊,2009,9(29):192-195.责任编辑:孙瑶(上接第41页)决定因素,应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价值判断。

三、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定与量刑规则构想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在定罪阶段对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应首先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进行分析,根据空间环境等客观因素确定财物有人占有与否,若能得出较为清晰的、符合社会公众认知的结论,则根据判断结果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性质认定。

若仅通过对物的占有状态的客观衡量无法认定是否应为有人占有之物,则应将占有分离程度与行为人取得财物手段对结果的作用进行比较分析,最终确定二者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进而对案件性质进行认定。

在此基础上重新对梁丽案与许霆案进行分析,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在梁丽案中,对珠宝的占有状态进行分析可知,机场人员流动性大,在该区域中遗失的财物立即脱离原占有人的占有,同时,该区域的管理人员不具有对遗失物的管理可能性,因而不具有管理义务,该财物应判定财物为无人占有之物,在此种情况下,则应在侵占行为范畴内进行认定,没有对行为人取得占有手段进行考察的必要;与此不同的是,在许霆案中,对行为人取得占有时ATM 机中现金的占有状态存在较大争议,此时单纯依靠对占有状态的判断难以得到较为清晰的结论,则应考察行为人的手段对取得财物结果的作用。

在笔者看来,虽然银行ATM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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